事實類苑/卷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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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事實類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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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翰書籍(一)

制詞異名[編輯]

學士之職,所草文辭,名目浸廣。拜免公王將相妃主曰制,賜恩宥曰赦,書曰德音,處分事曰勑,牓文號令曰御札,賜五品官已上曰詔,六品以下曰勑書,批勑羣臣表奏曰批答,賜外國曰蕃書,道醮曰青詞,釋門曰齋文,教坊宴會曰白語,土木興建曰上梁文,宣勞錫賜曰口宣。此外更有祝文祭文諸王布政牓號簿隊名讚佛文疏語,復有別受詔旨作銘碑墓誌樂章奏議之屬。此外章表歌頌應制之作。舊說,唐朝宮中,常於學士取眠兒歌,偽蜀學士作桃符文,孟昶學士辛寅遜題桃符云:「新季納餘慶,佳節號長春」,是也。

白麻[編輯]

翰林規制,自妃後皇太子親王公主宰相樞密節度使並降制,用白麻紙書,每行四字,不用印。進入後,降付正衙宣讀,其麻即付中書門下。當日本院官告院取索綾紙,待詔寫官告,只用麻詞。官告所署,中書三司官宣奉行,並依告身體式,常用閣長一人銜位。談苑。

西掖植紫薇[編輯]

咸平中,翰林李昌武宗諤初知制誥,至西掖,追故事,獨無紫薇,自別墅移植。聞今庭中者,院老吏相傳,猶是昌武手植。晏元獻寫賦於壁曰:「得自羊墅,來從召園。有昔日之絳老,無當時之仲文。觀茂悅以懷舊,指蔽芾以思人。」湘山野錄。

答北戎書[編輯]

景德初,北戎請盟,欲撰答書,久亡體制。時趙文定安仁為學士,獨記太祖朝書禮規式,詔撰之。及修講盟好之制,深體輕重,朝論美之。玉壺清話。

知制誥上事閣長壓角[編輯]

舍人院,每知制誥上事,必設紫褥於庭,面北拜廳,閣長立褥之東北隅,謂之壓角。宗袞作掖垣叢誌,而不解其事。按唐書亦無聞焉,唯裴廷裕正陵遺事云:「舍人上事,知印宰相當壓角。」則其禮相傳自唐也。予為舍人日,邵興中入院,不疑為閣長,壓角,時議美之。出春明退朝錄。

學士繫鞋[編輯]

翰林故事,學士每退於中書,皆公服靸鞋坐玉堂,使院吏入白學士至,丞相出迎,然此禮不行久矣。章惇為知制誥,直學士院,力欲行之。會一日,兩制俱白事於中書,其他學士皆鞹足秉笏,而惇獨散手繫鞋。翰林故事,十廢七八,忽行此禮,大喧物議,而中丞鄧綰尤肆詆毀。既而罷惇直院,而繫鞋之禮,後亦無肯行之者。京師春秋社祭,多差兩制攝事,王僕射珪為內外製十五年,祭社者屢矣。

學士俸薄[編輯]

先朝翰林學士,不領它局,故俸納最薄。楊億久為學士,有乞郡表,其略曰:「虛忝甘泉之從官,終作莫敖之餒鬼。」又有「方朔飢欲死」之句,自後乃得判他局。至元豐改官制,而學士無主判如先朝矣。

進退宰相議論皆出學士[編輯]

進退宰相,其帖例草議,皆出翰林學士。舊制,學士有闕,則第一廳舍人為之。嘉祐末,王荊公為閤老,會學士有闕,韓魏公素忌介甫,不欲使之入禁林,遂以端明殿學士張方平為承旨,蓋用舊學士也。既而魏公罷政,凡議論皆出安道之手。已上出東軒筆錄。

知制誥先試後命[編輯]

國朝之制,知制誥必先試而後命,有國以來百年,不試而命者纔三人,陳堯佐、楊億及脩忝與其一爾。

索潤筆[編輯]

王元之在翰林,嘗草夏州李繼遷制,繼遷送潤筆物數倍於常,然用啟頭書送,拒而不納,蓋惜事體也。近時舍人院草制,有送潤筆物稍後時者,必遣院子詣門催索,而當送者往往不送,相承既久,今索者送者皆恬然不以為怪也。

學士朱衣雙引[編輯]

故事,學士在內中,院吏朱衣雙引。太祖朝,李昉為學士,太宗在南衙,朱衣一人前引而已,昉亦去其一人,至今如此。

學士入劄不著姓[編輯]

往時,學士入劄,不著姓,但云學士臣某。先朝盛度、丁度並為學士,遂著姓以別之,其後遂皆著姓。

三館[編輯]

梁祖都汴,庶事草創,正明中,始於今右長慶門東北創小屋數十間,為三館,湫隘尤甚。又周廬徼道,咸出其旁,衞士騶卒,朝夕喧雜,每授詔撰述,皆移他所。至太平興國中,車駕臨幸,顧左右曰:「若此卑陋,何以待天下賢俊?」即日詔有司規度左昇龍門東北居府地為三館,命內臣督役,晨夜兼作,不日而成。尋下詔,賜名崇文院,以東廊為昭文館書庫,南廊為集賢院書庫,西廊八經史子集四部為史館書庫,凡六庫書籍正副本,僅八萬卷,斯為盛也。昭文館本前世弘文館,建隆中,以其犯宣祖廟諱改焉。淳化初,以呂祐之、趙昂、安德裕、勾中正並直昭文館,則本朝直昭文館,自呂祐之等始也。

集賢有直院,有校理。端拱初,以李宗諤為集賢校理,淳化初以和■〈山蒙〉為直集賢院,則本朝直集賢校理,自和■〈山蒙〉、李宗諤始也。

史館有直館,有修撰,有編修,有校勘,有檢討。太平興國中,趙鄰幾、呂蒙正皆為直史館,掌修撰,而楊文舉為史館編修。是時,修撰未列於職,至至道中,始以李若拙為史館修撰。雍熙中,宋炎為史館校勘。淳化中,以郭延澤、董元亨為史館檢討,則本朝直史館、史館編修、史館修撰、史館校勘、史館檢討,自趙鄰幾、呂蒙正、李若拙、楊文舉、宋炎、郭延澤、董元亨等始也。

本朝三館之外,復有秘閣圖書,故秘閣置直閣,又置校理。咸平初,以杜鎬為秘閣校理,後充直秘閣,則本朝直秘閣、秘閣校理皆自杜鎬始也。

三館謂宏文館、史館、集賢院,建隆元年二月,避諱字,詔易名昭文館。端拱元年五月,詔置秘閣於崇文院之中堂。

學士賜帶不佩魚[編輯]

國朝之制,自學士已上賜金帶者,例不佩魚。若奉使契丹及館伴北使則佩,事已,復去之。惟兩府之臣,則賜佩,謂之重金。

得學士體[編輯]

仁宗初立今上為皇子,令中書召學士草詔,學士王珪當直,召至,中書諭之,王曰:「此大事也,必須面奉聖旨。」於是求對,明日面稟得旨,乃草詔。羣公皆以王為真得學士體也。

咨報[編輯]

唐人奏事,非表非狀者,謂之牓子,亦謂之錄子,今謂之劄子。凡羣臣百司上殿奏事,兩制以上非時有所奏陳,皆用劄子。中書樞密院事,有不降宣勑者,亦用劄子,與兩府自相往來亦然。若百司申中書,皆用狀,惟學士院用咨報,其實如劄子,亦不出名,但當直學士一人押字而已,謂之咨報,今俗謂草書書名為押字也。此唐學士舊規也。唐世學士院故事,近時隳廢殆盡,惟此一事在爾。

學士日益自卑[編輯]

往時,學士循唐故事,見宰相不具鞋笏,繫鞋坐玉堂上,遣院吏計會堂頭直省官,學士將至,宰相出迎。近時,學士始具靴笏,至中書與常參官雜坐於客位,有移時不得見者,學士日益自卑,丞相禮亦漸薄,並習見已久,恬然不復為怪也。

翰林院故事[編輯]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鑾殿皆在其間,應供奉之人,自學士已下,工伎羣官司隸籍其間者,皆稱翰林,如今之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是也。惟翰林茶酒司止稱翰林司,蓋相承闕文。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無宣召之禮,惟學士宣召,蓋學士院在禁中,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故院門別設複門,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學士院北扉者,為其在浴堂之南,便於應召。今學士初拜,自東華門入,至左承天門下馬待詔,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閤門,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學士,自東門入者,彼時學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非若今之東華門也。至如挽鈴故事,亦緣其在禁中,雖學士院吏,亦止於玉堂門外,則其嚴密可知。如今學士院在外,與諸司無異,亦設鈴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各出歸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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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幸,至今惟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臺,每草制,則具衣冠,據臺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臺而已。玉堂東承旨閤子窗格上,有火燃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

學士躡履見丞相[編輯]

衣冠故事,多無著令,但相承為例。如學士舍人躡履見丞相,往還用平狀,扣階乘馬之類,皆用故事也。近歲多用靴簡,章子厚為學士日,因事論列,今則遂為著令矣。

槐廳[編輯]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閤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閤者,多至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予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學士上日用樂[編輯]

舊翰林學士,地勢清切,皆不兼他務,文館職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職田,惟內外製不給。楊大年久為學士,家貧,請外,表辭千餘言,其間兩聯曰:「虛忝甘泉之從臣,終作莫敖之餒鬼」;「從者之病莫興,方朔之飢欲死」。京師百官上日,唯翰林學士勑設用樂,他雖宰相,亦無此禮。優伶並開封府點集,陳和叔除學士時,和叔知開封府,遂不用女優,學士院勑設不用女優,自和叔始。

罷潤筆[編輯]

內外製,凡草制除官,自給諫待制以上,皆有潤筆物。太宗時,立潤筆錢數,降詔刻石於舍人院。每除官,則移文督之,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騶,皆分霑。元豐中,改立官制,內外製皆有添給,罷潤筆之物。

直院[編輯]

唐制,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權攝者,為直官,如許敬宗為直記室是也。國朝學士舍人,皆置直院,熙寧中,復置直舍人,學士院但以資淺者為之,其實正官也。熙寧六年,舍人皆遷罷,閤下無人,乃以章子平權知制誥,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暫攝也。古人兼官,多是暫時攝領,有長兼者,即同正官。予家藏海陵王墓誌,謝朓文,稱兼中書侍郎。各出筆談。

制書不可稱德音[編輯]

本朝之制,凡霈宥大赦、曲赦、德音三種,自分等差。宗袞言,德音非可名制書,乃臣下奉行制書之名。天子自謂德音,非也。余按唐常袞集,赦令一門,總謂之德音,蓋得之矣。退朝錄。

學士職任事體與外司不同[編輯]

先公嘗言,翰林學士居深嚴之地,職任事體,與外司不同,至於謁見相府,自非朔望慶吊,止公服繫鞋而已。學士於內庭出入,或曲詔,亦不具靴簡。若同列齊行,前此命朱衣吏雙引,抗聲言學士來,直至宮門方止。歸院,則朱衣吏遞聲呼學士來者數四。故事,學士敍班,只在宰相後,今之參知政事班位,即舊日學士立班處也。近朝以來,會赴內殿起居,敍班在樞密宣徽使後,惟大朝會入閣聖節上壽,始得綴台司步武焉。吾自延州歸闕,再忝內職,時與朱崖盧相同列,依舊命吏前後雙引。既而盧謂吾曰:「今府尹令尹時皇上開封府尹兼中書令。親賢英仁,復兼右相,尚以一朱衣前導,吾儕為學士,而命吏雙引,得無招物議乎?」因令罷去雙引,自是抗聲傳呼之儀,後亦稍罷矣。出朝退錄。

學士班次[編輯]

學士班,舊例雖遺補府參軍,亦在丞郎之上。建隆中,陶穀任學士,自以官至尚書,因上言學士官未至丞郎者,並序於丞郎之下。至丞郎者,在左右常侍之上。至尚書者,從本品序,從之。淳化五年六月,詔曰:「翰林樞密直學士,職參內署,禮絕外司,況品秩以既殊,在等威而宜峻。頃有所易,深未便安,宜申明於舊章,用遵行於故事。自今序立班位,宜依舊在丞郎之上。」舊規云:學士大慶賀大朝會,並立於宰相之後,今分行右立,在親王使相之後。坐即居左,重行於參知政事之後。國朝侍讀侍講皆帶翰林之名,在密旨學士之上,又置龍圖閣學士,亦在密直學士之上,龍圖閣直學士即在密直學之下,立班坐位並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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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端明殿學士,必於翰林中久次者遷授,後改為文明殿學士,皇朝惟李昉為之。資政殿學士,真宗特置此官,以王欽若罷參知政事,優禮之也。時執政奏班,次學士之下,上不悅。月餘,授欽若兵部侍郎,充資政殿大學士,班在翰林之上。天禧初,張知白自參知政事罷為侍讀學士,以兩府舊臣,詔特升在學士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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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入院,舊例不以官之高下,惟以先後為班。以乾德元年十一月,以工部尚書竇儀為學士,詔儀班次承旨陶穀。天禧四年四月,楊億再入翰林,詔億班在錢惟演之下,盛度之上,惟演奏讓云:「竊見太祖朝,竇儀自工部尚書再入翰林,班在舊學士之上。太宗朝,王旦以禮部郎中再知制誥,在呂祐之之上。況楊億在景德中,已為學士,今來官位與臣並是丞郎,伏乞聖慈特升楊億班在臣之上。」遂降詔從之。故億謝表云:「更篤相先之義,俄頒得請之文。」

學士罷晚朝[編輯]

舊規,學士當直,則趁晚朝,不當直,即無逐日起居。國朝之制,並早赴內朝,而罷晚朝矣。或知審官三班及判流內銓者,三五日一詣承明,稟奏公事,即俟上再坐也。舊制謂之諸司散,今謂之諸司公事退也。已上出金坡遺事。

直學士院[編輯]

開寶二年,李文正以中書舍人,盧相以知制誥,並命直學士院。六年,知制誥張公澹權直學士院。太平興國元年,湯率更悅、徐騎省鉉直學士院,王梓州克正、張侍郎洎直舍人院,四人皆江南文士也。熙寧二年,復置舊官。退朝錄。

韓丕不長應用出院[編輯]

韓丕有清操,頗能為詩,及入禁中,不甚長於應用。一夕須詔書甚急,韓停筆既久,問吏索舊草,吏以本典扃戶出宿,不可搜檢。丕乃破鎖取之,改易而進,不一月,逐出院。

學士之職清切貴重[編輯]

淳化四年五月,命張洎、錢若水為學士,赴之日,太宗謂近臣曰:「學士之職,清切貴重,非它官可比,朕嘗重此官。」故事,學士赴上,有勑設入弄獼猴之戲,久罷其事,然亦非宜。今教坊有雜伎跳丸舞矟之類,當令設之,仍詔樞密直學士呂端、劉昌言及知制誥柴成務預會。自此學士兩制密學赴會,丞郎給諫不得預也。

太祖命李昉[編輯]

李文公昉,開寶中為中書舍人,時盧多遜為兵部員外郎知制誥。會學士闕人,太祖並命更直禁林,未幾,昉請疾假,多遜先為學士。及九月九日宴大明殿,太祖見昉坐於多遜之下,怪而問之,執政言,多遜已為學士,昉是更直。太祖坐間命為學士,又以昉是舊德,坐於多遜之上,時開寶五年也。出金坡遺事。

忁直例[編輯]

學士初入忁直例,淳化三年刻石龕於玉堂後東北壁。諸行尚書三十五直、左右丞郎四十直、常侍諫議給事四十五直、諸官知制誥五十直、如諫議知印四十五直、太常少卿諸行郎中五十五直、諸行員外起居侍御史六十直、殿中司諫六十五直、未昇朝一百二十直、白身一百四十直,前資各加五直,初入轉官三直,已後每轉一直,改服色一直,如知制誥三直已上,值本直,便忁一日。每新人入,先五直,舊學士一點次三直,一後兩直,一點亦須酌量都大忁直日數,以定三等多少。如兩人齊入,則不點。如舊官再入,約計前直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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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鉅舊規交宿例云:「新人常早入,舊人即輪一巡,早入伴已後,即晚入。晚入人待交早入人,常先出。早入卯時,晚入趁早堂。」國朝學士每日趁朝,故皆早入,學士唯單直,故無伴入之事。

試館閣知制誥等[編輯]

試京官及草澤等,每試人前一日,學士聚廳共撰詩賦論各五題,封進。明日降出,有御筆點定者用之。自朝臣直館閣京官州縣官草澤皆院中試之,惟試知制誥即在中書。禁門將開門,三五刻下,直學士即出,如試未了,即為拖白矣。或詔兩同試,即舍人並過院,其日必盛饌置酒,歡飲至暮也。天禧四年六月,詔每遇試人,令翰林御廚供酒食。

冊皇太子[編輯]

舊規云:唐世冊皇太子,學士出就班,賀禮畢,又上表賀,並上皇太子牋。學士出就班賀禮畢又上表賀並上皇太子牋。天禧四年九月,今上為皇太子,學士晁公等並用此禮。

學士新入院[編輯]

舊規云:學士新入院,飛龍賜馬一匹,並鞍轡及芻粟,謂之長借。今則賜馬並鞍轡。續翰志云:「舊賜白成釘口鞍,太宗改賜銀鬧裝。」又改犀腰帶為金荔支帶。舊規云:上後三兩日內,就院置宴,今率以上日便賜宴。舊規云:十月初別賜錦長襖子。國初以來,賜翠毛錦。淳化中,蘇易簡入院,改賜黃盤鵰,與觀察使同。其諸賜賚,今古小異者,即具在李昌武翰林雜記矣。

降聖齋[編輯]

(有目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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