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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8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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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8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85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298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9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13 頁
相關法條:法院組織法 第 33 條 ( 34.04.17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法承審員為軍法人員,其轉任司法官應依軍法人員轉任司法官條例辦理,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第九款所謂各縣承審員,自不包含軍法承審員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