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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1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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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1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16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1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9月1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95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一)軍政部之監護隊交通警備隊及保安警察隊,如係依照陸軍編制,則其官兵均應認為有軍人身份,至二三兩項因中華民國戰時軍律業經廢止,均無庸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