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撤銷貢山縣設置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決定
外觀
國務院關於撤銷貢山縣 設置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決定 1956年10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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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1956年9月18日關於設置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報告,幷決定:
撤銷貢山縣,設置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以原貢山縣的行政區域作為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自治縣人民委員會駐原貢山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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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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