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倉山房文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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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編輯]唐鄠人剔股奉母,有司旌之。昌黎欲腰諸市。二者吾俱非之。
夫非禮之孝,旌與誅,律無明文,非先王之闕也。先王若曰:將旌之與,世固有偽為名者;將誅之與,世固有愚為孝者。將誅其偽而旌其愚,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不如淡而置之,聽其自致,明乎上之所重不在於是,而教孝之大體立焉。未嫁之女,為夫守志,律勿旌,亦勿禁,即此意也。孔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持此二義以律過中之行,始無偏陂。
不然,彼之制行既過矣,而我之持論又過焉。是上下交相過也。卒何以得大中哉?故《大學》不曰「治天下」,而曰「平天下」。
書《王荊公文集》後
[編輯]荊公《上仁宗書》通識治體,幾乎王佐之才。何以新法一行,天下大病?讀其《度支廳壁記》,而後歎其心術之謬也。
夫財者,先王以之養人,聚人,而非以之制人也。今其言曰:「苟不理財,則閭巷之賤人,皆可以擅取與之利,以與人主爭黔首,而放其無窮之欲。」然則荊公之所以理財者,其意不過奪賤人取與之權,與之爭黔首,而非為養人、聚人計也。是乃商賈角富之見,心術先乖,其作用安得不悖?三代聖人,無理財之官,但求足民,不求足國。其時黔首熙熙,一心歸附。譬之臧獲婢妾,仰食於家主,然所以畜之者,恃有恩意德教維繫其間,不徒恃財力以相制也。後世秦、隋兩朝,專求足國,不求足民。卒之與爭黔首者,陳涉、竇建德之流,貧民乎,富民乎?
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民之有貧富,猶壽之有長短。造物亦無如何。先王因物付物,使之強不淩弱,眾不暴寡而已。春秋時阡陌未開,豪強未並。孔門弟子,業已富者自富,貧者自貧,而聖人身為之師,亦不聞裒多益寡,損子貢以助顏淵,勸子華使養原憲者,何也?
宋室之貧,在納幣、郊費、冗員諸病。荊公不揣其本,弊弊然以賒貸取贏。考其所獲,不逮桑、孔,而民怨則過之。以利為利,不以義為利,爭黔首反失黔首矣。悲夫!
書權文公《郅都論》後
[編輯]郅都廉直,史遷以冠《酷吏》。權文公作論雪都,訾史遷。嘻,是烏知遷之心哉!古無酷吏,名之者遷也;漢無酷吏,首之者都也。當秦殘暴,高祖易以寬仁。文、景繼之,天下熙熙然安昇平也久矣。忽都以嚴得寵,立聲名。從此寧成、義縱踵至,殺人流血,動至數萬。都作俑之罪,遷所深惡也。遷既惡都,何難並其生平公廉直諫之事,刪而不書。然而遷書之反詳者,何哉?以為史者,所以戒天下萬世也。使天下萬世見公廉如都,直諫如都,而一為苛暴,即首蒙惡名,且身斬家破,為天下快。庶幾曉然於小善之不足以掩大惡,而相趨為長者。此遷立傳之心也,此遷之所以為良史也。曉一孔者,何足以知之?
唐人好排古人,持高議。都不足雪,而權公雪之;申生、季劄未可貶,而獨孤及、白居易貶之,皆過也。凡言必究其所裨,而事必稽其所敝。三代後,父子兄弟間恩浸薄矣。得過厚者矯之,而立言者又從而尊之,於世有所裨,無所敝也。孔子曰:「觀過知仁。」申生、季劄之過,申生、季劄之仁也。都之過,其足觀也哉?
書柳子《封建論》後
[編輯]柳子之論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夫封建可行乎?曰:不可。封建不可行,而何非乎柳子?曰:道可行而勢不可行。勢,吾所無如何也。柳子不以為勢無如何,而竟以為道不宜行,是父老堯、禹之說也。
夫封建,非勢也,聖人意也;郡縣,非聖人意也,勢也。「天生蒸民,作之君,作之師。」一人之力,不能君天下,必眾君之;一人之教,不能師天下,必眾師之。其亶聰明作元後者,中天下而立焉。非有圭田世祿,不能正經界,行井田;非有諸侯卿大夫,不能有圭田世祿;非有井田經界,不能有鄉廬郊遂、選車出卒、言揚行舉之法;非有諸侯之公子、群公子,又不能有大宗、小宗。故井田、學校、軍政、宗法,其事皆因封建而起,謂封建非聖人意,勢也。然則井田、學校、軍政、宗法,亦非聖人意,勢乎?
封建始於何皇,都不可考。柳子之說,似民之自為封建,擇其智者而君之,若蟻之穴、蜂之巢者然。不知上古諸侯,雖有萬國,然史冊所載,人皇定三辰,地皇畫九州,伏羲、黃帝垂衣裳,神農教耕稼,堯、舜治歷明時,禹治洪水,皆一聖人開天獨倡,非仗眾諸侯助也,亦非聽諸侯百姓之自為謀也。以舉世不知耕,不知織,不知天時地利,不知舟車服用之際,而一人如天如帝,先知先覺,其威靈神武,何萬國之不可兼並,而乃俱才出秦始皇下乎?然而聖人不為者,公天下之心,治天下之法,以為非封建不可故也。柳子謂湯借諸侯伐夏,周惜諸侯伐殷,故不敢變易其國。是知有商、周,而不知有黃、農、虞、夏。井隙窺天,陋矣!
且夫秦之失天下,制政俱失;周之失天下,則在政不在制。何也?封建,非周制也。夏封建四百年,商封建六百年。制失而能千年者,未之有也。禹誅防風,啟伐有扈,湯伐豕韋,高宗伐鬼方,周烹齊哀公。誅殺之權,操之天子,何嘗無指臂之使?自昭王溺楚,穆王忘戴天之仇,且髦荒遊覽,而大事去。幽王被弒,平王忘戴天之仇,且戍申遷都,而大事又去。周之天子,不知有父子,而欲周之諸侯知有君臣,得乎?然以無父之人,卒不至於國亡身滅者,雖文、武、成、康之遺澤在人,亦賴眾諸侯維持而拱衛之,不可謂非封建力也。夫穆王、平王不知有父,此豈武王、周公開國時所能逆料而為之立制乎?是周之政失,而非制失也明矣。
父子之倫廢,君臣之道失,然後強侵弱,眾暴寡,諸侯蠶食,大夫兼並。《左氏》曰:「其餘四十縣,長轂四十。」曰:「分趙氏之田為七縣。」曰:「其俘諸江南」,「夷於九縣」。《周書》曰:「千里十縣,一縣四郡。」春秋、戰國時,凡稱郡縣者無算,蓋不待秦並天下,而海內之國駸駸乎半化為郡縣矣。吾故曰:郡縣非聖人意也,並非秦之所能為也,勢也。秦因循苟且,因其勢而導之,較之宋解兵權、唐靖藩鎮事更易焉。有叛人無叛吏,非一朝一夕之故,而歸功於郡縣,何耶?使封建不廢,則諸國有君。秦雖暴,不能毒流天下。彼揭竿而起者,亦終有所格而不便。惟其為郡縣也,在始皇尊無二上,然後可以殘民以逞;在陳、項強索無阻,然後可以直趨關中。是秦之失,雖在政,而尤在制也,又明矣。
然則封建可行乎?曰:道可,勢不可。今之阡陌盡矣,城郭改矣,稅法變矣。其所封者非紈之子弟,即椎埋之武夫也。其能與三代比隆乎?且不特無其勢,並無其道。漢興,矯秦弊,大封諸侯王,天下亂。晉封八王,互相殘殺,天下亂。明太祖大封諸子,天下又亂。是何故哉?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親親也,尊賢也,興絕國也,舉廢祀也,欲百姓之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也,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後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寵愛子也,牢籠功臣也,求防衛也,其視百姓之休戚,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也,故封建行而天下亂。無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謂徒政。子之之讓國,宋襄、徐偃之仁義,師丹、王莽之均田、限田,王安石之《周官》、《周禮》,無所不敗。蓋不徒封建然也。因其敗轍而訾其成規,奚可哉?
古論封建者,荀仲豫、陸機、劉頌、顏師古、魏徵、李百藥、劉秩、杜佑,皆能言之。而後人獨愛柳子之說,吾故駁之。其封建之利,諸儒俱已備言,茲不具論。
再書《封建論》後
或曰:子言封建之非勢,固已,然如子孫何?柳子曰:尾大不掉,則子孫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矣。
曰:柳子亦知先王之愛百姓甚於愛子孫乎?周公之命龜曰:「賢則昌,不賢則亡。」武王滅殷,欲作宮於五行之山,周公不可,曰:「五行之山,天下之險也。使我有德,則天下之納貢者遠矣;無德,則天下之伐我者難矣。」此意也,非獨周公意也,即堯、舜、禹、湯所以封建意也。當其時,天子不仁,則湯、武至;諸侯不仁,則齊桓、晉文至。千八百國中,苟有一賢君,則民望未絕。師曠曰:「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先王亦愛民甚矣,豈其使子孫一人肆於民上?尾大不掉之說,皆後世云云,非先王意也。雖然,夏亡矣,杞不亡;殷亡矣,宋不亡。即以子孫論,而封建之天下雖亡不亡者何哉?蓋公極而私存,義極而利存,天道然也,亦非先王意也。
或曰:封建之世,如人才何?柳子曰:封建者繼世而理。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又有世大夫之世邑、世祿,聖人生於其間,亦無以自立於天下。
曰:以若所云,則柳子不知今,並不知古矣。古者有國學,所以教胄子也;有鄉學,所以教野人也。彼言揚而行舉者,其果專在國而不在鄉乎?若夫舉舜於畎畝,膠鬲於魚鹽,傅說於版築,伊尹於耕,太公於釣,管夷吾於士,百里奚於市,此並不在學校者也。安見聖人生而無以自立於天下乎?柳子之說,為孔、孟言也。夫孔、孟之不能自立者,道不行也,非封建為梗也。然賴有封建,然後棲棲皇皇之衛,之陳、蔡,之梁,之齊,之滕,幾幾乎有可行之勢。而諸侯敬,弟子從,則聲名愈大,千萬年後猶知遵奉為師。使聖人生於郡縣之世,三試明經不第,則侷促一邦,姓氏湮沉,亦「遁世無」已耳,安見其有以自立於天下耶?然則孔、孟之刪《六經》,垂俎豆,傳食諸侯,雖無以自立,而有以自顯者,封建力也。
且惟封建,故君多臣亦多,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僚,僚臣僕,僕臣台。此十人者,皆不耕而食在官之祿者也。然不虞其不足者,何也?其時大夫有采地,民有受田,累世菑畬,尺土無曠,故十一之稅重於後世,而所出足供所食。又大小其才為十等用,則遊惰者無有也。雖有佛老,無所容身其間。雖欲建浮屠,立剎院,而萬國鱗列,經界劃然,亦無此隙地。縱有楚材而晉用者,其為得展其才、受其利濟則一也。後世以天子養群臣,故制祿之數恆虞其乏;以人才副定額,故放廢之士日見其多。而且賢人君子官如傳舍,所懷迄不得施。或老死牖下,欲越一步棲一椽不可得,而非士非農非工非賈之氓,從而雜之,且據享其土木山川之奉。若是者,皆秦之罪也。
若夫有治人無治法,自古然矣。試問柳子之時,彼懷印曳紱、有社有人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必曰:朝拜而夕斥之矣。其拜者果賢乎,斥者果不肖乎?柳子將何詞以對?
書《唐介傳》後
[編輯]無其事而誣之,讒也;有其事而言之,直也。然直之為道,有禮焉,無禮則絞矣;有學焉,不好學則蔽矣。子貢曰「惡訐以為直者」,訐未嘗非直也。無禮而不學,則訐矣。
宋唐介論文潞公以燈籠錦獻張貴妃,其訐者歟?其無禮而不學者歟?諫官退不肖,職也。所謂不肖者,必誤國蠹民,然後可以明白指列,不宜抉曖昧、制宰相也,亦不宜因甲事遷怒乙事,而悻悻求勝也。介忌張堯佐,遷怒潞公,因潞公,遷怒貴妃。無論所劾無有也,就令有之,而宮省甚密,進奉甚秘,介何從知之?介如探聽於宦寺,訪求於捷徑,則介亦行險僥幸之人而已矣。言人之邪而己不得為正,發人之私而己不得為公,此類是也。
《禮》曰:「疑事毋質。」又曰:「內言不出於閫。」宮闈之地,內言也,亦疑事也,可昌言之而身質之乎?王鳳陷王商,發陰事,而丙吉笞官婢誣汙衣冠。此君子、小人之辨也。
或曰:介黜潞公薦富弼,亦為宦官宮妾不知姓名故歟?曰:此宋人之陋說也。舜察邇言,湯立賢無方,樊姬進孫叔敖,長孫後譽魏徵,未嘗不得其人。若夫鄉曲之儇,鈴閣之卒,皆宦官宮妾不知名者也,其可以為相乎?《宋史》以趙與介並傳,為其抗直相似。不知之言曰:「君子有過,當保護愛惜之;小人雖小過,當力遏絕之。」此言正介之藥石也。與同傳焉,介愧矣。
再書《唐介傳》後
[編輯]其時有孫甫者,與介齊名而不學尤甚。對仁宗曰:「天子之妻,後一而已,餘皆婢也。」余按《六經》無「婢」字,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見於《曲禮》矣。天子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見於《婚義》矣。女御、女史、典婦、命婦,見於《周官》矣。卿大夫家尚有貴妾賤妾之分,未聞以婢名也。鄭康成《秋官注》:古無奴婢。女子之入於舂槁者為婢。婢乃罪人之稱。故秦穆姬為晉惠公登台,而請自稱婢子。齊威王怒罵曰:「叱嗟!而母,婢也。」焉有天子之妃嬪降後一等,而概呼以婢哉?
滕達道用官錢,杜衍欲罪之,范仲淹欲寬之,富公介兩賢之間有難色。甫責富公曰:「是不知有法也,是又誤矣。」夫法者,胥吏皆知之,非獨甫也。孔子曰「赦小過」,周公曰「議親議賢」,豈周公、孔子皆不知法者乎?其時仁宗寬大,不罪諫官,政無缺失。故略知好名者諫無虛日,不過攻人主後宮、訐大臣陰私而已。蘇轍年才十九,對策中便斥仁宗好色,妄庸習氣,大概爾爾。
介後受制於王安石,一無建明,聲名減於作御史時。故何也?凡人無病而炙,則有病而不治,亦勢之所必至者也。善乎陸宣公之言曰:所謂小人者,非必盡懷險詖覆邦家也。以其趨尚狹促,以自異為不群,以阻議為出眾。故孔子以硜硜言行者為小人。然則宋之諫臣,其不識政體者,皆小人而已矣。
書《復性書》後
[編輯]唐李翱,闢佛者也。其《復性書》尊性而黜情,已陰染佛氏而不覺,不可不辨。
夫性,體也;情,用也。性不可見,於情而見之。見孺子入井惻然,此情也,於以見性之仁。鯺爾而與,乞人不屑,此情也,於以見性之義。善復性者,不於空冥處治性,而於發見處求情。孔子之能近取譬,孟子之擴充四端,皆即情以求性也。使無惻隱羞惡之情,則性中之仁義,茫乎若迷,而何性之可復乎?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記》曰:「人情以為田。」《大學》曰:「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古聖賢未有尊性而黜情者。喜、怒、哀、樂、愛、惡、欲,此七者,聖人之所同也。惟其同,故所欲與聚,所惡勿施,而王道立焉。己欲立立人,己欲達達人,而仁人稱焉。習之以有是七者故情昏,情昏則性匿,勢必割愛絕欲,而遊於空。此佛氏剪除六賊之說也,非君子之言也。
孔子曰:「性相近,習相遠。」繼之曰:「上智下愚不移。」性有上中下之分,斯情亦有上中下之別。見舟車焉,賢者曰可以濟人,其次曰可以遊息,不肖者曰可乘以作賊;見美色焉,賢者曰勿使怨曠,其次曰勿惑為戒,不肖者曰吾昵之而且鬻以取利。其情之動而不同者,皆隨其性之昏明高下而流露者也。情何累性之有?
且「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夫子之情,則無行不與矣。弗狃召則喜,館人亡則悲,論戰則懼,聽《韶》則樂,思周公則夢,終其身循環於喜、怒、哀、懼、愛、惡、欲而不已也。堯舉十六相,未必非喜;舜除四凶,未必非怒。喜怒不必為堯、舜諱也。孟子不以好貨、好色為公劉、太王諱,而習之乃以喜怒為堯、舜諱,不已悖乎!文王赫斯,顏淵不遷,子路聞之喜,皆喜怒也。後世惟晉惠帝流乃無喜無怒,童然若初生之犢,其性學之深,果賢於堯、舜、文王、顏淵、子路乎?孟子曰:「我四十不動心。」言當大任而不懼,即齊王反掌之意,翱誤認為堅忍虛寂,則亦北宮黝、告子而已矣,奚稱為孟子!
然則習之水火之喻何如?曰:尤誤也。夫水火,性也;其波流光焰,則情也。人能沃其流而揚其光,其有益於水火也大矣。若夫汙而為泥沙,鬱而為煙颻,此後起者累之,所謂「習相遠」也。於情何尤哉?
書《留侯傳》後
[編輯]四皓,高祖故人也。當高祖除秦苛法,天下如出炎火登春台,四皓不披羊裘受物色,其行徑過高,非人情。一旦震於金幣,齊其足雙雙而俱至,不為高祖用,乃為惠帝用,失人,又不類高士。既來之,則安之,惠帝可與遊,宜少留焉,若伯夷、太公之就西伯。卒奄奄無聞,偕行耶,同日死耶,何沒沒也!不賢惠帝而來,不智;賢惠帝而不輔,不仁;不在其位而與人家國,不義。四皓亦陋矣哉!
高祖謂戚夫人曰:「彼羽翼已成,不可搖動。」其言尤可疑。四皓無碩德重望,填輔東宮,苟搖動之,彼塚中枯骨,何足介意?呂后時產、祿封王,惠帝搖動者數矣,不得已而痛飲求早崩,為可悲也!彼四皓安在,羽翼又安在?
然則四皓何如人?曰:史遷好奇,於《留侯傳》曰滄海君,曰力士,曰黃石公,曰赤松子,曰四皓,皆不著姓名,成其虛誕飄忽之文而已。溫公作《通鑒》刪之,宜哉,宜哉!
惠帝為四皓立碑,,為後世人臣賜葬之始。見任昉《文章緣始》。而《通典》、《通考》、《金石錄》皆無之。方知《文章緣始》亦偽書。《趙世家》屠岸賈事亦相類。通篇以妖夢神鬼事雜之,則史公欲以釣奇,而非為實錄也明矣。惠帝時無司徒官,碑稱夏黃公為惠帝司徒,尤可笑。自記。
書《宋均傳》後
[編輯]或問:宋均之言曰:「吏能弘厚,雖貪無害。惟廉察之人,為毒最甚。」是何言歟?曰:子不見夫犬馬乎?芻寔膻盆,受人畜養,可謂貪矣。然而利於人。又不見夫蛇蠍乎?餐風露飲水,可謂廉矣。然而害於人。夫蛇蠍非與人有仇也,犬馬非與人有情也,其氣之一良一毒,天早有以付之,使為其性,而在彼亦不能自克也。用人者,畜犬馬不畜蛇蠍,此宋均意也。
曰:然則何以有用人之仁去其貪之說?曰:仁與貪雖有公私之分,而皆起於一念之愛。其生機皆未絕也。惟夫一無所愛之人,生機盡絕,而無可用亦無可去,此申、韓之所以原於老子也。且仁而貪,不如仁而廉;不仁而廉,則不如不仁而貪。何也?均一不仁耳。貪則心怯,廉則膽粗;貪則易敗,廉則難傾。吾恐郅都、張湯、盧杞之殺人,必多於寧成、義縱、元載之殺人也。莊子曰:「察士無淩誶之事則不樂。」夫淩誶亦何樂之有,而察士當之,則以人之不樂為己之樂也。果以人之不樂為己之樂,則其殘民以逞,又何所不至!漢東平王以為善為樂,齊南陽王以聚蠍為樂,此其證也。
然則子路贖人受謝,夫子是之;子貢贖人不受謝,夫子非之。又何歟?曰: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太上者,上智也;其次者,中人也。天下上智少,中人多。聖人立教,不以上智相期,而以中人為斷。以為天下人非一己所能盡贖也,使人人知贖人之有謝而共為之,則人之不贖者寡矣;使人人知贖人之無謝,而讓吾獨為之,則人之受贖者寡矣。且索謝與受謝,又不同也。吾之贖人,原非為謝,而彼之以是心至者,吾從而受之,亦所以安其心也。必使彼之心抱不安於我,而我之廉名乃播於遠邇,則是贖名非贖人也,可以欺庸人,不可以欺聖人。
書《顧覬之傳》後
[編輯]沛郡唐賜飲比村唐氏酒,還,得病,吐蠱二十餘物。賜妻張從賜臨終言,刳驗五臟,悉皆糜碎。尚書顧覬之議張忍行刳腹,子副又不禁止,論母子棄市。劉勰爭之不能得。詔如覬之議,垂為科例。
君子曰:法可執也,而情不可不原也。夫殘屍者誅,此法也;問所以殘毀者,情也。唐賜之子若妻,愚民也。愚則以遵先人之命為孝,且急欲得先人致死之由以為孝。孝且獲誅,設有悖逆之人殺父與夫,剖屍以逞毒,覬之何以律之?仍以棄市論,是孝與惡同罪也。求之於棄市之外,則法已盡矣。比村之酒,毒酒也。吐蠱碎髒,毒既驗矣。不誅行毒之凶人,而誅受毒之妻子,何也?覬之以為儆生人乎?世之行毒者多,而無故而剖其夫與父之屍者,鮮也。以為愛死人乎?則死人且命之矣!既受毒以死,而又沒其冤,滅其家,絕其血食,鬼之呼號可知也。
先王之所以重毀支體者,愛人故也。然上之愛人,不如人之自愛也。人自愛,莫如身,而有時割癰彈疽者,蓋以不愛為愛故也。況加於無所知之身,以驗其所以致死之故?哀痛迫切,遵命遽行,若是者,為理其冤,可也。冤得而後責其不告於官,擅自毀割,以過失論,可也。唐高宗患頭風,醫曰:「刺血可愈。」武氏欲高宗之不愈以死也,大言曰:「醫欲刺天子頭,可斬也。」覬之聞之,當賞武氏矣!
《宋史》:孫唐卿判陝州,有民盜母骨與父合葬者。有司論如律,唐卿釋之。與此論暗合。
書《王文正、韓魏公遺事》後
[編輯]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孟子曰:「是乃仁術也。」「權」、「術」二字,始於孔、孟。大臣經邦,權為貴。宋名臣少可與權者,惟王文正、韓魏公可與權。然韓公之權正,王公之權不正,不可不辨。
夫正與不正,無他,亦辨之其心而已矣。其心為國歟,正也;其心自為歟,不正也。魏公知貢舉,為蘇轍病,請改期。竄任守忠出空頭敕一道。此魏公之權而王公必不為者也。王公薦寇準不使知,拒張師德不肯見。此王公之權而魏公必不為者也。何也?進賢退不肖,非破常例,不足以得非常之才,而制小人之死命。然專擅之跡,中外共知矣。魏公以為苟利國,雖冒不韙之名,亦所不計。王公以為恩威者,天子之事也。事雖當,人臣冒而行之,寧獨無後咎餘責耶?當日當國之久,主眷之深,韓不如王。蓋一則見其大而自謀者疏,一則用心深而結主者巧故也。
然則凡焚諫草、絕私謁者皆非歟?曰:古之薦人,所謂讓於皋陶,讓於夔、龍者,彼皋陶、夔、龍豈皆不知歟?古之諫君,如周公陳《無逸》,召公作《旅獒》,彼豈私入告而又順之於外歟?沽諫名與沽不諫而諫之名,孰大?薦人市人恩,與不薦人而市君恩,孰深?是皆深於行權而不得其正者。
書《鄒浩傳》後
[編輯]鄒浩以諫貶嶺南,將行,泣下。其友田晝責之曰:浩居京師,寒疾五日不汗,死矣。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君毋以此自滿也。浩收淚謝之。
君子曰:浩固懦矣,而晝亦為不仁也。君子之於朋友也,善則勉,過則規,有患難則恤其妻孥而慰其心志。浩既流竄,此患難時也,非平居有過時也,宜慰恤,不宜規諫。齊莊公之難,有陳不占者赴崔氏,餐則失匕,上車失軾。曰:「無勇,私也;死義,公也。」遂死崔氏。君子不以其懦而沒其忠也。浩之泣,懼乎?悔乎?憂國家乎?戀其祖父之丘墓乎?為離別可憐之色乎?為公為私,均無傷於忠也。彼田晝者於死生之道瞭然如此,盍學陳東之救李綱,為一疏以救其友?脫有不幸,其與寒疾之死亦相等也。不自責而責人,薄於情而午其直,君子所深惡也。
且浩不宜泣,晝宜泣耳。蔡元定遠竄時,朋友送之,有泣下者,元定夷然。朱子曰:「朋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矣。」然則,浩與晝可謂兩失也。
書《通鑒》溫公唐維州論後
[編輯]土蕃劫盟入寇,為唐患久矣。得維州以控平川,永安中國,此韋皋、德裕之忠謀,而僧孺拒之,於義大乖。溫公乃引荀吳拒鼓叛為言。不知荀吳之拒鼓叛,即孔明之縱孟獲也。知功將成,特使敵人盡其力,服其心,而毋勞再舉。卒之,鼓與孟獲,逃將焉往?若唐失維州,則百年為戎路而已矣,不得以鼓與孟獲比。
又曰:土蕃新好,維州小而信大。不知維州未降前一年,土蕃已圍魯州。彼背盟在先,我納降在後,非失信也。又曰:悉怛謀在唐為向化,在土蕃為叛臣,其受誅何矜焉?更誤矣。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其二者,皆殷之叛臣也。伊尹去桀就湯,亦桀之叛臣也。文王與湯皆至忠大聖,其將執向化之人而歸之於桀於殷乎?又曰:譬如鄰牛逸而入家,曰彼曾攘吾羊矣,吾亦攘之。則又引喻之誤矣。當鄰攘吾羊時,公將聽其攘而不問乎?將訴之官而求還吾羊乎?抑羊仍歸家而不認故物乎?維州者,唐人被攘之羊,非土蕃逸奔之牛也。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此指宋萬弒君之賊,以鄰國為逋逃,與外夷慕化者不同。漢高已定天下,故斬丁公以求名。光武未定天下,故封子密以招遠。若悉怛謀者,封之可以招遠,而殺之自覺無名者也。禍莫大於誅降,悖莫甚於以怨報德,恥莫恥於殺人以媚寇。僧孺之論,溫公之言,殆兼之矣。
祖逖鎮雍州,石勒畏之。逖麾下叛降勒者,勒送還之。逖感其意,亦送所降以報。君子以為失計,且以為不忠。何也?降者不受,境將日蹙。而逖奉天子討勒,非若敵國然,為講信修睦計也。在《易·比》之九五曰:「舍逆取順,失前禽也。」禽來趨己者尚舍之,而況於人?溫公作相,契丹戒曰:「中國相司馬矣,毋生邊釁。」其時棄米脂四郡以與西夏,而又持論如此。然則公之所以服夷者,如斯而已乎?
{溫公當王安石執政時,遣王韶經略西事,復熙河一路。又遣趙卨充招討使,冒暑討安南,官兵八萬,死者過半。公有鑒於此,故借論維州事以儆神宗,然於唐代事理殊不合。自記。}
讀《賈子》
[編輯]《賈子》,偽書也。天子御四夷,有五帝、三王之道在,未聞表與餌也。賈生王佐才,識政體,必無是言。若所云云,隋煬帝都已行之,其效何如也?
吾尤怪太史公謂生悲不用,故早折,非知生者。洛陽年少,內位大夫,外為師傅,非不遇也。文帝肫誠,自驚不及,寧肯虛譽?其所議論,頗見施行。其未為丞相者,將老其才而用之。賓門納麓,堯試舜且然,而遽謂文帝不用生乎?生不死,帝必用生;生用,其所施必遠過晁、董。而卒之天奪其年,豈非命耶?
生自傷為傅無狀,哭泣過哀,思文帝之恩,惜梁王之死,蓋深於情者也。所以為賢也。為《鵩賦》、《弔屈原》,皆文人之偶寄。顏淵「不改其樂」,亦三十而卒,烏得以其早亡為有所懟乎?夫書既不足以傳生,而太史公又妄以己意測生,宜乎蘇氏之論生愈與生遠也。
讀《左傳》
[編輯]向戌見孟獻子,尤其室,曰:「子有令聞,而美其室,非所望也。」獻子曰:「吾兄為之,毀之重勞且有間。」嗚呼,此獻子之所以為君子,而戌之所以為小人乎!
夫君子之令聞,不於室求也。戌恃有令聞以合晉、楚之交,卒至亂中國,勞諸侯,而己受其封,曰:「我一人之為,非為楚也。」如賤媒然,彼此兩譽,非為男氏也,非為女氏也,於己有利焉耳。假使楚氛甚惡,爭盟起釁,晉人旋入於宋,楚迫而兵之,則宋先亡。然戌之為人,不卑俞為恭,不矯詐為儉,則亦無以傾動兩國而行其說。其所以規獻子者,正其所以自為也。左氏深惡之,故一記受封邑,再記受夫人之璧馬,以著其貪。貪令聞與貪璧馬,一也。善觀人者,不薄之於受璧馬之時,而早覘之於規獻子之日。
或曰:堯、舜茅茨,禹卑宮室,何耶?曰:卑宮室者,異乎峻宇雕牆而言也。論堯、舜必折衷於二《典》、《禹貢》。今有人焉,衣山龍火藻之服,受趚琳琅玕之貢,而終日黯然居茅茨土階中,類歟,不類歟?此說蓋墨家者流也,尚待辨哉!
讀《喪禮或問》
[編輯]名之於人甚矣哉!古之人有自隱其過以求名者,有自表其過以求名者。余讀劉古塘《喪禮或問序》而不覺囅然也。
某公居喪,屏妻。自期有七月之後,因見母故,見其妻而心動,強抑苦禁,諄諄然告人。夫禮銺而從御,御之云者,以上臨下之詞。「黃帝御女」云云,始於道家邪說。未聞以同藏無間之夫婦,而可言御也。杜預注為射御之御,蓋從政也,義最正大。鄭氏以為御婦人。不知銺在先,吉祭在後,孝子尚未復寢,而乃於堊廬中先御婦人乎?「君子出辭氣,斯遠鄙悖」,床笫之言不逾閾。夫子告宰我以「居處不安」,所該無限,而卒不指為與婦居、與婦處也。自漢儒創為非時見乎母不入門之說,似乎君子一遇凶事,而母子有重關之隔,夫妻如盜賊之防,不已悖乎!
然某公之所以自言其私者,亦有所本。人問漢第五倫:「公有私乎?」倫舉二端,以不自隱飾,相傳為美。不知倫之私,倫以為自知之,而卒未嘗自知也。倫之言曰:「有饋千里馬者,雖不受,後遇三公選舉,終不能忘,然亦終不用也。」蓋以不忘饋馬為私,而不知倫之私不在此。當饋馬時,倫當為己身立想,不當為國家立想。其人素無交歟?不受可也。與選舉無與也。其人素有交歟?受千里馬報以其值,可也。與選舉又無與也。當選舉時,倫當為國家立想,不當為己身立想。其人無益於國歟?不用可也,不必因其曾饋馬也。其人有益於國歟?不受馬可也,不必因其曾饋馬而故不用也。如因其曾饋馬而故不用,則倫但知立一己之名,而不知為國家收用人之效。倫之罪大矣!又曰:「兄子有疾,一夜十往,還竟安寢。己子有疾,終夜不往,夜竟不眠。」蓋以眠不眠為私,而不知倫之私又不在此。《禮》:「兄弟之子猶子也。」猶之云者,準子為言,而固已親親之殺矣。倫於兄子疾十往,則己子疾更宜十往。己子疾不往,則兄子疾亦不必往。倫貪愛兄子之名,而至於一夜十往,則固己身往而心不隨,且既悉其病狀,加之勞苦,安得不眠!倫貪遠其子之名,而至於夜不一往,則未悉其病狀,情固未安,而欲往之情,卒難遏禁,又安得眠?倫不自知其矯情釣譽之私,而猶以為與人共有之私,是所謂一言而再過者也。且倫亦幸而不忘不眠,其友朋父子間,天良猶未盡滅耳。若並此而無之,將遁天倍情,終其身為德之賊矣。
某公之於妻也,將以妻待之乎,不以妻待之乎?以妻待之,則所居之喪,即妻之喪也。喪中饋奠之事、霜露之感,率其妻而共致焉,雖日日見何害?不以妻待之,則專視為華褻蕩心之具,而此外無一事焉,雖終身不見何益?夫至於隔絕其妻,至期有七月之久,則早視其妻為華褻蕩心之具,而不以妻待之矣。一旦相見,勃勃然有男女之思,又何尤焉?且某公不嘗敘黃石齋事乎?石齋為其友所嬲,置妓而扃戶焉。石齋處之夷然。夫以妓之邪,而石齋視之如友朋;以妻之正,而某公畏之如鴆毒。其所以自待與所以待妻者,何太不倫至此!夫君子於倫理間,自有中庸之道。必欲強為直而偽為名,其不可哉!
讀《孟子》
[編輯]柴守禮殺人,世宗知而不問,歐公以為孝。袁子曰:世宗何孝之有?此孟子誤之也。孟子之答桃應曰瞽瞍殺人,皋陶執之,舜負而逃。此非至當之言也,好辯之過也。
夫舜之不能無父,即皋陶之不能無君也。有父而後有君,有君而後有法。瞍能殺人,即能殺皋陶。皋陶能執瞍,即能執舜。彼海濱者,何地耶?瞍能往,皋亦能往。因其逃而赦之,不可謂執;聽其執而逃焉,不可謂孝;執之不終,逃而無益,不可謂智;皋陷舜為逋逃主,舜容皋為不共戴天之人,不可謂仁。中國無帝,皋將空天下而無君乎?抑自立而代舜乎?將求一無父之人而立之為天子乎?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孟子窮矣。
然則皋陶、舜如之何?曰:舜不自信其孝之能格父,必不肯為天子;皋陶不自信其力之能制瞍,必不肯為士師。舜為天子,皋陶為士師,瞽瞍必不殺人。《記》曰: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漆雕開不肯仕,曰:「吾斯之未能信。」後世一介之士,猶知此義,而謂舜與皋陶肯貿貿然於天位哉?聖賢之所以自立者,「言前定,則不襩;道前定,則不窮。」若待事發而後籌之也,固已晚矣。桃應不知道之前定,故誤問;孟子不知言之前定,故誤答。
然則充類至義之盡如之何?曰:瞍果殺人,無論舜不執法也,即舜欲執法,皋陶必諫。何也?不肯陷其君於不孝也。無論皋陶執法也,皋陶即不執法,舜亦必逃。何也?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是不為也。父殺人,即己殺人也。安有一君一臣,各行其志,絕不相顧而為此鹵莽之事哉!秦商鞅用法嚴。太子犯法,鞅以為太子不可加刑,乃刑其傅。鞅尚知國君有子,而皋陶乃不知天子有父,是不如鞅也。荊昭王之時,石渚為政。廷有殺人者,追之,則其父也。還,伏斧鑕死於王庭。渚尚知廢法不可,而舜乃逃而欣然,是不如渚也。
然則周世宗宜如之何?曰:以舜律世宗,迂矣;以皋陶律周之司寇,又迂矣。昔朱子謂魯莊公不能防閑其母,宜防閑其侍從之人。此世宗平日之所當知也。及至無可奈何,世宗亦宜降服出次,減膳徹樂,三諫不聽,號泣從之。使守禮知所愧悔,而戒於將來,不宜以「不問」二字博孝名而輕民命也。不然,三代而後,皋陶少矣。凡縱其父以殺人者,皆孝子耶?彼被殺者,獨無子耶?
柳子曰:「天地大果?也,元氣大癰痔也,陰陽大草木也。烏能賞功而罰禍乎?」袁子曰:天地有功禍,而無賞罰。賞罰者,有心之用也;功禍者,無心之值也。漢高所居,五色雲起;諸葛將薨,大星墜地。是天地有功禍也。漢高何德以興,諸葛奚罪而亡?是天地無賞罰也。雷擊嬰兒,電焚草木,以有知之威,罪無知之物,其威是也,其所以用威者非也。國政不修,兵荒水旱,以有忒之辟,殃無辜之氓,其罰是也,其所以行罰者非也。
然則天之於人,猶人之於蟻乎?遺肉於地,聚者百族,負焉而趨,隆焉而居,利其身,肥其子孫。人之功,而非賞也。傾烈火,沃沸湯,卵傾巢覆,浮屍百萬。人之禍,而非罰也。彼蟻者豈無善惡功罪叫號呼切,日辨論於人之側者乎?而人無見聞也。
天則大矣,龍蛇、虎豹、蠻夷、蟲豸、鬼魅,皆如人之呼籲叫號於其下,而天無見聞也。人與蟻俱遊於天之下,而人為蟻禍福;人與天俱托於氣運之中,而天為人禍福。有時人為天所禍福,而並及於蟻;有時天地為氣運所禍福,而並及於人。
書崔寔《政論》後
[編輯]崔寔《政論》曰:「嚴之則治,寬之則亂。孝宣之治,優於孝文。」仲長統曰:「人君宜書此一通,置之坐側。」是二人者,教後世之君日以殺人為事者也。
夫政者,正也,當其可則正矣。古之聖人,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議貴議親,非寬也;刑人於市,與眾棄之,丕蔽要囚,非嚴也。亦曰當而已。當則無所不治,不當則無所不亂。安見嚴者皆治,而寬者皆亂也!
或曰寔之為此言者,目擊元、成之衰,孝宣之中興故耳。是大不然。夫元、成之衰,是昏也,非寬也。果其寬,則蕭傅不殺,堪、猛不誅,王章不死矣。孝宣之中興,是明也,非嚴也。若果嚴則不弛酒食之禁,不除子匿父之條,不縱張敞之亡命矣。或曰:寔此言為桓、靈之柔懦言之。是又不然。善射者有志於殺人,其所殺者,其仇也。不善射者有志於殺人,則旁穿斜出,必殺數十人,而其仇猶未死也。教英主以嚴猶可,教庸主以嚴尤不可。當桓、靈之昏,黨錮牢獄,毒流海內。李雲、冠榮、張鈞、劉陶之死,寔猶以為未足乎?
然則子產火烈之說非歟?曰:火,明象也,明其法使不犯而已,不以焦爛為功也。古之人知英主不世出,昏主亦不世出,故為中人說法,曰「御眾以寬」,曰「寬則得眾」,曰「寬而有制」,未聞以嚴教者。以宣帝之明,而有意於嚴,故趙、蓋、韓、楊之死,猶不厭眾心。況桓、靈乎?吳劉訥作《先刑後禮論》,陸遜非之,是矣。
書《戾太子傳》後
[編輯]孟子曰:大人能格君心之非。又曰:求則得之。心之所求者,事之所有也。高宗求賢夢版築,孔子欲興周夢周公,呂後殺趙王夢為祟,趙武靈欲取吳娃夢美人熒熒而歌。豈真有鬼神哉?無他,心而已矣。人之心有所求,自知其不能得也而抑之,抑則靜,靜則心之不存焉者寡矣。天子之心有所求,自信其無不得也,而縱之,縱則蕩,蕩則心之存焉者寡矣。
武帝好儒,得申公、董仲舒;好文學,得鄒、枚;好色及歌舞,得韓嫣、李夫人;好刑法,得張湯、趙禹、杜周;好財,得桑、孔;好邊功,得西夷、南越、蒲陶、天馬;好仙,得上林神君,嵩呼萬歲;好治巫蠱,得太子皇后床下之木人。所謂求則得之,道固然也。今夫閭巷布衣,入則孝,出則弟,侃侃自信,雖有淫昏之鬼,不敢瞰其室也。武帝當漢全盛,享天下四十餘年,何巫蠱之能靈?就使希幸宮人,怨而詛帝,帝果不諱,宮人非殉葬亦徙居園陵耳,又何益於己而為大逆?此其理皆易知也。以帝之明而卒不知者,帝之心在貪生耳。求仙既可以長生,巫蠱即可以短壽。故太乙候神之外,平日所祀鬼神至千二百所。又令丁夫人、維揚、虞初等以方祠詛匈奴、大宛。是率天下而先為巫蠱者,帝也。其為江充所窺也久矣。帝年高少恩,慮後宮美人必有怨者,慮左右大臣必有交結皇后太子者,其又為充所窺也久矣。故充者即文成、五利流也。彼以長生誘之,此即以巫蠱懼之。而田千秋者,又即充術也。充以木人誣太子,千秋即以白頭翁救太子。其邪正雖殊,而巧中則一也。
當其時,有臣如汲黯、賈誼者,為之痛哭流涕,深言神仙之必無,淫祀之無益,怨女之宜省,使帝不以生死動其心,不以猜忌存於中,則巫蠱必不發。即發,亦必不深治。雖有十江充,奚能為?內而宮人,外而士大夫,未必不免死萬萬數也。帝之父子夫妻,未必不以天恩終也。然而在朝之臣,惟有驚惴怵惕、閉口奔竄者,何哉?蓋其時當嚴刑峻法之餘,公卿皆廝走下士,救過不暇,而天下之人才,固已盡矣。
古之賢君知其心之不可貪也,而操而存之;知人才之不可棄也,而禮而養之。人吾類也,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也。鬼神非吾類也,非其鬼而祭之不為也。內無怨女,外無曠夫,其所與居者,疑丞師保股肱心腹而已,淫詞邪說何從而入之?(下缺)
(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