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文鈔/卷1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十一 昌黎文鈔
卷十二
卷十三 
本作品收錄於:《唐宋八大家文鈔

卷十二·碑銘[編輯]

烏氏廟碑銘[編輯]

元和五年,天子曰:「盧從史始立議用師於恆,乃陰與寇連,誇謾凶驕,出不遜言,其執以來!」其四月,中貴人承璀即誘而縛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趨譁,牙門都將烏公重允當軍門叱曰:「天子有命,從有賞,敢違者斬!」於是士諧斂兵還營,卒致從史京師。壬辰,詔用烏公為銀青光祿大夫河陽軍節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張掖郡開國公。居三年,河陽稱治,詔贈其父工部尚書,且曰:「其以廟享。」即以其年營廟於京師崇化裏。軍佐竊議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無加命號,名差卑,於配不宜。」語聞,詔贈光夫人劉氏沛國太夫人。八年八月,廟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領府君而下,作主於第。乙巳,升於廟。

烏氏著於《春秋》,譜於《世本》,列於《姓苑》,在莒者存,在齊有餘枝鳴,皆為大夫。秦有獲,為大官。其後世之江南者家鄱陽,處北者家張掖,或入夷狄為君長。唐初,察為左武衛大將軍,實張掖人。其子曰令望,為左領軍衛大將軍。孫曰蒙,為中郎將;是生贈尚書,諱承玼,字某。烏氏自莒齊秦大夫以來,皆以才力顯;及武德以來,始以武功為名將家。開元中,尚書管平盧先鋒軍,屬破奚契丹,從戰捺祿,走可突於渤海上。至馬都山,吏民逃徙失業,尚書領所部兵塞其道,塹原累石,綿四百里,深高皆三丈,寇不得進,民還其居,歲罷運錢三千萬餘。黑水室韋以騎五千來屬麾下,邊威益張,其後與耿仁智謀說史思明降。思明復叛,尚書與兄承恩謀殺之。事發族夷,尚書獨走免。李光弼以聞,詔拜「冠軍將軍」,守右威衛將軍檢校殿中監,封昌化郡王、石嶺軍使。積粟厲兵,出入耕戰。以疾去職。貞元十一年二月丁巳,薨於華陰告平里,年若干,即葬於其地。二子:大夫為長,季曰重元,為某官。銘曰:

烏氏在唐,有家於初。左武左領,二祖紹居。
中郎少卑,屬於尚書。不償其勞,乃相大夫。
授我戎節,制有疆墟。數備禮登,以有宗廟。
作廟天都,以致其孝。右祖左孫,爰饗其報。
雲誰無子,其有無孫。克對無羞,乃惟有人。
念昔平盧,為限為瘁。大夫承之,危不棄義。
四方其平,士有迨息。來覲來齋,以饋黍稷。

袁氏先廟碑[編輯]

袁公滋既成廟,明歲二月,自荊南以旂節朝京師,[1]留六日,得壬子春分,率宗親子屬,用少牢於三室。既事退,言曰:「嗚呼傳哉!維世傳德,襲訓集余,乃今有濟。今祭既不薦金石音聲,使工歌詩載烈象容,其奚以飭稚昧於長久?唯敬系羊豕幸有石。[2]如具著先人名跡,[3]因為詩系之語下,於義其可。雖然,余不敢,必屬篤古,而達於詞者。」遂以命愈,愈謝非其人,不獲命;則謹條袁氏本所以出,與其世系裏居;起周歷漢魏晉拓拔魏周隋,入國家以來,[4]高曾祖考,所以劬躬燾後,委祉於公;公之所以逢將承應者。有概有詳,而綴以詩。

其語曰:周樹舜後陳,[5]陳公子有為大夫食國之地袁鄉者,其子孫世守不失,因自別為袁氏。春秋世,陳常壓於楚,與中國相加尤疏,袁氏猶班班見,可譜。[6]常居陽夏,[7]陽夏至晉屬陳郡,[8]故號陳郡袁氏。博士固,[9]申儒遏黃,[10]唱業於前。至司徒安,懷德於身,[11]袁氏遂大顯,連世有人;終漢連魏晉,[12]分仕南北。始居華陰,為拓拔魏鴻臚;鴻臚諱恭,生周梁州刺史新縣孝侯諱穎。[13]孝侯生隋左衛大將軍諱溫,去官居華陰,武德九年,以大耋薨,始葬華州。[14]左衛生南州刺史諱士政。南州生當陽令諱倫,於公為曾祖。當陽生朝散大夫石州司馬諱知玄;司馬生贈工部尚書咸寧令諱曄,是為皇考。袁氏舊族,而當陽以通經為儒,位止縣令;石州用《春秋》持身治事,為州司馬以終;咸寧備學,而貫以一,文武隨用,謀行功從,出入有立,不爵於朝。比三世,宜達而窒,歸成後人,數當於公。公惟曾大父、大父、皇考比三世,存不大夫食,[15]歿祭在子孫。唯將相能致備物,世禰遠,禮則益不及;在慎德行業治,圖功載名,以待上可。無細大,無敢不敬畏;無早夜,無敢不思。成於家,進於外,以立於朝。自侍御史歷工部員外郎、祠部郎中、諫議大夫、尚書右丞、華州刺史、[16]金吾大將軍,[17]由卑而鉅,莫不官稱;遂為宰相,以贊辨章;[18]仍持節將蜀、滑、襄、荊:[19]略苞河山,秩登祿富,以有廟祀,具如其誌。又垂顯刻,[20]以教無忘,可謂大孝。詩曰:[21]

袁自陳分,初尚蹇連。[22]越秦造漢,博士發論。司徒任德,忍不錮人。[23]收功闕後,五公重尊。[24]晉氏於南,來處華下。鴻臚孝侯,用適操舍。南州勤治,取最不懈。當陽耽經,唯義之畏。石州烈烈,學專《春秋》。懿哉咸寧,不名一休;趨難避成,與時泛浮。是生孝子,天子之宰;出把將符,群州承楷。[25]數以立廟,[26]祿以備器;由曾及考,同堂異置;柏版松楹,其筵肆肆。[27]維袁之廟,孝孫之為;順勢即宜,以諏以龜;以平其巇,屋墻持持。孝孫來享,來拜廟庭;陟堂進室,親登籩鉶。[28]肩臑胉骼,[29]其樽玄清;降登受胙,於慶爾成。[30]維曾維祖,維考之施;於汝孝嗣,以報以祗。凡我有今,非本曷思;刻詩牲系,[31]維以告之。

魏博節度觀察使沂國公先廟碑銘[編輯]

元和八年十一月壬子,上命丞相元衡、丞相吉甫、丞相絳,召太史尚書比部郎中韓愈至政事堂,傳詔曰:「田宏正始有廟京師,朕惟弘正先祖父,厥心靡不向帝室,訖不得施,乃以教付厥子;維宏正銜訓事嗣,朝夕不怠,以能迎天之休,顯有丕功。維父子繼忠孝,予維寵嘉之。是以命汝愈銘。欽哉!」惟時臣愈承命悸恐。明日,詣東上閣門拜疏辭謝,不報。退,伏念昔者魯僖公能遵其祖伯禽之烈,周天子實命其史臣克作為《駉》《駜》《泮》《閟》之詩,使聲於其廟,以假魯靈。今天子嘉田侯服父訓不違,用康靖我國家,蓋寵銘之,所以休寧田氏之祖考;而臣適執筆隸太史,奉明命,其可以辭!謹案:魏博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兼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沂國公田宏正,北平盧龍人。故為魏博諸將,忠孝畏慎。田季安卒,其子幼弱,用故事代父,人吏不附,迎弘正於其家,使領軍事。宏正籍其軍之眾,與六州之人,還之朝廷,悉除河北故事,比諸州,故得用為帥。已而復贈其父故滄州刺史兵部尚書,母夫人鄭氏梁國太夫人,得立廟祭三代:曾祖都水使者府君祭初室,祖安東司馬贈襄州刺史府君祭二室,兵部府君祭東室。其銘曰:

唐繼古帝,海外受制。狎於太寧,燕盜以驚。
群黨相維,河北失平。號登元和,大聖載營。
風揮日舒,咸順指令。嶪嶪魏王,嬰兒戲兵。
吏戎愁毒,莫保腰頸。人曰田侯,其德可倚。
叫噪奔趨,乘門請起。田侯攝事,奉我天明。
束縛弓戈,考核度程。提疆籍戶,來復邦經。
帝欽良臣,曰維錫予。嗟我六州,始復故初。
告慶於宗,以降命書。旌節有韜,豹尾神旗。
櫜兜戟纛,以長魏師。田侯稽首,臣愚不肖。
造茲有成,祖考之教,帝曰俞哉,維汝忠孝。
予思乃父,追秩夏卿。媲德娠賢,梁國是榮。
田侯作廟,相方視址。見於蓍龜,祖考咸喜。
暨暨田侯,兩有文武。訖其外庸,可作承輔。
諮汝田侯,勿亟勿遲。覲饗式時,爾祖爾思。

柳州羅池廟碑[編輯]

羅池廟者,故刺史柳侯廟也。柳侯爲州,不鄙夷其民,動以禮法。三年,民各自矜奮曰:「茲土雖遠京師,吾等亦天氓,今天幸惠仁侯,若不化服,我則非人。」

於是老幼相教語,莫違侯令。凡有所爲於其鄕閭及於其家,皆曰:「吾侯聞之,得無不可於意否?」莫不忖度而後從事。凡令之期,民勸趨之,無有後先,必以其時。於是民業有經,公無負租,流逋四歸,樂生興事。宅有新屋,步有新船,池園潔修,豬牛鴨鷄,肥大蕃息。子嚴父詔,婦順夫指,嫁娶葬送,各有條法,出相弟長,入相慈孝。先時,民貧以男女相質,久不得贖,盡沒爲隸。我侯之至,案國之故,以傭除本,悉奪歸之。大修孔子廟。城郭巷道,皆治使端正,樹以名木。柳民既皆悅喜。

常於其部將魏忠謝寧歐陽翼飲酒驛亭,謂曰:「吾棄於時,而寄於此,與若等好也。明年,吾將死,死而爲神。後三年,爲廟祀我。」及期而死。三年孟秋辛卯,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而告之曰:「館我於羅池。」其月景辰,廟成大祭,過客李儀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廟門即死。明年春,魏忠歐陽翼使謝寧來京師,請書其事於石。余謂柳侯生能澤其民,死能驚動禍福之,以食其土,可謂靈也已。作迎享送神詩民,伸歌以祀焉,而並刻之。

柳侯河東人,諱宗元,字子厚。賢而有文章。嘗位於朝,光顯矣,已而擯不用。其辭曰:

荔子丹兮蕉黃,雜肴蔬兮進侯堂。
侯之船兮兩旗,度中流兮風泊之。
待侯不來兮不知我悲。
侯乘駒兮入廟,慰我民兮不嚬以笑。
鵝之山兮之水,桂樹團團兮白石齒齒。
侯朝出遊兮暮來歸,春與猿吟兮秋鶴與飛。
北方之人兮爲侯是非,千秋萬歳兮侯無我違。
福我兮壽我,驅厲鬼兮山之左。
下無苦濕兮高無乾,秔稌充羨兮蛇蛟結蟠。
我民報事兮無怠其始,自今兮欽於世世。

唐故相權公墓碑[編輯]

上之元和六年,其相曰權公,諱德輿,字載之。其本出自殷帝武丁,武丁之子降封於權。權,江漢間國也。周衰,入楚為權氏。楚滅徙秦,而居天水略陽。符秦之王中國,其臣有安丘公翼者,有大臣之言。後六世至平涼公文誕,為唐上庸太守荊州大都督長史,焯有聲烈。平涼曾孫諱任,贈尚書禮部郎中,以藝學與蘇源明相善,卒官羽林軍錄事參軍,於公為王父。郎中生贈太子太保諱皋,以忠孝致大名,去官,累以官征,不起,追溢貞孝,是實生公。

公在相位三年,其後以吏部尚書授節鎮山南,年六十以薨。贈尚書左僕射,諡文公。

公生三歲,知變四聲,四歲能為詩,七歲而貞孝公卒,來吊哭者見其顏色聲容,皆相謂「權氏世有其人」。及長,好學,孝敬祥順。貞元八年,以前江西府監察御史徵拜博士,朝士以得人相慶。改左補闕,章奏不絕,譏排奸幸,與陽城為助。轉起居舍人,遂知制誥,凡撰命詞九年,以類集為五十卷,天下稱其能。十八年,以中書舍人典貢士,拜尚書禮部侍郎。薦士於公者,其言可信,不以其人布衣不用;即不可信,雖大官勢人交言,一不以綴意。奏廣歲所取進士明經,在得人,不以員拘。轉戶兵吏三曹侍郎太子賓客。復為兵部,遷太常卿,天下愈推為巨人長德。

時天子以為宰相宜參用道德人,因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公既謝辭,不許。其所設張舉措,必本於寬大,以教化,多所助與:維匡調娛,不失其正;中於和節,不為聲章;因善與賢,不矜主已。以吏部尚書留守東都,東方諸帥有利病不能自請者,公嘗與疏陳,不以露布。復拜太常,轉刑部尚書,考定新舊令式為三十編,舉可長用。其在山南河南,勤於選付,治以和簡,人以寧便。以疾求還,十三年某月甲子,道薨於洋之白草。奏至,天子恫傷,為之不御朝,郎官致贈錫。官居野處,上下弔哭,皆曰:「善人死矣!」其年某月日,葬河南北山,在貞孝東五里。

公由陪屬升列,年除歲遷,以至公宰,人皆喜聞,若己與有,無忌嫉者。於頔坐子殺人,失位自囚,親戚莫敢過門省顧,朝莫敢言者。公將留守東都,為上言曰:「頔之罪既貰不竟,宜因賜寬詔。」上曰:「然,公為吾行諭之。」頔以不憂死。前後考第進士及廷所策試士,踵相躡為宰相達官,與公相先後,其餘布處臺閣外府,凡百餘人。自始學至疾病,未嘗一日去書不觀。公既以能為文辭擅聲於朝,多銘卿大夫功德,然其為家,不視簿書,未嘗問有亡,費不侍餘。公娶清河崔氏女,其父造,嘗相德宗,號為名臣。既葬,其子監察御史璩累然服喪來有請。乃作銘文曰:

權在商周,世次不存。滅楚徙秦,嬴劉之間。甘泉始侯,以及安丘。詆訶浮屠,皇極之扶。貞孝之生,鳳鳥不至。爵位豈多,半塗以稅。壽考豈多,四十而逝。惟其不有,以惠厥後。是生相君,為朝德首。行世祖之,文世師之。流連六官,出入屏毗。無黨無仇,舉世莫疵。人所憚為,公勇為之。其所競馳,公絕不窺。孰克知之,德將在斯。刻詩墓碑,以永厥垂。

唐故河東節度觀察使滎陽鄭公神道碑文[編輯]

河東節度使贈尚書右僕射鄭公,葬在滎陽索上。[32]元和八年六月庚子,太史尚書比部郎中護軍韓愈刻其墓碑曰:

司馬氏遷江南,有鄭豁者,仕慕容垂國,為其太子少保。[33]其孫簡,當拓拔魏為滎陽太守。[34]後簡者號其族為「南祖」。南祖之鄭入唐,有為利之景谷令者,曰嘉範,[35]於公為曾祖;是生撫俗,為泗之徐城令;徐城生公之父曰洪,卒官涼之戶曹參軍。[36]

公諱儋,少依母家隴西李氏,舉止異凡兒,其舅吏部侍郎季卿,謂其必能再立鄭氏。[37]稍長,能自課學,[38]明《左氏春秋》,以進士選為太原參軍事。[39]對直言策,拜京兆高陵尉。考府之進士,能第上下,以實不奸。樊僕射澤,以襄陽兵戰淮西,公以參謀留府,能任後事。[40]戶曹殯於涼,涼地入西戎,自景谷、徐城,三世皆未還滎陽葬。公解官,舉五喪為三墓,葬索東。徐城墓無表,公能幼長哀感,[41]心求不置,以得舊人,指告其處。其後為大理丞、太常博士,遷起居郎、尚書司封、吏部二郎中,能官舉其名。德宗晚節儲將於其軍,以公為河東軍司馬,能以無心處嫌間,卒用有就。[42]貞元十六年,將說死,即詔授司馬節,節度河東軍,[43]除其官為工部尚書、太原尹,兼御史大夫、北都留守。[44]

公之為司馬,用寬廉平正,得吏士心;及升大帥,[45]持是道不變。部將有因貴人求要職者,公不用;用老而有功,無勢而遠者。削四鄰之交賄,省姱嬉之大燕,[46]校講民事,[47]施罷不俟日。用能以十月成政,氓征就寬,[48]軍給以饒。十七年,疾廢朝夕,八月庚戌薨,享年六十一。天子為之不能臨朝者三日,[49]贈尚書右僕射。即以其年十月辛卯,葬索上。疾比薨,醫問交道,比葬,弔贈賜使者相及。凡河東軍之士,與太原之氓吏,[50]及旁九郡百邑之鰥寡,[51]外夷狄之統於府者,聞公之薨,皆哭曰:「吾其如何!」

公與賓客朋遊飲酒,必極醉,[52]投壺博弈,窮日夜,若樂而不厭者。[53]平居簾閣,據几,終日不知有人。別自號「白雲翁」。[54]名人魁士,鮮不與善;好樂後進,及門接引,皆有恩意。[55]

始娶范陽盧氏女,生仁本、仁約、仁載,皆有文行。二季舉進士,皆早死;仁本為後子獨存,不樂舉選,年三十餘,始佐河陽軍。後娶趙郡李氏,生三女。二夫人凡三男五女。長女嫁遼東李繁,繁亦名臣子,有才學。遺命二夫人各別為墓,不合葬。系曰:

士常患勢卑,[56]不能推功德及人;常患貧,[57]無以奉所欲得。若鄭公,勤一生以得其位,而曾不得須臾有焉。雖然,觀其所既立,其可知已。嗚呼哀哉!

唐故江南西道觀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左散騎常侍太原王公神道碑銘[編輯]

王氏皆王者之後,在太原者為姬姓。春秋時,王子成父敗狄有功,因賜氏,厥後世居太原。至東漢隱土烈,博士征不就,居祁縣,因號所居鄉為「君子」,公其君子鄉人也。魏晉涉隋,世有名人。國朝大王父元柬,曆御史屬三院,止尚書郎;生景肅,守三郡,終傅涼王;生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贈吏部尚書。

公尚書之弟某子,公諱仲舒,字宏中。少孤,奉母夫人家江南。讀書著文,其譽藹鬱,當時名公,皆折官位輩行願為交。貞元初,射策拜左拾遺,與陽城合遏裴延齡不得為相。德宗初怏怏無奈,久而嘉之。其後入閣,德宗顧列謂宰相曰:「第幾人必王某也。」果然。月餘,特改右補闕,遷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在禮部,奏議詳雅,省中伏其能。在考功,吏部提約明,故吏無以欺。同列有恃恩自得者,眾皆媚承,公疾其為人,不直視,由此貶連州司戶。移夔州司馬,又移荊南,因佐其節度事為參謀,得五品服。放跡在外積四年。元和初,收拾俊賢,征拜吏部員外郎。未幾,為職方郎中知制誥。友人得罪斥逐後,其家親知過門縮頸不敢視,公獨省問,為計度論議,直其冤。由是出為峽州刺史,轉廬州,未至,丁母夫人憂。服除,又為婺州刺史。時疫旱甚,人死亡且盡,公至,多方救活,天遂雨,疫定。比數年,里閭完復。制使出巡,人填道迎,顯公德。事具聞,就加金紫。轉蘇州,變其屋居,以絕火延,堤鬆江路,害絕阻滯。秋夏賦調,自為書與人以期,吏無及門而集,政成為天下守之最。

天子曰:「王某之文可思,最宜為誥,有古風,豈可久以吏事役之?」復拜中書舍人。既至京師,儕流無在者,視同列皆邈然少年,益自悲,而謂人曰: 「豈可復治筆硯於其間哉!上若未棄臣,宜用所長。在外久,周知俗之利病,俾治之,當不自愧。」宰相以聞,遂得觀察江南西道。奏罷榷酤錢九千萬。軍息之無已,掌吏壞產猶不釋,囚之;公至,脫械不問,人遭水旱,賦窘。公曰:「我且減燕樂,絕他用錢,可足乎?」遂以代之。罷軍之息錢,禁浮屠誑誘,壞其舍以葺公宇。三年,法大成,錢餘於庫,粟餘於廩,人享於田廬,謳謠於道途。天子復思,且征以代,虛吏部左丞位以待之。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薨於洪州,年六十二。上哀慟輟朝,贈左散騎常侍。某日,歸葬於某處。

某既以公之德刻而藏之墓矣,子初又請詩以揭之。詞曰:

生人之治,本乎斯文。有事其末,而忘其源。
切近昧陋,道由是堙。有志其本。而泥古陳。
當用而遷,乖戾不伸。較是二者,其過志也均。
有美王公,志儒之本,達士之經。
秩秩而積,涵涵而停。韡為華英,不矜不盈。
孰播其馨,孰發其明。介然而居,士友以傾。
敷文帝階,擢列侍從。以忠遠名,有直而諷。
辨遏堅懇,巨邪不用。秀出班行,乃動帝目。
帝省竭心,恩顧日渥。翔於郎署,騫於禁密。
發帝之令,簡古而蔚。不比於權,以直友冤。
敲撼挫揠,竟遭斥奔。久淹於外,曆守大藩。
所至極思,必悉利病。萎枯以膏,燠暍以醒。
坦之敞之,必絕其徑。浚之澄之,使安其泳。
帝思其文,復命掌誥。公潛謂人,此識宜少。
豈無凋郡,庸以自效。上籍其實,俾統於洪。
逋滯攸除,奸訛革風。祛蔽於目,釋負於躬。
方乎所部,禁絕浮屠。風雨順易,秔稻盈疇。
人得其所,乃恬乃謳。化成有代,思以息勞。
虛位而俟,奄忽滔滔。維德維績,誌於斯石,日遠彌高。

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贈太尉許國公神道碑銘[編輯]

韓,姬姓,以國氏。[58]其先有自潁川徙陽夏者,[59]其地於今為陳之太康。[60]太康之韓,[61]其稱蓋久,然自公始大著。公諱弘。公之父曰海,為人魁偉沈塞,以武勇遊仕許汴之間,寡言自可,不與人交,眾推以為鉅人長者。[62]官至遊擊將軍,贈太師,娶鄉邑劉氏女,生公,是為齊國太夫人。

夫人之兄,曰司徒玄佐,[63]有功建中、貞元之間,[64]為宣武軍帥,有汴宋亳潁四州之地,兵士十萬人。公少依舅氏,讀書習騎射,事親孝謹,偘偘自將,[65]不縱為子弟華靡遨放事。[66]出入敬恭,軍中皆目之。嘗一抵京師,就明經試。退曰:「此不足發名成業。」復去,從舅氏學,將兵數百人,[67]悉識其材鄙怯勇,指付必堪其事。司徒嘆奇之,士卒屬心,[68]諸老將皆自以為不及。[69]司徒卒,[70]去為宋南城將。[71]比六七歲,汴軍連亂不定。貞元十五年,劉逸淮死,[72]軍中皆曰:「此軍司徒所樹,必擇其骨肉為士卒所慕賴者付之。[73]今見在人,莫如韓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之,而請命於天子。天子以為然,遂自大理評事拜工部尚書,代逸淮為宣武軍節度使,[74]悉有其舅司徒之兵與地。[75]

當此時,陳許帥曲環死,而吳少誠反,[76]自將圍許,求援於逸淮,啖之以陳歸汴,使數輩在館,公悉驅出斬之。選卒三千人,會諸軍擊少誠許下,少誠失勢以走,河南無事。公曰:「自吾舅歿,五亂於汴者,吾苗薅而發櫛之幾盡。[77]然不一揃刈,不足令震駴。 」[78]命劉鍔以其卒三百人,待命於門,數之以數與於亂,[79]自以為功,並斬之以徇,血流破道。自是訖公之朝京師,廿有一年,莫敢有讙呶叫號於城郭者。[80]

李師古作言起事,[81]屯兵於曹,以嚇滑帥,且告假道。公使謂曰:「汝能越吾界而為盜邪?[82]有以相待,無為空言。」滑師告急。[83]公使謂曰:「吾在此,公無恐。」[84]或告曰:「翦棘夷道,兵且至矣,請備之!」公曰:「兵來不除道也。」不為應。[85]師古詐窮變索,遷延旋軍。

少誠以牛皮鞋材遺師古,師古以鹽資少誠,潛過公界,覺,皆留輸之庫。曰:「此於法不得以私相饋。」田弘正之開魏博,[86]李師道使來告曰:[87]「我代與田氏約相保援,今弘正非其族,[88]又首變兩河事,亦公之所惡,我將與成德合軍討之,敢告。」公謂其使曰:「我不知利害,知奉詔行事耳,若兵北過河,我即東兵以溶。 」[89]師道懼,不敢動,弘正以濟。誅吳元濟也,命公都統諸軍,[90]曰:「無自行以遏北寇!」公請使子公武以兵萬三千人會討蔡下,歸財與糧,以濟諸軍,卒擒蔡奸。[91]於是以公為侍中,而以公武為鄜坊丹延節度使。[92]

師道之誅,公以兵東下,進圍考城,克之;遂進迫曹,曹寇乞降。鄆部既平,公曰:「吾無事於此。」其朝京師,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公曰:「君為仁,臣為恭,可矣。」遂行,既至,獻馬三千匹,絹五十萬匹,[93]他錦紈綺纈又三萬,金銀器千,而汴之庫廄錢以貫數者,尚余百萬,絹亦合百餘萬匹,馬七千,糧三百萬斛,兵械多至不可數。初公有汴,[94]承五亂之後,掠賞之餘,且斂且給,恆無宿儲。[95]至是,公私充塞,至於露積不垣。

冊拜司徒兼中書令,[96]進見上殿,拜跪給扶,贊元經體,[97]不治細微,天子敬之。元和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為冢宰,[98]又除河中節度使。[99]在鎮三年,以疾乞歸;復拜司徒中書令,[100]不能朝。以長慶二年十二月三日薨於永崇裏第,年五十八。天子為之罷朝三日,[101]贈太尉,賜布粟,[102]其葬物有司官給之,京兆尹監護。明年七月某日,葬於萬年縣少陵原,京城東南三十里,楚國夫人翟氏祔。子男二人:長曰肅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肅元早死。[103]公之將薨,公武暴病先卒,公哀傷之,月余遂薨。無子,以公武子孫紹宗為主後。

汴之南則蔡,北則鄆,二寇患公居間,為己不利,卑身佞辭,[104]求與公好。薦女請昏,使日月至。既不可得,則飛謀釣謗,以間染我。公先事候情,[105]壞其機牙,奸不得發,王誅以成。最功定次,孰與高下。

公子公武,與公一時俱授弓鉞,處藩為將,疆土相望。公武以母憂去鎮,公母弟充,自金吾代將渭北。[106]公以司徒中書令治蒲,於時,弟充自鄭滑節度平宣武之亂,以司空居汴。[107]自唐以來,莫與為比。

公之為治,嚴不為煩,止除害本,不多教條。與人必信,吏得其職,賦入無所漏失,人安樂之,在所以富。公與人有畛域,[108]不為戲狎,人得一笑語,重於金帛之賜。其罪殺人,不發聲色,問法何如,不自為輕重。[109]故無敢犯者。其銘曰:

在貞元世,汴兵五猘。[110]將得其人,眾乃一愒。[111]其人為誰,韓姓許公;磔其梟狼,[112]養以雨風;桑谷奮張,厥壤大豐。貞元元孫,[113]命正我宇;公為臣宗,處得地所。河流兩壖,[114]盜連為群;雄唱雌和,首尾一身。公居其間,為帝督奸,察其嚬呻,與其睨眴;[115]左顧失視,右顧而跽。[116]蔡先鄆鉏,三年而墟;槁幹四呼,終莫敢濡。常山幽都,[117]孰陪孰扶。[118]天施不留,其討不逋;許公預焉,其賚何如。[119]悠悠四方,既廣既長。無有外事,朝廷之治。許公來朝,車馬干戈;相乎將乎,威儀之多。將則是矣,相則三公;釋師十萬,歸居廟堂。上之宅憂,[120]公讓太宰;養安蒲阪,[121]萬邦絕等。有弟有子,提兵守藩;一時三侯,人莫敢扳。[122]生莫與榮,歿莫與令。刻文此碑,以鴻厥慶。

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監胡良公墓神道碑[編輯]

少府監胡公者,諱問,字潤博,年七十九,以官卒。明年八月十四日,葬京兆奉先,夫人天水趙氏祔焉。其子逞、迺、巡、遇、述、遷、造與公婿廣文博士吳郡張籍,以公之族出、行治、歷官、壽年為書,使人自京師南走八千里,至閩南兩越之界上請為公銘刻之墓碑於潮州刺史韓愈,曰:

胡姓本出安定,後徙清河,於今為宗城,屬貝州。大父諱秀,武後時以文材徵,為麟臺正字。父宰臣,用進士卒官平陽冀氏令,贈潭州大都督。公早孤,能自勸學,立節概,非其身力,不以衣食。凡一試進士,二即吏部選,皆以文章占上第。樂為位勤,自刻削,不干人,以矯時弊。及為富平尉,一府稱其斷決。建中四年,侍郎趙讚為度支使,薦公為監察御史,主饋給渭橋以東軍,洗手奉職,不以一錢假人。賊平,有司考核群吏,多坐貶死,獨公以清苦能檢飭,無漏失,遷河南倉曹。魏公賈躭以節鎮鄭滑,以公佐觀察事檢校尚書工部員外郎。以剛直齟齬不阿,忤權貴,除獻陵令。居陵下七年,市置田宅,務種樹為業以自給,教授子弟。貞元十一年,吏部大選,以公考選人藝學,以勞遷奉先令,以治辦遷尚書膳部郎中,改坊州刺史。州經亂,無孔子廟,公至則命築宮,造祭器,率博士生講讀以時,如法以祠,人吏聚觀歎息。遷舒州刺史,州歲大熟,麥一莖數穗,閭裏歌舞之。考功以聞,遷尚書駕部郎中。數以事犯尚書李巽,巽時主鹽鐵事,富驕恃勢,以語丞相,由是退公為鳳翔少尹。巽死,遷少大理,改少詹事。元和十二年,朝廷以公年老能自祗力,事職不懈,可嘉,拜少府監,兼知內中尚。明年以病卒。

公始以進士孤身旅長安,致官九卿,為大家。七子皆有學守。女嫁名人。年幾八十,堅悍不衰,事可傳載,可為成德。銘曰:

朅朅胡公,既果以方。挾藝射科,每發如望。人求於人,我已為之。自始迄終,不降色辭。因官立事,隨有可載,發跡饋軍,遭讒府介。去居陵下,為吏為隱。坊舒之政,於茲有靳。守官駕部,名升已屈。躋於少府,甚宜秩物。不配其有,君子恥之。少府古卿,公優止之。刻文碑石,以顯公行。維公後人,無怠嗣慶。


 卷十一 ↑返回頂部 卷十三
  1. 歲或作年,方云:「考之史,袁滋以元和十一年朝京師。」旂或作旌。
  2. 即所謂麗牲之碑,《祭義》云:「祭之日,君牽牲入廟門,麗於碑。」麗,系也。
  3. 著或作者。
  4. 或作已來。拓音托。拔,蒲撥切。註見廿卷《集賢院校理墓誌銘》。
  5. 語或作詩。樹或作封。後下或有為字。
  6. 或作「可見於譜」。
  7. 陳陽夏,漢世淮陽國,《前漢》「發兵拒之陽夏」。註:今亳州。夏音賈。
  8. 或無郡字。
  9. 轅固。
  10. 漢儒轅固,齊人。竇太后好老子書,召問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轅固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與黃生爭論景帝前;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弒!」固曰:「不然,夫桀紂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
  11. 袁安,後漢時仕終司徒。
  12. 終或作紛,非是。
  13. 新下或有安字。穎或作頻。
  14. 耋或作耄。
  15. 或無再出大父字,有公字,大父或作大夫。比或作妣,皆非是。
  16. 貞元十六年二月,自尚書右丞出刺華州。
  17. 貞元二十一年三月,召拜。
  18. 便章也,《史記》:「便章百姓。」即平章耳。
  19. 永貞元年十月,以滋為西川節度使;元和元年十月,徙義成軍節度。八年正月,自戶部尚書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九年九月,徙荊南節度。蜀謂西川,滑謂義成,襄謂山南東道,荊謂荊南。
  20. 或作烈。
  21. 詩下或有文字。
  22. 或作連連。
  23. 忍一作思。漢明帝時,安為河南尹,未嘗以贓罪鞫人。嘗曰:「凡學仕者,高則望宰相,下則希牧守,錮人於聖世,所不忍為。」方云:「博士轅固,司徒袁安也。按《左傳》陳有轅濤塗,又有袁僑,漢有轅固、轅豐,又有袁安,蓋兩姓也。杜預謂:袁僑,濤塗四世孫。不知何以至漢,復出兩姓。」今按:歐公《集古錄》、《漢三老袁良碑》亦云:濤塗立姓為袁,蓋轅、袁古字通用,袁盎又通作爰,亦非別為一姓也。
  24. 安,章帝時為司徒,二子京、敞。京子湯,字仲河,桓帝時太尉。湯子逢,字周陽,靈帝時司空。逢弟隗,字次陽,獻帝時太傅。京弟敞,字叔平,安帝時司空。凡四世五公焉。
  25. 把或作祀,或作持。群或作郡。
  26. 數或作教。說見《烏氏廟碑》。
  27. 筵或作業。
  28. 或作鈃。
  29. 臑,臂節也。《禮記》:「其禮太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個。」《儀禮》:「臂臑肫骼胉脅也。」《儀禮》:「兩胉脊肺,設扃鼏骼。禽獸骨也。」四者皆所薦之羞。臑,奴報切,又女朱切。胉音粕。骼音格。
  30. 爾或作示,非是。
  31. 或作系牲。
  32. 今鄭州滎陽有索水,即漢高帝與項羽戰於京索者也。
  33. 豁字君明,魏將作大匠渾五世孫。仕垂,為太常少卿。
  34. 豁子溫,燕太子詹事。生三子:曄號北祖,恬號中祖,簡號南祖。
  35. 簡生季騧,騧子昞,昞四世孫嘉範。
  36. 涼之,或作涼州。
  37. 季或作李。謂下或有曰字,或謂作曰。其必作必其。
  38. 課或作謀。今按:《蜀志·出師表》「自謀字」。《文選》,亦作「自課」,恐公用此語。
  39. 大曆四年第。
  40. 興元元年正月,以樊澤為山南東道節度使,澤奏儋為參軍。
  41. 公能下或有使字。或無哀字,云:「 自少而長,求之不置也。」今按:心字當屬下句。
  42. 間或作問,非是,或無卒字。有就或作其說,非是。
  43. 考《嚴綬傳》:將說,李說也。或無即詔字。馬下或無復出節字。
  44. 貞元十六年十月,河東節度使李說卒,儋自本軍行軍司馬,除檢校工部尚書,充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
  45. 升或作升。帥或作師。
  46. 姱或作誇。
  47. 校講或作講校。
  48. 氓或作賦,或作民。
  49. 或無能字。
  50. 軍下或無之字,或作之軍。氓或作民。
  51. 河東節度府,管汾、遼、沁、嵐、石、忻、代、憲,凡九州。
  52. 與或作為。
  53. 若或從閣、蜀本作苦。
  54. 令狐楚嘗為太原從事,《唐志》有表奏十卷,自號「白雲孺子」,蓋以媚儋也。
  55. 與善屬上句,好樂屬下句。蜀本以善為其,而連好樂為句。又云:「名人魁士」,《呂氏春秋》語。
  56. 常或作嘗,下同。
  57. 患下或有勢字。
  58. 國下或有為字。今按:以國氏,《春秋傳》語。《唐韻》云:「韓姓出自唐叔虞之後,曲沃桓叔之子萬,食邑於韓,因以為氏。」
  59. 夏音假。
  60. 秦滅韓,以其地為潁川郡。陽夏,隋改為太康。
  61. 《新舊史》皆言弘滑州匡城人。
  62. 交或作校,以上文自可言之,作「不與人交」為是。今以下文長者言之,又似作「不與人校」為是。更詳之。鉅上或無為字,或無「以鉅人」三字,而為上有之字,或並無「以為鉅人」四字。
  63. 復出夫人字,或作齊國。
  64. 功下或有於字。
  65. 偘偘或作侃侃,侃與偘同。
  66. 縱或作從。
  67. 兵下或有將字。
  68. 屬,之欲切。
  69. 或無皆字。
  70. 貞元八年二月,玄佐卒,
  71. 玄佐卒年四月,以其子士寧代為使。九年十二月,軍亂,逐士寧,以副使李萬榮為使。弘出為宋州南城將。
  72. 九月,劉卒。
  73. 肉下或有而字。
  74. 弘事逸淮,為都知兵馬使,逸淮死,汴軍懷玄佐之惠,以弘長厚,共請為留後,環監軍請表其事,朝廷許之。自試大理評事檢校工部尚書,充宣武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
  75. 其舅或作舅氏。
  76. 或無而字。
  77. 苗薅而發櫛之,《淮南子》語。薅,呼豪切。
  78. 不下或無一字,駴或作駭。
  79. 上數上聲,下數入聲。與音預。
  80. 讙音歡。呶,尼交切。
  81. 作或作詐。
  82. 盜上或無為字。
  83. 師或作帥。前滑帥字疑,亦當作師。急或作及。
  84. 無上或有安字。
  85. 為下或有之字。
  86. 元和七年十月,以田弘正為魏博節度使,
  87. 元和元年閏六月,東平帥李師古卒。其弟師道代之。
  88. 非其或作其非,非是。
  89. 兵以或作以兵,非是。
  90. 元和十年九月,以弘充淮西行營都統使。
  91. 三千,《淮西碑》作二千。
  92.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錄平淮西功,加弘檢校司徒兼侍中,封許國公,罷都統。公武檢校左散騎常侍,充節度使。
  93. 五十或作七千。
  94. 初公下或有之字。
  95. 無上或無恆字。
  96. 弘三上章,堅辭戎務,願留京師奉朝請。八月,守司徒兼中書令。
  97. 元下或有老字,非是。
  98.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以弘攝冢宰。
  99. 元和十五年六月,以本官為河中尹,河中縉絳節度觀察等使。
  100. 長慶三年,請罷戎鎮,三表從之。十月,依前守司徒兼中書令。
  101. 年五十八,或作年八十。考《新舊史》,定從今本。或無「天子為之」四字。
  102. 或作布帛。按《舊史》實賜米千石。賜下或有之字。
  103. 或作歿。
  104. 卑或作畢。
  105. 至既或作既至,非是。不可下或無得字。釣或作鉤。染或作謀。先事候情,或作先得事情。候或作後。
  106.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以公武為渭北鄜坊節度使。十四年十一月,以母憂去官。十五年正月,以弘弟充代公武鎮渭北。
  107. 長慶二年七月,汴州逐節度李願,立牙將李岕為留後,充自義成節度徙鎮宣武。八月,汴州監軍斬岕降,充入汴州,詔加充檢校司空。
  108. 畛或作軫,非是。
  109. 或無自為字,非是。
  110. 居例切,狂犬也。
  111. 愒,息也,與憩同。《詩》:「不尚愒焉。」愒,丘例切。
  112. 磔,陟格切。
  113. 貞元皇帝之孫憲宗。
  114. 壖,江河邊地,《前漢》:「坐侵廟壖為宮」。壖,而緣切。
  115. 《淮南子》:「視焉為眴。」邪視也。睨音詣,眴音荀。
  116. 巨幾切。
  117. 常山,成德軍。幽都,幽州也。
  118. 陪或作悖,或作倚。
  119. 賚或作賴。
  120. 上謂穆宗。
  121. 元和十五年六月,出鎮河中。
  122. 《春秋傳》:「扳引而立之。」扳,與攀同,又音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