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001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一卷目錄
閨媛總部彙考
易經〈繫辭上 說卦傳〉
詩經〈小雅斯干〉
禮記〈曲禮 檀弓 郊特牲 內則 玉藻 大傳 少儀 雜記 昏義〉
儀禮〈昏禮〉
爾雅〈釋訓 釋親〉
素問〈上古天真論篇〉
小爾雅〈廣義〉
大戴禮記〈本命〉
方言〈閨媛稱謂七則〉
白虎通〈爵 諡 文質 三綱六紀 姓名 嫁娶〉
釋名〈釋姿容 釋長幼 釋親屬〉
博雅〈釋親〉
蠡海集〈人身類〉
閨媛典第一卷
閨媛總部彙考
[編輯]《易經》
[編輯]《繫辭上》
[編輯]「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本義〉此變化之成形者。〈大全〉朱子曰:「天地父母,分明是一理。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則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天下之女皆《坤》之氣,便徹上徹下,即是一個氣都透了。通人物言之,在動物如牝馬之類,在植物亦有男女,如麻有牡麻,及竹有雌雄之類,皆離陰陽剛柔不得。」又曰:「豈得男便都無陰,女便都無陽?這般須要錯看。」
《說卦傳》
[編輯]《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 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 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 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本義〉索,求也,《揲蓍》以求爻也。「男女」,指卦中一陰一陽之爻而言。〈大全〉節齋蔡氏曰:乾《坤》交而生震巽坎離艮兌,故以能生者為父母,而生者為子。一索再索三索者,以初中終三畫,而取長中少之序也。震坎艮皆陽,故曰男。巽離兌皆陰,故曰女。
《詩經》
[編輯]《小雅斯干》
[編輯]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無非無儀, 惟酒食是議。無父母貽罹。
〈朱注〉裼褓也。瓦,紡磚也。儀善,罹憂也。寢之於地,卑之也。衣之以褓,即其用而無加也。弄之以瓦,習其所有事也。有非,非婦人也;有善,非婦人也。蓋女子以順為正,無非足矣,有善,則亦非其吉祥可願之事也。惟酒食是議,而無遺父母之憂,則可矣。《易》曰:「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而孟子之母亦曰:「婦人之禮,精五飯,羃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矣。故有閨門之修,而無境外之志,此之謂也。
《禮記》
[編輯]《曲禮》
[編輯]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 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梱,內言不出於梱。女子 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 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集說〉鄭氏曰:「不雜坐,謂男子在堂,女子在房也。椸可以枷衣」者,通問,謂相稱謝也。諸母,庶母也。漱,澣也。庶母賤,可使漱衣,不可使漱裳。裳賤,尊之者,亦所以遠別。外言內言,男女之職也。不出入者,不以相問也。梱,門限也。女子許嫁繫纓,有從人之端也。大故,宮中有災變,若疾病,乃後入也。女子有宮者,亦謂由命士以上也。孔氏曰:「不親授」者,男女有物,不相親授也。諸母,謂父之諸妾有子者。外言、內言,謂男職在官政,女職在織紝,各有限域,不得濫豫。女子,婦人通稱也。婦人質弱,不能自固,必有繫屬,故恆繫纓。纓有二時,一是少時常佩香纓,《內則》雲「男女未冠笄,紟纓」是也。二是許嫁時繫纓。《昏禮》:「主人入親說婦纓。」鄭註:婦人十五許嫁,笄而禮之,因著纓是也。蓋以五采為之,其制未聞。大故,謂喪病之屬也。女子已許嫁,則有宮門,列為成人,惟有喪病等,乃可入其門。女子子者,謂已嫁女子。男子則單稱子,女子則重言子者,鄭註《喪服》云:「是別於男子,故云女子子。」女雖已嫁及成人,猶宜別席,兄弟弗與同席同器,未嫁「亦然。」長樂劉氏曰:「《家人》內政,不嚴以防之於細微之初,不剛以正之於未然之始,則其悔咎不可逭矣。故夫婦未七十,雖同藏,未有可嫌也。聖人制禮必爾者,以無嫌,正有嫌也。用有情之難,正無情之易也,而況於男女未有室
「家者哉?女子許嫁纓,所以繫屬其心,以著誠於夫氏,起其孝義也。既許嫁,則有姆教之,處於閫內之別室,男子非有疾憂之故,不入其門也。」 嚴陵方氏曰:「嫂叔不通問,若問安、問疾之類,蓋生不相通問,死不相為服,皆所以推而遠之而已。《坊記》言:『婦人疾,問之不問其疾,謂之姑,非為姪行稱之,亦為姑之兄弟言之而』」 已。若姪行,則卑而無嫌矣。謂之女子子,非為父行稱之,亦為女子子兄弟言之而已。若父行,則尊而無嫌矣。故下文正言兄弟者,為是故也。若是,則第曰「姊妹」 足矣,而又言姑與女子子,何哉?蓋姑則尊行也,女子子則卑行也,姊妹則同行也。制《禮》者以為出嫁而反者,其類雖多,要為之不過是三等而已,故必舉是以為言焉。永嘉戴氏曰:「嫂叔不通問,比於不授受,則尤嚴矣。死喪之威,嫂叔不相為服,如路人然,曾同室之不如,其推而遠之,若此其嚴哉!男不言內,女不言外,禮也;外言入梱,則謀及婦人,死之招也;內言出梱則婦言是用,亂之階也。」 廬陵胡氏曰:「繫纓有固束之義。此及《喪服》皆云『女子子』」 ,重雲「子」 者,衍文也。鄭云:「重言子者,別於男子也。」 只雲女子,已別於男子矣,安用更言子乎?
女子許嫁,《笄而》字。
鄭氏曰:「女子以許嫁為成人。」 馬氏曰:「女子許嫁則十五而笄,未嫁則二十而笄。笄而字之,猶男子之冠也。」
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
孔氏曰:「夫人,君之妻。夫人本家所諱,臣雖對君前言語,不為諱也。婦諱,謂婦家之諱,但於婦宮中不言耳。門,謂婦宮門,若於宮外則不諱,故臣對君前則不諱也。」 田氏曰:「『《雜記》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此婦諱與母諱同者,《雜記》分尊卑,此據不出門大略言之耳。」
婦人不立乘。
鄭氏曰:「婦人不立乘,異於男子。」 孔氏曰:「婦人質弱,不倚乘。倚,立也;男子倚乘,而婦人坐乘。」 藍田呂氏曰:「婦人不立乘,從安也。」 嚴陵方氏曰:「坐乘則安,婦人所乘,謂之安車者以此。」
僕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
鄭氏曰:「進左後右,遠嫌也。」 孔氏曰:「僕在中央,婦人在左。僕御之時,進左手持轡,使形微相背。若進右手,則近相嚮,故後右手以遠嫌也。」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 庶人曰「妻。」
鄭氏曰:「後之言後也。夫人言扶,孺之言屬,婦之言服,妻之言齊也。」 孔氏曰:「後,君也。明配至尊,為海內小君。夫人之名,惟諸侯得稱。《論語》雲『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 是也。孺言其為親屬,婦言服,事其夫婦,號亦上下通稱,故《春秋》「逆婦姜於齊」 ,是諸侯亦呼婦也。《穀梁傳》云:「言婦有姑之辭,服事舅姑,故通名婦;庶人賤,無別稱,判合齊體而已。通言之則上下通曰妻。《詩》曰:『刑於寡妻』。是天子亦曰妻也。」 藍田呂氏曰:「天子之妃所以稱後者,有繼後之辭。合二姓之好,以繼聖人之後,以為天地社稷宗廟之主,則有繼者也。夫者,帥人之稱也。男子謂之丈夫,士之貴者,命為大夫,稱之曰夫子,則夫人者亦帥其嬪婦以事」 君。故諸侯之妃曰夫人。若邦人稱之,則曰君夫人,言君之夫人也。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喪大記》「卿之妻曰內子」 ,《春秋傳》「趙盾以叔隗為內子」 是也。大夫妻曰世婦,士則止曰士之妻而已,未聞有孺人婦人之稱。況婦人者,已嫁之達稱,非特士妻之名,或古有之,考於經傳,未之有也。庶人曰妻。妻者貴賤同稱,貴者尚文,故其名異;賤者尚質,無所改也。嚴陵方氏曰:「自天子至於庶人皆有妃,獨天子曰後,以有君道故也。諸侯之夫人,一國之小君亦有君道,不得謂之後者,妃之有君道,惟天子足以當之故也。曰夫人者,以其為一國之小君而人所事也,故稱夫,然非夫之也,故稱人。大夫曰孺人者,需」 人而有所屬,謂之孺大夫,能帥人而人之所屬也,故其妃曰孺人。凡妃皆有所屬而止。大夫曰孺人者,以言乎上,則夫人之尊,不宜以有所屬名之;以言乎下,則士之卑,不足以人所屬名之故也。婦以事人,士亦以事人為事,故其妃名以「婦人。」 庶人曰「妻。」 妻有二義,與夫齊而莫之勝者,妻之道也;承夫「而在下」 者,妻之位也。前言「天子有妻」 ,則以天子之尊而妻之所當承故也。此言「庶人曰妻」 ,則以庶人之卑而妻得與之齊故也。位以大為貴,故天子之妻名之以其位,道無乎不在,故庶人之妻名之以其道,亦各有所當而已。長樂劉氏曰:「後者,後也。德配於天子,育其嗣息,以為之後也。」
生曰「母曰妻」,死曰妣曰嬪
鄭氏曰:「嬪,婦人有法度者之稱也。」 橫渠張氏曰:「妣者,比也。所以配先考之德,自非生者之稱,故可以無嫌。生日自不言妣,妻死曰嬪,然於古不見有此稱,若嬪者,嬪於虞。又九嬪是婦人之美稱,然此等之稱,亦不特施之於祭祀而已。」 長樂陳氏曰:「《書》曰『嬪於虞』,《詩》曰『嬪於京』,則亦生謂之嬪也。生曰母曰妻,親之也;死曰『妣』」 曰「嬪」 ,敬之也。
婦人之摯椇,榛脯脩棗栗。
鄭氏曰:「摯之言至也。婦人無外事,見以羞物也。椇,榛,木名;椇,枳也,有實,今邳郯之東食之。榛實似栗而小。」 孔氏曰:「婦人惟初嫁有摯,以見舅姑。椇,即今之白石李,形如珊瑚,味甜美,脯搏肉無骨而曝之。脩取肉鍛治而加薑桂,乾之如脯。所以用此六物者,椇訓法也,榛訓至也;脯,始也;脩,治也。棗,蚤也;栗,肅也。婦人有法」 ,始至脩身,蚤起肅,敬也。故後夫人以下,皆以棗栗為摯,取其蚤起戰栗自正也。案《昏禮》,婦見舅以棗栗,見姑以腶,脩其榛椇,所用無文。石林葉氏曰:「婦人之道,主於事人,其職專於中饋,故摯以椇、榛、脯脩、棗栗。椇榛取其循法度以至於禮也,脯脩取其治己齊家以治正也,棗栗取其夙夜在公而肅謹」 也。
《檀弓》
[編輯]婦人不越疆而弔人。
孔氏曰:「婦人無外事,故不越疆而弔人。」 長樂陳氏曰:「婦人見兄弟可以及閾而不可以踰閾;送迎可以及門而不可以出門;弔人可以出門而不可以越疆。許穆夫人慾歸唁於衛而不可得,則越疆而弔人,如之何而可?」
《郊特牲》
[編輯]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鄭氏曰:「從謂順其教令。」 馬氏曰:「夫主於義,故有所帥無所從;婦主於聽,故有所從無所帥。婦者恆其德者也,有三從之義,無一違之禮,故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
鄭氏曰:「爵謂夫命為大夫,則妻為命婦。」 嚴陵方氏曰:「夫尊則婦亦尊,夫卑則婦亦卑,尊卑同,故爵齒亦從夫而已,以爵齒各有尊卑故也。」
《內則》
[編輯]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衣紳, 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偑箴管線纊施縏袠,大 觿木燧,衿纓綦屨。」
鄭氏曰:「笄,今簪也。衣紳,衣而著紳。縏,小囊也。縏、袠言施,明為箴、管、線、纊有之。衿猶結也。婦人有纓,示繫屬也。」 孔氏曰:「此論女事父母、婦事舅姑,所服之衣、所佩之物,皆異於男子。婦人之笄,異於上男子笄、縰。」 故鄭於此註始云:「笄,今簪也。袠,刺也。」 以針刺袠而為縏囊,故云「縏袠。」 餘物皆不言施,獨於箴、管、線、纊之下而言「施縏袠,明為四物而施矣。」 新安朱氏曰:「婦人不冠,則所謂髻笄,即為固髻之用,亦名為簪,而非如二弁之簪矣。」 山陰陸氏曰:「白地繡謂之紛。紛,繡也;純,畫也。《周官》:『五色紛純,即《書》所謂『元紛純,黑地五采繢。凡純,黼純為上,畫純次之,紛純又次之,其最後繢純。繢純一名綴純,以此箴管,管所以管箴刀礪』』」 ,礪,所以礪刀。衿纓以衿結纓,綦屨以綦約屨。纓或謂之緌,亦或謂之帨。《昏禮》:「母施衿結帨。婦人謂嫁曰歸,以有繫屬為正。」 嚴陵方氏曰:「針貯以管,線貯以纊。衿,衣小帶也。《士昏禮》所謂『母施衿』是矣。纓非冠纓之纓,《詩》所謂『親結其縭』是矣。纓示有屬,縭示有別,別於此則屬於彼矣。綦屨,即著綦於屨,與前」 互文耳。
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 苛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進 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盥卒授巾,問所欲而 敬進之,柔色以溫之,「饘酏、酒、醴、芼、羹、菽、麥、蕡、稻、黍、粱、 秫惟所欲,棗栗飴蜜以甘之,菫、荁、枌、榆、兔、甍、滫瀡以 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
鄭氏曰:適,之也。怡,悅也。苛,疥也。抑,按搔摩也。先後之,隨時便也。槃,承盥水者,巾以涗手,溫藉也。承尊者必和顏色。酏,粥也。芼,菜也。蕡,熬枲實。荁,菫類也。冬用菫,夏用荁。榆白曰枌,兔新生者。甍,乾也。秦人溲曰滫,齊人滑曰瀡。必嘗之而後退者,敬也。
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 少者執床與坐,御者舉幾,斂席與簟,縣衾篋枕,斂簟 而襡之。
鄭氏曰:「將衽,謂更臥處。襡,韜也,須臥乃敷之也。」 山陰陸氏曰:「少者執床與坐,侍者舉幾,則父母舅姑興矣。子婦斂襡,以是為節。」 《說文》云:「『床安身之坐者』。至於恭坐,則席縣衾,斂衾而縣之;篋枕,斂枕而篋之。」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屨,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巵匜,非餕莫敢用與恆食飲,非餕莫之敢飲 食。
鄭氏曰:「傳,移也。」 牟,讀曰堥。巵匜,酒漿器。敦、牟,黍稷器。餕乃用之。恆,常也。旦夕之常食,餕乃食之。孔氏曰:「杖屨是尊者服御之重,彌須恭敬,故云『祗敬之,勿敢偪近也。敦則《周禮》有玉敦,今之杯盂也』。」 《隱義》曰:「堥,土釜也,今以木為器,象土釜之形。巵,酒器;匜,盛水漿之器。與,及也。接上敦牟之文。非但不敢用,及父母常食飲」 食。非因餕時。莫敢飲食。
父母在,朝夕恆食,子婦佐餕,既食,恆餕。父沒母存,冢 子御食,群子婦佐餕,如初。
鄭氏曰:「子婦佐餕婦,皆與夫餕也。既食恆餕,每食餕而盡之,末有原也。御食,侍食也,謂長子侍母食也。侍食者不餕其婦,猶皆餕也。」 孔氏曰:「以父母食不能盡,故子婦佐助餕食之使盡,勿使有餘而再設也。」 「群子婦,謂冢子之眾弟婦也。如初者,如上父母在,子婦佐餕之禮。」 山陰陸氏曰:「言群子婦佐餕,不言冢婦,冢婦」 不與也。蓋舅沒則姑老,冢婦代政矣。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 升降、出入、揖遊,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 唾洟,寒不敢襲,癢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 不撅。褻衣衾不見裏父母,唾洟不見冠。帶垢,和灰請 漱;衣裳垢,和灰請澣;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五日則 燂湯請浴,三日具沐。其間面垢,燂潘請靧,足垢,燂湯」 請洗。
鄭氏曰:「慎齊。」 齊,莊也。睇,傾視也。《易》曰:「明夷睇於左股。」 襲,謂重衣也。不有敬事,不敢袒裼,父黨無容也。撅,揭衣也。褻衣衾不見裏,為其可穢;父母;唾洟不見,輒刷去之也。手曰漱,足曰澣。和,漬也。綻,猶解也。潘,米汁也。嚴陵方氏曰:「應以唯,則無諾也。周旋者,周回而旋轉也。揖遊者,揖讓而遊息也。噦噫嚏咳,則聲為不恭;欠」 伸、跛倚、睇視,則貌為不恭。唾洟,則聲貌俱為不恭矣。故每不敢為也。寒不敢襲,癢不敢搔,則不敢適己之便故也。父母唾洟不見,致其潔也;靧面以潘,貴其滑也。
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 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外內不共 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內 言不出,外言不入。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 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鄭氏曰:「男不言內,女不言外,謂事業之次序。祭嚴,喪遽授器,不嫌也。奠,停地也。湢,浴室也。擁,猶障也。」 長樂劉氏曰:「男者學業於外,志於四方者也,不當與知內政,復何言哉?女者正潔於內,志於四德者也,不當與知外政,亦何言哉?言則亂於先王正家之法矣,非喪祭之嚴且敬也,無急事,不相授器焉。其相授也,女則用篚,否則奠之於地。外內不共井,嫌同汲也。不共湢浴,嫌相褻也。不通寢席,嫌相親也。不通乞假,嫌往來也。不通衣裳,惡淆雜也。內言不出,惡交於外也;外言不入,惡交於內也。有燭則行,夜有不可得而已也;無燭則止,行則涉於不明也。」 嚴陵方氏曰:「女受以篚,則男所受可知。言女受而不及男者,受」 陰事,女以受為正故也。奠謂定之於地也,以於地,故坐奠之。坐亦跪也,與《曲禮》言坐而遷之同義。擁蔽其面者,惡外有所褻也。慶源輔氏曰:「內外異事,男女異職,非祭非喪,不相授器者,祭嚴則不嫌喪遽有不暇,其相授則女授以篚,其無篚則坐奠而後取,惟當時所授受必如此,故於喪祭有不暇也。」 井湢一定,故言「不共寢席。」 衣衾可移易,故言「不通外內。」 泛也,男女切也,無燭則止,自防者至矣。
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飲食之, 雖不耆,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加之。 事人代之。己雖弗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後復之。
鄭氏曰:「嘗而待,待後命。而去。服而待,待後命。釋藏也。」 慶源輔氏曰:「父母舅姑之命,或有未便而不能委曲,將順之而遽逆之,而遂怠焉,猶未能盡愛敬之道也,必如後所言然後可。」
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 請於冢婦。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 若使介婦,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 敢並坐。
鄭氏曰:「姑老,謂傳家事於長婦也。必請於姑者,婦雖受傳,猶不敢專行也。介婦,眾婦也。『請於冢婦,以其代姑之事。毋怠者,雖有勤勞,不敢懈倦也』。」 嚴陵方氏曰:「婦人以從人為事,故冢子之妻謂之冢婦,猶之宗子之妻謂之宗婦也。『舅姑使冢婦毋怠者,不以居長而敢自怠。『毋敢敵耦於冢婦者,兩相亢為敵,兩相合為耦』』。」 言事之勞逸不敢與冢婦均也,不敢並行並坐,亦毋敢敵耦之事也。《慶源輔》
氏曰:「舅沒則姑老,不以年計之也,有婦則可以傳家事矣。然至於祭祀賓客,禮之大者,亦必請命於姑,然後從事夫,然後婦姑各得其宜,介婦不敢敵耦於冢婦。必如是,而後冢婦之志行,而家事宜矣。」
新安朱氏曰:「不友無禮於介婦」 ,此句之義未詳,或疑「友」 當作「敢。」 江陵項氏曰:「不友無禮於介。」
婦當連上下文讀之。上文云:「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 ,言舅姑若任使冢婦,冢婦毋得以尊自怠而凌辱眾婦,令其代己也。不友謂煩虐之,無禮謂麾叱之,怠也,不友也,無禮也。三者皆當以「毋」 字統之。下文云:「舅姑若使介婦,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 亦謂不得恃舅姑之使令而傲「冢婦也」 兩節皆主使令言之。
凡婦不命適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 姑。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則受而獻諸舅 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 如更受賜,藏以待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 復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鄭氏曰:「婦侍舅姑者也,故不命。適私室,不敢退,不敢專行,故大小必請於舅姑。家事統於尊,故無私貨、私畜、私器、私假、私與。或賜之者,謂私親兄弟,藏以待乏,待舅姑之乏也。不得命者,不見許也。」 嚴陵方氏曰:「私室,即婦室也。其視舅姑之室,若公所故也。子婦無私貨,以至不敢私與,以家事統於尊故也。茝、蘭,皆香草」 也,而獻諸舅姑者,不敢私受人故也。「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者,不敢私與人故也。
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三日始負 子,男射女「否。」
鄭氏曰:「弧者,示有事於武;帨者,事人之佩巾,表男女始有事也。」 山陰陸氏曰:「設帨,知有酒食之事而已。」 嚴陵方氏曰:「設弧於門左左者,天道所尊;設帨於門右右者,地道所尊。」
三月之末,擇日翦髮為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
鄭氏曰:鬌所遺髮也。夾囟曰角,午達曰羈。孔氏曰:三月翦髮,所留不翦者謂之鬌。囟者,是首腦之上縫,故《說文》云:「十其字,象小兒腦不合也。」 夾囟兩旁,當角之處,留髮不翦曰角。午達者,案《儀禮》云:「度尺而午。」 註云:「一縱一橫曰午。」 今女翦髮留其頂上,縱橫各一,相交通達,故云午達。不如兩角相對,但縱橫各一在頂上,故曰羈。羈者,隻也。嚴陵方氏曰:「角則相對,以其耦也;羈則相午,以其奇也。揚雄所謂羈角之哺果而啗之是矣。或男耦而女奇,取陰陽之相須也;或男左而女右,取陰陽之相類也。」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
鄭氏曰:「俞,然也。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韋,女用繒。」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 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 禮相助奠。
鄭氏曰:「不出恆居內也。婉謂言語也。娩之言媚也。媚謂容貌也。紃,絛也。」 觀於祭祀以下,當及女時而知。孔氏曰:「自此至右手一節,論女子自幼及嫁為女事之禮。」 案《九嬪註》云:「婦德貞順,婦言辭令,婦容婉娩,婦功絲枲。」 則婉娩合為婦容。鄭以此上下備其四德,以婉為婦言,娩為婦容,聽從為婦順,執麻枲以為婦功,組「紃皆為絛,紝謂繒帛。或雲組是綬也。然則薄闊為組,似繩者為紃。下雲『十有五年而笄』,此觀於祭祀,是未嫁之前觀看,須於廟外納此酒漿、籩豆、菹醢之等,置於神坐,一納包此六事也。」 嚴陵方氏曰:「不出,謂常居閨閤之內也。聽則有所受,從則無所違,皆女德也。執麻枲,則績事也;治絲繭,則蠶事也。織以機紝,以箴組綬屬,凡此皆學女事,以共衣服之用也。觀於祭祀,則欲其習熟是事故也,非特觀之而已,又且納酒漿籩豆菹醢等物,以致其禮,相助長者而奠之於神焉。」 慶源輔氏曰:「婉有委曲之意,娩有遲緩之意,聽從所謂以順為正也。婦人之容德,莫此為盛也。『執』,與孔子『執御』之『執』同,治有慎意,安於執麻枲,而慎於治絲繭。夫教也,始於德容,中於女工之事,終於祭祀之禮。婦人之事盡是矣。」 山陰陸氏曰:「《詩》曰:『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所謂治有如此者,若麻枲,女工之事煩縟者也,是故謂之『執』。即言觀祭祀,兼納酒漿,亦觀也。禮相、禮相者,助奠,助長者奠禮相以貌,助奠以力。」 新安朱氏曰:「納,謂奉而入之。」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則 為妻,奔則為妾。凡女拜尚右手。
鄭氏曰:「十五而笄,謂應年許嫁者。女子許嫁,笄而字之。其未許嫁,二十則笄。」 有故,謂父母之喪。聘,問也。妻之言齊也,以禮聘問,則得與夫敵禮。妾之言接也,聞彼有禮,走而往焉,以得接見於君子也。「右手,陰也。」 孔氏曰:「女拜右手,漢時行之也。」 嚴陵
方氏曰:「三五而圓者月也,故女子之年至是數而笄。笄者,婦人首飾,蓋成人之服也。夫男子冠則有成人之禮,女子笄則當許嫁之時矣。然嫁止於二十,娶必止於三十者,陰以少為美,陽以壯為強故也。然《經》亦舉其大略耳。故王氏謂『女子非二十而後可嫁,以為二十而不嫁,則非禮;男子三十而娶,四十強而仕,推此可知聘言由彼而問此,奔言自此而趨彼。拜尚右手,尊陰道也』。」 江陵項氏曰:「鄭氏註《周禮》肅拜云:『若今婦人撎』。蓋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介冑之士不拜,故以肅為禮,以其不可以折腰也。然則其儀特斂手向身,微作曲勢耳。鄭氏之所謂撎蓋如此,此正今時婦人揖禮也。據鄭氏說,則漢時婦」 人之拜,不過如此。或者乃謂自唐武氏始尊婦人,不令拜伏,則妄誤之甚矣。周天元時,令婦人拜天臺,作男子拜,則雖虜俗婦人,亦不作男子拜也。況古者男子之拜,但如今人之揖,則婦人之拜,安得已如今之伏?此理之必無者也。大抵今之男子,以古男子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跪伏為稽顙之容。今之婦人,亦以古婦人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拳,曲作虛坐之勢,視古已加,不得為之減矣。此《經》「尚右手」 者,特言「斂手右向」 ,如孔子「拱而尚右」 之尚,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子尚左亦然。古跪自是一禮,與「拜」 與「伏」 不相干。
《玉藻》
[編輯]凡燕食,婦人不徹。
鄭氏曰:「婦人不徹,質不備禮。」 嚴陵方氏曰:「婦人弱不勝事,故不徹。」 慶源輔氏曰:「婦人不徹,婦人故難盡責以男子之禮,且不憂其弱而不徹也。」
《大傳》
[編輯]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 皆婦道也。
鄭氏曰:「母焉則尊之,婦焉則卑之。」 尊之卑之,明非己倫,以厚別也。孔氏曰:「此言他姓婦人來嫁己族,本無昭穆於己親,惟繫夫尊卑而定。母,婦之號也。道,猶行列也。若其夫隨屬於己之父行者,其妻皆己之母行也;其夫隨屬於己之子行者,其妻皆己之婦行也。故婦人來嫁己伯叔之列,即謂之為母也;來嫁於己之子」 ,行即謂之為婦也。男女若無尊卑,倫類相聚,則淫亂易生。
《少儀》
[編輯]婦人吉事,雖有君賜,肅拜。為屍坐,則不手拜。肅拜,為 喪主,則不手拜。
鄭氏曰:「肅拜,拜,低頭也。手拜,手至地也。婦人以肅拜為正,凶事乃手拜耳。為屍,為祖姑之屍也。」 《士虞禮》曰:「男,男屍;女,女屍。為喪主不手拜者,為夫與長子當稽顙也。其餘亦手拜而已。」 雖或為唯,或曰「喪為主,則不手拜。肅拜也。」 孔氏曰:「此一節論婦人拜儀。婦人吉禮不手拜,但肅拜。肅拜,如今婦人拜也。吉事及君賜,悉」 然。手拜則《周禮》空首,鄭註《周禮》空首。拜頭至手,此雲手至地,不同者,此手拜之法,先以手至地,而頭來至手,兩註不同,其實一也。肅拜是婦人之常,而《昏禮》「婦拜扱地」 ,以其新來為婦,盡禮於舅姑故也。《左傳》「穆嬴頓首於宣子之門」 者,有求於宣子,非禮之正也。下雲「為喪主則不手拜」 ,明不為喪主。其餘「輕喪凶事,則手拜也。《周禮》坐屍,嫌婦人或異,故記者明之。屍坐謂虞祭,若平常吉祭,共以男子一人為屍。《祭統》雲『設同幾』是也。婦人為屍,或答拜時,但肅拜而不手拜也。」 長樂陳氏曰:「肅拜,俯其手而肅之也。婦人與介者之拜也。手拜者,手至地也。《士昏禮》『婦拜扱地』是也。」 嚴陵方氏曰:「肅拜者,低頭屈膝」 ,以致其肅爾。莫重於君賜,吉事雖有之,亦止於肅拜而已。為屍亦拜者,以婦人容或答拜故也。慶源輔氏曰:「言雖有君賜肅拜,以見肅拜非簡也,自是婦人禮當然凶事變常,故手拜為屍,坐為喪主,不手拜則又變於喪。」
《雜記》
[編輯]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 已,見諸父,各就其寢。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 「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
鄭氏曰:「其見主於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為已見,不復特見也。諸父旁尊,各就其寢,亦為見時不來也。」 女雖未許嫁,年二十亦為成人矣。《禮》之「酌以成之」 ,言婦人執其禮,明非許嫁之笄。既笄之後,去之鬈首,猶若女有鬌紒也。孔氏曰:「婦來明日而見舅姑之時,兄弟姑姊妹皆立於舅姑之堂下,東邊西鄉,以北為上,近」 堂為尊也。婦自南門而入,入則從於夫之兄弟姑姊妹。前度以因是即為相見,不復更別詣其室見之,故云「是已見」 也。諸父謂夫之叔伯。婦於明日各往其寢見之,不與舅姑同日也。女子十五許嫁而笄,則主婦及女賓為笄禮主婦。
為之著笄,女賓以醴禮之。若未許嫁,至二十而笄,則婦人禮之。無主婦,女賓不備儀也。既笄後,尋常燕居,則去其笄而鬈首,謂分髮為鬌紛也。既未許嫁,猶為少者處之。
《昏義》
[編輯]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 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 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
鄭氏曰:「嫁女者,必就尊者教成之。教之者,女師也。祖廟,女所出之祖也。公君也。宗室,宗子之家也。婦德,貞順也。婦言,辭令也。婦容,婉娩也。婦功,絲麻也。祭之,祭其所出之祖也。魚、蘋、藻,皆水物,陰類也。魚為俎實,蘋、藻為羹菜。祭無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其齊盛用黍雲,君使有司告之。宗子之家,若其祖廟已毀,則為壇而告焉。」 孔氏曰:「祖廟未毀,謂與君為骨肉親。廟有四,高祖廟未毀,除,此欲嫁之女教於公宮也。祖廟既毀,謂與君四從以外同高祖之父以上,其廟既遷,是祖廟既毀,此女則教於大宗子之室,三月教之,其教已成,祭女所出祖廟,告以教成也。未教之前,先教四德,又祭而告,欲使嫁而為婦,奉遵此教」 而成和順也。天子當言王宮,鄭註知兼天子者。公宮謂公之宮,若天子公邑官家之宮耳,非謂諸侯公宮也。雲「嫁女必就尊者教成之」 者,案《內則》女子十年不出,使姆教成之,明已前恆教,但嫁前三月特就公宮之教,欲尊之也。雲「教之」 者,女師,即《周南》言告師氏,《昏禮》註云:「姆,婦人五十無子者」 也。雲「女所出之祖」 ,謂女父與君所分出之祖,或與君共高祖而分出。天子雖七廟,止自高祖以下,與諸侯同也。雲「公,君也」 者,天子諸侯皆稱君。雲「宗室宗子之家」 ,而不雲大宗、小宗,則大宗、小宗之家悉得教之。與大宗近者,於大宗教之;與大宗遠者,於小宗教之。此《記》謂君之同姓,若君之異姓,亦有大宗、小宗。其族人嫁女,各於其家也。祭其所出之祖者,此女出於君之高祖,則祭高祖廟;出於君之曾祖,則祭曾祖。以下皆然。女親行祭,《詩》雲「誰其屍之有齊?季女」 是也。祭君之廟,應用牲牢,今俎惟魚也,不用正牲,則無稻粱,既以蘋蘩為羹,則當有齊盛,而士祭特牲黍稷,故知此亦用黍也。公族教於宗室者,使有司告之。若卿大夫以下,則女主之宗子掌其禮也。為壇而告者,謂與宗子或同曾祖。假令宗子為士,只有父祖廟,曾祖、高祖無廟,則為壇於宗子之家而告焉。此註或有作「墠」 者,誤也。蓋《祭法》,適士一廟一壇,則曾祖為壇也。大夫三廟二壇,則高祖及高祖之父為壇,惟宗子為中士。下士但有一廟無壇,則為墠而告之耳。嚴陵方氏曰:「魚之為物,柔巽隱伏,上下隨陽。《易》言『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亦以之比婦人,其牲用之,固所宜矣。」 馬氏曰:「婦人以順為本,故先教之以德。德,本也,言文也。容者,又其文之動也;功者又其德之餘事也。四者備則祭之以告其成也。」
《儀禮》
[編輯]《昏禮》
[編輯]「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
〈註〉許嫁,已受納徵禮也。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
婦入三月,然後祭行。
〈註〉入夫之室,三月之後,於祭乃行。謂助祭也。
庶婦則使人醮之,婦不饋。
〈註〉庶婦,庶子之婦也。使人醮之,不饗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適婦酌之以醴,尊之,庶婦酌之以酒,卑之,其儀則同。不饋者,共養,統於適也。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違命!」
〈註〉夙,早也。早起夜臥。命,舅姑之教命。
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
〈疏〉釋曰:「宮事,謂姑命婦之事。」
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 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
〈註〉庶母,父之妾也。鞶,鞶囊也,所以盛帨巾之屬。
《爾雅》
[編輯]《釋訓》
[編輯]美女為媛。
〈疏〉《詩鄘風君子偕老》云:「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孫炎曰:「君子之援助。然則由有美可以援助君子,故云美女為媛。」
《釋親》
[編輯]《女子》謂姊妹之夫為私。
〈註〉《詩》曰:「譚公維私。」
「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
〈註〉同出,謂俱嫁事一夫。《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娣者何?弟也。」此即其義也。
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
〈註〉猶今言《新婦》是也。
「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
〈註〉今相呼先後,或雲「妯娌。」〈疏〉母婦之號,隨夫尊卑,娣姒之名,從身長幼。以其俱來夫族,其夫,班秩既同,尊卑無以相加,遂從身之少長。「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郭云:「同出,謂俱嫁,事一夫也。事一夫者,以己生先後為娣姒。」則知娣姒以己之年,非夫之年也。故賈逵、鄭元及杜預皆云:「兄弟之妻,相謂為姒,言兩人相謂長者為姒。」知娣姒之名,不計夫之長幼也。
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則曰「君舅、 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
〈註〉《國語》曰:「吾聞之先姑。」
謂夫之庶母為「少姑」,夫之兄為「兄公。」
〈註〉今俗呼「兄鍾」,語之轉耳。
「夫之弟為叔,夫之姊為『女公』」,夫之女弟為「女妹。」
〈疏〉《說文》云:「婦服也。從女,持帚灑掃也。」《白虎通》云:「婦者,服也。以禮屈服,謂之舅姑者何?舅者舊也,姑者故也。舊故,老人稱也。夫之父母謂舅姑何?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親如母而非母者,姑也。」
《素問》
[編輯]《上古天真論篇》
[編輯]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
〈註〉陰陽者,萬物之終始也。此復論男女陰陽氣血,有始有終,有盛有衰,各有自然之天數,材力精力也。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
七為少陽之數,女本陰體,而得陽數者,陰中有陽也。人之初生,先從腎始,女子七歲,腎氣方盛。腎主骨,齒者骨之餘,故齒更血乃腎之液,髮乃血之餘,故髮長也。按陰陽之道,孤陽不生,獨陰不長,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是以天乙生水,地二生火,離為女,坎為男,皆陰陽互換之道。故女得陽數,而男得陰數也。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 子。
天癸,天乙所生之癸水也。衝脈、任脈,奇經脈也。二脈並起於少腹之內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女子主育胞胎。夫月為陰,女為陰月,一月而一周天,有盈有虧,故女子亦一月而經水應時下洩也。虧即復生,故於初生之時,男女搆精,當為有子,虛則易受故也。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腎氣者,腎藏所生之氣也。氣生於精,故「先天癸至,而後腎氣平。」 腎氣足,故真牙生。真牙者,盡根牙也。
《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
腎生骨髓,髓生肝,肝生筋,母子之相生也。女子四七,精血盛極之時,是以筋骨堅,髮長極也。血氣盛則充膚熱肉,是以身體盛壯。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髮始墮。
「陽明之脈榮於面,循髮際。故其衰也。面焦髮墮。」 夫氣為陽。血脈為陰。故女子先衰於脈。而男子先衰於氣也。再按足陽明之脈並衝任挾臍上行。衝任脈虛而陽明脈亦虛矣。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髮始白。
三陽之脈盡上於頭,三陽脈衰,故面皆焦。血脈華於色,血脈衰,故髮白也。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 而無子也。
地道,下部之脈道也。《三部九候論》曰:「下部地,足少陰也,癸水藏於腎,天癸竭,是足少陰下部之脈道不通,衝任虛,是以形衰而無子也。」
《小爾雅》
[編輯]《廣義》
[編輯]寡婦曰嫠妾。婦之賤者,謂之屬婦。屬,逮也。逮婦之名, 言其微也。
《大戴禮記》
[編輯]《本命》
[編輯]「陰以陽化,陽以陰變,故男以八月而生齒,八歲而毀 齒,一陰一陽然後成道,二八十六然後情通,然後其 施行。女七月生齒,七歲而毀,二七十四然後其化成」, 合於三也,《小節》也。中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合 於五也,中節也。太古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備於 三五,合於八八也,八者,維剛也。
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長其 義理者也,故謂之婦人。婦人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 之義,有三從之道:在家從父,適人從夫,夫死從子,無 所敢自遂也。故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間而已矣。 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奔喪,事無獨為, 行無獨成之道。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宵夜行燭,
「宮事必量,六畜蕃於宮中,謂之信也,所以正婦德也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亂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惡疾,不取喪父長子,不取逆家子者,為其逆 德也;亂家子者,為其棄於天也;喪父長子者,為其無 所受命也。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妬去, 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 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妬,為其亂家也。有 惡疾,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盜竊,為其 反義也。婦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 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
《方言》
[編輯]《閨媛稱謂七則》
[編輯]自家而出謂之「嫁」,由女而出為「嫁」也。
女謂之嫁子。
宮婢女廝謂之「娠。」
〈註〉女廝,婦人給使者,亦名「娠。」
娋,孟姉也。
〈註〉今江東、江越間呼「姉」,聲如市
築娌匹也。
〈註〉今關西兄弟婦相呼為「築里。」
娌,耦也。
嫗,色也。
《白虎通》
[編輯]《爵》
[編輯]婦人無爵何?陰卑無外事,是以有三從之義。未嫁從 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故夫尊於朝,妻榮於室,隨夫 之行。故《禮郊特牲》曰:「婦人無爵,坐以夫之齒。」《禮》曰:「生 無爵,死無諡。」
《諡》
[編輯]夫人無諡者何?無爵故無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 國之母,修閨門之內,群下亦化之,故設諡以彰其善 惡。《春秋傳》曰:「葬宋恭姬。」《傳》曰:「其稱諡何?賢也。」《傳》曰:「哀 姜者何?莊公夫人也。」卿大夫妻無諡何?賤也。公妾所 以無諡何?卑賤無所能務,猶士卑小,不得有諡也。太 子夫人無諡何?本婦人隨夫,太子無諡,其夫人不得 有諡也。
《文質》
[編輯]婦人之贄以棗栗腶脩者,婦人無專制之義,御眾之 任,交接辭讓之禮,職在供養饋食之間,其義一也。故 後夫人以棗栗腶脩者,凡內修陰也。又取其朝早起 栗,戰慄自正也。腶脩者,脯也。故《春秋傳》曰:「宗婦覿用 幣」,非禮也。然則棗栗云乎?腶脩云乎?
《三綱六紀》
[編輯]男稱兄弟,女稱姊妹何?男女異姓,故別其稱也。何以 言之?《禮?親屬記》曰:「男子先生稱兄,後生稱弟;女子先 生為姊,後生為妹。」父之昆弟不俱謂之世,叔父之女 昆弟俱謂之姑,何也?以為諸父曰內親也,故別稱之 也。姑當外適人,疏,故總言之也。至姊妹亦當外適人, 所以別諸姊妹。何以為事諸姑?禮等,可以外出又同, 故稱略也。至姊妹田,雖欲有略之,姊尊妹卑,其禮異也。 《詩》云:「問我諸姑,遂及伯姊。」謂之舅姑何?舅者舊也,姑 者故也。舊故之者,老人之稱也。謂之姊妹何?姊者恣 也,妹者末也。稱夫之父母謂之舅姑何?尊如父而 非父者,舅也;親如母而非母者,姑也。故稱夫之父母 為舅姑也。〈恣博雅作咨〉
《姓名》
[編輯]男女異長,各自有伯仲,法陰陽各自有終始也。《春秋 傳》曰:「伯姬者何?內女稱也。」婦人十五稱伯仲何?婦人 值少變,陰陽道促,蚤成十五通乎織紝之事,思慮定, 故許嫁笄而字。
《嫁娶》
[編輯]禮,男娶女嫁何?陰卑不得自專,就陽而成之。故《傳》曰: 陽倡陰和,男行女隨。男不自專娶,女不自專,嫁,必由 父母,須媒妁何?遠恥防淫泆也。《詩》云:「娶妻如之何?必 告父母。」又曰:「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男三十而娶,女 二十而嫁。陽數奇,陰數偶,男長女幼者,陽舒陰促。男 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為人 母,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生萬物也。故《禮·內則》曰:「男 三十壯有室,女二十壯而嫁。」七歲之陽也,八歲之陰 也。七八十五,陰陽之數備,有相偶之志。故《禮記》曰:「女 子十五許嫁。」笄而字,禮之稱字,陰繫於陽,所以專一 之節也。陽尊無所繫,二十五繫者,就陰節也。陽舒而 陰促。三十數三終,奇陽節也。二十數再終,偶陰節也。 陽小成於陰,大成於陽,故二十而冠,三十而娶。陰小 成於陽,大成於陰,故十五而笄,二十而嫁也。一說《春 秋穀梁傳》曰:「男二十五繫,女十五許嫁,感陰陽也。陽 數七,陰數八,男八歲毀齒,女七歲毀齒。」陽數奇三,三 八二十四,加一為五,而繫心也。陰數偶,再成十四,四 加一為五,故十五許嫁也。各加一者,明專一繫心。所 以繫心者何?防其淫泆也。
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詩》曰:「言告師氏,言 告言歸。」《禮?昏經》曰:「告於公宮三月。」婦人學,一時足以成矣。與君無親者,各教於宗廟婦之室。國君取大夫 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者,而明於婦道,又祿之,使教宗 室五屬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於宗子之室,學事 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傳》曰:「傅至矣,姆未 至,婦人學事舅姑,不學事己父母者,示婦與夫一體 也。」《禮?內則》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嫡絕妬嫉之原。」 《禮服傳》曰:「妾事女君,與事舅姑同也。婦事夫有四禮 焉: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而朝,君臣之道也。惻隱 之恩,父子之道也。會計有無,兄弟之道也。閨閫之內, 衽席之上,朋友之道也。聞見異辭,故」設此也。有五:不 娶亂家之子,不娶逆家之子。世有刑人惡疾,喪父長 子,此不娶也。出婦之義必送之,接以賓客之禮,君子 絕,愈於小人之交。《詩》云:「薄送我畿。」天子妃謂之後何? 後君也。天下尊之,故謂之後。明海內小人之君也。天 下尊之,故繫王言之。《春秋傳》曰:「迎王后於紀,國君之 妻稱之曰夫人何?」明當扶進。夫人,謂非妾也。國人尊 之,故稱君夫人也。自稱「小童」者,謙也,言己智能寡少 如童蒙也。妻者何謂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 下至庶人,其義一也。妾者,接也,以時接見也。嫁娶者 何謂也?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適人為家。娶者,取 也。男女,謂男者,任也,任功業也。女者,如也,從如人也。 在家從父母,既嫁從夫,夫沒從子也。《傳》曰:「婦人有三 從之義也。」夫婦者,何謂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 婦者,服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配匹者何?謂相與偶 也。婚姻者,何謂也?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婦人因夫 而成,故曰姻。《詩》云:「不惟舊因。」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 謂婦也。
《釋名》
[編輯]《釋姿容》
[編輯]「拜於婦人為扶」,自曲扶而上下也。
《釋長幼》
[編輯]「女如也。婦人外成,如人也。故三從之義:少如父教,嫁 如夫命,老如子言。」《青徐州》曰:忤也。始生時人意 不喜忤忤然也。
十五曰「童女」,子之未笄者,亦稱之也;
《釋親屬》
[編輯]父之姊妹曰「姑。」「姑」,故也,於已為久故之人也。
《姊》,積也。猶日始出積時多而明也。
《妹》,昧也,猶日始入歷,時少尚昧也。
姑謂兄弟之女為姪。姪,迭也,共行事夫更迭進御也。 夫之父曰舅。舅,久也,久老稱也。
夫之母曰「姑」,亦言故也;
「姊妹之子曰『出』」,出嫁於異姓而生之也。
「妻之姊妹曰娣。」娣,弟也。言與己妻相長弟也。
母之姊妹曰「姨」,亦如之。《禮》謂之從母。為娣而來,則從 母列也。故雖不來,猶以此名之也。
姊妹互相謂夫曰「私。」言於其夫兄弟之中,此人與己 姊妹有恩私也。
妾謂夫之嫡妻曰「女君。」夫為男君,故名其妻曰「女君」 也。
《嫂》,叟也。叟,老者稱也。叟,縮也。人及物老,皆縮小於舊 也。
夫之兄曰公。公,君也;君,尊稱也。俗間曰《兄。章》章,灼也, 章灼,敬奉之也。又曰:兄忪是己所敬,見之怔忡,自肅 齊也。俗或謂舅曰「章」,又曰忪,亦如之也。
「少婦謂長婦曰姒。」言其先來己所,當法似也。
長婦謂少婦曰娣。娣,弟也。己後來也。或曰「先後。」以來, 先後之第也。青徐人謂長婦曰「稙。」長禾苗先生者曰 稙,取名於此也。荊豫人謂長婦曰「熟。」熟,祝也。祝,始也。 天子之妃曰後。後,後也,言在後不敢以副言也。 諸侯之妃曰夫人,夫,扶也,扶助其君也。
卿之妃曰「內子。」子,女子也。在閨門之內,治家也。 大夫之妃曰「命婦。」婦,服也,服家事也。夫受命於朝,妻 受命於家也。
士庶人曰妻。妻,齊也。夫賤不足以尊稱,故齊等言也。 天子妾有嬪,嬪,賓也。諸妾之中見賓,敬也。
妾,接也。以賤見接,幸也。
「姪娣曰媵。」媵,承事嫡也。
「無夫曰寡。」寡,踝也。踝踝,單獨之言也。
《博雅》
[編輯]《釋親》
[編輯]媓,妣。《嬭媼》姐,母也。《娋孟》,姉也。妹也。娣,社妯娌, 娣姒,先後也。女,如也。姑謂之威,嫗謂之妻,姑故也。姊, 咨也。也。妹,末也。妻,齊也。婦服也。妾,接也。妻之母, 謂母姼。君妻,謂之「小君。」女子謂之婦人妻,謂之嬬。〈音 子。《音必》《嬭》《音奶》《娋》《音削》《姉》《音姊》即「媦」音「胃」「妹」聲之轉。〉
《蠡海集》
[編輯]《人身類》
[編輯]女人產育,哺養以乳,乳之體居經絡氣血始終之間 也。蓋自寅時氣始於手太陰肺經,出於雲門穴,雲門 在乳上,陰陽繼續,以行週十二經,至丑時歸於足厥陰肝經,入於期門穴,期門在乳下,出於上,入於下,肺 領氣,肝藏血,乳正居於其間也。
男得陽氣根於子,女得陰氣根於午。男子之生也,抱 母向於子,女子之生也,負母向於午也。或曰:「男生必 伏,女生必仰。男氣盛於陽,女氣盛於陰,背為陽,腹為 陰,觀溺水死者可知矣,男伏而女仰。」
「男子氣在於陰,女子氣在於乳。」《坎》為男位,北在下,《離》 為女位,南在上故也。是以女子之生也,七月而齒,七 歲而齔,二七而天癸至,至七七而天癸絕。
「女子經脈色赤,而乳汁色白,白者金之色也。金為氣 化之原,乳為賦氣之始,是生養之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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