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569號決議
← | 2568(2021) | 聯合國安理會第2569(2021)號決議 S/RES/2569(2021) 2021年4月7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570(2021) |
經書面投票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聯合國 | S/RES/2569 (2021) |
安全理事會 | Distr.: General 26 March 2021 |
第2569(202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21年3月26日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各項相關決議,包括第825(1993)、1540(2004)、1695(2006)、1718(2006)、1874(2009)、1887(2009)、1928(2010)、1985(2011)、2050(2012)、2087(2013)、2094(2013)、2141(2014)、2207(2015)、2270(2016)、2276(2016)、2321(2016)、2345(2017)、2356(2017)、2371(2017)、2375(2017)、2397(2017)、2407(2018)、2464(2019)和2515(2020)號決議,以及2006年10月6日(S/PRST/2006/41)、2009年4月13日(S/PRST/2009/7)、2012年4月16日(S/PRST/2012/13)和2017年8月29日(S/PRST/2017/16)安理會主席聲明,
回顧依照第1874(2009)號決議第26段設立了一個專家小組,負責在委員會指導下執行該段規定的任務,
回顧秘書長根據第1874(2009)號決議第26段任命的專家小組2020年8月28日中期報告(S/2020/840)和專家小組2021年3月4日最後報告(S/2021/211),
回顧安全理事會制裁的一般性問題非正式工作組報告(S/2006/997)中關於編制制裁監測機制報告的方法標準,
歡迎秘書處努力擴大和改進安全理事會附屬機構事務處的專家名冊,同時考慮到安理會主席的說明(S/2006/997)所提供的指南,注意到第11段,
在這方面強調,必須按照第1874(2009)號決議第26段具體規定的專家小組任務,開展可信和以事實為依據的獨立評估和分析並提出建議,
認定核生化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條採取行動,
1. 決定將第1874(2009)號決議第26段具體規定並經第2094(2013)號決議第29段修改的專家小組任務期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決定此項任務規定也適用於第2270(2016)、2321(2016)、2356(2017)、2371(2017)、2375(2017)和2397(2017)號決議規定的措施,表示打算審查任務規定,並至遲於2022年3月25日就進一步延長任務期事宜採取適當行動,請秘書長為此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2. 請專家小組至遲於2021年8月3日按照第2321(2016)號決議第43段的要求向委員會提交中期工作報告,又請專家小組在與委員會討論後,至遲於2021年9月6日向安理會提交中期報告,還請專家小組至遲於2022年1月28日向委員會提交附有結論和建議的最後報告,並請專家小組在與委員會討論後,至遲於2022年2月25日向安理會提交最後報告;
3. 請專家小組至遲於重新獲得任命後30天內向委員會提交計劃工作方案,鼓勵委員會定期討論這一工作方案,並定期就專家小組的工作與小組溝通互動,還請專家小組將工作方案的任何更新告知委員會;
4. 特別指出,專家小組應按照第1874(2009)號決議第26段具體規定的任務,客觀、公正地開展可信和以事實為依據的獨立評估和分析並提出建議;
5. 還表示打算繼續跟蹤了解專家小組的工作;
6. 敦促所有國家、聯合國相關機構和其他有關方面與第1718(2006)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和專家小組充分合作,特別是提供各自掌握的任何有關第1718(2006)、1874(2009)、2087(2013)、2094(2013)、2270(2016)、2321(2016)、2356(2017)、2371(2017)、2375(2017)和2397(2017)號決議所定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
7.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