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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齋漫錄/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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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能改齋漫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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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知制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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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文公眞定,時漕使周浩郎中已罷,李維少卿方到。宋公往見,參狀稱運使郎中。怒曰,「我非郎中」,辭不受。典賓以情懇,末曰:「沿襲前官之誤,願賜矜貸。」公題一詩於狀後以遺,末句曰:「若向西清遇榮顯,少卿只合作郎中。」詰其故,曰:「國朝故事,無少卿知制誥者。若當制,卽少卿改授前行郎中。」愧謝之。

呉有方神宗宜檢視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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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旱,神宗遣御藥呉有方集禧觀設醮。且諭以久旱,齋心致禱,庶有感應。汝宜前期檢視醮科,有方奏曰:「臣固當檢視醮科,陛下亦宜檢視政事。」帝不悅。翌日,帝笑曰:「吾昨夜三復汝言,甚當。足見汝之用心。吾已修政事,答天戒。汝更宜爲吾嚴設。」有方再拜,往庀事焉。

「朝廷曰退,宴遊曰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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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農師嘗言:「禮記:『朝廷曰退,宴遊曰歸。』蓋在朝廷,當以退爲心。在宴遊,當以歸爲心。」然公之立朝,終以此爲恨。

子衿鄭詩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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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御邇英閣,問近臣:「子衿之詩,何以在鄭詩之末?」皆莫能對。帝曰:「此無他,虐政虐世,然後知聖人之爲郛郭也。」衆再拜,呼萬歳。

楊震急逐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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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在藩邸,楊震給侍左右,最爲周愼。嘗有雙鶴降於中庭,左右皆賀。急逐去,曰:「是鸛,非鶴。」又一日,芝生於寢閣,左右復稱慶。急刈除,曰:「是菌,非芝。」由此信任彌篤。

大相國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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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相國寺舊榜,太宗御書,寺十絶之一。政和中,改爲宮,御書賜額。舊榜遂爲髙麗使乞歸。其後復改爲寺,御書仍賜今額。

同時位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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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長元度曰:「弟骨相固佳,但背差薄,腰差細爾。」元度笑曰:「太師豈可有兩人?」其後,同時位太師者,公與童貫鄭存道凡三人。

眞宗親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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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中太尉崇勲太尉守贇,俱縁藩邸,致位使相。嘗因侍立,眞宗謂曰:「知汝等好學,文筆甚善,吾當親爲教授。」張耆等拜於庭下曰:「實臣等之幸也。」乃命張耆爲學長,張景宗觀察爲副學長,楊崇勲夏守贇爲學察,安守中團練而下爲學生。帝授以孝經論語,又教以虞世南字法,時以爲榮。

司戸受節度使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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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潞公以使侍中,留守西。時薛适汾州司戸,爲京西漕司帳官。往修謁,典賓請致參。怒謂曰:「是漕屬,有何統攝?」典賓以告,移時公出,據坐,命典賓揖庭參。曰:「京西帳幹,與西京留守,卽無統攝;然侍中是河東節度使,汾州司戸合受節制。」遂贊謁,六拜而退。

賜服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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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官制:寄祿官四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上服緋,皆準式佩魚;未至而賜服,于銜內帶賜。今人爲文,尚仍舊制,云「賜三品服,賜五品服」,非也。又著令,侍郎直學士以上,服御仙花金帶,人或誤指爲茘枝。近年賜帶者多,匠者務爲新巧,遂以御仙花枝葉稍繁,改鈒茘枝而葉極省。非故事,然莫有以爲非者。

王子純免屠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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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王公子純洮州,坐於城下,議欲屠城。忽牆圮,有二戎卒操刀嚮公。遽執而戮之,屠城之謀遂決。將及半,有小兒飲乳於亡母之側,公惻然傷悼,禁戢其事,僅免屠焉。是年生。

姚雄召故寨主子畢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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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雄初爲將,以女議定一寨主之子。無何,寨主物故,妻及子皆淪落。後以邊帥赴闕奏計,呼一嫗浣衣,喜其有士人家風,問所從來。嫗云:「昔良人官守邊寨,有將其姓者,許以女歸妾子。今夫旣喪,無以自存,子方貨餅餌以自給。」曰:「爾向記形容否?」嫗曰:「流落困苦,不復省記。」曰:「是也。女自許歸之後,不與他族,日望婿來,豈以父之存沒爲問耶?」嫗泣下,氣咽不語者久之。因留嫗,並呼其子,易以新衣。俱載還鎭,遂畢其禮。

克寬畏僕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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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克寬,素不蓄財,惟喜繩索,人呼爲「索子太尉」。雖暑月裸袒,常腋挾二氈球,身纏數鐵繩。稍醉,則以鐵繩傷人。家僕郭福,眇小無藝,然克寬常畏之。毎在外被酒,擲弄鐵繩,郭福必詬叱使歸,克寬遂拱手還舍,莫測其故也。叔昌克寬同宅,言之甚詳,必不誣也。

文正公願爲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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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微時,嘗詣靈祠求禱,曰:「他時得位相乎?」不許。復禱之曰:「不然,願爲良醫。」亦不許。旣而嘆曰:「夫不能利澤生民,非大丈夫平生之志。」他日,有人謂公曰:「大丈夫之志於相,理則當然。良醫之技,君何願焉?無乃失於卑耶?」公曰:「嗟乎,豈爲是哉。古人有云:『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且大丈夫之於學也,固欲遇神聖之君,得行其道。思天下匹夫匹婦有不被其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能及小大生民者,固惟相爲然。旣不可得矣,夫能行救人利物之心者,莫如良醫。果能爲良醫也,上以療君親之疾,下以救貧民之厄,中以保身長年。在下而能及小大生民者,捨夫良醫,則未之有也。

林績張嗣宗妖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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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劔尢溪林績仁宗時,爲吉州安福令。時有張嗣宗者,挾妖術作符篆,自稱師君三十三代孫。率其徒自龍虎山至,謂能卻禍邀福。百姓翕然以從。績視其印文,曰:「嘻,乃賊物耳。昔張道陵再傳至以鬼道教民,自號師君,遂據漢川。垂三十年,方敗於曹操,而歸陽平關,此印所以有『陽平治都公』之文。今有道之世,詎容妖賊苗裔,公肆誣罔,以害吾治耶!」於是收治之。聞於朝,毀印。而江左妖學遂息。

罷舍法卒如黃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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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冕仲尚書,當徽宗之初,蔡元長議欲推行太學舍法於天下。謂「宜近不宜遠,宜少不宜老,宜富不宜貧;不若遵祖宗舊章,以科舉取士」。其後公私繁費,人不以爲便,罷之。卒如公言。

賜藏書閣名「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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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三年九月乙丑,御筆:「比聞諸路州學有閣藏書,皆以經史爲名,方崇八行以迪多土,尊六經以黜百家,史何足言?應已置閣處,可賜名『稽古』。」

詔所在置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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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四年八月詔:「所在學生,及五百人以上,許置教授二員。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以本州見任有出身官兼領。」

曾布蔣之奇資政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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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四年十月聖旨:「曾布蔣之奇初雖異論,中間曾開陳紹述,可特追復資政殿學士。」

乞編皇宋政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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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四年十一月,尚書右僕射張商英奏,乞編集熙寧元豐政事,號曰皇宋政典,爲萬世不刊之書。奉聖旨依。

詔禁形製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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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四年十二月詔:「京城內近日有衣裝雜以四夷形制之人,以戴氈笠子、著戰袍、繫番束帶之類,開封府宜嚴行禁止。」

禁淫哇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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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三年六月,尚書省言:「今來已降新樂。其舊來淫哇之聲,如打、斷、哨笛、砑鼓、十般舞之類,悉行禁止。」

御賜酒名清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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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三年六月,鄭紳奏以「皇后弟許造酒,元名坤儀,欲乞別賜酒名」。奉御筆賜名「清醑」。

御筆宮觀寺院不得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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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三年六月御筆:「天下道士,不得稱宮主、觀主,並改作知宮觀事。女冠准此。僧尼不得稱寺主、院主、菴主、供養主之類。並改院主作管幹院事,副作同,供養主作知事,菴主作住持。餘皆以此改定。」

奏禁止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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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五月,戸部幹當公事李寬奏:「欲望凡以聖爲名字者,並行禁止。」奉聖旨依。

禁名意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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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七月,迪功郎饒州浮梁縣陸元佐上書:「竊見吏部左選有徐大明者爲曹官,有陳丕顯者爲教官。蓋大明者,文王之德;丕顯者,文王之謨。又況大明者,有犯神明館御殿。臣故曰『有取王者之實以寓其名』。竊見饒州樂平縣有名孫權者,浮梁縣有名劉項者,臣故曰『有取霸者之跡以寓其名』云云。昔元祐間,文彥博之子守河陽,作堂以迎彥博蘇軾名其堂曰『德威』,蓋取書『德威惟畏』之意。言者以謂『德威惟畏,乃事,不當以此名其堂。皇祐中,御筆賜蔡襄君謨。後唱進士第日,有竊以爲名者。仁宗怒曰:『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遂令更改。恭睹政和二年春,賜貢士第,當時有呉定辟魏元勳等十餘人,名意僭竊,陛下或降或革。」奉御筆:「陸元佐所言可行。下逐處並所屬,今改正禁止。」

禁瀆侮混元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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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八月御筆:「太上混元上德皇帝,名,並字伯陽,及諡。見今士庶多以此爲名字,甚爲瀆侮。自今並爲禁止。」

詔學者治御注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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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詔有司,使學者治御注道德經。間於其中出論題。

史記老子傳爲列傳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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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詔:「史記·老子傳,陞於列傳之首,自爲一帙。前漢·古今表,敘列於上聖。其舊本並行改正。」

詔學生添大小經及增置士名分入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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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御筆:「黃帝老子之教,偕行於今日。可令天下學校諸生,於下項經添大小一經,各隨所願分治。大經,黃帝內經道德經;小經,莊子列子。自今學道之士,所習經以黃帝內經道德經爲大經。莊子列子爲小經。外兼通儒書,俾合爲一道。大經,周易;小經,孟子。其在學中選人,增置士名,分入官品,元士正五品、髙士從五品、大士正六品、上士從六品、方士正七品、闕士從七品、居士正八品、逸士從八品、隱士正九品、志士從九品。」

詔禁以天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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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閏九月,給事中趙野奏:「陛下恢崇妙道,寅奉髙眞。凡世俗以君、王、聖三字爲名字,悉命革而正之。然尚有以天字爲稱者,竊慮一禁約。」依奏。

討論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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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十二月,編類御筆所禮制局奏:「今討論到履制度下項:絇,履上飾也;繶,飾底也;純,縁也;綦,履帶也。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爲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用之,以倣古隨裳色之意。」奉聖旨依議定,仍令禮制局造三十副,下開封府,給散鋪戸爲樣制賣。禮制局奏:「先議定履,各隨服色。縁武臣服色止是一等,理宜有別。」奉聖旨:「文武官大夫以上,四飾全。朝請武功郎以上,減去一繶,並稱履。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減去二繶純,並稱屨」云。

封羅漢作應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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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八年御筆:「羅漢已改爲無漏和尚,未加封爵,可封作應眞。」

詔東宮講讀官罷讀史專以經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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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四年,詔令東宮講讀官罷讀史,專一導以經術。迪其初心,開其正路。庶遵王之道,而不牽于流俗焉。

見任教授不得爲人撰書啓簡牘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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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四年,臣僚上言:「欲望應見任教授,不得爲人撰書啓簡牘樂語之類。庶幾日力有餘,辦舉職事,以副陛下責任師僻之意。」奉聖旨依。嘗聞陳瑩中初任潁昌教官,時韓持國爲守,開宴用樂語。左右以舊例必教授爲之,因命曰:「朝廷師儒之官,不當撰俳優之文。」公聞之,因遂薦諸朝,不以爲忤。

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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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有臣僚上殿,徽宗元結名之所自。奏曰:「一元之氣,融而爲江河,結而爲山嶽。」

契丹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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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文正公言:「契丹之法,有簡要可尚者。將戰則選兵爲三等,騎射最精者,給十分衣甲,處於陣後;其次給五分衣甲,處於中間;其下者不給衣甲,處於前行。故未嘗教閲,而民皆習於騎射。又民爲盜者,一犯文其腕爲賊字,再犯文其臂,三犯文其肘,四犯文其肩,五犯則斬。不須案籍,而罪不可掩。」

河中府浮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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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府河有中潬,其上有廟及井。唐明皇始爲浮橋,鑄鐵爲牛,有鐵席,席下爲鐵柱。埋之地中,以繫橋纜。張燕公爲之贊。自是橋未嘗壞。慶暦以前,河水數西溢浸朝邑。民苦之,屢請塞堤。蔣希魯河中府,始塞之,自是毎歳繕修西堤。及劉元瑜河中府,河水大漲,不得決泄,橋遂壞。鐵牛皆拔,流數十歩沉河中。中潬亦壞,自是不能復修。津濟阻礙,人畜數有溺死者。英宗時,有眞定懷昺請於水淺時,以緪繫牛於水底,上以大木爲桔槔狀。繫巨艦於其後,俟水漲,以土石壓之,稍稍出水,引置於岸。毎歳止於出一牛。至治平四年閏三月,新橋乃成,然中潬亦終不能立也。賜轉運使張燾等獎諭,其僧亦賜紫衣。

樊知古河北令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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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道江寧人,文徽之後。少貧,太宗時,進士及第。在河北爲主簿,廉介。與妻採野蔬,雜米爲薄粥以療飢。稅過期不辦,州召縣吏悉枷之。旣出門,他吏皆脫去。獨荷之,自下鄕督稅。鄕之富民,盛具酒饌以待之,不食。杖其富民,於是餘民大驚,逋稅立辦。不勝貧,與妻謀,欲去官,歸賣藥。會樊知古漕,素知節行,欲薦之。辭以與本縣令葉齊知古曰:「令素所不識也。」曰:「公不薦令,亦不敢當公薦也。」知古不得已,兩薦之。改京官,兼館職;曹州節推。後登制科,眞宗時爲待制。八年,知虢州,卒。

劉師道王文穆罪,文穆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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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文正公云:「太宗末,民間積欠甚多。眞宗初,王文穆公請除之。上曰:『先帝積年不除,而朕除之,彰先帝不愛民也。』文穆曰:『先帝非不知此欠當除,留之以遺陛下,使結民心耳。』上悅,從之。」澶淵之役,萊公欲因事誅文穆,密學劉師道力解之於上,乃得免。師道坐屬其弟於陳堯咨,以鍼刺試巻爲驗。得及第,謫官。久之,知潭州文穆秉政,復其舊職。方且進用,會病卒。

李端懿端愿問卜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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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懿端愿問卜人李易簡曰:「富貴吾不憂,但問壽幾何?」易簡曰:「二君,大長公主之子。生而富貴,窮奢極欲。又求長壽,當如貧者何?造物者如此,無乃大不均乎?」遂不與卜。

眞宗魯宗道剛直於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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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簡肅公宗道仁宗時,參政事。京師富民陳子城毆殺磨工,初有詔立賞追捕,數日,中旨罷之。魯公爭於簾前曰:「陳某家豪,不宜保庇。」章獻怒曰:「卿安知其家豪?」魯公曰:「若不家豪,安得關節至禁中?」章獻默然。眞宗素賞之剛直,書魯宗道於殿柱。故章獻拔用之。

司馬光近於迂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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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嘗謂呂正獻公晦叔曰:「司馬光方直,其如迂闊何?」曰:「孔子上聖,子路猶謂之迂。孟軻大賢,時人亦謂之迂。況豈免此名?大抵慮事深遠,則近於迂矣。願陛下更察之。」

滕宗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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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宗諒湖州,興學,費民錢數千萬,役末畢而去。或言錢出入不明者,通判以下不肯簽簿。胡武平宿來繼守,而言曰:「滕侯所爲非是,諸君奚不早言?候其去乃非之,豈分謗之意乎?」於是衆聞其言,皆慚而簽簿,卒成其業。

劉沆開遺張友直珠冠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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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貢父云:「張鄧公當國,有遺其子友直珠冠者,使者不能徑通。謂曰:『我識學士,我爲汝通之』,因以歸。破其書,別録一通,用己圖書印之,留其眞本。又於珠冠之角,小書已名,乃復封題如舊。以授使者,使自通之。他日,以語友直友直大驚。時權三司判官,尋卽眞,俄知制誥。」

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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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中,爲玉皇像,用金三千兩。至和初,爲眞宗像,用金五千兩。時又欲爲溫成像,臺諫上言,乃止。

英宗山陵不及嘉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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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之民,供英宗山陵之役,不比嘉淌分之一。韓子華曰:「非上旨丁寧,不能如是。」歐陽文忠公曰:「上云:『朕成先帝之志,天下必不以朕爲不孝。』」

熙寧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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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方謂:「熙寧元年,京師百官月俸四萬餘緡,諸軍十一萬緡,而宗室七萬餘緡。其生日折洗、婚嫁喪葬、四季衣不在焉。今則不同矣。」

陳洪進子以白金賂改父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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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洪進請諡於朝,胡旦揚言曰:「宜諡忠靖。」忠靖乃下軍之名,其子慚懼。賂以白金數鎰,乃改之。

劉庠魯公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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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元年,司諫將使契丹。刑部覆官十餘人謁辭。於廣坐揚言曰:「七十致仕,禮之正也,當自大臣爲始。」又言魯公之短,且曰:「俟還日,當並言之。」還,未至京師。一日,加集賢殿修撰,充河東轉運使。卽無言矣。

王荊公司馬文正議省辭郊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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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元年,兩府辭郊賜。王荊公以爲兩府郊賚不多,減之未足以富國。今軍人郊賚不能減,而徒減兩府,失大體。兩府果能益國,雖增祿十倍,不足辭;苟爲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司馬文正曰:「方今國用窘竭,非痛裁省浮費,不能復振。苟裁省不自貴近始,則在下不服。臣非謂今者得兩府郊賚能富國也,欲陛下以此爲裁省之始耳。且陛下彊裁省之,則傷體;今大臣以河北災傷,憂公體國,自求省郊賚。從其請,所以成其美,何傷體之有?且陪祀無功」云云。荊公曰:「窘乏非今日之急,得善理財者,何患不富?」文正曰:「善理財者,不過浚民之膏血耳。」神宗令且爲不允詔,會荊公當直,遂以其意爲之。予以爲荊公之意,乃常袞之言。

英宗壁書師説六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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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在藩邸,多隱德。宗婦旣寡,不能自存者,密使人賙之,不令兄弟知也。壁書韓退之師説,及呉仲卿宗英六箴以自戒。

置天下常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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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熙寧二年,天下常平錢穀,見在一千四百萬貫石。諸路各置提舉常平廣惠倉,相度農田水利差役利害二員,以朝官爲之;管幹一員,以京官爲之。小路共置二員。開封府界一員。凡四十一人。

赦官吏失人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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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二年敕:「今後官員失人死罪,一人追官勒停,二人除名,三人除名編管。胥吏一人千里外編管,二人遠惡州軍,三人刺配千里外牢城。」自後法浸輕,第不知自何人耳。

守正不阿爲賢,用人當用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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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嘗問司馬文正曰:「結宰相與結人主,孰爲賢?」公曰:「結宰相固爲姦邪。然希意迎合,觀人主趨向而順之者,亦姦邪也。唯守正不阿,乃爲賢耳。」上曰:「兩府孰可留,孰可去,孰可用?」公曰:「此乃陛下威權所當採擇,小臣豈敢預聞。然居易以俟命者,君子也。由徑求進者,小人也。陛下用人,當用君子,不當用小人。」

主辰,主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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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器之語録云:「太祖初爲歸德軍節度使,實在,故國號。且河東,乃地也。昔髙辛氏閼伯商邱,主辰,今應天府也。遷實沈于大夏,主參,今太原府是也。且參辰不相能,久矣。物不兩大,故國初但曰并州,不加以府號,蓋有深意也。」以上皆説。予按,仁宗時,韓魏公并州宜立軍名,立戟,置鼓角。胡文恭公宿武平上言,以爲主辰,主參。參辰不兩盛,不可許。至嘉祐四年,復爲太原府河東節度。乃知器之之意,本於胡武平,而器之未始知之也。

歐陽公多談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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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芸叟言:「初遊京師,見歐陽文忠公,多談吏事。疑之,且曰:『學者之見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爲欲聞者。今先生多教人吏事,所未諭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時才,異日臨事,當自知之。大抵文學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貶官夷陵,彼非人境也。方壯年未厭學,欲求一觀,公私無有也。無以遣日,因取架閣陳年公案,反覆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以無爲有,以枉爲直,違法徇情,滅親害義,無所不有。且以夷陵荒遠偏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矣。當時仰天誓心,自爾遇事,不敢忽也。迨今三十餘年,出入中外,忝塵三事,以此自將。今日以人望我,必爲翰墨致身;以我自觀,亮是當年一言之報也。』」又言:「自得公此語,至老不忘。」是時,老蘇父子,間亦在焉,嘗聞此語。其後子瞻亦以吏能自任,或問之,則答曰:「我於歐陽公陳公弼處學來。」

潘溫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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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景,字溫叟崇寧間以醫稱,視古無愧。虞部員外郎張咸,其妾孕五歳而不育;南陵富昌齡妻,孕二歳而不育;團練使劉彝孫,其妾孕十有四月而不育。溫叟視之,曰:「疾也。凡醫曰孕者,非也。」於是作大劑飲之,妻墮肉塊百餘,有眉目狀;昌齡妻夢三童子,色漆黑,倉卒怖悸,疾走而去;彝孫妾墮大蛇,猶蜿蜒不斃。又屯田郎中張湮妻,年四十而天癸不至,溫叟察其脈曰:「明年血潰乃死。」旣而果死。貴江王霽,夜夢與婦人歌謳飲酒,晝不能食者,已三歳。溫叟治之,疾益平,則婦人色益沮,飲酒益怠,而歌謳不樂,久之遂無所見。溫叟曰:「若疾雖衰,而未愈也。倘夢男子靑巾而白衣者,則愈矣。」後果夢,輒能食。其他所治,若此甚衆。

輜重百里不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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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下時,護送孟昶血屬輜重之衆,百里不絶,至京師猶然。詩人李度平蜀詩,略曰:「全家離錦水,五月下瞿塘。繡服靑蛾女,雕鞍白面郎。纍纍輜重遠,杳杳路岐長。」

御親賜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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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宗東封,命樞密使陳公堯叟爲東京留守,馬公知節爲大內都巡檢使。駕未行,宣入後苑亭中賜宴,出宮人爲侍。眞宗與二公,皆戴牡丹而行。續有旨,令盡去所戴者。召近御座,眞宗親取頭上一朶爲簪之,跪受拜舞謝。宴罷,二公出。風吹花一葉墮地,急呼從者拾來,此乃官家所賜,不可棄。置懷袖中。乃戲云:「今日之宴,本爲大內都巡檢使。」云:「若爲大內都巡檢使,則上何不親爲太尉戴花也?」二公各大笑。寇萊公爲參政,侍宴,上賜異花。上曰,「寇準年少,正是戴花喫酒時。」衆皆榮之。

致仕文吏當養其廉恥,武吏當任其功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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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時,呉奎、包拯建言:「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有司以時案籍舉行。」胡武平宿以爲文吏當養其廉恥,武吏當任其功舊。而欲一切以吏議從事,殆非優老勸功之意。當少緩其法,武吏察其任事與否,勿斷以年;文吏使得自言而全其節。朝廷至今行之。

運漕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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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所運米數:天寶中,二百五十萬石。大中中,一百四十萬七千八百八十六石。蓋大中以後,諸侯跋扈,四方之米漸不至故耳。惟本朝東南歳漕米六百萬石,以此知本朝取米於東南者爲多。然以今日計,諸路共六百萬石。而江西居三之一,則江西所出爲尤多。

鑄錢費多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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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嘗爲鑄錢司屬官凡三年,其利病尤悉。蓋費多而得少。其後入玉牒所爲檢討官,見紹興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臣僚上言:「九路坑治鑄錢司。竊聞兩州,自紹興元年至今,共起發過一十二萬二千餘貫。用本錢及官兵應干請給,總用二十五萬八千餘貫。卽是費官錢蓋三之二。使有利害,亦當條具措畫以聞。豈容置一司養官吏,無益而有損哉?」此提點鑄錢不職也。以此知利害尤分明。而議者以爲不可罷者,恐錢少故也。然大概所獻於朝廷者,新錢常少,舊錢常多。紹興丙子,相當軸,以其弟嘗爲使者,悉其事,遂罷之。未及三年,當己卯歳,去國。朝廷復建司置官,不知又何耶?予按,唐德宗紀:「建中二年,判度支韓洄奏,請於商州紅崖冶洛源監置十爐鑄錢。七監,毎鑄一千,費二千文,請皆罷。從之。」予然後知鑄錢之弊,古今同之。會當有建白於朝,依故事罷之爲善。

蔭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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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蔭子法,初遇郊恩,止得蔭子,不及他親。元祐中,山谷官應任子[1],特請於朝,捨子而先姪,後遂爲故事。

司馬文正李公擇,息貪吏掊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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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深之言:「司馬文正作相,除李公擇爲戸部尚書。門人問曰:『公擇文士,恐於吏事非所長。』公曰:『天下謂朝廷急於利久矣。舉此人爲戸部,使天下知朝廷意,且息貪吏聚斂掊克之心。』」

程氏禮用尹德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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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制尹德充,幼事伊川先生。初業進士應舉,策問議欲誅元祐名公卿得罪於朝者。嘆息曰:「尚可以干祿乎哉。」不終對而出,且告於程氏曰:「不復應進士舉矣。」紹興五年,從臣有言宜用者。遂以用程氏禮,宣教郎、崇政殿説書處之。且除祕書郎,時年七十七矣。未幾,除祕書少監,賜緋衣、銀魚、象笏。求去益堅,除太常少卿兼説書,又除權禮部兼侍講,進官通直郎,而病不能朝。遂除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兼侍講。九年,以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而去。致仕,進官奉議郎而卒,葬會稽。有奉詔解論語行於世。

開封地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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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文簡公父,爲母求葬地。時開封城外有地,讖曰:「綿綿之岡,勢如奔羊。稍前其穴,后妃之祥」。術者以穴在一小民菜園中,恐民不肯與,因夜葬其地。民以橫訴於府,府尹令重與之價,仍不廢其菜。次年,遂生文簡公欽聖后文簡孫也。

儒冠多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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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居仁云:「元祐中,諸院族人居楡林,甚盛。嘗一日同遊西池,有士子方行觀,歎曰:『紈袴不餓死,儒冠多誤身。』從叔叔巽應聲答曰:『秀才,汝讀書破萬巻,下筆如有神也。』士子甚驚歎。」

章子厚與叔安仁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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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申公子厚,與其叔安仁令書曰:「弊政之後,諒煩整葺。寬而不弛,猛而不殘。待寄居遊士有禮,而不與之交私;一切守法,而於人情從容。此亦吾叔所能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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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子:因父兄功績得保任而授官職。漢書·王吉傳:「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至於積功治人,亡益於民,此伐檀所爲作也。宜明選求賢,除任子之令。」顔師古注引張晏曰:「子弟以父兄任爲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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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齋漫錄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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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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