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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證誤/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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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舊聞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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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曆,紹興元年六月,命知南外宗室正事令選藝祖後宗子二人,鞠之禁中,是歲辛亥也。明年閏月乙未,令畤除知宗正事。五月乙亥,阜陵入宮,相去才四十日。若德麟被旨,其所選未必如此之速。按令為思陵所眷,而德麟以舊事譚稹,為上所輕,恐未必以此委之。方阜陵入宮時,德麟亦未封王。其後二人偶先後襲封,或傳者因之而誤。然德麟時在行在,而令在泉南,當考。

張浚既受黜陟之命,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事,徐俯大不平之,指以為僭。其,勝非在朝廷日嘗見之,前雲某司,次述事因,右語雲「奉」如何,末以使御押字。黃紙大字,皆過於出朱勝非秀水閒居錄 心傳嘗見永康軍昭惠靈顯真人復封王,右語雲「右奉便宜聖旨」云云。紹興元年月日,知樞密院事宣撫處置使臣張浚,書名不押字。朱公所云非也。

紹興四年,趙鼎除知樞密院事,充川陝宣撫處置使。時勝非起復居位,已累章持餘服。鼎窺宰席甚急,被命,殊不樂,申請數十條,皆不可行。如隨軍錢物須七百萬緡,勝非參告進呈,指此一項言:「臣昔聞玉音,趙鼎出使如張浚故事。浚自建康赴蜀,朝廷給錢一百五十萬緡,今鼎所須三倍以上,今歲郊恩所費不貲。」上曰:「奈何?」勝非曰:「可支三百萬緡,半出朝廷,已如浚數,半令所部諸路漕司應付。」上可之。既退,鼎詬怒云:「令我作乞兒入蜀耶?」 出朱勝非秀水閒居錄 按,趙忠簡奏疏云:「臣隨行錢帛各乞依張浚例,初乞錢百萬,後乞五十萬,度牒二萬,止得三千。再乞得萬八千,又乞始足元數。臣日侍宸扆,所陳乞已艱難如此,況在萬里之外!」按,度牒是時每道直二百,千二萬道共直四百萬緡,通見鏹為四百五十萬緡,與此記不合。若以初乞所許計之,則錢牒止得一百十萬緡,亦未及魏公所持之數,蓋忠靖所記有誤。

李端叔作范忠宣遺表,紹興中,趙元鎮作相,提舉重修泰陵實錄,書成,加恩。呂居仁在玉堂,取其中二句雲「惟宣仁之誣謗未明,致哲廟之陰靈不顯」一對於麻制中,時人以為用語親切,不以蹈襲為非也。 闕書名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 按,紹興八年六月,趙公以哲錄成書,遷特進。曾尚書楙當制,無此二語。居仁所草乃再除特進,非加恩也。

紹興壬戌,罷三大帥兵柄時,韓王世忠為樞密使,語馬帥解潛曰:「雖曰講和,敵性難測。不若姑留大軍之半於江之北,觀其釁。公其為我草奏,以陳此事。」解用指為劄子,韓上之,已而付出。秦會之語韓云:「何不素告我而遽為是耶?」韓覺秦詞色稍異,倉卒皇恐,即云:「世忠不識字,此乃解潛為之,使其上耳。」秦大怒。翌日,貶潛單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張子韶雲。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 按,解承宣初以趙忠簡引為步帥。紹興八年,忠簡罷,解力求去。九年夏,罷為福建總管。此時韓良臣為淮東宣撫使也。十一年四月,韓罷為樞密使,乃命張、岳二將往山陽總其兵,還屯京口。十四年三月,言者劾解本忠簡之客,不從和議,乃責散官,安置南安軍。王所聞皆誤。先是七年十一月,秦會之為樞密使,奏令韓還屯京口。韓言:「敵情難測,將以計緩我,乞留此軍遮蔽江淮。」上然之。乃留屯山陽。時忠簡再相,解典步軍在金陵,或指此也。然當張通古來時,韓五上疏力諫,及蕭毅再至,又力論其非,請與敵使面議,且上疏論會之誤國。由是觀之,韓非倉卒退避而諉之他人者。子韶與解同謫居,不應誤。王之言未深考。

紹興戊午夏,熙州野外濼水有龍見。初,於水面見蒼龍一條,良久沒。次日,見金龍以爪託一嬰兒,兒雖為龍所戲弄,略無懼色。三日,金龍如故。見一帝子乘白馬,紅衫玉帶如少年中官狀,馬前有六蟾蜍,凡三時方沒。郡人競往觀之,相去甚近,而無風濤之害。熙州嘗以圖示劉豫,劉不說。趙伯璘曾見之。 闕書名 出洪皓松漠紀聞續 按,劉豫以紹興七年丁巳冬廢,故其詔書有曰「建爾一邦,逮今八稔」,謂自建炎四年除節制河南諸州郡,至今通為八年也。龍見之時,豫已廢徙矣,不知熙州何為以圖示之,此所記誤。

趙鼎起於白屋,有鄙樸之狀,一旦得志,驟為驕侈,以臨安相府為不可居,別建大堂,環植花竹,坐側置四大鑪,日焚香數十斤。使香煙四合,謂之香雲。 出朱勝非秀水閒居錄 脫心傳按語

王日嚴曮為少蓬,權直禁林,草秦會之加恩制,取熊叔雅啟一聯入詞中云:「大風動地,不移存趙之心;白刃在前,獨奮安劉之略。」翊日,即除禮部侍郎。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 按中興玉堂制草,此紹興二十年五月,秦會之提舉玉牒,進高宗中興聖統加恩制也。時日嚴以右史直北扉,實當此制。二十一年四月,日嚴乃遷儀曹貳卿,仲言誤。

紹興己卯,陳瑩中追諡忠肅,其子應之為刑部侍郎,往謝政府,有以大魁為元樞者忽問云:「先又何事得罪秦師垣耶?」 出王明清揮麈三錄 按陳公賜諡在二十六年七月,是年丙子也。

湯進之實為元樞,而陳資政誠之在翰林。九月,陳始除同知樞密院事,距忠肅賜諡已五旬,恐無緣始謝。蓋一時好事者以為口實,仲言未之考也。

論不容,乃稱父安國老疾,遠在湖湘,乞歸省,於是差知永州。寅攜妾居婺州,久之不去。有朝士范伯奮貽書責之,寅以妾臨蓐為辭。伯奮復曰:「妾產與父疾孰重?」寅訴於鼎,改知嚴州。鼎旋罷,累月復相,欲召寅,議者以不省父止之。#胡寅者,凶慝躁進之士也。趙鼎薦之詞掖,朝士皆畏之。以行詞乖謬, 闕書名 又,脫心傳按語

故事,兩制以上方乘狨座,餘不預也。大觀中,童貫新得幸,以泰寧軍承宣使,副禮部尚書鄭允中使遼國,遂俱乘狨座,繇是為例。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 按,貫以大觀二年建節,久之,進檢校司空,易鎮泰寧。政和元年秋,乃出使,此亦誤。承宣使,政和七年始置。

本朝宰相兼公師者,范魯公、王文獻、趙韓王、薛文惠、王文貞、丁晉公、馮文懿、王文穆、呂文靖、韓忠獻、曾宣靖、富韓公、文潞公、呂正獻、蔡師垣、秦師垣、陳魯公而已,餘皆罷政後方拜。近日惟張魏公自外以少傅再拜右揆。 出王明清揮麈前錄 按,呂文穆、何伯通、鄭達夫、余源仲、王將明,皆以宰相兼公師。呂元直嘗除少保而不拜,文潞公、呂正獻乃以公師平章國事,非宰相也。

韓退之詩:「不知官高卑,玉帶垂金魚。」若從本朝言之,則極品有不得兼者。本朝之制,惟親王及勳舊大臣之為公師者,乃得賜玉帶;即近屬者與外戚之為郡王者,或亦賜之。真宗時嘗賜兩府大臣,其後止及元宰而已。渡江後,異姓王亦得之。 闕書名 按慶元令節文,諸帶:三品以上許服玉,臣寮在京者不得施於公服。然則三品得服玉帶,本朝與唐制尚同,但在京則不可施於朝服爾。今公卿在外亦未有服玉者,蓋循舊如此,非謂法不可也。

白樂天聞白行簡服緋詩有「綵動綾袍雁趁行」之句,注云:「緋多以雁銜瑞莎為之。」則知唐章服以綾且用織花者,與今制不同。今宗室外戚之親貴者,或賜花羅公服,亦此意也。宣政間,又有紗公服,今廢。 闕書名 出程大昌演繁露 脫心傳按語

禁中鐘鼓院在和寧門譙上,其上鼓記五更已竟,而外間通用漏刻方交五更也。殺五更後,譙上不復更擊鐘鼓。需平明漏下二刻,方椎鼓數十聲。王禹玉宮詞云:「禁鼓六更交直早,歸來還是立班時。」禹玉謂六更者,明宮殿五更之外復有一更也。其實宮鼓以外間四更促為五更,故五更終竟時,蚤聞於外間耳。鼓節未嘗溢六也。車駕宿齋青城,則齋殿門內五更均促使短如宮中常節,至青城門外,則五夜平分,須曉乃竟。 闕書名 出程大昌演繁露 按,蔡絛百衲叢談雲,五更已滿,將曉之時,則又有謂之夜漏不盡刻。文德殿鐘鼓院於夜漏不盡刻,天既未曉,則但撾鼓六通,而無鉦點也。故不知者乃謂禁中有六更。吾於政和戊戌曾侍祠於宣和殿,嘗備聞之。據此,則承平時蓋擊鼓六通。此雲椎數十聲,未知孰是也。楊廷秀雲,紹熙庚戌歲考試,殿廬夜漏殺五更之後復打一更,問之雞人,云:「宮漏打六更。」按蔡、程、楊三人皆從官也,所謂六更者,皆親聞之,而或雲打一更,或雲撾鼓六通。成雲椎鼓數十聲,竟無定論,當考。

學士院具員,文臣待制以上,武臣正任防禦使以上。蓋防禦使有超除節度使之理,故皆入具員。 闕書名 當出蔣魏公逸史 按國朝防禦使,雖有殊功,未嘗徑建節也。紹興末,李寶以膠西之捷,自遙察除節度使,時號創見。蔣所記誤。

唐制,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五代趙鳳為之,始諷宰相任圜移在官上。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 按,唐劉瑑撰王巨鏞碑,稱「翰林學士、中散大夫、守中書舍人劉瑑」;柳公權撰何進滔   (據函海本、榕園叢書本補) ,稱「翰林學士承旨兼侍書、朝議大夫、守工部侍郎、知制誥柳公權」;白居易集載初除拾遺書,稱「翰林學士、將仕郎、守左拾遺白居易」。據此類皆職在官上。又按,元稹祭李尚書文,稱「中散大夫、守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元稹」;崔謝官狀稱「朝議郎、守尚書庫部員外郎、翰林學士崔」;王源中撰李藏用碑,稱「中散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知制誥、翰林學士王源中」。據此類皆職在官下。五代趙鳳所移,乃端明殿學士。葉誤記也。

唐翰林學士結銜或在官上,或在官下,無定製。予家藏李藏用碑,撰者言「中散大夫、守

尚書戶部侍郎、知制誥翰林學士王源中」,王巨鏞碑撰者言「翰林學士、中散大夫、守中書舍人劉瑑」,瑑仍不稱知制誥,不可曉。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 按學士官至紫微舍人,則銜內不繫知制誥三字,所從來遠矣。

唐自代宗後,歷德、順、憲、穆、敬五帝及懿宗,皆不置節名。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 按,懿宗延慶節,此雲不置,非也。

前世牌額,額必先掛而後書,牌必先立而後刻。魏淩雲臺至高,韋誕書榜,即日皓首,此先掛之驗也。今則先書而後掛。 闕書名 按晉書王獻之傳,太元中,新起太極殿,謝安欲使獻之題榜,以為萬代寶,而難言之。試謂曰:「魏時淩雲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將懸筆書之,比訖,鬚髮盡白,纔餘氣息。」據此,則乃一時匠者之誤,非古人皆先掛而後書也。

台州筆吏楊滌者,能詩,亦可觀。其外氏,唐元相國之裔,偶持告身來,乃微之拜相綸軸也。銷金雲鳳,綾新若手未觸。白樂天作並書,後有畢文簡、夏文莊、元章簡     (據函海本、榕園叢書本改) 公跋識甚多。尋聞為秦所取,恨當時不能入石也。 闕書名 出王明清揮麈前錄 按,考唐白傅集,其在翰林嘗當五相制,乃裴、張弘靖、李絳、韋貫之、武元衡爾。其在中書嘗草微之諭德及翰林兩制。蓋樂天以元和初為學士,而微之長慶二年始入中書,其相去遠矣。此所記必有誤。

王景彝藏續皇王寶運錄十卷,多載唐中葉以後事。所恨宋景文、歐陽文忠諸公未曾見之。其中載黃巢王氣一事云:「金州太白山人,中和三年夏,見刺史崔堯封云:『州北有牛山,傍有黃巢谷、金桶水。今黃巢年號金統,必慮王氣在此牛山,請掘之,則賊自敗散。』堯封大喜,調義夫萬人掘牛山。月餘,崖崩十丈,有一石桶,上有一劍,桶中有一黃腰獸,自撲而死。堯封奏其事,加檢討司徒。至秋,中原剋平。」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 脫心傳按語

蔡元長帥成都,嘗令費孝先畫卦影,末後畫小池,龍躍其中。又畫兩日兩月,一屋有鴟吻,一人掩面而哭,不曉其理。後元長南竄,死於潭州昌明寺,始悟焉。 出王明清揮麈餘話 按實錄,蔡京死於崇教寺。

遼亡,達錫林牙亦降,後與尼堪雙陸,爭道,堪心欲殺之,而口不言。達錫懼,及歸帳,即棄其妻,攜五子宵遁,深入沙漠,立天祚之子梁王為帝。 出洪皓松漠記聞 奉梁王北奔。據此,則達錫未嘗降,使其果降,則梁王何以得免?洪記恐誤也。天祚四年,趙、晉、秦、許四王,晉王先誅死,而無梁王,或者其後一王改封,亦未可知,姑從記聞。#按三國謀義錄、兩國編年皆云,天祚出夾山,以圖興復,達錫諫不聽,乃稱疾不行。天祚被執,達錫率殘

高麗曆日,自契丹天慶八年以後皆闕不紀。壬戌歲,改皇統,辛未改天德,癸酉改貞元,丙子改正豐。至癸未歲又闕,直至壬辰歲,方紀大定十二年,不可考雲。按壬戌,紹興十二年也。熊子復中興小曆,改皇統在十四年。 闕書名 按辛酉歲烏珠與本朝書已稱皇統元年,而王大觀行程錄亦云,皇統八年歲次戊辰,戊辰紹興十八年,逆數之,當以十一年改元為正,此所記誤。又,正隆乃海陵年號,見於隆興時政記,亦不當作正豐。辛巳歲葛王即位於會寧,改元大定,至壬辰為十二年,不誤。但不知癸未歲何以缺,豈非金方紛亂,不暇頒曆於屬國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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