裨農最要
裨農最要 作者:陳開沚 清 |
卷一 |
潼川文明堂本,此為加註標點,並重新排版。另見《裨農最要 (光緒二十三年潼川刻本)》。 |
裨農最要序
[編輯]《裨農最要》三卷,吾友宛溪陳君之所作也。君家世清貧,力於農事,耕耘之暇兼及蠶桑,十餘年來,舍硯田,銳志於斯,頗收其效,蓋駸駸乎偁小康矣。里人相與慕之,知必非鹵莽從事者,時進而叩所以。君既不憚詳說,而益慨然,思有以公之於人,於是舉生平所心得而行之獲效者,酌古準今,條分縷晰,殫歲月之力輯為是編,其用意甚勤,其宅心甚厚,其立法平正而周慎,其持論剴切而明通。今年秋,出以示予,予受而卒讀之,乃不禁重有感也。士君子不得志於時,偃蹇窮盧,舉世莫知,上下既寡所交,教養又非所事,縱抱杜陵廣廈之願,亦每以儒生坐論,無裨生靈。而君顧軫念民艱,欲溥其利,惟恐不能家諭戶曉,不得己筆之於書,其諸立人達人,有翕於聖門求仁之旨,與抑先天下之憂而憂,若范文正公為秀才時,卽以天下為己任者與。矧今世路艱虞,民財告匱,戶乏餘三之積,人思緩二之徵,使非亟求善策,廣營生計,是自困也。其在《詩》曰:十畝之間,桑者閑閑,十畝之外,桑者泄泄。說者曰:賢者不樂仕於朝,而思與其友歸於農圃。以吾觀之為是,詩者豈第高蹈遠引儉德避難已哉,蓋亦自食其力以長育,子孫世世為奉公循理之良民,伐檀詩人之流亞也。予與陳君生既同鄉,性復相近,讀其書不禁怦怦心動焉。南山之南,北山之北,有先人之敝廬,在行當辭塵離滓,呼黃犢,招白雲,以樹以畜,以耕以稼,饘粥出其中,王稅出其中。使鄉鄰有識者曰:此清白吏,子孫數傳,而後猶有勤耕桑者。亦云幸矣,則陳君是編,予當終身佩之,且令子若孫世寶之。時 光緒丁酉孟冬三臺星日,鄉人王龍勳蟄庵甫識於潼川草堂書院。
裨農最要序
[編輯]丁酉秋,予與宛溪棘戰同北,宛溪復亹亹以著書為事,旋出所著《裨農最要》一書示予。參閱讀畢,適有客問曰:宛溪少穎敏,壯授生徒,今閱世益深,宜肆力書史,作為文發揮天地古今之奇,以効用 國家,整頓當今時務,斯乃士之本願,區區蠶桑奚為者。予曰:蠶桑乃時務之最,方今稼穡維艱,財力虛耗,非植桑育蠶以補其闕,閭里安恃。試觀外洋諸國囊括中國之利,幾欲一網打盡,所賴稍稍收回利權者,絲為尚,絲可忽乎哉。況吾輩讀書當以治生為急,不幸墮落窮途,一氊羈絆,覓館索脩,艱苦萬狀,誠不如宛溪別開蹊徑,進退綽綽,不忮不求,何樂如之。客曰:如子言蠶桑善矣,奈世之育蠶者,往往不盛,何。予曰:蠶不盛,非蠶之咎,人之育之者,不善用其法之咎。宛溪善用其法,獲厚利者厯有年,其所取用,皆手試目驗而有心得,故收效獨神,彼鹵莽滅裂,安能也。客曰:蠶桑諸法,古皆有書,宛溪亦讀古書可也,奚別著為。予曰:不然,我輩作文不能不取古人之說,運古人之說而加以陶鑄,使人忘其為古人之說,斯為善矣。宛溪之書,有會萃古人處,有參酌古人處,有古人已發而疏通變換處,有曲體情理因時制宜處,要皆厯試厯驗,獨出手眼,並無自誤誤人之弊,且勸善惜物,別具深心,古書固有未盡言者,顧謂宛溪為剿襲陳言,可乎。客曰:宛溪既獲利有年,曷不秘厥傳以授子孫,是編出,使人皆效法後,其利將分,奈何。予曰:宛溪之為人也,素坦直,未嘗較錙銖,此書之刻,意亦在公其利,而不欲私耳。蘊利生孼,是編已明白言之,今苟傳其法於一鄉一邑,遠及天下,俾人人羨慕,倣傚行見,從前虛耗羸弱之氣,一舉而變為富強。世運維持,端在於此,非僅一身一家之計已也。客唯唯退,予因次第是語,以弁諸首。
光緒二十三年孟冬月,同學弟趙用賓鼇山甫撰。
裨農最要例言
[編輯]一、自古農桑並重,衣食攸賴,未有務農而不務桑者。今人急於農,而忽於桑,殆謂桑於農有妨爾,是編發明,栽桑不站農之地,灌桑不分農之糞,以絲售錢,可補糧佃諸費,俱有裨農而不妨農之意,故名之曰《裨農最要》。
一、是編不載占驗,不惟厯試不效,抑易搖動人心,而蓄桑必期於行恕,獲利必分以濟人,且祀神祈蠶,言之再再,蓋圖美報,貴合天心,固作善降祥之理也,亦與人為善之道也。
一、採輯諸書,會萃成編,有全錄原文者,有摘數句數字而變其文者,有用其法而稍變換者,有繹其義而深發明者,有得之傳聞屢經閱厯而不妨參入者,故不能載明出處,非掠美也。
一、言桑自種葚至采葉,言蠶自養種至繅絲,皆有次第。至下蟻詳說逐日頓數,逐日體刮,並分別各樣蠶種、眠期、老期,非故為瑣屑,實期明白易曉。
一、種桑養蠶諸法,前後各條有互見者,有重出者,有另用細書夾註者,或此詳彼略,或彼詳此略,皆宜繹其意而明其法,閱者慎勿忽略。
一、接桑飼蠶,有古法有而是編未載者,皆試之末驗,豈地不宜歟,抑用之未當歟,姑略之。
一、是編言桑、言葉、言蠶、言繭,多載俗語,前書實無其名,且言蠶處處以人比例,意在通俗,欲使婦孺皆知。
一、蠶,寶物也,古人方長不折,何況於蠶。是編於下連時之首尾蟻,落眠時之青頭蠶,另置一處,飼以劣葉,既不費葉,兼恤物命,重之也。
一、業農而不栽桑,收農之利,而未收桑之利。栽桑而不飼蠶,收桑之利一半,而未獲其全。飼蠶而不學繅絲,其獲利也九分,而尚遺去一分。業農栽桑,飼蠶繅絲,本一套事,未可歧視。然而甯肯貪栽桑,不可貪飼蠶。桑多於蠶,桑賸可賣。蠶多於桑,葉缺難覓。況當農忙之時,到處覓桑,不惟蠶之饑飽不勻,亦且有妨農功,是編言葉之宜量宜備最切,業蠶者慎之。
一、或謂編中言法如是之詳,今鄉間愚歸亳不知法,仍然有成,何也。予應之曰:子不觀乞丐乎,受暑溼,受凍餓,豈無肥壯,然而夭折者多矣。況愚婦成蠶,大都皆慇勤耐勞之人,細心愛護,或受之前代,或得諸傳聞,皆古法也,安得謂毫不知法乎。予如法行之,厯年有成,故敢出以告人,慎勿以予言為河漢。
裨農最要目錄
[編輯]- 卷一
- 農桑兼資說 蓄桑行恕說
- 祈蠶翕天說 以人例蠶說
- 鑿洞儲桑說 牛糞溫蠶說
- 蠶德 蠶種
- 蠶色 蠶性
- 雜忌 禁飼
- 食料 火料
- 糝料 蓐料
- 簇料 切桑砧
- 布葉篩 蠶網
- 蠶室 立蠶母
- 養蠶總要 進火法
- 勤體法 體蠶法
- 分蠶法 摧眠減葉法
- 另選未眠法 加魯桑飼法
- 計日備桑法
- 卷二
- 擇種 種葚
- 插壓傳種 接桑
- 劈接 皮接
- 治地 治泥
- 治糞 乘時
- 移秧 栽桑
- 積糞 澆法
- 培壅 修桑
- 全砍 去水
- 治蟲 桑間宜忌
- 采葉宜量樹 采葉有次第
- 采葉有時刻 餘桑宜采淨
- 桑葚可作酒 冬桑宜廣收
- 卷三
- 養種 捉種
- 選繭 選蛾
- 配蛾 上連
- 記連 夏浴
- 冬浴 發連
- 煖子 治屋
- 待時 下蟻
- 分蟻 稱連
- 停蟻 收連
- 熟眠 飼蟻
- 頭眠初起 眠未齊
- 二眠 頭眠起齊
- 大眠 二眠起齊
- 老蠶 大眠起
- 簇屋宜明通 捉老蠶
- 布蠶要勻 紥山宜鬆散平穩
- 山上加山 上山宜及時
- 戒驚駭 定暗明
- 置火盆 景棚
- 摘繭 別繭
- 曬繭 蒸繭
- 炕繭 收繭
- 煮繭 治繭
- 抽線 做緜
- 謝蠶神 婦女宜學繅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