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世界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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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發現 : 中國大陸通行的『世界人權宣言』是假貨 !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以後的每年這一天,就被定為「世界人權日」。

57年前的人權大會有58個國家參加,48國投贊成票,8國棄權,兩國缺席,無人投反對票。投棄權票的國家,有伊斯蘭國家沙特阿拉伯,理由是《人權宣言》太西方化;有剛開始實行種族隔離的南非,藉口《宣言》的人權內容太寬泛;蘇聯及衛星國投棄權票的理由是:《人權宣言》犧牲了經濟權利並「過度強調18世紀的權利」。蘇聯也是《宣言》起草過程中的最大阻力。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國及常任理事國之一,其代表張彭春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兩名副主席之一,也是亞洲最有發言權的代表,張彭春代表中華民國參與了《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並簽署了這一划時代的文件。

眾所周知,中文是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所有聯合國文件必須正式譯為中文方能生效。《世界人權宣言》這樣一個意義重大的文件自然也是如此。

可是,本人昨日卻有一特別之發現 : 目前中國大陸所通用的《世界人權宣言》竟然不是1948年的中文版本 !

《世界人權宣言》在1948年聯合國大會第三次大會上通過。決議編號 A/RES/217(III)

決議原文的中文版本影印件可以在聯合國網站上看到 :

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ga/3/3all1.htm

而中國大陸目前通行的版本如下 :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168.htm

1948年中文原本與目前中國大陸官方所認可的版本有明顯的不同。原本的文筆古雅簡潔,為中文之典範。 中國大陸版本則是人民日報社論式的白話文,通篇充斥着很多半通不通的外來語,這個版本很明顯是參照1948年中文原本從英法文本重新翻譯成中文的。

這件事其實事關重大 : 眾所周知,任何法律條文無論多麼陳舊落伍,在沒有經過合法程序廢止之前皆為有效。《世界人權宣言》是劃時代的文件,其意義不言而喻。它的中文版本是它固有組成部分之一,同英法俄等文本具有相等的法律價值。目前中國所通行的《世界人權宣言》則是未經公開合法程序,隨意篡改之後的文本,從法律上說是無效的。

為什麼? 為什麼共產黨要重新『翻譯』這個本來就是中文的文件?為什麼聯合國的網站上居然也使用這個贗品?

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

我請大家思考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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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簡單: 共產黨要通過這種『翻譯』來掩蓋兩個歷史事實:

1 世界人權宣言的作者包括中華民國的代表

2 世界人權宣言從一開始就是中國人的宣言

    • 閣下這種論斷過於武斷。——新中國成立後,面臨着80%文盲人口的局面,對於官方文件,如果其原文是文縐縐的「復鑒」、「爰於」,反倒不如「鑑於」、「因此」能讓廣大老百姓明白。從普及的角度來看,大陸通行的版本倒是功莫大焉,其內容準確明白地傳達了原文的意思,並沒有歪曲什麼。何況閣下仔細讀一下原文,也沒有出現過「中華民國」四字,何來掩蓋之嫌?在這件事上恐怕不必如此上綱上線。


參考

中華民國法務部文件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Y0000003

  • 我覺得,這兩個版本可以並存,畢竟都是正式文件。至於歷史定論,就由歷史決定。我們要做的工作是「不要讓歷史消失」。--Ruan 00:44 2006年3月2日 (UTC)
    • 兩個版本並存是現實。但中共的版本來歷不明。中共的版本是非法和無效的。世界人權宣言作為聯合國大會決議,以聯合國1948年所通過的中文版本為準,不要忘記,中文是聯合國的工作語言,沒有中文版本的聯合國文件是無效的。 即使目前聯合國的網站上的某些網頁也採用了中共編造的版本,這也絲毫不能作為中共版本合法性的證據。因為聯合國從來沒有通過相關的決議對世界人權宣言做出任何修改。中文寫成的聯合國大會決議不是對外國小說的翻譯,未經合法程序,改一個字也是不合法的。--民國九十五年 00:53 2006年3月2日 (UTC)
  • 中華民國法務部的文件,也有五、六個字被改過。這次,我以上述文件為本,親自將全文重新一個字、一個字校對,連標點符號都全部按照原始文件。不做任何修改。不過,若仍有看漏、看錯,請大賢依據原始文件校正。感謝! --Ruan 03:26 2006年3月2日 (UTC)

您好!雖然聯合國大會決議沒有法律約束性,但大多國家道義上仍遵守。您的校對非常好,早期正體版才正牌。--Jusjih 11:41 2006年3月17日 (UTC)

兩種版本都已經分割成分別條目,並且互相鏈接以及在標題強調簡字改編版不是聯合國大會當時決議。--Jusjih 18:10 2006年12月17日 (UTC)


中、英文版本[編輯]

《世界人權宣言》中、英文版本具同等地位,請尊重原文。42.2.13.15 2017年5月28日 (日) 11:08 (UTC)[回覆]

簡體/繁體的頁面對應的討論頁都是同一個[編輯]

我想對簡體/繁體的頁面加上不同的版本信息(模版 textinfo),但發現是同一個討論頁, 可有辦法開2個不同的且對應的討論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angbang.S對話貢獻)於2021年11月24日 (三) 02:31 (UTC)加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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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修改我添加的正確內容 Qwszfg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5: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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