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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世界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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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leading在话题“通知”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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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现 : 中国大陆通行的‘世界人权宣言’是假货 !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以后的每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世界人权日”。

57年前的人权大会有58个国家参加,48国投赞成票,8国弃权,两国缺席,无人投反对票。投弃权票的国家,有伊斯兰国家沙特阿拉伯,理由是《人权宣言》太西方化;有刚开始实行种族隔离的南非,借口《宣言》的人权内容太宽泛;苏联及卫星国投弃权票的理由是:《人权宣言》牺牲了经济权利并“过度强调18世纪的权利”。苏联也是《宣言》起草过程中的最大阻力。

中华民国是联合国创始国及常任理事国之一,其代表张彭春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两名副主席之一,也是亚洲最有发言权的代表,张彭春代表中华民国参与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并签署了这一划时代的文件。

众所周知,中文是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所有联合国文件必须正式译为中文方能生效。《世界人权宣言》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文件自然也是如此。

可是,本人昨日却有一特别之发现 : 目前中国大陆所通用的《世界人权宣言》竟然不是1948年的中文版本 !

《世界人权宣言》在1948年联合国大会第三次大会上通过。决议编号 A/RES/217(III)

决议原文的中文版本影印件可以在联合国网站上看到 :

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ga/3/3all1.htm

而中国大陆目前通行的版本如下 :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168.htm

1948年中文原本与目前中国大陆官方所认可的版本有明显的不同。原本的文笔古雅简洁,为中文之典范。 中国大陆版本则是人民日报社论式的白话文,通篇充斥着很多半通不通的外来语,这个版本很明显是参照1948年中文原本从英法文本重新翻译成中文的。

这件事其实事关重大 : 众所周知,任何法律条文无论多么陈旧落伍,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废止之前皆为有效。《世界人权宣言》是划时代的文件,其意义不言而喻。它的中文版本是它固有组成部分之一,同英法俄等文本具有相等的法律价值。目前中国所通行的《世界人权宣言》则是未经公开合法程序,随意篡改之后的文本,从法律上说是无效的。

为什么? 为什么共产党要重新‘翻译’这个本来就是中文的文件?为什么联合国的网站上居然也使用这个赝品?

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

我请大家思考这个问题。


...................................

...................................

...................................



答案很简单: 共产党要通过这种‘翻译’来掩盖两个历史事实:

1 世界人权宣言的作者包括中华民国的代表

2 世界人权宣言从一开始就是中国人的宣言

    • 阁下这种论断过于武断。——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80%文盲人口的局面,对于官方文件,如果其原文是文绉绉的“復鑒”、“爰於”,反倒不如“鉴于”、“因此”能让广大老百姓明白。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大陆通行的版本倒是功莫大焉,其内容准确明白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并没有歪曲什么。何况阁下仔细读一下原文,也没有出现过“中华民国”四字,何来掩盖之嫌?在这件事上恐怕不必如此上纲上线。


参考

中华民国法务部文件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Y0000003

  • 我覺得,這兩個版本可以並存,畢竟都是正式文件。至於歷史定論,就由歷史決定。我們要做的工作是「不要讓歷史消失」。--Ruan 00:44 2006年3月2日 (UTC)
    • 两个版本并存是现实。但中共的版本来历不明。中共的版本是非法和无效的。世界人权宣言作为联合国大会决议,以联合国1948年所通过的中文版本为准,不要忘记,中文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没有中文版本的联合国文件是无效的。 即使目前联合国的网站上的某些网页也采用了中共编造的版本,这也丝毫不能作为中共版本合法性的证据。因为联合国从来没有通过相关的决议对世界人权宣言做出任何修改。中文写成的联合国大会决议不是对外国小说的翻译,未经合法程序,改一个字也是不合法的。--民國九十五年 00:53 2006年3月2日 (UTC)
  • 中華民國法務部的文件,也有五、六個字被改過。這次,我以上述文件為本,親自將全文重新一個字、一個字校對,連標點符號都全部按照原始文件。不做任何修改。不過,若仍有看漏、看錯,請大賢依據原始文件校正。感謝! --Ruan 03:26 2006年3月2日 (UTC)

您好!雖然聯合國大會決議沒有法律約束性,但大多國家道義上仍遵守。您的校對非常好,早期正體版才正牌。--Jusjih 11:41 2006年3月17日 (UTC)

兩種版本都已經分割成分別條目,並且互相鏈接以及在標題強調簡字改編版不是聯合國大會當時決議。--Jusjih 18:10 2006年12月17日 (UTC)


中、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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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中、英文版本具同等地位,請尊重原文。42.2.13.15 2017年5月28日 (日) 11:08 (UTC)回复

简体/繁体的页面对应的讨论页都是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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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对简体/繁体的页面加上不同的版本信息(模版 textinfo),但发现是同一个讨论页, 可有办法开2个不同的且对应的讨论页?—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angbang.S對話貢獻)於2021年11月24日 (三) 02:31 (UTC)加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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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修改我添加的正确内容 Qwszfg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5:35 (UTC)回复

这里只收录原始文献,你添加的内容不属于原始文献的一部分,请注意。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5:5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