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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瀋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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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Blahhmosh在話題原文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瀋館錄》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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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認爲《瀋館錄》是1934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30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但是同時咋們又不知道《瀋館錄》的作者,所以可以算是匿名或佚名作者。那麽他的版權到發表80年以後,年底截止。如果如此,那麽他的版權就已經是公有領域裏。你們認爲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23:42 (UTC)回覆

 支持:個人認為可以加。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5:29 (UTC)回覆

  • @Blahhmosh:閣下只要用適合的模板:內文用{{清朝作品}},那篇金毓黻的序用Not-PD-US-old就可以了。《沈館錄》是三十年代年被金毓黻編進了《遼海叢書》,不是三十年代首次「發表」的(光是金毓黻的序裡邊就提到了朝鮮此前也有刊本,而且請注意發表和出版不是完全重合的概念,對古籍(這是一部時期在皇太極在位期間的筆記)更是如此);但金毓黻的序只在兩岸四地到期,美國還沒到,因此只好消極容忍。祝編安。(又及:匿名或佚名到80年的規定是指?抱歉我不太清楚閣下所指,不過應該與本件關係不大。)--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6:37 (UTC)回覆
    >匿名或佚名到80年的規定
    當我沒説。我實在是不瞭解版權問題。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6:39 (UTC)回覆
    相較而言,美國比兩岸四地的版權時間明顯要長一些。話說大家認為『從維基文庫分支出來一支『中華文庫』,並將服務器放在兩岸四地某處』這種行為有前途嗎?不論是社區生態上還是技術可行性上。 SunRuika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3:58 (UTC)回覆
    這麼做的原因是在兩岸四地可能已屬於公共的內容,在美國仍然具有版權——而對於大多數這種情況來說,這種實際無版權主張的內容,仍然『技術上講』還具有版權,而且是在和中文生態關係不大的美國司法管轄區,對知識的傳播無益。 SunRuika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4:03 (UTC)回覆
    Wikisource:維基別庫(已倒閉)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4:08 (UTC)回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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