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Stevenliuyi
新增話題外觀
由Jusjih在話題強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命名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您好,Stevenliuyi!歡迎來到維基文庫!
感謝您的貢獻,我們由衷地希望您喜歡這個地方,和我們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檔,一起加油!
這裡有一些鏈接,可以幫助您了解維基文庫: |
在維基文庫,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
提示:您可以在討論頁使用四條浪紋(--~~~~
)來簽名(更快捷的辦法是點擊工具條倒數第二個按鈕),保存後四條浪紋將變成你的用戶名與當前的協調世界時(UTC)。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以在寫字間提問,或編輯這一頁,輸入{{helpme}},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對話頁向我提問。您也可以在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 歡迎您的維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痞子狒狒 2010年5月2日 (日) 20:14 (UTC)
強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命名問題
[編輯]謝謝你對強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的興趣以及刊登。首先,建議下次用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國家標準標示強制性國家標準版權許可,以減少Template:PD-PRC-exempt負荷。標準命名問題,GB 15093-2008 國徽表示「代替GB 15093-1994,2009年6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是對GB 15093-1994《國徽》的修訂」,「本標準與GB 15093-199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這是不是表示強制性國家標準可以直接命名成像是「GB 15093-2008」?希望我們能討論出共識,以便將來做出強制性國家標準列表。--Jusjih 2010年6月20日 (日) 03:40 (UTC)
- 謝謝你的回應。正當其他用戶還沒有意見時,你用以標準號+標準名稱命名(現有方式),可以繼續,但若建立以標準號命名的重定向,大概更好。同理,釋字第1號重定向到司法院釋字第1號解釋,就是解釋字號重定向到正式稱乎。--Jusjih 2010年6月26日 (六)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