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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7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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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7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7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7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9月1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1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兌換法幣辦法第七條所謂意圖偷漏,係指偷漏出口而言,至平價收換銀幣,查與同條規定高價收換之條件不合,不得科處罪刑,但該銀幣如何處分,應注意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六日國民政府第八七二號訓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