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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6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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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6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6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6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月2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7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童養媳之婚約既由其父母代為訂定後,又代為其主婚另嫁,是否合法純係民事問題,不構成刑法上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