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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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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7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8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月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8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当事人不服法院决定自得抗告惟内乱罪诉讼属于反革命案件范围依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组织条例第二条应归该法庭受理本案如经检察官抗告原裁决尚未确定即应仍由该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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