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略輯本/卷首
序
[编辑]昔火德既衰,禹域分崩,魏武發跡譙虛,中原之州有一十二,〈司隸、豫、冀、兗、徐、青、荊、揚、雍、涼、并、幽。〉蜀、吳兩國州僅有五,〈蜀益州,吳揚、荊、交、廣四州。〉雖土無二王,終殊霸業而數有五勝,運鍾當途,故三國之中史事尚榷,魏為最要,然王沈《魏書》〈四十八卷。〉告成雖先,而語非實錄,多為時諱;〈說見《史通》。〉孔衍、孫盛〈衍有《魏尚書》十四卷,《漢魏春秋》九卷;盛有《魏氏春秋》三十卷,《魏陽秋同異》八卷。〉為書較後,流傳亦少。京兆魚豢即身見聞,私撰《魏略》,有紀、志、傳,略同班《書》。陳壽《國志》後出盛行。宋裴松之注《三國志》,引證諸家,豢書為多,考其記載有足貴者:曹魏有國,歷年雖短,而官制、學術、典禮變兩漢之舊,開晉、唐之先,中書、秘書改置令、監,綜領機要權重,宰衡奏事,上聞職崇臺閣,此內官制不同者一。征、鎮、都督統馭數州,專威斬斷迥異,單車開府置僚,儼同藩國,此外官制不同者二。
東漢經師學分古今,魏氏廢學始尚詞賦,繼宗莊、老、軒,固齊詩亡於其時;〈《隋•經籍志》云齊詩亡於魏。〉春秋、公羊黜為賣餅,其他諸經同此式微,此學術不同者三。地郊致祭,配武宣后六宗,禋祀用王肅議。武帝大喪,設伎奏樂。〈《宋書•禮志》,魏武以正月崩,文帝以七月設伎樂百戲,不以喪廢樂。〉明帝臨御建廟稱祖,〈《魏志•帝紀》,景初元年太祖廟北為祧,左文帝廟,右擬明帝,廟號曰烈祖。〉此典禮不同者四。若夫聲教覃敷鞮象逖,聞倭王入貢,名傳卑彌呼。〈倭人事,《魏志》最詳,然《魏略》今有佚文,詳《魏志》所略。〉大秦遠聞,兼記諸屬國,徐市所視歷,甘英所未至,魏氏職方實詳裨海,此四裔記載不同者五。凡此諸端。陳壽《國志》,文略事簡,莫睹原委,豢《書》備有各志,今雖散佚,而《五行》、《中外》、《官禮》志尚存數條,得窺一二。《儒宗》、《清介》、《西戎》各傳,賴裴注詳錄,藉知當時習尚,殊方傳聞。
又其記載迄於陳留王奐時,《史通》謂事止明帝,殊非事實。其書自宋《太平御覽》、高似孫《史略》、蕭常《續後漢書》,多見徵引,至元郝經《續後漢書》,兼者八錄而無《魏略》諸志佚文,疑南宋時,其書不傳。明陳仁錫纂《潛確類書》引《魏略》數條,不見他書,而陳自序云,讀書中,祕宿承華旁求圖本,或其所引《魏略》得之《永樂大典》中亦未可知。惜《大典》原書,久已散佚,無從稽核。今輯為《魏略》二十五卷,雖斷簡殘編,未能副劉昫、薛居正新舊諸史,而遺文要證承祚《國志》,缺載良多,彙采成書足資考鏡。比之北江君謨諸補志,儻亦研求乙部者之所不廢乎?寫稿既竟,太倉李君惠農助我校正,再更歲序,或有未是,敬佚來哲。
- 甲子夏五,張鵬一識。
凡例
[编辑]一、《魏略》一書名稱卷數,諸家互異。《隋志》「魚豢《典略》八十九卷」;《舊唐志》「《典略》五十卷,《魏略》三十八卷」;《新唐志》「《魏略》五十卷」;鄭樵《通志》、高似孫《史略》皆云《魏略》五十卷;《太平御覽》書目有魚豢《魏典略》,有《魏舊志》;《世說新語》、裴松之《三國志注》暨《初學記》、《北堂書鈔》皆《魏略》、《典略》互見。章宗源《隋志考證》以《魏略》、《典略》為二書,考其致誤之由,蓋出於唐以後。案唐人丘悅著關中、鄴都、江南《三國典略》二十卷,後人或誤三國為魏、蜀、吳,因以《三國典略》謂即《魏略》,非僅如章氏之說,始誤於明人也。《初學記》二九卷引魚豢《典略》神馬者河之精一條,《御覽》書目又於魚豢《魏略》、《典略》後次以《三國典略》,是其明證。劉知幾《史通》有《魏略》無《典略》,可據也。故是編即,定名曰「魏略輯本」。
一、輯本引《魏略》,以裴注為主,裴注所引各條諸書同引者,不再采入。其各書所引,有與裴氏注詳略異同者,仍注明本條之下。
一、輯本所引原文,有語氣截斷猝難解悉者,即於本條後加案語略為注明,俾讀者易於解索。
一、《魏略》本文,除裴注外,有載《魏志》顯有可證者,如《賈詡傳》,裴松引《魏略》文帝德詡之對云云,詡對語即本傳屬適有所思八句,此等文義顯明,即以《魏志》所引補入,加陰文白地「補」字以示區別。
一、《魏略》各傳先後次序,各書無徵,今以諸人時代為序,其引東漢前事實者,附於卷末以備參考。
一、唐陸龜蒙《小名錄》引魏諸人事,實以裴注,考之皆《魏略》文也。宋蕭常《續後漢書》所載諸人事,實與《魏志》異者,疑皆采之《魏略》,而蕭《書》不注明引用書名,未敢臆斷,今以《音義》中注明書名者為斷,其《音義》卷二,注列裴松之引《魏略》下邳相曹豹云云,今本無此注,知蕭常所見《魏略》外,又有足本《魏志》,勝於今日之本也。
一、《魏略》志傳各目,除章氏考證所引者,今考《魏志》卷十二《許攸傳》注有《袁紹傳》,卷十《荀彧傳》注有《禰衡傳》,卷二十三《裴潛傳》注有云《夏侯玄傳》,其裴注暨各書不標傳名,而首尾文義完備,知魚氏舊傳者,如《陳思王植》、〈《植傳》今存四條。〉《楊修丁儀傳》、《韓遂傳》、《陳宮傳》、《張猛傳》、《崔琰〈此傳不全。〉許攸婁圭傳》、《閻行傳》、《劉雄鳴傳》、《公孫淵傳》、〈《淵傳》不全而有議一段,知必有傳也。〉《郝昭傳》、《王粲繁欽阮瑀陳琳路粹諸人傳》、〈此傳有傳末議一段,可據。〉《孟康顏斐令孤邵傳》、《田豫傳》、《王象傳》、〈傳首有脫字。〉《張特傳》、《馬騰馬超傳》,而《張昭傳》佚有議一段,皆為確證,故各標本傳名也。
一、魚氏原書志傳等文,本自整齊,迨經散佚,遂至破碎,是輯載明條數,俾便尋求,非敢強為分析。
一、裴注《國志》,各本分卷不同,是輯於各條之下注明卷數,姑從監本。
一、略文段未注明出處,俾易檢查,每卷題下亦為注明,間有段末漏注,檢查題下即易分曉。
目次
[编辑]卷首 序 凡例 目次 附載 補魚豢傳
卷一紀 太祖〈八條〉 文帝〈十九條〉 明帝〈十二條〉 少帝芳〈一條〉
卷二志 五行志〈十二條〉 中外官志〈三十一條〉 禮志〈十二條〉 地理志〈一條〉
卷三傳 武宣卞后〈四條 附卞秉 秉子蘭〉 杜夫人〈一條〉 文昭甄后〈三條〉 文德郭后〈二條〉 明悼毛后〈一條〉 明元郭后郭芝〈一條〉
卷四傳 任城王彰〈三條〉 陳思王植〈二條 附楊修丁儀傳〉 鄧王沖趙王幹〈二條〉
卷五傳 董卓〈六條〉 公孫瓚〈五條 附鮮于輔閻柔〉 楊秋〈一條〉 張楊〈二條〉 韓遂傳 袁紹傳〈四條〉 袁術〈一條〉 陳宮傳 張猛傳 段煨〈一條〉
卷六傳 金尚〈一條〉 趙岐〈三條〉 趙戩〈二條〉 孔融〈一條〉 邊讓〈一條〉 孟建〈一條〉 邴原〈二條〉 平原禰衡傳 崔琰許攸婁圭傳 荀彧〈四條〉 賈詡〈一條〉 鮑勛〈一條〉 劉勳〈一條〉 阮[亻叕]〈一條〉
卷七傳 王忠〈一條〉 張繡〈一條〉 張燕〈一條〉 閻行傳 張魯〈二條〉 劉雄鳴傳 公孫淵傳 程昱〈一條〉 張遼〈一條〉 徐晃〈一條〉 龐悳〈二條〉 張郃〈二條〉 臧霸〈二條〉 李通〈一條〉 郝昭傳
卷八傳 鍾繇〈四條〉 華歆〈三條〉 王朗〈二條〉 陳群〈三條〉 徐邈〈二條〉 田豫傳 王象傳 辛毗〈四條〉 楊阜〈一條〉 高堂隆〈一條〉 高柔〈一條〉 馬鈞〈二條〉 王思弘〈一條〉
卷九傳 王粲〈一條〉 繁欽阮瑀〈三條〉 陳琳〈二條〉 路粹傳 劉楨〈二條〉 吳質〈五條〉
卷十傳 曹爽〈傳佚〉鄧颺丁謐畢軌李勝桓範何晏傳
卷十一傳 夏侯惇〈子楙 二條〉 夏侯淵〈子霸 二條〉 夏侯玄〈三條〉 夏侯儒〈一條〉 李豐張緝許允傳
卷十二傳 賈逵李孚楊沛傳
卷十三傳 蘇則〈四條〉 杜畿〈子怒 五條〉 孟康〈一條〉 倉慈〈一條〉 皇甫隆〈一條〉 顏裴令狐邵傳
卷十四傳 徐福嚴幹李義張既〈二條〉 游楚梁習〈一條〉 趙儼〈二條〉 裴潛〈三條〉 韓宣黃朗傳
卷十五傳 王淩令狐愚〈五條〉 毌丘儉〈三條〉 諸葛誕〈一條〉 張特傳 焦先扈累寒貧傳
卷十六傳 儒宗傳〈董遇 賈洪 邯鄲淳 薛夏 隗禧 蘇林 樂詳〉
卷十七傳 清介傳〈常林三條 吉茂 沐並 時苗〉
卷十八傳 純固傳〈脂習 王修一條 龐淯二條 文聘一條 成公英 郭憲 單固〉
卷十九傳 勇俠傳〈孫賓碩 祝公道二條 楊阿若 鮑出〉
卷二十傳 知足傳〈田疇一條 管寧二條〉 遊說傳〈七條〉 苛吏傳〈王思一條 劉類三條〉 佞倖傳〈秦朗一傳 孔桂〉
卷二十一傳 烏丸〈三條〉 夫餘〈四條〉 東沃沮〈一條〉 高句驪〈二條〉 濊國〈一條〉 朝鮮〈三條〉 辰韓〈二條〉 倭人〈四條〉 挹婁〈一條〉 南蠻〈三條〉
卷二十二傳 西戎傳〈羌 貲虜 葱茈羌 白馬 黃牛羌 西域南道鄯善四屬國 于寘四屬國 大月氏四屬國 臨兒國 車離國 盤越國 中道焉耆三屬國 龜茲三屬國 疏勒十二屬國 迤西大宛安息條支烏弋四國 大秦國 北新道車師後部五屬國 烏孫 康居 烏伊別國 柳國 巖國 奄蔡 呼得 堅昆 丁令 渾窳 屈射 丁令 隔昆 新黎 馬脛 短人〉
卷二十三傳 劉璋〈一條〉 劉備〈七條〉 劉禪〈二條〉 諸葛亮〈四條〉 關羽〈一條〉 馬騰馬超傳 孟達〈一條〉 申儀傳 許靖〈一條〉 宋仲子〈一條〉 魏延〈二條〉 姜維〈一條〉
卷二十四傳 孫堅〈一條〉 孫權〈二條〉 孫輔〈一條〉 孫翊〈一條〉 浩周傳 梁寓〈一條〉 張昭傳議〈一條〉
卷二十五〈附錄〉 公沙穆〈一條〉 王符〈一條〉 延篤〈一條〉 李莊〈一條〉 黃憲〈一條〉 韓攸〈一條〉 帝堯以下二十一條 〈補遺〉 文帝紀〈一條〉 劉表〈一條〉 鍾毓〈一條〉 王粲〈一條〉 夫餘〈二條〉
附載
[编辑]《文心雕龍》曰:魏代三雄,記傳互出。《陽秋》、《魏略》之屬,《江表》、《吳錄》之類。或激抗難征,或疏闊寡要。
《隋書•經籍志》雜史篇:《典略》八十九卷,魏郎中魚豢撰。
《舊唐書•經籍志》正史類:《魏略》三十八卷,魚豢撰。〈《新唐志》同。〉 雜史類:《典略》五十卷,魚豢撰。
《唐書•藝文志》:《魏略》五十卷,魚豢撰。
劉知幾《史通•題目篇》:魚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細畢載,蕪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責實,奚其爽歟! 《稱謂篇》:魚豢、孫盛等沒吳、蜀號諡,呼權、備姓名, 外篇論《古今正史》: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
鄭樵《通志》:《魏略》五十卷,魚豢撰。
高似孫《史略》曰:魏氏別史五家,《魏武本紀年歷》五卷;王沈《魏書》四十八卷;陰澹《魏紀》十二卷;魚豢《魏略》五十卷;梁祚《魏國統》二十卷;何常侍《論三國志》九卷;《魏末傳》二卷,隋亡。五家蓋可與陳壽《志》參考而互見者,亦一時記載之雋也,而魚豢《典略》特為有筆力。 又曰:魏、吳雜史大段瓌緻掇其數辭足以知諸公辭藻之兢秀者。魚豢《魏略》云李安國、〈豐。〉許士宗、〈允。〉阮德如、〈[亻叕]。〉荀文若〈彧。〉[1]云云,〈別詳輯本本傳。〉又韋昭《吳書》、環濟《吳記》、張勃《吳錄》,〈語略。〉方是時士爽乎,用史隳乎,守幾國異政家殊俗矣。魚豢而下各書一時之事,豈無佚於後人者,嗟夫。
章宗源《隋經籍志考證》曰:《魏略》有紀、志、列傳,自是正史之體。《文選•景福殿賦》注引《魏略•文紀》;〈以下節錄。〉《初學記•天部》引《五行志》;《魏志》注言《魏略》佞倖篇、游說傳、儒宗傳、純固傳、苛吏傳、清介傳、勇俠傳,賈逵、李孚、楊沛三人為一卷,以徐福、嚴幹、李義、張既、游楚、梁習、趙儼、裴潛、韓宣、黃朗十人共卷;《世說•文學篇》注皆題《魏略•西戎傳》;《太平御覽•人事部》、《寰宇記》引莎車國事,則皆作《西域傳》,豢之論贊稱曰「議」,裴注多引其詞,而《西域傳》議尤可考見。《史通•雜說篇》注引豢敘遼東公孫之敗,議為天意數語,是知王隱之稱本於魚豢。 又曰:《典略》八十九卷,《舊唐志》五十卷,愚按魚豢《魏略》祗記曹,故以魏名,若《典略》所載惟裴松之《國志》注、章懷《後漢書》注,專引漢末及三國事,至《史記索隱•蘇秦傳》,〈以下節錄。〉《初學記•地部》、《文部》,《藝文類聚•禮部》、《職官部》、《雜文部》、《鳥部》,《北堂書鈔•帝王部》、《政術部》、《設官部》,《文選•魏都賦》、《注別賦》,《太平御覽•地部》、《兵部》、《人事部》、《禮儀部》、《樂部》、《服章部》、《工藝部》、《布帛部》、《資產部》、《獸部》、《藥部》皆引之,此類紀載廣,體裁亦雜,與《魏略》斷代為書者,一為正史,一為雜史。《隋書》闕著《魏略》。《新唐書志》闕者《典略》,惟《舊唐書志》兼載之。明人《續太平廣記》誤以唐丘悅《三國典略》〈丘悅《典略》乃關中、鄴都、江南,非魏、蜀、吳三國也。〉合之魚豢。近杭大宗《諸史然疑》又誤以《魏略》、《典略》為一書。
杭世駿《諸史然疑》曰:《唐書志•藝文》稱魚豢《魏略》有五十卷,並不言有《典略》,《隋志》則并《魏略》,亦無《三國志》注引《魏略》,又引《典略》,即一書也,《太平御覽》直稱《魏典略》焉。
侯康《三國藝文志》曰:隋志無魏略而有《典略》,杭氏似并《典略》忘之要其,合二書為一,則確論也。裴注及《御覽》引此書甚多,〈《史記索隱》、前後《漢書注》皆屢引之。〉輯之尚可褒然成帙。
補魚豢傳
[编辑]魚豢,京兆人。魏明帝時仕為郎中,〈《隋書•經籍志》、《史通•正史篇》。〉秩三百石。本漢五官左右中郎將之屬,隸光祿勳,所謂三署郎也,以郡國孝廉與郎將、中郎,皆直宿殿門,稱執戟郎。〈《越縵堂日記》。〉魏光祿勳無三署,猶置其職,殿中宿衛則歸殿中將軍,〈《通典》。〉郎中之職,與東漢異矣。黃初、太和中命尚書衛覬、繆襲草創紀、傳,累載不成;又命侍中韋誕、應璩、祕書監王沈、大將軍從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長史孫該、司隸校尉傅玄等復共撰定。
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八卷。其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史通•正史篇》。〉豢撰《魏略》五十卷,〈據《新唐書志》。〉有帝紀、志、傳,吳、蜀兩國間亦記錄。〈《史通》謂豢書事止明帝,考《魏略》有司馬宣王、景王之稱,而懿卒於齊王嘉平二年,師卒於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又記趙王幹卒,司馬文王西征事,當陳留王景元二年,其書非止明帝,《史通》有誤。又《晉書》,祕書監賈謐掌國史,朝廷議立《晉書》限斷,中書監荀勗欲以魏正始時起,著作郎王瓚欲以魏嘉平年起。惠帝立,謐上議請從泰始為斷。事下三府,謐重執奏,事遂施行,《史通》殆因勗議而致誤歟。〉
豢嘗問《左氏傳》、齊、魯、韓、毛四家《詩》,於同郡隗禧,又與經師弘農董遇、同郡賈洪、河東樂詳、天水薛夏、陳留蘇林、潁川邯鄲淳書詞往還。〈本書《儒宗傳》。〉韋誕為鴻臚,嘗答王粲、阮瑀諸人之,問於豢,〈本書王粲諸人傳議。〉迨詔修祀事,豢有郊天配享等議見。《魏略•禮志》:時《左氏傳》、《毛詩》行世已久,王肅以貴戚方倡異說,而豢問業隗禧,兼習齊、魯、韓三家《詩》,〈陳喬樅《韓詩遺說考•伐檀篇》引魚豢《佞倖傳》議曰,豢說伐檀詩云云,與曹子建語合,是豢亦習《韓詩》也。〉豢亦今文學,不遂時流者也。其傳桓範、李勝諸人事,時具直筆,不為司馬氏諱。
豢卒當在太康以後,上距泰始禪讓之初,星踰二紀而未委質新朝,故名位止此也。
- 論曰:自司馬遷著《太史公》百三十篇,其後劉向、班彪父子、馮商、馮衍諸人績成《漢書》,西京史才盛矣哉。魚豢生當魏世仕,非著作私成國史,可謂獨步一時矣。晉以後,西河龜龍、馮翊車頻、敦煌劉昞《秦紀》、《涼書》先後標錄,皆豢之遺風也。《魏略》諸家評論,頗有異同,余讀其佚文,臚舉大概,詳見輯本敘詞云。
校記
[编辑]- ↑ 彧 此字原作為大字,今從《史略》及前文,改為小字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