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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衍义补/卷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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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三十二 大学衍义补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战陈之法(上)

《吕刑》: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以鸱为义,其波煽始大)。”

司马迁曰:“神农世衰,诸侯侵伐,蚩尤最强暴,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杀之。”

蔡沈曰:“言鸿荒之世,浑厚敦厖,蚩尤始开暴乱之端,驱扇熏炙,延及平民,无不为寇为贼。鸱义者以鸱张跋扈为义,矫虔者矫诈虔刘也。”臣按:此后世战争之始。

《书序》: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蔡沈曰:“戎车,驰车也。古者驰车一乘则革车一乘,驰车,战车;革车,辎车,载器械财货衣装者也。二车谓之两,三百两,三万人也。”

陈栎曰:“一虎贲必长百人,一乘车总用百人,以车数合虎贲数盖三万人也。”

臣按: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礼记》《孟子》皆有此言。古者战陈士卒必与车乘相丽,所谓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自百夫长以上皆乘车,非车外又有虎贲之士也。

《诗序》:《六月》,宣王北伐也。元戎十乘,以先启(开也)(道也)。戎车既安,如轾如轩。

韩婴曰:“车有大戎十乘,谓车缦轮、马被甲,衡轭之上尽有剑戟,名曰陷军之车。”

朱熹曰:“戎,戎车也,军之前锋也。轾,车之覆而前也;轩,车之却而后也。”

《秦风·小戎》曰:小戎(兵车)(浅也)(轸也),五(五束也)(历录然文章之貌)梁辀(上曲,钩衡者),游环(靷环也)胁驱(亦以皮为之),阴(揜轨也)(以皮二条为之)鋈续(消白金以沃灌靷环,作环以相接续),文茵(车中所坐虎皮褥)(长也)毂,驾我骐(骐文)(马左足白)

朱熹曰:“凡车之制,广皆六尺六寸,其平地任载者为大车则轸深八尺,兵车则轸深四尺四寸,故曰小戎。”

臣按:《六月》之元戎,天子之车;《秦风》之小戎,诸侯之车,二车皆所谓兵车用以战者也。

《周礼》:巾车(车官之长),革路(挽之以革而漆之)龙勒(以龙文饰马勒),条(读为条)缨五就(其樊缨以条丝饰之而为五匝),建大白(殷之旗名)以即戎。

臣按:巾车之职王之五辂,曰革路,兵车也。

车仆掌戎路之萃(犹副也)、广车之萃、阙车之萃、𬞟(犹屏也)车之萃、轻车之萃。

郑玄曰:“此五者皆兵车,所谓五戎也。戎路,王在军所乘也;广车,横乘之车也;阙车,所谓布阙之车也;𬞟犹屏也,所用对敌自蔽隐之车也;轻车,所用驰敌致师之车也。”

臣按:巾车所掌者五戎之正,此所掌者五戎之副也。古者车战之法,每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二十四人居前,左右各二十四人,居前者战,左右者挟辕,常相更番,后又二十五人为一队,去车二十五步,所谓炊家子,守衣装、厮养、樵汲者也,行则以车为卫,居则以车为营,一车一间,又有倅车以备不测焉。盖车战之法为不可败之计,有倅车以为之副贰,万一或败,不至仓皇无备也。

《考工记》:车有六等之数,车轸(舆后横木)四尺,谓之一等;戈柲(柄也)六尺有六寸,既建而迤(著戈于车斜倚也),崇(高也)于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谓之三等;殳长寻(八尺曰寻)有四尺,崇于人四尺,谓之四等;戟常(倍寻曰常),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酋(近也)矛常有四尺,崇于戟四尺,谓之六等,车谓之六等之数。

郑玄曰:“此所谓兵车也,殳长丈二,戈、殳、戟、矛皆插车?之旁也。”

臣按:五兵之用,远则弓矢射之,近则矛句之,句之矣然后殳击之、戈戟刺之,《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凡用兵者皆长以卫短,短以救长。”今此戈、殳、矛、戟皆置之车旁,不言弓矢者,乘车之人佩之也。

《左传》:隐公九年,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步兵)我车,惧其侵轶(突也)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试也)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伏兵也)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郑大夫)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死也),戎师大奔。

孔颖达曰:“前后及中三处受敌者,前谓第一伏,逆其前也;后谓祝聃与后伏,逐其后也;中谓第二伏,击其中也。衷戎帅者,谓戎师在三伏之中。”

宣公十二年,邲之战,栾武子(晋大夫)曰:“楚军之戎分为二广(音旷),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右广初驾,数及日中,左则受之,以至于昏,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谓无备。”

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舍也),左则受之,日入而说。许偃御右广,养由基为右;彭名御左广,屈荡为右。(十二年)

杜预曰:“十五乘为一广,《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车十五乘为大偏,今广十五乘亦用旧偏法,复以二十五人为承副。”

孔颖达曰:“右广鸡鸣初驾,数及日中则左广受而代之,以至于昏,此昼日事也。其内官亲近上者为次序以当其夜,若今宿直递持更也。”

臣按:李靖谓:“楚子乘广三十乘,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军行右辕,以辕为法,故挟辕而战,皆周制也。百人曰卒,五十人曰两,此是每车一乘用士百五十人,比周制差多尔。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楚山泽之国,车少而人多,分为三队则与周制同矣。”

成公七年,楚巫臣使于吴,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

陈祥道曰:“古者之用兵也,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则险野遣挥贸刀阓饔谌耍滓胺?不用人而主于车。车之于战,动则足以冲突,止则足以营卫,将卒有所芘,兵械、衣裘有所赍,《诗》曰‘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则车之为利大。昔周伐郑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桓邲之战,楚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楚巫臣使于吴,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考之《周礼》,五伍为两,四两为卒,《司马法》二十五人为两,百人为卒,卒两则人也,偏则车也。杜预十五乘为大偏,九乘为小偏,其尤大者又有二十五乘之偏,则周鱼丽之偏二十五乘之偏也,楚二广之偏十五乘之偏也,巫臣所舍之偏九乘之偏也。先偏后伍,伍从其偏也,卒偏之两,两从其偏也,先其车足以当敌,后其人足以待变,则古者战车之法略可知也。”

昭公元年,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山戎)及群狄于大原,崇(聚也)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有厄(险也),以什(更以十人)共车,必克,因诸厄,又克,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步陈),五乘为三伍,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徇,为五陈(即两伍专参偏也)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翟人笑之,未陈而薄之,大败之。

李靖曰:“荀吴用车法尔,虽舍车而法在其中。一为左角,一为右角,一为前拒,分为三队,此一乘法也,千万乘皆然。按曹公《新书》云:‘攻车七十五人,前拒一队,左右角二队,守车一队,炊子十人,守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大率荀吴之旧法也。又观汉魏之间军制,五车为队,仆射一人;十车为师,率长一人;凡车十乘,将吏二人,多多仿此。以今法参用之,则跳荡,骑兵也;战锋队,步骑相半也;骑队,兼车乘而出也。臣西讨突厥,越险数千里,此制盖未敢易。盖古法节制,信可重也。”

马端临曰:“兵虽曰凶器,然古之以车战,其坐作进退整暇有法,未尝掩人之不备而以奇取胜也。故韩厥遇齐侯则奉觞加璧,却至遇楚子则免胄趋风,可以死则为子犨之请矢,可以无死则为庾公之叩轮,所谓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虽春秋伯国之君臣,其志在于争城争地,然于敌之人,初不迫于险固如此。至戎狄之侵中国则云合鸟散,轻进易退,于是乎车之雍容不足以当其徒之慓疾,遂至舍车而用徒,然彼长于徒、我长于车,舍吾之长技而与之搏,是以兵予敌也,故必设覆以诱之,未陈而薄之,然后可以取胜,而车战之法废矣。秦汉以后之用兵,其战胜攻取者大概皆如郑之御戎、晋之败狄耳,何尝有堂堂正正之举乎?”

臣按:车战之法,中国与中国人战之法也,何也?彼此皆用车战而相遇于平原旷野之地,故可用堂堂之陈、正正之旗。若夫中国与夷狄战,其地则险阻也,其人则步与骑也,吾之车之布也不成列,其动也不能行,是坐以待困也,幸而不败可矣,而欲用之以克捷取胜,不亦难哉。自车法不行之后,后世之用车者如卫青、李陵之类,皆不过用以赍载而已也,不然则用以御虏之冲突,未有能用之明明以取胜也。且三代之世分为列国,故常有疆场之事,以中国与中国战则车固在所用也,若夫罢侯置守之后,四海一家,不幸而盗贼窃发,制之于早易与耳,所以养兵卒以备征伐者,大抵为四夷,当用我所长以格之御之,不使入吾境斯可矣,所谓车战之法实无所用之,政不必慕复古之名而为此不急之务也。或曰用之出境,以越险隘攻夷狄,车法似不可用,若夫用之以守中国之地,何不可之有?臣谓车战之法,我用而彼亦用之,地有不平,物有所柅,非独我不可行而彼亦不能行矣,如此而用车,何不可之有?惟我用之而彼不用,彼以万人之众穿地以为长沟,沟之上积以所起之土,不日而成,则吾之轮有所柅、马有所制而不得行矣。

汉夏侯婴破李由军于雍丘,以兵车趣战,疾破之。

武帝时,卫青军出塞击匈奴,以武刚车自环为营而纵五千骑往当匈奴。

李陵击匈奴,与单于相值,围陵军,陵居两山间,以大车为营,引士出营外为陈连战。

马端临曰:“车战之制,汉尚用之,然详考其辞,则是以车载糗粮器械,止则环以为营耳。所谓甲士三人,左持弓、右持矛、中执绥之法已不复存矣。”

晋马隆击鲜卑,树机能以众数万据险拒之,隆以山狭隘,乃作偏箱车,地广则为鹿角车营,路狭则为木屋施于车上,转战而前行千馀里,杀伤甚众,遂平凉州。

李靖曰:“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则治力,一则拒前,一则束部伍,三者迭相为用,斯马隆得古法深矣。”

臣按:古者车制用四马驾之,每车用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五人,其制太大,利于守而不利于战,可以行近而不可以行远,行易地则易而险路则难,体制重而转动为艰,一车之费动至千百,成造非一二日可具,且人皆不用而我用之,非独用之战陈为难,则虽行之大陆通逵亦有所杌裛者矣。惟晋马隆所谓偏箱车,地广则用鹿角车营,路狭则为木屋施于车上,且战且前,所谓鹿角车营者,以车为营而人居其中,架枪刀于车上如鹿角然也。今其制虽不可考,然自古车皆有两箱而此车独以偏箱名,则其偏为一箱可以意推矣,盖大箱者大车也,一箱者小车也,惟其车之小,故可行于狭隘之地而且战且前焉。臣观今世有独轮车,民间用以般运者,一夫推之而或用一二人以前挽,似亦可以为战具,然其制亦为两箱,偏载则倾欹,推行颇迟滞。臣家岭南,尝经行海北地,其所造小车独轮无箱,若因其制而改以为战车,一可以战,二可以前拒,三可以为营,四可以冲突,五可以载军装,六可以舁病卒,且其费不多,千钱以下可具一车,中途有损,不用匠而可修,逢险阻则舁以行,遇急难则弃而去,大率一车用卒五人,一人推而二人挽,二人执兵仗以辅之,凡五人者之食具、衣装皆载其中,中途有一人病者则以人舁物而以车载人,夜则环列以为营,可免士卒夜夜立栅挑堑之扰。其车之式具于分注,乞下有司计议,如有可采,行下工曹依式制造,就令队伍中二十五人为五车,其于成法无有变更,其于行军不为无助(其车之式,用两木围九寸、长九尺者为辕,辕之首斜弯而起中以受轴,为独轮,其轮径二尺有五寸,以板为之而不设辐,中为死毂,又于施轮处前后五六寸许两辕上各加一横木,前二后三,又于后横木近轮处斫为二孔,用二小弯木条置其孔中,引而屈之如弓状,绳缚其端于前横木上,有所载则以绳系于其上,又于轮之后两辕下用木为足,与轴等其后,横木上施软蓐以为坐席,席之下两足间施竹箪以盛食器,军中刁斗用毕亦载其中。其辕首交合处其高准马胸〔用人手取之为准〕,铸铁为利器如耕犁样,冒于交辕之首,临战用以当敌之马胸也。去辕首尺许又横施一铁条,长尺三四寸许,上列齿以架刀枪,两辕之旁其前后各为铁镮四〔左右各二〕,前系铁锁,后系铁钩,联车为营之际,前镮相去稍远,则用锁系之于镮,后辕紧相挨傍,则以铁钩搭其镮,彼此相维以为固,又于后镮之次左右各加以一大镮,驻车时用刀或枪贯镮中而立焉,彼两军交锋之际则列于前以拒马以代鹿角,敌来冲突一夫推之而前,四卒各执刀枪以夹持之,趋前以当其马胸。又用木或革为折叠牌立于车上以蔽推车者,大抵其车不用雕饰,其不可施斧斫处只用麻绳缚扎,每车上各具刀、斧、斫各一及板木、绳钉之类,以备急用)

唐大历中,马燧为河中节度使,造战车冒以狻猊象,列戟于后,行以载兵,止则为陈,或塞险厄以遏奔冲,器械无不犀利。

臣按史,马燧此车即哥舒翰所用以收黄河九曲者也,范仲淹亦尝以此车请造于朝。

宋真宗咸平中,吴淑上疏请复古车战之法,谓:“夫人平居犹必谨藩篱、固关键以备不虞,何况当敌人之战陈、御突骑之轻慓而无蔽护哉?夫人之被甲铠所以蔽护其身也,而战之用车亦一乘之甲铠也,夫鳞介之虫,肌肉在内、鳞介在外,所以自蔽,岂可使肌肉居外而鳞介反在内乎?夫用车以战亦一乘之鳞介也,故可以行止为营陈,贼至则敛兵附车以拒之,贼退则乘胜出兵以击之,用奇掩袭,见可以进,故出借此为所归之地,入则以此为所居之宅,故人心有所依据,不惧敌骑之陵突也。”

臣按:淑之车制,取常用车接其衡尼,驾以牛,布为方陈,此但可用之平地,而施于险阻恐未易行也。其后至和中有郭固车战法,嘉祐中有章询陈脚兵车,治平中有黄怀信万全车,后李纲又上车制图,王大智造霆电击车,然而卒不见于用,用者亦未闻有战胜之效,有则史书之矣。宋失西北二边之险而以平原旷野为边,尚未闻以车战取胜,况今日之边皆临崇山峻岭、浮沙积石也哉?其车之大者决不可用也,无轻信人言,耗民财、费工力以为无益之事。

李纲言:“步不足以胜骑,而骑不足以胜车,请以车制颁于京东西路,使制造而教习之。”因绘图进呈,其法用统制官张行中所创两竿双轮,上载弓弩,又设皮篱以捍矢石,下设铁裙以卫人足,长兵御人,短兵御马,傍施铁索,行则步以为陈,止则联以为营,每车用卒二十有五人,四人推竿以运车,一人登车以发矢,馀执军器夹车之两傍,每军二千五百人,以五之一为辎重及卫兵,馀当车八十乘,即布方陈,则四面各二十乘而辎重处其中,诸将皆以为可用。

臣按:李纲建此议盖在金人侵汴之时也,所谓京东西路在今山东、河南、湖北之境,盖此等兵车止可用于平原旷野,而边塞之间、险阻之地恐未必皆宜。

魏胜创为如意战车,上为兽面木牌,大枪数十,垂毡幕软牌,每车用二人推毂,可蔽五十人,行则载辎重器甲,止则为营,挂搭如城垒,人马不能近,遇敌又可以御箭镞,列陈则如意车在外,以旗蔽障,弩车当陈门,其上置床子弩,矢大如斫,一矢能射数人,发三矢可数百步,炮车在陈中,施火石,炮亦二百步,两陈相近则陈间发弓弩箭炮,近陈门则刀斧枪手突出,交陈则出骑兵两向掩击,拔陈追袭,少却入陈间稍憩,进退俱利,伺便出击,虑有拒遏,预为解脱计。

臣按:兵车乃古者常战之具,闭门造车,出门合辙,彼此同一其制焉。后世则人自为之制,随其时势用其智巧而创为之,不拘拘于古法,然善用之者则亦可以取胜。魏胜所制之车,其制今不可考,然大率有三,曰如意战车、曰弩车、曰炮车,今不必尽如其制,诚能推求其故而以意消息之合三者以为一,制为人推之车,数人之力可将者,树牌垂毡、列枪驾炮,每两必须蔽数十人,略如胜所制者,每边城制三五百两,岁遇农作之时运置田所障蔽,官军俾得耕获,战以为陈,居以为营,收获以为载,不为无益。(以上车法)

《通典》:黄帝制陈法。

李靖曰:“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处之,其形井字,开方九焉,五为陈法,四为间地,此所谓数起于五也。虚其中,大将居之,环其四面,诸部连绕,此所谓终于八也。及乎变化制敌,纷纷纭纭,斗乱而法不乱,浑浑沌沌,形圆而势不散,所谓散而成八,复而为一也。”

独孤及曰:“黄帝受命之始,顺杀气以作兵法,文昌以命将,握机制胜,作为陈图。夫八宫之位正则数不愆神不忒,故八其陈所以定位也,衡抗于外,轴布于内,风云附其四维,所以备物也,虎张翼以进,蛇向敌而蟠,飞龙翔鸟,上下其势以致用也,至若疑兵以固其馀地,游车以按其后,列弛张则一广失,举掎角则四奇皆出。”

臣按:陈法说者谓其为黄帝所作,亦犹世人谓医书出于轩岐,虽未必然,而历代名医用之以已疾而取效也多矣,八陈之作未必是黄帝所作,然后世之善用兵者如诸葛亮、李靖之徒皆本之以立战陈,或建之为图,或笔之于书,可考也。大凡天下事必有定法,法不定而能成事者未之有也,朱熹曰:“陈者定也,八陈图中有奇正,前面虽未整,猝然遇敌,次列便已成正军矣。”蔡元定曰:“譬如一十分雄壮之人与一四五分力人厮打,雄壮人只有力而四五分人却识相打法,对副雄壮之人更不费力,只指点将去,可见八陈之法有以寡敌众之理。”观朱、蔡二子之言,则陈法与争战不为无益矣,故载之。

《夏官》: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立旗期民于其下),平列陈如战之陈。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陈。中秋教治安,如振旅之陈。

臣按:司马中春教振旅如战之陈,盖必国之所用以战者,其布列方位、弥缝偏伍、分合坐作、进退疾徐皆有一定之号令方法,故于仲春之日教民以振旅,其所演习者一皆如临战对敌之时也,故曰如战之陈。至于夏之茇舍、秋之治兵,又一皆如春之振旅焉。是故今日之所以教也者即前日之所已用也者,教之于闲暇者此法也,用之于临敌者亦此法也。

《曲礼》:前有水则载(音戴)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鸱属),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

郑玄曰:“戴,谓举于旌首以警众也。礼,君行师从,前驱举此则士众知,所有、所举各以其类象。”

孔颖达曰:“王行宜警备,善恶必先知之,又军陈卒伍行则并衔枚,无喧声,若有非常不能传道,且人众广远,难可周遍,故前有变异则举类示之,左传曰‘前茅虑无’是也。青旌,谓画为青雀于旌上,举示之,军士望见则知前值水也。鸢鸣则风生,风生则尘埃,起故前有尘埃则画鸱于旌首而戴之,不言旌从可知也。雁行列与军骑相似,故前有车骑则画鸿于旌首而戴之。虎威猛,兵众之象,若前有兵众则举虎皮于竿首。挚兽,猛而能挚,谓虎狼之属,貔貅是一兽,亦有威猛,若前有猛兽则举此貔貅,皆欲使众见以为防也。”

臣按史,宋曹翰遣五骏骑为斥候,授以五色旗,人执其一,前有林木则举青旗,烟火举赤旗,虏寇举白旗,陂泽举黑旗,丘陵举黄旗,虽不拘拘于古而得古人前茅虑无之意,且简以易知,行军者不可不知也。

行,前朱雀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

郑玄曰:“以四兽为军队,象天也。招摇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急犹坚也,缮读曰劲。又画招摇星于旌旗上,以坚劲军中之威怒。”

孔颖达曰:“此明军行象天而作陈法也。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招摇,北斗第七星也。北斗居四方宿之中,以斗末从十二月建而指之,则四方之宿不差。军行法之既张四兽于四方,而摽招摇于中,上以指正四方,故军旅士卒起居举动坚劲奋怒,象天之行也。”

臣按:先儒谓军之耳目在旗鼓,故以朱、玄、青、白以别其方色,所以用众也。先王之征伐非私怒也,致天讨而已,故随四方之色绘四方之宿,而各寓以其所象,而摽北斗于其中,以见奉天致讨之义。

进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郑玄曰:“度谓伐与步数。局,步分也。”

孔颖达曰:“左右有局者,军中在左在右各有部分,不相滥也。各司其局者,军行须监领,各有所司部分也。”

臣按:进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凡行军之法皆不外乎此,无度无局则不成军矣。

《左传》:桓公五年,王(周恒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杜预曰:“《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其阙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

李靖曰:“按《春秋》,鱼丽陈先偏后伍,此则车徒无骑,谓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出奇胜也;晋荀吴伐狄,舍车为行,此则骑多为便,唯务奇胜,非拒御而已。”

臣按:杜氏所谓车战二十五乘为偏,《司马穰苴兵法》之文也;五人为伍,《周礼》司马之文也,战陈之法见于经传者始此。

桓公八年,楚子伐随,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战于速杞,随师败绩。

苏洵曰:“管仲谓攻坚则瑕者坚,攻瑕则坚者瑕。呜呼,不从其瑕而攻之,天下皆强敌也。范蠡曰‘凡陈之道,益左以为牡,设右以为牝’,春秋时楚伐随,季梁教随侯攻其右无攻其左,以左乃楚王之所在,强兵在焉,盖一陈之间必有牝牡左右,要当以吾强攻其弱尔。”

唐太宗曰:“吾自兴兵习观行陈形势,每战视敌强其左,吾亦强吾左,弱其右,吾亦弱吾右,使弱常遇强、强常遇弱,敌犯吾弱,追奔不过数十百步,吾击敌弱,常突出自背反攻之,以是必胜。后之庸将既不能处其强弱以败,而又曰‘吾兵有老弱杂其间,非举军精锐,以故不能胜’,不知老弱之兵,兵家固亦不可无,无之是无以耗敌之强兵而全吾之锐锋,败可俟矣。故智者轻弃吾弱而使敌轻用其强,忘其小丧而志于大得,夫固要其终而已。”

臣按:强弱兵家之常势,胜败兵家之常事,惟在要其终而已矣。

宣公十有二年,𫇭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在军之右者挟辕为战备),左追蓐(在左者追求草蓐为宿备),前茅虑无(茅,明也,在前者明为思虑其所无之事),中权(中军制权)后劲(后以劲兵为殿),百官象物而动(象其物类无妄动也),军政不戒而备。

杜预曰:“在军之右者挟辕为战备,在左者追求草蓐为宿备,盖楚陈以辕为主也。虑无,如今军人前有斥候伏,皆持以绛及白为幡,备虑有无也。”

孔颖达曰:“茅,明也。在前者明其为思虑所无之事,恐卒有非常,当预告军中兵众,使知而为之备也。”庄公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师子焉以伐随。

杜预曰:“尸,陈也;荆亦楚也,更为楚陈兵之法。子,戟也,楚始于此参用戟为陈。”

臣按:随武子所谓荆尸而举,则是荆尸之法创于庄公,至宣公时又举行之也。夫楚子以诸侯之国处荆蛮之地,其行师有纪律如此,士会所以谓之能用兵而不可敌也,况有天下之大,奉天讨以行天诛,孰能御之哉?

昭公二十一年,公子城以晋师至救宋,与华氏战于赭丘(宋地),郑翩愿为鹳,其御愿为鹅。杜预曰:“郑翩,华氏党。鹳、鹅皆陈名。”

臣按:荆尸,楚之陈名;鱼丽,郑之陈名;鹳鹅,即物以为名,其布置之形状殆或类之与。

以上论战陈之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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