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T0118163
添加话题最新留言:13年前由Jusjih在话题中华民国法律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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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 欢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Jusjih 2010年12月12日 (日) 19:57 (UTC)
中华民国法律[编辑]
您若对Wikisource:中华民国法律有兴趣,请考虑在Wikisource:专题/法律#成员签名。谢谢。--Jusjih 2010年12月12日 (日) 19:57 (UTC)
- 您好。您最近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以及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组织条例除去<sup></sup>的编辑都撤销了,因为:
- 作为中华民国法律主要编者,我曾经多次试行如何编排沿革。您除去<sup>的编辑,会造成“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施行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等欠通顺语句。反之,<sup></sup>内的文字不致于全面混同。
- 您没有编辑摘要除去<sup></sup>,会使得其他用户质疑您的编辑目的。
- 请看Wikisource:专题/法律#法律对法律沿革的编辑建议。像是保险法 (中华民国)以及船舶法 (中华民国)的沿革就是以立法院法律系统取得为主,然后以<sup></sup>附带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政府文号注解为辅。一来格式标准化,二来充实内容。谢谢。--Jusjih 2010年12月15日 (三) 00: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