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13號解釋
外觀
←司法院院字第812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13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14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1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10 頁 | |
縣鹽務局如係私人承包性質,其僱用之丁役,不能視為公務員,人民因其搜查私鹽啟釁,入店毆打,自不能成立妨害公務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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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11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10 頁 | |
縣鹽務局如係私人承包性質,其僱用之丁役,不能視為公務員,人民因其搜查私鹽啟釁,入店毆打,自不能成立妨害公務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