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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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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個禁止」的通告(第2號) 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3號)
制定機關: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6日
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4號)
來自天台縣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決定進一步暫時關停部分公共場所、暫停部分公共服務,同時保障好市民的正常生活需要,特通告如下:

  一、縣內酒店、飯店等餐飲企業暫停營業。

  二、賓館、民宿等住宿場所暫停接收新的旅客。

  三、商業綜合體(除超市外)暫停營業。

  四、長途客運、城區公交、城鄉公交客運班車運輸暫停服務。

  五、進入超市、菜場的人員要做好自我防護,必須戴口罩,經營場所要嚴格按照標準消殺。

  六、我縣目前各類民生物資儲備充足,各類菜場、超市、零售店等正常開放,完全能夠滿足市民正常生活需求。縣政府將全力保障民生物資正常供應,維護市場價格穩定。對於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的商戶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七、進一步完善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防控工作格局,確保不漏一人一戶,實現應防盡防、應控盡控。市民如發現近期身邊有武漢、湖北來天台且不在管控範圍內的人員,或者有違反防控工作指令的行為,撥打24小時監督電話「110」或「12345」進行反映。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恢復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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