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覆標題 |
發文字號
|
2015年2月16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南寧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36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調整上饒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37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青海省調整海東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38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三門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39號
|
2015年2月17日
|
民政部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康定縣設立縣級康定市的批覆 |
民函〔2015〕70號
|
2015年2月19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海南省調整儋州市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41號
|
2015年3月16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林芝地區設立地級林芝市的批覆 |
國函〔2015〕51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撤銷吐魯番地區設立地級吐魯番市的批覆 |
國函〔2015〕52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立縣級可克達拉市的批覆 |
國函〔2015〕53號
|
2015年4月28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保定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73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重慶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74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75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肇慶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76號
|
2015年7月23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19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鹽城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20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秦皇島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21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浙江省調整溫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22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調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23號
|
2015年8月1日
|
民政部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撤銷靖西縣設立縣級靖西市的批覆 |
民函〔2015〕247號
|
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騰衝縣設立縣級騰衝市的批覆 |
民函〔2015〕248號
|
2015年9月12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
國函〔2015〕145號
|
2015年10月13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調整銅陵市六安市安慶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1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北京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2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3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無錫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4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調整拉薩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5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調整渭南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6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大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187號
|
2015年11月2日
|
民政部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馬爾康縣設立縣級馬爾康市的批覆 |
民函〔2015〕321號
|
2015年12月3日
|
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調整六安市淮南市銅陵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206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成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207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調整玉溪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208號
|
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調整榆林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
國函〔2015〕209號
|
2015年12月15日
|
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鹽津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
民函〔2015〕360號
|
民政部關於同意黑龍江省撤銷東寧縣設立縣級東寧市的批覆 |
民函〔2015〕36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