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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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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侵犯版權頁面的2010年存檔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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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韓國政府網站(中文版)找到任何相關的官方的翻譯版本。也沒有找到任何公有領域的其它翻譯版本。因此,建議(×)刪除。--痞子狒狒 2010年1月9日 (六) 04:56 (UTC)[回覆]
已經刪除此特定版本。其他連帶刪除的歷次版本已經全面恢復。--Jusjih 2010年1月24日 (日) 02:23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1月24日 (日) 02:23 (UTC)[回覆]

已經快速刪除。早先有簡體侵權,這次再有繁體侵權。--Jusjih 2010年1月24日 (日) 02:23 (UTC)[回覆]

Shizhao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Shizhao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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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3月7日 (日) 02:44 (UTC)[回覆]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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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或更早發表的作品,在美國屬公有領域,但大中華地區仍有版權限制時,轉交多語言維基文庫代收就可以了,不必徹底趕出維基文庫。--Jusjih 2010年3月7日 (日) 02:44 (UTC)[回覆]
已經移交多語言維基文庫代收,預定2021年收回。--Jusjih 2010年3月20日 (六) 02:19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4月1日 (四) 03:09 (UTC)[回覆]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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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移交到Wikilivres:執政府大屠殺記。--Jusjih 2010年4月17日 (六) 01:29 (UTC)[回覆]

已經移交到Wikilivres:那一晚。--Jusjih 2010年4月17日 (六) 01:29 (UTC)[回覆]

已經移交到oldwikisource:文學改良芻議。--Jusjih 2010年4月17日 (六) 01:29 (UTC)[回覆]





2010年4月-蔣中正作品特別提刪討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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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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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35年田漢作詞,用於電影《風雲兒女》時,雖然國共著作權法都規定電影著作權自發表起50年至年底截止,但歌詞著作權可以從電影分割。
  2.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討論新國歌時,田漢有出席。《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應當能意味田漢同意《義勇軍進行曲》歌詞作為國歌使用,雖然不盡然表示同意任意商業使用。
  3. 1968年田漢逝世。50年以後是2018年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時:
    第四條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第五十五條 本法規定的著作權人和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過本法規定的保護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護。
  5. 國家版權局2005年表示國歌比照音樂有著作權。
  • 另外,因為美國沒有規定國歌不可獨佔著作權(不像是俄國),所以美國對較短期間的不接受性預料使得義勇軍進行曲歌詞版權到2030年底。據上論結的提議是:
  1. 暫時恢復Wikisource:刪除投票/存檔/2009年刪除的義勇軍進行曲既有修訂。
  2. 義勇軍進行曲所有修訂遷移到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使用Wikilivres:Template:授權到2018年底。2019年至2030年對方改用{{PD-pma|1968}}
  3. 這邊刪除義勇軍進行曲所有修訂,改成重定向到加拿大Wikilivres,全保護頁面避免用戶任意加入沒有CC-by-sa-3.0和GFDL兼容許可的歌詞到2030年底。
  4. 2031年從加拿大Wikilivres收回義勇軍進行曲歌詞。--Jusjih 2010年5月23日 (日) 19:07 (UTC)[回覆]
已經刪除,移交到Wikilivres:義勇軍進行曲。--Jusjih 2010年6月7日 (一) 04:03 (UTC)[回覆]

  • 國旗歌,雖然作詞者戴季陶1949年逝世,但1936年大陸作詞,而且中共認爲國歌比照音樂有著作權(見上)時,1999年在大陸仍足以有版權時,已經過了1996年,所以在美國足以版權限制到2031年。建議由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Jusjih 2010年5月24日 (一) 01:10 (UTC)--Jusjih 2010年5月24日 (一) 01:10 (UTC)[回覆]
已經刪除,移交到Wikilivres:國旗歌。--Jusjih 2010年6月7日 (一) 04:03 (UTC)[回覆]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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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所以像是版權可以,除非有反證。--Jusjih 2010年6月11日 (五) 02:00 (UTC)[回覆]
就算有疑義,還是應該能移交加拿大Wikilivres。--Jusjih 2010年6月12日 (六) 02:49 (UTC)[回覆]
Wikisourc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白皮書應該具有行政意義,白皮書是一個政府對其政策向公眾的說明和解釋,也是政府一種報告形式。她具有宣言的性質,也同時具有報告和行政上的性質。因此,應該給予(○)保留。--痞子狒狒 2010年6月21日 (一) 18:24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7月5日 (一) 23:31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7月5日 (一) 23:31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7月5日 (一) 23:31 (UTC)[回覆]

已經刪除,其子頁面亦同。--Jusjih 2010年7月13日 (二) 03:06 (UTC)[回覆]

已經刪除,其子頁面亦同。--Jusjih 2010年7月13日 (二) 03:06 (UTC)[回覆]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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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7月18日 (日) 17:13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7月18日 (日) 17:13 (UTC)[回覆]

已經因應用戶請求刪除。韓國法律法規沒有著作權限制,但翻譯仍然要有適當許可。--Jusjih 2010年7月13日 (二) 03:06 (UTC)[回覆]

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8月15日 (日) 05:10 (UTC)[回覆]

Shizhao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8月15日 (日) 05:10 (UTC)[回覆]

Shizhao已經刪除。--Jusjih 2010年8月15日 (日) 05:10 (UTC)[回覆]

重新修訂,要求恢復。--Kelvin Kent Oliver 2010年7月27日 (二) 11:29 (UTC)[回覆]

禁止改作、非商業性版權許可不合CC-by-sa-3.0和GFDL時,這邊真的不能收,是維基媒體的「聖旨」,所以我們不能因為你的要求而破例。坦白說,這決議文Google僅有約3360搜尋結果,有何重要性,但這邊不會「遙控」維基百科刪除?折衷方法是,請將任何版權許可的證據,依照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的指示,用與原始作品發表處相關的電子郵件地址寄信給 info-zh@wikimedia.org ,或者寄送信件給維基媒體基金會。Shizhao收到版權許可的證據時,但禁止改作、非商業性這邊不能收錄,將移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他沒有收到版權許可的證據,就要刪除,不予移交。--Jusjih 2010年7月28日 (三) 01:21 (UTC)[回覆]

請重新查閱版本信息頁,謝謝。--Kelvin Kent Oliver 2010年7月28日 (三) 05:19 (UTC)[回覆]

還有問題,那電子郵件應該看得懂中文吧?--Kelvin Kent Oliver 2010年7月28日 (三) 05:19 (UTC)[回覆]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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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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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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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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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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