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南北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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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北史》表
作者:李延壽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54》和《北史/卷100

臣聞史官之立,其來已舊,執簡記言,必資良直。是以典謨載述,唐虞之風尤著,誥誓斯陳,殷周之烈彌顯。魯書有作,鹿門貽鑒於臧孫;晉乘無隱,桃園取譏於趙孟。斯蓋哲王經國,通賢垂範,懲誡之方,率由茲義。逮秦書既煬,周籍俱沒,子長創制,五三畢紀,條流且異,綱目咸張。自斯(新)以後[1],皆所取則。雖左史筆削,無之於時,微婉所傳,唯稱。次有陳壽《國志》,亦曰名家。並已見重前修,無俟揚榷。

洎紫氣南浮,黃旗東徙,時更五代,年且三百。元熙以前,則總歸晉,著述之士,家數雖多,多泛而商略未聞盡善。太宗文皇帝神資睿聖,天縱英靈,爰動沖襟,用紓元覽,深嗟蕪穢,大存刊勒,既懸諸日星,方傳不朽。然北朝自魏以還,南朝從宋以降,運行迭變,時俗汙隆,代有載筆,人多好事。考之篇目,史牒不少,互陳聞見,同異甚多。而小說短書,易為湮落,脫或殘滅,求勘無所。一則王道得喪,朝市貿遷,日失其真,晦明安取?二則至人高跡,達士宏規,因此無聞,可為傷歎。三則敗俗巨蠹,滔天桀惡,書法不記,孰為勸獎?

臣輕生多幸,運奉千齡,從貞觀以來,屢叨史局,不揆愚固,私為修撰。起魏登國元年,盡隋義寧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2],兼自東魏天平元年,盡齊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編為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謂之北史。又起宋永初元年,盡陳真明三年,四代一百七十年,為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謂之南史。凡八代,合為二書一百八十卷,以擬司馬遷《史記》。就此八代,而《》、《》、《》、《》、《》五書,是貞觀中敕撰,以十志未奏,本猶未出。然其書及志始末,是臣所修。

臣既夙懷慕尚,又備得尋聞,私為抄錄一十六年,凡所獵略,千有餘卷,連綴改定,止資一手。故淹時序,迄今方就。唯鳩聚遺逸,以廣異聞,編次別代,共為部秩,除其冗長,捃其菁華。若文之所安,則因而不改,不敢苟以下愚,自申管見。雖則疏野,遠慚先哲。於披求所得,竊謂詳盡。其《南史》刊勘已定,《北史》勘校粗了,既撰自私門,不敢寢嘿,又未經聞奏,亦不敢流傳。輕用陳聞,伏深戰越。謹言。

校勘記[编辑]

  1. 自斯以後 諸本「斯」下有「新」字。張森楷云:「『新』字不當有。」按此是涉「斯」字形似而衍,今刪去。
  2. 起魏登國元年盡隋義寧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 按北魏登國元年即公元三八六年,隋義寧二年即公元六一八年,前後共二百三十三年。此作二百四十四年,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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