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索隐
史记索隐 又名:太史公书索隐 〔汉〕司马迁 撰 〔宋〕裴骃 集解 〔唐〕司马贞 索隐 |
史记集解一百三十卷,〈江苏巡抚採进本。〉宋裴骃撰。骃字龙驹,河东闻喜人,官至南中郞参军,其事迹附见于宋书·裴松之传。骃以徐广史记音义粗有发明,殊恨省略,乃採九经诸史,并汉书音义,及众书之目,别撰此书。其所引证,多先儒旧说,张守节正义尝备述所引书目次。然如国语多引虞翻注,孟子多引刘熙注,韩诗多引薛君注,而守节未著于目。知当日援据浩博,守节不能徧数也。原本八十卷,隋、唐志著录并同。此本为毛氏汲古阁所刊,析为一百三十卷,原第遂不可考。然注文犹仍旧本。自明代监本以索隐、正义附入其后,又妄加删削,讹舛遂多。如五帝本纪“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句下,“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句下,俱脱“名见左传”四字;秦始皇本纪“轻车重马东就食”句,下脱“徐广曰:一无此‘重’字”八字;项羽本纪“其九月会稽守”句,下脱“徐广曰:‘尔时未言太守’”九字;武帝纪“祠上帝明堂”句,下脱“徐广曰:‘常五年一修耳,今适二年,故但祀明堂’”十八字,“然其效可覩矣”句,下脱“又数本皆无‘可’字”七字;河渠书“岸善崩”句,下脱“如淳曰:‘河水岸’”六字;司马相如传“徬徨乎海外”句下此引“郭璞云:‘青邱山名,上有田,亦有国,出九尾狐,在海外’;太史公自序“易大传”句下此引“张晏曰:‘谓易·繫辞。’”监本均误作正义。至于字句异同,前后互见。如夏本纪“九江入赐大龟”句下“孔安国曰:‘出于九江水中。’”监本作“山中”;孝文本纪“昌至渭桥”句下引“苏林曰:‘在长安北三里。’”监本多“渭桥”二字;“祁侯贺为将军”句下引“徐广曰:‘姓缯。’”监本多一“贺”字;“当有玉英见”句下引“瑞应图云:‘玉英五帝并修则见。’”监本作“五常”〈案五帝并修,语不可解,似当以监本为是〉;“属国悍为将屯将军”句下引“徐广曰:‘姓徐。’”监本多一“悍”字;孝景本纪“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孙平为绳侯”句下引“徐广曰:‘一作应。’”监本多一“平”字;武帝纪“自太主”句下引“徐广曰:‘武帝姑也。’”监本多“太主”二字;龟策列传“猬辱于鹊”句下引“郭璞曰:‘猬憎其意心恶之也。’”监本作“而心恶之”。凡此之类,当由古注简质,后人以意为增益,已失其旧,至坊本流传,脱误尤甚。如夏本纪“澧水所同”句下引“孔安国曰:‘澧水所同,同于渭也。’”坊本阙一“同”字。项羽本纪“乃封项伯为射阳侯”句,下脱“徐广曰:‘项伯名缠,字伯’”九字,是又出监本下矣。惟货殖传“糵麹盐豉千瓵”句下,监本引孙叔敖云“瓵,瓦器,受斗六升合为瓵。音‘贻’。”当是孙叔敖之讹。此本亦复相同,是校讎亦不免有疎,然终胜明人监本也。
史记索隐三十卷,〈江苏巡抚採进本。〉唐司马贞撰。贞,河内人,开元中官朝散大夫、宏文馆学士。贞初受史记於崇文馆学士张嘉,会病褚少孙补司马迁书,多伤踳驳。又裴骃集解旧有音义年远散佚,诸家音义延笃音隐,邹诞生、柳顾言等书亦失传。而刘伯庄许子儒等又多疎漏,乃因裴骃集解,撰为此书。首注骃序一篇,载其全文。其注司马迁书,则如陆德明经典释文之例,惟标所注之字。盖经传别行之古法。凡二十八卷,末二卷为述赞一百三十篇及补史记条例。欲降秦本纪、项羽本纪为系家,而吕后、孝惠各为本纪。补曹、许、邾、吴芮、吴濞、淮南系家,而降陈涉于列传。萧何、曹参、张良、周勃、五宗、三王各为一传,而附国侨、羊舌肸于管晏。附尹喜、庄周于老子,附韩非于商鞅,附鲁仲连于田单,附宋玉于屈原,附邹阳、枚乘于贾生。又谓司马相如、汲郑传不宜在西南夷后,大宛传不合在遊侠、酷吏之闲。欲更其次第,其言皆有条理。至谓司马迁述赞不安而别为之,则未喻言外之旨。终以三皇本纪,自为之注,亦未合阙疑传信之意也。此书本于史记之外别行。及明代刊刻监本,合裴骃、张守节及此书。散入句下,恣意删削。如高祖本纪“母媪”、“母温”之辨。有关考证者,乃以其有异旧说,除去不载。又如燕世家启攻益事,贞注曰:“经传无闻。”未知其由。虽失于考据竹书,案今本竹书不载此事,此据晋书·束晳傅所引。亦当存其原文,乃以为冗句亦删汰之。此类不一,漏略殊甚。然至今沿为定本,与成矩所刊朱子周易本义,人人明知其非,而积重不可复返。此单行之本为北宋祕省刊板,毛晋得而重刻者。录而存之,犹可以见司马氏之旧,而正明人之疎舛焉。 史记正义一百三十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唐张守节撰。守节始末未详,据此书所题,则其官为诸王侍读、率府长史也。是书据自序三十卷,晁公武、陈振孙二家所录,则作二十卷。盖其标字列注,亦必如索隐。后人散入句下,已非其旧。至明代监本,採附集解索隐之后,更多所删节,失其本旨。如守节所长,在于地理,故自序曰:“郡国城邑,委曲详明。”而监本于周本纪“子带立为王”句,下脱“左传云周与郑人苏忿生十二邑,温其一也”十七字;秦本纪“反秦于淮南”句,下脱“楚淮北之地尽入于秦”九字;项羽本纪“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句,下脱“孟康云:旧名江陵,为南楚,吴为东楚,彭城为西楚”十九字;吕后本纪“吕平为扶柳侯”句,下脱“汉扶柳县也,有泽”七字;孝景本纪“遂西围梁”句,下脱“梁孝王都睢阳,今宋州”九字,“立楚元王子平陆侯”句,下脱“应劭云:平陆,西河县”八字;孝武本纪“见五畤”句,下脱“或曰:在雍州雍县南,孟康曰:畤者,神灵上帝也”十八字;晋世家“是为晋侯”句,下脱“其城南半入州城中,削为坊城,墙北半见在”十七字;赵世家“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句,下脱“案:安平县属定州也”八字;“饿死沙邱宫”句,下脱“括地志云:赵武灵王墓在蔚州灵邱县东三十里。应说是也”二十三字;韩世家“得封于韩原”句,下脱“古今地名云:韩武子食采于韩原故城也”十六字;淮阴侯列传“家在伊卢”句,下脱“韦昭及括地志皆说之也”十字;货殖列传“殷人都河西”句,下脱“盘庚都殷墟,地属河西也”十字,“周人都河南”句,下脱“周自平王以后都洛阳”九字;自序“厄困鄱”句,下脱“汉末,陈蕃子逸为鲁相,改音皮。田襃鲁记曰:灵帝末,汝南陈子游为鲁相,陈蕃子也,国人为讳而改焉”三十九字。又如秦本纪“樗里疾相韩”句下,此本作“福昌县东十四里”,监本脱“十四里”三字;货殖传“夫燕亦勃碣之闲”句下,此本作“碣石、渤海在西北”,监本脱“北”字。又守节徵引故实,颇为赅博,故自序曰:“古典幽微,窃探其美。”而监本夏本纪“皋陶作士”句,下脱“士若大理卿也”六字,“于是夔行乐”句,下脱“若今太常卿也”六字;周本纪“作臩命”句,下脱“应劭云: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大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二十一字,“以应为太后养地”句,下脱“太后,秦昭之母宣太后芈氏”十一字;秦始皇本纪“为我遗镐池君”句,下脱“张晏云:武王居镐,镐池君则武王也,伐商,故神云始皇荒淫若纣矣,今武王可伐矣”三十二字;“叙论孝明皇帝”句,下脱“班固典引云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诏问班固:太史迁赞语中宁有非耶?班固上表陈秦过失及贾谊言奏之”四十二字;项羽本纪“会稽守”句,下脱“守,晋狩。景帝中二年七月,更郡守为太守”十六字;孝景本纪“伐驰道树殖兰池”句,下脱“案:驰道,天子道,秦始皇作之,丈而树”十四字;孝武本纪“是时上求神君”句,下脱“汉武帝故事云:起柏梁臺,以处神君,长陵女子也。先是,嫁为人妻,生一男,数岁死,女子悼痛之,岁中亦死而灵,宛若祠之,遂闻言,宛若为主,民人多往请福,说家人小事有验。平原君亦祠之,至后,子孙尊贵。及上即位,太后延于宫中祭之,闻其言,不见其人。至是,神君求出,为营柏梁臺舍之。初,霍去病微时,自祷神君,及见其形,自修饰欲与去病交接,去病不肯,谓神君曰:吾以神君精洁,故斋戒祈福。今欲婬,此非也。自绝不复往。神君惭之,乃去也”一百七十字,“见安期生”句,下脱“列仙传云:安期生,琅琊阜乡亭人也,卖药海边。秦始皇请语三夜,赐金数千万,出于阜乡亭,皆置去,留书,以赤玉舃一量为报,曰:后千岁求我于蓬莱山下”五十九字,“李少君病死”句,下脱“汉书起居注云:李少君将去,武帝梦与共登嵩高山,半道,有使乘龙,时从雲中云:太一请少君,帝谓左右:将舍我去矣。数月而少君病死。又发棺看,惟衣冠在也”六十一字,“史宽舒受其方”句,下脱“姓史,名宽舒”五字;礼书“疏房床笫”句,下脱“疏谓窗也”四字;律书“其于十二支为丑”句,下脱“徐广曰:此中阙,不说大吕及丑也。案:此下阙文。或一本云丑者,纽也。言阳气在上未降,万物厄纽未敢出也”四十一字;天官书“氐为天根”句,下脱“星经云:氐四星,为露寝听朝所居,其占明大则臣下奉度。合诚图云:氐为宿宫也”三十一字,“其内五星五帝坐”句,下脱“羣下从谋也”五字;楚世家“伐申过邓”句,下脱“服虔云:邓,曼姓也”七字;赵世家“事有所止”句,下脱“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三十一字,“封廉颇为信平君”句,下脱“言笃信而平和也”七字;韩世家“公何不为韩求质于楚”句,下脱“质子虮虱”四字,又脱“公叔婴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于秦,楚王听入质子于韩”二十六字,又脱“次下云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重明脱不字”十七字;田叔列传“相常从入苑中”句,下脱“堵墙也”三字;田蚡列传“其春,武安侯病”句,下脱“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九字;卫将军列传“平阳人也”句,下脱“汉书云:其父郑季,河东平阳人,以县吏给事平阳侯之家也”二十三字。至守节于六书、五音,至为详审。故书首有论字例、论音例二条。而监本于周本纪“惧太子钊之不任”句,下脱“钊,音招,又吉尧反。任,而针反”十一字;秦始皇本纪“彗星复见”句,下脱“复,扶富反。见,行见反”八字,“以发县卒”句,下脱“子忽反,下同”五字,“佐弋竭”句,下脱“戈音翊”三字,“二十人皆枭首”句,下脱“枭,古尧反。悬首于木上曰䲷”十一字,“体解轲以徇”句,下脱“红卖反”三字,“东收辽东而王之”句,下脱“王,于放反”四字,“故归其质子”句,下脱“质音致”三字,“衣服旌旄节旗”句,下脱“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九字,“祇诵功德”句,下脱“袛,音脂”三字,“赭其山”句,下脱“赭,音者”三字,“仆射周青臣”句,下脱“音夜”二字,“上乐以刑杀为威”句,下脱“五孝反”三字,“二世纪以安边竟”句,下脱“音境”二字,叙论“为君讨贼”句,下脱“于伪反”三字;项羽本纪“将秦军为前行”句,下脱“胡郞反”三字;高祖本纪“时时冠之”正义“音馆”句,下脱“下同”二字;孝景纪“天下又安”句,下脱“乂,音鱼废反”五字,“龙𩓿拔堕”句,下脱“徒果反”三字,“攀龙胡髯号”句,下脱“戸高反,下同”五字,“为且用事泰山”句,下脱“为,于伪反。将为封禅也”九字;郑世家“段出奔鄢”句,下脱“音偃”二字;田叔列传“喜遊诸公”句,下脱“喜,许记反。诸公,谓丈人行也”十一字。其他一两字之出入,殆千有馀条,尤不可毛举。苟非震泽王氏刊本具存,无由知监本之妄删也。 |
本纪
[编辑]- 卷一 五帝本纪第一
- 卷二 夏本纪第二
- 卷三 殷本纪第三
- 卷四 周本纪第四
- 卷五 秦本纪第五
- 卷六 秦始皇本纪第六
- 卷七 项羽本纪第七
- 卷八 高祖本纪第八
- 卷九 吕太后本纪第九
- 卷十 孝文本纪第十
- 卷十一 孝景本纪第十一
- 卷十二 孝武本纪第十二
表
[编辑]- 卷十三 三代世表第一
- 卷十四 十二诸侯年表第二
- 卷十五 六国年表第三
- 卷十六 秦楚之际月表第四
- 卷十七 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
-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十八
- 卷十九 惠景闲侯者年表第七
- 卷二十 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八
- 卷二十一 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 卷二十二 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
书
[编辑]世家
[编辑]- 卷三十一 吴太伯世家第一
- 卷三十二 齐太公世家第二
- 卷三十三 鲁周公世家第三
-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 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 卷三十六 陈杞世家第六
- 卷三十七 卫康叔世家第七
-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 卷三十九 晋世家第九
- 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 卷四十一 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
- 卷四十二 郑世家第十二
- 卷四十三 赵世家第十三
- 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 卷四十五 韩世家第十五
-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 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第十七
- 卷四十八 陈涉世家第十八
-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
- 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 卷五十一 荆燕世家第二十一
- 卷五十二 齐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 卷五十三 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 卷五十四 曹相国世家第二十四
- 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 卷五十六 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 卷五十七 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 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 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
列传
[编辑]- 卷六十一 伯夷列传第一
- 卷六十二 管晏列传第二
- 卷六十三 老子韩非列传第三
- 卷六十四 司马穰苴列传第四
- 卷六十五 孙子吴起列传第五
- 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传第六
- 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传第七
- 卷六十八 商君列传第八
- 卷六十九 苏秦列传第九
- 卷七十 张仪列传第十
- 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传第十一
- 卷七十二 穰侯列传第十二
- 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传第十三
- 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传第十四
- 卷七十五 孟尝君列传第十五
- 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传第十六
- 卷七十七 魏公子列传第十七
-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传第十八
- 卷七十九 范睢蔡泽列传第十九
- 卷八十 乐毅列传第二十
- 卷八十一 廉颇蔺相如列传第二十一
- 卷八十二 田单列传第二十二
- 卷八十三 鲁仲连邹阳列传第二十三
- 卷八十四 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
- 卷八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
- 卷八十六 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 卷八十七 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 卷八十八 蒙恬列传第二十八
- 卷八十九 张耳陈馀列传第二十九
- 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传第三十
- 卷九十一 黥布列传第三十一
- 卷九十二 淮阴侯列传第三十二
- 卷九十三 韩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
- 卷九十四 田儋列传第三十四
- 卷九十五 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
- 卷九十六 张丞相列传第三十六
- 卷九十七 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
-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传第三十八
- 卷九十九 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 卷一百 季布栾布列传第四十
- 卷一百零一 袁盎鼂错列传第四十一
- 卷一百零二 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
- 卷一百零三 万石张叔列传第四十三
- 卷一百零四 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 卷一百零五 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 卷一百零六 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
- 卷一百零七 魏其武安侯列传第四十七
- 卷一百零八 韩长孺列传第四十八
- 卷一百零九 李将军列传第四十九
- 卷一百一十 匈奴列传第五十
- 卷一百一十一 卫将军骠骑列传第五十一
- 卷一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
- 卷一百一十三 南越列传第五十三
- 卷一百一十四 东越列传第五十四
- 卷一百一十五 朝鲜列传第五十五
- 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传第五十六
- 卷一百一十七 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
- 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 卷一百二十 汲郑列传第六十
- 卷一百二十一 儒林列传第六十一
-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 卷一百二十三 大宛列传第六十三
- 卷一百二十四 游侠列传第六十四
- 卷一百二十五 佞幸列传第六十五
- 卷一百二十六 滑稽列传第六十六
- 卷一百二十七 日者列传第六十七
- 卷一百二十八 龟策列传第六十八
- 卷一百二十九 货殖列传第六十九
- 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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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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