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587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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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88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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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第425(1978)和426(1978)号决议,第511(1982)、519(1982)和523(1982)号决议以及有关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一切决议,
回顾第425(1978)号决议给予联黎部队的任务以及1978年3月19日秘书长的报告内所列并经第426(1978)号决议核可的联黎部队的指导方针,
又回顾其第508(1982)、509(1982)和520(1982)号决议,以及有关黎巴嫩局势的一切其他决议,
庄严重申坚决支持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疆界内的统一、领土完整、主权和独立,
对联黎部队士兵惨遭杀害深表悲痛,对他们受到骚扰和袭击表示愤慨,
回顾1986年9月5日安理会主席以安理会名义就此事发表的声明,
对于联黎部队的行动自由重新受到阻挠及其安全受到威胁,表示关切,
遗憾地注意到联黎部队的任务已经延长二十次,但至今它仍无法完成交付给它的任务,
回顾其第444(1979)、450(1979)、459(1979)、474(1980)、483(1980)和488(1981)号决议,其中表明如果有人继续阻挠联黎部队执行任务,安理会决心研究实际途径和方法以确保第425(1978)号决议得到充分而无条件的执行,
强调它深信这种局势的恶化构成对安理会的权威和决议的挑战,
1.最坚决地谴责袭击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行为;
2.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可能得到支持表示愤慨;
3.对于联黎部队士兵的勇敢、遵守纪律精神和冷静表示敬意;
4.注意到秘书长在其代表最近前往该地区执行任务回来后编写的报告,特别是有关联黎部队的安全及以色列须从黎巴嫩南部撤军的各段;
5.注意到秘书长决定采取加强安全的初步措施,并请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的补充措施,更好地确保联黎部队成员在执行其和平任务时的安全;
6.促请一切有关方面无保留地协助联黎部队执行其任务;
7.再次要求终止在黎巴嫩南部一切没有得到黎巴嫩当局同意的军事存在;
8.请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使联黎部队得以部署至黎巴嫩南部疆界,并庄严呼吁一切有关方面给予合作以期实现此一目标;
9.请秘书长在二十一天内向安理会提出关于本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2708次会议以14票对0票、1票弃权(美利坚合众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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