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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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北宋
薛居正 等
宋薛居正等奉敕撰。考晁公武《读书志》云:“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监修。”《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开宝六年四月戊申,诏修五代史,七年闰十月甲子书成。凡百五十卷,目录二卷。为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多据累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为稿本。其后欧阳修别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于家,修没后,官为刊印,学者始不专习薛《史》,然二书犹并行于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学官止用欧阳修史,于是薛史遂微。元明以来,罕有援引其书者,传本亦渐就湮没,惟明内府有之,见于《文渊阁书目》。故《永乐大典》多载其文,然割裂淆乱,已非居正等篇第之旧。恭逢圣朝右文稽古,网罗放佚,零缣断简,皆次第编摩。臣等谨就《永乐大典》各韵中所引薛《史》,甄录条系,排纂先后,检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书之征引薛《史》者,每条采录,以补其阙,遂得依原本卷数,勒成一编。晦而复彰,散而复聚,殆实有神物呵护,以待时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欧阳修文章,远出居正等上,其笔削体例,亦特谨严。然自宋时论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马光作《通鉴》,胡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沈括、洪迈、王应麟辈,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于薛欧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尝有所轩轾。盖修所作,皆刊削旧史之文,意主断制,不肯以纪载丛碎自贬其体,故其词极工,而于情事或不能详备。至居正等奉诏撰述,本在宋初,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故异同所在,较核事迹,往往以此书为证。虽其文体平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闻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古者参稽之助。又欧《史》止述《司天》、《职方》二考,而诸志俱阙。凡礼乐职官之制度,选举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开宋制者,一概无征,亦不及薛《史》诸志,为有裨于文献。盖二书繁简,各有体裁,学识兼资,难于偏废。昔修与宋祁所撰《新唐书》,事增文省,足以括刘昫旧书,而昫书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于正史,况是书文虽不及欧阳,而事迹较备,又何可使隐没不彰哉!谨考次旧文,釐为梁书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十二卷、世袭列传二卷、僭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别为目录二卷。而搜罗排纂之意,则著于凡例,兹不赘列焉。

四库全书[编辑]

旧五代史 (四库全书本)

梁书[编辑]

  • 卷一    梁书一: 太祖本纪一
  • 卷二    梁书二: 太祖本纪二
  • 卷三    梁书三: 太祖本纪三
  • 卷四    梁书四: 太祖本纪四
  • 卷五    梁书五: 太祖本纪五
  • 卷六    梁书六: 太祖本纪六
  • 卷七    梁书七: 太祖本纪七
  • 卷八    梁书八: 末帝本纪上
  • 卷九    梁书九: 末帝本纪中
  • 卷十    梁书十: 末帝本纪下
  • 卷十一   梁书十一: 后妃列传一
  • 卷十二   梁书十二: 宗室列传二
  • 卷十三   梁书十三: 列传第三 朱瑄 朱瑾 时溥 王师范 刘知俊 杨崇本 蒋殷 张万进
  • 卷十四   梁书十四: 列传第四 罗绍威 赵犨 王珂
  • 卷十五   梁书十五: 列传五 韩建 李罕之 冯行袭 孙德昭 赵克裕 张慎思
  • 卷十六   梁书十六: 列传六 葛从周 谢彦章 胡真 张归霸 张归厚 张归弁
  • 卷十七   梁书十七: 列传七 成汭 杜洪 田𫖳 赵匡凝 张佶 雷满
  • 卷十八   梁书十八: 列传八 张文蔚 薛贻矩 张策 杜晓 敬翔 李振
  • 卷十九   梁书十九: 列传九 氏叔琮 朱友恭 王重师 朱珍 李思安 邓季筠 黄文靖 胡规 李谠 李重胤 范居实
  • 卷二十   梁书二十: 列传十 谢瞳 司马邺 刘捍 王敬荛 高劭 马嗣勋 张存敬 寇彦卿
  • 卷二十一  梁书二十一: 列传十一 庞师古 霍存 符道诏 徐怀玉 郭言 李唐宾 王虔裕 刘康乂 王彦章 贺德伦
  • 卷二十二  梁书二十二: 列传十二 杨师厚 牛存节 王檀
  • 卷二十三  梁书二十三: 列传十三 刘𬩽 贺瑰 康怀英 王景仁
  • 卷二十四  梁书二十四: 列传十三 李珽 卢曾 孙骘 张俊 张衍 杜荀鹤 罗隐 仇殷 段深

唐书[编辑]

  • 卷二十五  唐书一: 武皇本纪上
  • 卷二十六  唐书二: 武皇本纪下
  • 卷二十七  唐书三: 庄宗本纪一
  • 卷二十八  唐书四: 庄宗本纪二
  • 卷二十九  唐书五: 庄宗本纪三
  • 卷三十   唐书六: 庄宗本纪四
  • 卷三十一  唐书七: 庄宗本纪五
  • 卷三十二  唐书八: 庄宗本纪六
  • 卷三十三  唐书九: 庄宗本纪七
  • 卷三十四  唐书十: 庄宗本纪八
  • 卷三十五  唐书十一: 明宗本纪一
  • 卷三十六  唐书十二: 明宗本纪二
  • 卷三十七  唐书十三: 明宗本纪三
  • 卷三十八  唐书十四: 明宗本纪四
  • 卷三十九  唐书十五: 明宗本纪五
  • 卷四十   唐书十六: 明宗本纪六
  • 卷四十一  唐书十七: 明宗本纪七
  • 卷四十二  唐书十八: 明宗本纪八
  • 卷四十三  唐书十九: 明宗本纪九
  • 卷四十四  唐书二十: 明宗本纪十
  • 卷四十五  唐书二十一: 闵帝本纪
  • 卷四十六  唐书二十二: 末帝本纪上
  • 卷四十七  唐书二十三: 末帝本纪中
  • 卷四十八  唐书二十四: 末帝本纪下
  • 卷四十九  唐书二十五: 后妃列传一
  • 卷五十   唐书二十六: 宗室列传二
  • 卷五十一  唐书二十七: 宗室列传三
  • 卷五十二  唐书二十八: 列传四 李嗣昭 裴约 李嗣本 李嗣恩
  • 卷五十三  唐书二十九: 列传五 李存信 李存孝 李存进 李存璋 李存贤
  • 卷五十四  唐书三十: 列传六 王镕 王昭诲 王处直
  • 卷五十五  唐书三十一: 列传七 康君立 薛志勤 史建瑭 李承嗣 史俨 盖寓 伊广 李承勋 史敬镕
  • 卷五十六  唐书三十二: 列传八 周德威 符存审
  • 卷五十七  唐书三十三: 列传九 郭崇韬
  • 卷五十八  唐书三十四: 列传十 赵光逢 郑玨 崔协 李琪 萧顷
  • 卷五十九  唐书三十五: 列传十一 丁会 阎宝 符习 乌震 王瓒 袁象先 张温 李绍文
  • 卷六十   唐书三十六: 列传十二 李袭吉 王缄 李敬义 卢汝弼 李德休 苏循
  • 卷六十一  唐书三十七: 列传十三 安金全 安元信 安重霸 刘训 张敬询 刘彦琮 袁建丰 西方邺 张遵诲 孙璋
  • 卷六十二  唐书三十八: 列传十四 孟方立 张文礼 董璋
  • 卷六十三  唐书三十九: 列传十五 张全义 朱友谦
  • 卷六十四  唐书四十: 列传十六 霍彦威 王晏球 戴思远 朱汉宾 孔勍 刘玘 周知裕
  • 卷六十五  唐书四十一: 列传十七 李建及 石君立 高行珪 张廷裕 王思同 索自通
  • 卷六十六  唐书四十二: 列传十八 安重诲 朱弘昭 朱洪实 康义诚 药彦稠 宋令询
  • 卷六十七  唐书四十三: 列传十九 豆卢革 韦说 卢程 赵凤 李愚 任圜
  • 卷六十八  唐书四十四: 列传二十 薛廷珪 崔沂 刘岳 封舜卿 窦梦徵 李保殷 归蔼 孔邈 张文宝 陈乂 刘赞
  • 卷六十九  唐书四十五: 列传二十一 张宪 王正言 胡装 崔贻孙 孟鹄 孙岳 张延朗 刘延皓 刘延朗
  • 卷七十   唐书四十六: 列传二十二 元行钦 夏鲁奇 姚洪 李严 李仁矩 康思立 张敬达
  • 卷七十一  唐书四十七: 列传二十三 马郁 司空颋 曹廷隐 萧希甫 药纵之 贾馥 马缟 罗贯 淳于晏 张格 许寂 周玄豹
  • 卷七十二  唐书四十八: 列传二十四 张承业 张居翰 马绍宏 孟汉琼
  • 卷七十三  唐书四十九: 列传二十五 毛璋 聂屿 温韬 段凝 孔谦 李邺
  • 卷七十四  唐书五十: 列传二十六 康延孝 朱守殷 杨立 窦廷琬 张虔钊 杨彦温

晋书[编辑]

  • 卷七十五  晋书一: 高祖本纪一
  • 卷七十六  晋书二: 高祖本纪二
  • 卷七十七  晋书三: 高祖本纪三
  • 卷七十八  晋书四: 高祖本纪四
  • 卷七十九  晋书五: 高祖本纪五
  • 卷八十   晋书六: 高祖本纪六
  • 卷八十一  晋书七: 少帝本纪一
  • 卷八十二  晋书八: 少帝本纪二
  • 卷八十三  晋书九: 少帝本纪三
  • 卷八十四  晋书十: 少帝本纪四
  • 卷八十五  晋书十一: 少帝本纪五
  • 卷八十六  晋书十二: 后妃列传一
  • 卷八十七  晋书十三: 宗室列传二
  • 卷八十八  晋书十四: 列传三 景延广 李彦韬 张希崇 王庭胤 史匡翰 梁汉颙 杨思权 尹晖 李从璋 李从温 张万进
  • 卷八十九  晋书十五: 列传四 桑维翰 赵莹 刘昫 冯玉 殷鹏
  • 卷九十   晋书十六: 列传五 赵在礼 马全节 张筠 华温琪 安崇阮 杨彦询 李承约 陆思铎 安元信 张朗 李德珫 田武 李承福 相里金
  • 卷九十一  晋书十七: 列传六 房知温 王建立 康福 安彦威 李周 张从训 李继忠 李顷 周光辅 符彦饶 罗周敬 郑琮
  • 卷九十二  晋书十八: 列传七 姚𫖮 吕琦 梁文矩 史圭 裴皞 吴承范 卢导 郑韬光 王权 韩恽 李怿
  • 卷九十三  晋书十九: 列传八 卢质 李专美 卢詹 崔棁 薛融 曹国珍 张仁愿 赵熙 李遐 尹玉羽 郑云叟
  • 卷九十四  晋书二十: 列传九 苌从简 潘环 方太 何建 张廷蕴 郭延鲁 郭金海 刘处让 李琼 高汉筠 孙彦韬 王傅拯 祕琼 李彦珣
  • 卷九十五  晋书二十一: 列传十 皇甫遇 王清 梁汉璋 白奉进 卢顺密 周环 沈赟 吴峦 翟璋 程福赟 郭璘
  • 卷九十六  晋书二十二: 列传十一 孔崇弼 陈保极 王瑜 张继祚 郑阮 胡饶 刘遂清 房暠 孟承诲 刘继勋 郑受益 程逊 李郁 郑玄素 马重绩 陈玄
  • 卷九十七  晋书二十三: 列传十二 范延光 张从宾 张延播 杨光远 庐文进 李金全
  • 卷九十八  晋书二十四: 列传十三 安重荣 安从进 张彦泽 赵德钧 张砺 萧翰 刘晞 崔廷勋

汉书[编辑]

周书[编辑]

列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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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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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由维基文库用户自己的方式加入标点符号,依据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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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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