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文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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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東坡文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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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賞忠厚之至論[編輯]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
  故其吁俞之聲,歡休慘戚,見於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御試重巽申命論[編輯]

論曰:昔聖人之始畫卦也,皆有以配乎物者也。 巽之配於風者,以其發而有所動也。 配於木者,以其仁且順也。 夫發而有所動者,不仁則不可以久,不順則不可以行,故發而仁,動而順,而巽之道備矣。 聖人以為不重,則不可以變,故因而重之,使之動而能變,變而不窮,故曰「重巽以申命」。 言天子之號令如此而後可也。

天地之化育,有可以指而言者,有不可以求而得者。 今夫日,皆知其所以為暖;雨,皆知其所以為潤;雷霆,皆知其所以為震;雪霜,皆知其所以為殺。 至於風,悠然布於天地之間,來不知其所自,去不知其所入,噓而炎,吹而冷,大而鼓乎大山喬嶽之上,細而入乎竅空蔀屋之下,發達萬物,而天下不以為德,摧敗草木,而天下不以為怒,故曰天地之化育,有不可求而得者。 此聖人之所法,以令天下之術也。

聖人在上,天下之民,各得其職。 士者皆曰「吾學而仕」,農者皆曰「吾耕而食」,工者皆曰「吾作而用」,賈者皆曰「吾負而販」,不知聖人之制命令以鼓舞、通變其道,而使之安乎此也。 聖人之在上也,天下可由而不可知,可言而不可議,蓋得乎巽之道也。 易者,聖人之動,而卦者,動之時也。 《蠱》之彖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而《巽》之九五亦曰:「先庚三日,後庚三日。」 而說者謂甲庚皆所以申命,而先後者,慎之至也。 聖人憫斯民之愚,而不忍使之遽陷於罪戾也,故先三日而令之,後三日而申之,不從而後誅,蓋其用心之慎也。 以至神之化令天下,使天下不測其端;以至詳之法曉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 天下不測其端,而明知其所避,故靡然相率而不敢議也。 上令而下不議,下從而上不誅,順之至也。 故重巽之道,上下順也。 謹論。

學士院試孔子從先進論[編輯]

論曰:君子之欲有為於天下,莫重乎其始進也。 始進以正,猶且以不正繼之,況以不正進者乎!古之人有欲以其君王者也,有欲以其君霸者也,有欲強其國者也,是三者其誌不同,故其術有淺深,而其成功有巨細。 雖其終身之所為,不可逆知,而其大節必見於其始進之日。 何者?其中素定也。 未有進以強國而能霸者也,未有進以霸而能王者也。

伊尹之耕於有莘之野也,其心固曰使吾君為堯舜之君,而吾民為堯舜之民也。 以伊尹為以滋味說湯者,此戰國之策士,以己度伊尹也,君子疾之。 管仲見桓公於纍囚之中,其所言者,固欲合諸侯攘夷狄也。 管仲度桓公足以霸,度其身足以為霸者之佐,是故上無侈說,下無卑論。 古之人其自知明也如此。

商鞅之見孝公也,三說而後合。 甚矣,鞅之懷詐挾術以欺其君也。 彼豈不自知其不足以帝且王哉?顧其刑名慘刻之學,恐孝公之不能從,是故設為高論以衒之。 君既不能是矣,則舉其國惟吾之所欲為。 不然,豈其負帝王之略,而每見輒變以徇人乎?商鞅之不終於秦也,是其進之不正也。

聖人則不然,其誌愈大,故其道愈高,其道愈高,故其合愈難。 聖人視天下之不治,如赤子之在水火也。 其欲得君以行道,可謂急矣。 然未嘗以難合之故而少貶焉者,知其始於少貶,而其漸必至陵遲而大壞也。 故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 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

孔子之世,其諸侯卿大夫,視先王之禮樂,猶方圓冰炭之不相入也。 進而先之以禮樂,其不合必矣。 是人也,以道言之則聖人,以世言之則野人也。 若夫君子之急於有功者則不然,其未合也,先之以世俗之所好,而其既合也,則繼以先王之禮樂。 其心則然,然其進不正,未有能繼以正者也。 故孔子不從。 而孟子亦曰:「枉尺直尋者,以利言也。 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歟?」君子之得其君也,既度其君,又度其身。 君能之而我不能,不敢進也;我能之而君不能,不可為也。 不敢進而進,是易其君;不可為而為,是輕其身。 是二人者,皆有罪焉。

故君子之始進也,曰:「君茍用我矣,我且為是,君曰能之,則安受而不辭,君曰不能,天下其獨無人乎!」至於人君亦然,將用是人也,則告之以己所欲為,要其能否而責成焉。 其曰「姑用之而試觀之者」,皆過也。 後之君子,其進也無所不至,惟恐其不合也,曰:「我將權以濟道。 」既而道卒不行焉,則曰:「吾君不足以盡我也。 」始不正其身,終以謗其君。 是人也,自以為君子,而孟子所謂賊其君者也。 謹論。

學士院試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論[編輯]

論曰:為《穀梁》者曰:「成天下之事業,定天下之邪正,莫善於《春秋》。 」請因其說而極言之。 夫《春秋》者,禮之見於事業者也。 孔子論三代之盛,必歸於禮之大成,而其衰,必本於禮之漸廢。 群臣、父子、上下,莫不由禮而定其位。 至以為有禮則生,無禮則死。 故孔子自少至老,未嘗一日不學禮而不治其他。 以之出入周旋,亂臣強君莫能加焉。 知天下莫之能用也,退而治其紀綱條目,以遺後世之君子。 則又以為不得親見於行事,有其具而無其施設措置之方,於是因魯史記為《春秋》,一斷於禮。 凡《春秋》之所褒者,禮之所與也,其所貶者,禮之所否也。 《記》曰:「禮者,所以別嫌、明疑、定猶豫也。 而《春秋》一取斷焉。 故凡天下之邪正,君子之所疑而不能決者,皆至於《春秋》而定。 非定於《春秋》,定於禮也。 故太史公曰:「《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為人君父而不知《春秋》者,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 為人臣子而不知《春秋》者,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 夫禮義之失,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其意皆以善為之,而不知其義,是以被之空言而不敢辭。 」

夫邪正之不同也,不啻若黑白。 使天下凡為君子者皆如顏淵,凡為小人者皆如桀跖,雖微《春秋》,天下其孰疑之?天下之所疑者,邪正之間也。 其情則邪,而其跡若正者有之矣。 其情以為正,而不知其義以陷於邪者有之矣。 此《春秋》之所以丁寧反覆於其間也。

宋襄公,疑於仁者也。 晉荀息,疑於忠者也。 襄公不修德,而疲弊其民以求諸侯,此其心豈湯武之心也哉?獨至於戰,則曰「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 非有仁者之素,而欲一旦竊取其名以欺後世,茍《春秋》不為正之,則世之為仁者,相率而為偽也。 故其書曰:「冬十一月乙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 」《春秋》之書戰,未有若此其詳也。 君子以為其敗固宜,而無有隱諱不忍之辭焉。 荀息之事君也,君存不能正其違,沒又成其邪誌而死焉。 荀息而為忠,則凡忠於盜賊、死於私昵者皆忠也,而可乎?故其書曰:「及其大夫荀息。 」不然,則荀息、孔父之徒也,而可名哉!謹論。

儒者可與守成論[編輯]

聖人之於天下也,無意於取也。 譬之江海,百穀赴焉;譬之麟鳳,鳥獸萃焉。 雖欲辭之,豈可得哉?禹治洪水,排萬世之患,使溝壑之地,疏為桑麻,魚鱉之民,化為衣冠。 契為司徒,而五教行,棄為後稷,而蒸民粒,世濟其德。 至於湯武拯塗炭之民,而置之於仁壽之域,故天下相率而朝之。 此三聖人者,蓋推之而不可去,逃之而不能免者也。 於是益修其政,明其教,因其民不易其俗。 以是得之,以是守之,傳數十世,而民不叛。 豈有二道哉?

周室既衰,諸侯並起力征爭奪者,天下皆是也。 德既無以相過,則智勝而已矣;智既無以相傾,則力奪而已矣。 至秦之亂,則天下蕩然,無復知有仁義矣。 漢高帝以三尺劍,起布衣,五年而並天下。 雖稍輔以仁義,然所用之人,常先於智勇,所行之策,常主於權謀。 是以戰必勝,攻必取。 天下既平,思所以享其成功,而安於無事,以為子孫無窮之計,而武夫謀臣,舉非其人,莫與為者。 故陸賈譏之曰:「陛下以馬上得之,豈可以馬上治之!」叔孫通亦曰:「儒者難以進取,可與守成。 」於是酌古今之宜與禮樂之中,取其簡而易知,近而易行者,以為朝覲會同冠昏喪祭一代之法。 雖足以傳數百年,上下相安,然終不若三代聖人取守一道源深而流長也。

夫武夫謀臣,譬之藥石,可以伐病,而不可以養生。 儒者譬之五穀,可以養生,而不可以伐病。 宋襄公爭諸侯,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以敗於泓,身夷而國蹙。 此以五穀伐病者也。 秦始皇焚詩書,殺豪傑,東城臨洮,北築遼水,民不得休息,傳之二世,宗廟蕪滅。 此以藥石養生者也。 善夫,賈生之論曰:「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夫世俗不察,直以攻守為二道。 故具論三代以來所以取守之術,使知文武禹湯之威德,亦儒者之極功。 而陸賈、叔孫通之流,蓋儒術之粗也。

物不可以苟合論[編輯]

論曰:昔者聖人之將欲有為也,其始必先有所甚難,而其終也至於久遠而不廢。其成之也難,故其散之也不易。其得之也重,故其失之也不輕。其合之也遲,故其散之也不速。夫聖人之所為詳於其始者,非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憂其終之易敗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憂其終之易失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憂其終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從而節文之,綢繆委曲而為之表飾,是以至於今不廢。及其後世,求速成之功,而倦於遲久,故其欲成也止於其足以成,欲得也止於其足以得,欲合也止於其足以合。而其甚者,又不能待其足。其始不詳,其終將不勝弊。嗚呼,此天下治亂、享國長短之所從出歟?聖人之始制為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也,坐而治政,奔走而執事,此足以為君臣矣。聖人懼其相易而至於相陵也,於是為之車服采章以別之,朝覲位著以嚴之。名非不相聞也,而見必以讚。心非不相信也,而出入必以籍。此所以久而不相易也。杖屨以為安,飲食以為養,此足以為父子矣。聖人懼其相褻而至於相怨也,於是制為朝夕問省之禮,左右佩服之飾。族居之為歡,而異宮以為別。合食之為樂,而異膳以為尊。此所以久而不相褻也。生以居於室,死以葬於野,此足以為夫婦矣。聖人懼其相狎而至於相離也,於是先之以幣帛,重之以媒妁。不告於廟,而終以為妾。晝居於內,而君子問其疾。此所以久而不相狎也。安居以為黨,急難以相救,此足以為朋友矣。聖人懼其相瀆而至於相侮也,於是戒其群居嬉遊之樂,而嚴其射禦飲食之節。足非不能行也,而待擯相之詔禮。口非不能言也,而待介紹之傳命。此所以久而不相瀆也。

天下之禍,莫大於苟可以為而止。夫苟可以為而止,則君臣之相陵,父子之相怨,夫婦之相離,朋友之相侮久矣。聖人憂焉,是故多為之飾。《易》曰:「藉用白茅,無咎。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此古之聖人所以長有天下,而後世之所謂迂闊也。又曰:「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賁。」盡矣。

形勢不如德論[編輯]

論曰:《傳》有之:「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此言形勢之不如德也。而吳起亦云:「在德不在險。」太史公以為形勢雖強,要以仁義為本。儒者之言兵,未嘗不以藉其口矣。請拾其遺說而備論之。

凡形勢之說有二,有以人為形勢者,三代之封諸侯是也。 天子之所以系於天下者,至微且危也。 歡然而合,合而不去,則為君臣,其善可得而賞,其惡可得而罰,其穀米可得而食,其功力可得而役使。 當此之時,君臣之勢甚固。 及其一旦潰然而去,去而不返,則為寇讎。 強者起而見攻,智者起而見謀,仿徨四顧,而不知其所恃。 當是時,君臣之勢甚危。 先王知其固之不足恃,而危之不可以忽也,故大封諸侯,錯置親賢,以示天下形勢。 劉頌所謂「善為國者,任勢而不任人。 郡縣之察,小政理而大勢危;諸侯為邦,近多違而遠慮固」。 此以人為形勢者也。 然周之衰也,諸侯肆行而莫之禁,自平王以下,其去亡無幾也,是則德衰而人之形勢不足以救也。

以地為形勢者,秦、漢之建都是也。 秦之取天下,非天下心服而臣之也。 較之以富,搏之以力,而猶不服,又以詐囚其君,虜其將,然後僅得之。 今之臣服而朝貢,皆昔之暴骨於原野之子孫也。 則吾安得泰然而長有之!漢之取天下,雖不若秦之暴,然要皆不本於仁義也。 當此之時,不大封諸侯,則無以答功臣之望,諸侯大而京師不安,則其勢不得不以關中之固而臨之,此雖堯、舜、湯、武,亦不能使其德一日而信於天下,荀卿所謂合其參者。 此以地為形勢者也。 然及其衰也,皆以大臣專命,危自內起,而關中之形勢,曾不及施,此亦德衰而地之形勢不能救也。

夫三代、秦、漢之君,慮其後世而為之備患者,不可謂不至矣,然至其亡也,常出於其所不慮。 此豈形勢不如德之明效歟?《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人存則德存,德存則無諸侯而安、無障塞而固矣。 謹論。

劉愷丁鴻孰賢論[編輯]

論曰:君子之為善,非特以適己自便而已。 其取於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與我也。 其予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受於我也。 我可以取之,而其人不可以與我,君子不取。 我可以予之,而其人不可受,君子不予。 既為己慮之,又為人謀之,取之必可予,予之必可受。 若己為君子,而使人為小人,是亦去小人無幾耳。

東漢劉愷讓其弟荊而詔聽之。 丁鴻亦以陽狂讓其弟,而其友人鮑駿責之以義,鴻乃就封。 其始,自以為義而行之,其終也,知其不義而復之。 以其能復之,知其始之所行非詐也,此範氏之所以賢鴻而下愷也。 其論稱太伯、伯夷未始有其讓也。 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 及後世徇其名而昧其致,於是詭激之行興矣。 若劉愷之徒讓其弟,使弟受非服,而己受其名,不已過乎?丁鴻之心,主於忠愛,何其終悟而從義也。 範氏之所賢者,固已得之矣,而其未盡者,請得畢其說。

夫先王之制,立長所以明宗,明宗所以防亂,非有意私其長而沮其少也。 天子與諸侯皆有太祖,其有天下、有一國,皆受之太祖,而非己之所得專有也。 天子不敢以其太祖之天下與人,諸侯不敢以其太祖之國與人,天下之通義也。 夫劉愷、丁鴻之國,不知二子所自致耶,將亦受之其先祖耶?受之其先祖,而傳之於所不當立之人,雖其弟之親,與塗人均耳。 夫吳太伯、伯夷,非所以為法也,太伯將以成周之王業,而伯夷將以訓天下之讓,而為是詭時特異之行,皆非所以為法也。 今劉愷舉國而讓其弟,非獨使弟受非服之為過也,將以壞先王防亂之法,輕其先祖之國,而獨為是非常之行,考之以禮,繩之以法,而愷之罪大矣。

然漢世士大夫多以此為名者,安、順、桓、靈之世,士皆反道矯情,以盜一時之名。 蓋其弊始於西漢之世。 韋玄成以侯讓其兄,而為世主所賢,天下高之,故漸以成俗。 履常而蹈易者,世以為無能而擯之。 則丁鴻之復於中道,尤可以深嘉而屢嘆也。 謹論。

禮以養人為本論[編輯]

論曰:三代之衰,至於今且數千歲,豪傑有意之主,博學多識之臣,不可以勝數矣,然而禮廢樂墜,則相與咨嗟發憤而卒於無成者,何也?是非其才之不逮,學之不至,過於論之太詳,畏之太甚也?夫禮之初,始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為之節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節者,舉皆禮也,則是禮未始有定論也。 然而不可以出於人情之所不安,則亦未始無定論也。 執其無定以為定論,則途之人皆可以為禮。

今儒者之論則不然,以為禮者,聖人之所獨尊,而天下之事最難成者也。 牽於繁文,而拘於小說,有毫毛之差,則終身以為不可。 論明堂者,惑於《考工》、《呂令》之說;議郊廟者,泥於鄭氏、王肅之學。 紛紛交錯者,累歲而不決。 或因而遂罷,未嘗有一人果斷而決行之。 此皆論之太詳而畏之太甚之過也。

夫禮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也。 今不幸去聖人遠,有如毫毛不合於三代之法,固未害其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者猶在也。 今使禮廢而不修,則君臣不嚴,父子不篤,孝弟不形,義不顯,反不足重乎?

昔者西漢之書,始於仲舒,而至於劉向,悼禮樂之不興,故其言曰:「禮以養人為本。 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 刑罰之過,或至殺傷。 今吏議法,筆則筆,削則削,而至禮樂則不敢。 是敢於殺人,而不敢於養人也。 」而范曄以為「樂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謝臯、蘇而法令亟易」。 而至於禮,獨何難歟?

夫法者,末也。 又加以慘毒繁難,而天下常以為急。 禮者,本也。 又加以和平簡易,而天下常以為緩。 如此而不治,則又從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則因而急之。 甚矣,人之惑也。 平居治氣養生,宣故而納新,其行之甚易,其過也無大患,然皆難之而不為。 悍藥毒石,以搏去其疾,則皆為之。 此天下之公患也。 嗚呼,王者得斯說而通之,禮樂之興,庶乎有日矣。 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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