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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由Jusjih在話題Please have a look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請改一下MediaWiki:Recentchanges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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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wikisource改成template,似乎template更合適。之後請再把wikisource:Recentchanges刪除。--wmrwiki 2009年1月1日 (四) 17:07 (UTC)回覆

改好了,但wikisource:Recentchanges應否刪除也許應該討論。--Jusjih 2009年1月1日 (四) 17:16 (UTC)回覆

Re: 援引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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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兄您好,謝謝您的提醒。我在我的沙盒里測試,發現用{{../}}就可直接援引上一層頁面,但在文獻頁(例如民事訴訟法/民國19年)上測試卻失敗了,不知道為什麼。--鳥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03:56 (UTC)回覆

在消歧義頁上只註明民國法律的沿革,我沒有特別的意見,不過,有必要在每個子頁上都寫明沿革嗎?是否有些重複?如果只在主頁上寫明沿革,是否可以迴避這種援引的麻煩?--鳥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06:41 (UTC)回覆

另外,我發現主頁用相對鏈接引用子頁是可以的,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引用子頁{{/2001年}},但為什麼子頁引用主頁就是不行呢?我在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測試又失敗了。--鳥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15:04 (UTC)回覆

著作權法/民國17年在邏輯上是著作權法的子頁,主頁移動,子頁必須移動,否則會造成概念錯誤。您如果覺得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標題內容重複,可以將其改成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17年。--鳥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19:03 (UTC)回覆

Jusjih兄,您的這個方案,似乎只是為了避免{{:XXX}}這種模板失效,但這個問題除了存在於法律文獻頁之外,還可能存在於所有援引主頁內容的子頁,因此最好能找到更好的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我已經在Shizhao的討論頁求助,希望能做到子頁以相對鏈接的模式引用主頁上的內容。為了遷就這個技術問題,而在法律的消歧義頁上單單列出中華民國的法律沿革,似乎並非最佳做法。不過,如果實在沒有其他的技術解決途徑,那麼作為權宜之計,您的提議也未嘗不可。--鳥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21:43 (UTC)回覆

您所說的「子頁援用主頁內容代碼」,不就是我所說的{{:XXX}}嗎(您的舉例是{{:著作权法}})?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其他代碼被子頁援引?我不會大規模移動中華民國法律,之所以移動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是因為存在著作權法 (大韓民國)這樣的歧義頁面,而目前文庫中韓國和日本相關法律都非常罕見,所以不會有您擔心的問題。而且,我再順便說一句,我不認為「在每個子頁上都重複主頁上的大量沿革內容」是必需的。--鳥甲 2009年1月12日 (一) 02:17 (UTC)回覆

我仍然認為相對援引主頁內容是最佳方案,在確定「技術上絕對無法解決相對援引主頁內容」之前,最好暫時不要更動著作權法,您的動作是否太快了?在消歧義頁只寫民國法律沿革,會讓讀者奇怪,是否其他法律都沒有任何沿革史?就算民國法律比韓國法律重要,但恐怕不能說比中共法律重要吧,為什麼中共的法律沿革不寫入消歧義頁?民國法律沿革頁多,但這並不能構成將沿革都寫入消歧義頁的好理由,相反,沿革這麼多,都寫入消歧義頁,反而會造成視覺凌亂。目前,和維基百科不同,維基文庫並不採用主條目消歧義的方式,而是都採用平等消歧義,英文維基文庫似乎也只是採用平等消歧義(見en:Wikisource:Style guide#Disambiguation pages)。另外,我再重申一遍,沿革內容只要出現在主頁上一次就夠了,子頁可以只寫明該子頁法律版本的相關立法信息,而不必寫明歷年歷次的沿革內容,例如民國著作權法的沿革,出現在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即可,我看不出來您在每個子頁上都重複沿革有什麼必要性。--鳥甲 2009年1月13日 (二) 01:48 (UTC)回覆

當然明白「中華民國法律通常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修訂頻繁複雜許多」,可這和「在每個子頁上都重複沿革」有什麼必然聯繫麼?恰恰相反,正因為修訂頻繁,所以沿革史更不需在子頁重複。為什麼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的頁面上要把民國17年、33年、37年、53年、74年、79年、81年、82年、86年、90年、92年、93年、95年、96年的立法歷史都重複一遍?我看,這些信息放在主頁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上就夠了,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只需要寫「中華民國 17 年 5 月 14 日 制定40條,中華民國 17 年 5 月 14 日公布」足矣,希望您不要把問題複雜化。如果您堅持這種複雜化,那麼也沒關係,因為凡使用{{:XXX}}這種模板的,都會遇到目標網頁移動帶來的問題,但無非進行修正也就是了,不能因為有條目使用了{{:XXX}}所以目標條目XXX就必須萬年不動,也不是每個民國法律都會因消歧義而被移動,以後大不了移動一個修正一個。消歧義頁應該做到簡潔明了,不應出現繁雜冗長的法律沿革,這些沿革應移到相關主頁。您要是不反對,我現在就可以幫您把著作權法上的民國法律沿革放到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並把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各子頁上的{{:XXX}}都修正。這都是個案處理,就目前情況而言,不會有大量民國法律條目因消歧義而移動的情況。--鳥甲 2009年1月13日 (二) 19:12 (UTC)回覆

看來,至少我們都同意「沿革不應在消歧義頁上出現」,至於「是否可採用主條目消歧義」,這一點可以討論。不過,即便以後中華民國法律都作為「主條目消歧義」的「主條目」,我仍然不認為需要「在其每個子頁上都重複複雜的沿革」,還是那句話:這些沿革在首頁展示即可。謝謝。--鳥甲 2009年1月14日 (三) 22:27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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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Author/lod是指舊的模板,是打錯的Template:Author/old。見wikisource:寫字間#.E6.96.B0.E7.9A.84.7B.7Bauthor.7D.7D。--wmrwiki 2009年1月30日 (五) 05:27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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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_^謝謝。春節快樂!百家姓之四 2009年2月1日 (日) 12:32 (UTC)回覆

MediaWiki:Commo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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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Jusjih, the JavaScript here is broken in many functions, I get a lot of errors, and these errors in the script destroy the personal scripts even, please could You fix the script or ask a collegue to do it (if You don't know JS well), many thanks, best regards, --小鳥 (:> )=| 2009年2月21日 (六) 04:14 (UTC)回覆

I am forwarding your concern to our Scriptorium.--Jusjih 2009年2月22日 (日) 01:00 (UTC)回覆

舊金山和平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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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此文譯者?--Jusjih 2009年3月6日 (五) 03:24 (UTC)回覆

參考來源網址如下,本人有稍微做一些修改。--philoer1 2009年3月6日 (五) 12:24 (UTC) http://www.taiwantp.net/cgi/TWforum.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534_18回覆

該網站沒有適當版權許可。沒有合理解釋,可能不行收此譯文,但能自行另行翻譯,在GNU自由文檔協議證書下發佈。--Jusjih 2009年3月6日 (五) 04:44 (UTC)回覆
根據我詢問相關專業人士,我所引用的中文翻譯是來自中華民國外交部翻譯的官方版本。--philoer1 2009年3月7日 (五) 00:10 (UTC)
我已經取得王雲程先生的授權,將重新使用王雲程先生的版本。網址如下: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philoer1 2009年3月7日 (六) 19:10 (UTC)
請將授權轉發到 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 ,解釋何種授權。謝謝。--Jusjih 2009年3月8日 (日) 03:46 (UTC)回覆
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 如何使用,誠心請教。--philoer1 2009年3月9日 (一) 11:10 (UTC)
爲了減少垃圾電郵,英文使用者有時用類似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的寫法,其中 at 是 @ 而 dot 是 . 。您就算不會英文,Shizhao會在收到電郵以後處理之。--Jusjih 2009年3月9日 (一) 03:32 (UTC)回覆

請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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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block/wmrwiki


--wmrwiki 2009年3月22日 (日) 17:14 (UTC)--wmrwiki 2009年3月24日 (二) 12:42 (UTC)回覆

為何要點一下?--Jusjih 2009年3月22日 (日) 19:39 (UTC)回覆

r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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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wiktionary, zh.wikibooks, zh.wikisource, zh.wikiquote Thanks—不知所

完成,請檢查,但詞典、語錄沒有Skjackey tse-bot,而且教科書我不是行政員,請找User:Shizhao更名。謝謝。--Jusjih 2009年3月26日 (四) 01:30 (UTC)回覆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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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您好,最近比較忙,不好意思。麻煩您複決吧,謝謝。--瓜皮仔Canton 2009年4月20日 (一) 04:37 (UTC)回覆

感謝提醒。:) --瓜皮仔Canton 2009年5月31日 (日) 15:10 (UTC)回覆

global rename req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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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Jusjih , could you rename my account on the zh projects please.[1] Thank you. Jayvdb 2009年6月15日 (一) 08:32 (UTC)回覆

Done. Please check if everything is in order.--Jusjih 2009年6月15日 (一) 18:03 (UTC)回覆

更改用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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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您好,請協助把我的用戶名Advisory從 zhwikiquote、zhwikisource更名為Istcol,謝謝!--Advisory 2009年6月28日 (日) 05:23 (UTC)回覆

完成,但會自全域中遷出,所以其他維基最好也比照更名。--Jusjih 2009年6月28日 (日) 15:25 (UTC)回覆

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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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w:MediaWiki:Common.jsw:MediaWiki:Common.css和復制到維基文庫。並且在Common.css加入一行:

#bodyContent a:link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Jerryof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17:39 (UTC)回覆

徹底取代文庫現有的嗎?--Jusjih 2009年7月16日 (四) 02:36 (UTC)回覆
至少不會有 --JerryofWong 2009年7月16日 (四) 12:31 (UTC)回覆
MediaWiki:Common.css底端加入你請求的,現在對不對?--Jusjih 2009年7月17日 (五) 00:56 (UTC)回覆

來說簡單一點吧,把MediaWiki:Common.css完全替換為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css的內容,把MediaWiki:Common.js完全替換為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js的內容。--JerryofWong 2009年7月17日 (五) 08:24 (UTC)回覆

改了。請檢查對不對。--Jusjih 2009年7月18日 (六) 03:03 (UTC)回覆
有一點問題,請用瀏覽器在MediaWiki:Common.css頁面搜尋(引號內部分)

「 #bodyContent a:link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維基文庫加入*/」

替換為(引號內部分)

「 #bodyContent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維基文庫加入*/」

還有在底端加入(引號內部分):

「#specialbasic a:hover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維基文庫加入*/」

這樣除了頁面內容主體的鏈接一直有下劃線,其他於維基百科完全一致。--JerryofWong 2009年7月18日 (六) 13:08 (UTC)回覆

完成,但下次請考慮直接改你的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css以及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js來提議。--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00:46 (UTC)回覆
真的完成了嗎?--JerryofWong 2009年7月19日 (日) 05:47 (UTC)回覆
MediaWiki:Common.css歷史說2010年7月6日Shizhao更改,不可能的。問他之前,暫時不予受理編輯請求。--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18:36 (UTC)回覆
這是我以前我測試導入功能時加入的,原來可以導入任何時間的xml。這與shizhao無關。--Jerryof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12:57 (UTC)回覆
那爲何扯到未來日期以及Shizhao,製造疑雲呢?--Jusjih 2009年7月27日 (一) 02:36 (UTC)回覆
只是為了方便,將當時的版本導出,改了日期又導入。--Jerryof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14:26 (UTC)回覆
為何還不改呢?--Jerryof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07:57 (UTC)回覆

MediaWiki: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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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您好!MediaWiki:Summary/zh-twMediaWiki:Summary/zh-hk在使用香港及台灣版本時顯示錯誤,煩請把以上界面替換為{{MediaWiki:Summary}},謝謝!--Advisory 2009年7月19日 (日) 04:25 (UTC)回覆

改了MediaWiki:Summary/zh-hant。請檢查。--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18:34 (UTC)回覆

MediaWiki:Common.css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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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系統bug導致的。在修訂歷史中有一條相同的記錄:2007年7月6日 (五) 10:23 Shizhao (對話 | 貢獻 | 查封) (8,709字節)。所差的只是年份不一樣,其他字節和日期時間都一樣。希望其他的頁面不會出這個問題。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18 (UTC)回覆

這個bug似乎很嚴重,我不能撤銷或者覆蓋掉這個修訂版本--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31 (UTC)回覆
編輯可以撤銷,但是修訂歷史裡看不到記錄--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34 (UTC)回覆
懷疑是Wmrwiki利用導入功能弄得: http://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page=MediaWiki%3ACommon.css 。如果真的如此,是否應該取消他的導入和站長權限?--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44 (UTC)回覆
利用刪除恢復的辦法修復了--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46 (UTC)回覆
我早已發現 http://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135395 --Jerryof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13:33 (UTC)回覆
基於問題的嚴重性,我已經取消Wmrwiki的導入權限進行調查。調查完畢以後,還能考慮回復權限。--Jusjih 2009年7月30日 (四) 01:29 (UTC)回覆
導入了一萬多頁面,調查可能有些困難。--JerryofWong 2009年7月31日 (五) 08:46 (UTC)回覆
調查有困難,就不能回復導入權限。--Jusjih 2009年8月1日 (六) 00:20 (UTC)回覆
調查何物?--JerryofWong 2009年8月1日 (六) 20:04 (UTC)回覆
只是為了方便,將當時的版本導出,改了日期又導入。--Jerryof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14:26 (UTC)
2010年7月6日Shizhao更改界面爲何發生,製造了疑雲。改了日期又導入,有何優點?--Jusjih 2009年8月2日 (日) 00:23 (UTC)回覆
如果不高於最後一個人編輯的時間,那麼導入只是在歷史版本。若是高於則更改這個頁面。--JerryofWong 2009年8月2日 (日) 13:34 (UTC)回覆
對。導入權限是特權,不是普權,所以要取得社群的信任,不能任意竄改記錄。--Jusjih 2009年8月2日 (日) 16:49 (UTC)回覆
以後如何取得社群的信任?--JerryofWong 2009年8月6日 (四) 01:16 (UTC)回覆
建議等至少3個月平息期,經常使用編輯摘要,多討論,但這些僅是基本建議,不能保證社群一定信任你擔任導入者或者管理員等。還有,使用中文OCR協助刊登文章無關導入吧?--Jusjih 2009年8月6日 (四) 01:34 (UTC)回覆

r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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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我更改用戶名

如果可以,請一併更改於meta和commons的用戶名,謝謝。 (SUL很麻煩 orz...)—FireJackey 2009年8月9日 (日) 17:05 (UTC)回覆

是否最後要全域更名?Meta要去m:Meta:Changing username。Commons要去commons:Commons:Changing username。全域更名要去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其他有地方行政員的維基要問地方行政員。--Jusjih 2009年8月9日 (日) 22:23 (UTC)回覆
請在中文維基文庫更名,我不理會不活躍的計劃了,謝—FireJackey 2009年8月14日 (五) 09:56 (UTC)回覆
完成,但會自全域中遷出。請檢查。--Jusjih 2009年8月15日 (六) 00:10 (UTC)回覆

Ask for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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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could you transfer this photo into characters for me? I would like to put it into Vietnamese Wikisource but 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Chinese to type it into it or even Chinese keyboard. Hope to hear from you. Thanks in advance. Vinhtantran from vi.wikisource (reply) 2009年8月21日 (五) 08:14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格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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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是否可以像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一樣按照年份進行格式修改?請管理員告知。謝謝!^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7日 (四) 23:41 (UTC)回覆

參考w: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的精神,當然可以用您的想法去改。曾經考慮是否比照Wikisource: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用可排序列表,但不如整頓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分類索引,而且以「中」字排列「中華人民共和國xx法」沒有意義。整頓時想請問應否統一用漢語拼音?用漢語拼音像是趨勢。--Jusjih 2009年8月28日 (五) 02:41 (UTC)回覆
完成中國小說史略的錄入後,大概下周開始Wikisource: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格式修改。關於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分類,小弟也會同時進行整頓。小弟會統一用漢語拼音進行分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xx法」的「xx法」首字拼音的字母進行分類。屆時,請Jusjih兄跟進,幫忙指導。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8日 (五) 22:24 (UTC)回覆
已經開始Wikisource: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格式修改和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分類整改。並已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2009年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2001年法律的編輯,請Jusjih兄幫忙指導。如有不妥之處,希望儘早指出,好作出更改。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9日 (六) 15:51 (UTC)回覆
基本可以。順便請問您有沒有中文OCR?--Jusjih 2009年8月30日 (日) 01:24 (UTC)回覆
呵呵,可以就好。希望Jusjih兄能夠繼續幫忙跟進。小弟沒有用過中文OCR,但聽朋友說過清華紫光的OCR好像不錯。Jusjih兄可以去網上查查。另,Jusjih兄別總「您」這麼稱呼我啊。小弟現在美就讀高二,相信小弟肯定比你小的。朋友們都稱呼我「狒狒」或者我的英文名Steven,Jusjih兄也可以這麼稱呼我,呵呵^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30日 (日) 15:11 (UTC)回覆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第一次整理於今日完成。整理內容包括統一用漢語拼音對法律及子類進行分類。請Jusjih兄幫忙校正,謝謝^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19日 (六) 02:11 (UTC)回覆
基本可以,但最近繁忙,不便校正。--Jusjih 2009年9月19日 (六) 02:15 (UTC)回覆

關於聯合國文件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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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維基文庫收錄的聯合國文件,發覺一些文件因為年代久遠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而沒有文字版本。例如:Wikisource:聯合國大會決議、1993年以前的Wikisource:聯合國安理會決議、1997年以前的Wikisource: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等。能否先下載.pdf文件上傳,以待文字版本?例如: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9年第24號。不知道文庫是否有過先例?請Jusjih兄示下,謝謝^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13日 (日) 02:04 (UTC)回覆

可以先下載.pdf文件上傳,但請考慮去維基共享資源上載PDF,標示出處以及commons:Template:PD-UN,但不是這邊上載內容版權自由的PDF。先上載PDF,再行這邊文字化,例如用中文OCR,不錯。這邊依賴維基共享資源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中華民國法律附件附圖附表以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版權許可在維基共享資源接受時,就不宜在這邊上載。--Jusjih 2009年9月13日 (日) 03:08 (UTC)回覆
謝謝Jusjih兄告知我方法。有空會按照上述方法,進行錄入。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1日 (一) 23:07 (UTC)回覆

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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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有些古文的簡繁轉換需要人工識別,比如 雲-雲 。你能否寫一個需要注意的字符表?--Jerryof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03:49 (UTC)回覆

可用-{云}-表示不可「繁化」。字符表不知如何寫。--Jusjih 2009年9月13日 (日) 03:59 (UTC)回覆

wikilivres:Special:Contributions/Georgezhao是在下,請管理員把livre上重複的刪掉吧,謝謝了。 Georgezhao 2009年9月19日 (六) 02:35 (UTC)回覆

刪除完畢。--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覆

古蘭經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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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在維基文庫的錄入還屬於空白。準備進行錄入。然,古蘭經原文為阿拉伯語。現在普遍流傳的中文版本為馬堅翻譯的全譯本。1940年開始翻譯,1981年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不知道應該怎麼解決,請Jusjih兄示下。謝謝^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1日 (一) 23:03 (UTC)回覆

不可以在此刊馬堅翻譯的全譯本,1978年逝世,除非你有取得著作權許可。--Jusjih 2009年9月22日 (二) 01:44 (UTC)回覆
那小弟找找看有沒有其他的版本,或者馬堅的版權聲明吧。順便問下,馬堅版本的版權是否要到2049年才過期?--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2日 (二) 20:21 (UTC)回覆
若著作權期限不改變,在美國是如此,但在兩岸四地以及加拿大2029年1月1日版權就過期了。屆時若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仍然作梗,就在加拿大Wikilivres:刊登。--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覆
謝謝Jusjih兄告知。我盡力找其他的中文版本吧。如果實在不行,就只有以待來者啦。另請Jusjih兄刪除現有的古蘭經/第一卷 第一章 開端章 (法諦海哈)第二章 黃牛(巴格勒),因為是馬堅翻譯的版本。再請Jusjih兄在古蘭經頁面作出警示。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3日 (三) 22:18 (UTC)回覆

恢復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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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10月1日恢復我的導入權限?10月1日是我處於地方淪陷60年的日子,將放喪假7天。我想導入很多內容。--JerryofWong 2009年9月22日 (二) 13:30 (UTC)回覆

請去寫字間提出。--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覆

Re: 加拿大Wikiliv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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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您好,國岡上廣廣開土境平安好太王碑wikilivres:廣開土境平安好太王碑文應大體相同,只是後者把不同面的碑文分了段落,無法辨認的字用黑空格。 Georgezhao 2009年9月22日 (二) 21:39 (UTC)回覆

已經導入您在加拿大Wikilivres的貢獻,預備校對整合。--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覆

Arilang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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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 [[::Category:抗日戰爭]] ???
  • [[::Category:中國互聯網]] ???
  • [[::Category:互聯網]]???

Sorry have to talk in English, as my Chinese hand-writing software is not working. Is there any reason why these are not in the category?


Arilang1234 2009年9月23日 (三) 04:33 (UTC)回覆

第一者已經加入,但其它目前未使用,要加入,隨時自行作即可。--Jusjih 2009年9月25日 (五) 01:37 (UTC)回覆


Thank you Jusih. You mean user can make Category?Arilang1234 2009年9月25日 (五) 03:35 (UTC)回覆

對。自行進入分類頁面,然後編輯,就可。--Jusjih 2009年9月25日 (五) 03:37 (UTC)回覆


Hi, me again, please advice 《人民日報》社論 OK for wikisource or not? My opinion is 《人民日報》is CCP party newspaper, so 《人民日報》社論 should be CCP party official policy.Arilang1234 2009年9月26日 (六) 06:22 (UTC)回覆

很難説,大概不是行政文件。請去寫字間發問。若不確定有行政性質,這邊不收。--Jusjih 2009年9月27日 (日) 00:14 (UTC)回覆

Re:刪除投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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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Jusjih兄的鼓勵和幫助。小弟對於版權方面的問題,有時還不太了解。對於其他一些問題也一知半解。希望Jusjih兄以後不惜賜教。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3日 (三) 22:56 (UTC)回覆

希望申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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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兄,小弟希望申請成為管理員,以便更好的為維基文庫服務。不知道是否合適。希望得到你的幫助與支持。小弟總結了一些自己的優點與缺點如下,以供參考。

  • 缺點:
  1. 對於版權問題還是不甚了解(但是在積極學習中…)
  2. 對於程序語言不太熟悉(還在學習中…)
  3. 還是在校學生,並參與校足球隊(有時有比賽);在線時間可能不長
  • 優點:
  1. 熱心參與維基文庫,並希望幫助他人(這一點我認為很重要)
  2. 能否取長補短,吸取他人意見

另外一些基本信息:

希望得到Jusjih兄幫助與支持。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5日 (五) 20:17 (UTC)回覆

申請管理員當然可以,但仍然要社群表決。建議加強用編輯摘要。--Jusjih 2009年9月26日 (六) 01:36 (UTC)回覆
是去Wikisource:投票申請表決麼?關於編輯摘要,小弟以後一定注意。--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6日 (六) 01:51 (UTC)回覆
不是。請去Wikisource:管理員#現時的管理員提名申請。--Jusjih 2009年9月26日 (六) 01:56 (UTC)回覆
謝謝Jusjih兄的提醒,已經完成提名。^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6日 (六) 02:45 (UTC)回覆

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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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o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o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o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回望百年共和路——答《南方周末》記者笑蜀算嗎?

--JerryofWong 2009年10月7日 (三) 12:00 (UTC)回覆

不像算是{{PD-PRC-manifesto}}。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 本站網址:http://www.dw-world.de



Arilang1234 2009年10月7日 (三) 21:15 (UTC)回覆

可轉載但版權許可不足時,要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Jusjih 2009年10月12日 (一) 03:12 (UTC)回覆


請幫忙查看是否有侵權?

  1. 公開演說應該是 manifesto 吧?
  2. 布告也應該是 manifesto 吧?
  3. 文化大革命兩報-刊社論全都是歷史重要文件,何謂侵權?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3日 (二) 20:03 (UTC)回覆
雖然算宣言,但可能要討論以後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這邊停收。--Jusjih 2009年10月14日 (三) 00:58 (UTC)回覆
再請問Jusjih 君加拿大Wikilivres和wikisource 是何關係呢?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4日 (三) 04:35 (UTC)回覆
維基文庫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網站,設在美國,版權許可不禁止商業使用,也不禁止改作。加拿大Wikilivres不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網站,作品在加拿大是公有領域,或是有著作權持有者的任何許可(要有證據),而且不可刊在維基文庫時,就刊登。{{PD-manifesto}}在英文維基文庫有嚴格審查的作法,當有適當理由認為作品是無需授權的,才能使用。然而,這邊開始太多爭論,恐有濫用傾向,不合CC-by-sa-3.0和GFDL,所以可能要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這邊停收。--Jusjih 2009年10月14日 (三) 16:24 (UTC)回覆
那麽你的意思是說用戶:Arilang1234/Sandbox/Articles全部只有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5日 (四) 02:17 (UTC)回覆
許多要轉交代收,尚待一一認定。去那邊登記用戶名,就能依據wikilivres:Template:宣言的加拿大法定許可繼續貢獻,不是世界末日。但那邊帳戶不能與維基媒體全域賬戶直通。--Jusjih 2009年10月15日 (四) 03:06 (UTC)回覆


已登記 [2]. 我是新手,請多指教.希望不會遇見太多五毛.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5日 (四) 04:50 (UTC)回覆


wikiquote 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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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 wikiquote 毛澤東,有很多太長語錄,好像文章一樣,是否要整理一些?Arilang1234 2009年10月28日 (三) 19:48 (UTC)回覆

Re:你是管理員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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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收到Jusjih兄之通知。謝謝Jusjih兄對小弟的支持。小弟一定會努力的!還您Jusjih弟以後多多幫助我的工作,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10月28日 (三) 22:48 (UTC)回覆

複製中文Wikipedia投票模板到中文Wikisource,可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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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看到Wikipedia的投票模板,感覺到非常實用。如果小弟複製中文Wikipedia投票模板到中文Wikisource,不知Jusjih兄以為如何? ^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0日 (二) 22:25 (UTC)回覆

可以,但抄錄時請在編輯摘要至少標示像是出自[[w:Template:重定向]]的敍述,才能從鏈接找到之前的相關編輯歷史,以合乎CC-by-sa-3.0和GFDL署名權要求。--Jusjih 2009年11月11日 (三) 02:57 (UTC)回覆
謝謝Jusjih兄提醒。^_^小弟在編輯Template:建議時,標註了複製Wikipedia建議模板到Wikisource,並且在Template talk:建議給出說明和鏈接。不知這樣可行否?請Jusjih兄告知。^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1日 (三) 19:11 (UTC)回覆
不是最理想的,所以再度作修正了。--Jusjih 2009年11月12日 (四) 00:21 (UTC)回覆
??????以上回復小弟不太理解。哈~能否請Jusjih兄幫忙把Template:建議修改成最佳狀態,其餘小弟照作便是。如何?謝謝了。^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2日 (四) 21:08 (UTC)回覆

請Jusjih兄上線之後來看看,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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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Jusjih兄上線後,來Wikisource:寫字間#強烈抗議!並請求封禁用戶:Arilang1234看看。小弟我已經對Arilang1234這個人無可奈何了。謝謝。--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9日 (三) 17:30 (UTC)回覆

謝謝Jusjih兄給出的意見。然,用戶:Arilang1234一直不肯致歉,還要狡辯、轉移話題。小弟我實在不能接受他的態度。--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10日 (四) 17:22 (UTC)回覆

用戶討論:冪帝在線 看似有廣告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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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按照往常慣例,準備歡迎進行編輯過的新用戶。當打開User talk:冪帝在線時,發現似乎有廣告嫌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請Jusjih兄幫助。另請Jusjih兄去Wikisource:刪除投票看看新的討論:越南憲法,還有舊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謝謝。^_^--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13日 (日) 16:34 (UTC)回覆

Please have a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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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年文革中普遍存在於青年中的那種真理在握,缺乏寬容與和解的精神,絕不妥協的調子,還有你死我活的鬥爭哲學,在當今互聯網上並不陌生,甚至一度成為主流。這可能是以青年為主的政治運動與思想活動中很難避免的致命弱點。
    • 十年文革與十年互聯網:我們向何處去?

http://yanghengjunbk.blog.163.com/blog/static/4596419320091116114212410/

What you think? To be frank, the attitudes of admins in zh:wiki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admins in en:wiki. Is it possible to speculate that one day, zh:wiki would operate the way en:wiki operates?Arilang1234 2009年12月22日 (二) 07:59 (UTC)回覆

所問與本文庫之寫作或改進無關,恕難回答。--Jusjih 2009年12月23日 (三) 02:33 (UTC)回覆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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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去寫字間徵求意見。--Jusjih 2009年12月24日 (四) 23:3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