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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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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2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本纲要将“十四五”规划与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天津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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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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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天津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节 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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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扎实实施,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推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坚持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内生动力,“一基地三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引进北京项目3062个,到位资金4482亿元。优化提升承接载体,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累计注册企业2012家,一批总部机构和优质项目签约落户。主动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天津港雄安新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通武廊”地区“小京津冀”改革试验加快实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互认互准。“轨道上的京津冀”初具雏形,京滨、京唐、津兴铁路加快建设,城际交通网络不断完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枢纽港口建设实现重大突破,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800万标准箱。

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财税结构日益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42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8179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4.03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2%,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率先举起智能科技大旗,成功举办四届世界智能大会,大力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等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6.1%,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4%。服务业质量效益提升,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4.4%,融资租赁保持国内领先地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收入的比重从2015年的59.2%提高到78%。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深入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承诺审批事项达到852项,除特殊事项外10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实办率达到98%。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32证合一”。全面完成滨海新区各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17家市属企业完成集团层面混改,带动792家二级及以下企业引入市场化机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步伐加快,新一轮深改任务有序推进,“深改方案”128项任务完成123项,3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获批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境外产业园和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建成海外“鲁班工坊”17个。国际友好城市增至92对,覆盖50个国家。

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市域干线公路网、客货运铁路网更加便捷完善,高铁、城际铁路里程达到310公里。城市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地铁5号线、6号线(一期)、1号线东延线建成通车,运营总里程达到232公里。网络强市建设成效显著,移动宽带、固定宽带下载速率均跃居全国第3位,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主城区等热点区域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网络文化产品供给量增质优,网络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宜居。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钢铁围城”“园区围城”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2.2万家,全面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天津港大宗散货铁路集疏港占比达到60%,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每立方米48微克。稳妥有序推进散煤取暖清洁化治理,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水污染治理取得显著进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提标改造。河湖水域“全面挂长”,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5%,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至0。建成污染耕地、场地名录库,基本做到土壤安全利用。渤海综合治理加力提速,12条入海河流全部消劣,近岸海域水质明显改善。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升级保护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提升海岸线生态功能。

民生保障不断增强。连续实施民心工程,财政支出的75%左右用于民生。落实增收措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失业保险金待遇、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供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标准都有新提升。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学前教育累计新增幼儿园学位16万个,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5所高校、12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7所高职院校、10个专业群入选全国“双高”计划。建成一批养老机构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医养结合覆盖95%以上养老机构。连续做好提前和延长供暖工作。全面完成148万平方米市区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对862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进行改造,131万户居住品质得到提升。居民期望寿命提高到81.89岁,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同时,天津也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紧要关头,思想解放不够,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主体活力不足,新动能不足,产业结构偏重偏旧偏粗放,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欠账较多,社会治理存在短板。

第二节 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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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天津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但总体上仍处于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科技创新竞争日益加剧,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和发展优势,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博弈更加激烈。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治理体系有望延续变革趋势,各国协调合作与博弈竞争并存,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

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但也要看到,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绿色发展将带来新机遇。特别是“十四五”时期,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特征将更加明显,内需潜力会不断释放,有利于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国经济发展开辟空间。

从我市看,天津承担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任务,拥有独特的区位、产业、港口、交通等优势,拥有改革开放先行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先行先试的优越条件,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不断积累,不利因素逐步消除,特别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天津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市既处于发展方式深度调整期,也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要胸怀“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勇于知难而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再创天津新辉煌。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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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要求,到2035年,天津将基本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

城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一基地三区”城市功能和优势更加凸显,“津城”“滨城”双城格局全面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法治天津基本建成,平安天津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城市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公共服务体系优质均衡,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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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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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化大都市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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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要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总量和结构、开放和自主、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拼质量、拼效益、拼结构、拼绿色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把改革开放先行区作为第一定位,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坚决破除一切制约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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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天津发展的机遇、优势、条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基本实现。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基本建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更加健全,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更加凸显,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实现重大突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形成更加健康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适应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营商环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津城”现代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形成若干现代服务业标志区。“滨城”城市综合配套能力显著增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基本建成,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空间布局更加优化。

——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新发展理念得到全面深入贯彻,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型企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对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形成有力支撑。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制造强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绿色宜居。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快社会事业补短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彰显,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专栏1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3.8* 6*左右 预期性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4.8* 5*左右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3.6 85 预期性
4 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1.8 25 预期性
5 市场主体数量(万户) 139.68 206 预期性
创新驱动
6 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3.2 3.3 预期性
7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7420 11600 预期性
8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9 13 预期性
9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26.1 40 预期性
10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15.4 30以上 预期性
11 高技术服务业及以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新兴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17 30以上 预期性
绿色生态
1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 〔15〕 约束性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0.5〕 〔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14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 66.9 68 约束性
15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55 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16 森林覆盖率(%) 13 13.6 约束性
民生福祉
17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7*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18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5 5.5以内 预期性
19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03 12.3 约束性
2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2.3 93 预期性
21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01 3.03 预期性
2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00.6 1010 预期性
23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89 82.38 预期性
安全保障
24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228.2 223左右 约束性
25 油气勘探开发能力(万吨) 3599 4000 约束性

注:1.〔 〕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为五年平均数。

2.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2.03为2019年数值。

第三章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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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

坚持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历史机遇,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对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增强服务辐射功能,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

第一节 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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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增强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核心竞争力。坚持制造业立市,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努力实现结构升级新突破,提升产业引领力和整体竞争力,基本建成研发制造能力强大、产业价值链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深化京津冀产业协同,围绕产业规划、园区共建、产业链构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与京冀共同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量子科技、先进材料等领域积极布局发展一批未来产业。集聚配套企业和要素资源,打造一批有主题、有灵魂的产业园区。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吸引集聚一批央企和总部型企业在津设立企业总部、二级公司,构建以领航企业为引领、以单项冠军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企业跟进跃升的梯次发展格局。

全力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紧紧扭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深化部市、院市、校市、企市合作,打造一批承接标杆。立足强化城市主导功能,运用市场化招商机制引进非首都功能项目。建立健全承接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共建,加快推进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创新发展,提升宁河京津合作示范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北辰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平台集聚能力。推进“微中心”规划建设,打造功能承接“第二战场”。依托先进制造、航运物流、职业教育等优质资源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深化创新分工与产业协作。支持静海、西青等区发挥区位优势,全面对接服务雄安新区,鼓励本市国家级开发区与雄安新区共建特色产业园区。

专栏2 打造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载体

(一)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完善与中关村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管理架构,努力打造类中关村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平台水平,建设滨海科技创新基地,吸引更多在京科技服务资源到园区投资或业务延伸,建设成为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园区。

(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坚持以创新、合作及产城融合为主题,发挥中关村品牌优势,通过建设空间载体、培养产业环境、组织产业落地、吸引人才落户、完善城市服务等方式,建设成为中关村全球创新要素汇集地、京东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宁河京津合作示范区。加强产业引进、项目招商和投融资等服务,合作构建园区产业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鼓励北京优质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在京津合作示范区开展合作,打造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承载地之一、京津深化全方位合作的重要平台、区域改革创新发展的试验基地。

(四)武清京津产业新城。以起步区建设为引领,加速形成具有集聚和辐射功能的产业内核,打造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核心载体和创新门户,建设人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科技产业新城。

(五)北辰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吸引高端产业项目和首都资源项目集聚,建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典范区。

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发挥京津冀原始创新、自主创新、源头创新优势,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建立与北京全国科创中心联动机制,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对接北京创新资源,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协同创新中心,承接北京科技成果并形成集聚效应,把北京研发与天津转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合作,密切与河北省的科技创新协作,积极融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推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共同打造我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第二节 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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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对标世界一流港口,发挥天津港海上门户枢纽作用,以区域港口协同增强发展动力,以智慧化、绿色化引领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天津港在世界航运领域的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其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陆海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现代化的国际航运枢纽。全力提升港口能级,全方位组织集装箱货源,扩大环渤海内支线运量,强化津冀港口间干支联动,构建面向全球、便捷高效的集装箱运输网络。加强与环渤海港口的协同联动,组建环渤海港口联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亚世界级港口群。优化调整大宗散货运输结构,积极发展滚装和邮轮等运输功能,着力打造国际枢纽港。打通连接西部、北部腹地的铁路动脉,积极发展以海铁联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构建贯通“三北”、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腹地运输网络。加快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南疆、大港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规划建设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全力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绿色港口。优化港城空间布局,科学划定港城边界,深化“一港六区”统一运营管理,理顺港口运营管理机制,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推进港口设备自动化、港区管理智能化,建成国际领先的自动化集装箱智慧码头和港口智能管控中心。到2025年,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进入前20位,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准箱,建成智慧绿色、居世界前列的海港枢纽。

专栏3 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

(一)提高集装箱码头设施能力。建成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有序推进东疆港区智能一期集装箱码头建设,实施集装箱传统码头自动化改造,大幅提高集装箱大型装卸设备自动化水平。

(二)全面提升港口智慧水平。建设智能生产操作系统,实施基于智能化集装箱码头的生产操作系统一体化升级改造,实现无人集卡规模化应用,推进港口全媒体客服系统建设。建设港口数据信息枢纽,升级改造港口云数据中心,建设运行天津港集疏港智慧平台,促进铁路、港口、航运、第三方物流等各方深度合作。拓展京津冀港口智慧物流协同平台应用,推行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持续优化港口作业单证“无纸化”、全程服务“一站式”流程。

(三)全面提升港口绿色水平。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船舶尾气遥感监测,加快港口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治理,新增、更换港口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优先使用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低排放港口作业机械比例,逐年降低柴油车运输比重,推动港作船舶低硫燃油使用率达到100%。加大技术革新和新科技应用,推进港口装卸、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升级改造,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岸电使用制度,提升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建设无水港,推广电动车+甩挂运输模式。

(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公路集疏运体系。建成津石高速天津东段、塘承高速与滨海新区西中环联络线,形成天津港通往西部、北部地区的便捷通道。规划建设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建设港区内北港路南延工程,形成港区内南北向疏解通道。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推动开展霸州—徐水—涞源—张家口铁路、津蓟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建设区域航空枢纽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实施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实现“三航站楼、两跑道”运行,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京滨城际、轨道M2、Z2线进入机场,强化机场与双城及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多通道快捷联系,提升机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优化京津冀机场群分工,完善空域资源配置。高标准建设航空物流园,建成大通关基地,打造北方航空货运中心,支持东丽区打造都市临空经济中心。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新建中国通航天津滨海机场、蓟州通用机场。到2025年,天津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3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

专栏4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

建设T3航站楼、综合换乘中心及停车楼,延长东跑道和第一平行滑行道,新建第二平行滑行道,实现“三航站楼、两跑道”运行,协同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与T3航站楼一体化设计、建设京滨城际铁路机场站,接入京津冀城际铁路网,实现与京冀及东北、环渤海等地区便捷联系。引入Z2线、M2东延线,规划研究机场线(Z1支线)等城市轨道交通,强化机场与双城及国家会展中心(天津)直接联系。

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培育航运服务生态,积极发展航运总部经济,吸引航运、物流等企业总部或区域中心落户,加快港航信息、商贸、金融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建设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做大做强跨境融资租赁,发展特色航运保险业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推进离岸结算,打造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推动邮轮经济发展,以邮轮物资及免税商品船供业务为突破口,加快开展东疆邮轮物资配送业务,壮大邮轮物流产业规模。做精做深邮轮旅游业,积极开辟邮轮始发航线,提升邮轮码头综合服务功能和口岸通关环境,力争到2025年邮轮旅客出入境达到100万人次。

持续改善港口营商环境。优化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办理流程,逐步推行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一体化通关流程,推广进口“两步申报”和“提前申报”通关模式,打造“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的集疏港智慧平台+区块链新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推动运输和通关便利化、一体化。优化装卸作业流程,压缩港外停泊时间,增加船舶作业线,港口作业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立健全公平、透明、合理的口岸服务收费体系,调整优化港口收费目录,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港口费用成本。完善港口集疏运铁路运价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更加稳固的港口短距离大宗货物量价互保模式。

第三节 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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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运营水平。积极吸引承接金融资源,引进设立持牌金融机构。推动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整合重组等方式提高自身综合实力,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进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以及事业部、专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补足证券业法人机构数量少的短板。推动在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和互联网保险法人机构。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存货、仓单、订单及票据贴现、质押等融资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和企业充分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研发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银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产品模式,推动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切实做到市场主体实际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贷款难度进一步降低。支持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再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到2025年各类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15家。支持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应用平台,探索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进一步发挥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基金作用,设立运营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引入更多优质产业资源。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积极开展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担保业务。

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全力提高监管能力和防控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强化金融法人机构内部控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避免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风险相互传递、相互蔓延。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持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扩大金融开放,不断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应用,深化与自由贸易相适应的本外币一体化功能,推动跨境业务、离岸业务结算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航运物流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贸易类企业提供更多创新产品和结算、融资服务,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仓单、货权开展质押融资。巩固拓展融资租赁产业优势,积极推动“融资租赁+”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离岸租赁、出口租赁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建设东疆国际一流融资租赁聚集区。完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机制,发展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探索实施更精准、更有效的监管模式,打造租赁业发展升级版。

第四节 加快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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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加强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区域一体化要素市场。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互认,推动建立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加快京津同城化发展,支持与北京毗连区域融入新版北京城市规划。推动产业要素沿京津、京唐秦主要通道轴向聚集。完善协同合作体制机制,在地方立法、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紧密合作,开展京津冀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标准互认、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深化重点区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通武廊”地区“小京津冀”改革试验。创新跨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加快实施天津中心城区经武清、廊坊延伸至通州市域(郊)铁路。探索建立“通武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深入推进“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宝坻区、蓟州区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唐山市依托京唐、京秦高铁纽带,共同打造“京东黄金走廊”。深化“静沧廊”地区一体化改革,在交通、人才、社会治理等领域建设一批共建共享工程。深化办学办医合作,拓展跨省市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深化“通武廊”区域教育合作,推进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理顺“飞地”管理体制,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建设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首创性”“差异化”标准,积极推进投资、贸易、监管等制度创新,提升要素供给效率,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便利、贸易便利、资金往来便利和要素供给便利,打造全国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先行区作用,适时修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赋予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深入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加快金融、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步伐,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方式、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实现更高水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特殊综合保税区功能。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打造国内国际经济双向循环的重要资源要素配置枢纽、京津冀现代产业集聚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全市改革创新联动,构建由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园区组成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第四章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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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优化创新生态系统,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力塑造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增强创新策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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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全力打造承接国家战略任务的重大科研设施,推动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尽快形成承接国家重大任务能力。发挥重大科研设施“筑巢引凤”作用,力争在战略必争领域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加快建设面向科技前沿的原始创新平台,对标国家实验室谋划建设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打造全国先进的科技大平台集群,构建具备源头科学创新和前沿技术创造能力的原始创新策源体系。整合优势资源,争取更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力争脑机交互、手性科学、应用数学、合成生物学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专栏5 重大科研设施和平台

(一)科技创新基地

科学与工程研究类:高水平建设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平台,争取建设合成生物学、新能源转化与存储、功能晶态材料与器件等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取建设天津手性科学研究中心,谋划建设天津市交叉创新中心、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氢能协同创新平台、区块链、智能金融、药物临床研究等重大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搭建信创领域自主可控兼容适配平台,推进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建设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大型地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专栏6 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

重点围绕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自主可控信息系统(信创)、合成生物学、现代中医药、细胞生态等五个方向,对标国家实验室,谋划建设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

(一)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在功能物质的设计理论与绿色合成方法、物质绿色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绿色分子智能制造与过程集成等方向取得重大突破,着力解决制约我国能源、材料、环境、生物等领域发展的化学化工关键核心问题,成为物质创造和制造领域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学术高地。

(二)自主可控信息系统(信创)。在自主基础软件、自主CPU、信息安全等方向突破自主可控信息系统领域前沿基础和战略必争技术,解决“缺芯少魂”问题,引领我市信创产业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打造我国自主可控创新高地,为国家经济、国防安全等提供科技支撑和战略保障。

(三)合成生物学。聚焦合成生物领域重大前沿基础和底层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不断实现合成生物领域的重大科学发现,取得一系列合成生物重大技术突破,使天津成为全球合成生物技术的原始创新策源地以及合成生物产业的战略高地。

(四)现代中医药。围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助力健康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及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建立多学科融合、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为中医药事业注入现代生命力,使天津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中医药科技、人才、产业中心。

(五)细胞生态。充分发挥细胞生态在重大疾病预警、监控、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潜力,全面精确解析细胞生态体系及临床意义,建立细胞生态与免疫力形成及评估体系,进行细胞生态调节前沿技术研究,研发重大疾病细胞生态的干预策略,通过纠正细胞生态环境治疗疾病。

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基础软硬件、先进通信、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现代中医药、合成生物技术、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制定技术攻关清单,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对外高度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占据世界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聚焦信创产业、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大重要产品和技术攻关力度,打造更多天津版“国之重器”。

专栏7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支持自主可控芯片、基础软件、智能感算一体芯片、5G射频前端模组、区块链技术及支撑系统、量子科技、工业互联网、5G行业应用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领域。创新药物、中医药、医疗器械、合成生物技术、细胞及基因治疗、生物制造。

(三)新能源领域。大功率风电、高转化率太阳能电池、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储能、氢能等技术。

(四)新材料领域。先进电子材料、高端铝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制备技术。

(五)装备制造领域。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智能传感器、核心工业软件、增材制造、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六)航空航天领域。无人机应用、控制保障技术及试验平台,民用航空应用技术与材料研发,航天应用技术。

(七)汽车工业领域。新体系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车联网等技术。

(八)海水淡化领域。海水淡化关键材料、核心装备、浓盐水综合利用等领域技术。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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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打造“雏鹰—瞪羚—领军”和高成长企业接续发展梯队,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高精尖企业集群。

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实力。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围绕信创等重点产业创新学科建设,支持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鼓励高校建设重大科研设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中央驻津高校、科研院所,引聚国家级大院大所,推进中国科学院大学天科工程生物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分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天津分院等建设,打造一批一流科研机构。深化科技创新平台链条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

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全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完善“一区五园”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核心,以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三大示范为重点,打造国家级人工智能发展标杆示范区。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在全市创新格局中的引领作用,培育“中国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北方声谷”“氢能小镇”等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的创新标志区。支持北辰、津南、静海等区打造京津微创新中心,辐射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深化海河教育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打造“天津智谷”。支持南开区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合力打造启航创新产业区。围绕西青大学城、东丽科研机构聚集区等科教资源密集区,培育研发产业聚集区。

专栏8 中国信创谷

在滨海高新区建设“中国信创谷”,依托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部署创新链,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推进信创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提升超级计算、量子加密、区块链等信创前沿技术、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吸引一批重大科学装置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入驻,重点发展基础硬件、软件系统、“信创+”服务3大核心链条,信息安全1大保障及军民融合1大特色,系统化构建“311”信创产业体系,打造“中国信创谷”产业品牌。

(一)硬件链。强化芯片设计、高端服务器制造等优势,补齐芯片制造、封测、传感器、通信设备等薄弱或缺失环节,建成“芯片—整机终端”基础硬件产业链,实现全链发展。

(二)软件链。以攻关适配为核心,重点布局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领域,补齐固件、中间件、流版签软件等薄弱与缺失环节,建成“基础软件—软件集成”软件系统产业链,促进国产软件从“可用”到“好用”,打造繁荣的软件生态系统。

(三)服务链。面向金融、石油、电力等国家安全可控8大行业应用需求,以提供场景为核心,以应用示范为牵引,重点发展适配及系统集成应用、信创+工业互联网、信创+智能安防、信创+智慧能源、信创+海洋信息服务等领域,推出行业定制化“信创+”整体解决方案。

(四)信息安全保障。紧抓国家安全、城市安全、产业安全等场景需求,以提升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水平为目标,重点发展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服务、行业应用安全等,构建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生态。

(五)军民融合。把握军民融合国产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市场需求,以推进技术、人才、装备、系统深化融合为路径,重点发展卫星及应用、军民融合行业应用等领域,实现军转民领域规模化应用、民转军领域有效支撑,营造军民融合技术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

第三节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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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发挥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将其打造成为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引擎和策源支撑。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探索“一校一园”“一校多园”和“多校一园”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协同发展。建立推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制度。提升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能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的尽职免责制度和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技术转移体系,以市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为核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完善多元化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吸引国内外先进成果落地产业化,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构建全周期、全覆盖的科技金融支撑服务体系,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壮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推动设立天使母基金,发挥天使、创投等基金及专项投资作用,推动创新创业投资规模化、聚集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开发相关融资产品。建立健全科技担保体系,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在高风险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早期开发特色科技保险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增信服务。

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坚持以用立业、场景牵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数据支持。支持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装备和医疗器械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应用。扩大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加大对从“0—1”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采购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拓展新技术应用场景,实施“5G+X”工程,形成更多有创新性的共性技术解决方案及标准。支持企业通过服务型制造、融资租赁等方式,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第四节 营造优良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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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机制。健全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方式,完善“揭榜制+里程碑”“大平台大设施+项目”等新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支持力度。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完善科研诚信体系,营造优良创新氛围。推进全域科普向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应用。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全链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支持滨海新区、东丽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城区,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高标准建成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面提升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水平,深化拓展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功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牵头或参与各类标准起草修订,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

第五节 构筑人才聚集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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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坚持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编制发布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和科技创新人才图谱,聚集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畅通青年和紧缺人才落户通道,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推广“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模式。深入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重点遴选培养一批院士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千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提高在津高校毕业生留津比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吸引更多博士来津发展。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评聘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和发挥企业作用,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建立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企业家队伍。支持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推动建立外事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支持和鼓励外籍高端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打造国际人才集聚区。

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实施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高校任职,建立多元分配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共用、有序流动和良性循环。

持续优化人才环境。支持人才团队携带项目“带土移植”,推行“项目+团队”服务模式,为人才团队提供个性化服务。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一批猎头、管理咨询、服务外包领域人力资源龙头企业,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高端人才寻访、甄选推荐、引进培训等定制化服务。建立专业化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帮助解决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等人才关切的实际问题,让天津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实现梦想的热土。

第五章 建设制造强市,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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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制造业立市,大力引育新动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着力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市。

第一节 着力夯实制造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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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造业战略支撑。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壮大新动能底盘,巩固工业发展基本盘。到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5000亿级产业集群,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石油化工分别形成3000亿级产业集群,新材料、现代冶金、轻工纺织分别形成2000亿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新能源分别形成1000亿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产业形成500亿级产业集群;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着力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工业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研发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引育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领航企业,加快建设引领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的世界一流企业。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品牌、标准、计量、合格评定、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质量提升和工业老字号品牌振兴行动,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协同跃升。坚持重大项目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实施串链补链强链工程,集中攻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动力电池、车联网、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进一步串联关键环节、补齐薄弱环节、强化优势环节,推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

专栏9 串链补链强链工程

(一)“强链”做优。做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物医药、动力电池、高端装备、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打造一批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产业链。

(二)“新链”做大。发展壮大车联网、高端金属材料等新兴产业链,构建一批引领现代化发展的新兴产业链。

(三)“短链”延长。拉伸补齐集成电路、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的产业链,完善一批引领竞争力提升的优势产业链。

第二节 全面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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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以人工智能产业为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引领,以信创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新型智能基础设施为关键支撑,推动建设国家先进操作系统创新中心,构筑全国领先的信创产业基地,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到2025年,智能科技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信息服务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0%。

专栏10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

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网络安全等产业,打造基础坚实、技术领先、创新活跃、生态兼容的信创产业发展高地。

(一)集成电路。重点发展CPU、5G、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的处理器芯片设计,在系统级芯片(SoC)、图形处理器(GPU)、可编程逻辑门阵列(FPGA)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做强芯片用8—12英寸半导体硅片制造,布局12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

(二)基础软件。继续做强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优势领域,重点开发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工业控制类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云安全操作系统及5G应用终端操作系统。加快培育中间件、办公软件等薄弱环节。

(三)应用软件。重点发展金融、能源、电信、公路水路运输等重点行业应用软件,鼓励龙头企业提供“信创+”整体解决方案,加快行业应用软件向服务化、平台化转型。

(四)终端设备。重点发展高性能计算机系统组件、通用高性能服务器,加快发展打印机、扫描仪等外设终端。(五)网络安全。重点发展下一代防火墙、VPN/加密机、统一威胁管理系统(UTM)等全网关产品,加快发展访客机、人脸识别设备等身份与访问安全产品,推动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城市安全大脑”等项目建设,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生态体系。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巩固提升化学药和现代中药优势,加快培育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与大健康等新兴产业,打造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基地。新能源产业扩大锂离子电池产业优势,加快氢能产业布局,打造全国新能源产业高地。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材料、高端装备材料和前沿新兴材料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内一流新材料产业基地。

巩固提升优势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和海洋装备,培育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一批标杆企业,建成国内海洋装备制造领航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装备产业示范基地。汽车产业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提升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高地。石油化工产业着力发展高端化工、精细化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世界一流的南港化工新材料基地和石化产业聚集区。航空航天产业重点发展飞机关键配套协同、直升机研发维修应用、无人机研发制造应用、火箭和航天器等领域,构建具有国际先进研发和制造水平的航空航天产业集群。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构建海水淡化全产业链。

专栏11 海洋装备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链,推动形成海洋装备四大产业集群,建成国内海洋装备制造领航区。

(一)海洋油气装备制造集群。依托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等项目,加快建设海洋油气装备基地,着力构建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体系,实现设计、建造、管理、维修和拆除一体化服务能力。引育知名装备集成供应商、专业装备设计公司和配套设备供应商聚集,打造海洋油气装备产业集群。

(二)高技术船舶装备制造集群。加快建设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技术中心,发展高技术船舶和特种船舶研究设计,引育船用钢材、焊材、涂料、电缆等船舶高端配套企业,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高端船舶装备制造集群。

(三)港口航道工程装备制造集群。以天津港为载体,以绿色、智能、环保为目标,以场景式工程化应用项目为带动,引育一批港口用智能物流车、智能安防、智能疏浚等设备设计研发企业,补齐产业链条,打造港口航道工程装备制造集群。

(四)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制造集群。以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载体,建设10万吨/日海水淡化试验场、海水淡化水处理药剂产业化等项目,引育一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制造、新材料、工程服务等企业,搭建海水淡化装备检测平台,推动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发展,打造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制造集群。

优化发展传统产业。推动冶金、轻纺等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现代冶金加快产品结构优化,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模式绿色化,打造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推动产业迈向高端。现代轻工纺织顺应消费升级需求,以高端化、品牌化为主线,大力发展食品、自行车、手表、工艺美术、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等优势行业,打造一批品质高、品牌影响力强的拳头产品。

第三节 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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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企业加快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积极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城市和典范城市。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开发工业互联网软件和5G工业模组,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赋能能力。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建设“10+”综合展现天津城市魅力的特色示范场景,打造“100+”智能科技产业应用案例,培育“1000+”具有示范意义的智能制造企业。加快推动5G与垂直行业融合发展。

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技术深入应用为支撑,以产业转型、消费升级为驱动,促进业态和模式创新,实现技术、产品、服务、载体、链条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增值服务等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服务环节、深化业务关联,培育一批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促进制造业重点行业和服务业重点领域双向深度融合。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

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着力推进军民产业融合、技术融合、智力融合,增强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向支撑和拉动作用。加强军地协同创新,开展军民两用核心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引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军民融合项目,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水平,构建军民融合产业格局。

第六章 加快培育内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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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培育内需体系,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商贸中心城市,促进消费与投资协调互动、供给与需求动态平衡。

第一节 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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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商业繁荣繁华。加快建设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引进国际顶级品牌旗舰店等高端业态,支持新品国际首发、全国首发、区域首发,建设国际化知名商圈。扩大品牌商品和品牌店供给,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品牌进入天津市场,打造品牌汇聚地。深入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大力吸引国内老字号品牌集聚,支持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老字号做大做强,认定一批津门老字号,打造具有浓郁津味风情的老字号特色聚集区。实施高品质商圈和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工程,形成若干主题鲜明的商业地标和体验中心。

专栏12 高品质商圈和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工程

打造和平路滨江道、五大道、意式风情区、津湾广场知名商圈,整体推进老城厢—古文化街、泰安道—小白楼、南门外大街、六纬路、大胡同商圈建设,发展桂林路、河北路、光复道后街经济,构建多元、混合、全天候的商业中心。

加快金街步行街提升改造,引进特色餐饮、创意零售、智能科技体验等业态。推进智慧街区建设,支持古文化街、南市食品街等特色步行街加快5G网络商用,发展智能售卖、智能停车,推广云消费模式。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加快旅游产品创新,推出海上游艇、游船项目,丰富邮轮旅游线路,开发沿海旅游航线,打造国际知名邮轮旅游目的地。提升文化消费品质,培育引进电影节、服装节、旅游节、动漫节、文化节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展演活动。集聚时尚产业,依托意式风情区等载体举办国际设计周,提高文化创意的国际影响力。打造体育赛事聚集地,以举办国际赛事为契机,吸引国内外观众来津消费,带动旅游、餐饮、零售、酒店等行业发展。增加高端酒店、精品商务连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市场供给,提升消费舒适度。发展免税购物,提升机场、邮轮母港等口岸免税店水平,在重点商圈和主要旅游景区建设退税购物商店,设立市内免税店,建设集免税购物、餐饮、旅游、休闲、购物、娱乐等为一体的高端免税综合体。打响“购天津”品牌,积极推介具有天津地域特色的商旅文娱新项目,用好文化地标,打造网红打卡地。

建设北方会展中心城市。发展壮大会展经济,高水平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培育和引进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中国建筑科学大会暨绿色智慧建筑博览会、全国糖酒会等一批行业知名展会,吸引一批知名展会来津举办分支展,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商和会展组织来津设立机构,持续提升国内外影响力。聚集会展资源要素,延伸产业链条,重点发展会展服务、会展旅游和会展智能科技服务,强化会展与招商、贸易物流、消费旅游协同拉动经济发展功能,打造会展经济功能区。推动会展与设计协同发展,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打造“设计之都”。

第二节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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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费供给升级。增强消费对城市活力的支撑作用,积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满足高品质生活消费。加快消费升级,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推动“天津制造”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网络。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加快建设“美食之都”,培育一批津菜餐饮品牌,提升“津菜”影响力。完善便民消费体系,发展综合性社区商业中心、智慧型邻里中心,建成一批智慧菜市场,拓展“品牌便利+”商业模式。提升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市场化供给质量,壮大社会服务消费。

构建消费新场景。适应消费新模式变化,发展更多参与式、体验式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拓展无接触消费模式,加快发展社交电商、5G消费体验,推动零售、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家政、快递等生活性服务业在线化,加快线上会诊、线上课堂、远程办公等消费新业态发展。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推进线下体验店建设。提升发展夜间经济,建设高品质、多元化、有特色的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打造魅力“夜津城”。培育引领消费新平台,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国际展会、商业节庆等活动。

完善消费促进机制。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扩大健康医疗、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消费领域和相关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经营服务场所商业文明建设,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畅通维权渠道,推动加大生产者、侵权者举证责任,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规范发展消费金融,鼓励商业银行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应消费新趋势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第三节 提升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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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海空两港国际集散功能。充分利用区位、港口、产业、交通等优势,大力推动海港、空港枢纽建设,加快构建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天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立面向亚太和欧美等地区的国际采购、分拨、配送中心和国际物流运营中心。研究实施以天津港为枢纽的启运港退税、保税燃供等政策,提高对国际航线、货物资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大力发展中转集拼和离岸贸易,拓展中欧班列国际海铁联运功能,扩大海铁联运货物吞吐量,打造东北亚新的国际集装箱转运中心。推进国际航空货运发展,优化航线网络布局,重点加密面向东北亚、东南亚、欧洲等地区国际航线,打造链接洲际的货运枢纽机场。

增强服务辐射“三北”地区能力。发挥腹地广阔优势,强化天津港内陆物流网络,拓展内陆无水港布局,完善天津港与雄安新区服务中心、保定、胜芳、白沟无水港“一中心三节点”服务功能。优化天津港“直通车”服务,围绕内陆当地物流园区场站建设,引入箱管服务功能,推动口岸功能向内陆延伸。加快电商龙头企业区域分拨中心建设,畅通国内物流通道。发挥汽车、冻品、粮油等大宗进口商品规模优势,提升区域流通市场粘性和产业链服务水平。依托东疆保税港区、中心渔港优势,建设中国北方国际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京津冀1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

打造“大商贸”产业载体。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加快进口贸易平台建设,建设东疆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集聚一批贸易型总部和功能型贸易机构,打造能源资源类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集散地、北方消费品进口集散地。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打造集展览展示、采购交易、商贸服务、消费零售等于一体的北方最大全球商品贸易基地。建设服务贸易集聚区,推动特色领域服务出口,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丰富商贸中心业态和主体。强化平台支撑,支持流通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平台做大做强,建设面向区域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海吉星农产品市场等区域辐射服务能力,加快粮油商品等交易所向现货交易平台转型。引导综合消费品批发市场向展贸中心转型,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一体化建设,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推广,推动天津逐步成为万商云集的商贸活动聚集地。培育引进商贸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在津设立销售公司,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支持行业带动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的进出口企业、大型批发零售和电商龙头企业在津设立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

第四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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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项目谋划策划。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补短、强弱、升级、奠基、惠民,谋划建设一批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全面提升投资精准有效性,显著提升投资质量效益,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围绕重大国家战略谋划策划项目,不断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围绕构建双城发展格局谋划策划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健康养老、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突出短板。围绕建设制造强市,着力扩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和水平。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等“两新一重”项目建设。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能、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正确处理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优化投资安排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创新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强化项目论证和科学决策,加快项目实施,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创新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加强政府投资统筹管理。加强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资源要素和建设条件衔接,严格项目选址论证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探索建立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为基础的联合评审机制,鼓励发展全过程和综合性投资咨询机构。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开放,加强与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投资项目属地化监管机制,依法治理违法投资活动,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

第七章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新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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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推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节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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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深化市属竞争类国企和非竞争类国企中的竞争性业务板块混改,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激励机制,提高资本运行效率。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大资本运作和产业培育力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推进股份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市管企业逐步实现整体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释放民营企业活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健全接链、促需、护企常态化机制,完善财税、金融、技术服务等政策体系,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动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提高企业获得信贷的便利程度。鼓励社会力量搭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共性技术平台,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完善新个体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优质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和规模,到2025年新增民营市场主体68万户。

第二节 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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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深化自然资源垄断行业改革,健全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理顺电力价格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准入条件,逐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大力推进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科学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创新用地供给方式,建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灵活土地供应机制,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建立健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畅通流动渠道。制定商品类交易场所运营规范,用好现有交易牌照资源,做大做强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设立天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推动租赁、机构间场外报价等交易场所取得突破。

建立现代地方财税体制。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持续推进市和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权责清晰、激励发展、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财政关系,有效发挥各级政府积极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推进政务诚信制度化,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打响“诚信天津”品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报告,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重点领域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完善“信易贷”模式,扩大信用贷款规模,维护信用主体权益和信用信息安全。深入推进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完善信用协同机制。深度激发信用服务需求,引进和培育信用服务机构,繁荣信用服务市场。

第三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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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皆大欢喜”,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落实“证照分离”,扩大电子执照等应用。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简化普通注销程序,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改革,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就近可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水平。

完善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务实管用。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政策兑现“落实到人”。

第四节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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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借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加强与东北亚、东盟、欧盟等国家的经贸往来合作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融入中蒙俄、中巴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深化津蒙经贸合作,推进中蒙合作蔬菜科技示范园区等项目实施。推动中俄科技创新和经贸交流,加强与俄罗斯高技术产业合作。依托中巴经济走廊合作基础,推动与巴基斯坦在钢铁、纺织、化工、能源、食品等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顺利运营。

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天津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拓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干支中转业务,加密至日韩、东盟等地区的近洋航线,开辟面向西亚、欧洲、非洲等地区远洋航线布局。推动以二连浩特通道为核心的中欧、中亚班列稳定运行,拓展回程货源,提高班列运营质量。优化与沿线国家航线网络布局,打造链接洲际的“一带一路”货运枢纽机场。

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提升境外投资质量效益。加快境内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国际合作承接载体。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梯队建设,加快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提档升级,推进保加利亚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中意战略合作,高标准建设天津意大利中小企业产业园。有序开发非洲、西亚等海外工程市场,在石油化工、新能源领域开展工程项目合作,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带动高端装备“走出去”,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海外工程出口基地。深化与“一带一路”市场对接和贸易往来,推动在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电子商务海外仓。

深化人文交流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高水平大学赴海外办学。优化“鲁班工坊”全球布局,“鲁班工坊”达到20个以上,打造“鲁班工坊”国家品牌。积极融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持续推进澜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促进科技开放合作,鼓励企业、高校院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加快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中医药传播推广。

第五节 全面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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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经贸领域合作。高标准推进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构建康体融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打造京津冀健康产业原创基地。加快中德天津大邱庄生态城、中日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德、中日深化地方合作样板。推进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建设,争取有实力的企业落户。实施“生态+智慧”双轮驱动,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区。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滨海高新区等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支持台商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强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作用,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高水平举办一批国际一流论坛、会展、赛事等活动,做强做实世界智能大会,深度发挥夏季达沃斯论坛、亚布力天津峰会、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集聚效应,举办更多具有国际影响的会议活动、高端论坛和重大国际赛事,全面展示天津城市良好形象。深化国际友好城市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城市为重点,持续优化友城布局,力争实现友城结好100对。全面提升对外宣介能力和水平,强化城市名片开发和形象塑造,打造更多具有天津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外事活动品牌,讲好天津故事、中国故事,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增强国际影响力。

构建大招商新格局。强化招商机遇意识,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完善招商工作机制,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等配套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利用外资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招商力度,搭建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平台,延伸对接优势产业链条,吸引更多世界和全国五百强企业落户天津。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与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对接合作,推动与环渤海地区、“三北”腹地创新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友好城市延伸,围绕重点领域精准组织招商活动,加快高端要素资源向天津聚集。

第八章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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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生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庭院。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第一节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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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坚持走质量兴农、科技兴农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到2025年农业亩均综合效益达8000元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加强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做优现代畜牧业和绿色渔业,生猪存栏达到200万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0万亩。大力发展种子产业,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完善提升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创新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夯实粮食安全的种子基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小站稻振兴计划,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以“津菜进京”工程为引领,推动优质精品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装备和服务支撑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200家较大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都市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培育农村三产融合新载体,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推进农产品交易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产销地、集散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分区分类确定村庄发展布局,充分保留自然风貌,把乡情美景融入现代乡村生活。完善乡村水、电、路、气、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实施数字乡村战略,高标准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建设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畜禽禁养区管理,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乡村生态修复与保护,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

推进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农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开展农民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乡村自治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建设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谐乡村。

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积极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加快发展农业延伸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因地制宜建立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都市型农业有机衔接。鼓励农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民利用土地经营权入股,获得更多稳定土地经营收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产、资源,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农村困难群体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建立农村危房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排查整治和改造迁建。巩固困难村帮扶成果,推进帮扶村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持续加大产业合作、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工作力度,深化提升医疗帮扶、教育帮扶等特色帮扶模式,增强对口地区内生发展能力。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东部产业向对口地区转移,助力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打造滨海新区与兰州新区、长春新区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工程。

第二节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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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市内户口统一登记和自由迁移制度,在滨海新区、宝坻区试点有条件放开落户限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集中居住、创业发展。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标准,加快推动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和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鼓励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推动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公共卫生联网及家庭医生签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卫生院“智慧门诊”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参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依托特色资源建设博物馆、非遗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统筹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扩大农村照料中心比例。

分类引导城镇发展。推动中心城区周边城镇以多种方式融入都市圈发展,分担城市功能。强化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功能。培育壮大一批经济发达镇,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为重点,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乡镇全面赋权扩能。规范发展示范镇,打造一批精品特色小镇,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将区位优越、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专业特色镇。

第三节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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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赋予农村更多发展空间。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政策,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稳妥推进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加快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制度障碍,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农村流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农村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配置效率。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推动科技人员下乡、农村大学生回乡、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建立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

强化乡村发展资金保障。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乡村抵押物范围。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支持,强化对租赁经营农地的规范监管和风险防范。

第九章 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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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面向京津冀、面向环渤海、面向“三北”,深化区域港口群、机场群协作,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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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家铁路客运枢纽。持续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畅通京津发展轴,建成京滨、京唐、津兴铁路,推动津潍铁路建设,到2025年,高速(城际)铁路总里程达到470公里,基本形成京津雄半小时通勤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2小时交通圈。大力发展高铁枢纽经济,完善天津西站、滨海西站综合枢纽功能,打造集铁路、轨道、公交、长途客运等多种交通方式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推动高铁站与周边地区“站城一体”开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大力提升运营水平,推动高铁枢纽与城市交通无缝衔接。

完善开放互联的韧性公路网络。加强与北京、雄安新区快速联系,建成津石高速天津东段,推进京津塘高速公路改扩建。提升与京冀毗邻地区公路交通服务能力,改造工农大道、津歧公路等普通国省道省际接口路。增强宁河与宝坻、武清与西青等相邻各区之间联系便捷度,建设九园公路、武静公路等,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350公里,普通国省道覆盖至主要乡镇。

构筑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强化轨道交通在城市客运系统的骨架作用,推进中心城区地铁M4、M7、M8、M10、M11号线及滨海新区B1、Z2、Z4号线建设,启动一批延伸线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重点区域全覆盖。强化双城之间及双城与外围组团之间的快速联系,科学规划“津城”至“滨城”、武清、静海、宁河市域(郊)铁路,推进实施客流有需求、效益有保障、财力有支撑的项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场站补短板工程,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加快公交站点和充电、加氢、停车换乘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快速路与外环间干路网,推进堵点改造。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全方位提升城市客运效率。

第二节 强化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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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完善原水配置体系,完善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论证,加强潘大水库水源保护,深化于桥水库引滦水源保护,构建“三水共用、五库联调、多源互济、城乡统筹”的供水新格局。实施水厂管网扩能工程,加快延伸水厂以下自来水管网,推动农村村内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综合利用外调水、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再生水、淡化海水,加大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淡化海水利用量达到1亿立方米左右。实施深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防范地面沉降,到2022年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

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细化实化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举措,加强重点领域节水,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全过程监管。深入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依托,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公共机构节水技术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主要节水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持续修复水生态。加强重点河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加大生态补水力度,科学配置多种生态水源,有效增加河湖生态水量。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保护,加强水系连通、水体流动,推进北水南调、南部河流水系连通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逐步构建绿色生态廊道。推进“六河五湖”综合治理和大运河综合整治,加强入海河流内域、外源污染同治,部分河流实现“有水有鱼有草”。

全力防治水灾害。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实施河道达标治理、海堤达标提升、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工程。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新改扩建雨水泵站,改造易积水片、易积水地道和老旧排水管网,提高城市排水系统标准和能力。实施潮白新河、蓟运河等一级行洪河道堤防达标治理,加快大黄堡洼、东淀、文安洼等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推进山洪沟综合整治,推动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建设,提高水灾害防御能力。到2025年,确保全市一级行洪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84%以上。

专栏13 水安全保障工程

(一)外调水源保障工程。推动潘大、于桥水库引滦水源保护,建设引滦原水预处理设施;争取扩大我市引江中线分配水量指标;加大东线一期应急北延调水力度,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论证。

(二)水厂管网扩能工程。新改扩建19座水厂,新建水厂以下主干管网173公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三)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加强沿海地区淡化海水配置管理,支持临港、南港海水淡化厂建设;适时启动津沽等再生水厂扩建,推动再生水管网延伸连通,实现多水源统筹利用。

(四)城市内涝治理工程。翻建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积水片、积水地道,新建雨水泵站,新改扩建河口泵站。

(五)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完成北水南调“三纵”工程,加快南四河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以外10个片区水系连通,重点实施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水系治理,构筑“三纵、四横、十一片区”的河湖连通体系。

(六)河湖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永定河、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大运河水系管护,强化四大重要湿地生态补水。

第三节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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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多元安全保障能力。稳定本地电力供应,大力提高外受电比重。推动“蒙电入津”特高压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构建500千伏“目”字型扩大双环网,建设坚强局部电网,打造国内一流城市配电网。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推动本地油田增储上产。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拓展外部供应渠道,努力增加陆上气源,充分利用沿海液化天然气(LNG)资源,打造北方地区重要的LNG资源接收区,形成多方向多渠道供气格局。加强京津冀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互济,强化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线建设,完善C型贯通高压管网架构,着力打造区域能源枢纽。

打造能源创新示范高地。加快储能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领域示范应用。推动能源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技术融合,积极发展综合智慧能源,推广智慧能源小镇技术,推动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氢、加氢设施建设,拓展示范应用场景,打造氢能产业高地。创新能源利用模式,统筹LNG冷能资源,探索冷能梯级利用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冷能梯级利用示范项目。

推动能源消费清洁转型。大力优化能源结构,持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加大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加快能源清洁化进程,坚持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并重,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利用,扩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大工业、交通、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力度,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扩大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专栏14 “十四五”区域能源枢纽建设项目

(一)电网项目

推动“蒙电入津”特高压电网建设,实施天津500千伏电网完善项目和天津南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新增变电容量1814.7万千伏安。

(二)天然气储备项目

实施南港工业区液化天然气项目扩建工程(二期),建设储罐、LNG码头及配套气化外输扩能工程。项目建成后,LNG接收站总体能力达到1080万吨/年,最大气化外输能力达到5500万立方米/天,总储气能力达到10.4亿立方米。

实施南港工业区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建设储罐、LNG码头及外输管线。项目建成后,LNG接收站总体能力达到500万吨/年,最大气化外输能力达到6000万立方米/天,总储气能力达到10亿立方米。

实施天津港南疆港区液化天然气二期项目,建设储罐及外输管线。项目建成后,LNG接收站总体能力达到725万吨/年,最大气化外输能力达到7000万立方米/天,总储气能力达到9.2亿立方米。

(三)天然气主干管线项目

实施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一期,管道全长413.5公里,天津段长87.5公里。

实施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管道全长288公里,天津段长120公里。

实施天津LNG外输管道复线工程(接收站—黄骅—沧州)项目,管道全长140公里,天津段长35公里。

第四节 打造数字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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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聚焦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构建“泛在互联、全域感知、数据融合、智慧协同、安全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强5G网络深度覆盖,实施千兆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工程,到2025年建成全国一流5G城市。强化互联网支撑能力,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部署应用,创新性开展IPv6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深化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京津冀大数据基地、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构建超算资源算力供给体系,提供多层次智能算力服务。加大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推进铁路、公路、航运、电力、建筑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整体优化、协同融合。

专栏15 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实施5G移动网络和千兆光纤宽带网络工程。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建设力度,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5万个,到2025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再建设5G基站2万个,打造全国领先的5G精品网络。

(二)优化大数据中心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健全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大力发展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支持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有效提升海量信息交换和数据存储能力,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服务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字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三)强化互联网支撑能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二级解析节点,培育1—2家跨行业跨领域的国家级平台和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场景的企业级平台,大幅提升工业互联网的工业赋能能力。

(四)打造超算资源算力供给体系。推动超算与智能深度融合,提供多层次智能算力服务,开展基础软硬件应用适配和示范推广工作,发展丰富“PK体系”、通用计算和人工智能计算产业生态,促进产业聚集和生态发展。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深度应用,建设更多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数据汇聚治理,建立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建设市、区、街镇三级“城市大脑”运行中心。建设优良的智慧城市开发生态,探索人工智能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行、环境监管、执法指挥、安全生产等方面创新应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各类城市运行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处置能力。聚焦医疗、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推动智能服务普惠应用。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为试点,推进5G全域示范应用,打造国内智慧城市标杆。

第五节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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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开发建设从粗放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内涵式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加强低效建设用地、闲置楼宇资源“二次开发”,开展城市修补和绿色城区创建,焕发城市活力。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质量,逐步推进燃气供应和热源运行“一张网”,推动水、电、气、热等设施改造,提升地下空间管理利用智能化水平,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鼓励配建停车位和充电桩等设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第十章 构建双城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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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风貌

牢固树立现代化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坚定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需要,优化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第一节 完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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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树立“紧凑城市”“精明增长”理念,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守城市开发边界,构建“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城镇功能空间格局。打造紧凑活力“津城”和创新宜居“滨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做强“津城”,打造中央活力区,形成若干现代服务业标志区,建设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承载区。依托西青新城和华苑地区建设智慧科技城,依托东丽华明和空港经济区建设国际航空城,依托北辰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北辰京津医药谷建设医药活力城,依托津南海河教育园区和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建设科创会展城。调整优化市域城镇体系,强化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的资源集聚能力,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区域节点。

图1 天津市域空间结构图大力推进“滨城”建设。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滨海新区,优化资源布局,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要素承载能力,全面提升“滨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完善五大开发区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配套,强化与周边大型居住区的联系,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创新社会事业供给方式,吸引优质教育医疗机构到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高端服务。进一步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丰富完善国家海洋博物馆场馆功能,建设一流国家海洋博物馆。建设滨海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若干临海地标性建筑和5A级景区,做足大气洋气的“海味”文化。加强双城交通联系,强化枢纽和交通支撑能力,加快推进Z2线建设,形成20分钟直达轨道线网。

第二节 构建良好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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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空间治理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展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国土综合整治,塑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国土格局。推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进“多规合一”。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的生态空间格局。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优化生态空间,重点保护北部盘山—于桥水库—环秀湖生态建设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北三河生态湿地保护区、南部团泊洼—北大港生态湿地保护区,着力构建西部生态防护林带和东部国际蓝色海湾带,以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调整生态功能布局,建设世界级“生态屏障、津沽绿谷”。开展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山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封山育林,重建山体自然生态,提升北部山区生态涵养功能。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4个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退耕还湿、生态补水等工程,打造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典范。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推进区域内造林绿化、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一级管控区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25%,构建贯通天津南北的生态廊道。实施“蓝色海湾”修复整治,强化渤海近岸海域岸线修复建设,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

图2 天津市域生态体系图

专栏16 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项目

(一)建设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重点实施造林绿化、水生态环境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与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综合监管等十大工程,构建贯穿天津南北的生态廊道。

(二)升级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因地制宜开展退围还海还滩、河口海湾生态修复,加强候鸟栖息地保护修复。重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安全防护、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逐步恢复自然生长作物以及适宜候鸟栖息地。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保护管理站,开展资源调查及生态环境跟踪,促进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质净化,扩大湿地面积,发挥湿地生态修复的示范作用。

构建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充分利用河、海岸线资源优势,以海洋、湿地、河流为核心要素,结合天津人文特质和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东疆湾沙滩公园、东疆国际邮轮母港等旅游资源,构建“一湾三廊”的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化休闲旅游项目,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场景,建设国际一流亲海亲水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图3 天津市域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

专栏17 亲海亲水旅游精品项目

(一)世界海洋文明度假湾精品项目。重点围绕“海洋+X”主题,建设“两中心一小镇四岸线”。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妈祖文化园、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等资源,打造“世界海洋文明体验中心”。依托东疆湾沙滩景区、邮轮母港等资源,打造“国家海洋休闲运动中心”。依托大神堂渔村、牡蛎礁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加大大神堂渔村的改造提升,打造“海式生活”国际休闲小镇。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的东南北三堤、东疆滨海公园、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湾、原海滨浴场南侧等四段岸线,为市民提供长度约45公里的公共亲海亲水休闲岸线。

(二)潮白河乡村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河、湖、湿地+X”主题,建设“一道两区四小镇”。依托潮白河河堤,实施水系治理、道路拓宽、景观美化等提升工程,打造十里一景、水景相融的京东第一自驾风景道。依托东丽湖、宝坻温泉城等资源,打造东丽湖度假乐园、京津国际健康城。依托耶律各庄村、木头窝、葫芦窝、小辛码头村等重点村落,打造辽金文化重镇、渔耕文化水镇、曲艺民俗美镇、千年古渡小镇等。

(三)独流减河生态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绿屏、河、湖库、湿地+X”主题,建设“一镇两园两基地”。依托小卞庄古村落,打造常青藤国际艺术小镇。依托万亩稻田、特色果蔬等资源,打造稻香现代农业产业园、台头农业公园。依托北大港湿地外围可建设用地,打造北大港观鸟研学基地。依托团泊湖水库外围可建设用地,建设团泊湖青少年户外拓展基地,打造环团泊湖国际体育圈。

(四)海河文化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绿屏、河、海+X”主题,建设“一带三地标”。依托文化遗产、工业遗迹等资源,串联海河赛艇皮划艇训练基地、“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地区)、国家会展中心(天津)、葛沽民俗文化小镇、国家海洋工业创意园等重点项目,修复中部绿色生态屏障功能,保持原汁原味生态原貌,打造彰显津派文化的海河双城休闲带。依托富民公园、二道闸、大沽口出海口,建设展现天津新风貌的“滨海新貌”国庆彩车、海河锦鲤跃龙门、共筑海洋梦等三大新地标。

第三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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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按照生态优先、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城产融合、区域协同的原则,优化工业园区布局,调整传统产业布局,加强优势产业布局,谋划新兴产业布局,构建“两带集聚、双城优化、智谷升级、组团联动”的市域产业空间结构。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进一步强化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带。优化沿海产业布局,打造临海先进制造产业带。“津城”提升产业能级,打造都市产业发展核心区。“滨城”以各开发区为核心载体,集中布局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他各区工业园区错位布局、协同联动、集聚发展,形成产业组团。

专栏18 制造业空间布局(一)滨海新区。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等功能区为核心载体,集中布局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一批产业集群。到2025年,滨海新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市比重保持在60%以上,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阵地。

(二)中心城区。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优势,大力发展互联网、云计算、数字文化创意、工程设计服务等都市型产业,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核心区、高技术服务和都市产业集聚区。

(三)环城四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智能网联车、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先培育新技术业态的前沿产业,打造新兴产业先导区、高端产业集聚区。

(四)外围五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高端资源转化落地,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升级,打造区域转型升级示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

塑造现代服务经济布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以资源禀赋、重大功能设施和产业生态优化服务业布局,构建“双城引领、一带协同、多点支撑”的服务业发展格局。推动“津城”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盘活用好洋楼、工业遗存、商务楼宇等资源,加快汇聚高端服务要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志区,形成“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布局。促进“滨城”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航运服务、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临空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打造“一核多点”的现代服务经济布局。沿海河魅力主轴布局一批“专精特新”专业化特色功能区,重点发展会展、设计、智能科技服务等高端业态,打造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以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环城四区和其他远郊区,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组团和特色城镇。

专栏19 服务业空间布局

(一)“津城”高端服务业“一核三带六园区”空间布局

“一核”:提升核心商务区品质,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主要包括洋楼经济总部标志区、“小白楼+远洋大厦”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解放北路+友谊路”金融服务集聚区。

“三带”: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主要包括海河沿线的西站、古文化街、天津之眼—天津站、津塔—津湾广场、海河东岸、天津湾六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商贸商务、特色文化展示、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娱乐购物等。南京路高端商务发展带。主要包括南京路和平区地段、海光寺地区两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高端商务、科技金融、服务外包等。黑牛城道产业融合发展带。主要包括新八大里、文化中心、奥体中心三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高端服务、文化演出、影视传媒、竞赛表演、体育健身等。

“六园区”: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重点打造外包、咨询、猎头、国际业务和培训等业务的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河西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打造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运维管理、基于“互联网+”的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产业链。南开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科技、数字内容和智慧能源等业态。河东金贸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等产业。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影视、咨询策划、数字视听等业态。

(二)“滨城”现代服务业“一核多点”空间布局

“一核”:依托滨海新区核心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贸、金融、文化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智能科技服务、动漫创意、跨境电商等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服务业,打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中新天津生态城等五大服务业集聚区。

“多点”:发挥各开发区城市功能节点作用,构建全域发展、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依托海空两港,打造北方国际贸易中心。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国领先的研发转化基地。依托现代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形成现代新兴服务业产业新体系。

第十一章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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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 凝聚城市发展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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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推动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化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天津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红色遗址遗迹开发保护利用,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和升级改造。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全覆盖。实行文明创建工程,深化全域创建国家文明城区。弘扬诚信文化,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学雷锋“志愿之城”。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第二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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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方志事业。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为群众奉献更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做强海河传媒中心,建强津云新媒体,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建设曹禺文化中心、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等一批文化项目,提升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效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书香天津。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进重点文化项目、优质文化企业向文化园区集聚,培育一批品牌文化园区。着力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培育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集团,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扶持一批中小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举办高规格高水准的文化文艺活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第三节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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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文物古籍和档案史料保护、研究、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进程,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建筑、革命文化遗址、工业文化遗存、名人故居等保护力度,突出城市特色和文化底蕴,打造“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城市名片。大力推进长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突出古韵、作品、精品,实施文脉整理研究工程,注重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文化内涵,构建京津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积极推动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标准实施黄崖关长城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博物馆等一批国家级标志性项目,打造文化遗产活力焕发的大运河示范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建设非遗博物馆,宣传展示杨柳青年画、泥人张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天津建城日”纪念,加强地方乡土文化教育,激发市民对城市的热爱之情。加强城市景观风貌设计和管控,形成具有鲜明标识度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品位。

专栏20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一)加强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和历史风貌的整体性保护。分年度、分批次组织运河沿线文物保护修缮,优先启动北洋大学堂旧址、石家大院等一批重点文物修缮、文物安全防范以及展示利用工程。加强对大运河沿线重要遗址遗迹的考古发掘和展示利用,实施河西务十四仓遗址、北运河沉船点、西钓台古城考古遗址等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考古遗址公园工程。

(二)建设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加快推进杨柳青运河古镇为大运河天津段标志性工程,围绕“古韵、作品、精品”总体定位,打造积淀千年古韵、洋溢当代繁华的杨柳青,呈现古今凝练、南北交融的津沽文化,成为特色鲜明、人文浓厚、影响深远的中国大运河璀璨明珠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标识。

(三)构建大运河博物馆展示体系。加快建设天津市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构建集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学术交流、文物展陈、观光旅游、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展示平台。鼓励和支持大运河流经区适当建设大运河专题博物馆、陈列馆,组织一系列文物精品展陈展示。

(四)打造大运河特色旅游线路。以包容多样的河海文化为依托,结合五大道、意式风情区等具有代表性的天津近代城市景观,谋划布局中西合璧城市近代文化体验游、天津特色漕运文化观光游和古今交融民俗文化体验游三条特色旅游线路。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市场化运作,打响“近代中国看天津”旅游品牌,打造特色海洋文化旅游带、海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国内旅游目的地城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深入推进蓟州区、和平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名人故居游、文化博览游、乡村休闲游等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杨柳青古镇、五大道文化旅游区、航母主题公园、黄崖关长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培育海鸥手表厂等工业旅游示范项目。

第十二章 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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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增加绿色空间和生态产品供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美丽天津。

第一节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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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坚持用“绿色系数”评价发展成果,建立健全生态型经济体系。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钢铁、电力等行业率先达峰。深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设,推动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建设。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严格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幅降低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速,理顺节能监察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电力、冶金、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及废气综合利用,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推动静海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打造京津冀地区再生资源交易平台。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构建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积极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范围。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零碳小屋,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推广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模式和绿色农房建设技术。

第二节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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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成效,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从源头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深化燃煤、工业、移动源、扬尘、新建项目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工程,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到202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系统治理水环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构建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控源、治污、扩容、严管,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企业、园区污水治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基本清除雨污串接混接点,到202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新建扩建一批污泥处置设施,到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7%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推进水稻等种植业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有效削减入河污染。到2025年,考核断面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

加强渤海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整治,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严格控制入河、入海水污染物总量,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化海上污染治理,分类治理海水养殖污染,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建设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翔鸟语、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加强土壤环境治理。深化农耕、建设两类用地风险管控。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准入,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建设。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鼓励使用有机肥。到2025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专栏21 环境保护整治工程

(一)大气污染治理。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机组深度治理或改造,对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业炉窑,实现工业炉窑燃料无煤化。动态排查燃气锅炉,对燃气机组开展低氮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实施精细化管控,深化扬尘治理。推动实施外环线附近物流园搬迁工程。

(二)水环境治理。扩建宝坻第一污水厂、宁河城区污水处理厂、滨海新区中塘污水处理厂等远郊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津沽、张贵庄等一批污泥处置设施。

(三)渤海综合治理。实施海河、独流减河河口清洁整治工程,规范整治问题入海排口。实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生态岸线二期、南港工业区南部生态海堤等生态岸线建设。

(四)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程,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等关停搬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环境基础数据共享、区域联动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和协同保护力度。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强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构建区域绿色交通体系。强化流域联动治污,加强海河流域上下游和环渤海城市环保协作,完善引滦入津上下游等跨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跨界河湖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和水环境污染联合处置机制,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示范区。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将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基于环境风险的产业准入政策,鼓励发展低环境风险产业,完善重大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平台,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市、区两级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第三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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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深化河湖湾长制,推行林长制、山长制、田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生态环境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生态系统监测评估。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新模式,推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公益诉讼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源开发、碳排放权抵消等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化,积极稳妥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推广绿色采购,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完善各级财政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发挥政府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中的引导作用。

第十三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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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社会事业补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让城市更有温度、人民生活更美好。

第一节 提高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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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协同传导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持续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创业载体升级。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力度,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努力形成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探索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发展。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关爱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督管理,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下沉。

强化住房保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提高居住质量。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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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工作,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健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机制。

专栏22 新时代立德树人发展计划

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劳动育人工程,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区,创建一批市级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品质课程和特色活动,打造劳动育人品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校园足球、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实施美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特色课程基地,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教育公平,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孩子“上好学”“就近上”。科学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服务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确保16个区率先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施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工程,聚焦资源短板补齐学位缺口。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建设一批品牌高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专栏23 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一)实施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工程。探索幼儿园城郊结对、集团化办学等协同发展模式,建立优质园对薄弱园、农村园的结对帮扶机制,完善农村幼儿园玩教具的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

(二)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三年行动,通过新建、扩建学校,挖掘中心城区资源潜力等方式,补齐义务教育学位缺口,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按标准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滨海新区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做强做优市直属学校滨海学校,成立以合作学校为主体的滨海教育集团。

(三)实施品牌高中建设工程。激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活力和动力,突出理念创新、内涵建设、文化培养和特色发展,建设一批办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队伍一流的品牌高中,形成全面发展的普通高中育人体系。

(四)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实现“应随尽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顶尖学科培育计划,推进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和共建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重点建设一批对接我市主导产业的特色学科群。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建成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天津美术学院新校区、天津音乐学院新校区,推进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推动天津大学国际医学院落户滨海新区,支持天津农学院更名为天津农业大学,完成独立学院转设任务。

专栏24 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

推进与教育部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加快实施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双万”计划。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双一流”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建设40个左右顶尖学科、40个左右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

巩固提升职业教育领先优势。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城融合,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津南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支持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深化专业群对接产业群建设,打造一批优质专业群。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行业企业办学的职教特色,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培育3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专栏25 职业教育领先发展工程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成立产教融合研究院,聚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精密模具、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前沿,建设相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企业大学。

(二)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标杆。实施新一轮部市共建,力争在坚持行业企业办学特色、对接产业需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出一批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标准。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终身学习服务,建设学习型城市。扩大终身学习资源供给,实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程,推广市民终身学习卡。强化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完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增强社区教育网络辐射力。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推进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推进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转型更名和综合改革。

专栏26 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工程

(一)实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程。建立学习者学习档案,完善学历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制度、学分转换制度和职业教育证书认证制度。

(二)实施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市、区两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和统筹指导作用,利用远程教育和线上资源优势,扩大老年教育规模。

(三)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监测工程。全面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动态监测,以测促建,推动提高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

(四)实施天津终身教育平台提升工程。深化全民智慧学习平台建设,与终身学习网双网共享,提高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供给精准度,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推进高考改革,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民办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构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三节 扎实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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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天津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全市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网格化布局组建区域医联体,推进基层服务模式转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残障人员等就诊就医提供便利。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一批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高地。完善精神卫生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市安定医院亚健康中心等项目。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迁址新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成位居国内前列的妇幼保健机构。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广远程医疗。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改革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物资储备,加快建设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地,完善物资调用流程,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和物资保障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资源共享、装备互济的立体“120”医疗救援服务,形成快速响应、高效运转、安全可靠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强化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监管,推动化学毒物检测平台建设,提升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专栏27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成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建设,实施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及新建滨海院区、胸科医院(原址)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人民医院扩建三期住院楼、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第五中心医院扩建及改造、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感染防控中心、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中医药研究院改扩建(二期)、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新址建设等项目。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及甲楼传染病区等改扩建、第二人民医院迁址新建、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迁址新建、安定医院亚健康中心建设等项目。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实施中医药研究院二期项目,完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促进中药新药、经典名方研发和产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实现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循证中心,开展中西医会诊试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推进非营利性社会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承担政府指定任务等方面同等待遇。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常见多发病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药卫生全行业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设体育强市。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素质。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打造大型体育综合体,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三大球”、田径、游泳和冰雪运动等项目,建成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推动“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积极承办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天津赛区)比赛。

第四节 促进人口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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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人口分布。增强人口承载能力,保持人口规模适度增长。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增长,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外疏解。推动滨海新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促进“滨城”人口集聚增长。增强环城四区城市功能,提升人口吸纳能力。促进其他五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加强京津产业新城、京津合作示范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滨海—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等园区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产业园区人口聚集能力。加强人口信息化管理,提升社区人口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居住证政策,保障居住证长期持有人享有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市民化权利。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紧迫感,加快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互联网+养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和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级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推动城乡区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探索互助型养老模式,培育养老新业态。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到2025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在交通、就医、消费、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等多元服务业态,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大力关爱退役军人,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服务保障制度,推动退役军人安置更有质量、保障更加有力。

第十四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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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天津之“特”、天津之“责”,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度,增强城市韧性,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

第一节 筑牢首都“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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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密防范和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各类风险。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和邪教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粮食、能源、资源安全,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第二节 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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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风险。规范融资渠道,依法合规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推动平台公司高成本短期债务置换为低成本长期债务,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采取市场化手段重组原有债务、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积极稳妥开展债转股,持续降低企业杠杆率。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分类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国企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第三节 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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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推动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防护体系,增强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织密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网络安全风险防护。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数据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主动防御能力,强化密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创新应用。

强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加强数据资源汇聚存储、产权交易、流通、传输和安全保护体系建设,扩大基础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推动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提升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四节 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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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物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若干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加快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等检验检测能力。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推动一批生物技术企业开展生物安全技术保护和产业化应用,促进生物安全技术成果转化。

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生物安全风险预警技术保障平台,开展即时、持续性监测,提升生物安全重大风险预警能力。探索构建生物安全等级标准体系,制定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等预案,建立快速响应协调决策机制。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砍滥伐、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健全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疫苗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情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开展生物安全国际合作。

强化生物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生物安全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生物安全意识,筑牢生物安全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集技术培训、演练评估、咨询帮助于一体的生物安全科普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形成有效预防和限制恐慌蔓延的防范预案。

第五节 强化城市公共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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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突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主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消防信用监管,实施智慧消防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努力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百姓最满意、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全面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建设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加强疫苗批签发、国际一流外科植入物等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推进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预报预警,统筹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建立健全城市自然灾害防控体系,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障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强化对地面沉降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及防范治理。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基地,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完善全民安全教育体系,开展体验式安全科普教育和市民公共安全应急培训。

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军地联动,统筹国防动员和政府应急管理建设,在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中贯彻落实国防需求,增强动员保障能力,提升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推进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支持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试点建设,提升人民防空应急服务能力。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推进革命军事馆建设,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光荣历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支持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力量建设,深化民兵调整改革,统筹推进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六节 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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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健全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实行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指挥。强化陆空、陆海一体化指挥协调,提高联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应急资源数据信息一体化水平。强化京津冀应急救援合作,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和联合指挥、应急资源合作共享等机制,提升跨区域应急管理联动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丰富物资品种,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及规模,增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能力。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形成从原粮储备到加工、仓储、配送、应急保障于一体的粮食保障基地。大力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研发攻关,在智能安防、救援机器人、无人机、医疗设备等领域布局应急产业集群。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区级应急救援中心,支持基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基层应急管理服务站。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及基层应急信息平台和灾害监测站网建设,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五章 建设法治天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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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建设法治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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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质量立法。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天津特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市委、市政府决策与立法工作衔接机制,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对标民法典加强配套法规规章建设,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领域立法,健全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规章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构建符合直辖市特点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监管、资源环境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全面深化街道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问责立法,依法规范和保障行政问责。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加强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自贸区法院建设和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建设,增强天津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效应。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

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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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充分发挥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把各类社会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末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防止风险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交织叠加、传导蔓延。强化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构筑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大力加强公安特警队建设,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实现“无黑”城市目标。完善毒品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毒品治理能力,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构筑“城市安全数字底座”,有效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构筑全天候全方位安全态势。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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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一体化推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科技支撑能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等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覆盖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第十六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凝心聚力共绘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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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完善规划的实施机制,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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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集中统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健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发挥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委(党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本领,增强思想敏锐性、工作前瞻性和落实穿透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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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增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财政预算、国土开发、资源配置等政策措施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建立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明确衔接原则和重点,规范衔接程序,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地。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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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划实施支撑。完善年度计划落实规划的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支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本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项目支撑,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生产力布局,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强化分类实施,提高规划实施效能。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经评估确需调整修订时,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市委同意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增强规划刚性约束,完善对规划主要指标的监测、统计、考核制度,强化对约束性指标和市级专项规划、各区规划总体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及时公布实施进展,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社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共识,集全市之力、全市之智,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十四五”规划目标宏伟、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拼搏,创新竞进,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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