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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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令第319號
2001年10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0號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編輯]

第319號

現將《國務院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予以公布。

總理 朱鎔基
二〇〇一年十月六日


國務院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編輯]

自1994年對建國以來至1993年底國務院(含政務院)發布或者批准發布的行政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以來,客觀情況又發生了很大變化。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國務院對截至2000年底現行行政法規共756件進行了全面的清理。經過清理,國務院決定:

一、對主要內容與新的法律或者已經修改的法律、黨和國家新的方針政策或者已經調整的方針政策不相適應的,以及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所代替的71件行政法規,予以廢止(目錄見附件一)。

二、對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80件行政法規,宣布失效(目錄見附件二)。

三、對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令廢止的70件行政法規,統一公布(目錄見附件三)。

附件一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71件)

附件二 國務院決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規目錄(80件)

附件三 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中已明令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70件)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71件)[編輯]

序號 法規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 說明
1 進出口列車、車員、旅客、行李檢查暫行通則 1951年5月24日政務院發布 已被2000年7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1989年3月6日國務院批准衛生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1995年7月20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代替。
2 鐵路江河堤壩分工負責辦法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1952年1月25日鐵道部發布 已被1997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代替。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 1954年9月7日政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1990年3月1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代替。
4 國營企業決算報告編送辦法 1955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2000年6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代替。
5 東北及內蒙古鐵路沿線林區防火辦法 1955年5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55年5月11日鐵道部、林業部發布 已被1988年1月16日國務院發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代替。
6 關於建築業實行八小時、小禮拜工作制度的規定 1956年6月8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修訂並發布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代替。
7 會計人員職權條例 1978年9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9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1987年6月20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1990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代替。
8 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 1979年7月3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6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1990年6月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代替。
9 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 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88年4月13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等不相適應。
10 關於國營工業企業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的暫行規定 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5年5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不相適應。
11 基本建設貸款試行條例 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財政部制定1979年8月28日國務院批轉 主要內容與1995年5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不相適應。
1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1980年7月26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01年3月15日全國人大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7月22日國務院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不相適應。
13 關於維護信訪工作秩序的幾項規定 1980年8月2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5年10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信訪條例》代替。
14 中國銀行短期外匯貸款辦法 1980年8月30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5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不相適應。
15 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 1980年10月17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3年9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7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199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等不相適應。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 1981年1月5日國務院批准1981年4月25日公安部發布 已被1996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代替。
17 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 1981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代替。
18 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1983年2月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 已被1999年6月3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修訂並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1999年12月1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代替。
19 關於結合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污染的幾項規定 1983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9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1998年11月29日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代替。
20 國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1983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8年4月13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1999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代替。
21 《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的補充規定 1983年4月13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代替。
22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983年8月8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公布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代替。
23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1983年8月8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公布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代替。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 1983年8月2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代替。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 1983年9月1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5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代替。
26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 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27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 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28 關於合作商業組織和個人販運農副產品若干問題規定 1984年2月25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83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不相適應。
29 關於農村個體工商業的若干規定 1984年2月27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代替。
30 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 1984年3月5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2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代替。
31 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 1984年8月2日國務院批准1984年8月25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布 已被1986年4月12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83年12月17日國務院發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代替。
32 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9年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不相適應。
33 國營企業第二步利改稅試行辦法 財政部制定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批轉 已被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代替。
34 關於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環境管理的規定 1984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8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98年11月29日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6年8月3日《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代替。
3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沿海十四個港口城市減征、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工商統一稅的暫行規定 1984年11月15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1993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1991年6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1997年2月19日《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代替。
36 關於輕工業集體企業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輕工業部、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制定1984年11月20日國務院批轉 已被1991年9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代替。
37 加工承攬合同條例 1984年12月20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38 關於技術轉讓的暫行規定 1985年1月10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2年11月30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1999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部門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規定的通知》代替。
39 借款合同條例 1985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40 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 1985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5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代替。
41 車輛購置附加費徵收辦法 1985年4月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代替。
42 關於嚴禁淫穢物品的規定 1985年4月17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7年3月14日全國人大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走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代替。
43 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 1985年4月26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2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代替。
44 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國家經濟委員會制定1985年9月30日國務院批轉 已被1996年8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意見的通知》代替。
45 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 1985年9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10月15日商業部、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物資局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 1986年1月7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5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代替。
47 節約能源管理暫行條例 1986年1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代替。
48 對外經濟開放地區環境管理暫行規定 1986年3月4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3月15日國家環境保護局發布 已被198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9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1998年11月29日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代替。
49 民用機場管理暫行規定 1986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代替。
50 中外合作設計工程項目暫行規定 1986年3月27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6月5日國家計劃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部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5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公布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不相適應。
51 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 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失業保險條例》、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代替。
52 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 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代替。
53 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 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失業保險條例》代替。
54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 1986年11月8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12月1日交通部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55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 1986年11月8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12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代替。
56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 1987年2月23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發布 已被1998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代替。
57 西藏自治區關於發展對鄰國貿易的暫行規定 1987年3月24日國務院批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6年1月3日《國務院關於邊境貿易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不相適應。
58 中國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貸款辦法 1987年4月7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4月24日中國銀行發布 已被1995年5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1995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59 鄉鎮企業工業產品質量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准1987年6月30日國家經濟委員會、農牧漁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 已被2000年7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代替。
60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機電產品以產頂進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准1987年10月7日國家經濟委員會發布 主要內容與2000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1年3月15日全國人大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7月22日國務院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不相適應。
61 關於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產品以產頂進辦法 國務院批准1987年10月19日國家計劃委員會發布 主要內容與2000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1年3月15日全國人大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7月22日國務院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不相適應。
62 重要生產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管理暫行規定 1988年1月11日國務院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0年9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199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1995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199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不相適應。
63 技術合同管理暫行規定 1988年2月27日國務院批准1988年3月21日國家科委發布 主要內容與199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不相適應。
64 關於加強部分輕工產品管理的規定 1988年4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88年4月29日輕工業部發布 主要內容與1988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00年7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不相適應。
65 關於徵收私營企業投資者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規定 1988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號發布 已被1999年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代替。
66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 1989年2月15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3月15日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令第4號發布 已被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代替。
67 關於上海浦東新區鼓勵外商投資減征、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工商統一稅的規定 1990年9月7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9月11日財政部發布 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國人大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1993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1991年6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1997年2月19日《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代替。
68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1990年10月24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國家檔案局令第1號發布 已被1999年5月5日國務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代替。
69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1991年5月8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5月24日國家環境保護局令第5號發布 已被2000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代替。
70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十六條的決定 1992年5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9號發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失業保險條例》、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代替。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獵槍彈具管理辦法 1993年10月27日國務院批准1993年12月25日林業部、公安部令第2號發布 已被1996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代替。

國務院決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規目錄(80件)[編輯]

序號 法規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 說明
1 輪船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 1951年4月24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 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 1955年8月25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3 關於新廠委託老廠培訓職工的工資問題的暫行規定 1956年9月2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 關於工業、基本建設、交通運輸企業工人、職員停工津貼的暫行規定 1957年7月9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 關於建築安裝企業工人、職員在冬季非施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的規定 1957年11月14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 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 1958年2月9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 國務院關於留學生回國分配工作以後在見習期間工資待遇的規定 1958年2月2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8 關於進一步改進市場用煤分配管理辦法 1962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9 患硅肺病職工生活待遇的規定 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冶金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制定1963年2月9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0 關於解決野外地質、測繪人員的工作、生活用品及副食品供應問題的規定 1963年5月7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11 關於各級公辦學校教職工退職退休時解放以前和解放以後連續工齡計算的幾點原則規定 教育部制定1963年5月26日國務院批轉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12 木材統一送貨辦法 林業部、鐵道部、國家物資管理總局制定1964年5月6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3 關於搬遷企業單位職工工資和勞保福利待遇問題暫行處理辦法 勞動部制定1966年1月8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4 跨省電網管理辦法 1975年10月17日國務院批准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5 以進養出試行辦法 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對外貿易部制定1979年3月26日國務院轉發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6 關於開徵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稅的暫行規定 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17 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幾項具體規定 1979年10月17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18 關於調整工資區類別的幾項具體規定 1979年11月8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19 工程技術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務院科學技術幹部局制定1979年12月10日國務院批轉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20 中國人民銀行發放輕工、紡織工業中短期專項貸款試行辦法 1980年1月14日國務院批准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21 群眾報礦獎勵辦法 1980年4月24日國務院批准1980年5月12日地質部、煤炭工業部、冶金工業部、石油工業部、化學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建築材料工業部、輕工業部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2 關於壓縮國營企業管理費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制定1981年1月29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3 關於工業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物資總局制定1981年8月8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4 關於實行"糧食徵購、銷售、調撥包幹一定三年"的糧食管理辦法 1982年1月13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二年國庫券條例 1982年1月18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6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 1982年2月19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7 關於企業財務檢查中處理財務問題的若干規定 財政部制定1982年5月3日國務院批轉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28 關於按省、市、自治區實行計劃用電包幹的暫行管理辦法 水利電力部制定1982年5月11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29 天然水晶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准1982年8月12日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3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三年國庫券條例 1982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1 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徵集辦法 1982年12月15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32 關於報廢、降價處理庫存積壓物資和防止新積壓的幾項規定 1982年12月18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3 國務院公告 1982年12月24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34 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補充規定 1982年12月24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5 關於完成糧油統購任務後實行多渠道經營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商業部制定1983年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6 關於改革農村商品流通體制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商業部制定1983年2月11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7 關於發展農墾農工商聯合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 農牧漁業部制定1983年2月17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38 關於高價原油加工和分配試行辦法 國家計委、國家經委、石油部、商業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制定1983年2月24日國務院批轉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39 關於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若干政策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3年4月14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0 生產資料服務公司業務管理辦法 1983年4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83年5月26日國家物資局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1 機械電子工業技術改造試行條例 1983年7月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2 關於科技人員合理流動的若干規定 1983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四年國庫券條例 1983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4 關於嚴格控制城鎮住宅標準的規定 1983年12月1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5 關於電力統一分配確保重點企業用電的暫行規定 1984年1月18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6 關於組織和發展農副產品就地加工若干問題的規定 1984年2月2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五年國庫券條例 1984年11月27日國務院重新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8 關於加強疏港工作的幾項規定 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制定1984年12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49 關於改進技術進步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 國家經濟委員會制定1985年2月8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0 關於推進國營企業技術進步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 國家經濟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1985年2月8日國務院批轉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六年國庫券條例 1985年11月22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2 港口水上過駁作業暫行辦法 國務院批准1986年1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3 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 1986年1月15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4 關於進一步推動橫向經濟聯合若干問題的規定 1986年3月23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5 關於擴大科學技術研究機構自主權的暫行規定 1986年4月19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6 關於加強疏港工作的幾項補充規定 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制定1986年6月7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6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7 關於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若干規定 1987年1月20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8 關於推進科研設計單位進入大中型工業企業的規定 1987年1月20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59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七年國庫券條例 1987年2月3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0 關於糧食合同定購與供應化肥、柴油掛鉤實施辦法 商業部、農牧漁業部、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制定1987年2月14日國務院批准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61 關於大型工業聯營企業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的暫行規定 國家計劃委員會制定1987年3月20日國務院批准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2 關於進一步加強節約用電的若干規定 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制定1987年3月30日國務院批准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3 國務院關於擴大徵集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的規定 1987年4月17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64 加強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制止亂漲價、亂收費的若干規定 1987年5月8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5 關於徵收電力建設資金的暫行規定 1987年12月21日國務院批准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66 計劃外生產資料全國統一最高限價暫行管理辦法 1988年1月11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67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八年國庫券條例 1988年1月22日國務院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8 關於國家科研單位和部屬院校科技人員參加黃淮海平原農業研究與開發有關問題的試行辦法 國家土地開發建設管理基金領導小組制定1988年8月27日國務院批准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69 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 1989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7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九年國庫券條例 1989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九年特種國債條例 1989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2 關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外匯參加外匯調劑的暫行規定 1989年6月22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7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73 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 1989年10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號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74 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 1989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九〇年國庫券條例 1990年5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九〇年特種國債條例 1990年5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7 技術合同仲裁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12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1月21日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令第11號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78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九一年國庫券條例 1991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9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79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九一年特種國債條例 1991年4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0號發布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
80 關於境內居民外匯和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參加調劑的暫行辦法 1991年11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12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中已明令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70件)[編輯]

一、法律中已明令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8件)[編輯]

序號 法規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 廢止年度 說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 1988年1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號發布 1994年(2件) 被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199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明令廢止。
2 國家預算管理條例 1991年10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0號發布 被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4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明令廢止。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 1989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號發布 1996年(1件) 被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996年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7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明令廢止。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 1990年12月9日國務院發布 1997年(1件) 被1997年5月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1997年5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5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明令廢止。
5 行政複議條例 1990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號發布 1999年(3件) 被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1999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6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明令廢止。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條例 1994年8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4號發布 被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明令廢止。
7 國務院關於修改《行政複議條例》的決定 1994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6號發布 被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1999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6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明令廢止。
8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 1989年1月20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1989年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號發布 2000年(1件) 被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7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4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明令廢止。

二、行政法規中已明令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62件)[編輯]

序號 法規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 廢止年度 說明
1 醫院診所管理暫行條例 1951年1月19日政務院批准1951年3月15日衛生部發布 1994年(16件) 被1994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9號發布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 集市交易稅試行規定 1962年4月16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3 關於保護地震台站觀測環境的暫行規定 1979年3月20日國務院批准1979年3月20日國家地震局發布 被1994年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0號發布的《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明令廢止。
4 食鹽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狀腺腫暫行辦法 1979年12月21日國務院批轉 被1994年8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3號發布的《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5 關於徵收燒油特別稅的試行規定 1982年4月22日國務院批轉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6 牲畜交易稅暫行條例 1982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7 錄音錄像製品管理暫行規定 1982年12月23日國務院批准廣播電視部發布 被1994年8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5號發布的《音像製品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8 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 1983年11月12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3號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明令廢止。
9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 1985年4月2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7日國務院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8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10 國營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 1984年6月28日國務院發布1985年7月3日國務院修訂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11 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暫行規定 1985年7月3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12 集體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 1985年8月24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13 事業單位獎金稅暫行規定 1985年9月20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集市交易稅牲畜交易稅燒油特別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和將屠宰稅筵席稅下放給地方管理的通知》明令廢止。
14 婚姻登記辦法 1985年12月31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發布 被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令第1號發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對來華工作的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暫行規定 1987年8月8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2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令廢止。
16 上海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1990年9月7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9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2號發布 被1994年1月7日國務院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8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17 出入國境治安檢查暫行條例 1952年7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 1995年(3件) 被1995年7月6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1995年7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2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明令廢止。
18 進出口船舶聯合檢查通則 1961年9月8日國務院批准1961年10月24日交通部、對外貿易部、公安部、衛生部發布 被1995年3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5號發布的《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明令廢止。
19 邊防檢查條例 1965年4月30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5年7月6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1995年7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2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明令廢止。
20 關於對外國籍輪船運輸收入的徵稅規定 國務院批准1974年6月21日財政部發布 1996年(11件) 被1996年9月18日國務院批准、1996年10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徵稅辦法》明令廢止。
21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規定 1980年7月5日國務院批准1980年7月15日公安部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1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明令廢止。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 1980年12月18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3 對個人的外匯管理施行細則 1981年12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家外匯管理總局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4 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 1981年12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家外匯管理總局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5 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 1983年7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3年8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6 測量標誌保護條例 1984年1月7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6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明令廢止。
27 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 1985年3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4月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 被1996年1月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8 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 1985年5月11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6年10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5號發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29 關於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 1989年1月5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1月26日財政部令第2號發布 被1996年10月5日國務院批准、1996年10月22日財政部令第8號發布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明令廢止。
30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3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94年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3號發布 被國務院批准、1996年6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1號發布的《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明令廢止。
31 契稅暫行條例 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 1997年(4件) 被1997年4月23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1997年7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4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明令廢止。
32 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7年7月11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1997年7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5號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33 家畜家禽防疫條例 1985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7年10月5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的通知》明令廢止。
3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貨物、運輸工具和個人攜帶物品的管理辦法 1990年9月8日國務院批准 1990年9月9日海關總署令第13號發布 被1997年6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8月1日海關總署令第65號發布的《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明令廢止。
35 鐵路交通檢疫管理辦法 1985年9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10月12日鐵道部、衛生部發布 1998年(10件) 被1998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4號發布的《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明令廢止。
36 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4月29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0號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37 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採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4月29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1號發布的《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38 石油及天然氣勘查、開採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12月16日國務院批准 1987年12月24日石油工業部發布 被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0號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39 發布地震預報的規定 1988年6月7日國務院批准 1988年8月9日國家地震局發布 被1998年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5號發布的《地震預報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40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1989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號發布 被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41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採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1990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號發布 被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1號發布的《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4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1991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號發布 被1998年12月24日國務院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6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令廢止。
43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 1991年9月9日國務院批准 1991年12月26日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號發布 被1998年8月6日國務院批准、1998年9月22日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號發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44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994年8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2號發布 被1998年12月24日國務院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7號發布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令廢止。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明獎勵條例 1978年12月28日國務院發布 1999年(11件)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科學獎勵條例 1979年11月21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明獎勵條例 1984年4月25日國務院修訂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48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科學獎勵條例 1984年4月25日國務院修訂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49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 1984年9月12日國務院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50 導遊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1987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准 1987年12月1日國家旅遊局發布 被1999年5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3號發布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明令廢止。
51 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 1993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0號發布 被1998年12月16日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8號發布的《失業保險條例》明令廢止。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科學獎勵條例 1993年6月28日國務院第二次修訂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53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明獎勵條例 1993年6月28日國務院第二次修訂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 1993年6月28日國務院修訂發布 被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發布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明令廢止。
55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實施辦法 1993年11月3日國務院批准1993年11月10日司法部、民政部令第28號發布 被1999年5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號發布的《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明令廢止。
56 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 1977年4月21日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 2000年(7件) 被2000年7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288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明令廢止。
57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細則 1986年4月28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5月10日林業部發布 被2000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8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明令廢止。
58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1987年2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被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關於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明令廢止。
59 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 1987年4月24日國務院發布 被2000年11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5號公布的《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明令廢止。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1989年7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7月12日國家環境保護局令第1號發布 被2000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4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明令廢止。
61 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 1994年7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9號發布 被2000年2月1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3號發布的《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明令廢止。
62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 1997年10月20日國務院批准 1997年1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3號發布 被2000年1月10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2號發布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明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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