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昭公/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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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編輯]十年春,王正月。
夏,齊欒施來奔。
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帥師伐莒。
戊子,晉侯彪卒。
九月,叔孫婼如晉.葬晉平公。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戌[1]卒。
傳
[編輯]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於婺女.鄭裨灶言於子產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齊惠欒.高氏.皆耆酒.信內多怨.彊於陳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從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晏平仲端委立於虎門之外.亖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銔率.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五月.庚辰.戰於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彊.來奔.陳鮑分其室.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於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屨.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與之夫於.反子城.子公.公孫捷.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載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陳氏始大.
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於亳社.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
戊子.晉平公卒.鄭伯如晉.及河.晉人辭之.游吉遂如晉.九月.叔孫婼.齊國弱.宋華定.衛北宮喜.鄭罕虎.許人.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葬平公也.鄭子皮將以幣行.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不行.必盡用之.幾千人而國不亡.子皮固請以行.既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弔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子皮盡用其幣.歸.謂子羽曰.非知之實難.將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則不足.書曰.欲敗度.縱敗禮.我之謂矣.夫子知度與禮矣.我實縱欲.而不能自克也.昭子至自晉.大夫皆見.高彊見而退.昭子語諸大夫曰.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慶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君以為忠.而甚寵之.將死.疾於公宮.輦而歸.君親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猶及之.難不慎也.喪夫人之力.棄德曠宗.以及其身.不害乎.詩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其是之謂乎.
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惡寺人柳.欲殺之.及喪.柳熾炭於位.將至.則去之.比葬.又有寵.
斠勘
[編輯]- ↑ 傳世本『戌』作『成』。《春秋公羊傳・昭公十年》作『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戌卒。』,宋公戌鎛銘有『宋公戌之謌鐘』六字。塙明傳世本作『成』為訛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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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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