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傳註疏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春秋穀梁傳註疏
作者:范寧 楊士勛 东晋 
晉范寧集解,唐楊士勛疏。其《傳》則士勛《疏》稱,穀梁子名俶,字元始,一名赤。受《經》於子夏,為《經》作《傳》則當為穀梁子所自作。徐彥《公羊傳疏》又稱,公羊高五世相授,至胡母生乃著竹帛,題其親師,故曰《公羊傳》。《穀梁》亦是著竹帛者題其親師,故曰《穀梁傳》。則當為傳其學者所作。按《公羊傳》「定公即位」一條引「子沈子曰」,何休《解詁》以為後師(按此註在《隱公十一年》所引子沈子條下。)此《傳》「定公即位」一條,亦稱「沈子曰」。公羊、穀梁既同師子夏,不應及見後師。又「初獻六羽」一條,稱「穀梁子曰」。《傳》既穀梁自作,不應自引已說。且此條又引「屍子曰」,屍佼為商鞅之師,鞅既誅,俊逃於蜀。其人亦在穀梁後,不應預為引據。疑徐彥之言為得其實,但誰著於竹帛,則不可考耳。《漢書·藝文誌》載《公羊》、《穀梁》二家《經》十一卷,《傳》亦各十一卷。則《經》、《傳》初亦別編。范寧《集解》,乃並《經》註之,疑即寧之所合。《定公元年》「春王三月」一條,發《傳》於「春王」二字之下,以「三月」別屬下文,頗疑其割裂。然考劉向《說苑》,稱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向受穀梁《春秋》,知《穀梁經》文以「春王」二字別為一節,故向有此讀。至「公觀魚於棠」一條、「葬桓王」一條、「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一條、「曹伯廬卒於師」一條、「天王殺其弟侫夫」一條,皆冠以「《傳》曰」字。惟「桓王」一條與《左傳》合,餘皆不知所引何《傳》。疑寧以《傳》附《經》之時,每條皆冠以「《傳》曰」字,如鄭玄、王弼之《易》有「彖曰」、「象曰」之例,後傳寫者刪之。此五條,其削除未盡者也。寧《註》本十二卷,以兼載門生故吏子弟之說,各列其名,故曰《集解》。《晉書》本傳稱寧此書為世所重,既而徐邈復為之註,世亦稱之。今考書中乃多引邈《註》,未詳其故。又《自序》有「商略名例」之句,《疏》稱寧別有《略例》百餘條,此本不載。然《註》中時有「傳例曰」字。或士勛割裂其文,散入《註》、《疏》中歟?士勛始末不可考。孔穎達《左傳正義序》,稱與故四門博士楊士勛參定,則亦貞觀中人。其書不及頴達書之賅洽。然諸儒言《左傳》者多,言《公》、《穀》者少,既乏憑藉之資。又《左傳》成於眾手,此書出於一人,復鮮佐助之力。詳略殊觀,固其宜也。其《疏》「長狄眉見於軾」一條,連綴於「身橫九畝」句下,與《註》相離。蓋邢昺刊正之時,又多失其原第,亦不盡士勛之舊矣。


目錄[编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五經正義
周易正義| 尚書正義| 毛詩正義| 禮記正義| 春秋左傳正義
十三經註疏
周易正義| 尚書正義| 毛詩正義| 禮記註疏| 春秋左傳註疏| 周禮註疏| 儀禮註疏| 春秋公羊傳註疏| 春秋穀梁傳註疏| 孝經註疏| 爾雅註疏| 論語註疏| 孟子註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