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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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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作者:房玄齡 
《晉書》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唐房喬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外篇》謂貞觀中詔,前後晉史十八家,未能盡善,敇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然唐人如李善注文選,徐堅編初學記,白居易編六帖,於王隱、虞預、朱鳳、何法盛、謝靈運、臧榮緒、沈約之書,與夫徐廣、干寶、鄧粲、王韶、曹嘉之、劉謙之之紀,孫盛之晉陽秋、習鑿齒之漢晉陽秋、檀道鸞之續晉陽秋,並見徵引。是舊本實未嘗棄。毋乃書成之日即有不愜於眾論者乎。考書中惟陸機、王羲之兩傳其論皆稱「制曰」,蓋出於太宗御撰。夫典午一朝,政事之得失,人才之良楛,不知凡幾,而九重掞藻,宣王言以彰特筆者,僅一工文之士衡,一善書之逸少。則全書宗旨,大槩可知。 其所褒貶,略實行而獎浮華。其所採擇,忽正典而取小說。波靡不返,有自來矣。即如文選注馬岍督誄引臧榮緒、王隱書,稱馬敦立功孤城,死於非罪,後加贈祭。而晉書不為立傳,亦不附見於周處、孟觀等傳。又太平御覽引王隱書云:「武帝欲以郭琦為佐著作郎,問尚書郭彰。彰憎琦不附己,答以不識。上曰:「若如卿言,烏丸家兒能事卿,即堪郎矣。」及趙王倫篡位,又欲用琦。琦曰:「我已為武帝吏,不能復為今世吏。終於家。」琦蓋始終亮節之士也。而晉書亦削而不載。其所載者大抵宏獎風流,以資談柄。取劉義慶世說新語與劉孝標所注一一互勘,幾於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體,安得目曰史傳乎?黃朝英緗素雜記詆其引世說「和嶠峨峨如千丈松,礧砢多節目」,既載入和嶠傳中,又以嶠字相同,並載入溫嶠傳中。顛倒舛迕,竟不及檢,猶其枝葉之病,非其根本之病也。正史之中,惟此書及宋史後人紛紛改撰,其亦有由矣。特以十八家之書並亡,考晉事者舍此無由,故歷代存之不廢耳。音義三卷,唐何超撰,超字令升,自稱東京人。楊齊宣為之序。其審音辨字,頗有發明,舊本所載,今仍附見於末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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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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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四庫全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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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     帝紀第一 高祖宣帝
  • 卷二     帝紀第二 世宗景帝 太祖文帝
  • 卷三     帝紀第三 世祖武帝
  • 卷四     帝紀第四 孝惠帝
  • 卷五     帝紀第五 孝懷帝 孝愍帝
  • 卷六     帝紀第六 中宗元帝 肅祖明帝
  • 卷七     帝紀第七 顯宗成帝 康帝
  • 卷八     帝紀第八 孝宗穆帝 哀帝 廢帝海西公
  • 卷九     帝紀第九 太宗簡文帝 孝武帝
  • 卷十     帝紀第十 安帝 恭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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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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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三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上
  •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 卷三十三   列傳第三 王祥 鄭沖 何曾 石苞
  • 卷三十四   列傳第四 羊祜 杜預
  •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五 陳騫 裴秀
  • 卷三十六   列傳第六 衞瓘 張華
  • 卷三十七   列傳第七 宗室
  • 卷三十八   列傳第八 宣五王 文六王
  • 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王沈 荀顗 荀勖 馮紞
  • 卷四十    列傳第十 賈充 楊駿
  • 卷四十一   列傳第十一 魏舒 李憙 劉寔 高光
  • 卷四十二   列傳第十二 王渾 王濬 唐彬
  • 卷四十三   列傳第十三 山濤 王戎 郭舒 樂廣
  • 卷四十四   列傳第十四 鄭袤 李胤 盧欽 華表 石鑒 溫羨
  • 卷四十五   列傳第十五 劉毅 和嶠 武陔 任愷 崔洪 郭奕 侯史光 何攀
  •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六 劉頌 李重
  •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七 傅玄
  • 卷四十八   列傳第十八 向雄 段灼 閻纘
  •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九 阮籍 嵇康 向秀 劉伶 謝鯤 胡毋輔之 畢卓 王尼 羊曼 光逸
  • 卷五十    列傳第二十 曹志 庾峻 郭象 庾純 秦秀
  • 卷五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皇甫謐 摯虞 束皙 王接
  • 卷五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郤詵 阮種 華譚
  • 卷五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愍懷太子
  • 卷五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陸機 陸雲
  •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夏侯湛 潘岳 張載
  •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江統 孫楚
  • 卷五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羅憲 滕脩 馬隆 胡奮 陶璜 吾彥 張光 趙誘
  •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周處 周訪
  •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爲亂八王 汝南王亮 楚王瑋 趙王倫 齊王冏 長沙王乂 成都王潁 河間王顒 東海王越
  • 卷六十    列傳第三十  解系 孫旂 孟觀 牽秀 繆播 皇甫重 張輔 李含 張方 閻鼎 索靖 賈疋
  • 卷六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周浚 成公簡 苟晞 華軼 劉喬
  • 卷六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劉琨 祖逖
  •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邵續 李矩 段匹磾 魏浚 郭默
  • 卷六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武十三王 元四王 簡文三子
  •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王導
  •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劉弘 陶侃
  •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溫嶠 郗鑒
  •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顧榮 紀瞻 賀循 薛兼
  •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劉隗 刁協 戴若思 周顗
  • 卷七十    列傳第四十  應詹 甘卓 卞壼 劉超 鍾雅
  • 卷七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孫惠 熊遠 王鑒 陳頵 高崧
  • 卷七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郭璞 葛洪
  • 卷七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庾亮
  • 卷七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桓彝
  •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王湛 荀崧 范汪 劉惔 張憑 韓伯
  •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王舒 王廙 虞潭 顧眾 張闓
  •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陸曄 何充 褚翜 蔡謨 諸葛恢 殷浩
  •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孔愉 丁潭 陶回
  •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謝尚 謝安
  • 卷八十    列傳第五十  王羲之
  • 卷八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王遜 蔡豹 羊鑒 劉胤 桓宣 朱伺 毛寶 劉遐 鄧嶽 朱序
  • 卷八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陳壽 王長文 虞溥 司馬彪 王隱 虞預 孫盛 干寶 鄧粲 謝沈 習鑿齒 徐廣
  •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顧和 袁瑰 江逌 車胤 殷顗 王雅
  •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王恭 庾楷 劉牢之 殷仲堪 楊佺期
  •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劉毅 諸葛長民 何無忌 檀憑之 魏詠之
  • 卷八十六   列傳第五十六 張軌
  • 卷八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 涼武昭王李暠子涼後主歆
  • 卷八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孝友 李密 盛彥 夏方 王裒 許孜 庾袞 孫晷 顏含 劉殷 王延 王談 桑虞 何琦 吳逵
  • 卷八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 嵇紹從子含 王豹 劉沈 麴允焦嵩 賈渾 王育 韋忠 辛勉族弟賓 劉敏元 周該 桓雄 韓階 周崎 易雄 樂道融 虞悝 沈勁 吉挹 王諒 宋矩 車濟 丁穆 辛恭靖 羅企生 張禕 
  • 卷九十    列傳第六十  良吏 魯芝 胡威子奕 杜軫子毗、秀 弟烈、良 竇允 王宏 曹攄 潘京 范晷子廣、稚 丁紹 喬智明 鄧攸 吳隱之
  • 卷九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儒林 范平 文立 陳邵 虞喜 劉兆 氾毓 徐苗 崔遊 范隆 杜夷 董景道 續咸 徐邈 孔衍 范宣 韋謏 范弘之 王歡 
  • 卷九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文苑 應貞 成公綏 左思 趙至 鄒湛 棗據 褚陶 王沉 張翰 庾闡 曹毗 李充 袁宏 伏滔 羅含 顧愷之 郭澄之
  • 卷九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外戚 羊琇 王恂 楊文宗 羊玄之 虞豫 庾琛 杜乂 褚裒 何准 王濛 王遐 王蘊 褚爽
  • 卷九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隱逸 孫登 董京 夏統 朱沖 范粲 魯勝 董養 霍原 郭琦 伍朝 魯褒 氾騰 任旭 郭文 龔壯 孟陋 韓績 譙秀 翟湯 郭翻 辛謐 劉驎之 索襲 楊軻 公孫鳳 公孫永 張忠 石垣 宋纖 郭荷 郭瑀 祈嘉 瞿硎先生 謝敷 戴逵 龔玄之 陶淡 陶潛
  • 卷九十五   列傳第六十五 藝術 陳訓 戴洋 韓友 淳于智 步熊 杜不愆 嚴卿 隗炤 卜珝 鮑靚 吳猛 幸靈 佛圖澄 麻襦 單道開 黃泓 索紞 孟欽 王嘉 僧涉 郭黁 鳩摩羅什 僧曇霍 台產 
  • 卷九十六   列傳第六十六 列女 羊耽妻辛憲英 杜有道妻嚴憲 王渾妻鍾琰 鄭袤妻曹氏 湣懷太子妃王惠風 鄭休妻石氏 陶侃母湛氏 賈渾妻宗氏 梁緯妻辛氏 許延妻杜氏 虞潭母孫氏 李絡秀 張茂妻陸氏 尹虞二女 荀崧小女灌 王凝之妻謝道韞 劉臻妻陳氏者 皮京妻龍憐 孟昶妻周氏 何無忌母劉氏 劉聰妻劉娥 王廣女 陝婦人 靳康女 韋逞母宋氏 張天錫妾閻氏、薛氏 苻堅妾張氏 竇滔妻蘇氏 苻登妻毛氏 慕容垂妻段元妃 段豐妻慕容氏 呂纂妻楊氏 涼武昭王李玄盛後尹氏
  • 卷九十七   列傳第六十七 四夷 東夷夫餘國 三韓 肅慎氏 倭人 裨離西戎吐谷渾 焉耆國 龜茲國 大宛國 康居國 大秦國 南蠻林邑 扶南 北狄匈奴
  • 卷九十八   列傳第六十八 叛臣一 王敦沈充 桓溫孟嘉
  •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叛臣二 桓玄 卞范之 殷仲文
  • 卷一百    列傳第七十  叛臣三 王彌 張昌 陳敏 王如 杜曾 杜弢 王機 祖約 蘇峻 孫恩 盧循 譙縱

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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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印發《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辦[1999]18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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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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