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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管理员/Ericliu191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我自薦為管理員,以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相關討論可參見此處)。我對於維基文庫事務已有一定程度熟悉,並符合管理員申請標準,會在方針與指引限制下合理行使管理員權限,並妥善應對管理人員及社群整體關係。—— Eric Liu留言 2023年11月17日 (五) 12:55 (UTC)[回复]

  1.  支持,Ericliu1912阁下已经是维基百科、维基新闻、维基导游等多站管理员,相信在本站也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各项事务。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17日 (五) 13:05 (UTC)[回复]
     中立,擔多站的的責任,確實兼顧的程度?能有時間到什麼時候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1月20日 (一) 12:29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该用户没有投票资格。-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20日 (一) 13:05 (UTC)[回复]
    基本上以小維基的站務規模都還可以應付,而且各站皆不是只有一兩位管理員,所以雖然說是「兼顧」,但也完全不至於擔負不起。平時能出一份力,尤其是應對緊急情況,那我想就足夠了吧。—— Eric Liu留言 2023年11月24日 (五) 01:37 (UTC)[回复]
  2.  中立。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請加强注意通用行為準則的反騷擾條款,被反對成爲任何地方管理員要領教,告知監管員更要以理服人,不是任意以力服人。有時,“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Jusjih留言2023年11月27日 (一) 21:13 (UTC)[回复]
  3.  支持,相信Eric Liu可堪此任。李瞬生留言2023年11月28日 (二) 07:00 (UTC)[回复]
    此用户是否有投票资格?2017年註冊,但不足50次正文編輯。Special:差异/1967686以及Special:差异/1967687出處不明。請檢查算不算錄入1篇完整、信而有徵作品。--Jusjih留言2023年11月28日 (二) 19:34 (UTC)[回复]
    @Jusjih:粗查Special:差异/1967687,应该说内容上是完整的,只是没有格式和传统汉字化,似可认为属于“完整、信而有徵”。 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11月28日 (二) 20:22 (UTC)[回复]
  4. 中立。似無可反對之處。--RZuo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19:39 (UTC)[回复]
    此用戶2020年建立,428次編輯,投票有效。候選人在Wikisource:写字间#稍微修正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長期沒有活動有反對看法,就更要同社群解決他人强行回退以逃避解任的先例。--Jusjih留言2023年11月30日 (四) 21:36 (UTC)[回复]
  5.  支持 其他站的管理方面的行为和沟通基本得当,没有大争议,在本站也足够活跃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1日 (五) 01:56 (UTC)[回复]
經過投票,User:Ericliu1912符合通過標准,可報元維基授權。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2月1日 (五) 12:55 (UTC)[回复]
@Midleading:已通知。@94rain:請看以上我的中立票鏈接就是盼改善的事宜。@Ericliu1912:此次不支持也不反對,仍通知元維基,就是公事公辦。但本站尚有不服解任案,太自私者,有待改正。--Jusjih留言2023年12月1日 (五) 22:03 (UTC)[回复]
Superpes15授予6月大任,2024年6月3日止。--Jusjih留言2023年12月3日 (日) 20:14 (UTC)[回复]
感謝各位的支持!當不負眾望。—— Eric Liu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7:46 (UTC)[回复]

Ericliu1912(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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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暑假將近,應有足夠量能應對。個人與部分編者有些許編輯衝突,但基本遵守避嫌原則,不會因此行使管理權限。——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3:17 (UTC)[回复]

 反对,虽说上次就是我第一个站出来说支持阁下选管理员,不过这次考虑到阁下不止一次地以个人见解代替管理员行为,这次不支持了。当然,阁下要是能证明你以后不会这样,我可以改投支持。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1日 (五) 04:02 (UTC)[回复]
@红渡厨:或可詳細說明?據我所知,「個人見解代替管理員行為」應該正屬於管理員典型且應當的避嫌操守纔對。——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6:05 (UTC)[回复]
比如此案,在明明有共识应该删除的情况下,你却以管理员身份定为保留。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1日 (五) 06:51 (UTC)[回复]
User:红渡厨一來這是在百科,本乃他站事務;二來該討論亦未見明顯共識,蓋百科社群對導航模板足以保留之藍色連結數目尚有歧見,本人認為該案例屬管理員之裁量權範圍。不過大可以明確給您承諾,本人在文庫遭遇類似情況,不會行使管理權限(實際上也應未曾如此做)。——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9:53 (UTC)[回复]
选管理员的本质是选人,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其他平台的行为可以当作本站的参照。不过既然阁下承诺,我撤回反对票,但是投支持票,我还需要再看看。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1日 (五) 10:01 (UTC)[回复]
 支持——— 李瞬生留言2024年6月22日 (六) 11:13 (UTC)[回复]
 支持 -- 2024年6月23日 (日) 05:42 (UTC)[回复]
 反对 ~~~~ 沒記錯的話本人曾在申請ip豁免時,在申請頁面和當時的管理員發生過嚴重衝突,該號曾在衝突中拉偏架幫管理員說話。可見處理問題時並不公平冷靜。 樹上喜鵲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23:57 (UTC)[回复]
@樹上喜鵲:任何人見得該討論,即可知是非對錯。何況本人並非純粹批評閣下不察,在此之上還實際幫助並支持您申請了百科與文庫兩站豁免權限,正是公私分明之舉。結果閣下反而指責本人「不公平冷靜」,恩將仇報,太令人心寒。——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02:56 (UTC)[回复]
事情过去很久,具体细节本人记得不是非常清楚,但阁下拉偏架维护管理员是绝对存在的。事情不是发生在wikisource而是在本人申请Wikipedia的ip豁免期间。
另外针对申请豁免问题,任意申请者(包括本人在内)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最终经站方审核批准即可获取ip豁免权限。
简单来说,申请是站方赋予本人的正当权利,批准审核相关申请则是站方相关管理人员的职权。整件事与阁下所谓施不施恩完全无关。
至于对阁下「不公平不冷静」的评价,也非基于个人负面仇恨情绪而产生出的报复性言论,而纯属是ip豁免事件发生过程中,阁下留给本人的深刻印象。
本人仅仅是遵照内心真实想法对阁下的处理方式及态度进行客观描述,请不要歪曲引申,更不要给本人扣上充斥着卑劣邪恶意味的所谓「恩將仇報」的大帽子。 樹上喜鵲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6:51 (UTC)[回复]
很遺憾閣下有所誤解。——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0:49 (UTC)[回复]
强烈 反对。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希望申請者理解跨維基有待改正之事:
Zhxy 519在2024年2月5日擅自妨害投票,Ericliu1912不久就一而再再而三姑息此等口含天憲的綁架民意。Zhxy 519强行回退解任案四次擅自保留管理員身份,又追逼到舊維基文庫,因而對方管理員正行使暫不處理他的追逼提刪的權利,抗議强行回退解任案。
我在b:Wikibooks: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善意指教,也尊重其他支持用戶,但Ericliu1912反而疑似姑息多數暴政、以衆暴寡,又在元維基宣稱反對他再任管理員是“人身攻擊”。那反對任何用戶升任管理員都是“人身攻擊”否?提案解任任何管理員都是“人身攻擊”否?Ericliu1912自稱英文4級,比我英文3級好,但在b:Wikibooks:删除请求#AI in Open and Distance Education追逼7次。誰說一定要我處理?Ericliu1912若仍不服善意指教,我就不可能以和此用戶合作為榮。請省思。也微調以上樹上喜鵲的反對票排版,以及同意其反對本案理由。--Jusjih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1:19 (UTC)[回复]
教科書刪除請求問題,祇有閣下是該站管理員,又是「自己」提出的刪除請求,若我不優先請教閣下,那是應該請教誰?本人又不認識其他英文教科書管理員。閣下在教科書向來不甚活躍,亦不回覆討論或婉拒處理,故本人持續詢問以為備忘,甚至請閣下提出當地可能政策等問題供參,均為站務推進起見,不知有何過錯。既稱本人「不服善意指教」,卻稱本人善意請求協助是「追逼」,豈不為「雙重標準」?祇要在教科書回覆一聲便可得結果之事,閣下不僅不作任何回覆,而特地拿來文庫為政治上反對他人之工具,此又該當何處?
至於教科書管理員申請事,社群對閣下之評價自有定論,毋庸再提。本人向來不欲在站務工作牽扯人事政治,尤其是小維基,閣下應也明白可用之才已經不多,如何再消受無妄之內部衝突?但若閣下執意繼續從事損及社群運作之鬥爭,那本人恐將祇能被迫「奉陪」,以捍衛自身名譽。——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02:49 (UTC)[回复]
有關刪除請求,本人實際請教非當事管理員,他指出若非閣下提出請求,否則早已快速刪除(見原討論)。若閣下無意願收拾善後,即如此結案便是,大不必在此處肆意聲討。——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09:58 (UTC)[回复]
 支持- Peacearth討論2024年6月26日 (三) 03:10 (UTC)[回复]
 支持。—TongcyDai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8:18 (UTC)[回复]
 中立 此前维基共享资源及延烧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台湾地区全景自由问题一事阁下曾指我询问台湾著作权主管当局的提问方式是诱导提问。在该件问题上我已额外披露我的提问内容。由于本站同样处理著作权问题,将来就台湾地区版权问题询问台湾著作权主管当局是完全可能的事。因此借此机会请教阁下,不妨以台湾地区全景自由问题为例,什么样的询问方式才不是诱导提问?具体到本站事务,如果阁下认为本站版权讨论中,作为某件提报的依据之当局回复是诱导提问下产生的,这会对阁下判断该件提报造成什么影响? Teetrition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9:17 (UTC)[回复]
@Teetrition:各該個案不同,本人不能解答假設。若要寬泛地說,若遇到此種情況,本人大概會作為普通使用者提出相關質疑及參與討論,而非以管理員身份介入,直接裁決討論結果云。易言之,若本人自知在某種特定話題可能會有偏見,則當不會貿然行使管理權限而有差錯之舉。——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09:54 (UTC)[回复]
感谢回复。再请教阁下:
  1. 如针对某一版权问题站内产生争议,双方各自并不能说服对方,在阁下并未作为普通用户参与讨论时,如认为双方均有一定道理,该件作品是否应当保留?
  2. 阁下如何理解维基文库不是法院这一命题?版权讨论页面是在针对什么讨论?
Teetrition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7 (UTC)[回复]
本人是「保留主義者」。但著作權議題事涉敏感,儘管基金會被有關當局提告的機率實在很低,本人至今尚不能完全拿捏應該斟酌容忍(保留),還是持積極刪除態度。且據我所知,維基文庫社群也是意見分歧,以至於對於不同實務案例見解不同;雖然如版權討論頁頂稱「如果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文章沒有侵權,就會在一定時間後刪除。」但這應該不全然適用於所有請求(例如該頁頂下方就提到某些請求可以在基金會收到投訴時方被動處理)。故本人難以對此種情況統一評論。但若確實滿足閣下所謂「双方均有一定道理」(很明顯的大前提),本人既為「保留主義者」,自然傾向保留(「刪除主義者」同理),此亦毋須隱瞞之事,本人相信閣下在此種情況可以尊重管理員固有之些許自由裁量權。其實另外還有一種折衷方法,就是暫時清空頁面但不刪除,待著作權確定過期再恢復內容,早年社群用過不少次。
我不確定「維基文庫不是法院」是什麼意思,但實際上大概相當於百科的「非原創研究」吧?也就是若存在既有現實著作權規定,社群應儘量逕予採納,而非自創或推導以為裁決;但與此同時,本人認為亦不可能要求管理員完全不在遵從既有規定的前提下行使自由裁量權。至於版權討論的內容,則自是顧名思義。——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04:11 (UTC)[回复]
既然阁下如此表态,我认为阁下对于社群的版权方针没有充分理解,且阁下所述的此种行为已经是“以个人见解代替管理员行为”,这次不改了,我 反对Ericliu1912阁下继任管理员。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7日 (四) 04:41 (UTC)[回复]
不確定閣下有什麼誤解,但也罷。——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06:28 (UTC)[回复]
阁下宁愿认为是我误解了你,也不愿去深入了解社群或者说基金会的版权要求。对此我表示遗憾。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7日 (四) 08:33 (UTC)[回复]
「社群」⋯⋯?——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0:50 (UTC)[回复]
谢谢回复,我保持我的中立投票。尽管基金会被有关当局提告的机率实在很低:尚祈阁下注意权利人也可以主张权利,维基文库也不只收录官方文件。基金会可能能主张DMCA避风港且相关免责声明中已有免责,但私以为文库中展示和讨论的作品版权状态对非编者的用户有提示作用,其可能对此产生信赖而自由使用作品进而造成对其自身的潜在风险。虽然这一责任与社群和基金会无关,但私以为应当倾向保护该利益。否则维基强调著作权自由的意义将被极大减损——很多不能收的也能收,反正基金会非营利,Fair use等很多主张都可以用来抗辩。 Teetr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5:42 (UTC)[回复]
 支持 Ericliu1912 續任管理員。--晞世道明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2:43 (UTC)[回复]
 反对 闫槿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7:07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不具有投票資格。- Midleading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7:33 (UTC)[回复]
???——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07:59 (UTC)[回复]
 支持续。--Sayonzei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4:27 (UTC)[回复]
 支持Patlabor Ingram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5:39 (UTC)[回复]
 支持。— XComhghall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9:12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不符合投票資格。- —— Eric Liu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0:49 (UTC)[回复]

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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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14天投票,有7票支持,3票反對,1票中立,符合管理員申請通過標準。 Midleading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03:25 (UTC)[回复]

已授權,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 Midleading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06:55 (UTC)[回复]
感謝諸位支持!本人自當謹守分寸行使權限。—— Eric Liu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07: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