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标题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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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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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英德县设立英德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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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西省撤销永济县设立永济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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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西省撤销河津县设立河津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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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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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浙江省撤销富阳县设立富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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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安丘县设立安丘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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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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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撤销林县设立林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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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海南省撤销琼山县设立琼山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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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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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浑江市更名为白山市的批复 |
国函〔19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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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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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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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湖北省撤销大冶县设立大冶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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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浙江省撤销温岭县设立温岭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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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撤销武冈县设立武冈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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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云南省撤销宣威县设立宣威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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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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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恩平县设立恩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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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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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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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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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益阳地区设立地级益阳市的批复 |
国函〔199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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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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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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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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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从化县设立从化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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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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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
国函〔199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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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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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云浮市的批复 |
国函〔199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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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北省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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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浙江省撤销余杭县设立余杭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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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撤销密县设立新密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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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撤销荥阳县设立荥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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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简阳县设立简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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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南川县设立南川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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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湖南省酃县更名为炎陵县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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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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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澄海县设立澄海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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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高明县设立高明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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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北流县设立北流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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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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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连县设立连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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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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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
国函〔199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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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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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汕头市设立河浦区的批复 |
国函〔199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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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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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西省撤销潞城县设立潞城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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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撤销江都县设立江都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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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撤销海门县设立海门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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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海康县设立雷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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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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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撤销额尔古纳左旗设立根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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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乐昌县设立乐昌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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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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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阳春县设立阳春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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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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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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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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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撤销新郑县设立新郑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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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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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北省撤销获鹿县设立鹿泉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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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桂平县设立桂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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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高密县设立高密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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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西省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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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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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撤销扬中县设立扬中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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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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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潍坊市设立奎文区的批复 |
国函〔199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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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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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吴川县设立吴川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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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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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撤销登封县设立登封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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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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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安徽省撤销嘉山县设立明光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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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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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邛崃县设立邛崃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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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兴宁县设立兴宁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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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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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崇庆县设立崇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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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昌邑县设立昌邑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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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湖北省撤销宜城县设立宜城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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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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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钦州地区设立地级钦州市的批复 |
国函〔199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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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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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南阳地区设立地级南阳市的批复 |
国函〔199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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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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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牟平县设立烟台市牟平区、莱山区的批复 |
国函〔199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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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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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化州县设立化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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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北省撤销深县设立深州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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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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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吉林省撤销德惠县设立德惠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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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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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撤销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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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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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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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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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南省将平顶山市郊区更名为湛河区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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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城区、郊区更名及迁移政府驻地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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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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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的批复 |
国函〔199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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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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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的批复 |
国函〔199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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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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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的批复 |
国函〔199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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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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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郧阳地区、十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 |
国函〔199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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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的批复 |
国函〔199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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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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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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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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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西省将峡江县人民政府驻地迁至水边镇的批复 |
民行批〔1994〕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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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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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临沂地区设立地级临沂市的批复 |
国函〔1994〕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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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德州地区设立地级德州市的批复 |
国函〔1994〕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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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保定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 |
国函〔1994〕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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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渭南地区设立地级渭南市的批复 |
国函〔1994〕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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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的批复 |
国函〔1994〕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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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北海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
国函〔1994〕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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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重庆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
国函〔1994〕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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