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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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作者:令狐德棻
唐令狐德棻等奉敕撰。贞观中,修梁、陈、周、齐、隋五史,其议自德棻发之,而德棻专领周书,与岑文本、崔仁师、陈叔达、唐俭同修。晁公武《读书志》称宋仁宗时,出太清楼本,合史馆秘阁本,又募天下书,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馆阁是正其文字,其后林希、王安国上之,是北宋重校,尚不云有所散佚。今考其书,则残阙殊甚,多取《北史》以补亡,又多有所窜乱,而皆不标其所移掇者何卷,所削改者何篇,遂与德棻原书,混淆莫辨。

今案其文义,粗寻梗概,则二十五卷、二十六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俱传后无论,其传文多同《北史》,惟更易《北史》之称周文者为太祖,《韦孝宽传》连书周文、周孝闵帝,则更易尚有未尽,至《王庆传》连书大象元年开皇元年,不言其自周入隋,尤剽取《北史》之显证矣。又如《韦孝宽传》末,删《北史》“兄夐”二字,则《韦夐传》中所云与孝宽并马者,事无根源。《卢辩传》中,删去其曾事节闵帝事,则传中所云“及帝入关”者,语不可晓,是皆率意刊削,遂成疏漏。至于遗文脱简,前后叠出,又不能悉为补缀,盖名为德棻之书,实不尽出德棻,且名为移掇李延寿之书,亦不尽出延寿,特大体未改而已。

刘知几《史通》曰:“今俗所行《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其书文而不实,雅而不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繁。寻宇文开国之初,事由苏绰,军国词令,皆准《尚书》。太祖敕朝廷,他文悉准于此。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案绰文虽去彼淫丽,存兹典实,而陷于矫枉过正之失,乖乎适俗随时之义,苟记言若是,则其谬愈多。爰及牛宏,弥尚儒雅,即其旧事,因而勒成,务累清言,罕逢佳句,而令狐不能别求他述,用广异闻,惟凭本书,重加润色,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又议其以王劭、蔡允恭、萧韶、萧大圜、裴政、杜台卿之书,中有俚言,故致遗略,其诋諆德棻甚力;然文质因时,纪载从实,周代既文章尔雅,仿古制言,载笔者势不能易彼妍辞,改从俚语,至于敌国诋谤,里巷谚谣,削而不书,史之正体,岂能用是为讥议哉。况德棻旁征简牍,意在摭实,故《元伟传》后,于元氏戚属,事迹湮没者,犹考其名位,连缀附书,固不可概斥为疏略。《庾信传》论仿《宋书·谢灵运传》之体,推论六义源流,于信独致微辞,良以当时俪偶相高,故有意于矫时之弊,亦可见其不耑尚虚辞矣。知几所云,非笃论也。晁公武《读书志》祖述其语,掩为己说,听声之见,尤无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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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编辑]

周书 (四库全书本)

帝纪[编辑]

  • 卷1  帝纪第1 文帝上
  • 卷2  帝纪第2 文帝下
  • 卷3  帝纪第3 孝闵帝
  • 卷4  帝纪第4 明帝
  • 卷5  帝纪第5 武帝上
  • 卷6  帝纪第6 武帝下
  • 卷7  帝纪第7 宣帝
  • 卷8  帝纪第8 静帝

列传[编辑]

  • 卷9  列传第1 皇后
  • 卷10 列传第2 邵惠公颢 杞简公连 莒庄公洛生 虞国公仲
  • 卷11 列传第3 晋荡公护 叱罗协 冯迁
  • 卷12 列传第4 齐炀王宪
  • 卷13 列传第5 文闵明武宣诸子
  • 卷14 列传第6 贺拔胜 弟岳 兄允 侯莫陈悦 念贤
  • 卷15 列传第7 寇洛 李弼 弟标 于谨 子寔
  • 卷16 列传第8 赵贵 独孤信 侯莫陈崇 十二大将军
  • 卷17 列传第9 梁御 若干惠 怡峯 刘亮 王德
  • 卷18 列传第10 王罴 王思政
  • 卷19 列传第11 达奚武 子震 侯莫陈顺 豆卢宁 宇文贵 杨忠 王雄
  • 卷20 列传第12 王盟 贺兰祥 尉迟纲 叱列伏龟 阎庆
  • 卷21 列传第13 尉迟迥 王谦 司马消难
  • 卷22 列传第14 周惠达 冯景 杨宽 兄穆 俭 柳庆 子机
  • 卷23 列传第15 苏绰
  • 卷24 列传第16 卢辩
  • 卷25 列传第17 李贤 弟远
  • 卷26 列传第18 长孙俭 长孙绍远 弟澄 兄子兕 斛斯征
  • 卷27 列传第19 赫连达 韩果 蔡祐 常善 辛威 厍狄昌 田弘 梁椿 梁台 宇文测 弟深
  • 卷28 列传第20 史宁 陆腾 贺若敦 权景宣
  • 卷29 列传第21 王杰 王勇 宇文虬 宇文盛 弟丘 耿豪 高琳 李和 伊娄穆 杨绍 王雅 达奚寔 刘雄 侯植
  • 卷30 列传第22 窦炽 兄子毅 于翼 李穆
  • 卷31 列传第23 韦孝宽 韦敻 梁士彦
  • 卷32 列传第24 申徽 陆通 弟逞 柳敏 卢柔 唐瑾
  • 卷33 列传第25 厍狄峙 杨荐 赵刚 王庆 赵昶 王悦 赵文表
  • 卷34 列传第26 赵善 元定 杨摽 裴宽 杨敷
  • 卷35 列传第27 郑孝穆 崔谦 弟说 子弘度 崔猷 裴侠 薛端 薛善 弟慎
  • 卷36 列传第28 郑伟 杨纂 段永 王士良 崔彦穆 令狐整 司马裔 裴果
  • 卷37 列传第29 寇儁 韩褒 赵肃 张轨 李彦 郭彦 裴文举 高宾
  • 卷38 列传第30 苏亮 柳虬 吕思礼 薛憕 薛寘 李昶 元伟
  • 卷39 列传第31 韦瑱 梁昕 皇甫璠 辛庆之 王子直 杜杲
  • 卷40 列传第32 尉迟运 王轨 宇文神举 宇文孝伯 颜之仪
  • 卷41 列传第33 王褒 庾信
  • 卷42 列传第34 萧㧑 萧世怡 萧圆肃 萧大圜 宗懔 刘璠 柳霞
  • 卷43 列传第35 李延孙 韦祐 韩雄 陈忻 魏玄
  • 卷44 列传第36 泉企 李迁哲 杨干运 扶猛 阳雄 席固 任果
  • 卷45 列传第37 儒林
  • 卷46 列传第38 孝义
  • 卷47 列传第39 艺术
  • 卷48 列传第40 萧詧
  • 卷49 列传第41 异域上(高句丽・百济・蛮・獠・宕昌・邓至・白兰・氐・稽胡・库莫奚)
  • 卷50 列传第42 异域下(突厥・吐谷浑・高昌・鄯善・焉耆・龟兹・于阗・囐哒・粟特・安息・波斯)

附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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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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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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