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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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东坡传》序 作者林语堂是1976年逝世的,也许会有版权问题--LiDaobing 22:25 2005年12月5日 (UTC)
- 新約聖書 日文页面,分家时弄错的吧。--LiDaobing 23:17 2005年12月5日 (UTC)
- 是弄錯的,但希望能先將頁面歷史搬到日語維基文庫再刪除。2000年国勢調査第14表也是分家时弄错的,但我已經嘗試局部中譯。如有其他日文页面分家时弄错的,歡迎提出。我將找開發員(developer)將頁面歷史搬到日語維基文庫後再從中文維基文庫刪除。--Jusjih 10:32 2005年12月6日 (UTC)
- 正弦 --LiDaobing 00:07 2005年12月6日 (UTC)
- 海子 --LiDaobing 00:11 2005年12月6日 (UTC)
- Image:Huishanchahui.jpg 不适合wikisource --LiDaobing 11:47 2005年12月16日 (UTC)
- 鬥鬧熱, 歸家, 前進, 忘不了的過年,这四篇声明是赖和的作品,如果这与w:賴和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他是1943年逝世的,他的作品应该还有版权问题。
--LiDaobing 13:02 2005年12月16日 (UTC)
- 1943年逝世的话,1993年以后就版权过期了--Shizhao 18:51 2005年12月17日 (UTC)
- 卜算子·詠梅,作者,毛泽东,版权问题 --LiDaobing 13:09 2005年12月16日 (UTC)
- 荷塘月色, 背影,作者:朱自清,1948年逝世,版权问题 --LiDaobing 13:12 2005年12月16日 (UTC)
- 1998年以后版权已经过期--Shizhao 18:51 2005年12月17日 (UTC)
- 秋水应该合并到庄子--Shizhao 02:01 2005年12月19日 (UTC)
- 給清華人的一封公開信 - 關於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合併事宜怀疑侵权--Shizhao 01:22 2005年12月30日 (UTC)
- 要端看是否合于Template:PD-TW的公文。--Jusjih 11:11 2006年1月6日 (UTC)
- 中華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因此,公務人員包括公立大學校長。中華民國國立清華大學校長徐遐生給清華人的一封公開信,應該合於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也就是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已經恢復。--Jusjih 05:18 2006年1月19日 (UTC)
- 原来如此--Shizhao 06:56 2006年1月19日 (UTC)
- 誤刪沒關係,我不怪你不懂臺灣制度,這就是爲何當這裡只有三位管理員,其中你和User:Vipulser來自大陸,而我來自臺灣時,有問題還可以問。--Jusjih 00:18 2006年1月20日 (UTC)
- 原来如此--Shizhao 06:56 2006年1月19日 (UTC)
- 中華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因此,公務人員包括公立大學校長。中華民國國立清華大學校長徐遐生給清華人的一封公開信,應該合於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也就是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已經恢復。--Jusjih 05:18 2006年1月19日 (UTC)
- 要端看是否合于Template:PD-TW的公文。--Jusjih 11:11 2006年1月6日 (UTC)
- 已经使用没有注解版本--Shizhao 01:00 2006年1月6日 (UTC)
1月5日
[编辑]-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东方红的版权应该还没有过期--Shizhao 02:13 2006年1月5日 (UTC)
- 雖然在大陸流行,但不確定版權狀況時,支持從這裡刪除,因為這裡鮮少能合理使用,與維基百科不同。--69.117.105.190 10:30 2006年1月5日 (UTC)
- 1940年代兩者都在報紙刊登,已經不確定著作權誰所有。曹火星卒于1999年,所以雖然維基百科用GFDL,但現在想來,還是應該刪除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东方红的作者李有源于1955逝世,所以現在應該沒問題。--Jusjih 11:07 2006年1月6日 (UTC)
1月11日
[编辑]1月17日
[编辑]- 陈庆之的真实战绩,似乎来自某BBS,侵犯版权--Shizhao 07:28 2006年1月17日 (UTC)
- http://www.cchere.com/article/444179 註明“Copyright ©西西河中文文化网,转载请征询作者并请注明西西河”。匿名用戶刊登時沒有註明征询作者,所以同意刪除。--Jusjih 10:03 2006年2月16日 (UTC)
1月18日
[编辑]1月19日
[编辑]- 第十一任总统陈水扁就职演说全文,根据template:PD-TW,陈水扁的就职演说似乎不应该算作公文(职务作品)--Shizhao 03:52 2006年1月19日 (UTC)
-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這篇條目曾被列入Wikisource:侵犯版權。中華民國總統不可能不是公務員吧?--Jusjih 05:00 2006年1月19日 (UTC)
- 但是就职演说不大一样吧。不应该属于在总统职务上的作品。就职演说以后的作品则应该是职务作品了。(感觉真的很难判断,就职演说是不是职务作品,有些模棱两可)--Shizhao 06:54 2006年1月19日 (UTC)
- 陳水扁會先走出中華民國總統府演説,才在總統府室内宣誓就職嗎?當然不是!他當時的第十一任總統就職是2004年連任,不是2000年李登輝卸任時的接任,毫無疑問属于在总统职务上的作品。有他人為總統因公寫演講稿,也是公文。希望你明白我的解釋,但我絕對不會責怪你不懂中華民國制度。--Jusjih 00:11 2006年1月20日 (UTC)
- 问题在于这个演说看起来并不是他履行总统职务所进行的。而且即使他人写的演讲稿,也不算做公文。因为这并不是为政府工作--Shizhao 01:25 2006年1月20日 (UTC)
- 不是他履行总统职务所进行的?你是否認爲這個演説是因“私”作品,所以不是公文?--Jusjih 04:06 2006年1月20日 (UTC)
- 是的。虽然也不能叫做因“私”,但也不是政府公文。(不是代表政府做地)---Shizhao 05:53 2006年1月20日 (UTC)
- 這篇文章,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docset/showspeak.php4 就是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網頁。雖然那裏說“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 版權所有”,但還是受制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而且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文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也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總統因公講祝詞,還不是公文?跟你爭論浪費的時間,我早可以校對其它文章了。--Jusjih 11:06 2006年1月20日 (UTC)
- 已經改用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網頁。--Jusjih 08:48 2006年2月10日 (UTC)
- 這篇文章,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docset/showspeak.php4 就是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網頁。雖然那裏說“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 版權所有”,但還是受制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而且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文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也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總統因公講祝詞,還不是公文?跟你爭論浪費的時間,我早可以校對其它文章了。--Jusjih 11:06 2006年1月20日 (UTC)
2月9日
[编辑]- 作者:安徒生,全部空链接--Shizhao 01:32 2006年2月9日 (UTC)
- 暫時不要刪除,除非真的沒有公有領域中譯本。任意刪除會傷害新手。--Jusjih 08:48 2006年2月10日 (UTC)
3月2日
[编辑]- 蘇俄在中國应该侵犯版权。蒋介石于1975年逝世,其著作权有效期应该到2025年--Shizhao 02:07 2006年3月3日 (UTC)
- 查了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想不出保留的原因,所以有質疑就刪除。下次請用Wikisource:侵犯版權提出刪除侵權請求。--Jusjih 03:24 2006年3月3日 (UTC)
- 蘇俄在中國是蒋中正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写的书,其编辑,出版,发行,翻译均为政府行为。故依据中华民国着作权法(2004年)第九条 ,属于‘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属于‘公有领域’。在尊重作品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此书存储于此,不涉及侵权。--民國九十五年 11:20 2006年3月3日 (UTC)
- 职务作品和在其任职期间所创作的作品不是一个概念吧?--Shizhao 16:09 2006年3月4日 (UTC)
- 参考[2]
3月3日
[编辑]- 蘇俄在中國应该侵犯版权。蒋介石于1975年逝世,其著作权有效期应该到2025年--Shizhao 02:07 2006年3月3日 (UTC)
- 查了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想不出保留的原因,所以有質疑就刪除。下次請用Wikisource:侵犯版權提出刪除侵權請求。--Jusjih 03:24 2006年3月3日 (UTC)
- 蘇俄在中國是蒋中正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写的书,其编辑,出版,发行,翻译均为政府行为。故依据中华民国着作权法(2004年)第九条 ,属于‘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属于‘公有领域’。在尊重作品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此书存储于此,不涉及侵权。--民國九十五年 11:20 2006年3月3日 (UTC)
- 职务作品和在其任职期间所创作的作品不是一个概念吧?--Shizhao 16:09 2006年3月4日 (UTC)
- 参考[3]
3月4日
[编辑]- 作者:蔣中正中的许多著作可能仍然受到版权保护。另外,他的某些职务著作,到底应该按照中国大陆的著作权法,还是台湾的著作权法来对待?因为前者的话,蔣中正得著作仍然受到版权保护,后者的话,职务作品则不受版权保护--Shizhao 16:02 2006年3月4日 (UTC)
- 蘇俄在中國等書的背景,參見http://www.boxun.com/hero/xsj1/386_1.shtml
這些使用國家資源編寫,出版,發行的書當然屬於公有領域。誰聽説老蔣通過發行自己的文集而發財?他不姓毛。--民國九十五年 16:19 2006年3月4日 (UTC)
- ‘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輯’的全部文字可以在‘中正文教基金會’的網站上找到,這個基金會可以被認爲是得到充分授權的組織,它沒有做出任何有關版權的聲明,由此可見‘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輯’的全部文字都屬於公共領域。--民國九十五年 17:03 2006年3月4日 (UTC)
- 您的意见很多都是想当然而,建议最好还是充分讨论一下,有条件的话咨询一下律师。没有版权声明,并不等于不受版权保护--Shizhao 19:34 2006年3月4日 (UTC)
- 這件事徵求律師也是沒有用的。 有3點可以肯定: 1 維基服務器全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以外,需要遵照的是維基基金會和維基服務器所在囯的法律,同時參考文字作者所屬囯---中華民囯的相關法律,中共的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任何效力。 2 如果蔣中正的著作不屬於公共領域,那版權就屬於蔣家或者國民黨,這和中共的法律也沒有發生任何關係。 3蔣中正的身份極爲特殊,收入‘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輯’的文字幾乎全部是以黨總裁,國家元首和軍隊統帥的身份,在工作時間,利用國家公共資源,爲了公共目的而寫成的。所以依照中華民囯著作權法第9條,這些文字屬於公共領域,我們有權利把這些文字複製,存儲在中華民囯和世界上的任何地方,當然,暫時還不包括中國大陸。 --民國九十五年 19:56 2006年3月4日 (UTC)
另外,查了一些文献,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理论上,大陆的著作权法对台湾著作权人的作品同样有效;而台湾的著作权法对大陆著作权人的作品也同样有效(也有现实案例)。如果二者的法律条款产生冲突,不知道会如何解决?--Shizhao 19:39 2006年3月4日 (UTC)
- 這個問題應該很有趣,但與上面討論的問題沒有關係。--民國九十五年 20:01 2006年3月4日 (UTC)
- 考虑到Shizhao先生的意见,暂缓输入蔣中正作品中的序、詩、聯、箴、題及家諭等可能涉及版权的文字。剩下的确属公共领域的文字如讲演,书告等则继续输入,希望大家支持。--民國九十五年 21:27 2006年3月4日 (UTC)
- 有个问题:我记得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在大陆的时候应该就有了。我不知道当时与目前的法律条目之间有什么差异?适用性又如何解决?--Shizhao 01:25 2006年5月30日 (UTC)
- 发现一个问题,中華民國著作權法所指乃是“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好像总统不是公务员吧?或许我的理解有误?此外:
“第一百一十條 (第十三條不適用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完成註冊之著作)
第十三條規定,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完成註冊之著作,不適用之。
第一百一十一條 (第十一及第十二條不適用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著作權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不適用之: 一、依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修正施行前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取得著作權者。 二、依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前本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取得著作權者。 ”
不知道是否适用在这里?--Shizhao 13:52 2006年9月28日 (UTC)
- 應該適用。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 总统不是公务员?以中華民國立場,總統當然是公務員。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会不承认台湾各级公务员身份。--Jusjih 14:12 2006年10月18日 (UTC)
- 才引述中華民國刑法的定義如上,以中華民國立場,總統還不是公務員?--Jusjih 17:03 2006年10月20日 (UTC)
中華民國非英國,不能相提並論。查閲中華民國立法院法律系統,唯一能找出的公務員具體定義僅有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在其他法律,算是臺灣地區通用的習慣法。--Jusjih 13:13 2006年10月22日 (UTC)
看到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那么蔣中正的作品应该怎么算?虽然他的职务作品是PD,但是在美国也是PD吗?--Shizhao 02:16 2007年2月28日 (UTC)
- 1996年1月1日在起源国属于公有领域时,在美国也是公有领域。--Jusjih 13:00 2007年3月1日 (UTC)
3月10日
[编辑]- 一個豆莢裏的五粒豆的中文版不知道译者,不清楚是否侵犯版权。--Shizhao 01:41 2006年3月10日 (UTC)
- 征服欧洲,该中文版译者不明,版权不明--Shizhao 01:52 2006年3月10日 (UTC)
3月20日
[编辑]3月23日
[编辑]3月24日
[编辑]-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非中文文献,如果不侵犯版权,应该移动到英文wikisource--Shizhao 12:40 2006年3月24日 (UTC)
- 除底端的PROTOCOL外,英文維基文庫已經有此條目。--Jusjih 12:50 2006年3月24日 (UTC)
2006年4月
[编辑]- 林氏祖譜是原创的内容。--Vipuser 11:01 2006年4月12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6:19 2006年4月30日 (UTC)
- 一些原簡化字版的詩經,因目錄架構更動,已經失去鏈結。請求刪除。--Ruan 12:45 2006年4月12日 (UTC)
- 请列出文章--Shizhao 01:29 2006年4月13日 (UTC)
- 已經列在 Category:刪除請求 。謝謝!
- 因為有兩個刪除請求的模版 Template:Afd 與 Template:Vfd ,可不可以將這兩個模版合併,或刪除其中一個。
- Category:删除請求 與 Category:投票刪除 意思相近。應該刪除後者。--Ruan 02:22 2006年4月13日 (UTC)
- 请列出文章--Shizhao 01:29 2006年4月13日 (UTC)
- 新罗應該是要放在 維基教科書 或 維基百科。置於文庫,似乎不妥。--Ruan
- 应该删除--Shizhao 17:55 2006年5月10日 (UTC)
- 機器貓是誰人的作品?是毛澤東的嗎?有人可以幫忙補充嗎?--Ruan 04:27 2006年4月15日 (UTC)
2006年5月
[编辑]- Wikisourc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已经有GNU通用公共许可证--Shizhao 18:03 2006年5月10日 (UTC)
- 刚刚注意到,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发布这一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但绝对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因此不符合我们的GFDL协议。--Shizhao 14:28 2006年9月27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5:53 2007年2月23日 (UTC)
- 作者:舒婷,作者未逝世,没有可收录作品--Shizhao 18:10 2006年5月10日 (UTC)
- 已刪除。--Jusjih 17:22 2006年5月21日 (UTC)
- 請刪除「史記:第x卷」這種格式的條目。因為史記已採用和其他二十三史相同的新格式條目名。--百楽兎 12:38 2006年5月25日 (UTC)
- 过零丁洋和過伶仃洋是重复的条目,请管理员合并。--Hy48 11:06 2006年5月30日 (UTC)
- 合并。--Jusjih 11:00 2006年6月5日 (UTC)
- Template:Otheruses 請求刪除此模板。理由:沒有任何條目使用此模板。--Ruan 13:12 2006年5月30日 (UTC)
- 建議回復。處理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鏈入頁面消歧義時,發現到這些都是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名,正簡字不同。如果民事訴訟法重定向到民事訴訟法 (中華民國),民事诉讼法重定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而民事訴訟法 (中華民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用Template:Otheruses互連,減少Special:Disambiguations的列表及修正消歧義,如何?--Jusjih 10:38 2006年6月5日 (UTC)
- 若是有條目需要用到該模板,可以考慮回復。不過,可能要把該模板的用語再改順一點。--Ruan 14:02 2006年6月5日 (UTC)
- 已經恢復。用語再改順一點,還要再多考慮如何進行。--Jusjih 07:18 2006年6月16日 (UTC)
2006年6月
[编辑]- 台北行政區人口密度表、台北行政區人口表、台北行政區面積表、台中線站名列表、木星的卫星、全球华语BBS地址、台北捷運路線一覽、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詳細投票結果、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詳細投票結果、近一百二十年阳历干支五行生肖对照表、北京近期日食列表、上海近期日食列表、天津近期日食列表也不像文獻性質,也應該考慮移到百科整倂。--Jusjih 10:51 2006年6月5日 (UTC)
- 湖南省政區基本情況排名列表不属于文献性质,应该移动到wikipedia或者删除--Shizhao 03:27 2006年6月5日 (UTC)
- Wikisource:数学所屬的半角公式、倍角公式、和角公式、和差化積公式、積化和差公式應該考慮移到百科整倂。--Jusjih 11:26 2006年6月5日 (UTC)
- 台灣鐵路站名列表不像文獻性質,也應該考慮移到百科整倂。--Jusjih 11:32 2006年6月5日 (UTC)
- 已经全部包含在了w:台灣鐵路車站列表,本文删除--Shizhao 12:18 2006年9月28日 (UTC)
- 建議將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改成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是重新分類,如何?--Jusjih 04:14 2006年6月15日 (UTC)
- 已經有了Template:Header,建議刪除功能相似的兩個模版:Template:Chapter page、Template:Chapter foot,以節省空間。目前這兩個模版除了Wikisource:模板以外,沒有被其他頁面使用。Juishan 06:31 2006年6月17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1:36 2006年9月28日 (UTC)
- 請求刪除搜神記:第一卷、搜神記:第二卷、搜神記:第八卷、搜神記:第十卷,理由:目前搜神記各卷的頁面名稱已使用「搜神記:第01卷」等的格式,以上四頁皆為沒有鏈入頁面的重定向頁。Juishan 06:39 2006年6月17日 (UTC)
2006年7月
[编辑]- 作者:胡锦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作者:温家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除非他們有任何作品合於Template:PD-CN,否則還要保留作者頁面嗎?--Jusjih 00:42 2006年7月15日 (UTC)
- 作者:老舍1966年文革期間自殺。--Jusjih 00:48 2006年7月15日 (UTC)
2006年8月
[编辑]- 保留: 平水韵是刘渊和王文郁的版权(宋金时代的人物,100年期限已过),王力无版权,“版本”一说,是说王力抄来的,并不是说他有版权。已将关于王力的这段有争议的话去掉。 --霍枯燥 03:42 2006年8月1日 (UTC)
- 摩門經/簡介,似乎并不是经文原文部分,不符合收录方针,而且可能侵权--Shizhao 01:09 2006年8月15日 (UTC)
- 摩門經/簡介 是1千多年前就写好的,即使是算翻译的时间已经有150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绝对不会有侵权的问题.而且这个部分绝对是经文的一部分.这里有连接,去到那里去下载经文就知道我讲的是不是真的了 --- 叉烧仔06:21 2006年8月15日 (UTC)
- 如果是150多年以前翻译的话,也就是至少1850年左右翻译的,那时还没有使用如此的白话文吧?--Shizhao 13:22 2006年8月15日 (UTC)
- 摩门经是斯密约瑟在他23岁的时候即1829年4月翻译完成,逝世与暴徒事件当中(证据),斯密约瑟是美国人,是根据古代金页片上所刻了改良埃及文所翻译(年代已经非常久远),当时第一个版本是英文版,原版英文当中有很多古英文例如thee,中文的意思是汝。而中文版是在近代根根据英文版翻译的,当然不可能翻译成对应的文言文。毕竟经文是给现代人看的。希望能解除删除投票---叉烧仔00:14 2006年8月17日 (UTC)
- 照此来看,如果中文版是在近代根根据英文版翻译的,那么中文译本的版权不知道是否过期?还是仍然受到版权保护?而且至少也应该给出译者来吧?否则不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仍然是对版权的破坏--Shizhao 06:50 2006年8月17日 (UTC)
2006年9月
[编辑]- 聖經/舊約簡介,似乎不是原始文献,不在wikisource的收录范围--Shizhao 01:50 2006年9月5日 (UTC)
- 43名國民黨戰犯名單的內容只看到 list ,沒有正式文獻的內容。應該不在 Wikisource 的收錄範圍。--Ruan 02:41 2006年9月5日 (UTC)
- 作者:毛泽东,毛泽东逝世未超过50年,其全部著作仍然受版权保护,该页面没有用处--Shizhao 14:33 2006年9月23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4:01 2006年10月5日 (UTC)
- 五曹算經,不是原始文献--Shizhao 14:39 2006年9月23日 (UTC)
-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译者不明,侵犯了译者著作权的精神权利(署名权),不知道是不是邵钟隐在1930年8月的翻译版本,参看[4](该人资料不明,不知是否在世)--Shizhao 14:44 2006年9月23日 (UTC)
- 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詳細投票結果,中国大陆车牌详解细表,台北市市長選舉,臺灣郵遞區號,台灣鐵路列車名稱列表, 台灣鐵路列車型號列表, 台灣鐵路路線:北迴線, 台灣鐵路路線:南迴線, 台灣鐵路路線:宜蘭線, 台灣鐵路路線:屏東線, 台灣鐵路路線:山線, 台灣鐵路路線:海線, 台灣鐵路路線:縱貫線, 台灣鐵路路線:花東線, 台灣鐵路路線及站名列表, 中華民國高速公路列表, 臺灣河流列表,以及Category:列表下的所有文章不是原始文献,建议移动到wikipedia--Shizhao 12:55 2006年9月28日 (UTC)
- 臺灣郵遞區號不應刪除,因為那是中華民國郵政製作後原石文獻,成爲通用的表格。其他應該移动到wikipedia整倂。--Jusjih 08:35 2006年10月6日 (UTC)
- 已经全部合并--Shizhao 12:21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台灣地區郵遞區號一覽表單純作爲表格,重新想想還是不合本站性質,重新建議刪除,以及參看w:中華民國郵遞區號列表現行以及歷史號碼。--Jusjih 2008年1月16日 (三) 02:58 (UTC)
- E的前十万位并非原始文献--Shizhao 12:59 2006年9月28日 (UTC)
- 部分合并到w:E (数学常数)--Shizhao 08:23 2006年12月25日 (UTC)
- 這是我從wikipedia轉過來的,倒沒注意已經被刪除了。看了一下,[維基文庫可包括及不包括那些内容?]里面說"數學資料、公式、表"既是要包括對象,也是要刪除對象,有些荒唐哦。--霍枯燥 2007年6月14日 (四) 07:10 (UTC)
- 经查,以前这是可以收录的内容,后来英文版将此改为不可收录之内容,但中文只是更新了不可收录的部分,却没有将其从可收录部分删除,故造成此矛盾,我已经更正,谢谢。--鸟甲 2007年6月14日 (四) 11:43 (UTC)
- 這是我從wikipedia轉過來的,倒沒注意已經被刪除了。看了一下,[維基文庫可包括及不包括那些内容?]里面說"數學資料、公式、表"既是要包括對象,也是要刪除對象,有些荒唐哦。--霍枯燥 2007年6月14日 (四) 07:10 (UTC)
- 部分合并到w:E (数学常数)--Shizhao 08:23 2006年12月25日 (UTC)
- 95學年大學指定考試數據-化學科,不知是否原始文献,而且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或地区,或者哪个学校的数据--Shizhao 12:59 2006年9月28日 (UTC)
- 是臺灣的數據。--Jusjih 16:10 2006年10月1日 (UTC)
- 根据目前的wikisource收录方针,这个内容似乎不应该收录吧?--Shizhao 2007年6月13日 (三) 03:39 (UTC)
- 是臺灣的數據。--Jusjih 16:10 2006年10月1日 (UTC)
- 七一五聲明应该不是PD吧?--Shizhao 13:02 2006年9月28日 (UTC)
- 不像是。同意刪除。--Jusjih 14:01 2006年10月5日 (UTC)
- Wikisource:世界各地没有内容--Shizhao 13:09 2006年9月28日 (UTC)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马九英首次当选中国国民党党主席之贺电,似乎不属于著作权法的PD范围,这不是具有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Shizhao 13:09 2006年9月28日 (UTC)
- 刪除。--Jusjih 15:45 2006年10月1日 (UTC)
- 同字异音联等对联下的全部文章,并非由单篇原始文献构成,而且内容过短,比较合适合并到wikiquote的对联内容里去--Shizhao 13:24 2006年9月28日 (UTC)
- 同意,但知道作者嗎?--Jusjih 15:45 2006年10月1日 (UTC)
- 大部分对联是很难知道作者的--Shizhao 08:18 2006年12月25日 (UTC)
- 已經刪除以及導出完整編輯歷史到維基語錄了。--Jusjih 2008年6月9日 (一) 01:12 (UTC)
- 大部分对联是很难知道作者的--Shizhao 08:18 2006年12月25日 (UTC)
- 同意,但知道作者嗎?--Jusjih 15:45 2006年10月1日 (UTC)
2006年10月
[编辑]- 每個州加入美國聯邦的日期不是原始文献,建议移动到wikipedia--Jusjih 16:56 2006年10月2日 (UTC)
- 弗吉尼亚·吳尔芙遗书,缺少译者信息,该译文可以在网上找到很多,但是不能确定版权状况--Shizhao 02:51 2006年10月11日 (UTC)
- 已经删除--Jusjih 18:10 2006年10月30日 (UTC)
- 插班生甲,网络小说,来自[5],并无任何GFDL的声明--Shizhao 14:30 2006年10月14日 (UTC)
- 已经删除--Jusjih 16:59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姑射山人,网络作家,应该没有任何符合GFDL的作品--Shizhao 02:37 2006年10月18日 (UTC)
- 已经删除--Jusjih 18:10 2006年10月30日 (UTC)
- 台北市市長選舉不像原始文獻,建議整倂到wikipedia。--Jusjih 15:34 2006年10月18日 (UTC)
- 建議也刪除Wikisource:选举数据。--Jusjih 17:24 2006年10月20日 (UTC)
- 已经删除--Shizhao 12:22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建議也刪除Wikisource:选举数据。--Jusjih 17:24 2006年10月20日 (UTC)
- 枚乘,内容太像百科條目,而且内容恐有侵權之虞。[6]--Jusjih 17:00 2006年10月20日 (UTC)
- 已经删除--Jusjih 18:10 2006年10月30日 (UTC)
- Template:UNESCOCopyright沒條目使用。早期版權政策欠清楚時與英法文版加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品版权所有,用户鉴于教育或其他非商业活动之目的可以自由使用、复制教科文组织网站提供的信息,表示非教育商业活动除合理使用外不可。既然這裡文章要以GFDL發表,又幾乎不可能“合理”使用他人有版權作品,建議刪除。--Jusjih 16:45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建议保留。或许还可能会有人从其他语言版本copy过来使用。内容可以说明不是自由版权的原因,并且分类到快速删除--Shizhao 05:26 2006年10月24日 (UTC)
- 既然如此,Template:UNCopyright也應該分類到快速删除。英語維基文庫已經刪除UNCopyright及UNESCOCopyright,但法語維基文庫沒刪除,就是你說的其他语言版本。這兩種標記三語版本都是我早期加的。--Jusjih 15:07 2006年10月24日 (UTC)
- 建议保留。或许还可能会有人从其他语言版本copy过来使用。内容可以说明不是自由版权的原因,并且分类到快速删除--Shizhao 05:26 2006年10月24日 (UTC)
2006年11月
[编辑]-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完全空白。请大陆用户讨论应保留或删除。--Jusjih 18:17 2006年11月2日 (UTC)
- 推理小說十誡。無作者,非文獻。應刪除。 --Ruan 17:14 2006年11月5日 (UTC)
- 原移自維基百科。原作者是英國人羅納德.諾克斯(w:en:Ronald Knox)1928年作,1957逝世。中譯者不明時,同意刪除。--Jusjih 17:13 2006年11月6日 (UTC)
- 删除。至少原作者的版权还没有过期,中文译本更可以肯定没有过期--210.72.12.70 03:46 2006年11月7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7:13 2006年11月17日 (UTC)
- 呂蒙正不像原始文獻。--Jusjih 17:13 2006年11月17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5:29 2006年11月29日 (UTC)
- Template:Messagebox不是中文,不像有用。--Jusjih 18:30 2006年11月17日 (UTC)
- 有用途,所以取消刪除提議,但説明文字應用中文。--Jusjih 15:29 2006年11月29日 (UTC)
- 圓周率的前一百萬位不是原始文件。事實本身不能獨佔版權,所以建議寫入w:圓周率。--Jusjih 14:49 2006年11月20日 (UTC)
- 中国古代寓言不知道是不是原始文献,如果是原始文献,不知道版权状况和作者,如果不是,建议移动到wikisource:中国古代寓言 --Shizhao 08:35 2006年11月22日 (UTC)
- 臺灣通史:重印說明,臺灣通史重印过多次,参看[7],这个重印說明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也无法确认版权是否已经过期(是否是至少1956年之前印刷版本的说明?)--Shizhao 03:15 2006年11月29日 (UTC)
2006年12月
[编辑]- 這應該列入快速刪除。已刪除。 --Ruan 13:33 2006年12月5日 (UTC)
- 本黨今後努力的方針, 民族正氣,不清楚是否是PD--Shizhao 02:51 2006年12月7日 (UTC)
- 在大陸鐵定不是PD。在臺灣就不很清楚了。若無人能提出合於Template:PD-TW的理由,不反對刪除。--Jusjih 09:21 2006年12月7日 (UTC)
- 莫名其妙。这个问题在以前早就讨论过了,为什么要重复? 中华民国总统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演讲和书告当然是属于公有领域。希望不要再在同样的问题上反复做无谓的讨论。--民國九十五年 09:51 2006年12月8日 (UTC)
- 這就是爲何有些Template:PD-TW在大陸可能仍被認爲有版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没适用于港澳,但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称台湾应为其领土时,有些台湾著作在大陆被认为有版权,所以请中国大陆用户交叉比对Template:PD-TW与 Template:PD-CN的相容性后,才重制散布PD-TW作品。--Jusjih 10:04 2006年12月8日 (UTC)
- 说实话,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维基服务器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不会认为中国共产党或者中国国民党或者蒋孝严会因为shizhao在维基文库下载了蒋中正在1950年的演讲词而到北京去起诉他吧?--民國九十五年 10:14 2006年12月8日 (UTC)
- 維基網站在美國,所以登文章要合於美國著作權法。中國大陸用戶應遵守的法律法規是另一回事,但爲了方便大陸用戶,Template:PD-TW需要增述。中国国民党或者蒋孝严是否會因為大陸用戶從维基文库下载了蒋中正在1950年的演讲词而到北京去起诉,不是我們能掌控的。此外,我們有Template:PD-TW-old-30,適合臺灣及美國用戶,但不適合大陸用戶自由重製散布。--Jusjih 13:16 2006年12月8日 (UTC)
- 说实话,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维基服务器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不会认为中国共产党或者中国国民党或者蒋孝严会因为shizhao在维基文库下载了蒋中正在1950年的演讲词而到北京去起诉他吧?--民國九十五年 10:14 2006年12月8日 (UTC)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1993年政府工作報告,不清楚是否属于Template:PD-CN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Shizhao 02:10 2006年12月8日 (UTC)
- 内容像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但原文用繁体字吗?--Jusjih 10:04 2006年12月8日 (UTC)
- 已經保留。--Jusjih 2009年1月5日 (一) 19:19 (UTC)
- 内容像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但原文用繁体字吗?--Jusjih 10:04 2006年12月8日 (UTC)
-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德国宣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 (1977年)、榮譽的軍夫譯者不明,建議刪除。--Jusjih 13:51 2006年12月15日 (UTC)
- 清日之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似乎不像是原始文献--Shizhao 18:44 2006年12月22日 (UTC)
- 整體不像是原始文献,但屬於原始文献的部份建議整理。--Jusjih 17:27 2006年12月23日 (UTC)
- 同意Jusjih,因为这段文献非常珍贵。--2008年3月1日 (六) 14:57 (UTC)Yohan
- 整體不像是原始文献,但屬於原始文献的部份建議整理。--Jusjih 17:27 2006年12月23日 (UTC)
- 作者:里爾克,该作者还没有作品在这里--Shizhao 18:26 2006年12月23日 (UTC)
- 他是德文作者,不是中文作者。若沒有可用中譯,同意刪除,並建議將作品列表寫入百科。--Jusjih 17:53 2006年12月24日 (UTC)
- 作者:安徒生,是丹麥文但非中文作者。雖然/存档#2月9日結果沒刪除,但這次我同意刪除,因為如果一直沒有可用中譯,還不如將作品列表寫入百科。--Jusjih 17:53 2006年12月24日 (UTC)
- 這是從維基百科移入的文章,原修訂歷史是:
* 04:00 2005年10月5日 Wing (討論 | 貢獻 | 查封) 已删除“科学家要求废止战争” (已移动到文库) * 22:46 2005年9月26日 . . Wengier (討論 | 貢獻 | 查封) * 22:44 2005年9月26日 . . Wengier (討論 | 貢獻 | 查封) (《科学家要求废止战争》已移动到科学家要求废止战争) * 22:44 2005年9月26日 . . Elpctp (討論 | 貢獻 | 查封) * 22:39 2005年9月26日 . . Elpctp (討論 | 貢獻 | 查封)
- 以管理員身份,我找到Elpctp曾在文章簽名,但仍不確定譯者,已經加Template:translator?。若無法確定譯者,同意刪除。--Jusjih 15:11 2006年12月25日 (UTC)
- 已經刪除。--Jusjih 16:35 2007年3月1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