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外观
辽史 元 脱脱 等 |
〔元〕托克托等奉敕撰。至正三年四月,诏儒臣分撰,于四年三月书成。为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传四十六卷、国语解一卷。考辽制,书禁甚严,凡国人著述.惟听刊行于境内,有传于邻境者,罪至死〈 见沈括《梦溪笔谈》僧行均龙龛手镜条下 〉。盖国之虚实,不以示敌,用意至深。然以此不流播于天下,迨五京兵燹之后,遂至旧章散失,澌灭无遗。观袁桷《修三史议》、苏天爵《三史质疑》,知辽代载籍可备修史之资者,寥寥无几,故当时所据,惟耶律俨、陈大任二家之书,见闻既隘,又蒇功于一载之内,无暇旁搜,潦草成编,实多疏略。其闲左支右诎,痕迹灼然,如每年游幸,既具书于〈本纪〉矣,复为〈游幸表〉一卷;部族之分合,既详述于〈营卫志〉矣,复为〈部族表〉一卷;属国之贡使,亦具见于〈本纪〉矣,复为〈属国表〉一卷;义宗之奔唐、章肃之争国,既屡见于纪、志、表矣,复屡书于列传。〈文学〉仅六人,而分为两卷,〈伶官宦官〉本无可纪载,而强缀三人,此其重复琐碎,在史臣非不自知,特以无米之炊,足穷巧妇,故不得已而缕割分隶,以求卷帙之盈,势使之然,不足怪也。然辽典虽不足征,宋籍非无可考,《东都事略》载辽太宗建国,号大辽,圣宗即位,改大辽为大契丹国,道宗咸雍二年,复改国号大辽。考重熙十六年,《释迦佛舍利铁塔记》石刻,今尚在古尔板苏巴尔汉,其文称“维大契丹国兴中府重熙十五年丙戌岁十一月丁丑朔”云云,与王偁所记合,而此书不载,是其于国号之更改,尚未详也。《文献通考》称辽道宗改元寿昌,洪遵《泉志》引李季兴《东北诸蕃枢要》,云契丹主天祐年号寿昌,又引《北辽通书》云:“天祚即位,寿昌七年,改为乾统。”而此书作寿隆,殊不思圣宗讳隆绪,道宗为圣宗之孙,何至纪元而犯祖讳?考今兴中故城〈 即古尔板苏巴尔,汉译言三塔也,故土人亦称三座塔云 〉东南七十里柏山,有《安德州灵岩寺碑》,称“寿昌初元,岁次乙亥”,又有《玉石观音像倡和诗碑》,称“寿昌五年九月”,又易州有《兴国寺太子诞圣邑碑》,称“寿昌四年七月”,均与洪遵所引合。又《老学庵笔记》载圣宗改号重熙,后避天祚嫌名,追称重熙曰重和,考兴中故城《铁塔记》旁,有天庆二年《释迦定光二佛舍利塔记》,称重和十五年铸铁塔,与陆游所记亦合,而此书均不载,是其于改元之典章多舛漏也。《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又称,据《太子诞圣邑碑》诸人结衔,知辽制有知军州事、通判军州事、知县事之名,而〈百官志〉亦不载,是其于制度有遗阙也。至厉鹗《辽史拾遗》所摭更不可以仆数,此则考证未详,不得委之文献无征矣。然其书以实录为凭,无所粉饰,如《宋史》载太平兴国七年,战于丰州,据此书,则云宋使请和。《宋史·忠义传》有康保裔,据此书,则云保裔被擒而降,后为昭顺军节度使,审其事势,《辽史》较可征信。此三史所由并行而不可偏废欤。 |
参见:辽史 (四库全书本)
本纪
[编辑]-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上
- 卷二 本纪第二: 太祖下
- 卷三 本纪第三: 太宗上
- 卷四 本纪第四: 太宗下
- 卷五 本纪第五: 世宗
- 卷六 本纪第六: 穆宗上
- 卷七 本纪第七: 穆宗下
- 卷八 本纪第八: 景宗上
- 卷九 本纪第九: 景宗下
- 卷十 本纪第十: 圣宗一
-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圣宗二
-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圣宗三
-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圣宗四
-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圣宗五
-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圣宗六
-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圣宗七
-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圣宗八
-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兴宗一
-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兴宗二
-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兴宗三
-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道宗一
-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道宗二
-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道宗三
-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道宗四
-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道宗五
-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道宗六
-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天祚皇帝一
-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天祚皇帝二
-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天祚皇帝三
-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天祚皇帝四 耶律淳 耶律雅里 耶律大石子:夷列 夷列妹:普速完 夷列次子:直鲁古
志
[编辑]- 卷三十一 志第一: 营卫志上
- 卷三十二 志第二: 营卫志中
- 卷三十三 志第三: 营卫志下
- 卷三十四 志第四: 兵卫志上
- 卷三十五 志第五: 兵卫志中
- 卷三十六 志第六: 兵卫志下
- 卷三十七 志第七: 地理志一
- 卷三十八 志第八: 地理志二
- 卷三十九 志第九: 地理志三
- 卷四十 志第十: 地理志四
-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一: 地理志五
- 卷四十二 志第十二: 历象志上
- 卷四十三 志第十三: 历象志中
- 卷四十四 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北面上
- 卷四十六 志第十六: 百官志二 北面下
- 卷四十七 志第十七上: 百官志三 南面上
- 卷四十八 志第十七下: 百官志四 南面下
-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八: 礼志一
- 卷五十 志第十九: 礼志二
-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 礼志三 礼志四
-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一: 礼志五
-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二: 礼志六
-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三: 乐志
-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四: 仪卫志一
-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五: 仪卫志二
-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
-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七: 仪卫志四
-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八: 食货上
- 卷六十 志第二十九: 食货下
-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 刑法上
-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一: 刑法下
表
[编辑]- 卷六十三 表第一: 世表
- 卷六十四 表第二: 皇子表
- 卷六十五 表第三: 公主表
- 卷六十六 表第四: 皇族表
- 卷六十七 表第五: 外戚表
- 卷六十八 表第六: 游幸表
- 卷六十九 表第七: 部族表
- 卷七十 表第八: 属国表
列传
[编辑]- 卷七十一 列传第一: 后妃
- 卷七十二 列传第二: 宗室 义宗倍 章肃皇帝李胡 顺宗濬 晋王敖卢斡
- 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 耶律曷鲁 萧敌鲁 耶律斜涅赤 耶律欲稳 耶律海里
- 卷七十四 列传第四: 耶律敌剌 萧痕笃 康默记 韩延徽 韩知古
- 卷七十五 列传第五: 耶律觌烈 耶律铎臻 王郁 耶律图鲁窘
-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 耶律解里 耶律拔里得 耶律朔古 耶律鲁不古 赵延寿 高模翰 赵思温 耶律沤里思 张砺
- 卷七十七 列传第七: 耶律屋质 耶律吼 耶律安抟 耶律洼 耶律颓昱 耶律挞烈
-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八: 耶律夷腊葛 萧海璃 萧护思 萧思温 萧继先
- 卷七十九 列传第九: 室昉 耶律贤适 女里 郭袭 耶律阿没里
- 卷八十 列传第十: 张俭 邢抱朴 马得臣 萧朴 耶律八哥
- 卷八十一 列传第十一: 耶律室鲁 王继忠 萧孝忠 陈昭衮 萧合卓
- 卷八十二 列传第十二: 耶律隆运 耶律勃古哲 萧阳阿 武白 萧常哥 耶律虎古
- 卷八十三 列传第十三: 耶律休哥 耶律斜轸 耶律奚低 耶律学古
- 卷八十四 列传第十四: 耶律沙 耶律抹只 萧干 耶律善补 耶律海里
- 卷八十五 列传第十五: 萧挞凛 萧观音奴 耶律题子 耶律谐理 耶律奴瓜 萧柳 高勋 奚和朔奴 萧塔列葛 耶律撒合
- 卷八十六 列传第十六: 耶律合住 刘景 刘六符 耶律袅履 牛温舒 杜防 萧和尚 耶律合里只 耶律颇的
- 卷八十七 列传第十七: 萧孝穆 萧蒲奴 耶律蒲古 夏行美
- 卷八十八 列传第十八: 萧敌烈 耶律盆奴 萧排押 耶律资忠 耶律瑶质 耶律弘古 高正 耶律的琭 大康乂
- 卷八十九 列传第十九: 耶律庶成 杨佶 耶律韩留 杨佶 耶律和尚
- 卷九十 列传第二十: 萧阿剌 耶律义先 萧陶隗 萧塔剌葛 耶律敌禄
- 卷九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耶律韩八 耶律唐古 萧术哲 耶律玦 耶律仆里笃
- 卷九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萧夺剌 萧普达 耶律侯哂 耶律古昱 耶律独挴 萧韩家 萧乌野
- 卷九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 萧惠 萧迂鲁 萧图玉 耶律铎轸
- 卷九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耶律化哥 耶律斡腊 耶律速撒 萧阿鲁带 耶律那也 耶律何鲁扫古 耶律世良
- 卷九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耶律弘古 耶律马六 萧滴冽 耶律适禄 耶律陈家奴 耶律特么 耶律仙童 萧素飒 耶律大悲奴
- 卷九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耶律仁先 耶律良 萧韩家奴 萧德 萧惟信 萧乐音奴 耶律敌烈 姚景行 耶律阿思
- 卷九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耶律斡特剌 孩里 窦景庸 耶律引吉 杨绩 赵徽 王观 耶律喜孙
- 卷九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萧兀纳 耶律俨 刘伸 耶律胡吕
- 卷九十九 列传第二十九: 萧岩寿 耶律撒剌 萧速撒 耶律挞不也 萧挞不也 萧忽古 耶律石柳
- 卷一百 列传第三十: 耶律棠古 萧得里底 萧酬斡 耶律章奴 耶律术者
- 卷一百〇一 列传第三十一: 萧陶苏斡 耶律阿息保 萧乙薛 萧胡笃
- 卷一百〇二 列传第三十二: 萧奉先 李处温 张琳 耶律余睹
- 卷一百〇三 列传第三十三: 文学上
- 卷一百〇四 列传第三十四: 文学下
- 卷一百〇五 列传第三十五: 能吏
- 卷一百〇六 列传第三十六: 卓行
- 卷一百〇七 列传第三十七: 列女
- 卷一百〇八 列传第三十八: 方技
- 卷一百〇九 列传第三十九: 伶官 宦官
- 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四十: 奸臣上
- 卷一百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奸臣下
- 卷一百十二 列传第四十二: 逆臣上
-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四十三: 逆臣中
-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四十四: 逆臣下
-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二国外记
- 卷一百十六 国语解
附录
[编辑]- 附录 修三史诏 进辽史表 三史凡例 修史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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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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