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纪事本末
清史纪事本末 作者:黄鸿寿 民国 1915年 |
有清一代,文治武功,内政外交,创多于因皆辟前古未有之局。兹就宋袁氏《通鉴纪事本末》例,自满洲初起至宣统让位,共成四十万言,都为八十卷。每事各详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二百七十馀年之纪载可以一览了然,研究史事者不可不手此编。
另见《清史纪事本末 (民国三年石印本)》及其影印本。 |
例言
[编辑]本书沿历朝纪事本末之例,于前清一代,自初起以至退位二百馀年中事实,择其有关繋者分类条例,各予标题,共得八十卷。于凡叙述一事皆首尾完具,钜细靡遗,以备修正史者参考之资料,且以供学校及自修者研究之用。
各种纪事本末皆一依本事原文,不加修饰。张氏《西夏纪事本末》始杂取宋、辽、金、元诸史。谷氏《明史纪事本末》亦采集私家著述而成。今清史未出,本书大恉均取材于《东华录》,而酌删其系文汇参,以诸家通行可信之书,以成实录。宣统一朝,则就近事之彰著耳目者,据实直书之间有篇幅稍繁者,以事实所关无省文也。
名从主人修史通例,本书于凡称帝、称谕、称朕之处悉仍《东华录》原文,惟满清未入关以前或称名、或称主,殁时称殂。
《东华录》原书于满清初起,侈陈仙女朱果诸灵迹,于诸帝诞生备载聪明神圣种种颂扬之词,累牍连篇,适足贻讥大雅。本书于此等处严加芟薙,但叙其种族之缘起及政治之现象不惟意,存纪实,且以破除迷信鬼神,崇拜君主之习惯。
清初于修《明史》时,自神宗晚节,事涉边疆者悉汰去不存,意在泯其朝贡称臣之实迹。而永乐十年十月入贡,敕为建州左卫都督事见《明史·朝鲜传》。万历十一年二月,封龙虎将军,复给都督、敕书事见《东华录》,今悉依原文书之。
诸私家记载崇祯甲申三月,李自成陷京师,皆大书明亡,此殊未当。清乾隆《通鉴辑览》将成司事者于此亦即系以明亡,高宗不可且曰:“此偏私之见,朕实鄙之。”命于此处不得遽书明亡。今于是篇书题曰:“燕京献贼”盖本春秋大一统之义,且以别于南京、福京、滇京也。
世人习知吴、耿、尚为清室三藩,而杨氏《三藩纪事本末》则指明弘光、隆武、永历三帝而言,实为大悖。昔南山戴氏之言曰:“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厓州?”清高宗亦谓弘光可比宋代建炎,隆武、永历可比帝昰、帝昺。命于《通鉴辑览》以三帝终明代焉,即缅甸蛮邦,其王不允执送永历,帝曰:“彼天之所立,中土之所载,况三帝在位时,吕宋,暹罗、琉球、安南诸国,每岁贡使不绝,欧罗巴人献图识,即其与清室谊为敌国,南北区分,交兵构衅无虚日,固未尝如石晋之为契丹所立,南宋之称臣纳币于金元也,乃犹藩之僭号之,于情理岂得谓协乎?”今纪述三帝事实题曰:“明南渡三帝”名称正而书,法为不悖已。
内政外交关繋盖要,本书于清室内政各条远如夺嫡、文字、宗室、大臣诸疑狱,近如政变、拳乱、立宪、内阁等事实均纂辑从详,毫无讳饰。至于康乾以来之边方用兵,道咸以后之对外交涉,凡关于国际边事者尤必元元本本悉著于篇。
向来奏报公牍之习惯,往往称人民抵抗官吏者为匪、为逆,不知人民之暴动多由政治之未良。虽间有一二暴徒为少数人谋私利,并非救民水火者,要究不可以概论。本书于此等称谓酌加改易,其有满清旧时奏牍,对于外国亦或称夷、称寇者,尤无意识,兹特悉予厘正。
本书内间有义甚简单,或止一人、一事,如乾隆之巡游不息,和珅之尊宠用事,骤加兵额,收还铁路等类,要皆系于清廷盛衰兴亡之故,不容不设立专条,特为纪自纂《左传》、通鉴纪事本末即多此例。
清世二百馀年之学术变迁最繁,关繋最切,本书仿陈氏《元史纪事本末》之例,设“诸儒出处学问之概”一篇取其大节足称。而学有益于人国者,以次汇录其以曲学阿世,为社会人心之害者,亦于各节末附论之。
高氏《左传纪事本末》辄附评论,李氏《辽金纪事本末》中夹笺释,本书亦略仿其例,间参末议于事。讫其地理官爵译音互歧者,逐一分注,惟是编者见间甚寡,参考复多,未备勉成兹编,恐多疏漏之处,所望请达者有以教之。
清史纪事本末目录
[编辑]- 卷一 满州初起
- 卷二 辽藩建国
- 卷三 明季战争
- 卷四 燕京陷贼
- 卷五 顺治入关
- 卷六 削平流冦
- 卷七 多尔衮摄政及诸王内讧
- 卷八 明南渡三帝及监国鲁王
- 卷九 明朱成功之事迹[1]
- 卷十 明起义军之失败
- 卷十一 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
- 卷十二 康熙勤政
- 卷十三 三藩起事及孙延龄
- 卷十四 准噶尔及西藏之兵事
- 卷十五 欧人通商、布教及和议之开始附尼布楚条约
- 卷十六 台湾朱一贵之乱
- 卷十七 治河之政策
- 卷十八 立储之反复
- 卷十九 官制之改革
- 卷二十 文字之狱
- 卷二十一 鸿博经学诸特科
- 卷二十二 诸儒出处学问之概
- 卷二十三 雍正英察
- 卷二十四 兄弟猜忌及大臣逐戮
- 卷二十五 严禁朋党
- 卷二十六 青海及准部之用兵
- 卷二十七 俄订尼布楚条约及增订市约
- 卷二十八 乾隆极盛
- 卷二十九 增加兵额
- 卷三十 苗族及金川之征剿
- 卷三十一 准部及回部之平定
- 卷三十二 西南诸国之宾服缅甸、暹罗、安南、廓尔喀
- 卷三十三 台湾林爽文之乱
- 卷三十四 和珅之贪横
- 卷三十五 巡游之无度
- 卷三十六 内禅之真相
- 卷三十七 嘉庆中衰
- 卷三十八 各省之叛乱
- 卷三十九 中英交涉之变态
- 卷四十 道光世局
- 卷四十一 回部张格尔之役
- 卷四十二 平傜之役
- 卷四十三 开矿之弛禁
- 卷四十四 鸦片之战争及和约
- 卷四十五 咸丰时政
- 卷四十六 英法联军入京之和约
- 卷四十七 俄订爱珲、天津、北京诸条约
- 卷四十八 湘军陆师之编制
- 卷四十九 湘军水师之编制
- 卷五十 同治中兴
- 卷五十一 太平天国之兴亡
- 卷五十二 捻事之起灭
- 卷五十三 日本订约
- 卷五十四 天津教案
- 卷五十五 平靖滇回
- 卷五十六 光绪入继
- 卷五十七 平定新疆及收回伊犁条约
- 卷五十八 通使及选派留学
- 卷五十九 英订烟台条约及续约
- 卷六十 法越兵事及和约
- 卷六十一 藩属之丧失
- 卷六十二 创设海军及改练陆军
- 卷六十三 兴办铁路
- 卷六十四 甲午战争及和约
- 卷六十五 疆域之丧失及军港租借条约
- 卷六十六 戊戌政变
- 卷六十七 拳匪之乱及庚子和约
- 卷六十八 自立军之失败
- 卷六十九 复诏变法
- 卷七十 日俄之战
- 卷七十一 改订藏印条约
- 卷七十二 光复军之顿挫
- 卷七十三 预备立宪之宣示
- 卷七十四 谕禁鸦片之严厉
- 卷七十五 宣统嗣立
- 卷七十六 亲贵用事
- 卷七十七 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
- 卷七十八 开设资政院
- 卷七十九 铁路国有政策
- 卷八十 民军起事及下诏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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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称赐姓,嘉其志不忘明,如李克用、存朂之于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