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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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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作者:蔣中正 1974年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一月一日

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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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國父一生革命的目的,即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
  • 二、要建設三民主義現代化的國家,不僅在提供自由基地的繁榮福祉,而是要提供大陸全體同胞生存生活的希望和保證。
  • 三、確信人類的理性,終必回向清明;國民革命勇敢的行動,也業已為人們所篤信、所確認。
  • 四、毛賊奸匪在大陸上的鬥爭,則愈益走向瘋狂、愚昧、橫決的死路。
  • 五、大陸匪共一方面在大張旗鼓的「貶孔」,一方面也在熱火朝天的「揚秦」;它「揚秦」的目的,亦就是為了「貶孔」。
  • 六、毛賊的「批孔揚秦」,不止是對民族文化的誣蔑毀滅,而是在醞釀並激起對大陸同胞生存生活「新文革」之巨變。
  • 七、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不斷精強茁壯,實為自由世界之福,反之則凶。
  • 八、國民革命,就是要每一個人都能經得起時代的考驗,每一個人都能秉持其對歷史、對主義、對國家所應盡的責任。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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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軍民同胞們:

今天是我們中華民國開國六十三年元旦,而今年也是 國父領導國民革命,整整的第八十個年頭,是 國父為我們國家民族開啟永恒的光榮勝利最可紀念的一年。

國父一生革命,即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 國父說:「國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獨立自由之國家,以衛護國家及民眾之利益。」因此國家憂患與國民痛苦之所在,乃就是國民革命奮鬥的起點。

國民革命,原本為國民之自覺,亦即是要在剷除障礙的大破壞之後,繼之以復興民族的大建設。我們今天就更是要以積極的建設——厚積國力,去撻伐匪偽叛逆,所以積極的建設,亦就是積極的革命;而第三期國民革命的目的,尤其是要在革命復國再北伐的聖戰之中,同時進行三民主義再統一的大建設。因為光復大陸,不僅是一種目標,而是中華民族共同的非存即亡、義無反顧的行動!建設三民主義現代化國家,不僅在提供自由基地的繁榮福祉,而更是要提供大陸七億同胞生存生活的希望和保證!

人類文明最大的偏失,就是人們日益陷於「唯物的」慾望的追求,以致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失其平衡,墮於愈開發、愈痛苦的循環之中;又由於共產匪徒的交相搆煽,兵連禍結,更使人類陷於愈恐懼戰爭、愈誘發戰爭的循環之中,因而不惜讓和平裝飾姑息,讓邪惡蠱毒取代公理正義,而終無救於戰爭的愈益風發火起!

實在,今天就惟有我們國民革命者,確信人類的理性,終必回向清明;國民革命勇敢的行動,也業已為人們所篤信,所確認。

而我們當面的敵人——毛賊奸匪,則愈益走向瘋狂、愚昧、橫決的死路!在其滅絕以前,它說「還要有十次、二十次、三十次的鬥爭」。所以不但要擴大揪鬥劉少奇、林彪的殘餘勢力,而且要大搞「批孔小組」「批孔會」「批孔牆報」……來「刨根問底的深入批判孔子」,使「文化大革命向縱深發展」。實在它把孔子和劉、林餘黨打成一條路線——

並不單是為的要「憤怒聲討劉少奇、林彪一伙大肆鼓吹孔孟之道」;

不單是為的要深入整肅並清洗大陸知識份子;

不單是為的要對其地方的「山頭」勢力奪權開刀;

而是它根本震懼於由孔孟之道所傳承的三民主義思想之深入人心——深入匪黨、匪軍、匪偽政權絕大多數幹部「意識型態領域之內」的緣故。而這亦就是說,其所恐懼的不止是被它「鬥」「批」「改」的幹部,而是千千萬萬廣大的反毛反共的人心;更直截些說,乃是恐懼我們這一為反共人心之所繫的國民革命的主導力量,所以它不惜誣蔑孔子「是站在反動的立場」,也要清算「林彪尊孔的反動思想及其罪惡目的」。

今天大陸匪共,一方面在大張旗鼓的「貶孔」,一方面也在熱火朝天的「揚秦」;它「揚秦」的目的,亦就是為了「貶孔」。毛賊而且還公然揚言「你們罵我們是秦始皇,是獨裁者,我們一貫承認」!「秦始皇算什麼?他只坑掉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你罵我們是秦始皇不對!我們超過秦始皇一百倍」!

毛賊既推崇「滅六國」「坑群儒」的暴秦,為其衣缽之所自,也就招認了它是一個「絕對不行仁政」,走帝國主義路線的「新暴君統治」,這實在已予任何想為它開脫,指稱它「已緩和危機」的辯護者,無情的掌摑棒喝。

毛賊既批孔反儒,妄圖徹底消滅孔子的「仁心」「禮治」,這也就根本破滅了人們說它是「孔子的德治主義者」的幻想!尤其是儆醒了匪軍匪幹誤以為「馬列主義中國化」加「孔子思想」就是毛賊詭譎思想那種被麻痺已久的心靈。

毛賊既以孔子為「站在反動的立場」,是劉、林所要找的對它進攻的「武器」;毛賊且以暴秦自居,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在歷史上起了進步的作用」;它自承其罪孽浮於秦始皇一百倍,則其敗亡亦必比暴秦為酷為甚;這種倒行逆施的「批孔揚秦」,不就正是它對海外大搞「認同」「回歸」統戰把戲猙獰面目的總敗露?試問知識份子所要「認同」「回歸」的,會是一個百倍於焚書坑儒的秦始皇加「馬」「恩」「列」「史」式的暴政?還會是一個堅持國民革命,實踐復興文化,仁以為己任的憲政之治的中央政府?

所以毛賊的「批孔揚秦」,不止是對民族文化的誣蔑毀滅,而是在醞釀並激起對大陸同胞生存生活「新文革」之巨變!它不止是對民族歷史的撕毀錯亂,而更是對民族道德、民族命脈的悍然斬絕!共匪原本企圖掩飾其漢奸的、獨裁的本質,現在卻不得不赤裸裸的供認它漢奸的、獨裁的罪孽!共匪原本企圖為它排除異己的恐怖鬥爭找藉口,殊不知今天正是擴大了整個大陸反毛賊箝制,反共產暴虐的浪潮洪峰。

軍民同胞們!這本來就是一場國民革命對漢奸毛賊思想的、文化的、生活的鬥爭!是五千年聖哲相傳的道統對二十年毛共暴力統治的鬥爭!這是我們國家最大的憂患,國民最大的痛苦,禍固無有大於此與急於此者!而國民革命的責任,亦無有大於此與急於此者!誰都明白: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不斷精強茁壯,則為自由世界之福,反之則凶。我們也明白:凡有飲水處的一千八百萬僑胞,心向自由祖國則吉,如其為共匪所誘脅驅遣則凶。大家更加明白,大陸七億同胞能拔而出之於血淵黑獄,則為自由世界之福,如其被迫成為共匪的戰爭資產,必為慘禍,為終凶。所以今天國民革命的第三期任務,是我們國家民族爭存亡、決生死的重要關頭,亦復是人類爭自由,決禍福的關鍵之所在。

軍民同胞們!我們國民革命,就是要每一個人都經得起時代的嚴格的考驗,以不成不止的定力勇氣,來貫徹 國父先烈所倡導的國民革命的終極目的;根據昨天的延續,創造明天的成就。

我們國民革命,也就是要每一個人都能秉持其對歷史、對主義、對國家的信念,來檢討自己所應盡的責任,也都決心盡到自己的責任,一定要大家自己來共同「維護國家和民眾之利益」。

今天國民革命復國建國責任的踐履,就是永恆的國民革命光榮勝利的前驅和後衛。

現在我們一齊來歡呼:

國民革命勝利成功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中華民國萬歲!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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