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一○九年总统农历春节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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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年总统农历春节谈话 | 中华民国一○九年总统农历春节谈话 中华民国109年(2020年)1月23日于台北市 发布机关:中华民国总统 蔡英文 发布于总统府新闻:总统农历春节谈话 |
110年总统农历春节谈话 |
大家好,今天是小年夜,我在这里要先跟所有的台湾人民以及全世界的华人朋友,拜个早年。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现在还在岗位上努力的国军、警消、海陆空运输的驾驶、机场工作的同仁,还有医护人员。因为有你们,才让全体国人可以有一个方便、安全的年假。
农历新年是台湾人民跟全球华人最重要的节日,我要祝福大家:
恭喜发财(台语)、
新年快乐(客语)、
鼠年行大运。
我也知道,最近有很多香港的朋友,关注我的影片,我也要祝大家,在新的一年,可以大吉大利(粤语)。
就在不久前,台湾刚完成一场大选,台湾人民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自己的总统。用我们的方式,向全世界发出民主、自由的光,向华人世界发出尊严、希望的光。
现在,选举结束了,国家要继续向前行。今年吃年夜饭的时候,不管大家电视想看哪一台,我们都是一家人。只要家庭和谐,国家就会团结。
最后,我再次祝福大家新年快乐、事事顺心,Happy Lunar New Year!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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