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請辭[编辑]

2008年[编辑]

User:Ruan[编辑]

2009年[编辑]

User:鸟甲[编辑]

  • 自我请辞管理员,身为管理员,但参与管理员事务不多,对社区无甚助益,反而增加本人账户被盗用的风险,因此请辞,谢谢。--鸟甲 2009年1月22日 (四) 19:00 (UTC)[回复]
    • (!)意見加密版,經常改密碼,被盜的幾率就小多了。--wmrwiki 2009年1月23日 (五) 04:58 (UTC)[回复]
      • 谢谢,可我做不到经常改密码,还是不当管理员的好,盗用密码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盗用管理员权限。--鸟甲 2009年1月24日 (六) 05:55 (UTC)[回复]
        • 可是,你想Jusjih和Vipuser屬于行政員,如果有人會盜號的話先盜他們的,也不會先盜你的呀。--wmrwiki 2009年1月24日 (六) 07:35 (UTC)[回复]
          • 谁知道呢,盗用者也未必先盗行政员,反正英文维基百科就发生过管理员账户被盗的事。也许行政员他们对自己账户安全比较重视吧,反正我是不愿再操这个心了。--鸟甲 2009年1月24日 (六) 15:51 (UTC)[回复]
            • 那么多管理员,干嘛先盗你的。
            • 盗号的方法有:
              1. 暴力破击、猜测:只要你找个别人想不到的复杂的就好了
              2. XSS:mediawiki无此漏洞,若有所有人的帐号都被威胁。除非是其他管理员、行政员、开发员、导入员在自定义界面的javascript里嵌入XSS代码,不过这些人已经有了自己的权限,不需要这样做。
              3. 在浏览器或操作系统中安装盗号软件:这样太麻烦了,没有人会用这么麻烦的方法盗一个维基管理员的号。--wmrwiki 2009年1月24日 (六) 16:23 (UTC)[回复]
              • 我不知道盗号的人先盗谁的,但我知道管理员的账户被盗几率比普通用户的被盗几率高,而且英文维基百科就出过这事儿。我不想再讨论盗号的技术问题,我只想重申的是:1、我不想再行驶管理员的特权,2、我不想再让我的用户账号处于比普通用户账号更高的风险之中。--鸟甲 2009年1月24日 (六) 17:27 (UTC)[回复]
    • 完成。--Jusjih 2009年4月18日 (六) 01:43 (UTC)[回复]

不活躍[编辑]

2011年[编辑]

User:霍枯燥[编辑]

2008年1月11日以後沒有任何活動。2011年2月25日已經催告以及發電郵,但沒有回應。--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1.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ing the adminship)--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2.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ing the adminship),在文庫從2008年1月10日就消失了,而在百科那邊從2008年1月30日就消失了。可以基本確定User:霍枯燥由於各種原因已經淡出維基。因此同意除名。--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4日 (一) 21:03 (UTC)[回复]
  3.  支持除名 Arilang1234 2011年3月19日 (六) 00:38 (UTC)[回复]
  4.  支持,既然已经很少来了,那么还是取消权限的好。苹果派.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21:56 (UTC)[回复]
  5.  支持。--Pedist 2011年3月26日 (六) 12:24 (UTC)[回复]
2011年4月2日監管員Jafeluv已經將此管理員解職。--Jusjih 2011年4月3日 (日) 14:51 (UTC)[回复]

User:Chaplin[编辑]

2008年10月28日以後沒有任何活動。2011年2月25日已經催告以及發電郵,但沒有回應。--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1.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ing the adminship)--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2.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ing the adminship),在文庫從2008年10月28日就消失了,而在百科那邊從2010年4月9日就消失了。也可以基本確定User:Chaplin已經淡出維基。因此同意除名。--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4日 (一) 21:57 (UTC)[回复]
  3.  支持除名 Arilang1234 2011年3月19日 (六) 00:39 (UTC)[回复]
  4.  支持,既然已经很少来了,那么还是取消权限的好。苹果派.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21:56 (UTC)[回复]
  5.  支持。--Pedist 2011年3月26日 (六) 12:25 (UTC)[回复]
2011年4月2日監管員Jafeluv已經將此管理員解職。--Jusjih 2011年4月3日 (日) 14:51 (UTC)[回复]

User:Vipuser[编辑]

2010年4月15日以後沒有任何活動。2011年2月25日已經催告以及發電郵,但沒有回應。建議同時取消其管理員以及行政員權限。--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1.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ing the adminship and bureaucrat flag)--Jusjih 2011年3月14日 (一) 17:32 (UTC)[回复]
  2.  支持,既然已经很少来了,那么还是取消权限的好。苹果派.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21:56 (UTC)[回复]
  3.  支持,5月1日期限已到,仍不見答複。相信已無意願繼續擔任這邊的管理員和行政員,因此同意除名。--痞子狒狒 2011年5月5日 (四) 00:17 (UTC)[回复]
  4.  支持:同意以上意見。--Pedist 2011年5月8日 (日) 09:00 (UTC)[回复]

(!)意見:是否向百科那邊再發一次通知,百科那邊的記錄表明,Vipuser兄在百科的最后一次活動為2011年3月13日。--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4日 (一) 21:47 (UTC)[回复]
向百科那邊再發一次通知了。--Jusjih 2011年3月15日 (二) 12:34 (UTC)[回复]
好的!^_^如在2011年4月1日后仍沒有答複,那麽我將投票 支持。--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5日 (二) 18:48 (UTC)[回复]
(!)意見:时间太短了,对于撤除权限的回应时间延长到1年比较合适。反正拥有管理员权限的不活跃管理员也不会给文库带来什么损失。--Zy26 2011年3月19日 (六) 05:43 (UTC)[回复]
拥有管理员权限的不活跃管理员,若密碼被破解,足以破壞網站安全。--Jusjih 2011年3月19日 (六) 14:43 (UTC)[回复]
如果實在覺得時間太短,那麽時間延長到4月底也可啊。但是1年的話,是否太夸張了點?如若各項決議都要1年才能通過,那維基也就失去效率了。不是么?--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9日 (六) 16:03 (UTC)[回复]
嗯,活跃管理员的密码被破解也足以破坏网站安全。如果不活跃管理员的密码被破解而导致网站安全被破坏的概率很大的话,那么时间是应该尽量缩短。之所以提出一年是考虑到其实是否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好像对文库没什么影响,花费气力投票把他们取消了就显得人气更弱了。不管怎样,我尊重大家(希望多几个人)的意见。--Zy26 2011年3月20日 (日) 12:46 (UTC)[回复]
现在好像可以管理员封管理员了,被封的那位不能自我解封。维基文库相比百科毕竟小众,所以最好适当延长一下回应时间。--瓜皮仔Canton 2011年3月27日 (日) 14:15 (UTC)[回复]
(!)意見:综合以上各位意见,建议Vipuser的除名投票截止至5月1日。如到时Vipuser仍旧无任何答复,将请监管员给予解职。届时我也将投票 支持。--痞子狒狒 2011年4月4日 (一) 01:12 (UTC)[回复]
同意延期,但Vipuser若不回答,不宜再度延期。正當這邊管理員少,活躍用戶也少,一旦Vipuser行政員、管理員都解職,我也準備辭去行政員職,專任管理員,因為不需要保留單一行政員。--Jusjih 2011年4月5日 (二) 06:16 (UTC)[回复]

留任[编辑]

User:Gzdavidwong[编辑]

根据Special:Contributions/Gzdavidwong,该用户上次编辑于今年1月3日,距今已满6个月,通知可见User_talk:Gzdavidwong#再次通知有关您的管理员状态。--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4日 (日) 09:35 (UTC)[回复]

關閉以上討論。除權討論請另具體問題具體討論後,重新開啟。本處既以無活動為理由,不宜直接轉換理由,否則涉嫌擾亂。--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9日 (五) 23:34 (UTC)[回复]

User:Gzdavidwong 3[编辑]

上次日志是2022年7月27日,编辑是2022年7月28日,已满6个月,通知可见User_talk:Gzdavidwong#管理员状态。--Jusjih留言2023年1月29日 (日) 21:52 (UTC)[回复]

催告後已返回並行使管理員權力。 Zhxy 519留言2023年1月31日 (二) 16:21 (UTC)[回复]

User:Shizhao[编辑]

上次日志是2023年3月31日,编辑是2023年3月30日,已逾6个月,通知可见User talk:Shizhao#中文維基文庫管理員權限。--Jusjih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03:09 (UTC)[回复]

已有管理操作。—— Eric Liu留言 2023年10月16日 (一) 07:45 (UTC)[回复]
請看Wikisource:写字间#多位辭管理員互相讓步的特重要需求。--Jusjih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0:55 (UTC)[回复]

User:Gzdavidwong 4[编辑]

上次日志是2023年2月21日,编辑是2023年4月13日,已逾6个月,通知可见w:User talk:Gzdavidwong#中文維基文庫管理員權限。--Jusjih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03:09 (UTC)[回复]

已有管理操作。—— Eric Liu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8:22 (UTC)[回复]

以上兩位催告後都已返回,關閉討論。--Zhxy 519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17:14 (UTC)[回复]

解任[编辑]

不通過[编辑]

User:Zhxy 519[编辑]

本人认为Zhxy 519已不再适合担任管理员。理由如下:
(1)关于任意封禁用户问题:该管理员之前在与Longway22的编辑争议中,拒绝回应Longway22提出的辩护理据并在其后以“擾亂: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歪引理據”为由对Longway22作出封禁。严重践踏了维基用户的自由表达权利。维基文库虽小,但也不是个别管理员的一言堂。只要管理员与其他用户意见不合,提出“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的说法就能封禁普通用户,显然冲击了维基的基本价值。
此外,发现Zhxy在2019年1月1日有一次未附任何理由的封禁,封禁对象是@Fire-and-Ice:。我也没有在User talk:Fire-and-Ice的用户讨论页找到任何事先警告痕迹,封禁日志摘要也没有提及详细理由。这显然不符合维基媒体项目关于管理员封禁用户的规定。
补充:关于Fire-and-Ice封禁案:Zhxy在写字间给出了当时的封禁理据。经查,Fire-and-Ice仅仅说“何必呢,保留六天维基文库就会倒闭吗,到时请自行恢复谢谢。”就被管理员Zhxy以“出言轻佻”为由“最后一次警告”。并在之后的1月1日予以封禁。可见该管理员任意使用封禁权之荒谬,及践踏方针之严重态势。
(2)关于公示结果认定问题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三篇文章的恢复请求(下简称“李登辉去世新闻案”)已经版权讨论页公示15日通过。Zhxy 519却以请勿将无人理睬视为共识为由再次删除并进行白纸保护,并对本人作出封禁威胁。
对于一个已经过超一个月讨论,进入公示阶段且无异议的提案。维基百科的共识方针规定:“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并有最后留言七天公示之方针。维基文库虽无共识方针,但本站管理员方针规定:“鉴于目前维基文库的参与人员较少,符合以上标准提名14日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即可成为管理员。”可见15日无反对原则在本站属于惯例及共识。
我不知道是谁授予的权利,可以允许个别用户推翻本站行之有年的惯例。这位管理员的滥权和荒谬操作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若社群认为Zhxy 519关于共识问题的相关说法符合方针,本人要求今后对维基文库上任何提案及请求一视同仁地执行这一规定。
(3)关于作出虚假陈述问题:在“李登辉去世新闻案”中,该管理员仅仅根据维基百科2011年的一个未取得共识的简短讨论,就假称“本次處理基於以往慣例”并在讨论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对相关页面予以删除。严重违反了删除方针中对页面删除时需达成共识的要求。
(4)关于白纸保护管理员(避嫌)方针明确规定,“管理员不应该保护/解除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页面,而应该像普通用户一样求助于其他管理员”“李登辉去世新闻案”所涉及的三个页面属于一般页面,不属于主页或高度引用模板等常见保护页面。该管理员无权执行白纸保护。
本人在此正式提出管理员除权请求。副知:@Zhxy 519, Liuxinyu970226, SCP-2000, Longway22, Cmsth11126a02:。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2:39 (UTC)[回复]
同时建议通知@Gzdavidwong, Hat600, Midleading, Shizhao, 滥用过滤器:。--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18日 (日) 13:07 (UTC)[回复]
@Cmsth11126a02:该管理员在被多次指出其所引用的删除理由是未取得共识的无效理据之后,仍多次称“涉嫌扰乱将封禁”、“再行直接恢复将直接封禁”等。考虑到该管理员之前在与Longway22的编辑争议中,拒绝回应Longway22提出的辩护理据(参见条目讨论页用户讨论页),并在其后以“擾亂: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歪引理據”为由对Longway22作出封禁,严重践踏了维基用户的自由表达权利。
此案意味着,只要管理员与其他用户意见不合,提出“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都能成为封禁理由,显然冲击了维基的基本价值。个人认为,结合该管理员此前作为,“涉嫌扰乱将封禁”、“再行直接恢复将直接封禁”等表态对本人构成了实质威胁。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5:55 (UTC)[回复]
@Patlabor Ingram强烈反對本次罷免。(Strongly oppose this desysoping.)无人理睬根本不自動视为共识,所以Zhxy 519“请勿将无人理睬视为共识”沒錯。反之,浪費太多時間爭論版權存疑的作品,不如加强刊登其他甚多更有歷史價值版權自由的文件。本次提案者編輯摘要幾乎空白,所以未必可信。--Jusjih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3:27 (UTC)[回复]
(1)关于公示问题。这并非单纯的无人理睬。而是经过超过一个月讨论后进入公示阶段无异议。相关操作符合最后留言七天公示原则。
(2)关于价值观问题。阁下之前留言说:“浪費太多時間爭論版權存疑的中共作品,甚不如加强刊登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的甚多更有歷史價值的文件。”以及之前未经讨论使用模板:Commonnotice作类似公告。我都认为,作为管理员,直接站立场贬抑某一类型的文献,不大合适。
(3)关于编辑摘要问题。编辑摘要多填或者少填是个人习惯问题。“本次提案者編輯摘要幾乎空白,所以未必可信。”的说法本人算是闻所未闻。是否频繁使用编辑摘要功能居然关乎到用户是否可信的重大问题?恕本人不能苟同。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5:30 (UTC)[回复]
补充@Jusjih:您刚才提到“本次提案者編輯摘要幾乎空白,所以未必可信。”。我检视了一下Zhxy 519执行的封禁记录。发现Zhxy在2019年1月1日有一次未附任何理由的封禁,封禁对象是@Fire-and-Ice:。我也没有在User talk:Fire-and-Ice的用户讨论页找到任何事先警告痕迹。本人只是日常编辑中少用编辑摘要功能,就被您扣上“不可信”的帽子。那么Zhxy连封禁普通用户都不用在用户讨论页事先警告和摘要,是否更加“不可信”?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10:22 (UTC)[回复]
任十三大維基管理員,沒空一一查看缺编辑摘要的更改。--Jusjih讨论2020年10月16日 (五) 03:45 (UTC)[回复]
您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6日 (五) 06:21 (UTC)[回复]
 中立该用户在维基数据上的编辑倾向可能也有点令人无语。例如[2][3],该用户似乎“宦官”和“太监”区分不清,不过鉴于其能够勇于承认某些领域的中共公有领域作品状态,我不愿意做一边倒的表态。--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3:54 (UTC)[回复]
 支持社群應當密切關注該用戶的相關作為,恐怕已接近令人髮指的地步。參見本用戶被威嚇和遭報復的記錄、個人提交的被該用戶強行改變公有屬性代表案例等。進一步參閱未有枚舉的既有刪除投票和有關議案等討論,應可清晰了解該用戶之裁斷作為,已超越維基計劃的基本規範約束、違背普世法理和常規邏輯。相信為保證本地計劃之可持續與社群之福祉,應正式提請撤銷該用戶之權限。——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5:09 (UTC)[回复]
 反对反對。----松照庵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5:12 (UTC)[回复]
@松照庵这,为了反对而反对?--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23日 (五) 11:37 (UTC)[回复]
基本同春卷柯南。----松照庵讨论2020年10月23日 (五) 12:40 (UTC)[回复]
 反对 事屬兒戲。--晞世道明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5:17 (UTC)[回复]
 支持 同Longway22。--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08:27 (UTC)[回复]
 支持 第二至四條我可AGF,但因第一條我投支持,如@Zhxy 519:能解釋我願意改票。--Cmsth11126a02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12:54 (UTC)[回复]
另外提醒@Patlabor Ingram:未投票。--Cmsth11126a02讨论2020年10月15日 (四) 12:56 (UTC)[回复]
 支持:因我在{{PD-PRC-CPC}}的编辑随意封禁我,至今PD-PRC-CPC还主张着伪共识。Fire and Ice讨论2020年10月16日 (五) 01:46 (UTC)[回复]
 中立 作為新來的用戶,我只是來學習如何投票的。Jlhwung讨论2020年10月16日 (五) 01:50 (UTC)[回复]
 支持:提案人补投票。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16日 (五) 06:11 (UTC)[回复]
 中立 Zhxy 519对中共作品的删除意见确实符合过往维基文库的规则,但是该规则本身有待进一步讨论,因此我对本事件表示中立。--Midleading讨论2020年10月19日 (一) 07:31 (UTC)[回复]
 反对 Zhxy 519的問題基本可以通過溝通解決,我不覺得他在惡意搞破壞,沒必要投票除名這麼狠。(Thering29) 2020年10月21日(三)21:55(UTC)
 反对,意見同上。——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0年10月22日 (四) 00:50 (UTC)[回复]
還請Thering29閣下、Ericliu1912閣下詳閱案所列內容,應可知被提請除權人恐無法回應幾位所期。也歡迎閣下幾位既有意增進共識,可加入討論本地相關政策等如{{PD-PRC-CPC}}以利社群自我提振、持續編輯本地實踐自我發展。——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22日 (四) 01:32 (UTC)[回复]
 支持 支持提出的无理由封禁问题。 --谢艺博讨论2020年10月22日 (四) 02:52 (UTC)[回复]
我不是登錄用戶,没權投票,只是看得些事兒,不吐不快。助拳的拳民來了,然後是三治,繼之党领盗三治。高呢!--192.71.166.122 2020年10月22日 (四) 04:46 (UTC)[回复]
(!)意見:關於威脅用戶、隨意封禁用戶等問題,我沒有深入理解,不好說話,也就不投票了。我只是想就「李登輝逝世新聞案」和{{PD-PRC-CPC}}的問題說幾句話。
  1. 關於「李登輝逝世新聞案」,該案有幾位用戶聲稱「一句話新聞」屬於「單純事實消息」,因此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但是這個說法其實和人大常委會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釋義》互相矛盾,因為《著作權法釋義》提到“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品则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一句话新闻”的创造凝聚着作者的智慧,⋯⋯这些时事新闻作品具备作品的特征,亦属著作权客体的范畴。”(底線為本人所加)。當年有南寧用戶在南寧好些地鐵站的條目加入新華社的報導,然後跟我打車輪戰,最後他的版本被刪除,如果像那幾個用戶那麼說,他的版本應該保留才對,說不定我的烏紗帽也該丟下來。
  2. 關於{{PD-PRC-CPC}}的問題,我記得很多年前社群的確認為黨務文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款的保護範圍。我沒有留意後期的法院判例,而且共識過時,大不了就討論修改。--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行賞 ) 2020年10月22日 (四) 08:33 (UTC)[回复]
(1)“时事新闻是否应删除”不是此次除权理由的关键。根据方针,删除与否需要经过讨论,在删除讨论未结束的情况下强行执行删除是违反方针的行为。特别是其后违反管理员避嫌方针进行白纸保护才是重点。您的类比是不恰当的。
(2)“PD-PRC-CPC的版权状况如何”也不是除权理由的关键。而是管理员不能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出言轻佻”为由接连任意封禁两位与该管理员持不同观点的用户。这是维基方针所绝对不能容忍的。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22日 (四) 14:54 (UTC)[回复]
  1. 關於{{PD-PRC-CPC}},我的用意是評論問題本身,而不是問題帶來的程序問題(也就是跳過警告和BRD過程,在2RR的時候把Fire-and-Ice封禁。雖然我也認為這樣不合適。)“出言轻佻”這個倒是來源於《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的通知》、《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的存廢覆核問題,看來跟封禁案無關。
  2. 關於「李登輝逝世新聞案」,簡單來說,我認為被罷免者實行白紙保護,有誤傷,但是阻止了提出人復原《李》文的原始版本,決定部分合理,只是在程序上有瑕疵(類似之前Jusjih兄的看法)。我昨天把這個這個(僅限前半段)看了一遍。沒錯,社群只討論了在中國大陸法律是否屬於PD的問題,論點反覆(但是注意到提出者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效力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釋義》的論點),沒有達成共識。被罷免者做決定時,理據欠充分,這是他不對,我也能理解為甚麼提案人等用戶會認為,被罷免人不避嫌,且在未經社群共識同意的情況下,刪除《李》文的做法不符合方針程序。就算我讓步,承認《李》文是「單純事實消息」,文庫也應該(和共享資源一樣)遵守伺服器所在地和出版地的法律,不然美國對較短期間的不接受性這些東西從一開始就不應該有(雖然實際上Wikilivres後勁不繼,所以才有「消極容忍」的作法,但不深論)。「事實消息」同樣不是美國版權法的保護範圍,但是對於簡訊是否受到版權保護,我的理解並不深入。有說「簡訊受到嚴格的版權保護」,作者擁有20小時的優先發布權,如果要轉載就需要延遲發表(相關案例看這個這個,INS v. AP的主審法官好像也同意簡訊是「事實消息」)。當然,你們隔那麼久再手動恢復《李》文,(可能)就沒有這個問題,不過查回頁面創建日誌,從新華社發表《李》文,到提出者上傳《李》文的原始版本,前後兩小時都不夠。在這問題上,無共識、支持者眾並不是縱容侵犯優先發布權的理由。另外,我之前舉的例子只是嘗試說明你們的看法造成的後果,跟本案倒是沒有關係。
  3. 我固然知道威脅用戶、隨意封禁用戶的問題也是罷免理由,但沒有通盤了解,也就不投票了。不過,上面的意見跟這案子也不至於沒有半點關係,至少有一部分是。要是因為這種意見是離題,所以不准提,我會感到非常不解。--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行賞 ) 2020年10月24日 (六) 13:44 (UTC)[回复]
回应:(1)我并没有说“不准提”,没有任何这个意思,希望理解上没有出现偏差。
(2)不论封禁的原因是哪个案子,“出言轻佻”都不会是一个合适的封禁或封禁警告理由。特别是接连对两位普通用户以类似理由作封禁,性质严重及恶劣。
(3)关于您提出的优先发布权相关问题,也给我提供了新的视角。之后会在该案版权讨论处作出回复,希望能深入探讨。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25日 (日) 10:27 (UTC)[回复]
感謝User:春卷柯南閣下提供的寶貴意見,也相信Patlabor Ingram閣下並無貶抑之意。閣下如有閒暇,可移步寫字間相關議案中繼續討論,以利本地與社群持續增進。——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25日 (日) 03:32 (UTC)[回复]
 支持该所谓用户曾经数次被中文维基百科封禁,至今仍不知悔改,多次骚扰中文维基百科和维基数据多位用户,甚至还滥用IP在元维基叫嚣要对维基媒体基金会实施如同去年京阿尼纵火事件那样的汽油火灾。--117.136.1.51 2020年10月26日 (一) 23:26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該用戶無投票資格;用戶劃去該票。
禁止IP投票。只能參考其意見。順便提醒各位,申報有償編輯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使用條款。--Jusjih讨论2020年10月27日 (二) 03:59 (UTC)[回复]
@Jusjih:本页面没有说IP用户不能投票啊?--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27日 (二) 04:41 (UTC)[回复]
一個用戶使用多個IP投票,或支持/反對一方,可以誘使不關事的人來投票,是有造假之嫌,規定登錄用戶才能投票,是彰顯公平、公正。--晞世道明讨论2020年10月27日 (二) 04:55 (UTC)[回复]
另外就您的“本次提案者編輯摘要幾乎空白,所以未必可信。”我也经常不填这玩意啊,我的话也“未必可信”么?--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27日 (二) 04:44 (UTC)[回复]
就“有偿编辑”这个问题,我用人格保证我的编辑向来免费,从不收取任何人贿赂。--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27日 (二) 04:52 (UTC)[回复]
本站尚未有近似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的方針,首次投票,程序未免匆忙。已經14日,6票支持,5票反對,3票中立,另有意見,有除名共識嗎?--Jusjih讨论2020年10月29日 (四) 11:23 (UTC)[回复]
User:谢艺博同為首次註冊即參與投票,不符合資格。未出現多數意見,亦未見有人被說服,共識不成立。--Zhxy 519讨论2020年10月29日 (四) 13:39 (UTC)[回复]
目前未达成共识,但是能看出有部分人不支持Zhxy 519,可是如果现在减少一个长期管理员,以后别的投票形成共识可能会更难,建议暂时保留。--Midleading讨论2020年10月29日 (四) 15:00 (UTC)[回复]
 支持 將管理员除名,因為他明顯地濫用權力 --Snaketong讨论2020年10月30日 (五) 05:57 (UTC)[回复]
太新的用戶,划去该票--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04:59 (UTC)[回复]
管理员没有对自动确认用户划票的权力。“太新的用户”不是合理理由。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16:25 (UTC)[回复]
  • 根據除名存檔本案並非第一次除名投票,而記錄最後一次除名案是以4票之下通過的,共識解讀已有參考可鑑。認為經以上討論可見現案通過並非不可,因傾向保留權限之理據明顯極不充分,不可釋除社群之疑慮。
維基之核心實踐在於社群以共識而自立,管理員角色是以其具備認受度、公信力的情況下,整合各方討論形成可接納的結論。一旦管理員本身堅持個別特定立場,濫用權限肆意打壓不同意見,刻意操控整個程序和阻礙共識形成,就已凸顯其無法繼續為維基和社群之福祉有所貢獻。
除非該用戶等承認錯誤行使權限,並停止打壓不同意見編輯和切實改變態度,社群必會接納真正踐行維基核心價值和良好參與貢獻的行動者。否則,即使被有關繼續操縱程序,並不可能掩蓋有關已揭露之不公實際,也不可能改變已表明之態度。本案個人代為總結共識如上,請各位參詳。User:Liuxinyu970226、​User:SCP-2000、​User:Cmsth11126a02、​User:Patlabor IngramUser:Fire and IceUser:Jlhwung、​User:春卷柯南User:听风吹过的声音——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30日 (五) 01:56 (UTC)[回复]
更早的除名,不是太久不用管理功能,催告未成,就是自我請辭。本次是活躍管理員有爭議,除名否。不能成立永久除名的共識,要不要定期停權,期盼改正?--Jusjih讨论2020年10月30日 (五) 02:58 (UTC)[回复]
@Jusjih:上面被你划票的那位IP用户提到“曾经数次被中文维基百科封禁”,于是我大概查了一下这份日志,以下详实摘录其被中文维基百科封禁的记录:
  1. 2009年5月26日 (二) 08:34 Bencmq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自动封禁停用) (违反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
  2. 2009年9月3日 (四) 01:47 Wcam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2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違反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
  3. 2011年11月5日 (六) 19:47 Bencmq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账户创建停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zh.wikipedia.org/w/index.php?diff=prev&oldid=18250037)
  4. 2012年7月28日 (六) 03:39 长夜无风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账户创建停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diff=prev&oldid=21962766)
  5. 2014年9月9日 (二) 13:03 Jimmy Xu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6. 2018年2月15日 (四) 05:24 Antigng 讨论 贡献封禁了Zhxy 519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自动封禁停用) (用户于占海特事件反复回退,并超过3原则的限制。经查,用户回退的内容并不只是无来源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的内容,还包括诸如“占海特应按法律要求回老家江西就读普通高中…)
  7. 2018年2月15日 (四) 06:31 Antigng 讨论 贡献将Zhxy 519 讨论 贡献的封禁设置更改为持续时间2018年2月22日 (四) 05:24 (账户创建停用、自动封禁停用) (用户于占海特事件反复回退4次。经查,用户回退的内容并不只是无来源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的内容,还包括诸如“占海特应按法律要求回老家江西就读普通高中…)
这样一来,我恐怕很难想象该用户在经历本案后能够“改邪归善”,要不讨论再延长一周再行考虑?顺带我愿再ping最后一拨人,即这些曾在维基百科封禁涉案用户的,那边的管理员们:@Bencmq, Wcam, Wong128hk, AT, Kegns:@Mys 721tx, 长夜无风, Jimmy Xu, Antigng:--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0月30日 (五) 04:29 (UTC)[回复]
反对改除名为定期停权。这是严重的搬龙门行为。管理员没有解释方针的权力。维基文库就算人少也不能到口含天宪,管理员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0月30日 (五) 04:35 (UTC)[回复]
那就更不宜直接除名,因爲共識不明,何況Snaketong新加入就支持,不宜算票,只能參考。系爭用戶已半月沒用管理權,也幾乎不編輯,所以要不要以否決結束本案,然後比照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一旦系爭用戶再有重大存疑,就直接洽監管員?--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04:59 (UTC)[回复]
您给Snaketong的划票理由居然是“太新的用户”?新手与否跟活跃度有什么关系?中文维基文库什么时候禁止新手自动确认用户投票了?强烈抗议管理员阻挡自动确认用户正常投票的行为。由此可见中文维基文库上部分管理员只手遮天情况之严重。
维基文库为了解决活跃度不足问题,连管理员避嫌方针都开了口子,允许管理员在提案后一个月自己给自己结案。但到了罢免管理员的时候,却开始要求活跃度了?
维基文库的方针没有禁止新手自动确认用户投票。管理员不具有审查管理员除权投票有效性的权力,也不能给正常的自动确认用户划票。您不具有紧急口头立法权,请勿口含天宪。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16:18 (UTC)[回复]
@Jusjih:印象中自从Sotiale上任后基本已经不可能紧急除权,除非基金会官方职员或是分会成员出面申请(难道要闹到WMTW不成?)--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1月2日 (一) 01:02 (UTC)[回复]
我同意Patlabor Ingram的论述,也认为Zhxy 519确实不太符合管理员的资格,但不支持强行除权,因确实没有到危害系统本身的紧要性。据我从一位老Wikipedian处所知,上一个想在中文维基社群这么玩的是Sanmosa,但是他没有成功。--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0年11月2日 (一) 12:55 (UTC)[回复]
在此 反对Jusjih所謂無共識的發言,見本用戶已粗略總結之陳詞。Jusjih同時又明顯偏向被提請除名人、更未回應@Patlabor Ingram:疑慮,認為Jusjih於本案中並無可代為整理共識的資格。User:Liuxinyu970226、​User:SCP-2000、​User:Cmsth11126a02、​User:Fire and IceUser:JlhwungUser:春卷柯南User:听风吹过的声音——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14:36 (UTC)[回复]
目前这种投票方式其实一定程度有偏向现有老用户的倾向,那些现在正在投支持票的、可能会投支持票的(如已经全域锁定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用户基本不是维基文库的老用户。--Midleading讨论2020年11月1日 (日) 07:38 (UTC)[回复]
尚未參考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建立方針,所以本次程序太粗糙,有待解決。有先善盡溝通嗎?Snaketong投票已超過14日。第一次編輯就是投票,所以更要注意是否灌票。想要繼續投票下去?沒有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的任意重建,就沒有所謂口含天宪之事。提起除名者反對划票,就是太偏袒除名,不合避嫌。建議先暫停本討論,討論建立方針,參考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以及w: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先善盡溝通,真的無效,才重提除名。届時任何反除名也能考慮挺除名。--Jusjih讨论2020年11月2日 (一) 05:25 (UTC)[回复]
好不容易找到了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既有的溝通答辯,但Patlabor Ingram提案除名時有立即鏈接嗎?春卷柯南10月24日留言才鏈接,所以本次投票者未必已知既有的溝通答辯,因而程序不公。因此,建議全部廢票否決,協商未來除名投票程序。條件大概能比照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但程序若比照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難有25票,要另行協商。緊急除名仍有可能。重要澄清:反對本次除名,是程序不公,不是力挺系爭用戶。--Jusjih讨论2020年11月2日 (一) 19:16 (UTC)[回复]
在此嚴正抗議Jusjih利用程序疏漏和個別解讀權限,企圖壓制本案的舉動。上述判定是違反本地基本程序和既有除權案例之依據,而且無視不同編輯之質詢、無法有效回應要求改進的申訴。鑑於有關唯一所謂溝通在現行空間下,無法釋除打壓不同意見之風險,可行度備受考驗。為能遏制有關管理延續濫權與壟斷之持續,不排除進一步申請對Jusjih除權。重申:除非承認封鎖賬號等錯誤和停止操控程序等濫權,否則社群恐無法進一步妥協。——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1:25 (UTC)[回复]
@Longway22: 程序真的疏漏,提醒不是壓制本案。封鎖賬號若有錯誤,可能隱藏記錄不公開,以便恢復名譽。但請立即撤回不排除進一步申請除權之言。若同意重新投票,就不是壓制本案,而是注意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既有的溝通答辯才決定。也請注意申報有償編輯。--Jusjih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1:57 (UTC)[回复]
本用戶可暫不提出質詢要求。如重新表態、討論總結,應以更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現Jusjih認為Zhxy_519是在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答辯,而與本案主體分開有影響觀感,建議重新表態總結,再騷擾到各位還望見諒@Patlabor Ingram, Liuxinyu970226, SCP-2000, Cmsth11126a02, Fire-and-Ice:,@春卷柯南, Jlhwung, 听风吹过的声音, Snaketong, 谢艺博:。期已表態和參與人可基此得出一定共識,謝謝大家。——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2:21 (UTC)[回复]
 支持:常态化滥用权力的管理员应当被移除,而且仅仅一次意见冲突就污蔑对面“屢次故意”可以说很恶劣了,没有沟通或期待其改正的价值。Huhu9001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4:07 (UTC)[回复]
請等等。正考慮重新表態總結,例如是否重新投票。再查看本案以及写字间已公示的證據,Zhxy_519行使管理權,確有非必要太强硬之嫌。應洽其他管理員協商,非任意獨斷獨行。写字间答辯未有誠意解決爭端。因此若重新投票,我未必仍然反對除名。但解任程序一定要更清楚,例如14日期限何時起訖、誰能否投票、最低票數百分比等,都是有待商榷的。--Jusjih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4:15 (UTC)[回复]
投票明显出现两派对立局面,只能认为是无共识,建议停止本投票,先完善相关程序、守则(如管理员解任程序、中共文件和时事新闻版权问题等),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提起本讨论。有很多情况下维基百科、维基文库打着侵犯版权的理由删除页面,但实际的理由是该内容缺乏关注度,我认为维基文库也有必要建立关注度原则。--Midleading讨论2020年11月3日 (二) 08:26 (UTC)[回复]
@Midleading:维基文库竟然还需要关注度,恕我读书少,这我头一次听说。--Liuxinyu970226讨论2020年11月9日 (一) 09:24 (UTC)[回复]
譬如维基文库要收录哪些时事新闻、XX宣言、自出版作品或者某些宣称放弃版权的网文等,每次一出现很可能就进删除讨论了,如果有适当的守则的话或许就能正式收录或者至少在删除讨论里不用看管理员心情决定了。--Midleading讨论2020年11月9日 (一) 12:39 (UTC)[回复]
還恕本編輯認識淺薄,文庫本身就不僅限於關注度而設立,各式文獻無論何種語言背景和受眾範圍等,均平等收錄於此。以部分喜好/偏見而人為建立門檻,不外是捨本取末,無法避免更大爭議之持續。關鍵仍是持續之討論形成共識,促進包括管理在內的不同使用者都可恪守,而非採用任意凌駕的方式影響文庫等之活躍效能。——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10日 (二) 01:34 (UTC)[回复]
認同,不同百科,理論上文庫是收集沒有版權問題的所有文章,要求文庫不收集沒有版權問題的文章需要極有說服力理據。--Cmsth11126a02讨论2020年11月10日 (二) 02:36 (UTC)[回复]
 支持:同意解除職權。——李瞬生讨论2020年11月10日 (二) 02:34 (UTC)[回复]
看到這個討論有好一段時間了。再看了看辯解以後,我不覺得相關用戶有進行過任何合理解釋,我只能 支持除權。Σανμοσα 2020年11月10日 (二) 06:43 (UTC)[回复]
@Midleading: 李瞬生以及Sanmosa編輯次數太少,本地支持除名又太慢,建议立即以无共识停止本投票,也給予一些講評:
  1. 系爭管理員Zhxy 519確有避嫌不全,未普及請全部其他管理員介入,要歸責,但不自動要除名,何況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已有緊急請求的管道。
  2. Patlabor Ingram提出除名,未及時鏈接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就顯有隱匿重要證據之嫌,有意為除名而除名。强心護航新用户投票,更有為除名而除名的口含天宪之嫌。即使是自动确认用户,也請注意申報有償編輯,何況第一次編輯就投票,就目的存疑。
  3. Longway22的言行酷似Patlabor Ingram,所以要預防性請各位注意不要招募和操作真人傀儡。既然Longway22於2020年11月3日認知在下質疑本案觀感,就更應立即以无共识停止本投票,但也“黃牌嚴重警告”Zhxy 519一次。
開啓了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即日起,任何管理員作爲存疑,請先移步溝通。任何下次除名,有待加强方針,不能再程序不全就為除名而除名了。--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0日 (二) 19:56 (UTC)[回复]
管理员无权就此问题作出解释或决定,相关决定也不符合方针指引的相关规定。
(1)Zhxy管理员如需提出辩护,应主动在此页留言,“Patlabor Ingram提出除名,未及時鏈接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就顯有隱匿重要證據之嫌”的说法闻所未闻。原告没有帮被告列举辩护证据的义务,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法庭有这样的要求,也没有一个维基有这样的要求。如此奇葩的意见我闻所未闻。请个别管理员立即停止扭曲事实、口含天宪的行为。
(2)傀儡之指控属严重指控。管理员提出此类指控应提出证据或提请查核。我欢迎Jusjih提出查核请求,相信自有公论。
(3)方针指引没有赋予管理员对另一个管理员“黄牌警告”的权力,中文维基媒体各项目的方针指引也都没有如此规定。请管理员不要紧急立法,谢谢。
社群的意见已经很明确了,即使只计算自动确认用户投票,也已经达到罢免门槛。我正式提请元维基即时解除Zhxy 519的管理员权限。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1月11日 (三) 07:17 (UTC)[回复]
本人支持上述意见,并反对Jusjih就Zhxy 519的包庇。--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0年11月11日 (三) 09:19 (UTC)[回复]
沒有就Zhxy 519的包庇,因爲已經指出缺失。那Midleading2020年11月3日建议停止本投票是不是就Zhxy 519的包庇?相关决定也不符合方针指引的相关规定?那誰自認能不限期投票?--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2日 (四) 03:33 (UTC)[回复]
Longway22於是2020年11月3日也認知未及時鏈接写字间。預防性請各位注意不要招募和操作真人傀儡,不是指責誰。查核用戶是避免一人濫用多賬戶,不同真人傀儡。“黄牌警告”是比喻。是否有償編輯涉及利益衝突。Patlabor Ingram真的要逐字釋義白話文?不服Zhxy 519未避嫌的永久白紙保護,已經在请求保护提出解除保護,就不是就Zhxy 519的包庇,但我必須堅持程序端正,何況本網站設在美國,是重視程序端正的國家。方針程序不全,就非要出名不可,才是口含天憲。但基於緊急除名早已存在,真的要除名,何不考慮以未避嫌的永久白紙保護,太久顯無誠意解決,顯有繼續濫權之虞,以緊急除名爲主,以上討論方式只能一次參考爲輔,下不爲例。要討論管理員的離任是否成爲指引,甚至方針,以後才能程序端正的罷免管理員。若真的需要,管理員能封禁管理員。--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2日 (四) 04:11 (UTC)[回复]
本用戶以討論參與之意見為重,僅是向既有參與人複述Midleading閣下所提對於鏈接的意見,訊息提示參與人必要達成一定共識結論,此環節上未向本案提供任何個人結論。相信Jusjih閣下如可提供詳實證據驗明存在有關問題,可公開全過程另行遵循提出查核申請毫無問題,但不宜模糊本案重點。
判例先例等也是維基運作與服務器所轄司法區的重要基礎之一,如有對本地規程做出重大商議,認為有必要先在告示板、寫字間等位置聲明提示社群討論。在有關機制下,程序與守則、慣例等可一齊發展,而非獨創凌駕規制。
在此提示,如參與人等對Patlabor Ingram閣下最新發言無進一步商議之需要,本用戶也不反對Patlabor Ingram閣下現做出的結論發言。——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12日 (四) 06:47 (UTC)[回复]
(1)这不是避嫌的问题,请不要模糊焦点。关键在于接连任意封禁两位用户。
(2)把支持罢免者都当成“有偿编辑”、“真人傀儡”、“傀儡”,这跟把持不同意见者都当成“境外敌对势力”的说法一样荒谬。
(3)要重视程序正义,早就应该做到、做好。接连违规任意封禁两位用户、以封禁威胁持不同意见之用户的时候不遵守方针指引,仗势欺人,绝口不谈程序正义。到了被罢免的时候,却高举程序正义大旗,说罢免提案人“任意罢免”,实在是双重标准、贻笑大方。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1月13日 (五) 06:43 (UTC)[回复]

已經以緊急除名爲主,以上討論爲輔,請求監管員永久除名。系爭管理員Zhxy 519確有避嫌不全,未普及請全部其他管理員介入,又未妥善溝通答辯,所以造成社群不安,要歸責。我反對除名,是程序存疑不全,絕對不是包庇。所以仍以英文請求監管員考慮,就請各位認知何謂公而忘私、克己盡公。要避免再度任意投票除名管理員,就請投票討論,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以及管理員的離任,是否成爲方針。也請善用請求管理員幫助。--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2日 (四) 20:04 (UTC)[回复]

关于管理员Jusjih对提案人與其他用戶的警告及威胁[编辑]

第一次严重警告[编辑]

2020年10月15日,你開始除名Zhxy 519討論,未及時鏈接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既有的溝通答辯,根本造成討論不公。[4]14日以後的10月29日,管理員Midleading建议暂时保留,沒有姑息Zhxy 519[5]。Snaketong(讨论) 2020年10月30日遲到,又只是第一次編輯,你憑啥强行護航,又太多沒編輯摘要的編輯?[6]Zhxy_519避嫌不周固然有錯,所以報告監管員主要是請求緊急除名,不是屈就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文庫的用戶,所以更要檢討强行護航除名Zhxy 519討論,太多次沒編輯摘要的强詞奪理,才是更不避嫌。特此一次重大警告,請注意管理员太少,所以公開告知全部其他管理員,避嫌不過三。--Jusjih讨论2020年11月13日 (五) 23:37 (UTC)[回复]
管理员Jusjih刚才对本人进行了“第一次重大警告”,现附录于此,付诸各位公论。
(1)该管理员警告理由是“未及時鏈接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Zhxy_519违反方针及滥权行为的讨论既有的溝通答辯,根本造成討論不公。”本人之前已经说明过,现在再次重复:Zhxy管理员如需提出辩护,应主动在此页留言。原告没有帮被告列举辩护证据的义务,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法庭有这样的要求,也没有一个维基有这样的要求。如此奇葩的意见我闻所未闻。这样的要求明显超越了方针指引,请个别管理员立即停止扭曲事实、口含天宪的行为。
(2)我的观点认为Snaketong作为自动确认用户投票有效,我有表达我观点的言论自由权,任何管理员不得干预,除非违反法律或维基文明等方针。
(3)避嫌是方针对管理员的要求,而不是对普通用户的要求。避嫌是管理员随时应当遵守的规则,一次也不能违反。请管理员认真研读方针指引,不要闹出“避嫌不過三”这类笑话。维基向来只有“回退不过三”,没有“避嫌不过三”的说法。
前有Zhxy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出言轻佻”为由接连任意封禁两位与该管理员持不同观点的用户,今有Jusjih以“没帮被告列举辩护理据”为由严重警告。本人在维基百科、文库、共享资源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行径。个别管理员自诩生活在民主国家,维基文库自诩自由的维基文库,根本不应该出现这样威胁提案人的行为。管理员如认为自己没有错,可随时在此留言辩护,我也欢迎这样的自由讨论。但是私下警告提案人这等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言论自由及维基人的基本权利。本人正式要求社群严肃讨论管理员任意警告、任意威胁封禁等行为。Patlabor Ingram讨论2020年11月14日 (六) 04:52 (UTC)[回复]
  • 本用戶也在告示之修訂案中修正期社群進一步討論後,遭遇相近留言。因大致性質一致就不再全部轉載,社群可至本用戶頁查閱。在此提示社群等注意:
  1. 當前Jusjih之操作與Zhxy 519無異,是徹底壟斷本地規程、無視不同用戶之合理意見並且歪曲顯而易見的事實,阻斷任何在其操縱之外的共識可以達成,社群應當謹記切不可忽視這些無法合理容忍之問題。
  2. 本用戶相信和其他用戶即使有諸多觀點與立場等之分歧和差別,在遵循一貫之自律協作等維基機制下,可以良好持續共識商議和討論。希望不同參與朋友都可以充分地持以禮儀和操守等共同底線,以共進共榮作為目標達成最大程度之互議協作,更多參與而遏制任何極端獨大。期望不同朋友可以至相關討論版中詳細討論不同的問題,探究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個人很樂意有不同意見交互以促進實踐發展。
  3. 討論和先例等都是有各自的價值與作用,個人承認即使與本地實踐相結合,在進一步發展也難保有一定片面,但相信不斷地反思與探究,始終保留疑問和前進是維基和社群的活力源泉。希望各位可不畏懼特定權限和箝制之橫行,而各自堅持探尋的理念和道路,以為維基和社群之自主共識達成最大的公約數。——Longway22讨论2020年11月15日 (日) 01:57 (UTC)[回复]

User:Gzdavidwong[编辑]

此用戶但恐不宜再任管理員。提案解任的理由是:

  1. 2021年7月5日寫字間留言“請勿搞公審”,未及時解釋何爲公審,又不尊重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長期沒有活動既有指引,說“我不在期間內你們在文庫也搞一個半年不活躍就要解封的制度,時間一到這Liuxinyu970226馬上就盯上我,我很煩。我看過Liuxinyu970226之前說設什麼計時器的做法,這算不算騷擾?”此次留言偏離段落留言主旨,恐造成社群不安。[7]
  2. 同日寫字間又留言“搞公審的結果”,不自省更早Liuxinyu970226所述Gzdavidwong曾長期不活動,但也“会感谢Gzdavidwong任内的贡献”,反而說“Liuxinyu970226對本人進行譏諷,特此警告”。何譏諷之有?恐又造成社群不安,又不尊重非中華大陸用戶,何況維基網站設在美國。[8]
  3. 同日117.136.54.56第一次編輯:“此处原有内容,因违反全域友好空间方针,已由系统管理员移除,尚希见谅。”[9]Gzdavidwong不但直接撤銷,未有理由[10],甚至直接封鎖117.136.54.56一周[11],恐重大違反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
  4. 7月6日,Gzdavidwong留言“講話陰陽怪氣的Liuxinyu970226”,恐有重大人身攻擊,造成反面效果。 [12]
  5. 7月12日,Gzdavidwong留言“至於Liuxingyu970226,話不會如此說嗎:「我認為我的話沒有陰陽怪氣,如果你認為有,請你指出來」你原話本身就是陰陽怪氣,搞得我也不能平息”,仍未自省曾長期不活動,反而一活動就恐又造成社群不安。[13]
  6. 7月13日,Gzdavidwong留言“閣下居然就此拿我的管理員資格質疑?我不知道Zhxy_519怎麼回應閣下,但閣下如果就此威脅我,那閣下這番言論我就要抨擊是“自以爲是”了。”又不自省,以爲都是他人錯,根本無法溝通了。[14]

肇始於以上列出的Gzdavidwong欠明確的“公審”以及“陰陽怪氣”論,偏離段落留言主旨,外加涉嫌未妥善避嫌就太快封禁第一次編輯的IP,一直寬於己苛於人、不自省,恐造成社群不安。在此基於防止妨礙他人善意使用維基之自由以及增進公共善意使用維基之利益所必要者,提案取消Gzdavidwong管理員身份。--Jusjih讨论2021年7月13日 (二) 04:10 (UTC)[回复]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al[编辑]
  1. 提案者投,因爲已在寫字間多次忍讓,仍見此用戶不自省。除名即使通過,仍可再申請。--Jusjih讨论2021年7月13日 (二) 04:10 (UTC)[回复]
  2. 专程看了一下维基文库的管理员责任章节,作为管理员首先应检讨是否活跃地参与了维基文库的管理工作和社群讨论,故请对解任理由第2点做出回应。其次,管理员作为受社群信任的人,应最大程度保持中立态度,严格遵循避嫌原则,对于社群发展相关讨论,可以对事而不应对人,所以请对解任理由第1、3、4条和“最後說一句,Liuxinyu970226對本人進行譏諷,特此警告”的发言做出回应。如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就个人而言对该管理员是难以信任的。--字节讨论2021年7月15日 (四) 01:42 (UTC)[回复]
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编辑]
  1. User:Gzdavidwong的言行合理。另外略離題一提,User:Zhxy_519對付搗亂的行為妥當;我看不懂User:Jusjih基於何原因而袒護一些鬧事者。 In case stewards need to see this: User:Gzdavidwong's actions were proper. User:Zhxy_519's actions were also proper. I do not understand why User:Jusjih would sing the same tune as some other troublemakers.--Roy17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15:05 (UTC)[回复]
中立 Neutral[编辑]
意見 Comments[编辑]
結果 Result[编辑]

關閉以上討論。参考w:wp:解任條件,解任程序不合理:

  1. 不滿足解任条件。如果真的滿足,亦未見多次規勸
  2. 未給予當事人答辯空間,即使不需要百科般等48小時,亦明顯為提案者一時衝動下行為;

--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13日 (二) 14:01 (UTC)[回复]

本站没有行政员的话,请问有其他管理员反对这种关闭理由么(非涉事的啊),我至少有这种担心。--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7月28日 (三) 04:10 (UTC)[回复]
@Shizhao, Hat600, Midleading:當然反對此快速結案,但仍要由其他非涉事管理員否決此快速結案。Gzdavidwong多次在维基文库:写字间#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包庇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的案件,所以Zhxy 519太快結束本案,也是太包庇。Zhxy 519三度恐嚇在下[15][16][17]。因此,“潛水艇管理員”Gzdavidwong又不活躍時,已在维基文库:写字间#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請求Zhxy 519考慮和解,否則只有解任投票。--Jusjih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14:37 (UTC)[回复]
他贊成我,反對你,就成了包疪?我最後一次勸你講話要文明,不要試圖一手遮天。--Zhxy 519讨论2021年7月29日 (四) 23:37 (UTC)[回复]

User:Zhxy 519 2[编辑]

此用戶恐不宜再任管理員。提案解任的理由是:

  1. “2021年5月29日 (六) 17:45 Zhxy 519 討論 貢獻 封鎖已封鎖Longway22 討論 貢獻期限為1 週(停用帳號建立)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未及時通知其他管理員,恐違反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18]
    “2020年10月8日 (四) 16:56 Zhxy 519 討論 貢獻 封鎖已封鎖Longway22 討論 貢獻期限為1 天(停用帳號建立) (擾亂: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歪引理據)”
    曾形成Patlabor Ingram2020年10月15日提出後來不通過的本站管理員除名
  2. 上述Zhxy 519第二次封鎖Longway22顯有爭端,足以造成寒蟬效應,不利維基成長,所以2021年6月28日提出Wikisource:写字间#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請求社群公正探討。
    “同意这次又是冤枉人的封禁,如果参照维基百科来看,这种封禁甚至不应影响其投票权利(指的是被错封的@Longway22:)。--Liuxinyu970226(讨论) 2021年7月4日 (日) 09:39 (UTC)”
    是指程序欠妥善。若真的要封,應由其他管理員執行。
  3. 管理員瓜皮仔2021年7月5日、5日、6日、12日留言提到“公審”不像公正。溝通無效,才不得已送解任投票。但
    “現衍生提案被本案之利益衝突方Zhxy_519強行關閉、同時對提案人發出疑似恐嚇,而同時關閉人與被提請除權人均在本案中有可能具關聯,本地或需進一步關注、討論或引用其他既定程序等。現深度懷疑即使本受Zhxy_519影響之用戶不主動表態,有關人士仍會持續既往之 Longway22(讨论) 2021年7月15日 (四) 00:18 (UTC)[回复]
    ,就是7月13日Zhxy 519恐有包庇長期不活躍,返回就留言未必妥善的Gzdavidwong,又恐嚇在下,恐不妥。[19]若真的要提早結案,應由其他管理員執行。又是Zhxy 519未妥善避嫌,恐濫用管理權,甚至Liuxinyu970226在2021年7月28日後,7月29日Zhxy 519仍自以爲是。[20]
  4. 7月18、19日在下曾在寫字間提出向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折衷讓步,但二者都未接受。Zhxy 519反而在7月19日在寫字間以及在下討論頁重複恐嚇在下已達三次,甚至濫用“緊急除權”的名義。[21]
  5. 7月29日在下在寫字間請求Zhxy 519考慮和解,否則可能解任投票,但Zhxy 519仍反駁提出“擾亂”的字眼。請社群公正想誰在是真擾亂。[22]
  6. 7月31日,Zhxy 519囘User:银色雪莉的留言“煽動Jusjih”,有爭議。[23]
  7. 8月2日,Zhxy 519囘User:Liuxinyu970226,仍未考慮和解。[24]
  8. 8月3日,Zhxy 519囘在下,“憑什麼抓住避嫌針對我,而不聽我說明”,根本忽略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針對全部管理員,就顯不宜再任管理員。[25]
  9. 8月8日,Zhxy 519囘在下最後請求認知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竟然是“問題是閣下頑固到底,不聽人說話,這是擾亂行為”,根本又忽略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26]

據上論結,Zhxy 519曾被提一次除名不成,本應更加倍注意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但一味忽略之,不聽勸,反而指責多位反對他的用戶,包括不理在下曾提出和解,恐有自以爲是、一意孤行、一手遮天、口含天憲等不宜再任管理員事由。已多次溝通仍不成,故特此提Zhxy 519管理員除名。--Jusjih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2:47 (UTC)[回复]

顺带一提,该用户曾因上述不当行为被中文维基百科多次封禁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4:17 (UTC)[回复]

不得快速結案的管理員[编辑]

瓜皮仔在本案顯有利益衝突,不得快速結案,因爲Zhxy 519在衍生的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Gzdavidwong_2太快結案。理據見此--Jusjih

@Jusjih:意思是如果该用户明知此段文字依然强行结案的话可以直接回退或打删除线咯?--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5:02 (UTC)[回复]
另外是否也要求当事人也不能自行关闭讨论?--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6:32 (UTC)[回复]

支持除名 Support removal[编辑]

  1. 提案者投。前次解任不通過,此次寫字間多次忍讓,此用戶反變本加厲。--Jusjih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2:47 (UTC)[回复]
  2. 根據有關情況之持續,同意本案,並請社群多加留意除名案針對利害之衝突人等可能妨害公正以適時循例跟進。——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3:33 (UTC)[回复]
  3.  支持该用户多次对新手恶言相报,简直不是删除主义那么简单了,虽然提案者同样也是删除主义但是是正义地删除不当内容,而该用户滥用管理员权限,删除本已两岸四地及美国都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对版权期限妄加揣测,此外如果除权案可能获得通过,我还要请求对其进行编辑禁制(或称部分封禁),永久禁止其参与Wikisource:删除讨论Wikisource:版权讨论。我只是ping了一些该ping的用户就指责我不礼貌及侵权,而且依然对外高调宣称所谓“中共作品通通侵权,通通删除的共识”,这一黑白双色手行为简直,唉无语。--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4:16 (UTC)[回复]
  4.  支持此用户似乎并不能与人有效地沟通。——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06:57 (UTC)[回复]
  5. 作为管理员,我希望还是能正面回应社群成员的质疑,而不是草草引用维基百科的方针关闭讨论[27]、暂停讨论。再次促请管理员正面回应质疑。--字节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2:13 (UTC)[回复]
  6.  支持:本人意见同Liuxinyu970226。--DreamerBlue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08:53 (UTC)[回复]
  7. 我与此人的恩怨大家应已知,支持解任。Fire and Ice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13:56 (UTC)[回复]
  8.  支持:常态化滥用权力的管理员应当被移除,而且仅仅一次意见冲突就污蔑对面“屢次故意”可以说很恶劣了,没有沟通或期待其改正的价值。这是我之前说的,现在也仍是这样想的。Huhu9001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01:13 (UTC)[回复]
  9.  支持:该管理员存在任意封禁用户、任意威胁用户、作出虚假陈述、滥用管理员权限等问题,上次罢免提案后仍不加悔改,建议罢免。Patlabor Ingram讨论2021年8月15日 (日) 13:41 (UTC)[回复]
  10.  支持:原因同Patlabor Ingram所述。--Jlhwung讨论2021年8月20日 (五) 02:47 (UTC)[回复]
  11.  支持:就某一模板记述内容观点不同,完全可以讨论。我跟Longway22在部分页面存废去留方面观点存在分歧,众所周知。但观点分歧绝不是管理员口含天宪找借口滥权封禁的理由。--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编辑]

  1.  反对 理由其實下面已寫,簡單說Jusjih濫用理由。--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2日 (四) 12:50 (UTC)[回复]
  2.  反对 看了半天核心问题似乎是避嫌,那么这档子事是百科已经成了meme的:w:User:爱学习的饭桶/免死金牌。另外,此票不表示本人认为支持区的理由成立或不成立;但如果打算从支持区的理由解任,应该重新来过。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8月14日 (六) 19:26 (UTC)[回复]
  3.  反对 看了一圈,就是卦禁本身没有问题,涉嫌程序不当(我不确认)。另外,大家投票不能按规则来吗?Bangbang.S讨论2021年8月16日 (一) 06:18 (UTC)[回复]
    @Bangbang.S:请阁下指出哪里没有按规则来,据我所知文库没有相关方针指引。——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6日 (一) 11:30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抱歉,我仅仅指表达意见不是建议使用 :#{{支持}} ~~~~  :#{{中立}} ~~~~  :#{{反对}} ~~~~ 标记,有部分投票人没有按这个规则来。
  4.  反对 一直都沒有用戶證明Zhxy 519所作封禁違反了任何規矩,所以此議案根本不成立,純屬胡攪蠻纏。一些維基政客在此抱團、拉票,是為了騎劫此wiki嗎? For stewards: this request revolves around Zhxy 519's block of certain users, but those blocks were properly applied according to established rules and conventions of this wiki, so this request is moot.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a handful of voters here are wiki-politicians, who mainly edit WS namespace, rather than contributors. There is also canvassing like special:diff/2067015. This wiki is at risk of capture by a small and coordinated group.--Roy17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25 (UTC)[回复]
    哪股风把阁下从粤语维基吹来了?一直都有用戶證明Zhxy 519所作封禁違反了規矩,所以此議案根本成立,宣称不成立者純屬胡攪蠻纏。一些維基政客在站外抱團、拉票,拉来一个根本不在此活跃的用户,是為了騎劫此wiki嗎? For stewards: The user Roy17 has not been active for 2 years before these desysop votings. The user appears her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ingle purpose account.--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31 (UTC)[回复]
    听风吹过的声音, registered first on zh.wikipedia.org in 2020, calling a more senior user "single purpose account" is a blatant personal attack, showing the disruptive nature of these voters and their vehement intention to capture this wiki.
    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 there has never been such pointless requests to remove sysops until this year Jusjih makes these two. There has never been a need to vote, until I see it necessary to write here to prevent hijacking.--Roy17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48 (UTC)[回复]
    題外話:本編僅獨立基於粵維立場表示,有關投票人已長期不活躍於粵維和無任何公開加入任何粵維事務,本編和該投票人均各自獨立表態而不會獨斷聲明代表任意分站之,除非該投票人等如另有聲明可能抵觸其他利害會視乎情況再行跟進 Longway22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52 (UTC)[回复]
    @Roy17Wikisource:写字间#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是有关此问题的讨论,阁下可以阅读并发言。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42 (UTC)[回复]
    Exactly you should read it. The conclusion is, nothing. Nothing that proves any wrongdoing of Zhxy 519.--Roy17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1:59 (UTC)[回复]
    @Roy17:该讨论主要是试图评判此封禁是否适当,也就是说该行为本身有争议。您可以阅读其他人的想法,由此得到结论。另外,回复我讨论请{{ping}}我,试着用中文发言。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12:07 (UTC)[回复]
    话说回来,Wikisource:大使馆木有粤语翻译耶?!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4:30 (UTC)[回复]
  5.  反对 同达师。-Mys721tx(talk) 2021年8月23日 (一) 21:32 (UTC)[回复]

中立 Neutral[编辑]

意見 Comments[编辑]

雖然我敬Jusjih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此前其無理解任本人時也曾想先靜靜,但Jusjih畢竟不比其他管理員高一頭,不能什麼都惟其馬首是瞻。本人此次因個人選擇避嫌而不直接關閉投票,但不代表能看下去Jusjih帶來的種種亂象。茲對本次投票的理由程序予以驗證:

  1. 提案馬上就投票?不連署(共識形成)、當事人答辯這些?上次對我因為很快關閉,就沒說什麼,但如此不正規,還是讓人驚訝。
  2. 縱然寫了這麼多理由,核心仍不過是溝通失效和避嫌。新加這些之前討論基本沒有提及,更不用說規勸。還是拋開了好。
  3. 所謂溝通失效,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表明基本限定於當事人完全拒絕溝通(如1),而只要當事人主動溝通就不算失效(如2)。很明顯,當事人Zhxy_519於Jusjih發起的討論中有多次主動回應,反而是Jusjih似乎有意無意的無視Zhxy_519的自辯。
  4. 基於3,現給予Jusjih最後一次機會,駁斥Zhxy_519不違反避嫌的自辯

Longway22是因為「反對管理員」被封禁的嗎?不是。就算有這個因素,請問我是「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嗎?他反對這麼久,我明々是無視他,少惹事的做法。

需要指出的是,非「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已早為百科實踐中所接受(見3。Jusjih需認知對此的挑戰。如果不能駁斥,所有理由基於上述自動消滅,Jusjih不得無視之、左右言他而強行繼續推進。下方交給Jusjih進行答覆。--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0日 (二) 12:00 (UTC)[回复]

本站基于人少现状不要求解任联署,至于当事人答辩一事看似也是可选项,但确属Jusjih操作失误,待其本人处理。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4:31 (UTC)[回复]
此外我请求Jusjih可以无视上述之第四点,因为引用文本显然不是中规中矩的现代汉语,更像是谁翻译日语文本翻译失误,连“々”字符都留着,建议Gzdavidwong重新整理有关材料,特别是注意某些机翻控们。--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4:36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1.无视他人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令人反感、违反礼仪并不被提倡的,选择性回答通常被认为是默认未回答部分。2.银色雪莉指出,w:々不仅是日语符号。3.请阁下注意,为什么“显然”不是现代汉语?——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07:18 (UTC)[回复]

我不同意暫停投票,這根本不利於社群盡快形成共識和決議,維基文庫活躍度比維基百科差,重大事項更要促進討論。--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3:40 (UTC)[回复]

确实,既然上面要求必须完全按维基百科的规定重新整理,建议再次邀请曾经在维基百科封禁过目标用户的也能参与讨论@Antigng, Bencmq, Jimmy Xu, Wcam, 长夜无风:。--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10日 (二) 14:42 (UTC)[回复]
这些封禁记录都整整十年之前了,ping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吧--Bencmq讨论2021年8月18日 (三) 08:22 (UTC)[回复]
@Jusjih:——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11日 (三) 07:56 (UTC)[回复]
@Midleading:既然本未涉事管理員Midleading不同意暫停投票,請取消“暫停中之投票”段落?維基共享資源的管理員解任投票也未明定答辯期、聯署期,更別說前次Zhxy 519被提除名的程序尚不全時期。若社群想要比照中文維基百科,强制管理員解任投票要先有答辯期、聯署期,請提案投票明定。寫字間已溝通多次仍不成,才不得已提解任投票。遺憾。--Jusjih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04:39 (UTC)[回复]
已除去“暫停中之投票”,投票継續。維基文庫活躍度比維基百科差,現又無管理員解任投票程序,暫定為投票開始持續至少二週,有效支持除權票超過半數方可通過,如投票人數過少或出現明顯意見分裂,無共識的,則可延期或以無共識結案。--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09:51 (UTC)[回复]

本人並不願與@Midleading:進行編輯戰,仍呼籲Midleading仔細閱讀理由而非感情論事。而@Jusjih:繼續無視理由,如本人初次留言後一週內不能回應,仍將宣佈本案理由無效。--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2日 (四) 12:35 (UTC)[回复]

Jusjih連續兩次發起管理員解任投票之前未進行解任聯署和當事人答辯,程序上存在瑕疵,但是維基百科的方針不自動成為維基文庫的方針,況且目前已有8個支持票,應視為解任聯署已通過,之前也於寫字間發起過多次溝通,提出過發起解任投票的可能,應視為已提前通知被解任人。在投票期間被解任人仍可就爭議事項進行答辯。至於解任理由,我認為管理員被解任只需要社群不再信任其擔任管理員這一個理由。--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12:52 (UTC)[回复]
閣下對於理由的理解恐怕就與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開頭相悖。不信任一者仍屬於意見不同,二者Jusjih自己都沒放入其提案理由。--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2日 (四) 13:14 (UTC)[回复]
被解任管理員有沒有明顯濫權或其他嚴重違反維基方針是本次投票所針對的問題,我不作評價,但Jusjih指出被解任管理員曾經進行過有爭議的封禁行為和其它行為,這是否屬於明顯濫權或其他嚴重違反維基方針需要通過投票確定,暫停投票無法解決這一疑問。--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13:32 (UTC)[回复]
是的,于是我在此處舉出了當事人的自辯,然而至今參與投票的人理由五花八門,但也未見Jusjih和他人能來反駁這個自辯的理由的。即使說等兩個星期,但沒人來駁斥這個理由,那麼理由仍然是無效的。--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2日 (四) 13:41 (UTC)[回复]
我要說的是Jusjih開那個討論1個多月,已經足夠「確定」了,但是沒有,而且Jusjih是不聽我的話,強按人頭一樣地逼人認罪,是我向Jusjih溝通無效。沒有道理要在這裡靠投票再「確定」。--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12日 (四) 20:00 (UTC)[回复]
沒有逼誰認罪。在下曾在2021年7月18、19日向User talk:Zhxy 519以及User talk:Gzdavidwong提出折衷讓步,問二名管理員,要不要考慮放棄封禁用戶的權限,換取和解。二名都未接受,反而爭而不讓。也請社群注意Special:用户贡献/Zhxy_519竟然向Midleading、Gzdavidwong、Shizhao、Hat600共四位管理員“提請緊急解任Jusjih管理員職務”,是不是本案進行期間故意報仇?監管員不會也不能太隨便接受緊急解任請求。也請社群注意Special:日志/Gzdavidwong
“2021年7月5日 (一) 04:18 Gzdavidwong 討論 貢獻 封鎖已封鎖117.136.54.56 討論期限為1 週(停用帳號建立) (無故刪除條目內容)”
就是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54.562021年7月5日編輯,2021年7月5日太快回退又涉嫌報仇式封禁,恐違反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請問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到底如何才能滿意?也請注意已有不少其他用戶支持解任,所以能否和解也要問他們。--Jusjih讨论2021年8月13日 (五) 04:14 (UTC)[回复]
閣下寫了這麼多仍然是自說自話,和我在這裡清清楚楚要求回應的駁斥理由相差甚遠。此回應可說恰恰是閣下所要和解之關鍵:閣下能否修正自己對於避嫌的錯誤理解。--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3日 (五) 12:22 (UTC)[回复]
不承認態度很簡單,但是Jusjih有什麼理由反駁我的解釋?不聽解釋,一手遮天地提一個不講理而懲罰性的「和解」,就不要怪我認定閣下擾亂,到了可以緊急解任的地步。--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13日 (五) 21:40 (UTC)[回复]
不好意思,請問我是有權投票者嗎?Σανμοσα 2021年8月23日 (一) 05:19 (UTC)[回复]
@Sanmosa:根据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您是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3日 (一) 05:26 (UTC)[回复]
那我先觀望一下。Σανμοσα 2021年8月23日 (一) 05:29 (UTC)[回复]

結果 Result[编辑]

很遺憾,Jusjih始終拒絕面對質疑,用錯誤的「溝通無效」強行推動本次投票。本人鑒於多人投票而不予直接關閉,但仍宣告解任理由、程序無效。投票意見僅供參考,質疑者請提出基於規則之反對理由。--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18日 (三) 14:50 (UTC)[回复]

  • @Jusjih, Liuxinyu970226:--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8月18日 (三) 16:21 (UTC)[回复]
    w:维基百科:维基百科狂:“不要睡覺前看維基百科,很容易拖延就寢時間,並且失眠。”近日他事太忙,幾乎沒空看本頁,更難回答Gzdavidwong。有重大利益衝突的Gzdavidwong,無視Zhxy 519多次濫用“緊急除權”的名義恐嚇在下,反而先“暫停投票”,已被Midleading不同意,竟然再以“拒絕面對質疑,用錯誤的「溝通無效」強行推動本次投票”,以强行宣告“解任理由、程序無效”。請各位注意今年7月5日Gzdavidwong回退一次IP編輯就立即封禁之的爭議。[28]Gzdavidwong不但直接撤銷,未有理由[29],甚至直接封鎖117.136.54.56一周[30]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找到Zhxy 519一次自打嘴巴的編輯[31],以及太包庇自身的編輯[32],又强行回退一次[33]。有重大利益衝突的Gzdavidwong太快結案,應無效。請24小時内撤回結案,否則,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恐有互相串通包庇各自未妥善避嫌之事,甚至違反申報有償編輯,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协议禁止騷擾虐待他人的條款,可能要送元維基監管員考慮緊急解任二者。--Jusjih讨论2021年8月21日 (六) 23:46 (UTC)[回复]
    這Jusjih真是好笑,我規規矩矩通知所有管理員,提議緊急解任,Jusjih說元維基不會理;瓜皮仔跟我不過要一個正常回應,Jusjih居然又扯出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理由,說可以緊急解任。打誰的臉?Jusjih真以為自己是管理員之王了是嗎?--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00:46 (UTC)[回复]
@Gzdavidwong:1.该提案已经以11比5获取社群基本共识,因此不应当无视。2.Jusjih不回答Zhxy 519的自辩,不能证明理由无效(因为这都是事实),只能证明TA也有错。3.程序不正式,是真的。但是一这是维基百科的程序,二已有共识形成。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3:42 (UTC)[回复]

维基文库与本案相关的指引只有Wikisource:管理员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根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通過指標通常為至少25張有效票的50%以上。因为维基文库现在可能投票的活跃用户不足25人,所以本次投票只需要支持票占有效票的50%以上。截止瓜皮仔宣告解任理由、程序無效时,投支持票的还是占绝大部分,而且宣告之后还是有用户继续投支持票。

本案提出理由主要基于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似乎应当改为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理由,不过就算改了理由,想必该投支持票的人也不会因此就改投反对票。至于当事人给出的辩解到底对不对,Jusjih没有给出回应,Zhxy 519的理由是“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和“擾亂:屢次故意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歪引理據”。既然本案起源于哪些中共作品应该被维基文库收录的问题,看看写字间里“关于扩大PD-PRC-CPC适用范围的讨论”的情况,应当能分析出个大概。写字间里面该讨论已经占用了写字间大半篇幅,却仍然没有讨论结束的迹象,与其说是讨论,倒不如说是场没有时间限制的辩论赛。离14天的时间只有两天了,如果有人觉得Zhxy 519应该离任管理员,请投支持票。如果有人觉得Zhxy 519是在对付扰乱行为,或者觉得本案解任理由、程序无效,请赶紧投出反对票。要是14天后支持票仍超过50%,请Jusjih自行去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申请,在元维基进行最终的讨论和决定。另外请大家注意,Zhxy 519已经去元维基申请对Jusjih紧急除权了。--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06:21 (UTC)[回复]

25票的事,與其現在就開脫,最好難不是徹底中止投票考慮先修正漏洞?閣下的投票倡儀明顯仍基於信任與否,即便基於信任,Jusjih也理應在討論伊始,好好討論一番而不是一個人強行推動。眾人不在當時參與,也很奇怪,這才是與閣下反覆聲稱的「促進討論」相背離的吧。--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22日 (日) 13:02 (UTC)[回复]
很遗憾,紧急除权案未获通过,Jusjih得以继续担任。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4:42 (UTC)[回复]

有些人在關注我在元維基的對話,基本上只要我說的是事實,元維基Steward也基本認可Jusjih的行為是policy violation。我不是獨斷專行,我想看看Jusjih或他人有沒有要進行解釋的。--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2日 (日) 23:24 (UTC)[回复]

Template:Note2Sotiale的原文为“it is generally assumed that the policy violations presented by you are situations in which ...”,有assume+presented by you并不能视为肯定。 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4日 (二) 02:45 (UTC)[回复]
@Midleading已送交案件由監管員裁決,等候結果。--Jusjih讨论2021年8月24日 (二) 04:05 (UTC)[回复]
對於不公之程序,本人堅持為無效。--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24日 (二) 11:50 (UTC)[回复]

這位@EdwardAlexanderCrowley:,這是一句很長的句子,請看好assume出的內容是什麼,而我present的也沒有拒絕質疑。--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4日 (二) 18:29 (UTC)[回复]

Sotiale是韩国人,一般用翻译器看中文项目。对这件事他认为是本地事务,本来就不能视为他的肯定。presented by you是什么意思,大家都清楚。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1:29 (UTC)[回复]
再次摘录一段:“If the policy violation you are claiming actually exists and is accepted by the community(I haven't verified that your claim is true yet, so I cannot say whether it violates local policy.), I think they can handle the desysop guideline as well. And since the admin is not currently abusing the admin bit's button, it's not urgent at this point. --Sotiale (talk) 22:00, 22 August 2021 (UTC)”,所谓“基本认可”根本不属实。EdwardAlexanderCrowley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2:29 (UTC)[回复]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反駁Zhxy_519的理由啊。Sotiale自己都說了看都沒看,怎麼會像你一樣有意無意評論提案者本人?而我對@落花有意12138:的回應也很簡單,違反程序正義的做法,得到再正確的結果都不應該。--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25日 (三) 12:20 (UTC)[回复]
@Gzdavidwong:阁下的论调令我无法接受。维基百科有“忽略一切规则”和“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因而程序正义放在法律上的合理性在维基似乎并不合适。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12:27 (UTC)[回复]
然而,许多人似乎误解了这条规则的精神,他们忽略所有自己不认同的事情,然后以此为借口。这违背了这条规则的目的。--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25日 (三) 12:37 (UTC)[回复]
@Gzdavidwong:我引用这条规则的目的是证明维基不适用程序正义,而非要忽略规则直接罢免zhxy 519或其他什么事情。
程序正义要求一切都要遵守已有的程序,以此来保证过程的正义。这一点并在维基并不必要:在有共识的情况下,已有的方针、指引均可被否定(常识)。而现在便是有共识(多数支持,反对的理由在论),而且程序也并非本地程序(指的连署、当事人答辩等),应当否定存疑,继续讨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14:05 (UTC)[回复]
連署和答辯之類,我也可以不論,而主要集中在是否違反避嫌和溝通無效,尤其當事人自辯後Jusjih仍無視而強推,這就是程序不正了,就如Steward所言。另外共識從來不是否定存疑,存疑一直是允許的,但要看能否到達撼動共識的地步。--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25日 (三) 14:21 (UTC)[回复]
1.“当事人自辩后Jusjih仍无视而强推”确为程序不正,但是这不能否定zhxy 519所作的事实的真实性。即,双方都有错,现在要做的是讨论zhxy 519的行为是否足够使其被解任。2.关于“共识从来不是否定存疑”,我从未说“共识是否定存疑”,而是“应当否定存疑”和“有共识”。此处要指明的是,此“共识”是指,在本页面经社群投票而形成的应当解任zhxy 519的共识。3.我要表达的主要观点是,程序正义不适用于维基,维基的程序是为了防止破坏和不公平,而共识可以形成特例。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7日 (五) 14:11 (UTC)[回复]
真實性?zhxy 519所作真有問題,就請直接反駁之,而不是光在這裡說。小到閣下自己似乎也在推動各種規則,大到監管員已做出的要求,無不是程序正義的體現,怎麼能說不適用呢。--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30日 (一) 12:43 (UTC)[回复]
@Gzdavidwong:1.我的“真实性”所指的是zhxy 519真的做过这件事。2.我需要再次申明并强调的是程序正义不适用于维基。其目标是唯一的(比如维基文库是创建自由的图书馆,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等),而过程中的一切并不一定按照程序,也并不一定按照已有共识,新的共识和符合维基最终目标的做法均应当被接受。而不是仅仅按照法律中的原则追求程序正义的公正。总结,维基和程序正义的目标不同,前者有明确的目标,而后者是“宁可疑罪从无,不可冤判”3.按照您所指出的,我在推动各种规则。这是为了保证用户拥有统一的行为和内容规范,以此减少行为冲突,使内容风格统一。这些都是出于避免可以避免的争端,保证维基的贡献效率的目标而做出的。4.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这引发了我的思考,同时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虽然我使用rss订阅,但是为了保证我能在登录的时候时刻注意到您的回复,请{{ping}}我。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日 (三) 13:50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我看不太懂了。你我現在在這裡意見不同,也是「真實的」吧。你我難道因此要受無端裁判?維基文庫為了建立自由(版權)的圖書館,是可以建立在迫害無辜的基礎之上?我也不要求疑罪都是無,至少按正常程序走嘛。你也看看Jusjih,現在說的都是甚麼呀,連你我這樣的討論都做不到,還發動甚麼投票,完全沒程序就給人定罪了。這效率夠高,但這明顯不是避免,而是製造爭端。--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6日 (一) 14:34 (UTC)[回复]
@Gzdavidwong:谢谢您的回复和配合,由于学业,可能回复稍晚。1.关于“真实性”,我的意思是,因为上述行为是真实的,所以zhxy 519有错。因为jusjih没有回复合理自辩而兀自推动解任,所以jusjih也有错。2.您的发言提示了我,维基文库并没有严格的提任解任流程。3.我依然坚持我原有的意见,尽管投票快速,但是诸多用户(相对本地社群大小)参与投票,此形成的共识不应当无视。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13:46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閣下邏輯似乎是中文維基文庫上所有「真實的」行為都有錯,看來我們在此真實的說話也有錯。我舉一個例子,假設一位用戶“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搬運來一部侵權作品,無論再用功裝飾也會被刪除。錯上加錯的東西最好辦法就是早點無視。總之在監管員要求之下雖然本人亦懶於常來,不甚有效率之管理員討論好歹也有所推動,閣下如果不願改意見亦為個人自由。--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12日 (日) 14:07 (UTC)[回复]
@Gzdavidwong:1.我的意思是,zhxy 519的上述行为是错误的,即使对方错了,这也是错误的。2.我认为这件事不宜无视,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两位管理员,并且两方均有不当行为,即使其中一方被罢免,这件事也未免会有较大影响。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4日 (二) 13:58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閣下前稱自辯合理,今番又稱錯?如今已塵埃落定,請閣下自行與zhxy 519討論。25票原則既已基本確定,那麼不通過就是不通過,恕本人慵懶無意再解釋。--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15日 (三) 13:59 (UTC)[回复]
@Gzdavidwong1.感谢阁下的提醒,我想我需要一段时间来了解时间的全过程,此期间对此保留意见。2.25票原则并未确定,不可以视之与指引同等效力。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15日 (三) 14:16 (UTC)[回复]

User:Jusjih、​User:Liuxinyu970226、​User:落花有意12138、​User:DreamerBlue、​User:Fire-and-Ice、​User:Huhu9001、​User:Patlabor Ingram、​User:Jlhwung、​User:听风吹过的声音、​User:Gzdavidwong、​User:hat600、​User:Bangbang.S、​User:Roy17、​User:Mys_721tx、​User:EdwardAlexanderCrowley、​User:MidleadingUser:Zhxy 519

Sotiale:This does not mean that your vote has been invalidated; it just means that I have not made any judgments on this. The reason this is marked as not done is that you are still discussing here without agreeing on what should have been discussed on the local wiki, so hold it so that you can clearly agree on the guideline.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guideline, admins form a consensus and request again, otherwise amend the guideline. We hope you all come back after you have a consensus on your local wiki. Thank you.

以上為監管員作出之決定,另副知所有曾參與此投票之用戶。謝謝。--SCP-2000讨论2021年8月26日 (四) 13:48 (UTC)[回复]

那维基文库现在需要的就是修订一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特别是应明确本次投票没有达到25票是否也属于符合程序要求。--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26日 (四) 15:20 (UTC)[回复]
Steward說的是管理員就指引的解釋達成共識後才能再申請,不然就改指引;而不是改指引來套用到本次投票上。--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6日 (四) 18:37 (UTC)[回复]
尚未送監管員決定,Zhxy 519就關説其他管理員,甚至元維基濫行請求緊急解任,請問各位用戶,是不是誣告、誹謗、仇恨?不該反坐、下臺嗎?英文維基文庫管理員,最多任命13月,禁止永久任命,所以要年年再表決。三票主張解任對二票主張留任,也是解任。再任意强詞奪理,休怪任何用戶直接請求基金会行动。--Jusjih讨论2021年8月29日 (日) 20:41 (UTC)[回复]
我建议还是先按监管员的要求先就本次投票是否符合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指引达成共识,如果符合的话,将本案重新提交到元维基;如果不符合的话,可以修订该指引然后重新投票。当然这里有个问题就是究竟要和谁达成这个共识。--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30日 (一) 02:30 (UTC)[回复]
@Midleading 個人認為或可向監管員詢問他說的「Admin」是指本站所有管理員、除J君和Z君以外的管理員、還是未曾參與是次投票的管理員。不知閣下意下如何?--SCP-2000讨论2021年8月30日 (一) 06:07 (UTC)[回复]
維基文庫在本案中沒有投票的管理員除了在下以外只有Zhxy 519和很久沒有編輯的Shizhao。如果是只需要中立管理員支持,那本案早該通過,當然反對本案通過的人可能會認為在下不是中立管理員;如果需要除J君和Z君以外的管理員支持,那根據瓜皮仔达师的意見本案應該停止,在修訂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後視情況重新投票。如果需要本站所有管理員達成共識的話,我覺得目前是不可能達成這個共識的。當然只讓管理員參與這個流程本身就不合理,要是普通用戶也能參與該流程的話,跟投票延期或重新投票也沒什麼兩樣。--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30日 (一) 09:09 (UTC)[回复]
程序基本正確,現在就是管理員之間討論共識。未來如果到了修訂指引的地步,再有人想投票也要按指引來。先不要想這麼多,想提出甚麼理由依據,拿出來就好了。--瓜皮仔Canton 2021年8月30日 (一) 12:43 (UTC)[回复]
25票对本地来说确实困难,如果监管员要求解任符合本地指引,那么本案只能是未通过,未来任何解任案提交之前都应该先修指引。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9月1日 (三) 11:42 (UTC)[回复]
監管員未有要求解任需符合本地指引,但本地管理員至少應就指引的解釋達成共識,又或者重新修訂指引。--SCP-2000讨论2021年9月1日 (三) 11:55 (UTC)[回复]
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視肇事管理員濫權程度或違反事實衡量”,所以Zhxy 519仇恨濫用緊急解任,本地中性管理員仍不能達成解任共識?再不能,就要重新修訂指引。--Jusjih讨论2021年9月4日 (六) 03:56 (UTC)[回复]

我支持達師。回應SCP-2000,我看監管員反覆就指引提問,而又要管理員就指引達成共識,那麼方向就應該是解任需符合指引。--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6日 (一) 14:34 (UTC)[回复]

SCP-2000提出重新修訂指引,投票又是直接涉事的Zhxy 519擅自關閉。不撤回擅自關閉就要送基金會行動,結果自負。--Jusjih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22:26 (UTC)[回复]

SCP-2000不過是引述監管員的話,並非提出。25票在本次投票有效看來管理員共識在即,本人特提出兩點致二位真正有正常討論的管理員@hat600, Midleading

  1. 25票既然有效,即可得出Midleading更改投票人數要求做法本身和理由不正確的結論。本人並非要借此指責Midleading,只希望能從中學習,今後避免。
  2. 如本人早已指出,Jusjih強推投票,濫用“溝通失效”和“避嫌”。這明顯為指引中所指出的不正當行為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希望二位再次確認。鑒於將來指引很大程度會修訂,本人認為這個可以考慮在修訂中明文規定。

--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12日 (日) 13:56 (UTC)[回复]

不承認“強推投票”論。要避免再有“強推投票”,就請寫字間討論,未來考慮改成先答辯再投票,取代投票後被提案者申訴。另外請注意今年7月5日Gzdavidwong回退一次IP編輯就立即封禁之的爭議。[34]Gzdavidwong不但直接撤銷,未有理由[35],甚至直接封鎖117.136.54.56一周[36]。不用反省嗎?不要做別人的扯線布偶。--Jusjih讨论2021年9月12日 (日) 20:15 (UTC)[回复]
监管员似乎从来没有说过25票有效吧,只说了管理员之间应该就该指引中本项规定应当如何解释达成共识。目前看来我倒是管理员中的少数了,看样子瓜皮仔达师都同意应当修改指引,Jusjih肯定也同意,那我也支持好了,这样就算管理员之间达成共识了吧。--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13日 (一) 03:15 (UTC)[回复]
監管員的確沒說過,但問過本地是否有此一項,25票成立否就是我們管理員可以圍繞來討論的了。閣下如不反對,那就是當前最低共識了。是否修改指引,按監管員的要求其實也並非本討論的議題。本人新提出的兩點倒自認為符合對解釋指引的要求,還請發表意見,完畢後有任何人要正式提案改指引都是自由的。--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13日 (一) 13:09 (UTC)[回复]
我從來都沒有支持過25票有效,我只支持應該修改指引中的該規定,如果真的針對本條發起討論或投票的話,25票的要求想必是不可能通過的。至於Jusjih的行為是否屬於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我持保留態度。我認為現在管理員之間的共識只包括未來發起新的解任投票之前應該修改該指引,而且根據監管員的要求,如果管理員討論無共識的話也應當這樣做。--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15日 (三) 15:27 (UTC)[回复]
好吧,那我只要閣下澄清一點,閣下不支持或有保留意見都好,是意味著明確反對,還是可以聽任之?本人也說明一點,即如果展開修訂指引,本人要求決不可只修訂票數,而必須能制止今次Jusjih般的行為在前。--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19日 (日) 14:01 (UTC)[回复]
强烈反對本次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的理論。沒有Zhxy 519的任意封禁用戶,就沒有本次爭端。--Jusjih讨论2021年9月21日 (二) 00:14 (UTC)[回复]
瓜皮仔:管理员的离任指引当然应当对解任申请进行规范,避免解任申请沦为互相指责和骚扰而无法达成共识,如果阁下有好的意见,可以在将来修订指引时提出,经社群讨论投票通过就可采纳。Jusjih的行为是否合理应当让社群评价,我只是作为一个中立管理员对社群的意见和共识进行总结。--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1日 (二) 02:59 (UTC)[回复]
滥用避嫌是本案中涉及实质的问题,不是本案中涉及程序的问题;自投票结束以来我们一直在讨论程序,现在不应涉及实质,包括本次修指引也不应涉及实质。同意强推投票和滥用沟通无效;不论如何,沟通无效之主语之应为“社群与被提请的管理员”,而除非本站变成鬼屋,否则社群怎么也要有三五个人,有一定共识。而且,双方应有足够多的关于实质的沟通,而非鸡同鸭讲。本案既然理由是避嫌,那么讨论本应围绕避嫌的成立要素(即定义何种情况属于未避嫌)及这些要素是否发生(即实际行为是否符合前述定义),而非集中于个人恩怨、利益冲突、程序、其他用户的行为。在这种不触及实质的讨论中间,即便提出“和解”,也是空中楼阁,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9月22日 (三) 13:16 (UTC)[回复]
本人的提問方式似乎有問題,重新提問@Midleading:現在管理員達師與本人均就25票有效、Jusjih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達到基本一致,閣下對此不支持或有保留意見都好,是意味著明確反對,還是可以聽任本人與達師的意見通過?--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22日 (三) 13:46 (UTC)[回复]
原來是要我選邊站隊,本次我可以認為本次投票最終未通過是因為Jusjih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並且未完全符合當前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的指引,但是我也要指出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不屬於終止管理員的解任投票的條件,並且該指引本身需要修訂,未來要明確何種情況屬於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並達成一致意見。--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4日 (五) 11:08 (UTC)[回复]
共識並不要求全體一致,但畢竟要搞清閣下發言的真正意思,所以並不叫“站隊”。閣下既然同意Jusjih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那最小的共識也就已經達成。本人認為這就是可以終止投票的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不過是否有必要就此在本頁繼續討論,全看閣下意見。--瓜皮仔Canton 2021年9月27日 (一) 13:35 (UTC)[回复]
但Jusjih上报基金会总部请求基金会行动一事又确实属实(我恰好为此电邮问了Maggie Dennis,就是m:Office actions/September 2021 statement撰稿人,其本人亲自证实收到Jusjih来信),这又该怎样解决?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02:00 (UTC)[回复]
該全案發展到現在,已可謂非本地管理員或本地社群各自堅持不同角度之單一問題,而必須依賴本地雙方面確實有意繼續正視早已指出之各種課題,如僅為「解決」提出第一問題之人,而容許擔當管理角色在擔當中以本身立場、利益或其他聯繫而徹底控制共識之形成與詮釋過程,尤本地與關聯層面之狀況而定,可以預見無論對於其他管理角色或社區等方面是會遺留更多爭議。要達致如階段之妥協,必然需要多方審視與衡平機制保證社群不同意見之表達與共議,不會受到任意威權指令性干預與威脅,而必須明確授權、受權等之條件可限制管理權限以迴避當前可能正出現之個別角色層佔有之情況、保障文庫活動之參與度與流動度等合乎維基知識構建之目標。以上為本編嘗試以社區角度而提出作為總結共識之。 Longway22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03:00 (UTC)[回复]
@Longway22:所以您的意思是要修改方针以“明确授权、受权等之条件”?关键不是要不要改,关键是怎么改。上面的讨论已经有类似的意见了。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9月30日 (四) 13:25 (UTC)[回复]
抱歉重新电邮询问了一下,Maggie说没有收到,看来的确是我被Jusjih误导了。--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10月1日 (五) 21:56 (UTC)[回复]
强烈反對所謂“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以及“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的説法。Zhxy 519態度太牛,所以誰要是请求基金会行动,公開承認只會加重立即衝突。請各位理解何謂“安全保密”以及“善意的謊言”。誰要是懷疑誰请求基金会行动,就以基金会行动作準。--Jusjih讨论2021年10月3日 (日) 18:55 (UTC)[回复]
閣下反對一者不給理由,二者是濫用的當事人。三位管理員就此已經達成共識,閣下請自反思。本人上次的意見既已超過一週而Midleading和达师未再提出新意見,在此正式宣佈本案因Jusjih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而不獲通過。--瓜皮仔Canton 2021年10月5日 (二) 14:33 (UTC)[回复]
Zhxy 519近期一直以本案没有讨论结束为由阻碍社群改进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现在终于算讨论正式结束了。--Midleading讨论2021年10月6日 (三) 03:06 (UTC)[回复]

申訴[编辑]

為防不測,本人在此開啟申訴程序。理由即:

  1. Jusjih發動接任投票的程序已反復被證明不公,甚至是policy violation。
  2. Midleading不應在關鍵時刻改變投票數規定,其本人對於發動投票的條件理解也有問題:限濫權而非信任投票,而濫權是不成立的。

以上,如不能駁斥,即使被Steward一時除權,本人申訴應獲通過而恢復權限。--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4日 (二) 18:29 (UTC)[回复]

25票的要求只是從維基百科導入來的,而且此要求只是通常情況,並非硬性要求,鍳於維基文庫目前用戶本來就少,所以從始至終我就沒把25票的要求擺出來過,只是提了超過50%這個要求而已。有哪位覺得對維基文庫指引作這樣的理解和適用屬於不公的話,早就該投反對票。至於本投票是否證明閣下有濫權行為,多人已經在支持區明確指出,就算只統計含管理員濫權因素的支持票,也已經超過5票了。其實我是能理解您的,上次解任投票無共識時,我選擇了關閉討論,結果造成了如今11:5的情況,您還不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嗎。下一步恐怕是要再修訂一次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了,相信各參與者也會在那里繼續投票,我希望各參與者不要把本案的情緒帶到那邊去試圖通過一個不公平的解任投票程序,因此最好等到本案塵埃落定再討論。--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目前在元維基的討論,Steward也在圍繞程序發問,其基準看來就是本文庫的指引了。我想閣下不能否認,雖然說了這麼多,閣下堅持投票、更改標準時並未使用該指引要求的原因,這也是程序上的大問題。我以前是否濫權,在正常環境下可以討論,但以Jusjih本次原始討論而論,至今沒有任何人來反駁我的非涉嫌自辯,所以,我不能承諾什麼反思,在現有規則下追求我的合理權益不能說有問題。--Zhxy 519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19:08 (UTC)[回复]
不服解任投票,反而仇恨濫用緊急解任,Zhxy 519能承諾改進嗎?不用向社群道歉嗎?--Jusjih讨论2021年9月4日 (六) 03:56 (UTC)[回复]
閣下沒有證明我錯,但是閣下自己policy violation可是監管員認證的,就這樣還要我道歉?--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18:40 (UTC)[回复]
以上提案解任的九大理由,加上其他用戶指出,質疑你存疑,竟然濫用緊急解任請求。再不承諾改進就要送基金會行動,結果自負。--Jusjih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22:26 (UTC)[回复]
一個理由被駁倒,就添油加醋,自己都在違反,還恬然說別人。質疑?質疑就好好討論,發動什麼投票?到底是誰在威脅別人,不討論反反復復說這個解任那個行動的?--Zhxy 519讨论2021年9月7日 (二) 23:42 (UTC)[回复]
咦这讨论还没结束么?我刚刚想存档却被回退。 Liuxinyu970226讨论2021年9月26日 (日) 04: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