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写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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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不是有人动过常用模板的代码?[编辑]

有一些意见如下:

  1. 点击右上角的“编辑源代码”以后,页面下方还是会显示一个阅览状态下的版权模板(不同的是这个版权模板被拆散了),且这部分无法操作,应该是代码还没有理顺;
  2. 版权模板的文字部分边距太宽了,看着会很奇怪;
  3.  反对把header模板强制置顶,一些废止模板什么的才更应该置于顶端,具体是否置顶应视情况而定;
  4. 被挂着copyvio的页面,不应强制显示版权模板,这就像是一边在说这篇文献有版权疑虑,一边在说这篇文献没有版权问题,自相矛盾。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0月20日 (五) 05:47 (UTC)[回复]

已修复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jsMidleading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10:17 (UTC)[回复]
感谢。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0月20日 (五) 11:42 (UTC)[回复]
您好,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的五星红旗显示仍然有问题;以及各版权模板的文字部分页边距问题仍然未解决。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0月20日 (五) 15:59 (UTC)[回复]
已修复该模板的语法错误。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0月21日 (六) 02:11 (UTC)[回复]
刚发现“亚运环境质量保障指挥中心杭州分中心指令(第22号)”这个页面仍有问题。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0月21日 (六) 06:02 (UTC)[回复]
已修改Template:Copyvio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0月21日 (六) 07:43 (UTC)[回复]
中国古代作品版权模板仍然存在边距过宽的问题。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0月23日 (一) 04:57 (UTC)[回复]
文字部分边距过宽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处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12日 (日) 03:02 (UTC)[回复]
@Midleading 仍然存在字边距过宽的问题,该问题在中国古代版权模板中尤为明显。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9日 (六) 06:42 (UTC)[回复]
英文维基文库也是这样的,我没想好怎么处理,等待其他人解决吧。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2月12日 (二) 03:52 (UTC)[回复]
之前都是好好的,不明白为什么非要照英文文库的模板搞。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12日 (二) 04:06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2月6日 (二) 03:03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5日 (二) 06:47 (UTC)[回复]

支持第三条,反对header强制置顶。一些废止模板、消歧义模板需要在header上面。
此外将header强制置顶、版权模板强制置底,导致Help:模板等帮助页面显示异常,至少应该改为仅在主命名空间header强制置顶、版权模板强制置底。--Kcx3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5:40 (UTC) [回复]
再补一个,为什么{{缺失乐谱}}会被强制置顶?如黃河 (楊度)。--Kcx3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5:41 (UTC)[回复]
我这里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未登录时无论是桌面还是移动也没有出现{{缺失乐谱}}置顶的情况,建议您进一步描述使用的皮肤和是否使用移动版访问。某些模板被强制置顶或强制置底是因为这些页面的正文部分嵌入了pages页面,由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js把正文部分提取至DIV中以便在正文部分展示页码,在这些模板中添加适当的CSS类可以定义模板出现在页面顶部还是底部。 Midleading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3:40 (UTC)[回复]
实在抱歉,我退出登录后确实没有出现模板被强制置顶/置底,我正在排查哪里设置出问题了。--Kcx36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3:50 (UTC)[回复]
我重置参数设置后就正常了,依次勾选此前使用的小工具也未能复现,真是奇怪。--Kcx36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4:14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1日 (一) 16:01 (UTC)[回复]

建议文库也导入网页存档机器人[编辑]

如题。免得有些网页来源失效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20日 (一) 03:07 (UTC)[回复]

要是技术上可行的话(不懂技术),个人觉得这个应该不错。 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11月21日 (二) 09:50 (UTC)[回复]
支持。如果可行的话建议配置为仅存档talk页{{Textinfo}}模板中的链接。--Kcx36留言2023年11月22日 (三) 08:18 (UTC)[回复]
网页存档机器人连英文维基文库都没有,不知道怎么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加入。在维基文库避免来源失效的最好办法是把原文扫描版文件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并建立页面索引。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1月22日 (三) 10:00 (UTC)[回复]
但事实是有很大一部分内容只是网页内容没有所谓原文扫描件。总不能将这部分内容放弃不管。而且我看中文维基百科有存档机器人才提出的本案。要是都没人知道怎么弄的话去那边问问?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22日 (三) 12:30 (UTC)[回复]
有共识的话,管理员可以在这个页面申请启用,确实别的文库都没开启,不知道为何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1日 (五) 21:50 (UTC)[回复]
可能是维基文库使用的模板和维基百科的不同,基本没有人用维基百科的{{cite web}},维基文库的{{textinfo}}也没有存档网址参数?中文维基文库如果要做第一个使用网页存档机器人的维基文库,可能需要找个了解网页存档机器人工作机制的人测试。 Midleading留言2023年12月2日 (六) 15:24 (UTC)[回复]
可以参考m:InternetArchiveBot/Documentation/Configuring_archive_templates,IABot url参数填我们模板用的参数source,然后我们需要加几个模板参数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3日 (日) 00:35 (UTC)[回复]
@Kcx36:有关于阁下建议配置为仅存档talk页{{Textinfo}}模板中的链接,这点我有异议,因为事实上部分用户并没有在talk页{{Textinfo}}模板中加来源的习惯。譬如: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
讨论:帝王略論清丰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最好还是配置为有网页链接就加。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2日 (五) 07:42 (UTC)[回复]
應當鼓勵上傳者填寫網址之時先即時自行存檔,肯定比機器人快。—— Eric Liu留言 2023年11月26日 (日) 10:38 (UTC)[回复]
不现实,大部分人没有这种习惯。否则维基百科那边也就不需要什么存档机器人了。(甚至更多的人连加来源这种习惯都没有。)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26日 (日) 10:50 (UTC)[回复]
這裡還是建議大家安裝網際網路檔案館瀏覽器擴充功能,並開啟自動存檔機制( —— Eric Liu留言 2023年11月26日 (日) 11:19 (UTC)[回复]
阁下这样的建议让我觉得非常奇怪,这就如同阁下想对世界70亿人口说你们不要违法犯罪,第一个问题是,阁下没有办法对70亿人一个不落;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对这70亿人全部说了,你仍旧无法保证这70亿人不会违法犯罪。甚至这70亿人中有人已经或者正在违法犯罪。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1月26日 (日) 11:48 (UTC)[回复]
不理解您想表達的意思。我們自己先有意識地「以身作則」有什麼問題?又沒說不讓啟用這功能了,而且我事實上還挺歡迎的。—— Eric Liu留言 2023年12月27日 (三) 01:37 (UTC)[回复]
您支持提案就好。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7日 (三) 03:30 (UTC)[回复]
支持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1日 (五) 22:09 (UTC)[回复]

基本上参与本条讨论的各位都很支持,要不就2024年1月1日正式启用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7日 (三) 03:32 (UTC)[回复]

主要还是技术问题。--Kcx36留言2023年12月27日 (三) 04:21 (UTC)[回复]
我看@94rain:阁下好像知道怎么弄。不如请这位阁下来协助操作。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7日 (三) 09:56 (UTC)[回复]
管理员参考m:InternetArchiveBot/Documentation/Configuring_archive_templates去那个界面修改配置,然后我们textinfo模板需要增加archive url, archive date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29日 (五) 13:52 (UTC)[回复]

这条有懂代码的管理员出来说个话不。。———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0日 (三) 07:38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24日 (三) 02:48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5日 (二) 06:47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1日 (一) 16:01 (UTC)[回复]

支持该提案。存档出现的所有链接即可,事实上维基百科的机器人也会存档cite模板之外的链接的。--Yinyue200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05:56 (UTC)[回复]

中国裁判文书网问题[编辑]

原標題:中国裁判文书网即将下线

目前网上有各种离线版本,但是覆盖范围(公开过的裁判文书超过1.4亿篇)和质量参差不齐,我见过的一个版本文书内容出现了乱码。 GZWDer留言2023年12月20日 (三) 12:32 (UTC)[回复]

虽然法院内网专用的系统明年1月启用、近来公开的裁判文书越来越少,但暂时无任何迹象表明裁判文书网会“下线”,今日尚新增1670篇。 Teetrition留言2023年12月21日 (四) 02:55 (UTC)[回复]
根据报道,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1]Teetrition留言2023年12月22日 (五) 02:21 (UTC)[回复]
官网版本 Teetrition留言2023年12月22日 (五) 04:07 (UTC)[回复]
另需注意,裁判文书网声明:“相关法院依法定程序撤回在本网站公开的裁判文书的,其余网站有义务免费及时撤回相应文书。”当然,我并不知道不履行该义务会如何。不过,文库当然不愿意承担丝毫法律风险。如果裁判文书网真的依法下线,反而需要讨论是否全部删除这批文书了。 Fire Ice 2023年12月21日 (四) 04:50 (UTC)[回复]
说到法律风险,之前写字间聊过一个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有关于作者要求保密的文献是否应录入至文库。无奈该提案有争议,没通过。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1日 (四) 07:24 (UTC)[回复]
我是支持禁止录入法律要求保密,且未过保密期内容录入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8:19 (UTC)[回复]
没用。。其他人不同意。。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5日 (五) 08:48 (UTC)[回复]

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编辑]

人民法院案例库于今日上线。报道强调,官方指出,裁判文书网不会关闭,该案例库与裁判文书网互为补充。据此,我修改了本话题的标题(原标题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即将下线”),避免该不实信息继续传播。粗略来看,该案例库中收录的基本是指导案例而非文书全文,私以为该库中的内容不应当被收录至维基文库。 Teetrition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7:18 (UTC)[回复]

指导案例算司法性质文件吧。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7:26 (UTC)[回复]
试举一例,公报刊载的指导案例案例库中刊载的指导案例内容是一样的。除非将公报页版权声明证伪,否则案例库中的案例无法从司法性质路径进入公有。 Teetrition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8:01 (UTC)[回复]
Wikisource:版權討論#1月中关于最高院指导案例中Patlabor Ingram阁下所举的说明,阁下如何看?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8:07 (UTC)[回复]
刚注意到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的说明。我撤回前述意见。现在的问题是,该案例库将案例划分为“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两部分。不知阁下如何看待参考案例? Teetrition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8:12 (UTC)[回复]
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我还想看《关于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通知》,可惜未找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以保障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如果单靠这份公告而论,我轻度认为它有司法性质——轻度是因为它从文字上不够有定义感;但是考虑到推荐的案例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初审后,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审查、研究室复核,符合条件的将录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和该公告附的《答记者问》说入库案例的权威性有充分保障,各级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应当参考;各级法院审判工作中认为法律、司法解释修改或者司法政策调整,不宜参考入库相关案例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在办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或者报请上级法院提级管辖,生效裁判确立新的裁判规则的,应当编发新的入库案例替换原有案例。的表述的话,可能认为它具备司法性质会更妥当,不知道您以为如何?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8:30 (UTC)[回复]
了解,感谢阁下提供更多资料和说理。看完您的说理我认为很有道理。之前在未详细考察时我想到的是现在某些法院会在裁判文书后主动附摘要和裁判要旨并声明该节选整理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看来应无此担忧。 Teetrition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11:09 (UTC)[回复]
顺带说个题外话:感觉案例库比文书网的网站速度要快2333不知道是我个人网络如此还是怎样,哈哈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08:32 (UTC)[回复]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超出用户权限和合理使用范畴,对本站案例数据以各种形式传播或盈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网站链接、建立镜像网站和数据库交易等。[2]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11:57 (UTC)[回复]

这指的是你不能整个站的数据打包了去用——就跟你不能翻印《国务院公报》出版一样,那不代表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有著作权。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7日 (二) 12:19 (UTC)[回复]
我注意到该页面最后一行有版权声明。 曾晋哲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21:41 (UTC)[回复]
bottom的版权声明一般来说不用管,那个只是一个兜底性质。按照法律法规来判断就行。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10日 (日) 04:41 (UTC)[回复]
是的,法律法规数据库也有版权声明,但显然这个数据库收录的几乎所有内容都不受保护。此时这一声明只能理解为对网页版式设计的版权的声明。 Teetrition留言2024年3月10日 (日) 04:48 (UTC)[回复]
上述作品均属公有领域,法院不是版权所有者。限制对公有领域作品的利用于法无据,法院也无相应职能。而且收录大量裁判文书的商业性站点有很多,例如北大法宝、法信等。因此,我认为这样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只能理解为网站的使用条款。--虹易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曾经计划将裁判文书无差别录入。但文书总共有一亿余篇,本站现有条目数量与之相比也只是九牛一毛。除维护可行性之外,也不知是否会有技术性问题,所以才放弃。--虹易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5:32 (UTC)[回复]

有关于逝世年份不明的作者[编辑]

如题,对于这类作者,是否应拿出一个标准来判断其作品进入公有的时间?之前我和@Teetrition阁下认为按出生后120年去世这个标准来判断(见Wikisource:版權討論#12月)。不知社群是否有不同意见?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2日 (五) 07:57 (UTC)[回复]

另外,经查吉尼斯世界纪录官网[3]现“世界最长寿的人”世界纪录称号保持者为来自法国的Jeanne Calment。截止离世,她的寿命共计122岁零164天。———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3年12月22日 (五) 08:02 (UTC)[回复]

支持以此确立为社群标准并列入相关方针。 Teetrition留言2023年12月24日 (日) 16:17 (UTC)[回复]
同意以一百二十年為實務認定基準。—— Eric Liu留言 2023年12月27日 (三) 01:35 (UTC)[回复]
非“认定”或“判断”进入公有,辞藻恐需斟酌,以免造成与法律概念不必要的冲突;但对此时间拟共识并不反对。——或者用“容忍”的说法? 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12月27日 (三) 13:17 (UTC)[回复]

既然大家都支持,那么需要考虑一下后续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我目前只想到一个新增120年消极容忍版权模板(我没想好怎么措辞)。———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4日 (四) 10:37 (UTC)[回复]

方针扩充的公示[编辑]

根据上方讨论,计划对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注意事项增加一个第15条:

经社群讨论并一致同意,对于逝世年份不明的自然人,社群对其作品按出生后120年逝世为标准进行保护。超出120年标准的,社群可消极容忍其作品的上传。

现对该方针扩充计划进行公示,考虑到本条讨论提出已有近1个月,暂定公示期为7×24小时。公示期满后我会手动进行方针扩充。———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6日 (二) 15:10 (UTC)[回复]

对于遣词造句等有不同意见,欢迎在下方提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6日 (二) 15:36 (UTC)[回复]

我讀了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注意事项目前的14條。我覺得新條文應該和原有條文風格一致。目前的條文内容分三類—— 1 是純事實(某地版權法規定……),2 是文庫的觀點(如第12條),3是文庫允許或禁止的行爲。這三類句子已經足夠,不應加入其他描述文字。
對於條款的用詞,我贊同銀色雪莉Kcx36閣下提到的「假定」一詞,因版權方針不是在立法,不是在制定公司規則,而是社群的態度,觀點。大部分時候這些文字只是社群允許上傳或刪除的藉口,社群不需要再為藉口找藉口,這是社群不能為共識而負責的表現。我據此草擬新條文的樣板——

對於作者逝世年份不明的作品,中文維基文庫認爲,可以假定在【某個事件】之後【若干年】,再加上(或:經過)所屬地(出版地)逝世後版權保護期的相同時間長度后(這句話可選,取決於討論結果),作品進入公有領域(或:版權失效)。

我認爲不需使用「消極容忍」字樣。假定版權過期,就是在允許上傳。
不應使用「如果怎樣,那麽社群應執行某些編輯」的字樣。這和維基社群不强迫用戶參與的方針矛盾:w: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本地雖未討論過這一點,但這點對於維基項目實在過於基本,如本地不承認這一方針,我不知道我們是否還能稱爲維基項目。包括方針和模板,我們只能規定:允許某些編輯,和禁止某些編輯。
以上範例僅爲示範,并非我支持哪種觀點。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15:26 (UTC)[回复]

方针扩充讨论区[编辑]

部分作者生卒年皆不详,这种判断方式不太合适。 2024年1月16日 (二) 17:29 (UTC)[回复]
你看哈,我上面写的是“按出生后120年逝世为标准进行保护”,也就是说生年不详的作者不能算在本条范围内。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7日 (三) 03:11 (UTC)[回复]
这个问题Commons早有讨论,目前Commons认为创作已满版权期限+50年的作品可推定为属于公有领域(见c:Template:PD-old-assumed)。 2024年1月16日 (二) 17:34 (UTC)[回复]

@Andayunxiao有几点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维基文库:版权信息上方的信息显示,这是社群的方针,说他是公司规则其实也没什么错。而且我好像没说过「如果怎樣,那麽社群應執行某些編輯」这样类似的话吧。我说的是超出120年标准的,社群消极容忍其作品的上传。还有就是,阁下草拟的方案里,【某個事件】是什么事件?———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8日 (四) 15:45 (UTC)[回复]

「不應使用……」此段話并非對閣下的評論,也未見有誰這樣提議,我只是認爲可能有必要在完成討論前指出這一點,引起社群注意。【某個事件】就是各個提議裏計算版權過期的時間起點,可以是生年、卒年、出版年,我只是將它抽象出來。 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16:42 (UTC)[回复]

增加消极容忍版权模板的公示[编辑]

根据上方讨论,计划增加一个消极容忍版权模板。内容为:

本作品的作者逝世年份不明。经社群讨论并一致同意,对其作品按出生后120年逝世为标准进行保护。超出120年标准的,可消极容忍其作品的上传。

现对该计划进行公示,考虑到本条讨论提出已有近1个月,暂定公示期为7×24小时。公示期满后会新增该模板。

对于遣词造句等有不同意见,欢迎在下方提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6日 (二) 15:36 (UTC)[回复]

增加消极容忍版权模板讨论区[编辑]

  • 我发现Wikimedia Commons已对本案进行过讨论,Template:PD-old-assumed,若来源国版权期限至作者逝世后70年,且作品早于120年前创作则假定版权过期;若来源国版权期限至作者逝世后50年,且作品早于100年前创作则假定版权过期。或可作为参考。--Kcx36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16:57 (UTC)[回复]
    我原来以为阁下的出生后120年只是卒年推定计算(这是我的锅,因为我之前参与过Teetrition阁下说的以前那个讨论,所以我也没细看本话题的表述),也就是假定出生后120年死亡,在这个基础上再加来源国著作权期限(例如50)才容忍。前述这种的我是支持的,但如果按现在这个表述而一去世就马上容忍的话,恐怕是不行的,因为用120年来容忍,以身后+50年的来源国为例,这实际上等同于假定作者70岁即逝世,那这个就有太多例外的可能了。
    同时留意到沈澄心和Kcx36两位阁下引述的C区讨论和模板,我做一个简单计算(以本地最常见的身后+50背景为例):

    1、按“我以为的”本地生年(m)方案:m+120+50⇒m+170 ;
    2、按C区创作年(n)方案:n+100 ;
    显然m≤n.

  • 这样对比下来:
    (1)当作品在作者70岁或之后被创作出来时,方案2于作者更有利;而其他情况,都是方案1有利于作者。创作年份越早,两个方案到期时间的差距越大。如果单就作者权利保护而言,可能方案1的情况更广泛,但同时也更容易极端(从平衡性的角度论)。
    (2)在作者的生卒年和创作年三个信息中,最容易获得的可能是创作年。就这一点而言,方案2更佳。
    结合一些实际的例子来讨论这些事情:
    (a)已知生年和创作年,卒年不明:濰縣志稿卷一(1941),作者w:常之英(1892年—?),方案1是2062年,方案2是2041年。又如w:储安平(1909—?)的中國的政局(1947),方案1是2079年,方案2是2047年。
    (b)已知创作年,生卒年不明:意中人(1915),译者薛琪瑛(?—?),这种如果要算,应该只能按创作年算。
    (c)已知生年,创作年和卒年不明:1854年以来有没有这样的例子?我一时想不到,如有请告知。
    因为暂时想不到(c)的对应例子,仅以前两个例子而论,至少从通用性而言,方案2似乎会更佳。从这一点出发的话,我觉得或者划一不论生年而使用方案2;或者以方案2为基础,但当生年可知时,则按两个方案中较长保护期的一个来判断。前者比较干脆,后者则兜底感更重,但也更容易走向极端。我个人倾向前者。以上或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请各位指正。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21:59 (UTC)[回复]
    PS:忆及当初对储安平作品的争议,我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在下的引例并不意图涉及对储安平死亡时间推定依据的讨论,只是顺手取来作一个关于“已知生年和创作年,卒年不明”的例子,谨此声明。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22:15 (UTC)[回复]
    没有没有,可能是我前面没有表述清楚,我的意思就是120加当地期限。由于各个国家规定的期限不同,所以我不好写是50年还是95年、等等。前面的公示里我把他简称为120年标准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7日 (三) 03:20 (UTC)[回复]
    好的,完全了解红渡厨阁下的意见。我没有改变对于“生年+120+来源国期限”这种方式的支持,不过在了解到C区对于此类问题的讨论后,经过前述的思考,基于可操作性(前已列出例子详述,大略而言就是这种方式可能包括到的范围更多)我目前较倾向于:
    (1)导入C区方案为本地方案;
    (2)同时想顺便了解各位对于基于此的分支选项(即(A)划一不论生年而使用C区方案;(B)以C区方案为基础,但当生年可知时,则按“生年+120+来源国”或C区方案中较长保护期的一个来判断)的观点,看是使用方案A还是使用方案B,以便收集共识。——PS:先说明,我是简化派,所以我是支持方案A的。
    不知道您对此怎么看?希望得到您的意见。也同时副知曾发起或参与过与此问题相关的历次讨论的各位@Teetrition, Zhxy 519, Jusjih, Yinyue200, 維基小霸王,@Midleading, Cmsth11126a02, Ericliu1912, 沈澄心, Kcx36(希望没有遗漏)请各位不吝赐教。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7:35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回复得有点晚,主要是不想仓促回复。我个人还是期望于本人提出的原计划,即银色雪莉阁下所说的“生年+120+来源国期限”这种方式。这主要还是出于尊重法律的考虑。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8日 (四) 15:26 (UTC)[回复]
    我个人目前也是偏向“生年+120+来源国”的方案。 Teetrition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04:19 (UTC)[回复]
  • 我觉得都太严,对于作者未知,或者网上搜索不到作者逝世日期,按出版后50-70年就可以收录就行了。如果哪天我们知道了作者或者作者逝世日期,再删除。如果一定按寿命,应该按预期寿命,而非最长寿命。1949年,中国人的人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因此对于那时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知或去世时间未知,按生年+35+50。本人的版本是:

本作品的作者逝世年份不明。经社群讨论并一致同意,按作品发表时的预期寿命进行保护。按此寿命超过所在国版权保护期的,本站可消极容忍刊载其作品。若刊载后才得知作者的去世日期,则改由该日期保护,可对未超出保护期的作品删除处理。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05:31 (UTC)[回复]

投票[编辑]

我列举了多种方案,另外考虑了连出生日期也不明的情况,请在2月进行投票:Wikisource:投票#其他投票。若有其他方案,请在投票开始之前加入。--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1:38 (UTC) @银色雪莉您把作者不明删了,请问您认为作者不明应该如何处理?[回复]

@維基小霸王:您好,一则是此次讨论不涉及此事,二则是“作者不明”(即身份不明)与“作者生卒年不明”是两个概念。前者在法律上是有定案的,至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指出: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规定。;《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指出: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都明确指出了此类事项的处理方式,并非需要文库另行讨论的议题。而生卒年不明则是另外的情况。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2:53 (UTC)[回复]
谢谢。我了解了。--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3:14 (UTC)[回复]

另外我还是希望能刊载更多作品,做到版权保护与保护作品本身的流传的平衡。

通过让作品在现代互联网活起来、得到流传,就是对老作品最好的保护。

如果作者生死年龄不明,说明这些作者后来消声灭迹了,自己或者通过后人保存作品的可能更小,作品失传风险更大。如果能对生或卒年不明的民国图书都消极容忍,是对他们本身最好的保护。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3:12 (UTC)[回复]

我理解阁下的意思,只是我认为“预期寿命”这个撇开无法兜底不谈,在实操上光是要查这个数据就是个不方便(而且也未必准确)的操作。——此外始终还是不能兜底。但我完全理解您希望保护文献的理念。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4:02 (UTC)[回复]
  • 更新:在维基小霸王君原贡献的基础上,对投票简述、选项下便利投票用的介绍和投票资格的表述做了部分调整。在下改动了一些有歧义的表述,如:事后发觉作者卒年时不应采“可以删除”态度,而应重新计算并确定存废;原各项优点介绍在选项处列出似不妥,改为对各项内容事实的简要表述,以便此前未参与详细讨论的用户亦可尽快理解;投票资格本地有定案,据此作了表述调整;等等。请各位指正,看看还有没有什么疏漏的地方。--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3:48 (UTC)[回复]
@維基小霸王:有一个问题要与阁下推敲的,因为阁下是“创作年+75”这个方案的提议人,但这个方案的中招几率很高——拿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新加坡作为使用华文(中文)颇多的国家,著作权到身后七十年,而南洋华文文学在十九世纪末就已逐步萌芽,且比重不在少。“创+75”很难避免踩界。虽然说我们投票的事项相当于在法律空白处创作,但起码我们要尽量减少预期内的踩界至最低可能。其他几个方案应该都几乎比较避免这一点:生年+120那个自不必说,创作年+来源国年限+50也几乎保证了创作年+100以上的实效,创作+95还可以拿美国版权法来说事,但创作+75,我就不知道该拿什么来辩护了。——毕竟我们的表述是“推定保护期截止”,创作年+75,要拿哪里的常规案例来辩护这一点?我觉得这个方案是不符合各方意见的本意的,似应移除。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08:23 (UTC)[回复]
您好,您提到相关法律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50年。对于作者确定的,保护50年。法律是为了在遇到涉及权利人争议时情况下进行裁决而设立的,这里就有一个隐藏的条件:权利人的身份是已知的,这样权利人才能主张权利,法律的作用是在这个时候保护版权人的权利。找不到作者的身份,或者过于模糊连死亡日期都不知道,应该就相当于身份不明,所以应该参照身份不明处理。“身份”明确的话,应该包括是否健在、是否去世。连这个基本的信息都不知道,就应该参照“身份不明”消极容忍。如果只知道一个名字,别的信息也找不到,谁知道是真名字,还是笔名、别名,这就是不明。75本来是想取折中时间,还是改成“参照身份不明处理”吧。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0:48 (UTC)[回复]
您的这个看法是不准确的。因为您现在只是在网上查阅,基本上只能得到一些“上了网公开”的消息,而不能等同于“找不到”。现实实务中确定身份不明前所需查找翻阅,网上仅靠简单搜索而能做到的不足其万一,不能简单等同。这样的推理是严重滑坡。举一例,本地版权讨论中w:常之英,有生无卒,下落不明,身份却确定,这种就不能混同于身份不明,是不能混同于“如果只知道一个名字,别的信息一切也找不到”的。若以“法律是为了在遇到涉及权利人争议时情况下进行裁决而设立的”论,则实务虽权利人不告就无事,然文库可以如此么?版权讨论里的讨论都不是事主,本地又非法院,则何不干脆取消此条?真匿名或无信息,自可援用身份不明,不需要混同到身份明确的人中来。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1:58 (UTC)[回复]
以我的理解,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规定。立法目的即是如此,对于保护期限不明确的人,保护50年,除非后来确定了。对网上找不到信息的下落不明者参照“身份不明”处理,暂时消极容忍,我觉得没问题。
请外请注意,这是“消极容忍”:{{Not-PD-US-old}}“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應版權所有者撤下作品的要求”。如果是“作者生年+120(人类获验证的寿命最大值取整)+作品来源国版权期限这个最保守的日期,那么就不是消极容忍了,而是绝对可以容忍。--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2:22 (UTC)[回复]
我去掉了120选项中的“容忍”二字,因为这是最保守的不能算容忍。我恢复了那个选项,因为我认为应该由维基文库用户决定。另外我加上了“或(作者有证据活跃的最晚年份+作品来源国版权期限)”以避免出现作者虽然死亡日期未知,但有证据显示多年后还在出版作品,因此应该保护更长的情况,以保护长寿作者权益。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4:42 (UTC)[回复]
“立法目的即是如此”怕是不见得。“保护对象”不确定和“保护期限”不明确的概念存在差异。“身份”是通过著作权法中有关署名权的相关规定体现的,只有在署名无法体现身份时,才能视为身份不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匿名、别名或不具名等情况;这与署名足以确定身份,只是不知下落这种情况显然有别。匿名、别名或不具名,除非有印证凭据的说明,否则即属于毫无线索可考,故取创作+50,实际上是不得不如此;而只要身份确定,则存有考出下落甚至著作权人自身复出的可能(尽管它不大)。本次讨论的对象,事实上是对后者在可能性极其微弱的情况下试图在空白处做一个本地的兜底措施,这个措施必然比法律要放松(因为如果按法论,那可能就得“尽力查找”,这就太没完没了了,反而可能滑坡),但恐也不宜滑落到与法有所示的常规情况齐头。如果留意到可能(更大的)法律风险而不提醒,仅说一句“由维基文库用户决定”,实际上是推卸责任。至于120选项中的容忍,恐怕也不能去除或者至少应该换成同义词,因为——很简单地,你没有法律条文支撑,所有的东西就都是假定。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4:59 (UTC)[回复]
补充说一个“容忍”不能移掉的原因:前述也说了,是“获验证的寿命最大值取整”,这无法排他性地说明120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所以仍然是“容忍推定”。至于您提的新的“有证据活跃的最晚年份”那个,其实还是一个问题:你无法证实这是否被经过尽力查找,这就很容易纠纷。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5:23 (UTC)[回复]
维基文库要保护版权,也要保护作品的流传。wmf的法律责任是遇到版权所有者请求后将侵权材料移除,何况我们是任何人指出作者去世年龄后都会照着该年龄判断版权,移除内容。“至于120选项中的容忍,恐怕也不能去除或者至少应该换成同义词,因为——很简单地,你没有法律条文支撑,所有的东西就都是假定。”古代有很多作者,生卒年不详,按您的说法,是否都该算成“容忍”?您说“本次讨论的对象,事实上是对后者在可能性极其微弱的情况下试图在空白处做一个本地的兜底措施”、“而只要身份确定,则存有考出下落甚至著作权人自身复出的可能(尽管它不大)”也就是说您要求本站规定必须是最严格的。不仅是您删除的我的选项,其他选项,比如“创作年+来源国期限+50”这个选项,完全有可能一个人20岁创作了一个作品,80岁逝世,那么这个选项不也无法兜底了吗?只有“生年+120+来源国期限”这个选项接近您的要求。那么这个投票还有什么必要?我已经删除了这项投票。--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23:32 (UTC)[回复]
逝世显然超过100年的,本地有模板,不是“都该算成“容忍””。我前述表明过我目前更支持创作国+来源国+50,不是“要求本站规定必须是最严格的”。正如您引述我的话是“试图在空白处做一个本地的兜底措施”,如果我要求绝对兜底,那么就很简单,上生年+120+来源国就好,何必支持一个更宽松的?但我认为“更宽松的”不代表可以无限滑坡,而投票至少应该是把在讨论中获得相对认可的几个选项推出来,若不如此,要是有人提出来干脆直接按创作当年截止并且获得足够票数,那是否意味着这个选项是合理的?我想我们应该是避免这种局面的。当然,我已经表明了我的看法,但如果我的做法让您感到不适,那不当之处应该在我,我对此表示歉意,如果您要把这个选项补回去,我现持开放态度;如果您不想再处理了,我会在此处讨论相对告一段落时再统合列出投票(或者延请第三方统合),留出“其他意见”选项。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7:50 (UTC)[回复]
您好,我希望把这个选项补回来。如果最后在投票中失败了,我承认该结果。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9:45 (UTC)[回复]

兩位上面已經有充分表達和澄清自己的意見,如果兩位覺得已無新的觀點,可以用投票決定,那麽將目前所有提案列舉出是否適當?否則,是否延後投票,繼續尋求討論?畢竟這并非緊急事務,而百科、英文文庫也不乏未有定論的長期討論。我也對模板使用指引(非方針本身)有些問題想得到解答。見後文。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3:18 (UTC)[回复]

限定討論範圍[编辑]

上面討論已經有共識,即此案應限於作者身份明確的情形。補充對此的支持性意見:1. 匿名作者作品,在兩岸四地和美國版權法都是利用發表年+時長來計算版權長度。2 生卒年對匿名作者不能適用,故現有選項很多無法計算。3 文庫對匿名作者的共識不明,Help:公有領域#匿名別名作品裏,1929年——1974年出版的作品,在兩岸四地是公有領域,在美國不是,那麽是否可以錄入,用什麽模板,都沒有説清。

作爲新手,我原以爲Help:公有領域就是共識,但現在發現似非如此。惟Help:版权标记也寫作不佳,只列出了各個模板的内容,而沒有給出判斷流程。因此,提請社群另案討論匿名作者問題。如果共識已有,只是我沒找到,當更新相關幫助頁面。Help:公有領域建議按對應英文頁面的寫法進行擴充。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3:47 (UTC)[回复]

匿名作者有定案,无须另外讨论。现有选项与匿名无关。两岸四地公有而美国未公有的,使用Template:Not-PD-US-old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49 (UTC)[回复]
建議更新Help:公有領域#匿名別名作品,或者另有的正確指引頁面。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5:08 (UTC)[回复]

模板使用指引的問題[编辑]

我個人理解,版權模板并非完美對應每一種情況。有多個模板重叠的情形,如{{PD-old}}和{{明朝作者}}並無强制指引應用哪個,而我也認可現狀,即編者可自由選擇。也有模板之間或各地版權法矛盾之間的情形,如已經反復被提到的消極容忍方針(違反美國版權法),還有出版95年但作者逝世未滿50年的作品(文庫比美國版權法更嚴格)。

我的理解是,版權模板的文字只列出可以應用的情形即可,不需要列出爲何不使用其他模板,或爲何不違法。現有版權模板的寫法就很好。何種情況使用何種模板,不應咬文嚼字,由模板字面決定,而是應該形成共識后寫在幫助頁面裏。Help:公有領域的對應英文頁面可做參考。

版權模板也不可「合理」地自動擴大應用範圍,如上面的提案,如果我們投票時限定非匿名作者,日後則不應理解爲對「作者匿名」也自動成立。雖然兩者的主旨接近,但是還要再討論。

以上理解是否合理,還請指點。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37 (UTC)[回复]

消极容忍基于基金会的有限例外;“出版95年但作者逝世未滿50年的作品”是因为需要考虑来源国著作权情况,并非单纯的“比美国更严格”。之所以“咬文嚼字”,就是因为尽量避免争议。“不需要列出爲何不使用其他模板,或爲何不違法”从未曾被列出,似不必原创一个新敌人。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52 (UTC)[回复]
感謝。認同閣下的解釋。 Andayunxiao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5:04 (UTC)[回复]

投票后续[编辑]

留意到投票已经结束,“创作年+来源国期限+50”方案获得通过。现提请导入commons那边的模板到本地(或者如果有需要的话本地自己做也可以),并且在版权方针处进行更新。--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59 (UTC)[回复]

鉴于当时分离了两种情况进行投票,在两种情况均支持“创作年+来源国期限+50”时,兼且当时说明文字已注明仅供理解投票选项用,现将两者整合于下:

作者身份确定而逝世时间不明时,作品版权状态理论上无法确定。中文维基文库在计算其版权的保护期时,容忍推定其截止于在“作品创作年份+作品来源国版权期限+50”所得结果年份的当年12月31日。本站不鼓励也不反对增删相关内容。若在刊载作品后才确定了作者逝世时间,则依照逝世时间计算其著作权的保护期,并在受保护期间撤下作品。

在此请各位检视该文在加入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时,是否有文辞上需要调整之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6:04 (UTC)[回复]

我没有意见。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18日 (一) 15:05 (UTC)[回复]
已经导入了{{PD-old-assumed}},内容也与commons保持一致。 Midleading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14:53 (UTC)[回复]


能不能把这个模板的显示范围限制到Header模板里面的右上角卡死,我新传的文献都挡住字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6日 (六) 09:55 (UTC)[回复]

我前几天也想说这事。File:PDmaybe-icon.svg也会挡字,如《叔本華自我意志說》我的显示效果:Vector2022Vector2010,但退出登录后能正常显示。--Kcx36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0:40 (UTC)[回复]

这条有没有懂代码的朋友出来说个话。。。。———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0日 (三) 07:30 (UTC)[回复]

阁下能拿一个文献举例吗?我这里貌似没有看到明显的遮挡情况。 Teetrition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9:25 (UTC)[回复]
大理基层立法联系点关于文物保护法立法调研情况的报告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这两个就是。顺便一提我的电脑分辨率是1920×1080。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0日 (三) 12:31 (UTC)[回复]
新旧Vector皮肤表现不一致。
这个模板的实现用的是absolute定位,会找到前一个定位为非static定位的祖先元素,按照模板的设置为右边距离10px,上方距离50px。但是新旧皮肤的上一个非static定位的祖先元素不一致(两个皮肤的这一祖先元素都是relative定位),旧皮肤的基准在Header模板的顶端,但新皮肤的基准在下载按钮之上。 Teetrition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13:16 (UTC)[回复]
看不懂(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10日 (三) 13:56 (UTC)[回复]

本案仍需处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月24日 (三) 07:56 (UTC)[回复]

与其用absolute定位,不如直接用mw:Help:Page status indicators来的简单方便,能自动适配不同皮肤。--Stevenliuyi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1:04 (UTC)[回复]

有道理,我从英文文库引入了{{Textquality/sandbox}},请各位看看效果。--Kcx3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20 (UTC)[回复]
好像还行,我觉得可以。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16日 (六) 14:04 (UTC)[回复]
我也感觉可以。我顺手把{{PD-old-60-1923}}也试着改用了indicator标签(见{{PD-old-60-1923/sandbox}}),可以解决上面提到的File:PDmaybe-icon.svg遮挡问题。如果最后确定要用此方式的话,{{PD-old-50-1923}}也需要一并更改。 Stevenliuyi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6:34 (UTC)[回复]
对于这两个版权模板,我认为既然在美国及两岸四地均属公有领域,应当将图标改用File:PD-icon.svg,并取消顶部图标。--Kcx3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6:46 (UTC)[回复]
确实,这样也与{{Pd/1923}}系列的其他模板一致了。 Stevenliuyi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6:58 (UTC)[回复]
已修改图标和取消顶部图标。 Midleading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4:09 (UTC)[回复]
Template:Textquality的调整两周无人反对,我已实行。
本案已结束。--Kcx3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14:51 (UTC)[回复]
@Kcx36,颜色需要动一下,不然不统一。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1日 (日) 04:09 (UTC)[回复]
我看到之前用的图标在共享资源上标注为已被另一套新图标取代,英文文库上用的就是新图标,我认为颜色的逻辑确实更正确,所以就顺便用了新图标(旧版:,新版:)。--Kcx36留言2024年3月31日 (日) 08:41 (UTC)[回复]
主要好多讨论页用的全是旧版(,我自己建的讨论页也是,一新一旧感觉很怪。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1日 (日) 13:25 (UTC)[回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搞了一个模板,用在讨论页上能自动提取主页面的Textquality填写的数值,并显示对应的图标。我推荐应用在{{Textinfo}}中,不再手动填写完成度。好处是不用重复填写完成度、统一显示样式、便于调整样式。请各位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Kcx36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05:59 (UTC)[回复]
我还有一个想法是可以考虑像日文文库一样,Textquality和Textinfo的完成度除图标外再加上未完成、已完成、已校对、已核对的说明文字,方便不熟悉图标含义的读者。--Kcx36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06:09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1日 (一) 15:39 (UTC)[回复]
请各位测试Template:Textinfo/sandbox并提出意见。修改后的Textinfo模板完成度一栏优先调用文章页{{Textquality}}中的数值;部分文章只在讨论页填写了完成度,文章页没有使用Textquality,则显示Textinfo模板的progress参数,并加入“Category:仅在讨论页填写完成度的页面”,之后我会为这部分文章批量补充Textquality模板。--Kcx3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10:22 (UTC)[回复]
怎么显示成“已校对”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14:54 (UTC)[回复]
见我上一条加说明文字的提议,一并测试显示效果。加不加说明文字还得看大家的意见。--Kcx3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15:04 (UTC)[回复]
喔,原来是这个意思,那我不太同意,因为“已校对”“已核对”这样讲还是会有歧义,就按原来的点击图标会有相应说明挺好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15:16 (UTC)[回复]
已删去,说明文字的提议暂行撤回。--Kcx36留言2024年4月3日 (三) 06:05 (UTC)[回复]
已修改Template:Textinfo,我正在按计划清理Category:仅在讨论页填写完成度的页面
本案已结。--Kcx36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04:38 (UTC)[回复]

這是什麼字?[编辑]

一(這兩個“■”是什麼字?)[编辑]

原文:https://db.history.go.kr/KOREA/item/level.do?itemId=muds&types=o#detail/muds_001_0010_0110

百濟遣使朝北魏表■■一, 蓋鹵王十八年, 壬子歲行

臣立國東極, 豺狼隔路, 雖世承靈化, 莫由奉藩, 瞻望雲闕, 馳情罔極. 凉風微應, 伏惟皇帝陛下, 協和天休, 不勝係仰之情. 謹遣私署冠軍將軍駙馬都尉弗斯使侯長史餘禮, 龍驤將軍帶方大守司馬張茂等, 投舫波阻, 搜徑玄津, 託命自然之運, 遣進万一之誠. 冀神祇垂感, 皇靈洪覆, 克達天庭, 宣暢臣志, 雖旦聞夕歿, 永無餘恨.犲狼謂句驪世讎也

若要看原文圖片點擊“이미지”,然後點擊“고려대학교 도서관(만송364B1)”或“고려대학교 도서관(만송364-1)”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3:48 (UTC)[回复]

[编辑]

原文:爾雅曰鵪鶉其雄鶛牝痺註云鶉䳺也素問曰鴽鶉也鄭 玄曰鴽?母也一名䳺月令曰田鼠化為鴽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38772&page=54

右邊第二行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17:12 (UTC)[回复]

@Blahhmosh:像是⿰矣鳥,姑且用缺字模板先錄?這個還沒收錄。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2:11 (UTC)[回复]
本應是「鴾」,鳥的撇被左邊組件吸收成了「矣」。另外中國國圖有更清晰的版本,可以移步維基共享資源閱覽。 Jlhwung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04:59 (UTC)[回复]

[编辑]

原文: 童赴水賊就刺殺之 〈 〇武巡捕江守繼勳 收殮某督後遂投河而 死〉 旋聞山上螺聲亦遽去時逃勇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9516&page=36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6z0rAAAAYAAJ&printsec=frontcover&source=gbs_atb#v=onepage&q&f=true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2:18 (UTC)[回复]

“備”。已校改。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16:07 (UTC)[回复]

[编辑]

原文:若所設各官軍中有典聖粮典聖庫典買辦典油鹽此四 種皆有總典官又典鐵衙典硝衙典砲衙典鉛碼典旗幟巡查官 等名色 〇僞官内有僞典鐫刻僞典紅粉六藥僞典竹匠僞典銅 匠僞典玉匠僞典洋遮僞典粧官花粉雜行僞典京靴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9516&page=78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6z0rAAAAYAAJ&printsec=frontcover&source=gbs_atb#v=onepage&q&f=true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4:47 (UTC)[回复]

@Blahhmosh:谷歌那个来源很清晰,“繖”,跟“傘”是一樣的,剛好注釋上面的“遮”。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5:00 (UTC)[回复]

[编辑]

整個左邊第四行。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3&page=33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8:06 (UTC)[回复]

粧潢或直付外閣粧潢以上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8:34 (UTC)[回复]

六(這些字是什麼?)[编辑]

字一:相基址而隂陽?吉。宸遊髣髴未甍近暎花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2&page=36 (最左行)

字二:例?之帶間每當休沐之日自內傳與傳授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2&page=74 (右四行)

字三:?畢〈皷樂止〉閣臣以下至小次前啓奉書禮成典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3&page=17 (左四行)

字四:?年少有文學者賜暇湖堂乘馹出入粧二方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3&page=49 (右三行)

剩下的字:二十五日稽謨奎閣觀徳雲壇遂令臣等醉以 法醖沐以恩波臣等不勝歡欣感激之至謹奉 箋稱謝者臣命膺等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府開羣玉獲覩昭漢之光官忝條氷幸與 需雲之席既飽以德不醉無歸伏念臣等愧非 通儒遭際休運五雲㴱處長守典謨之蔵雙日 直中焉有討論之益仰惟。列朝灝噩之?爰 有每嵗曝曬之䂓。聖謨並耀於秋陽開玉凾 之秩秩曠禮允?於吉日列劒?之蹌蹌迨縟 儀之載成申法醞之特賚恩逾三錫挹灝露於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3&page=75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7:46 (UTC)[回复]

還有,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2&page=11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10392&page=12
可以告訴我這些字是什麼嗎?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7:53 (UTC)[回复]
@银色雪莉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4:58 (UTC)[回复]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先直接处理后面两个模糊的页面吧,请你把对应的本地链接发一下,因为我这边不大清楚它该录入到哪个位置。至于那几个异体字,我需要时间看一下,其实有几个我相信是比较明确的,譬如字二和字四,我相信它们是“佩”和“選”的异体字,尤其在结合前后文意和本身字形来推断。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1:23 (UTC)[回复]
@Blahhmosh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2:11 (UTC)[回复]
明白了《奎章閣志再草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43 (UTC)[回复]
@银色雪莉 Blahhmosh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我的个人看法:
字一大概是“叶”(不是简化字),“叶吉”算是固定搭配,至于那额外的一点我发现本书不少字都有,我不大了解这原因;
字二大概是“佩”的异体字,似乎还没有被收录?
字四大概是“選”的异体字,似乎也没有被收录?
剩下的字:大概是“什”(不是简化字)、“叶”(不是简化字)、“佩”。
以上是个人意见,借此机会我还想请@Jlhwung阁下指正在下是否有判断不当之处?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17:19 (UTC)[回复]
閣下所言很有道理,我沒有不同意見。字四非常像BabelStone Han PUA收錄的「⿺辶⿱𭕄共」,也是「選」的簡化字形。 Jlhwung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17: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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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飯夕粥之說務令撙節事 八凢人十年之莫如種樹勿論上 下以春秋棗栗楮㓒等木人人各 種三十株於其所居家前或種於 田畔或種於其父母墳山左右空 處以為敷養料生之地而違約不

原圖: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0482_00

(六十八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6:29 (UTC)[回复]

@Blahhmosh:“計”。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8:17 (UTC)[回复]

八(這些字是什麼?)[编辑]

原文:

白羊即湖南之小金剛也溪樓所記諸賢吟咏槩可 見矣其東南牛鳴之許有晦谷谷之上有山而名曰瓠盖取 義於山形之似瓠也山之北有小澗自月出谷彂源逶迆西南 流與龍崗鶴林洗合其間泉石亦有可樂者掬泉而飲 水冽而清掃石而坐苔班而奇登是山也南有冠山儼然如 加帽而趨拜西有鶴林軒然如飛鳥之囬翔其餘船墅 農皼洞樵笛龍頭朝狑岩落暉盡在於顧眄之 間大而四時之景小而朝暮之態雖不及濂溪之廬山晦 庵之雲谷若遇考盘之碩人居於是所則不知其傳於

c:File:瓠山遺藁.pdf pp.51-52 (101-102)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15日 (四) 21:33 (UTC)[回复]

@Midleading@Jlhwung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22:10 (UTC)[回复]

九(這些字是什麼?)[编辑]

原文:《治道規則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4日 (六) 04:53 (UTC)[回复]

略校了兩處較為明確的。“?其故”可能是“溯其故”,有月部和類似三點水的簡筆;“生?”可能是“生死”,其中“死”應該呈異體;但以上均不夠明確,是以未改。其他在下暫時看不出,姑且留之。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4日 (六) 05: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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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黎純齋曰:西洋種樹之利甚大,長林望,處處皆然。

原圖:

治道規則第八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4日 (六) 15:31 (UTC)[回复]

@Jusjih@红渡厨@Midleading@Eric Liu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5日 (日) 21:35 (UTC)[回复]
我覺得是「𢏏」,同「弥」、「彌」。 Jlhwung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00:20 (UTC)[回复]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4年2月28日 (三) 19:28 (UTC)[回复]

十一(這些字是什麼?)[编辑]

原文:《孝懿王后健陵誌

原圖:https://jsg.aks.ac.kr/data/serviceFiles/pdf/K2-4501_001.pdf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9:27 (UTC)[回复]

十二[编辑]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4485_00 (15a)

@DuckSoft@Jlhwung

原文:

川尾烟㙜:東應末等浦,西應所路。别将六人,直軍十二名。

路烟㙜:東應川尾,西應伐浦。别将六人,直軍十二名。

伐浦烟㙜:東應所路,西應金路浦。别将六人,直軍十二名。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8日 (三) 18:48 (UTC)[回复]

补充信息:即[4],也在韩维w:ko:소마로연대里,两处用的都是“마”这个谚文来表示。至于本件中文献对应使用的字(或符号)是什么,我想需要结合前面的信息来考虑。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2月28日 (三) 18:56 (UTC)[回复]
亇?
source: http://orumi.net/skyboard/bongsu/6087 DuckSoft留言2024年2月28日 (三) 19:37 (UTC)[回复]
大概是了。
https://zi.tools/zi/%E4%BA%87

韓語:마

https://zhuanlan.zhihu.com/p/20423589

(2,13)【亇】ma(韩),[mā]。人名用字:豆~达。地名用字:~讫乃岭。奴婢名用字:~叱致;~赤。铁锤。《汉语词典》:「铁锤(韩国汉字)。」(P18)「亇」在韩国辞书中有四种释义:一为人名。《高丽史・列传四十六・辛禑传》:「辛禑三年二月,北元遣豆亇达来,祭敬孝大王,始行北元宣光年号。」(V133 P875)二为地名。《새字典》:「亇讫乃岭,在咸镜道。」(P4)三为古文书所见奴婢名也。《韩国故有汉字研究》:「亇叱致、亇赤、亇夫、亇贵。」(P78)四为工具。《新字典》:「铁锤。」(P505)

DuckSoft留言2024年2月28日 (三) 19:40 (UTC)[回复]

十三(這些字是什麼?)[编辑]

原文: 緬維清風,沙麓世閱 顯廟負扆,明聖友瑟 彤管有常,壼範克哲 不顯其光,我后嗣徽 若周武宣,維姜二妃 乃順寕人,粵自儲貳 奉事英考,誠格並摯 王日孝婦,卜爾昌熾 誕升坤極,丕敷柔則 媽汭作刑,塗山替績 壹是幽静,淵然無迹 先王中嵗,位曠重 宻賛廣嗣,湯降不遲 家祧有托,盤泰逌基 日月儷暉,宇宙貞明 寔佐馨香,至治難名 明徳慎防,痛戎車服 濯龍嚴邃,私㤙不灑 二犯母臨,綋綖靚穆 彼庚何嵗,放勛陟方 茹痛啣恤,凡幾星霜 文子盡孝,慈心乃康 上奉殿宫,若先王在 曷敢言孝,承事靡懈 昔當慶會,並請彛章 先王有守,台豈敢㤀 謙光益尊,簡策輝暎 猗我中宫,允矣女聖 聲色怡愉,晨夕温清 任姒之家,慶肇則百 篤生元良,實歧實嶷 邦籙罙鞏,碩媛嬪京 左右承歡,晚暮娛情 呼嵩祝,實籌彌長 時萬時億,謂如是日 卛圡無祿,奄遭大䘏 重宸慟纏,薄海慕㓛 大庭咸簉,宰謚闡嫩 慈恵曰孝,聖善為懿 禮事有期,柢卜玄隧 先園宻,花山之岡 灤寢載緬,魯祔允臧 在北無斁,陟降洋洋

原文:

https://jsg.aks.ac.kr/data/serviceFiles/pdf/K2-4501_001.pdf (十八頁)

靈辰不淹,廞御将戒 徳音可諼,徽塵莫逮 伏念臣䒭 俱以賤品,乆被隂教 慈覆大,㳙埃罔效 式遵舊典,祗薦洞酌 於昭在上,尚冀歆格

原文:

https://jsg.aks.ac.kr/data/serviceFiles/pdf/K2-4501_001.pdf (十九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2月29日 (四) 17:23 (UTC)[回复]

@DuckSoft@逐风天地@银色雪莉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3:29 (UTC)[回复]
位曠重离?呼嵩祝斗?先園宻邇?其他的我認不出…… DuckSoft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6:35 (UTC)[回复]
同意“斗”和“邇”(不是说反对第一个,只是我不明白这句是什么意思),另我认为应该是“慈覆既大”。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6:52 (UTC)[回复]
会不会是 禽? 位曠重禽?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8:19 (UTC)[回复]
位曠:位置空了?
重离:可能是说帝王的意思。汉典网:

1.《易.离》:"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孔颖达疏:"明两作离者,离为日,日为明。"《离》卦为离上离下相重,故以"重离"指太阳。 2.古以帝王喻日,因本《易.离》之义,以"重离"指帝王或太子。

大概是在说,某人去世了,帝王的位置就没人了? @银色雪莉 DuckSoft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8:50 (UTC)[回复]
赞成您的看法,其实我也正在查2333照汉典的引文,结合正祖与孝懿王后多年无嫡出,世子也是庶出,“先王中嵗,位曠重离”应该就是指他们俩没有孩子,致使世子之位空悬这件事;而后续的“宻賛廣嗣,湯降不遲;家祧有托,盤泰逌基”应该就是指王后建议正祖早立庶子为世子,而使后继有人。--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08:58 (UTC)[回复]
顺便,好像是「彤管有煒」。虽然原文写的很像「龦」,但这句话大概率是 詩經/靜女 的用典。 DuckSoft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1:13 (UTC)[回复]

十四[编辑]

原文:喟曰病之(?祟崇)父之故也余爲之傷歎末幾若淵之訃 聞焉孺人踵而殉是子𣦸孝而婦死於節者耶嗚 呼賢哉凜乎其可敬也

原圖: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4161_00

23a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45 (UTC)[回复]

@Blahhmosh:“祟”。斷句起來是“病之祟,父之故也。”與前文言此人因其父事憂懼而死是相合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59 (UTC)[回复]
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8:16 (UTC)[回复]

十五[编辑]

原文:

其後潛谷金相公爲監司,吾詣營門,陳說如白江時,金相公曰:『君且休矣。吾之景慕趙先生,豈下於君耶?』吾曰:『然則行一▼(門*(京+孚))文,使之改正,何難而不爲乎?李相公如此遷延,竟至無成。今又如此,則人壽幾何?且大北時所爲,反正後無不釐正,而獨此猶未也,此無他,先生門下無人焉故也。』因泣下嗚咽。金相公曰:『誠哉是翁!』遂卽行▼(門*(京+孚))本郡,使收使議申報,而自製祭文,奉移先生位板。

原文連結:http://db.itkc.or.kr/inLink?DCI=ITKC_KO_C004A_V004_684H_IMG Blahhmosh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3:28 (UTC)[回复]

(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编辑]

請問有沒有人能搞到這份判決書?我只找到1個加了商業網站水印的版本。 RZuo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1:32 (UTC)[回复]

[5]这个怎么样?--Kcx36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3:49 (UTC)[回复]

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编辑]

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注意事项

第6點。“通常情况”應該是70年,50年的才是少數。參考File:World copyright-terms nokey.svg。建議更新。 RZuo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1:45 (UTC)[回复]

两岸四地及其他中文圈基本仍是50年。这里的原文是通常情况是50年,包括两岸四地、马来西亚、南韩、加拿大等地。建议直接改为“两岸四地、马来西亚等地的期限一般是50年”。 Teetrition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2:20 (UTC)[回复]

請問w:司馬芳#碑文和爭議中的《司馬芳殘碑》是否可納入維基文庫?--Kc kennylau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23:30 (UTC)[回复]

完全可以。《司馬芳殘碑》毫無疑問屬於公有領域,所以可以錄入。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2:00 (UTC)[回复]
我甚至幫助你錄入了這個文獻。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2:01 (UTC)[回复]
感謝﹗--Kc kennylau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2:32 (UTC)[回复]

沒班請求[编辑]

原文:「中隊第一 目的如目在帿的 中隊操典爲諸軍之目的獨立或在大隊聯合之中 其動作戰鬪之術皆載於中隊敎授中隊敎授實在 於小隊之充分敎授故步兵中隊之部設小隊一面 於兩層目標之左示其充分敎授之規則也但標層 之數若土地廣闊或三百步或四百步行進則易致 步調之誤謬故於近地易見之巖屋木草間因時爲 標撰定線路於二三十步之間以爲次第行進而縱」


中的「目的如目在帿的」

原圖:https://kyudb.snu.ac.kr/book/text.do?book_cd=GK03710_00&vol_no=0001

冊一,25a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6:03 (UTC)[回复]

也就是說,有什麼模板可以正確的顯示「目的如目在帿的」在原文的左邊?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6:11 (UTC)[回复]
竖排本上,眉批有它的实用性。用横排整理的古籍,通常都是化眉批到行内注或者是脚注。“显示到原文的左边”跟今天的横排本书籍的编辑习惯,一般不相合,恐怕没有太多必要。我看「目的如目在帿的」是用来注「中隊操典爲諸軍之目的」中「目的」二字,做成行内注Template:*或者用ref做成脚注就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7:23 (UTC)[回复]

PD-PRC-CPC模板应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编辑]

承前 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3年#7月,关于中共教育部党组是否属于模板目前表述的「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

w: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沿革1975年1月恢复,1985年6月撤销,新设国家教委,1998年1月国家教委改名为教育部,维持至今。机关的创立与消灭是常事(如2023年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相应地中共教育部党组的性质,根据十二大之后的历件党章就可以,没有理由追溯到「1954年教育部成立」,那都是前前前世了。

十二大党章及之后的历届党章,都写明「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已经说明了党组必须是党委所设立,而能够设立教育部党组的「党的委员会」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这并不是要等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文写下「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之后才能证明的事。

目前依Template_talk:PD-PRC-CPC#中共中央委员会及下设直属机构的文件,如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等等讨论,中宣部、统战部、中央网信办等都适用PD-PRC-CPC。那教育部党组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同样是中共中央直接设立,其文献符合「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国)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程度,并不明显弱于中宣部、统战部等,如果前者适用,后者也同样应该适用。 Maoviewer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21 (UTC)[回复]

我比较无所谓,按你们商量出来的执行就好了(笑)我只管提删不符合维基要求的文献。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18日 (一) 15:03 (UTC)[回复]
虽然对阁下论理过程中提称“没有理由追溯”有部分保留,但对此结论总体是 支持的。
1、中组部、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五卷〈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央党史出版社)就已指出:同月(自注:即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决定指出,...据此,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署成立联合党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政务院党组又分为...等分党组及各部、委、办的党组小组...各党组、分党组及政务院直属部门的党组小组,均受中共中央领导。(p.2-3)其后在同书的另一章节再度指出:政务院党组,与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查署联合党组之间,无领导关系,均分别直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p.82)
2、同书又指出:1954年9月,...将政务院改为国务院...随着行政机构的变化,党组的设置也有了变化。撤销了...分党组和政务院党组。国务院及所属的部、委、会、行等均设党组(不再叫小组),都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
3、文革起,多数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均被迫停止工作;尽管如此,从九大起,以国务院为例,多数工作部门陆续成立相当于党组性质的中共核心小组(或称中共核心领导小组、中共革委会核心小组)或临时党委。九大党章提出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一元化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和精简的原则,设立办事机构,或者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即属此点。
4、文革结束后,事实上自十一大党章即指出:中央一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党组成员由党中央指定。亦如Maoviewer阁下所言,从十二大起,党章即言及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总而言之,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一事,一路延续至今,据此,提议将中央国家机关党组视同中央委员会直属机构,从而在PD-PRC-CPC下可获收录。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08:36 (UTC)[回复]
另一方面,就实际权力逻辑关系和权限论,中央国家机关党组也确实直属中央领导。如现存版权讨论的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党组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摘掉帽子的请示报告,公安部党组的请示报告即上行至中央书记处——此即反映其归属关系。又如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教育部党组的报告上行中央、国务院,而国务院转发时则直称“原则同意教育部《报告》”,实际上是把教育部党组的意见视同于教育部的意见。此外,关于防止香港"乐施会"中国分部通过互联网在我高校招聘"大学生志愿者"的紧急通知,由教育部党组下行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如果仍将教育部党组不视为中央直属机构,基于PD-PRC-CPC的要旨实际上是把中共文件视同三性质的层级限定在中央层面,那么教育部党组该视为哪一级?视为地方机构,显然不伦不类、有违前述显然下行文的现状;视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层级则违背基本常识;显然,只有视为中央直属机构,才是合理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08:46 (UTC)[回复]
阁下还提到了最高检和最高法的党组,是否要一并纳入本次讨论?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29日 (五) 09:19 (UTC)[回复]
是的,事实上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它们都是自始(人大是从54年起)而有,中途停摆(停得比国务院彻底),然后恢复。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09:49 (UTC)[回复]
那,国务院党组是不是也一起?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29日 (五) 10:30 (UTC)[回复]
?是的...我上面不是说了嘛,中央国家机关党组。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10:45 (UTC)[回复]
喔,不好意思,我把上面理解成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29日 (五) 11:29 (UTC)[回复]
认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应适用PD-PRC-CPC的观点。--Yinyue200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05:54 (UTC)[回复]
已经讨论一个月了,目前基本达成共识可以将PD-PRC-CPC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的文件。如果没有更多讨论,之后可以修改{{PD-PRC-CPC}}。 Midleading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04:16 (UTC)[回复]
我没啥意见,不过“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可能要改成“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委)”。据我所知,至少有公安部、外交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是党委。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16日 (二) 05:33 (UTC)[回复]
这种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就是不是选举产生的,是任命制。就个人所知,通常也没有“党组(委)”这个叫法;这一类我已把它放在了下方条文里列出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16:44 (UTC)[回复]
参考各方意见,做了一个详细的小条文出来,PD-PRC-CPC原文个人觉得可以不必改,只要这条文共识OK的,到时存档到讨论页就有依据了。

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会、行等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等机构的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党组小组、党组性质的党委)等中央国家机关党组,视同PD-PRC-CPC中“直属机构”一节。

还请各位看看,是否有遗漏或不当之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16:40 (UTC)[回复]

切换到 Vector 2022 皮肤[编辑]

大家好。 我们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网页团队。 正如您可能已经在我们的上一条消息中读到的那样,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越来越接近于让所有的维基将默认皮肤切换到 Vector 2022 皮肤的目标。 在我们之前与维基文库社群的交流中,我们发现“索引”命名空间中有个会导致无法使用新皮肤的问题。 我们已经把这个模块修好了

我们现已准备就绪:新的皮肤将于三月二十五日在维基文库的维基上部署。

要了解有关新皮肤及其改进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我们的文档。 如果您在切换皮肤后遇到任何问题,发现任何小工具无法使用,或注意到任何错误,欢迎在下面评论!我们也愿意参加维基文库社群会议等活动来与您直接交流。 谢谢! (Translated by Aaron Liu and 列维劳德) SGrabarczuk (WMF)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7:05 (UTC)[回复]

另參閱中維有關 Vector 2022 的資訊頁及常見問題 w:WP:V22SCP-2000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7:56 (UTC)[回复]
各位,我非常不適應維基文庫的頁面版面。如何改變?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20:39 (UTC)[回复]
算了,搞定了。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21:15 (UTC)[回复]
註:以上留言合併自「改變版面請求」討論。cc @Blahhmosh --SCP-2000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1:13 (UTC)[回复]
不知能否說明有什麼不適應的地方?以供開發團隊參考及改進。謝謝。 SCP-2000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1:34 (UTC)[回复]
@Midleading MediaWiki:Vector.css 並不適用於現在的預設皮膚 Vector 2022,故需將它複製至MediaWiki:Vector-2022.css。另參見 phab 相關工單。謝謝。 SCP-2000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30 (UTC)[回复]
目前的MediaWiki:Vector.css只包括典范条目、优良条目的图标,地理位置坐标,这些在维基文库都不需要,似乎可以删除。 Midleading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55 (UTC)[回复]
@Midleading 還有本站的大字體小工具與 Vector 2022 不相容,需要依照中文維基百科的進行調整。另外這裡列出的 css 頁面也可能需要調整?謝謝。 SCP-2000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3:09 (UTC)[回复]

2024年第12期技术新闻[编辑]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3月18日 (一) 17:39 (UTC)[回复]

關於繁體文輸入時的引號[编辑]

目前大批量錄入校對繁體文(胡適、郁達夫等作品)時,注意到引號應當用「 」還是“ ”的問題。請問本文庫對此是否有強制規定?求指導!--Hamham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3:51 (UTC)[回复]

按原文录入即可,原文用的什么引号,就用什么引号。 Teetrition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02 (UTC)[回复]
是的,應該盡量找到作為錄入基礎的自由版權底本來選用標點。 Zhxy 519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7:54 (UTC)[回复]
意見同上。—— Eric Liu留言 2024年3月19日 (二) 19:17 (UTC)[回复]
其实我现在用来录入原文的底本往往都是简体字版本,例如《胡适文集》、《追忆章太炎》等。但我还是尊重维基文库的繁简体规则,尽量录入和校对时都转换成繁体。但一直没意识到这个引号是否要转换。那么这样说的话,我就权且根据“简体字版”原文来录入了吧。谢谢大家。--Hamham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50 (UTC)[回复]
「簡體字版」會涉及一個問題,即這裡面的校對多大程度上對原文進行修改,產生新的版權問題:P Zhxy 519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4:06 (UTC)[回复]

關於劇本分類[编辑]

目前預備錄入戲曲劇本時發現問題,傳統戲曲劇本(例如京劇),如要分類應分入藝術,抑或是文學類?

如依據文體分類,則要新建劇本類別,還是分類到某一文體? Algarrr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1:54 (UTC)[回复]

目前已有分类:戲曲这一分类。 Hamham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52 (UTC)[回复]
謝謝解惑,我是因為目前「戲曲」分類內容主要是元曲,覺得該分類屬於「曲」,而與劇本不同。現已理解,感恩。 Algarrr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4:12 (UTC)[回复]

請求各位幫助下載並且上傳文件[编辑]

文件:https://pan.baidu.com/s/1cae1c2

《天元玉册》,一作《天元玉策》(见《郡斋读书后志》),五运六气学专著,其法以运气学说结合奇门遁甲之学,独辟蹊径。三十卷,唐·王冰撰。《古今医统》称此书“元诰《内经》之意,益之以五运六气之变”。现今尚存28卷,缺第十、第十一卷。

另有《天元玉册元诰》十卷,不知何人所作,历汉至唐诸《艺文志》俱不载录,其文自与《内经》不类,非战国时书。

快點下載!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7:51 (UTC)[回复]

已有c:Category:天元玉冊。--Kcx36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2:01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March Wikisource Community Meeting[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re excited to announce our upcoming Wikisource Community meeting, scheduled for 30 March 2024, 3 PM UTC (check your local time). As always, your participation is crucial to the success of our community discussions.

Similar to previous meetings, the agenda will be split into two segments. The first half will cover non-technical updates, such as events, conferences, proofread-a-thons, and collaborations. In the second half, we'll dive into technical updates and discussions, addressing key challenges faced by Wikisource communities.

New Feature: Event Registration!
Exciting news! We're switching to a new event registration feature for our meetings. You can now register for the event through our dedicated page on Meta-wiki. Simply follow the link below to secure your spot and engage with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Event Registration Page

Agenda Suggestions:
Your input matters! Feel free to suggest any additional topics you'd like to see included in the agenda.

If you have any suggestions or would just prefer being added to the meeting the old way, simply drop a message on klawal-ctr@wikimedia.org.

Thank you for your continued dedication to Wikisource. We look forward to your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our upcoming meeting.

Best regards,
KLawal-WMF,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2024年第13期技术新闻[编辑]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3月25日 (一) 18:56 (UTC)[回复]

台灣分會2024年3月對話時間[编辑]

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4年3月的對話時間
訂於台灣時間3/30 (六) 14:00舉行,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mvd-jwng-brh

想跟更多台灣維基人互動嗎?不知道台灣有個維基協會,或知道協會但不知道他們平常都在幹嘛嗎?本次對話時間將針對鼓勵提高台灣社群參與度進行討論,歡迎一起來聊聊!

-- Wikimedia Taiwan 2024年3月28日 (四) 10:02 (UTC)

维基媒体运动宪章草案全文即将公布[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各位好,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很高興地宣佈,維基媒體運動憲章的完整草案將於 2024年4月2日發佈。這將展開4月2日至4月22日的社群參與期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是一份建議文件,旨在定義維基媒體運動所有成員和實體的角色和責任,包括設立一個新的維基媒體運動治理全域委員會。

維基媒體運動的每位成員均被邀請就完整版的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草案分享意見——這是在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草案更新以進行2024年6月批准投票之前提供反饋的最後機會。

如何分享您的意見

請閱讀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更新以獲取更多資訊。

僅代表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RamzyM (WMF) 2024年3月28日 (四) 13:48 (UTC)[回复]

這三字是什麼?[编辑]

根據原文,這三字是什麼?

http://db.itkc.or.kr/inLink?DCI=ITKC_KO_C006A_V001_631L_IMG

所與交皆一時名流, 與黃錦溪、吳德溪▨▨▨同, 時誌狀多出其手。 〈張顯光撰行狀。〉

根據原文語境,這三字是人名字。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5:58 (UTC)[回复]

阁下的链接不知道为什么打不开,我把链接补在这里[19]。但我认为您这回估计没结果,这字都全缺了,很难推导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6:43 (UTC)[回复]
還有蹤跡。我想問一下,有哪些姓氏擁有「爫」?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20:11 (UTC)[回复]
我主要是不敢以“这是一个姓氏”来作为前提推断,感觉这样太空中楼阁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3日 (三) 14:29 (UTC)[回复]

幫我搞定這個文獻[编辑]

原文:水鏡齋遺稿/卷下

圖片: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930

沒剩下多少頁了,只需要16頁。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15:30 (UTC)[回复]

請求尋求連結part2[编辑]

用戶頁:https://www.douban.com/people/52086699/subjects

《宋经略书》全本点校(参与壬辰战争的明人传记)part1:https://www.douban.com/note/736165972/?_i=173130052JtTTC

我需要「《宋经略书》全本点校part2」,但是我無法登錄道豆瓣,因為我使用美國手機號。這個用戶頁裡應該有part2,但是我找不到。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17:05 (UTC)[回复]

很可惜,他没发过part2(或者是被删了)。--Kcx36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17:15 (UTC)[回复]
算了,即使如此,只剩下16頁了,或許有用戶能夠幫我完全搞定? Blahhmosh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17:43 (UTC)[回复]

2024年第14期技术新闻[编辑]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4月2日 (二) 03:36 (UTC)[回复]

完整的運動章程草案等待您在元維基上審核[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大家好,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的完整草案已發佈在元維基上供您審閱。

為什麼您要關心維基媒體運動憲章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非常重要。這將是落實維基媒體運動2030策略建議的重要文件。參與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討論意味著您確保在塑造維基媒體運動的未來時您的聲音被聽到,並代表您的利益。

社群參與 – 4月2日至4月30日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MCDC)誠摯邀請維基媒體運動的每位成員分享對維基媒體運動憲章完整草案的回饋。

請透過在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討論頁面上以任何語言分享您的回饋,讓人們聽到您的聲音, 參加社群會議,或發送電子郵件至movementcharter@wikimedia.org.

請閱讀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更新以獲取更多資訊。

謝謝。

僅代表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RamzyM (WMF) 2024年4月4日 (四) 05:22 (UTC)[回复]

这是一份判决书,我还只填写了基本信息,来源我放在了讨论页。我在试图录入时遇到了以下问题:

  1. 判决书太长了,格式还有一点小问题(所有普通的折行都变成了换行),并且我用的是移动设备,导致我难以直接复制内容
  2. 判决书的附录(自136页开始)有一些表格,但:
    1. 格式比较复杂,不知该如何录入
    2. 出现了游戏的画面,而据我所知这些画面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不知该怎么处理

以上算是三个问题,请求帮助--Wang31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02:41 (UTC)[回复]

这么长的内容,当然优先建议阁下使用电脑录入,也方便将换行进行统一替换。
抛开著作权问题不谈,建议直接将PDF含图片和表格的对应页面当成图片录入,写字间之前也有人介绍过语法:[[File:文件名.pdf|page=页数|宽度px]]
接下来说说著作权问题,整个判决书是公有领域想必没有疑问,但是判决书应当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4条第1款第7项引用的他人作品,而这些图片本身是仍受保护的。但是,私以为只要和判决书一并使用和传播就没有问题,如果将其分离,单独使用和传播这些图片那就有问题了。 Teetrition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09:20 (UTC)[回复]
录入的问题,目前我暂时没有使用电脑的条件,因此可能需要搁置一段时间,或者慢慢搞,或者依靠他人帮助。附录的问题我明白了。感谢!--Wang31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09:38 (UTC)[回复]

页面信息/基本信息/过去30天的页面访问量 蓝链问题[编辑]

请问各位,【页面信息/基本信息/过去30天的页面访问量】中的数据超链接为什么没有了,蓝链消失了。—— Zzhtju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15:45 (UTC)[回复]

可能是Graph停用导致无法展示任何曲线图 Midleading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16:18 (UTC)[回复]
请问可以恢复吗?或者类似英维那样直接链出?—— Zzhtju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16:48 (UTC)[回复]

2024年第15期技术新闻[编辑]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4月8日 (一) 23:37 (UTC)[回复]

2024年第16期技術新聞[编辑]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4月15日 (一) 23: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