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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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2016年) 和 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文字上好像是完全一样。
- 是引用。——Zzhtju(留言) 2022年1月19日 (三) 14:11 (UTC)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的通知 录入错误,已经修改为 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德撤县设市的通告,请删除,谢谢。——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1月20日 (四) 15:36 (UTC)
西遊記補已改重定向,子頁面西遊記補/序、西遊記補/第01回、西遊記補/第02回、西遊記補/第03回 亦應刪。--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7:02 (UTC)
分类:海上見聞錄、分类:十國春秋等只包含一部作品所有子页面的分类,完全可以用目录页代替。--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月24日 (一) 09:32 (UTC)
- 已刪除。--Zhxy 519(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7:54 (UTC)
2022年2月
送李願歸盤穀序,標題出現被過度簡繁轉換的錯別字「願」、「穀」,已有正確標題頁面送李愿歸盤谷序。--O-ring(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14:21 (UTC)
請求刪除《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卷150》。之前有人想要搬運《朝鮮王朝實錄》于此站,但是他沒有完全成功。這次我要搬運整個《朝鮮王朝實錄》于此站,但是我不會以“卷”分頁面,而是以“年”與“其他歸類”而分頁面。比如,我會製作一整個個《五禮》和《樂譜》和《地理志》頁面,而不是做一個《卷一》,《卷二十一》,《卷三十二》,等等,之類的頁面。因此,請您幫我刪去這個頁面。謝謝。
另外,請刪除《三國史記/新羅本紀》《三國史記/百濟本紀》《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三國史記/百濟本紀/卷1》等廢除頁面。 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04:38 (UTC)
- 原文既然分卷,不必刪除分卷頁面,未来允許其他人依原文分卷方式整理。--Midleading(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2:16 (UTC)
請求刪除《高麗史/高麗世糸/修史官》。我之前補充《高麗史》時不小心創造了這個頁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12日 (六) 20:13 (UTC)
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嘉禮》與《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吉禮》。作爲此兩頁的作者,我不小心將《嘉禮》與《吉禮》加入錯誤。我本來想要加入《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嘉禮》與《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吉禮》。請注意“/五禮”這臉串子。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21:12 (UTC)
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七年》《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六年》《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五年》《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四年》《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三年》。都是我的錯。Blahhmosh(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5:36 (UTC)
请求删除 特权层二进制接口规范标准,页面底部标注有“……简体中文译文版权@洛佳。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字样,这与CC-BY-SA协议相抵触。 Stang 2022年2月15日 (二) 11:46 (UTC)
- 洛佳就是本文译者User:Luojia65,用户在维基文库所发布的所有文字,均应视为已通过CC-by-sa-3.0和GFDL授权。--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1:51 (UTC)
- 標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便是違反了维基文库:收錄方針#自由內容內自由再使用原則,應要刪除。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2:01 (UTC)
- 雖然已刪除“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數字,但有疑慮,因(a)修改句子的是ip用戶,不是原翻譯用戶;(b)不曉得原作版權是否讓人自由翻譯,請管理員們留意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2月17日 (四) 11:39 (UTC)
- 原作是CC-BY-4.0,见 https://github.com/riscv-non-isa/riscv-sbi-doc
- 已更新文章内版权模板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14 (UTC)
-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发现原作的内容和该文章的内容不一样,对不上号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2 (UTC)
- 如果確認本文並非原文的完整譯文,而更像是作者對原文的理解的話,或者是原文本身不符合收錄方針中已經公開發表的要求,那只能移動至維基教科書(見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Midleading(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9 (UTC)
-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发现原作的内容和该文章的内容不一样,对不上号 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4:22 (UTC)
- 解放军报社论,错误重定向,应速删。--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06:26 (UTC)
2022年3月
- 請刪除已酉端午,標題錯誤,已另建己酉重午 --221.127.11.183 2022年3月2日 (三) 06:26 (UTC)
- 请删除Index:File:A_76_726_C.pdf,原因:标题错误。
- 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十八年》《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十七年》《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十六年》《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十五年》。朝鮮世祖沒活那麽長。此乃我的錯誤Blahhmosh(留言) 2022年3月7日 (一) 04:59 (UTC)
- 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01》、《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26》、與《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42》。《宣祖修正實錄》最好用年月日來分配内容,而不是以卷分配。Blahhmosh(留言) 2022年3月16日 (三) 00:05 (UTC)
-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会公报:与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重复,应速删并认为没有必要保留提删页作为重定向,因为该名称并不是常用的全程或简称,保留它没有任何意义。--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20日 (日) 20:28 (UTC)
- 好来金句 明显无意义内容,且无来源
- 請問有誰知道 王羲之對聯 出處,還是胡亂錄進來。--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3月19日 (六) 08:26 (UTC)
- 已刪除。對聯一般認為是五代開始,作者不太可能是王羲之。建議對聯類文獻應較其它作品有更明確出處時再收錄。--Zhxy 519(留言) 2022年5月9日 (一) 13:24 (UTC)
2022年4月
-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通告关于某些公营企业原有年终双薪或奖金问题的处理办法(1949年),忘了在移动请求那边提,直接把它移动到正确的原标题下了。该标题为新闻标题,无必要保留重定向,请协助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6:14 (UTC)
我由我是這五個頁面的創造者的身份請求各位將《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吉禮》、《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凶禮》、《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軍禮》、《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嘉禮》、《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總序》、與《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五禮/賓禮》刪除。這些頁面沒用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1日 (四) 19:13 (UTC)
請求刪除《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補闕正誤/附錄》《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附錄》,《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附錄續編》。原本《肅宗實錄補闕正誤》《景宗修正實錄》沒有附錄。并且我打算將《附錄續編》放置於,《附錄》裏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7日 (三) 17:43 (UTC)
张渤治水,作者不明,何處授權?--Zhxy 519(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3:42 (UTC)
- 既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应该是公有领域吧。如果不是的话,麻烦删除一下吧。--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25 (UTC)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治水的那个故事,不是説这篇文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36 (UTC)
- 那就请管理员删除吧。很抱歉增加了工作量。--Shenzhiming88(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5:32 (UTC)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治水的那个故事,不是説这篇文章。--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36 (UTC)
- 已經由Midleading刪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4 (UTC)
作爲作者本人,我請求刪除《朝鮮王朝實錄/高宗實錄/總序》。《高宗實錄》沒有總序Blahhmosh(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8:34 (UTC)
- 已經由Zhxy 519快速刪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4 (UTC)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与難民地位公約的内容都是《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不过前者的排版比较差,不知道文库里面是该删除,还是重定向处理。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12 (UTC)
- 这公约是不是有繁体版本,决议草案这是当时的决议草案。71年之后一些文件以简体形式重新公布了,和当时通过的版本往往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禁止細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積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和禁止细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不知道该文存不存在此种情况。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44 (UTC)
- 链接这里访问出现错误。看不到原始文件内容。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52 (UTC)
- 我这里可以正常打开,或者您试试这个[1],这仅仅是草案,且只有第一章部分,拿来仅供大家参考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00 (UTC)
- 草案可以看到,不过感觉草案说服力不够强,联合国文件好像类似Wiki,是可以链接到原始文件的,应该有其他大会决议或者文件引用原始文件。
- 另外有个问题,假如当前的内容和几十年前的文件有出入,维基百科是应该链入哪个版本,个人感觉应该是链接到目前最新版本吧。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18 (UTC)
- 这是联合国难民和无国籍状态全权代表会议通过的的,大会决议应该查不到。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订于日内瓦的是英文本和法文本,不知道在1971年之前有没有中文本,当前所有国际条约公约链入全部是简体中文本。维基百科这个看编者意愿吧,毕竟wikidata对中文文库的链入只能有一条。可以参照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处理。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50 (UTC)
- 我这里可以正常打开,或者您试试这个[1],这仅仅是草案,且只有第一章部分,拿来仅供大家参考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2:00 (UTC)
- 链接这里访问出现错误。看不到原始文件内容。 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1:52 (UTC)
- 这个条约是没有联合国的繁中本的,可以看联合国条约科的原始认证副本只有英、法文;相反1967年的《难民地位议定书》倒是有繁中本。这种情况下,把简中本排版校对好,把繁中本清除内文改为重定向就好,没必要保留内文完全一样的简中和繁中的分离版本。--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18:03 (UTC)
- 就是不知道1971年之前,联合国机构有没有对英文本和法文本进行翻译,即签署版本的中译本。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1:37 (UTC)
- 说得是,虽然至少条约科没有,也许其他相关机构有也不一定,不过不好找就是了(也可能就是没有,毕竟七十年代以前的中文处其实不时有不少文件没有翻译,有一部分原因是中文当时还不是工作语言,又或者是没有签署的文件);在此以前,我先把简中版排版了以改善质量,看繁中版这边是先保持原样或者删除都可以,如果日后找得到繁中本,也可以替换或重建。--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7 (UTC)
- 台湾方面有没有相关文献? Zzhtj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51 (UTC)
- 我不能完全确定,但台湾外交部列出的所签署人权相关文件中并没有这一项,恐怕他们既然未签署,就也没有官方的翻译。——当然只是猜测,希望有同好补充资料。民间的话,所見大都是简中本转繁体。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15:52 (UTC)
- 谢谢,祝编安!——Zzhtju(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7:42 (UTC)
- 我不能完全确定,但台湾外交部列出的所签署人权相关文件中并没有这一项,恐怕他们既然未签署,就也没有官方的翻译。——当然只是猜测,希望有同好补充资料。民间的话,所見大都是简中本转繁体。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15:52 (UTC)
- 台湾方面有没有相关文献? Zzhtj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51 (UTC)
- 说得是,虽然至少条约科没有,也许其他相关机构有也不一定,不过不好找就是了(也可能就是没有,毕竟七十年代以前的中文处其实不时有不少文件没有翻译,有一部分原因是中文当时还不是工作语言,又或者是没有签署的文件);在此以前,我先把简中版排版了以改善质量,看繁中版这边是先保持原样或者删除都可以,如果日后找得到繁中本,也可以替换或重建。--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7 (UTC)
- 就是不知道1971年之前,联合国机构有没有对英文本和法文本进行翻译,即签署版本的中译本。 Zzhtju(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1:37 (UTC)
- 後者已刪除。以後如果找到台灣官方正體或自由版權版本,可再考慮重建。--瓜皮仔@Canton 2022年5月17日 (二) 00:26 (UTC)
我的事故报告太像作者原作。刪除或移入用戶子頁面?--Jusjih(留言) 2022年4月22日 (五) 01:21 (UTC)
- 认为移入子页面为好。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09:08 (UTC)
2022年5月
請求刪除《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卷150》、《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01》、《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26》。我已經把整個《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地理志》與《宣祖修正實錄》完全搬運到維基文庫上了,因此之前提及的頁面不需要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7日 (六) 00:15 (UTC)
- 已刪除。 既然已經錄入,不需要保留內容相同的多餘頁面。不過既然原文是分卷的,不知閣下是否有計劃在現在的頁面中標註原文的分卷?--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5:28 (UTC)
- 關於將原文分卷,我打算將《朝鮮王朝實錄》完全搬運完再去弄。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17:48 (UTC)
- 我看已經搬運至朝鮮語維基文庫了,見선조소경대왕수정실록。--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8:58 (UTC)
- Special:用户贡献/219.87.248.200 全屬原創,不該是文庫收錄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06:58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聖學輯要(潘繼善)與聖學輯要(李珥)等頁面。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6:20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箕和近事》。這本書已經失傳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8:42 (UTC)
- 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和卢氏县历史沿革,在下此处并不是必定要提删之意,而是有些疑惑此二文是否适合收录于文库(又或者说,至少这不适宜挂PD-PRC-exempt?我感觉不到它的“行政性”),或许这一类知识可能更适宜转写于百科方面(又或者更换适宜的模板;又或者移除)?想征求诸君(包括贡献者@Assifbus:阁下)的意见。--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3:09 (UTC)
(!)意見:我认为维基文库收录的标准是是否是自由文本?PD-PRC-exempt有一个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和卢氏县历史沿革很明显符合。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可以收录。弄到维基百科里反而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1:12 (UTC)
- 该文字经过作者的编辑整理,具有创造性,应该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8 (UTC)
- PD-PRC-exempt中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词源是2010年的著作权法中表示的“时事新闻”,由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厘清为“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但由于实务中曲解“时事新闻”一词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所以由2020年的著作权法进一步细化为“单纯事实消息”(配套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暂未更新)。所以这篇文章至少从这个定义上来看难以援用PD-PRC-exempt(基于大陆著作权法第五条)而以“单纯事实消息”被收录。--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31 (UTC)
- 除了“单纯事实消息”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没有就可能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20 (UTC)
- 没有证实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也没有发表在正式刊物中,已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12:59 (UTC)
- 除了“单纯事实消息”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这些文章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没有就可能删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20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純宗實錄附錄/二十年》。《純宗實錄附錄》裏面沒有這一年。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1:48 (UTC)
- 請刪除《朝鮮王朝實錄/太祖實錄/卷第一》這個重定向。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2:51 (UTC)
- 請刪除《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2號判決》、《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3號判決》、《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等重定向。Cmsth11126a02(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1:59 (UTC)
- 作者:唐婉,文內稱:「唐琬(1128~1156),又名婉」,唐琬又名婉,未見出處,疑坊間小說所誤,似可删除。--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9 (UTC)
- Portal:诗歌有鏈入鏈接,已改为重新導向頁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01:18 (UTC)
- 作者:洪適,應該是洪适,見作者讨论:洪适。--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9 (UTC)
2022年6月
- 已刪除。,执行者Midleading,G3--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09 (UTC)
- 已刪除。,执行者Midleading,G1--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08 (UTC)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日本帝國主義併吞華北及蔣介石出賣華北出賣中國宣言繁体字转换错误导致的重定向--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0:18 (UTC)
- 只有「為」字嗎? 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1:37 (UTC)
- 《佳亭遺稿》暫時還未進入著作國(韓國)的公有領域。他製作於1970年之後。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2:58 (UTC)
- 作爲作者《灣府官牒》請刪除這個。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4:08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灣府關牒》、《各道啓錄》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22:15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宗政院謄錄》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21:12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掌苑暑謄錄》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21:12 (UTC)
- 《磻溪隨錄/遺卷》這個重定向。是我的錯誤。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10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謄錄》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14:08 (UTC)
- ip用戶先造作者:陳函輝 (1589~1645),後又創作者:陳函輝,前者可刪。--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6月25日 (六) 06:32 (UTC)
- 很遺憾,《軍旅大成》這本書失傳了。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15:45 (UTC)
2022年7月
作者讨论:趙珩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12 (UTC)
- 傷寒雜病論 (桂林古本),下面頁面多已因版權問題刪除,不需再保存本頁面消歧義。--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9 (UTC)
- 已改為重定向,撤銷提刪。 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9 (UTC)
- 滿漢席,是揚州畫舫錄/04的内文的节选,也没有另行命名发表,没有保留必要。--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19:43 (UTC)
- 汉代乐府民歌,百科内容,非作品,不属于文库收录范围。现有内容也不适合移动Portal名字空间。--Stevenliuyi(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11:30 (UTC)
- 滄溟遺稿暫時未進入公有領域。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3:17 (UTC)
- 咬菜瓦遺稿是《咬菜窩遺稿》錯誤的名字。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22:01 (UTC)
- 請刪除重定向《遯窩遺稿(楊宗楷)》與《遯窩遺稿(任守幹)》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22:33 (UTC)
- 序文 名称不正确,无来源信息。--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6:41 (UTC)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页面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一部分,另外新建此页面纯属重复页面。因不清楚是否符合WS:速删G4而在此提删。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5:35 (UTC)
- 应当(×)删除 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21日 (四) 18:39 (UTC)
- 《仙石遺稿》暫且未進入公共領域。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7日 (日) 20:05 (UTC)
- 《何有堂遺稿》暫且未進入公共領域。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2:51 (UTC)
- 白詩文集 無確切內容,似是ip用戶測試頁。--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7:35 (UTC)
- 《一石遺稿 (崔炳夏)》暫且未進入公共領域。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14:16 (UTC)
- 請刪除《東平公私聞見錄/卷一》這個重定向。《東平公私聞見錄》是以冊數分類的,而不是以卷數分類的。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4 (UTC)
- 請刪除《捷解新語》。裏面全是韓文與日文。沒有中文。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6日 (二) 18:24 (UTC)
- 老张的哲学/1至老张的哲学/21等21个页面,已经移动至原文标题,请删除残留的无必要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20:32 (UTC)
2022年8月
- 可能之前的用户是针对页面中不属于本文的那些注释而发,只要把那些删除了,应该就没有问题了。至于鲁迅的本文当然没有问题。--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4:25 (UTC)
- 中共中央文件(1972)12号 不需要的重定向。--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3:38 (UTC)
- 这个谈话纪要的版权恐怕应该属于毛泽东。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6:51 (UTC)
- 这个是中共中央文件的一部分。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7:24 (UTC)
- 毛泽东授权中共中央转发,不等于放弃著作权。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1 (UTC)
- @Fire-and-Ice: 那可以干掉独立条目,合并到通知里。社群对其它类似争议(行政性文件中包括个人创作内容)都是这么处理的。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44 (UTC)
- 另外中共中央的文件有明确表示“毛主席的谈话,是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和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粉碎林陈反党集团的有力武器。”显然其谈话具有行政性质,属于公有领域。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50 (UTC)
- 我还认为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具有司法性质,能把文章恢复吗。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39 (UTC)
- 毛泽东授权中共中央转发,不等于放弃著作权。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1 (UTC)
- 这个谈话纪要的版权恐怕应该属于毛泽东。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6:51 (UTC)
- @Yinyue200:插句嘴,您的操作建议我也赞成,不过阁下引用的那段话恐怕并不能说明具有任何文件具有什么性质——党的文件中有部分能被“视同”三性质是由判例所导致的结果,要是再由党的文件推断某个人的任何话语具有行政性质,则推理实在是过宽了。
- @Fire-and-Ice:您指的那份文件应该是湖北省高院党组的落款,批复也是由湖北省委批复的,据现有共识,地方党组织的文件并不能按三性质操作,仅可由于时效到期而进入公有。--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52 (UTC)
- 当然,但是不妨碍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是在这一司法过程中经过湖北省委同意而发挥实际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任何其他文件。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02 (UTC)
- 中共对司法的政治影响我想诸位无须在下赘述,但著作权判断是法律问题,三性质权力就算在中共的纸面上也是由各国家机关行使而不是党组织,至于共识也仅由于判例而打开特定的例外口子,这一口子是不宜任意扩大的——请注意湖北省委批复转给的,均是各机构的党组(委),而不是各机构自体,直接影响的是各党组(委)的意见,到这一步为止,均不是司法过程的一部分,因为这些组织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权力。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同意,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保持目前的共识,党中央文件按三性质处理即可。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31 (UTC)
- 根据文革与当代研究网登载的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批复,湖北省委通过把文件批给省两院、公安局等直接推动了北决杨的平反,在司法上并不经过党组(委)的中介。不过不是很清楚该网站从何处找来的文件。我上传的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也忘了哪找的了,不过鲁礼安回忆录里有节选是肯定的。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50 (UTC)
- 我跟阁下看的是同一个来源,不过:
省法院并省政法办公室、公安局、检察院、劳动局党组、中共武汉市委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组(委),中共黄石市委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组(委):
- 我跟阁下看的是同一个来源,不过:
- 中共对司法的政治影响我想诸位无须在下赘述,但著作权判断是法律问题,三性质权力就算在中共的纸面上也是由各国家机关行使而不是党组织,至于共识也仅由于判例而打开特定的例外口子,这一口子是不宜任意扩大的——请注意湖北省委批复转给的,均是各机构的党组(委),而不是各机构自体,直接影响的是各党组(委)的意见,到这一步为止,均不是司法过程的一部分,因为这些组织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权力。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当然,但是不妨碍关于处理“北决扬”一案的请示报告是在这一司法过程中经过湖北省委同意而发挥实际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任何其他文件。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02 (UTC)
- 阁下似乎需要再留意这里的断句,这里是批给“省法院并省政法办公室、公安局、检察院、劳动局”的“党组”,不是批给这些机构。这是常见的公文行文写法——阁下总不会以为他独独批给了劳动局的党组吧?
- 再举别的一例好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 难不成他们只批给野战军党委,而不批给军区和省军区的党委;只批给各军兵种党委,而不批给军委各总部党委?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 确实,以党代政、党审批案件特别在那个年月并不陌生,但至少单就这份文件,还是行礼如仪的,名义上没有僭越。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7:19 (UTC)
- 以黨代政之行事實法理效力應該而且必然適用於該時期之情況,旁引地縣司法記錄1、記錄2,可以直接見到地縣司法部門公務活動第一是面對縣委,更大程度上黨團機關在該段時期之行使公職、可謂最突出之表徵且並非任意後來法例明文限定之。另一點姑且先不引文說明,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首席之匯報記錄(暫限定於該案涉及之時間段),是可進一步證明有關司法事務受黨團方針政策領銜之,如是認可尤其該時段之最大化表徵為事實、即於本地共識內考慮該時期之文本應更少爭議而確鑿其有眾所周知之屬性。——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2:45 (UTC)
- 另再援引銀雪援引之同一文件內文,補充說明佐證有關黨團代行權力之實質(加粗為在本案強調有關問題)——
……。党委和司法机关各有专责,不能互相代替,不应互相混淆。为此,中央决定取消各级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包揽司法行政事务的习惯和作法。
- 基於有關明文確鑿無誤,而依據本地現階段已完成之共識,是可由此指明依有關明文引據之上述、至少1979年以前在相應管轄區為黨團直接實施事實司法權能之,即有關判讀之司法文件論接收方即使僅含黨團部門機關、均毋庸置疑其為行使司法活動而並一直可與司法機關相互代替或混淆,故而認為本案恢復有關文本之法理基礎當然而無疑問為適當。其他理據亦可由該文件進一步指明,限於本案之標的內容暫不補充。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08 (UTC)
- 别的且不提,我只需要提出一点就够了:本案所涉文章是1979年10月19日发表的。——正好已经受到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的影响,取消了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那么请问,阁下所提的一切理论,与本文的关系何在呢?本文(报告部分)请示方是党组,被请示方是党委;批复方是党委,被批复(转)方是各党组(委);而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已经在一个月前被中央层级取消。那么,这根阁下理论中党团字面意义上参与司法的论据稻草,已经消失了。至于阁下要拿1976年的记录来打1979年的脸,同样地由于这一文件的发出而没有时间效能,因此我也只能是祝阁下安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48 (UTC)
- 這裡銀雪閣下直接單獨引入法定正當程序情況下、以時限判讀法定之邏輯論說的話,恐怕與本案本身所處司法環境非當然具對應背景情況等之情相衝且有一定謬論,即如相應欲求反證概述有關變化之影響實際、則如下再補充以顯現有關事實非可明文時間線之限定:皆因唯一如法定程序真正宣告之具明顯效力之字眼,如所示所謂取消並非法定正當之確鑿申告,法定正當之宣言勢必為「廢止」,而本文件事實未有在此制度上使用該類確鑿法定正當之用語,故而如果銀雪閣下是要引申為正式法定之司法程序判讀其法理效應、很遺憾認為該文件依據正當法定程序而言事實上亦未有正式宣告法理之聲明,即其仍可不經正當法定程序而隨時以其自身權能自行撤回相應指明說辭。這點應注意可為相關黨國轄區之法理效能特徵,對於相應文本之判讀時亦可稍加注意。此為補充有關如欲反證時,需注意之有關黨國實際法理於正當司法語境下、仍非適切合乎司法行政程序而有其超然法理之情。
- 基於有關明文確鑿無誤,而依據本地現階段已完成之共識,是可由此指明依有關明文引據之上述、至少1979年以前在相應管轄區為黨團直接實施事實司法權能之,即有關判讀之司法文件論接收方即使僅含黨團部門機關、均毋庸置疑其為行使司法活動而並一直可與司法機關相互代替或混淆,故而認為本案恢復有關文本之法理基礎當然而無疑問為適當。其他理據亦可由該文件進一步指明,限於本案之標的內容暫不補充。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2:08 (UTC)
- 而另一點,相應司法轄區之黨團主導下實際法定效力,眾所周知相關明文所示效力是否如其所述之落實,變數為大,以下進一步附加超出本案標的及相關引證文本時間線後之文件,應1987年趙紫陽於黨團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補充繼續佐證有關黨團代行權力之實質如前述其內文本身仍可超然法理(加粗為在本案強調有關問題)——
……但長期形成的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黨應當保證政權組織充分發揮職能,……應當改革黨的領導制度,劃清黨組織和國家政權的職能,理順黨組織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各種社會組織之間的關係,做到各司其職,並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 有關法理挑戰並非在於本案標的物或其他引據文件,而是顯而易見有關效力無誤超然而生效為公有領域之情,如何重複否定相應機關行文之超然當然效力為不存在?含如上追加一併本案既有之發表,即相應一路以來說明之表徵問題、據此可見黨團中央機關直到1987年時也是清楚宣告之於眾,未有因相關明文之發佈而有對應法定意義之狀態變更,包括關鍵一點即對黨政分離、黨不代政之法定制度化是從未有於相應舉證中可見具法定生效之兌現,反之則法定生效唯一即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之法理為始終如一長興無礙。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7:34 (UTC)
- 1、原来威权或极权政体竟有“经天纬地之能”而可祭出时间逆转的因果律武器,不须受时间约束,当真是罪大恶极。古语谓“朝令夕改”,看来应改成“夕令朝改”,方可指斥此等恶行。
- 2、阁下先言中共之报告并不使用“確鑿法定正當之用語”,质疑其用语之效力,又引用中共之其他报告要在下见证其“法定生效唯一即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之法理為始終如一長興無礙”,认为这份报告之用语“清楚宣告之於眾”,恕我愚钝,未能领会阁下高明之思,想来这必是威权政体在作文时的时真时假计策,以求欺瞒我这无知小民。
- 3、如果以上的风凉话使阁下感到被冒犯,在下谨此道歉。只不过著作权问题不考查“相關明文”,而是要考查“所示效力是否如其所述之落實”,这样的理论一旦可以实现,那么恐怕不独威权政体,而是诸国法律均可以一切以废纸视之——事关从未有一套法律或其立法者能够宣称“其所示效力业已落实全然”。
- 4、我要指出的是,以今日的日期和既有的相关党政文献而论,目前仅有在1972(在此之前的文件已超期而进入公有,无须讨论这些问题)-1979(“64号文件”发布以前)期间的地方党组织文件中牵涉司法审判活动相关的,可能由于1957年的经中共中央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党组《关于司法工作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反右派斗争情况的报告》而需要被考虑是否视同有司法性质。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一种可能并非必然,并非认为中共具有(名义上的)行政或司法权(七二、七八宪法这两部破书都说不出的话,我也说不出),也不是因此认为这一报告具备合理的超越当时仍名义上未被废止的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权力,而仅仅是就这一报告所造成或反映的事实状态的表述。但也正因是“可能性”,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所牵涉的各复杂个案(并且不少没有稳妥来源——这里并不代表我对来源要进行质疑或否,只是表述一句客观事实),均适宜作个案讨论而不是划一共识定义。至于无限的不基于明文的自由心证推演,可以休矣。
- 5、尽管我讲了这么长一出,我还是要讲一句:本延伸讨论所指之主件,由于时间关系,不在前述范围内;如果阁下一直要就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不基于相关法律或者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讨论,而是以政治观点作自由延伸,那就像我过往向阁下常讲的一句话一样:阁下大可提案本地无视中国大陆的著作权法即可。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8:25 (UTC)
- 政治法理已如上述官方發佈文件及引據等闡明理據,尤以可據命之1979年、1987年等聲告之「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相應總合之時空跨度早超越本案標的之所處時間,既已始終處於對應核心之範圍:維持指明,並不同意上述未能對事實跨度及法理問題做出有效針對之主觀意見。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0:01 (UTC)
- 完全尊重阁下表述自己意见与反对在下意见的权利,并谨此说明在下的相反意见:法律问题必须基于有相应效力的明文规定进行克制的说明解释,类似“现实效能”一类的说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在下的意见是并不赞成此恢复提案。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6日 (五) 08:49 (UTC)
- 政治法理已如上述官方發佈文件及引據等闡明理據,尤以可據命之1979年、1987年等聲告之「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相應總合之時空跨度早超越本案標的之所處時間,既已始終處於對應核心之範圍:維持指明,並不同意上述未能對事實跨度及法理問題做出有效針對之主觀意見。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0:01 (UTC)
- 有關法理挑戰並非在於本案標的物或其他引據文件,而是顯而易見有關效力無誤超然而生效為公有領域之情,如何重複否定相應機關行文之超然當然效力為不存在?含如上追加一併本案既有之發表,即相應一路以來說明之表徵問題、據此可見黨團中央機關直到1987年時也是清楚宣告之於眾,未有因相關明文之發佈而有對應法定意義之狀態變更,包括關鍵一點即對黨政分離、黨不代政之法定制度化是從未有於相應舉證中可見具法定生效之兌現,反之則法定生效唯一即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之法理為始終如一長興無礙。以上。——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3日 (二) 07:34 (UTC)
- 那句话我确实说的随便了,要是真这么认定一堆内容都得恢复,怎么可能。按照以往惯例干掉独立条目就好。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
- 管理员删除多余的重定向后,我会将内容和通知合并。或者其它人择机执行也可以。 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5:30 (UTC)
- 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原作中的判詞而已。--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8:20 (UTC)
- 支持,并没有把这一段单独叫这个名字的说法(原名是《醒世恒言》的章回标题)。--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9日 (一) 05:09 (UTC)
- 古小說鉤沈/序,应予删除,因为已有重复并且校对状况较好的《古小說鉤沉》序。--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16:38 (UTC)
- 似以此页面标题为妥。Fire and Ice(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13 (UTC)
- 在下不反对您的意见,只要保留校对状况较好的内容即可,需要由管理员协助这一移动。--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4:52 (UTC)
- 《捷解蒙語》只有蒙文與韓文,沒有中文。應當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23:08 (UTC)
- 請刪除《朝天記》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4:43 (UTC)
- 改為重定向頁面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3:01 (UTC)
- 五字鉴的各下屬頁面(不含其主页面)。《五字鑒》與鑑略妥注是同一本書,應該重定向之,但由於其五字鉴各子段落被拆分成單獨的子頁面,請協助刪除這些頁面後,才方便重定向主頁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4日 (三) 19:37 (UTC)
- 面子問題/全劇人物、面子問題/第一幕、面子問題/第二幕、面子問題/第三幕,共4个页面,已经移动至正确的消歧义标题,请删除这四个残留的无必要重定向,谢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6日 (五) 08:21 (UTC)
中共中央关于領導方法的決定 錯誤創建的重定向。--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27日 (六) 08:28 (UTC)
- 月牙儿/1至月牙儿/43,共43个页面,原文已经校对后录入到主页面中,余下这些属无必要的细分页面,请协助删除,谢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17:19 (UTC)
- 月牙儿、Talk:月牙儿、贫血集、贫血集/小序、樱海集、樱海集/序、樱海集/上任、樱海集/牺牲、樱海集/柳屯的、樱海集/末一块钱、樱海集/老年的浪漫、樱海集/毛毛虫、樱海集/善人、樱海集/邻居们、樱海集/阳光,已均据原貌移动,属移动后无必要的残余重定向,请一并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9日 (一) 05:09 (UTC)
2022年9月
- 史記/阙题四,用戶因誤命名改正移動頁面後的殘餘。--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日 (五) 05:38 (UTC)
-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已移动到原传统汉字标题,请删除残余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19:09 (UTC)
- 中國風景画,是否符合「文獻」定義?--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4日 (日) 17:29 (UTC)
- 这是画册,我认为属于。建议创建者加入图片。参见:en:Template:Early China photo books。--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2:26 (UTC)
- 請刪除北極真武普慈度世法懺/卷一/卷二。我搞頁面失手了。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1:33 (UTC)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7:29 (UTC)
- 請考慮先移動頁面。 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8:40 (UTC)
- 不,聼我解釋:《克齋集》有很多版本。有申益愰著作的《克齋集》、盧佖淵著作的《克齋集》、和這個陳文蔚的《克齋集》。如果某人輸入了“《克齋集》\卷三”,他可能是指申益愰《克齋集》的第三卷、盧佖淵《克齋集》的第三卷、或陳文蔚《克齋集》的第三卷。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19:24 (UTC)
- 不過,所有的内容全都在這裏:《克齋集 (陳文蔚)》 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8日 (四) 21:37 (UTC)
已經移動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9月9日 (五) 02:26 (UTC)
- 請刪除英屬香港布政司宣佈英皇佐治六世逝世——失手錯誤命名。——Longway22(留言) 2022年9月10日 (六) 01:59 (UTC)
- 請刪除列聖誌狀通紀 (金致仁)、列聖誌狀通紀 (佚名)、列聖誌狀通紀 (徐命膺)、列聖誌狀通紀 (卞季良)以及他們的討論頁面。
- 请删除命柳城複置營州詔,与命柳城復置營州詔重复且标题有误。--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10日 (六) 18:32 (UTC)
- 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实行细则,标题有误,已移动到正确标题,请删除该残余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13日 (二) 03:40 (UTC)
- 賀給事中許孟容論齊怱授官事狀是機器人生成頁面,它收到了錯誤。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17日 (六) 22:17 (UTC)
- 兵典,与通典#兵典重复,且从无单行,请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0日 (二) 13:54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漢陰先生文稿附錄》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22日 (四) 02:23 (UTC)
- 作爲作者,請刪除《茶山集 (睦大欽))》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23日 (五) 03:19 (UTC)
中華民國政府公報 (民國30年12月10日) 內文「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似是胡亂寫作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09:25 (UTC)
- 赞成(×)删除,这是國民政府對日本宣戰布告的无意义节录,建立者显然也不像是想建立公报归总页面。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22 (UTC)
- 謝謝提醒,已改作重定向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48 (UTC)
- 不客气,但私以为是不是还是删除比较好?因为那个公报上不止这份布告,重定向可能不大对应;而且它的命名也不大对的,1941年的中华民国的政府公报是以國民政府公報为标题命名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51 (UTC)
- *那就依您的辦法做,重定向只是暫時處理手段,但那好像要管理員動手了。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2:17 (UTC)
- 不客气,但私以为是不是还是删除比较好?因为那个公报上不止这份布告,重定向可能不大对应;而且它的命名也不大对的,1941年的中华民国的政府公报是以國民政府公報为标题命名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51 (UTC)
- 謝謝提醒,已改作重定向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10:48 (UTC)
- 許指嚴,非文库内容而是类似百科内容。--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7日 (二) 17:23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之前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复了。--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9月28日 (三) 04:11 (UTC)
- 文,請求刪除,這是為了測試地址是否可用寫的。
- 俛窩遺稿、七奉先生遺稿,未進入公有領域,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9月30日 (五) 16:16 (UTC)
- 世界通纪长编及其子頁面,似乎並非正式出版發佈的文獻?來源不明。--Zhxy 519(留言) 2022年9月26日 (一) 21:44 (UTC)
2022年10月
- 採石瓜洲斃亮記,已移動到采石瓜洲斃亮記,請刪除殘餘的錯誤原標題(“采石”是地名,不用“採”,各本亦皆作“采”)。--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9:58 (UTC)
- Transwiki: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本地此前已有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似不必保留此transwiki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0:57 (UTC)
- 我用残损的手掌,原文標題為傳統漢字,已經移動到我用殘損的手掌,請刪除此殘餘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7:29 (UTC)
- 民主颂,原文標題為傳統漢字,已經移動到民主頌,請刪除此殘餘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7:48 (UTC)
- 狱中杂感,原文標題為傳統漢字,已經移動到獄中雜感,請刪除此殘餘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8:15 (UTC)
- 北园会客不饮,原文標題為傳統漢字,已經移動到北園會客不飲,請刪除此殘餘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9日 (日) 17:40 (UTC)
- 李清照詞全集,李清照的作品集應為《漱玉詞》,名為「李清照詞全集」的作品疑似今人近年的出版物。如無人改造,應予刪除。--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8:46 (UTC)
- 一个是这个是现代出版物,再一个这页面里的词都有原页面,Author:李清照也都有列表全数列入,因此不用担心会错误删除异文,应该是可以直接(×)删除了。——不过有不少页面均有链入到此,最好能把那些一并清理,免得再有用户见红链又去补全。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6日 (四) 01:42 (UTC)
似乎未见哪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未特定有施行日期,且该模板使用页面不多(参见该模板的链入页面),似可将其全部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在此提请讨论删除该模板。--Teetrition(留言) 2022年10月13日 (四) 08:01 (UTC)
- 支持(▲)同上不知此模板“特定有施行日期”是指什么,嵌入页面极少(仅5个),建议(×)删除--Key0121.AutoConfirmed (讨论) 2022年10月25日 (二) 02:52 (UTC)
- 已刪除。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日 (二) 03:25 (UTC)
- 請刪除承政院日記/正祖/十四年/九月。原文沒有這個月的内容。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13日 (四) 17:25 (UTC)
- 作者:李毓秀 無切實內容。--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18日 (二) 08:02 (UTC)
- 卑沙城 無切實內容。 --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08:29 (UTC)
- 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及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標題已傳統漢字化移動,請刪除該殘餘的重定向頁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19:17 (UTC)
- Transwiki:《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第一号通令和Transwiki:《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第二号通令,本地已有用戶重新創建有條理的系列頁面,似可把此二由百科移動到此的重複頁面刪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19:39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下歷年子頁面,並非要求刪除,而是應以原日期進行拆分。當前匯總到一起並非原始文獻,維基文庫應避免這樣的原創。--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1:25 (UTC)
- 原頁面移動至Portal頁面,子頁面逐步開始拆分。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52 (UTC)
- 陳存仁 百科條目,不合由文庫收錄。--晞世道明(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4:02 (UTC)
- 相當一段時間難以認為存在其所著自由版權文本,已刪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0月24日 (一) 15:19 (UTC)
- 稗官雜記/一這個重定向,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24日 (一) 12:28 (UTC)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标题标点有误,已移动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请协助删除移动后的残余重定向页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08:19 (UTC)
- 請刪除《承政院日記/純祖/三年/閏三月》這個重定向。Blahhmosh(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03:03 (UTC)
- Portal:聯合國大會第一屆會所通過之決議案/A/RES/1(I),与原已有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一)重复,且Portal不适用于单篇文献页,似应删除。--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04:20 (UTC)
2022年11月
- 作爲作者刪除《雲窩集》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4日 (五) 02:54 (UTC)
- 高君畫贊與高君畫讚,是否應留其一?--Sayonzei(留言) 2022年11月7日 (一) 08:11 (UTC)
- 已改為重新導向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6:06 (UTC)
- 已刪除。貌似的確沒有有效來源,如果有人能提供,那麼請提出以便恢復。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10日 (二) 17:40 (UTC)
- 童蒙先習曾經因為原文不是中文而刪除。--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6:01 (UTC)
- 但是我錯了,有,有!中文原文!!!!!
-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0933_00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35 (UTC)
- @Midleading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2 (UTC)
- 但是似乎沒有數位化的中文原文。你新建的沒有原文的頁面已經超過一千個了,搬運三年也搬運不完。未來機器人可以協助搬運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但是沒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只能人工錄入,建議你停止搬運沒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而是改為在一個目錄頁列出。--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4:21 (UTC)
-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同時認爲如果我不錄入這些文獻,我會忘記他們的存在的。畢竟本站裏面沒有任何人比我更關注韓國/朝鮮文獻的。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18 (UTC)
- 你可以給自己在用戶頁或子頁面下列清單。但是如果始終沒有內容,我認為只能刪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20:39 (UTC)
- 我之所以創造這些頁面,是因爲這樣,其他人會理解和認識這些書籍的存在。知道他的存在后那些人會幫我搞定這些頁面的。如果我不創造這些頁面的話,這些書籍或許永遠都不會被發現,沒有人會錄入,因爲這些人連他們的存在都不知道。
- 比如説,我錄入這些書籍之前你有沒有知道過《磻溪隨錄》的存在?或者《備邊司謄錄》的存在?或者《七峰遺稿》的存在?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0:36 (UTC)
- 在下也曾对Blahhmosh君的做法有疑虑,担忧他最终不能顾及。不过,他搬运的这些尚未有原文而需要人工录入的页面,其中在讨论页都有原文链接,也都有加Template:未完成标记,可供其他有兴趣的用户加入此项工作(现在也可以看到DuckSoft君不时在协助他的身影),未尝不是一种做法——这与作甩手掌柜的那种情况毕竟不同;此外,Blahhmosh君至今活跃,贡献也很明显,看不到有突然消失的迹象,而本站不乏搬运中途而转为不活跃已有长时间的用户,他们的页面(不乏未录入完全、排版无法阅读的或是没有有效来源的)也仍有余留,如果纯粹只因正文无字而在现阶段即刻考虑删除,并不衡平。(但当主要贡献者一旦真的不活跃时,我对删除并没有意见)——尽管如此,Midleading和Zhxy519两位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建议@Blahhmosh:阁下是否可以考虑在新创页面的同时,在阁下的用户页列出一个阁下已新创页面的表格?否则协助者不得不到分类那里去找,那么就不甚方便了,老实说,我认为这是有必要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2:48 (UTC)
- 那行,怎麽弄這個表格?我待在這個地方有幾年了,但是還是搞不懂很多東西。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27 (UTC)
- 倒没有什么技术需求,就其实是把阁下已经搬运而未录入的在用户页(建个子页面,像User:Blahhmosh/未录入)陈列一下就好了吧,阁下现在用户页不也正在陈列阁下的搬运么,就那样就好了。以后阁下搬运的尚需人工录入的,也在那边加个记录就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55 (UTC)
- 行了,搞定了。以後你們想要錄入什麽,就看看那個頁面吧。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42 (UTC)
- 倒没有什么技术需求,就其实是把阁下已经搬运而未录入的在用户页(建个子页面,像User:Blahhmosh/未录入)陈列一下就好了吧,阁下现在用户页不也正在陈列阁下的搬运么,就那样就好了。以后阁下搬运的尚需人工录入的,也在那边加个记录就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55 (UTC)
- 那行,怎麽弄這個表格?我待在這個地方有幾年了,但是還是搞不懂很多東西。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27 (UTC)
- 你可以給自己在用戶頁或子頁面下列清單。但是如果始終沒有內容,我認為只能刪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20:39 (UTC)
-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同時認爲如果我不錄入這些文獻,我會忘記他們的存在的。畢竟本站裏面沒有任何人比我更關注韓國/朝鮮文獻的。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18 (UTC)
- 但是似乎沒有數位化的中文原文。你新建的沒有原文的頁面已經超過一千個了,搬運三年也搬運不完。未來機器人可以協助搬運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但是沒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只能人工錄入,建議你停止搬運沒有數位化原文的頁面,而是改為在一個目錄頁列出。--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4:21 (UTC)
- @Midleading Blahhmosh(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2 (UTC)
- (!)意見情况更新:此文已在录入中,提删理由消失。(PS:差点以为要手工录入所以不想动,幸而找到一个谚汉文混合的,可以作校对替换的底本233)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1:05 (UTC)
- 序言、創世紀,是否有版權問題?--Midleading(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1:58 (UTC)
- w:聖經思高本,1968年在香港出的话,按道理应该是没有——这是思高圣经学会的译本(学会成员协作),按香港的版权法例,应该是属于作者不为人知,那就是按出版后五十年,也就是2018年到期。——但同时,[2]的表述(它说的是“本网站及其内容”,而这部译本在[3]里面有)使我不敢断言这一点——客观讲,就算没有这个表述,宗教文献这类事情也是特别多而复杂...——因此在下仅提供资料,但无法给出最终的具体个人看法。--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23:08 (UTC)
- 先行移動至聖經 (思高本)/序言、聖經 (思高本)/創世紀,繼續接受意見。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44 (UTC)
- 林副主席语录,目前上傳內容明顯不似原文,是否繼續上傳或改進?如無改進宜轉入維基語錄。--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29日 (二) 16:33 (UTC)
- 可不可以我标出出处,继续保留页面?--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0:33 (UTC)
- 閣下遵循原書上傳,文庫當前規則可以消極容忍。但如果只是個人彚集,請到維基語錄。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00 (UTC)
- 已更改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24 (UTC)
- 我仍然有疑惑,如果只是《農村衛生醫療手冊》所引用,那麼應該沒有到獨立成一個頁面的地步,何不上傳整本手冊?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15:04 (UTC)
- 整本手册有点多,一千多页,我试着上传一下吧。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一) 01:53 (UTC)
- 遲遲不見閣下上傳原始文獻,本頁面將予以刪除。然而閣下如果準備上傳,可隨時聯繫管理員,進行臨時恢復以完善原始文獻。 Zhxy 519(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20:53 (UTC)
- 整本手册有点多,一千多页,我试着上传一下吧。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一) 01:53 (UTC)
- 我仍然有疑惑,如果只是《農村衛生醫療手冊》所引用,那麼應該沒有到獨立成一個頁面的地步,何不上傳整本手冊?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15:04 (UTC)
- 已更改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24 (UTC)
- 閣下遵循原書上傳,文庫當前規則可以消極容忍。但如果只是個人彚集,請到維基語錄。 Zhxy 519(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1:00 (UTC)
- 可不可以我标出出处,继续保留页面?--1969社论(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0:33 (UTC)
2022年12月
- 八歲兒只有(偶爾混入漢字的)韓文和滿文。沒有中文。請刪除。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2日 (五) 22:42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咨询稿,并由“征求意见稿”的页面嵌入。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还未经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制订,有关页面不但重复而且足以令读者误会为现行法律法规。由于提删页面的内容是嵌入而非复制黏贴上去,现在此提删并征求意见。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12 (UTC)
- 注:当然,如果有朝一日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大概率是后者)真的制订了此法,那就当然应该重建并填入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13 (UTC)
- 支持,避免误会与混淆。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4日 (日) 06:53 (UTC)
- 刪除本傳、題詞重定向。這個鏈接不好,因爲這是《棗林雜俎》的題詞,而不是一個名為題詞的作品。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6日 (二) 04:37 (UTC)
- 正統論上(卷一),命名不當,已移動到正統論上 (魏禧),請刪除無必要的殘餘重定向頁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04:55 (UTC)
- 買酒者傳,命名錯誤,已移動到正確的賣酒者傳,請刪除該遺留的錯誤命名頁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17:49 (UTC)
- Translation: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见Talk: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并经查[4]确认是原文,已移动到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请删除该无必要的重定向。--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0:08 (UTC)
- 无题2022-11-26 发布于个人动态。似为原創作品。且不符合 Wikisource:收錄方針#ADDVALUE,当予以删除。連:https://t.bilibili.com/732859920685203554Blahhmosh(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19:37 (UTC)
- 方纔見 @Midleading 已刪除「无题」頁,但因仍有一消歧義頁名「無題」,此处連結未變紅。 DuckSoft(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02:04 (UTC)
- 一个比杨永信和豫章书院更恐怖的地方——榆林市第五医院,不符收录方针。--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0:36 (UTC)
- 已快速刪除。 Zhxy 519(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4:48 (UTC)
- 與謝約齊,標題有誤,已移動至與謝約齋,請刪除該遺留的錯誤命名頁面。(謝文洊,號約齋,江西南豐人,理學家。)--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2日 (一) 15:46 (UTC)
- 都城記勝、都城紀勝/市井 諸行 酒肆 食店 茶坊、都城紀勝/四司六局 瓦舍眾伎 社會 園苑、都城紀勝/舟船 鋪席 坊院 閑人 三教外地,前者標題有誤(本文獻未曾有用過此“記”字在標題,因此不應改為重定向);後三者均依原分段被整合到都城紀勝內,因此請刪除前述的幾個頁面。--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15日 (四) 17:19 (UTC)
- 旃荼羅誤植旃茶羅,ip用戶不知應寫于討論頁,隨意建立。--221.127.10.251 2022年12月18日 (日) 16:23 (UTC)
- 夜思与同静夜思内容完全一样,建议删除前者。DuckSoft(留言) 2022年12月19日 (一) 14:18 (UTC)
- 外交部就七国集团外长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涉台声明向有关欧洲国家和欧盟驻华使节提出严正交涉、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就七国集团和欧盟外长涉台声明答记者问 没版权,放到维基新闻似乎更合适。——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5:21 (UTC)
- 反对,实际上,第一篇文章的原始出处正是外交部:[5],这一点,从转载此新闻的人民网的标注上就可以看出来(“据外交部网站消息”),这并非新华社或其他通讯社通稿而是外交部释放的正式对外稿件,有关这类稿件的问题前此阁下已经在国新办的文件上误读过一次了。第二篇文章也有着中国驻欧使团的原始出处,也由各家媒体转载证明。
- 在这样的情况下阁下如果声称这些文件“无版权”,那么版权谁属,似乎应该先请阁下阐明观点。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08:11 (UTC)
- 回复@银色雪莉阁下,关于前文所说的“没版权”,是想说这两篇文章不符合维基文库关于版权的收录方针,我表达有误向您表示抱歉。再说到这两篇文章,欧盟使团这篇,我又按照阁下给的链接看了一下,分类在“政策立场”这一栏的话那放在维基文库倒也没什么问题;外交部这篇,更像是一个带有政治宣传的新闻稿,应当认为其是外交部拥有版权的一篇文章。——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3日 (五) 14:02 (UTC)
- 将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相关言论称为“政治宣传”不是不行,不过如果这样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那么大概要有大量的机关文件被删除了,我们最好也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言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如果这样的部门、这样的事务还不能表明其行政性(行政性和行政强制性有明显差异,请勿孤立地把“用于执行的文件”才定义为“xx性文件”),那么哪个部门、什么样的事务能够被归类为行政性?此外,“新闻稿”的问题,在此前国新办白皮书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一个大号新闻稿,但是呢?官方的政策立场宣示如果也要归入著作权非公有范畴,那么什么样的文件才能公有?我从不支持官方一切文件都公有,但起码,这样的文件,直接涉及本国外事具体程序性事务,明显地不应当被归为非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07:14 (UTC)
- 那么,我是否可以将阁下的观点概括总结为:一切中国大陆政府的政治宣传,均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的新华社,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吗?至于阁下举例说宪法前言的问题,请看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宪法本就是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不受保护的对象。——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05 (UTC)
- 阁下的概括总结是有误的。阁下不妨再读一读在下的片面之见:“...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也就是,所谓的“政治宣传”与否,并非一个应用于著作权法律问题的逻辑,因此阁下称“...更像是一个带有政治宣传的新闻稿,应当认为其是外交部拥有版权的一篇文章”的逻辑推论,是站不住脚的。
- 至于阁下提到了新华社及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这正好。新华社是事业单位,拿来类比外交部是不当;“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行政事务性宣示被错误认定类比为新华社的政治宣传同样是不当,我前面已经说过了,那样的话,这些阁下自以为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新闻稿性质并不是单独判断著作权性质的参考因子,拿来推论“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是不当推论;有关宪法前言的在下的表述,我直白地说,正是在反讽阁下的泛“政治宣传”论。当然,在下的话讲得有些失礼了,非常抱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23 (UTC)
- 你说的对,我被你说服了。——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9日 (四) 16:31 (UTC)
- 那么,我是否可以将阁下的观点概括总结为:一切中国大陆政府的政治宣传,均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的新华社,其所有的政治宣传类新闻稿,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吗?至于阁下举例说宪法前言的问题,请看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宪法本就是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不受保护的对象。——红渡厨(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0:05 (UTC)
- 将外交部就外事召见外国使领人员的相关言论称为“政治宣传”不是不行,不过如果这样的“政治宣传”就会被套上“版权非公有”的帽子,那么大概要有大量的机关文件被删除了,我们最好也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言加以剪除,因为那全是政治宣传。——显然这样的逻辑是不能应用于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上的。如果这样的部门、这样的事务还不能表明其行政性(行政性和行政强制性有明显差异,请勿孤立地把“用于执行的文件”才定义为“xx性文件”),那么哪个部门、什么样的事务能够被归类为行政性?此外,“新闻稿”的问题,在此前国新办白皮书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一个大号新闻稿,但是呢?官方的政策立场宣示如果也要归入著作权非公有范畴,那么什么样的文件才能公有?我从不支持官方一切文件都公有,但起码,这样的文件,直接涉及本国外事具体程序性事务,明显地不应当被归为非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07:14 (UTC)
恢復請求
- 大夏大學校歌两岸及美国都已进入公有领域多年。--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1月1日 (六) 12:54 (UTC)
- 决定撤销请求,有新的证据表明两岸四地未进入公有。 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13:24 (UTC)
-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根據本地請求管理員處理事項之存檔記錄、PD-PRC-CPC討論所得階段結論等,應獲認知為公有領域之文檔而理應撤銷刪除、予以恢復。同時仍建議本地事務團隊等最好可以遵循社群現行有關共識批量恢復受影響之文檔,減少社群等自行提出恢復聲請與社群自行再採編之等額外負擔。——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3日 (四) 09:31 (UTC)
- 補:以Author: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準、當中所有涉嫌被屏蔽刪改之文檔,合併該項聲請一齊恢復。——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4日 (五) 08:51 (UTC)
- 補:2015年10月原Category: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內涵蓋之文檔記錄等,合併該項聲請一齊恢復,感激不盡。——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3:30 (UTC)
- 時間戳記為準,复核該類別內具體涉及之未恢復文檔——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7日 (一) 01:40 (UTC):
時間戳記為準,复核截至2021年1月被刪之部分未恢復者——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3:43 (UTC):
-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为党的领导人讲话,可能属于职务作品而受版权保护。其余已恢复。--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8:59 (UTC)
- @Midleading:謝謝,還有中共黨內法規分類項,可以檢視下記錄嗎。——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5日 (六) 09:05 (UTC)
- 時間戳記為準,复核追加2015年11月相關被屏蔽而未恢復之文檔,請代權人與其他未處理標的一齊恢復。——Longway22(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1:17 (UTC):
- 時間戳記為準,复核追加請代權人一齊恢復之文件:
完成--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4日 (三) 12:58 (UTC)
- 为日军进攻卢沟桥致蒋介石电,此文件此前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1年#10月遭提删,在下此前提出此文件应属过期中共中央文件并举文献例证说明,但并未见提案者进一步参与讨论而久后忽遭删除;版权讨论以理服人,在下无意以自己的意见为一定正确,但在有提出相应具体文献理据对证,并非单纯口舌之争下,毫无获往来讨论而久后忽然删除,恐并不符文库精神。--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19:44 (UTC)
- 同反对无共识删除。--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3 (UTC)
- P.S:有关于此文究竟属于法人文章还是职务文章的判别,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第十一册(1936—1938年)明确收录此文,充分说明此文类属“中共中央文献”,把此文当作职务作品而由自然人享有版权的判断是有误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月8日 (六) 03:27 (UTC)
- 所以阁下是不是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都属于公有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46 (UTC)
- 我个人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可以作为其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属于中共中央文件的证据。——因为其从标题到编辑前言处都能明言自己的定位,即“中共中央文件”的选集。1949年之前的中共中央文件作为法人作品到期来进公有,1949年以后的按PD-PRC-CPC进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55 (UTC)
- 补充:而且这些选集前的编辑说明都有“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档案馆编辑,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审定”字样,我想可以进一步加强认定的权威性吧——他自己认定他自己的文献,总不能错吧?--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3:29 (UTC)
- 很抱歉我才看到這個討論。然而除非署名者個人有過聲明,我個人仍認為不管這只是中共中央聲索權力而非真正具有。很明顯地,原文署名不含中共中央,僅涉及紅軍;而我另想給一個例子,即中正文教基金會把蔣介石的私人作品列入名帶「總統」二字的文集,結果之前Longway22就以此要把這些作品全算作公有領域了。我認為這屬於同樣的性質。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8:45 (UTC)
-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说过“...有相反证据的除外”,所以这篇文献能否收录确实要看是否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我个人认为这个证据其实足够强,缘由见上文;至于阁下所称的认为是“声索权力”,则属于对证据强度的质疑了。鉴于我一贯的习惯,在这种争议性的问题上,我谨对您的观点不表示立场,希望未来能找到更强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我认为阁下把本案与蒋的文集一案类比并不准确,“总统蒋公”或者“先总统蒋公”一类的表述,只能印证文集出版时蒋介石的身份,类似一种尊称(其实就跟称“蒋中正先生”的“先生”没什么区别),当然不能用其来进行各篇文章的版权判断;但这与由中共中央批准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性质毕竟不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6日 (三) 02:49 (UTC)
- 此文应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不能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判断著作权归属。--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9 (UTC)
- 第十二条用于判定(广义上的)作者,而作者身份是第五条判别的辅助性证据,不能说完全“不能”根据第十二条判断归属。回到本案,恰恰是判别该文件是否属于中共中央文件抑或是第十八条的职务作品,成为了将其根据第五条进行收录还是根据署名进行判别收录与否的关键,请悉知。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1 (UTC)
- 此文应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不能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判断著作权归属。-- 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39 (UTC)
-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说过“...有相反证据的除外”,所以这篇文献能否收录确实要看是否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我个人认为这个证据其实足够强,缘由见上文;至于阁下所称的认为是“声索权力”,则属于对证据强度的质疑了。鉴于我一贯的习惯,在这种争议性的问题上,我谨对您的观点不表示立场,希望未来能找到更强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我认为阁下把本案与蒋的文集一案类比并不准确,“总统蒋公”或者“先总统蒋公”一类的表述,只能印证文集出版时蒋介石的身份,类似一种尊称(其实就跟称“蒋中正先生”的“先生”没什么区别),当然不能用其来进行各篇文章的版权判断;但这与由中共中央批准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性质毕竟不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2月16日 (三) 02:49 (UTC)
- 很抱歉我才看到這個討論。然而除非署名者個人有過聲明,我個人仍認為不管這只是中共中央聲索權力而非真正具有。很明顯地,原文署名不含中共中央,僅涉及紅軍;而我另想給一個例子,即中正文教基金會把蔣介石的私人作品列入名帶「總統」二字的文集,結果之前Longway22就以此要把這些作品全算作公有領域了。我認為這屬於同樣的性質。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8:45 (UTC)
- 所以阁下是不是认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收录的除附录外的文件都属于公有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46 (UTC)
- 翻译:舊美日安保條約,这个条约为什么被删除,能否告知下理由?樹上喜鵲(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00:31 (UTC)
- 阁下可以看看编辑摘要,这文件没被删也并不是由文库内的人提删...这是从百科移动过来的页面,提删的模板大概是移动者在移动时没有把在百科本身加上的提删模板拿掉,已复原。--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00:44 (UTC)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我沒見到有刪除討論。是不是我眼花了?——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3:17 (UTC)
- 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那里?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4:44 (UTC)
- 相關討論早前剛被Zhxy 519君存檔刪除。正如Zy26君所言,個人未見該討論有形成什麼共識。——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5:50 (UTC)
- 虽然我不是民国粉,但这篇文章被删的真是令人莫名其妙、完全无法理解。搞得我都想开地图炮了。 樹上喜鵲(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01:31 (UTC)
- 讨论了这么久,到底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的作者是蒋总统还是蒋总裁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0:48 (UTC)
- 蒋总统还是蒋总裁真的有关系么?如果该文不是行政性质的,难道是民事性质的?-- Zy26(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12:56 (UTC)
- “行政性质”不看发表人的身份的话,那么如何判别?国民党总裁发的东西,不至于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性质吧?其时已经行宪,如有法条说明国民党文件可以作为行政性质或台湾著作权法所言的“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的,那么即请示下。(此处的看法,不代表我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总统”或“总裁”,翻查存档,我也认为他当时是总统,但是由于他“不能视事”,因此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具备总统职权,因此陷入疑难状态。)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6 (UTC)
- 对于处于疑难状态的文献,要不要“宁缺毋滥”一律删除并禁止收录?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0 (UTC)
- 我觉得还是先“吵”一阵子吧,这么疑难的毕竟是少数,当时Zhxy 519君删得早了一些,现在正好在这里再“吵”一阵子,特别是请之前未能参与讨论的同好加入讨论,也许有我们未可知的来源或证明——在此也延请各位同好,寻找蒋在“下野”期间行使总统职权的其他证据(非本案),以有助于本案判断——毕竟,他能不能正常行使总统职权,还是“行政性”的主要体现之一,而现在对于他当时行使总统职权的证据不足。其实总裁这个后来我看看倒无所谓了,当时报纸上对于他的称呼也变来变去,有用总裁的也有用总统的——虽然我当时也引用报纸,但我不认为报纸上的称呼是决定性证据,还是得看公文。至于过早说一律删除,则可能有过度之嫌,但我是赞成“最终的”宁缺毋滥的。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8 (UTC)
- 对于处于疑难状态的文献,要不要“宁缺毋滥”一律删除并禁止收录? 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10 (UTC)
- “行政性质”不看发表人的身份的话,那么如何判别?国民党总裁发的东西,不至于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性质吧?其时已经行宪,如有法条说明国民党文件可以作为行政性质或台湾著作权法所言的“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的,那么即请示下。(此处的看法,不代表我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总统”或“总裁”,翻查存档,我也认为他当时是总统,但是由于他“不能视事”,因此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具备总统职权,因此陷入疑难状态。)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6 (UTC)
- 蒋总统还是蒋总裁真的有关系么?如果该文不是行政性质的,难道是民事性质的?-- Zy26(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12:56 (UTC)
- 讨论了这么久,到底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的作者是蒋总统还是蒋总裁呢?--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0:48 (UTC)
- @Zhxy 519:姑且還是問一下,此文章若真尚未進入公有領域,那要等到什麼時候?——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07:26 (UTC)
- 個人作品在大中華區一般需要等到逝世滿50年之後。 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42 (UTC)
- 同意Midleading宁缺毋滥,除非能證明總統府公報有收,但非此篇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c:Category:Speeches in Taiwan收的總統府公報第一版,有文告。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因此,總統下野的蔣總裁的身份不是公務員。--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20:08 (UTC)
- 以上。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2:52 (UTC)
- 另請注意1971年聯合國改換中國代表權之決議,其改換之雙方之一為蔣介石的代表,未有任何其他字眼指代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或代理人之,引據國際法理之視作國家政府代權人改換,在此特別推論並請社羣理解之:蔣介石之稱謂,即為其本人實權公職及當其時中華民國政府所有對內外政治代權身份之宣明、而並非需要任何單獨頭銜或代理身份之宣明其行使權限,而可知其實際行使活動非純粹黨務、也非純粹辦理人員,第5號解釋之限定亦難以推定適用於上述情況裡、因為當事人之行狀並不能合理推定合乎有關解釋之一般定義且對指定活動缺乏有約束力,對於政黨與政府機關間混亂問題未有更多制限力也未見更多司法責任之,理解上該解釋在時司法轄區內亦早被嚴重挑戰(參見文件記錄),認為如處理「行憲」之具體效力或範圍適用等問題、亦可織理出有關法理之根基尤其於相關特徵最大表徵化之年代表面司法效能全無當然可行其能 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3:18 (UTC)
- 同意Midleading宁缺毋滥,除非能證明總統府公報有收,但非此篇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c:Category:Speeches in Taiwan收的總統府公報第一版,有文告。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因此,總統下野的蔣總裁的身份不是公務員。--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20:08 (UTC)
- 個人作品在大中華區一般需要等到逝世滿50年之後。 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