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冢纪年存真
汲冢纪年存真 辑者:朱右曾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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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右曾序
秦政燔书,三代事跡泯焉。越五百年古文古文纪年出於汲郡冢中,而三代事蹟復约略可覩,学者锢於所习,以与史记及汉世经师传说乖忤,遂不復揅寻,徒资异论。越六百餘岁,而是书復亡〈亡於北宋说,详後〉。不知何年何人,捃拾残文,依附史记,规倣紫阳纲目,为今本之纪年。鼠璞溷淆,真赝错杂,不有别白,安知真古文之可信,与今本之非是哉!最其大凡,今本之可疑者十有二,真古文之可信者十有六,请扬榷陈之。
- 晋书·束晳传言“纪年十三篇”,隋书·经籍志“纪年十二卷”,新旧唐书·艺文志並云“纪年十四卷”,今本衹四卷,篇目可疑,一也;
- 束晳传言“纪年纪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杜预亦云:“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今本自黄帝元年至隐王十六年,大半依據史记·年表,体例可疑,二也;
- 古文全用夏正,杜预之言可據。今本“平王五十一年春三月己已,日有食之”,“桓王二十三年三月乙未,王陟”,全袭春秋。可疑三也;
- 史记正义引纪年云:“自盘庚迁殷,至纣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今本则云:“武乙三年,自殷迁於河北。十五年,自河北迁於沫。”不知盘庚之徙,已居河北,妄袭史记,又杜撰迁沫之文,可疑四也;
- 史记集解引纪年云“夏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今本附注云:“起壬子,终壬戌。”若然,则四百三十一年矣。可疑五也。
- 自来简册,倶不详周公薨於何年。今本於成王二十一年,书“周文公薨於豐,”而前此成王十三年,书“夏六月,鲁大禘於周公庙。”岂有周公尚存,而鲁已立庙乎?可疑六也;
- 书序云:“周公即没,命君陈分正东郊”,今本“成王十年,周文公出居於豐。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东都”,显非事实。可疑七也;
- 宋鼂氏、陈氏书目皆无此书,而宋志有“竹书三卷”,是亡而復辑之證,可疑八也;
- 凡史记注所引“田侯剡立”,“齐桓公弑其君母”,“梁惠成王会齐威王於平阿”,“齐宣王八年,杀其王后”,“秦惠王薨”,“秦内乱,杀其大后及公子雍、公子壮”。水经注所引“郑築长城,自亥谷以南”,“邺师败於邯郸师於平阳”,诸如此类,确是纪年古文,而今本倶轶,可疑九也;
- 纪年本不讲书法,故王季、文王亦加王号,鲁隐、邾庄皆举谥法。今本改王季为周公季历,改文王为西伯,改许文公为许男,改平王为宜臼,可疑十也;
- 水经注引“晋烈公三年,楚人伐我南鄙”,“晋烈公十二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及我师伐齐”。我者,晋也。“梁惠成王元年,赵成侯偃、韩偃侯若伐我葵”;“二年,齐田寿帅师伐我,围观。”我者,魏也。今本用周王纪年,则我皆为周,文义倶失,可疑十一也;
- 梁书·沈约传不言注竹书纪年,隋唐亦无“纪年沈约注”,今本採取宋书·符瑞志而託为休文之注,可疑十二也。〈前後四条,洪颐煌说同。〉
至於真古文之可信,又可得而言焉。
- 黄帝至禹为世三十,则知谱牒所纪,缺漏甚多,而舜妻祖姑,契、稷为尧亲弟,举可旁通,一撤其障,一也;
- 禹都阳城,足證孟子“避舜之子”,二也;
- 太康、羿、桀倶居斟𬩽,即雒汭之𬩽口,去雒邑不远,足證周书·度邑“因有夏之居”,三也;
- 鸣条在陈留,汤伐桀,桀自斟𬩽东出御敌,故战於鸣条,足證书序,四也;
- 商世五迁,嚣、相、耿、庇、奄,前不数亳,後不连殷,故云:“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五也;
- 周武王十一年,伐殷禽受,故尚书·泰誓序言“惟十有一年”,足破伪古文“十有三年”之谬,六也;
- 武王陟年五十四,与周书·度邑言:“自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者合。上距克殷衹阅六岁,故中庸云“武王未受命”,足闢汉儒“文王十五生武王,武王八十二生成王”之谬说,七也;
- 共伯干王位,故左传云:“诸侯释位,以閒王政。”若周召摄政,不得云诸侯,八也;
- 携王为王子余臣,以其庶孽,故云奸命。若伯服,则幽王即立为太子,不得言奸命,九也;
- 庄子言:“越人三杀其君”,“田成子十二世而有齐国”,稽之史记,殊形参错;證之真古文,若合符节,十也;
- 梁惠王改元称王,故孟子至梁,称之日“王”,十一也;
- 惠王六年,徙都大梁,故十八年桂陵之战,田忌欲直走大梁,十二也;
- 惠王後十一年,楚败襄陵,故惠王告孟子曰:“南辱於楚”,如史记则惠王初南辱之事,十三也;
- 齐威王三十六年薨,当梁惠王後元十五年,而後齐宣王立。孟子之书,先梁後齐,本为实录,史记之误,不辨自明,十四也;
- 燕子之乱在齐宣王七年,足證史记、荀子以伐齐为闵王,及通鑑增年之谬,十五也;
- 孟子言:“由周以来七百有餘岁”,依三统厤则孟子去齐之岁,上距克殷之年已八百餘载矣。若依真古文推较,确是七百有餘,十六也。
裨经益史,彰彰若此。惜乎!全书之亡轶,而怪向来学者之是丹非素,习焉不察也!僕少读孟子,致疑於伐燕之事,及观通鑑增年求合,又病其凿空。及取史记索隐所引纪年之文,排比类次,而後涣然冰释,曰:“此非孟子之误,乃史迁之误,而唐宋以来儒者读书之鲁莽也。”於是广搜故册,掇拾丛残,录为一帙,注其所出,攷其异同,附以芜说。名之曰“汲冢纪年存真”。志古之君子,或亦有取乎是,而教其所不逮乎?
前言
杜预左传後序、晋书·束晳传並言纪年起自夏殷,故亦或谓“夏殷春秋”。而史记·魏世家集解引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峤与束晳同被诏较竹书,而言各不同,若此岂编年纪事始於夏禹,而五帝之事别为一编乎?夫同一束晳传,王隐撰者云“纪年十二卷”,房乔修者云“纪年十三篇”。参之隋志“纪年十二卷”,注云“汲冢书同异一卷”。然则纪年正文止十二卷,所记夏殷以前事,或在竹书同异中未可知也,今所裒辑,姑以时代次之。
五帝纪
昌意降居若水,产帝乾荒。〈《山海经·海内经》注。〉
- 《山海经·海内经》云:“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郭璞引此而释之曰:“乾芒即韩流也,生帝颛顼。”璞意颛顼为黄帝曾孙,与《史记》以为黄帝孙者异。然《礼记·祭法》疎引张融曰:“孔子删书求史,记得黄帝元孙帝魁之书。若五帝当身相传,何得有元孙帝魁?”疎又引《春秋命历序》称:“炎帝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传十世,合一千五百二十岁;少昊传八世,五百岁。”次曰:“颛顼传九世,三百五十岁;次是帝喾,传十四世,四百岁。”然则颛顼非黄帝孙,亦非黄帝曾孙,明矣!《水经》曰:“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东南至故关,为若水。”注曰:“若水沿流,闲关蜀土,黄帝子昌意降居斯水,为诸侯焉。”今四川打箭炉厅西南二百八十里有鸦龙江,即古若水,下流合金沙江。”
帝王之崩曰“陟”。〈《昌黎集·黄陵庙碑》。〉
黄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为黄帝之像,帅诸侯朝奉之。《〈御览·七十九》引《抱朴子》曰:“《汲中竹书》”云云,今《抱朴子》无此文。〉
黄帝死七年,其臣左彻乃立颛顼。〈《路史》。〉
颛顼产伯鲧,是维居阳,居天穆之阳。〈《山海经·大荒西经》注。〉
帝尧元年丙子。〈《隋书·律厤志》。《路史·後记十一》注。“丙”亦作“景”。〉
- 韩恰《纪年辨證》曰:“皇甫谧、邵康节、金仁山定为甲辰。”罗泌《路史》在戊寅,章俊卿《山堂考索》在癸未,右曾案,《通鑑外纪》在戊辰,其论不一。又《竹书》作於魏人,去古较近,似可信也。古人不以甲子名岁,自王莽以下,书言:“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仓龙癸酉”,又云:“天凤七年,岁大大梁,仓龙庚辰”是始变古。原古人之法,以岁星定太岁之所舍。星有超辰,则太岁亦与倶超,故不可以甲子名岁也。东汉以来,步厤家废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纪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荀勗、和峤等所增也。《路史·後记》注:“《竹书》云:‘尧元年丙子’,故隋袁象先云:‘尧以景子受命,四十九年得上元第一纪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至仁夀甲子,凡八经上元。’”然考尧以戊寅即位,四十七年始得天正甲子,是年冬至日在虚一度,为演纪之端。在位百年禅舜,舜五十年起戊午,自天正甲子至开元甲子,三千一年,日退三十八度,四千一百二十八分。日在斗十度,下至皇朝庆厤四年甲申,凡三千三百一十一年。日退四十二度,五千五十八分,是岁冬至在斗五度。以岁差考之,毎七十八年差一度。则尧甲子岁,日至在虚一度,于是中星皆正。皇甫谧、邵尧夫皆以尧为甲辰即位、舜以壬午、尧在位七十载,皆误。
尧有圣德,封於唐。梦攀天而上。
- 《路史》曰:“始帝在唐,梦御龙以登雲。”注云见《梦书》。
后稷放帝朱於丹水。〈《山海经·海内南经》注。《史记·高祖本纪》、《五帝本纪》正义两引倶作‘帝子丹朱’。〉
- 《尚书》逸篇曰:“丹朱不肖,舜使君丹渊为诸侯,故号曰丹朱。”《太平御览·卷六十三·丹水》《汉书·律厤志》称:“帝系曰:‘陶唐氏让天下於虞,使子朱处於丹渊为诸侯。’”盖朱即放,舜因封之也。《山海经》曰:“苍梧之山,帝舜葬於阳,帝丹朱葬於阴。”郭璞曰:“丹朱称帝者,犹汉山阳公死加献帝之諡也。”《括地志》曰:“丹朱故城在邓州内乡县西南百二十里,去丹水二百步。”《史记正义》内乡县,今隶河南南阳府。
- 又曰:《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又引《竹书》云:“舜囚尧,復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亦见《路史·發挥五》注。《广弘明集·卷十一》引《汲冢竹书》云:“舜放尧於平阳,取之帝位”,今见有囚尧城。案,《史通·杂说》引此以为《琐语》文,故不录,《路史》注以为《纪年》文,妄也。即此可知,罗长源父子亦未见《纪年》古文也。又,苏鹗《汉书演义》引《竹书》云:“尧禅位後,为舜王之。舜禅位後,为禹王之。”案,此即咸邱蒙所谓“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意,盖亦《琐语》文。
舜耕于历。梦眉长与髮等。遂登庸。〈《鸿书》。郝氏《尚书正义》。〉
命咎陶作刑。〈《北堂书钞·十七》。〉
三苗将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於庙,日夜出,昼日不出。〈《通鑑外纪·一》注。《路史·後纪》注,小异。〉
- 韦昭《国语》注曰:“三苗,炎帝之後,诸侯也。尧舜之时,诛讨有罪,废绝其世,不灭其国。所以历代常存,屡不从化。” 《战国策》:“吴起云:‘三苗氏德义不修,禹灭之。’”《墨子·非攻下篇》:“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於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穀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夏纪
禹
- 《孟子》言:“禹避舜之子于阳城。……朝觐讼狱者,不之舜之子而之禹。” 是“禹都阳城”之證也。皇甫谧言“在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倶非是。阳城故城,今河南河南府登封县东南告成镇是也。
黄帝至禹,为世三十。〈《路史·發挥三》。〉
夏禹未遇,梦乘舟月中过,而後受虞室之禅。〈《鸿书》〉
禹立四十五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三》注。〉
启
启曰会。〈《路史·後纪十四》注。〉
- 罗苹曰:“连山作‘余’。”《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一名建,一名余。”
益干启位,启杀之。〈《晋书·束晳传》。《史通·疑古篇》《杂说篇》两引“益为后启所诛”。〉
- 《战国策·燕策》:“或曰:‘禹薦益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于益,启与友黨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是战国时本有此异说也。
九年,舞《九韶》。〈《路史·後纪十四》注。《山海经·大荒西经》注。《山海经》注有“夏后开”三字。〉
二十五年,征西河。〈《北堂书钞·卷十三》。《路史·国名纪六》注。〉
即位三十九年陟,年七十八。〈《路史·後纪十四》注引无“陟”字,今补。《真诰·卷十五》引作“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此传写之讹也。大禹娶涂山而生启,在尧老舜摄之时,则启嗣位时,断不止三十九岁。〉
太康
太康居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周本纪》正义。〉
- 斟𬩽故城,今河南府鞏县之𬩽中也。
乃失邦。〈《路史·後纪十四》注。〉
羿居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臣瓒曰:……《汲郡古文》云:‘太康居斟𬩽,羿亦居之’”,據此补。〉
- 《左传》所谓“因夏民以代夏政”也。
仲康
相
〈《世纪》云:“一作‘相安’”,见《路史》注。〉 后相即位,居商丘。〈《太平御览·卷八十二》。一本无“丘”字。〉
- “商”当为“帝”,帝丘,秦汉之濮阳,在今直隶大名府开州西。《左传》:“卫迁帝丘,卫成公命祀相”,是也。
元年,征淮夷、畎夷。〈《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後汉书·西羌传》引“后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
二年,征风夷及黄夷。〈《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後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相即位,二年,征黄夷”。《通鑑外纪·卷二》引《竹书纪年》曰:“相二年,征黄夷”。〉
七年,于夷来宾。〈《後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相即位,二年,征黄夷”。《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引《纪年》曰:“相七年,征干夷来宾”。〉
相居斟灌。〈《汉书·地理志》注。《水经·巨洋水注》引薛瓒《汉书集注》云:“按,《汲郡古文》:‘相居斟灌。’”〉
少康
少康即位,方夷来宾。〈《後汉书·东夷传》注。〉献其乐舞。〈《路史·後纪十四》注。〉
杼
〈杼或作予。《太平御览》引作“帝宁”。宁,直吕反。又引《世纪》:“帝宁,一号后予。”〉
帝杼居原,自原迁于老丘。〈《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
- 今河南怀庆府济源县西北十五里有原城,开封府陈留县北四十五里有老丘城。
柏杼子征于东海,及三寿,得一狐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注。《路史·後纪十四》注,《国名纪六》云:“后杼征东海,伐王寿。”〉
后芬發
〈《史记》作“帝槐”。《世纪》:“或作祖武,亦作“槐”。〉
后芬發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畎夷、于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後汉书·东夷传》注。《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後汉书》注无“曰畎夷”以下是九字。《御览》无“發”字,“二年九”作“三年干”、或作“干”、亦作“于”。〉
- 刘敞曰:“九夷在徐州莒鲁之间。”
洛伯用与河伯冯夷鬭。〈《水经·洛水》注。〉
后芬立四十四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
后荒
〈《史记》作“帝芒”。《太平御览》引作“后芒”,又引《世纪》:“帝芒,一名和”。〉
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珪宾于河,狩于海,获大鱼。〈《北堂书钞·卷八十九》。《路史·後纪十四》注。《初学记·卷十三]]》引“珪”作“璧”。《路史》及《御览·卷八十二》“狩”上有“东”字,《伪纪年》以狩海获鱼为十三年事。〉
后芒在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引作“后芒陟,年五十八”。〉
后泄
〈《世纪》:“一名帝世,或曰世”。〉
王亥託于有易河伯僕牛。〈《山海经·大荒东经》注。〉
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帅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山海经·大荒东经》注。〉
- “杀而放之”者,谓杀子亥而放所淫之妇也。
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後汉书·东夷传》注〉,繇是服从〈《路史·後纪十四》注〉。〈《通鑑外纪·卷二》引“帝泄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陟〈《路史·後纪十四》注。〉
不降
〈《外纪》:“一作江成”。〉
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
立十九年,其弟立,是为帝扃。〈《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注作“六十九年,陟”。〉
帝扃
〈《世纪》作乔,又作帝禺,或曰高阳。〉
帝厪
〈《御览》引《世纪》:“帝厪,一名顼,或曰董江”,《路史》作顿。〉
帝厪,一名胤甲。〈《太平御览·卷八十二》。〉
胤甲
胤甲即位,居西河。〈《山海经·海外东经》注。《太平御览·卷八十二》。《通鑑外纪·卷二》。《开元占经·卷六》引作“胤甲居西河”。《御览·卷四》引作“胤甲居于河西”。〉
胤甲在位四十岁,天有祅孽,十日並照于东阳,其年胤甲陟。〈《路史·後纪十四》注。《山海经·海外东经》注。《开元占经·卷六》。《太平御览·卷八十二》並引作“天有妖孽,十日並出”,与上文纪一引“十日並出”下云“其年陟”。《山海经》注无“天”字,《占经》无“妖”“十”二字。《通鑑外纪·卷二》引“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
本有十日,迭次而出运照无穷。〈《太平御览·卷四》。〉
- 案,史:“夏桀之乱,二日并出”,“商纣之世,二日又见”,故攷灵曜曰:“黑帝之亡,二日并照”。後世晋建兴二年正月辛未,三日出西方;四年,三日复出;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又见;占曰:“三四五日见,天下兵,王者如其数。”建武元年,三日并见。太兴三年,五日并出。唐乾符六年十一月朔,两日出鬭,三日乃没。周显德七年正月癸卯,苗从训从太祖出师,见日上复有一日,久相摩盪。及夕,六军推戴,然则羿彃九日未尽,寓言也。
后昊
〈他书作帝臯,《世纪》:“一名臯苟”,《路史·後纪十四》注又作臯简。〉
后昊立三年。〈《太平御览·卷八十二》。〉
后發
后發一名后敬,或曰發。〈《太平御览·卷八十二》。《路史·後纪十四》:“帝敬發,一曰惠。”注曰:“见《纪年》。”《年代厤》作發惠,盖所见异也。《外纪》亦云“發,一作敬。”〉
后發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冄保墉会于上池,诸夷入舞。。〈《北堂书钞·卷八十二》。《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无“冄保墉会于上池”句。《後汉书·东夷传》、《通鑑外纪·卷二》、《路史·後纪十四》亦无此句,又末句作“献其乐舞”。〉
后桀
- 诸书俱以桀为后發子,唯《路史》注引《世本》云“臯生發及履癸”,则以桀为發弟也。
居斟𬩽。〈《汉书·地理志》注曰:“太康居斟𬩽,夏桀亦居之”,據此补。《水经·巨洋水》注。《史记·夏本纪》正义。。〉
畎夷入居豳岐之间。〈《後汉书·西羌传》。〉
不窋之晜孙。〈《尔雅·释亲》注。〉
后桀命扁伐岷山,岷山庄王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人,女无子焉,斵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艺文类聚·卷八十三》。《艺文类聚·卷八十三》引《纪年》“后桀命扁伐岷山”作“桀伐珉山”,“爱”作“受”,“女无子焉”作“无子”,无“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引《纪年》“岷山”皆作“山民”,无“庄王”二字,“末喜氏”作“妺喜”。《太平御览·卷一百三十五》引《纪年》“岷山”作“蒙山”,“岷山庄王女”作“山民进女”,“爱”作“受”,“女无子焉”作“无子”,“斵”作“刻”,“玉”作“上”,“末喜氏”作“妺喜”。《北堂书钞·卷二十一》引《竹书纪年》“后桀”作“桀”,“岷山庄王女”作“山民纳女”,“桀爱”作“后爱”,亦无“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
- 《楚辞·天问》:“桀伐蒙山,何所得焉?”王逸云:“蒙山,国名。夏桀伐之,而得妹嬉也。”蒙山即岷山,声转字,易耳。《左传》:“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又云:“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缗、岷,声近,疑亦是也。《管子·轻重甲篇》:“女华者,桀之所爱。”盖刻名於华玉,故曰女华。
築倾宫,饰瑶臺,作瓊室,立玉门。〈《御览·卷八十二》“築”作“桀”。《路史·發挥六》“築”作“饰”,“饰”作“起”。又“築倾宫”句亦见《文选·吴都赋》注。《文选·东京赋》注引作“夏桀作倾宫、瑶臺,殚百姓之财”。《文选·七命》注“夏桀作倾宫,饰瑶臺。”〉
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太平御览·卷一百三十五》。〉
夏桀末年,社坼裂。〈《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路史_(四库全书本)/卷23#帝履癸是为桀}路史·後纪十四]]》注引“桀末年,社震裂”六字。〉
汤遂灭夏,桀逃南巣氏。〈《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
凡夏自禹至于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史记·夏本纪》集解。《文选·六代论》注。《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路史·後纪十四》注。〉
殷纪
汤
汤有七名而九征。〈《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外丙
外丙胜即位,居亳。〈《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 诸书皆云“外丙二年”。
仲壬
仲壬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左传集解·後序》。〉
- 伊尹祠桐宫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时从经,万姓允诚。於予论乐,配天之灵。迁于贤圣,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轩乎舞之。精华以竭,褰裳去之。”{{resize|0.5em|《通鑑纲目前编·帝舜十五载》注曰:“此歌《汲冢竹书》亦有之,然误在伊尹祠桐宫之下。”
- 又曰:《帝王纪》:“桐宫,盖殷之墓地,有离宫可居。”《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仲壬崩,立大甲。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左传集解·後序》。“立大甲”三字依《路史·發挥》注增。〉
- 案,此条《太平御览·卷八十三》引以为《璅语》文。
大甲
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左传集解·後序》。《路史·發挥》注引“七年”作“太甲三年”。〉
- 案,此条胡三省注《通鑑》以为《师春》文。
伊尹年百有五岁。〈《杨升菴外集》〉
大甲十二年,陟。〈《史记·鲁世家》索隐:“《纪年》:‘大甲惟得十二年。’”據此补。〉
- 诸书并云“三十三年”。
沃丁
沃丁绚即位,居亳。〈《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小庚
〈《史记》作“大庚”。〉
小庚辨即位,居亳。〈《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小甲
小甲高即位,居亳。〈《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雍己
雍己伷即位,居亳。〈《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 诸书并云“三十三年”。
太戊
- 诸书并云“七十五年”。
仲丁
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征于蓝夷。〈《後汉书·东夷传》注、《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
外壬
外壬居嚣。〈《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河亶甲
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征蓝夷,再征班方。〈《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 诸书并云“在位九年”
祖乙
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祖辛
开甲
〈《史记》作“沃甲”。〉
帝开甲踰即位,居庇。〈《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祖丁
祖丁即位,居庇。〈《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南庚
南庚更自庇迁于奄。〈《太平御览·卷八十三》、《路史·国名纪四》。〉
- 奄,今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也。《尚书·盘庚》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释文》引马南郡曰:“五邦,商丘、亳、嚣、相、耿也”,《正义》谓“郑玄、王肃皆数商亳嚣相耿为五邦”。海鹽崔应榴曰:“蔡氏以下文,今不承于古文。势揆之,似盘庚之前,当有五迁。”此言良是,而引《史记》“祖乙迁邢”,因疑祖乙两迁。不知《索隐》云祖乙迁于邢“邢,音耿”,则耿即邢,不可分为二,以当五迁之数也。《纪年》云“祖乙自耿迁于庇”句见《今本纪年》,《古本》但云“祖乙居庇”,南庚自庇迁奄,则祖乙实两迁,而所谓五邦者,指嚣相耿庇奄而言,非特不数後之迁殷,幷不数前之居亳。唐孔氏引《汲冢书》取奄不取庇,以亳嚣相耿奄为五邦,亦未合。右曾案,崔氏之言是也,抑更有说焉。《殷本纪》云:“河亶甲崩,子祖乙立。……崩,子祖辛立。……崩,弟沃甲立。……崩,祖辛之子祖丁立。……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崩,祖丁之子阳甲立。……崩,弟盘庚立。”是盘庚为河亶甲之玄孙,南庚之从子。康成言:“《盘庚上篇》阳甲时作经言‘我王来,既爰宅于兹’。‘我王’者,亲之之词,正指南庚迁奄之事。说者以‘我王’为祖乙,失其解矣。商世所都亳嚣奄在河南,耿在西河,相与殷在河北。《盘庚下篇》云‘古我先王,将多于前功,適于山’,谓迁嚣、迁奄也庇地未闻,故阙之。又云‘肆上帝将復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谓河亶甲也。河亶甲始居河北新邑,与相密比,故云尔也。而说者谓殷在河南,不得不以高祖为汤。郢书燕说千古同迷,可衰也已。盘庚既迁于殷,而奄遂为国。成王时,与三监同叛,遂诛之而封鲁。”
阳甲
〈一作“和甲”。〉
阳甲即位,居奄。〈《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盘庚
盘庚旬即位,自奄迁于北蒙,曰殷。〈《路史·国名纪四》。《水经·洹水》注引无“旬”字。《史记·项羽本纪》索隐、《太平御览·卷八十三》无“即位”字。《索隐》、《汉书音义》、《路史》“蒙”俱作“冢”。按,《说文》:“冡,从同从豖。莫公反。”与“冢”相似,故误。《汉书·地理志》:“梁国有蒙县,在河南。”此在河北,故云“北蒙”。〉
- 《尚书·序》:“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正义曰:“束晳云:……孔子壁中《尚书》云‘将始宅殷’,……是与古文不同也。”段懋堂《〈尚书〉今古文撰异》云:“《晋书》所谓‘晳在著作,得观《竹书》。随疑分释,皆有义證。’《正义》又曰:‘“亳”字摩灭,容或为“宅”。壁内之书,安国先得,“始”皆作“亂”,其字与“始”不类,无縁误作“始”字。’懋堂案:宋椠本云‘始’皆作‘乿’。‘乿’字见汗简《集韵》。束广微,当晋初未经永嘉之乱,或孔壁原文尚存。祕府所说殆不虚。郑注《尚书》或依今文,读‘始宅’为‘治亳’,如‘徵庸三十’易为‘二十’,未可知也。广微所见壁中本作‘始’,而他本作‘治’,正与《咎繇謩篇》‘治滑’、‘治曶’相类。”右曾案,盘庚自河南徙都河北,而汉以来咸谓“自河北徙河南”者,盖既不知圮耿之後有迁庇、迁奄之事。又以此“治亳”二字误之,遂谓亳殷在偃师,不知偃师有亳之名无殷之目。殷墟自在洹水之南,不可假借也。
殷在邺南三十里。〈《尚书·盘庚·序》正义。《史记·项羽纪》集解。〉
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郸,皆为离宫别舘。〈《史记·殷本纪》正义。〉
- 《殷本纪》曰:“(纣)益收狗马奇物,充牣宫室。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又云:“武王杀纣……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令脩行盘庚之政。殷民大说。”《吕氏春秋·慎大览》:“武王克殷,……又问众之所欲,殷之遗老对曰:‘欲復盘庚之政。’”夫纣之前贤圣之君六七作,而武王独令脩行盘庚之政者,岂不以其地盘庚始居之,其政为民所习而安焉者乎?《战国策》:“纣昔聚兵百万,左饮淇水竭,右饮洹水不流。”《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一》引《图经》:“安阳,纣都也,在淇洹二水之间,本殷墟所谓北冡是也。”此二条尤为盘庚至纣“更不徙都”之明證。《伪纪年》乃云“武乙迁河北,……自河北迁于沬”,袭《史记》之谬,遂幷将此“不徙都”之正文删而不录,何其妄哉?朝歌故城在河南卫辉府淇县东北;邯郸故城在直隶广平府邯郸县西南。《括地志》:“相州安阳县本盘庚所都,即北冡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沙丘臺在邢州平乡县东北二十里。”今属直隶顺德府。{{resize|0.5em|《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八》引《郡国志》曰:“卫州苑城北十四里,沙丘臺也,俗称妲己臺。去二里有一臺,南临淇水,俗称为上宫也。 ”此别一沙丘臺。
- 又曰:《水经·滍水》注、臣瓒《汉书·地理志》注並云:“《汲郡古文》:‘殷时已有应国。’”《路史·国名纪》亦云尔,然则《今本纪年》云“盘庚七年,应侯来朝。”或是《竹书》本文,但未见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 另曰:诸书并云:“二十八年,陟”。
殷时已有应国。〈《水经·滍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梁孝王世家》正义。《舆地广记·卷九·汝州葉县》。〉
小辛
小辛颂即位,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小乙
小乙敛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武丁
- 诸书并云“五十九年”。
祖庚
祖庚曜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祖甲
〈《外纪》云“一作‘帝甲’”。〉
帝祖甲载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
冯辛
冯辛先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庚丁
庚丁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武乙
武乙即位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里,玉十瑴,马八匹。〈《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後汉书·西羌传》注。二十,《外纪》作“其”。〉
太丁
〈一作“文丁”。〉
大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後汉书·西羌传》注。〉
三年,洹水一日三绝。〈《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四年,周人伐餘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後汉书·西羌传》注。〉
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後汉书·西羌传》注。〉
十一年,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後汉书·西羌传》注。〉
文丁杀季历。〈《晋书·束皙传》、《史通·疑古篇》、《杂说篇》。〉
- 《六韬》:“文王祖父寿百二十而殁,王季百年而殁,文王九十七而殁。”{{resize|0.5em|《太平御览·卷三百八十三》。
- 又曰:《外纪》、《前编》云“太丁在位三年”, 《伪纪年》云“十三年,陟”。
大丁十一年,陟。〈《通志·卷三》。〉
帝乙
帝乙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二年,周人伐商。〈《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帝辛
帝辛受居殷。〈《太平御览·卷八十三》。〉
周大曀。〈:《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 《说文》曰:“曀,阴而风也。”
〔六年,〕周文王初禴于毕。〈《通鑑前编》。〉
毕西于豐三十里。〈《汉书·刘向传》注。《通典》。〉
作琼室,立玉门。〈《文选·吴都赋》注。〉
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文选·六代论》注。《史记·殷本纪》集解。〉
周纪
武王
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唐书·暦志》。〉
- 《书·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案,戊午者,是年周正月之二十八日也。
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水经·清水》注。〉王亲禽帝受于南单之臺,遂分天之明。〈《水经·淇水》注。《初学记·卷二十四》。〉
王陟,年五十四。〈《路史·發挥四》。〉
- 《周书·明堂》:“既克纣六年而武王崩”,《管子·小问篇》:“武王伐殷克之,七年而崩”,《作雒》曰:“乃岁十有二月,崩镐”,是武王以十七年冬崩也。《度邑》:“惟天不享于殷,自發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是言“六十年前天降妖孽以警殷,时武王犹未生也”,乃汉儒言“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武王尚有兄伯邑考。武王九十三而终,时成王衹十三而尚有母弟叔虞。”文王生子何其早,武王生子何其晩?孔仲远、金仁山、陈经归皆疑而辨之。今以《竹书》推之,则文王即位十四年而生武王,时文王年六十一矣。《诗》言“亲迎”,明是诸侯之礼,言纉女则太娰为继室本邹氏说,皆的然无疑者。文王崩,武王年三十七,即位五年而生成王,又七年而克殷,时年四十八。特以克殷後六年而崩,故《中庸》云“末受命”,末犹晩也,非老之谓也。
成王
康王
六年,齐大公望卒。〈《金石录·跋尾·晋卢无忌大公碑》。《困学纪闻·卷八》。〉
晋侯築宫而美,康王使让之。〈《北堂书钞·卷十八》。〉
成康之世,天下安寧,刑错四十餘年不用。〈《文选·武帝贤良诏》注。《太平御览·卷八十五》。〉
昭王
六年,伐楚荆,渉汉,遇大兕。〈《初学记·卷七》。〉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四》。《路史·發挥三》注“清”作“有”。《绎史》注作“有星孛见”。〉
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太平御览·卷九百七》。《初学记·卷七》。《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穆王
元年,築祇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 案,南郑故城在陕西汉中府南郑县东,计北去豐镐九百餘里,中阻南山,疑非穆王所都。今凤翔府凤翔县南七里有雍县故城,即秦德公所居大郑宫城也。又今同州府华州北有郑县故城,未知孰是。
自周受命至穆王享国百年。〈《晋书·束皙传》。〉
- 武王十七,成王三十七,康王二十六,昭王十九,至穆王元年,適得百年。
穆王以下都于西郑。〈《汉书·地理志》臣瓒注。〉
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𫘧耳。〈《穆天子传》注。《史记·秦本纪》索隐。〉
- 《周书·王会》曰:“北唐以闾”,孔鼂云“戎之在西部者。𫘧耳,八骏之一。”
郑宫、春宫。〈《初学记·卷二十四》。《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三》。〉
- 郑宫,盖即祇宫。《拾遗记》曰:“穆王三十六年,东巡大骑之谷,诣春霄宫。”疑即春宫。
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穆天子传》注引“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九字。〉
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穆天子传》注。〉
- 《後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王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
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山海经》注“憩”作“解”,无“至”字、“之”字。〉
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𧮹人。”〈《穆天子传》注。《艺文类聚·卷七》。《太平御览·卷三十八》。〉
- 字书无“𧮹”字,以“𢖊”字之譌。《说文》:“𢖊,使也”,通作“甹”。《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穆王西征,还里。天下亿有九万里,〈《穆天子传》注。〉东征二亿二千五百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开元占经·卷四》。〉
留昆氏来宾。〈《穆天子传》注云“留昆国见《纪年》”。〉
三十七年,大起九师,伐纡,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初学记·卷七》。《广韵·二十二元》注引作“十七年”,《太平御览·卷七十三》引作“七年伐越”、“叱”作“架”,《路史》注及《御览·卷三百五》引作“四十七年”、“叱”亦作“架”。《艺文类聚·卷九》“纡”作“楚”,《恨赋》注、《太平御览》又作“伐纣”。《北堂书钞·卷十六》、《御览·卷七十三》“叱”並作“架”。〉
- 纡,当作“纾”,形似而譌。“纾”、“舒”通用。今安徽庐州府古羣舒地。九江,《汉志》:“在庐江寻阳县南”,今湖北黄州府黄梅、广济二县地。
- 又曰:诸书皆云“穆王在位五十五年”。
共王
懿王
元年,天再旦于郑。〈《事类赋》注。《太平御览·卷二》。《开元占经·卷三》引作“天再启”,无“于郑”二字。〉
孝王
七年,厉王生,冬大雨雹,牛马死,江汉倶冻。〈《通鑑外纪》。《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八》引作《史记》。。〉
夷王
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瓊玉,宾于河,用介珪。〈《北堂书钞·卷三十一》。《太平御览·卷八十五》。〉
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太平御览·卷八十五》。《史记正义》引作“翦齐哀公昴”。案,《世家》:“齐哀公,名不辰”,《世本》:“名不臣”,“昴”盖“鼎”字之譌。〉
- 案,《公羊传》用“纪侯之谮”也。
猎于桂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十》。〉
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兪泉,获马千匹。〈《後汉书·西羌传》。〉
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初学记·卷二》、《太平御览·卷十四》。〉
厉王
〔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後汉书·东夷传》。〉
共伯和干王位。〈《史记·周本纪》索隐。《庄子·让王篇》释文。〉
- 《束晳传》曰:“厉王既亡,有臣名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案,《竹书》未出,《庄子·让王篇》、《鲁连子》、《吕氏春秋》已载其事。《鲁连子》曰:“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请立焉。後归于国,得意共山之首。”《庄子》、《吕览》並言“共伯得志於共首”。司马彪曰:“共伯和修行而好贤。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知共伯贤,请立为天子。共伯不聽,弗获免,遂即王位。十四年,天下大旱,舍屋焚。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召公乃立宣王。共伯归,逍遥得意于共山之首。”《汉书·古今人物表》:“厉王後有共伯和”,孟康谓其入为三公。《十三州志》曰:“共伯後归国,逍遥得意於共山之首。”已上并见《路史·发挥》注。 《左传》虽未明言共伯,然云“诸侯释位以閒王政”,则固指畿外之诸侯也。若周召二公,衹可谓之卿士。卿士摄政,岂得云“释位以闲”。史迁之谬,莫此为甚。共国,今河南卫辉府辉县也。
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秋,又大旱。其年周厉王死,宣王立。〈《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
宣王
四年,使秦仲伐西戎,为戎所杀。〈《後汉书·西羌传》。〉
- 《史记·秦本纪》:“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
秦无厤数,周世陪臣,自秦仲之前,本无年世之纪。〈《广弘明集》。〉
王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後汉书·西羌传》。〉
三十年,有兔舞于镐。〈《初学记·卷二十九》。《太平御览·卷九百七》。〉
〔三十一年,〕王师伐太原之戎,不克。〈《後汉书·西羌传》。〉
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开元占经·卷一百十八》。《广韵·四十祃》。〉
- 孙子骏曰:“《搜神记》云‘是年幽王生’。”
〔三十六年, 〕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後汉书·西羌传》。〉
- 《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败北戎、灭姜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补之。
〔三十八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後汉书·西羌传》。〉
- 章怀太子曰:“汾隰,二水名。”案,《地志》汾旁无隰水,然隋开皇初改长寿县曰隰川,改西汾州曰隰州,疑今山西隰州境本有隰水,舆志家失其名耳。
戎人灭姜侯之邑。〈《後汉书·西羌传》。〉
- 《水经注》曰:“岐水东迳姜氏城南为姜水《帝王世纪》:‘炎帝……长于姜水’”,即斯处也。今陕西凤翔府岐山县东有姜氏城。
〔三十九年,〕王征申戎,破之。〈《後汉书·西羌传》。〉
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通鑑外纪》。〉
- 周自共王至夷王四世年纪不明,是以《三统厤》依鲁为正,然而《三统厤》所载鲁年与《史记·鲁世家》亦有不同。《鲁世家》考公四年,炀公六年《三统厤》作“六十年”,幽公十四年,魏公五十年《三统厤》作“微公”,厉公三十七年,献公三十二年《三统厤》作“五十年”,真公三十年《三统厤》作“慎公”,武公九年《年表》作“十年”,《三统厤》作“二年”,懿公九年,伯御十一年,孝公之十四年而宣王崩幽王立,共二百一十六年依《三统厤》为二百八十一年,计衍六十五年。《世家》无鲁公年数,《三统厤》云“成王元年,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此亲政之初,年实成王八年矣。鲁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皇甫谧说同,以四十六年加周公摄政七年、武王克商後六年,凡五十九年,并二百一十六年,统为二百七十五年。然则此云“二百五十七年”者,“五”“七”二字传钞倒误耳依《三统厤》为三百四十年,尤不合。特其误已久,裴骃、刘恕亦不能正作,《伪纪年》者见骃、恕倶引此条,推之,不合,乃妄撰云“武王灭殷,岁在庚寅。二十四年,岁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使《纪年》本文果自定鼎起算,骃、恕何得云“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乎?或曰“是则然矣”,然安知幽王十一年不在此数乎?《竹书》于宣王之末,特纪晋国,“幽王二年,王子多父伐郐”,而《水经·洧水》注引“晋文侯二年”,是知幽王之事在殇叔、文侯册中无疑也。自幽王元年至平王四十八年,为五十九年,然则春秋以前凡三百三十有四年,下至赧王三年,孟子去齐之岁,共七百五十五年,故《孟子》曰:“由周而来,七百有馀岁”。江永《羣经补义》曰:“以邵子《皇极经世》、金吉甫《通鑑纲目前编》考之,周武王伐殷己卯距赧王三年己酉,八百十一年,与《孟子》言不合。盖周初自共和庚申以前有误衍之年,其误衍始於刘歆《厤谱》也。共和庚申以前之年,史迁不能纪,惟《鲁世家》自考公以下有其年,……至真公之十四年,厉王出奔彘,……凡一百五十七年。鲁公伯禽,《史记》未著卒年,《厤谱》谓‘成王元年,为命鲁公之岁’。鲁公四十六年至康王六年而薨,以四十六加一百五十七,则成王元年,至厉王己未,二百单三年耳。而《厤谱》累推七十六年之朔旦冬至数、诸公之年,……炀公衍五十四年,献公衍十八年,共衍七十二年,则自成王元年至厉王己未,有二百七十五年。今经世诸书……正承刘歆之误也。……前计武王己卯至赧王己酉,八百一十一年,除去七十二年,实得七百三十九年,正与《孟子》语‘七百有餘岁’合矣,否则孟子生於周室,岂不知其年数,乃缺去七十餘年耶?”右曾案,刘歆《厤谱》所谓“成王元年”者,乃武王崩後之八年,周公摄政七年之明年也。依《厤谱》,则克殷之岁至成王元年,凡十五岁;依《经世》诸书,克殷之岁至成王元年,凡七岁;又《厤谱》称鲁武公二年,《世家》则武公九年,江氏说殊未分明。今所攷定较《经世》诸书,实少五十有六年。
晋纪
殇叔
〈唐叔八世孙穆侯之弟也。元年当周宣王四十四年。〉
〔四年。〕
- 是年,周幽王之元年也。《左传·後序》曰:“《纪年》无诸国别,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云云,據此补。
文侯
〔元年,周〕幽王命伯士帅师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後汉书·西羌传》。〉
- 據传在宣王征申戎後十年,当在此岁。《伪纪年》繫之幽王六年,非是。
二年,周厉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水经·洧水》注。周厉,一作“同惠”。〉
〔七年,〕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八十五》。《太平御览·卷一百四十七》。〉
- 伯服,《左传正义》引作“伯盘”。盘,古文作“般”,与“服”相似。
平王奔西申。〈《左传·昭二十六年》疏。〉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八》。〉
〔十年,〕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左传》疏。〉
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竝立。〈《左传》疏。〉
〔三十一年,〕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左传》疏。〉
〔三十五年。〕
- 是年,文侯卒,次昭侯立。
昭侯
〔元年。〕
- 是岁,周平王二十六年也。曲沃恒叔始立。
〔七年。〕
- 潘父弑昭侯,次孝侯立。
孝侯
〔元年。〕
- 是岁,平王三十二年,即昭侯之七年也。
〔六年。〕
- 曲沃恒叔成师卒,子鱓立,是为庄伯。
曲沃庄伯
〔曲沃庄伯〕元年,不雨雪。〈《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今本》作“春大雨雪”。〉
二年,翟人〔俄〕伐翼,至于晋郊。〈《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
- 翼,晋所都也,在山西平阳府翼城县东南。
八年,无雲而雷。十月,庄伯以曲沃叛,伐翼。公子万救翼,荀叔轸追之,至于家谷。〈《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六》引《史记》。《水经·浍水》注。〉
- 曲沃在山西绛州闻喜县东北。家谷,在平阳府翼城县西南。
〔十年。〕
- 曲沃伐翼,弑孝侯,晋人立鄂侯。
〔十一年。〕
- 是岁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
十二年正月,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左传·後序》。〉
- 姑蔑在山东兖州府泗水县东五十里。
翼侯焚曲沃之禾而还。〈《水经·浍水》注。〉
〔十四年。〕
- 周平王崩,次桓王立。
〔十六年。〕
- 晋鄂侯卒,次哀侯立。
〔十八年。〕
- 庄伯卒,次武公称立。
武公
〔晋武公〕元年,尚一军。芮人乘京,荀人、董伯皆叛。〈《水经·河水》注。〉
- 芮国,在今陕西同州府大荔县也。京,盖曲沃之邑,未详。荀国,在山西绛州西。董国,在蒲州府荣河县东。
翼侯伐曲沃,大捷,武公请成于翼,至桐乃返。〈《水经·涑水》注。〉
- 《涑水》注不引何年,以文势论之,当在此。今闻喜县西南有桐乡故城。是岁周桓王之五年,鲁隐公之八年也。
〔六年。〕
- 冬,武公伐翼,获哀侯。晋人立小人侯。
七年,芮伯万之母芮姜逐万,万出奔魏。〈《水经·河水》注。《路史·国名纪五》注。〉
- 服虔曰:“魏在晋之蒲坂”,今蒲州府永济县东南有蒲坂故城。
八年,秦侵芮。〈《路史·国名纪五》注。〉冬,周师、虢师围魏,取芮伯万而东之。〈《水经·河水》注。冬,从《路史·国名纪五》注补。〉
九年,戎人逆芮伯万于郊。〈《水经·河水》注。〉
〔十一年。〕
〔十三年,〕楚及巴灭邓。〈《路史·国名纪五》注〉
- 楚国,在湖北荆州府江陵县。巴国,今四川重庆府巴县。邓国,在湖北襄阳府襄阳县东北。
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黯,是为荀叔。〈《水经·汾水》注。《汉书·地理志》注。〉
- 此未详何年事,姑附于此。
〔十九年。〕
- 周桓王崩,次庄王立。
〔二十三年,〕齐襄公灭纪郱鄑郚。〈《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
- 纪国,在山东青州府寿光县南。郱邑,在青州府临朐县东南。鄑邑,在莱州府昌邑县西北。郚邑,在青州府安丘县西南。
〔三十四年。〕
- 周庄王崩,次釐王立。
〔三十七年。〕
- 曲沃灭晋。
〔三十八年。〕
- 周釐王命武公为晋侯,自曲沃始封至此六十八年。
〔三十九年,〕齐人歼于遂。〈《唐书·刘贶传》。〉
- 是年,周釐王崩,次惠王立。晋武公卒,次献公立。遂国,在山东兖州府寕阳县东北。
献公
〔元年。〕
- 是岁,周惠王元年,鲁庄公十八年。
二年春,周惠王居于郑。郑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为蜮,射人。〈《开元占经·卷一百二十》、《太平御览·卷九百五十》。〉
〔十七年,〕郑弃其师。〈《唐书·刘贶传》。〉
卫懿公及赤狄战于洞泽。〈《左传·後序》。〉
- 杜预曰:“‘洞’当为‘泂’,即《左传》之‘荧泽’也”,今河南彰德府临漳县东南有泂沟。
十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左传·後序》。《水经·河水》注。下,《路史》注作“夏”。〉虢公醜奔卫,公命瑕父、吕甥邑于虢都。〈《水经·河水》注。《路史》注。〉
- 下阳,在山西解州平陆县东北。虞国,又在其东北。虢都,今河南陕州也。
〔二十一年,〕重耳出奔。〈《史通·惑经篇》。〉
- 《史通》曰:“《汲冢》所纪多与鲁史符同。……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多是古史,今止“刺”、“杀”、“执”,俱无可考。
二十五年正月,狄人伐晋。周阳有白兔舞于市。〈《水经·涑水》注。〉
- 周阳邑,在山西绛州闻喜县东。是年,惠王陟,襄王立。
〔二十六年。〕
- 献公卒。晋乱,秦纳夷吾,立之。
惠公
〔元年。〕
- 周襄王之二年,鲁僖公之十年。
〔二年,〕秦穆公〈十一年〉,取灵丘。〈《古文苑》注。《广川书跋》。〉
雨金。〈《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
- 《路史·發挥》注:“秦穆公时皆雨金于栎阳,又成王时雨咸阳,襄王三年雨于晋”,不言所出。
六年,秦穆公渉河伐晋。〈《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
惠公见获。〈《史通·疑古》。〉
〔十一月,〕陨石于宋五。〈《史通·惑经》。〉
十四年,秦穆公帅师送公子重耳,渉自河曲。〈《水经·河水》注。〉围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师。狐毛与先轸禦秦,至于庐柳,乃谓秦穆公使公子絷来与师言,退舍,次于郇,盟于军。〈《水经·涑水》注。四,一作“五”,误。〉
- 是年九月,惠公卒,子怀公圉立。冬,文公入,杀怀公于高梁。郑环曰:“狐毛因父突见执而先归,故毛时在晋。”
文公
〔元年。〕
- 周襄王之十六年,鲁僖公之二十四年。
〔五年,〕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左传·後序》。〉
- 河阳,在河南怀庆府孟县西南。
文公城荀。〈《汉书·地理志》注。〉
齐师逐郑大子齿奔张城、南郑。
- 以上二条不详何年。张,即东张故城,在山西蒲州府虞乡县西北。南郑,疑华州之郑县故城也。
〔九年。〕
- 文公卒,次襄公立。
襄公
〔元年。〕
- 是岁,周襄王二十五年,鲁僖公三十三年也。
六年,洛绝于泂。〈《水经·洛水》注。〉
- 《水经注》云:“洛水又北,阳渠水注之。《竹书》云云”,即此处也。盖在河南府偃师县南。
〔七年。〕
- 襄公卒,次灵公立。
灵公
〔元年。〕
- 是岁,周襄王三十三年也。明年,襄王崩,次顷王立。八年,顷王崩,次匡王立。
〔十四年。〕
- 灵公弑,次成公立。是岁,周匡王崩,次定王立。
成公
〔元年。〕
- 是岁,周定王元年,鲁宣公三年也。
〔七年。〕
- 成公卒,次景公立。
景公
〔元年。〕
- 是岁,周定王八年,鲁宣公十年也。
〔十一年,〕齐国佐来献玉磬、纪公之甗。〈《左传·後序》。〉
〔十九年。〕
- 景公卒,次厉公立。
厉公
〔元年。〕
- 是岁,周简王六年,鲁成公十一年也。
楚共公与宋平王会于湖阳。〈《水经·比水》注。〉
- 案,楚共王立於晋景公九年,卒於晋悼公十四年。宋平公立於晋厉公五年。检《春秋》,是时宋皆从晋,惟鲁成公六年,鲁卫两以晋命侵宋,然是宋共公之世,非平公也。当阙疑。《今本》繫之简王十二年,当晋厉公七年,非是。湖阳故城在河南南阳府唐县南。
〔七年。〕
- 厉公弑,次襄王之孙悼王立。
悼公
〔元年。〕
- 是岁,周简王十三年,鲁成公十八年也。
〔十六年。〕
- 悼公卒,次平公立。
平公
〔元年。〕
- 是岁,周灵王十五年,鲁襄公十六年也。
〔六年,〕有五黑气如日。〈《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史记》,在灵王二十年。〉
〔七年。〕
- 是年八月庚子,孔子生,上距文王殁年五百十九岁。
〔二十六年。〕
- 平公卒,次昭公立。
昭公
元年,河水赤于龙门三里。〈《水经·河水》注。〉
- 是岁,周景王十四年,鲁昭公十一年也。龙门山,在山西绛州河津县西北与陕西韩城县龙门山夹河对峙。
六年十二月,桃杏华。〈《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八》。〉
- 是年,昭公卒,次顷公立。
顷公
〔元年。〕
- 周景王之二十年,鲁昭公之十七年也。
〔十四年。〕
- 顷公卒,次定公立。
定公
〔元年。〕
- 周敬王之九年,鲁昭公之三十一年也。
六年,汉不见于天。〈《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五》。〉
楚囊瓦奔郑。〈《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十八年,青虹见。〈《太平御览·卷十四》。〉淇绝于旧卫。〈《水经·淇水》注。或作“二十八年”,兹依戴东原校本。〉〔燕简公卒,次孝公立。〕〈據《史记·燕世家》索隐补。〉
二十年,洛绝于周。〈《水经·洛水》注。〉
二十五年,西山女子化为丈夫,与之妻,能生子。其年,郑一女而生四十人,二十死。〈《开元占经·卷一百十三》。〉
三十一年,城顿丘。〈《水经·淇水》注。〉
- 顿丘故城,在河南卫辉府濬县。是年,鲁获麟。
〔三十三年。〕
- 二月己丑,孔子卒。
〔三十五年,〕宋杀其大夫皇瑗于丹水之上。宋大水,丹水壅不流。〈《水经·获水》注。〉
- 丹水,即汳水也。據《左传》在此年。
〔三十七年。〕
- 定公卒,次出公立。
出公
〔元年。〕
- 周元王二年,鲁哀公二十一年也。
五年,浍绝于梁。〈《水经·浍水》注。〉丹水三日绝不流。〈《水经·沁水》注。〉
六年,齐郑伐卫。〈《水经·泲水》注。〉城宅阳。〈《水经·泲水》注。〉,一名北宅。〈《史记·穰侯列传》正义。〉
- 《括地志》曰:“宅阳,一名北宅,在郑州荥阳县东南十七里”,今在开封府荥泽县界。是年,周元王崩,次贞定王立。
十年十一月,於越子句践卒,是为菼执,次鹿郢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 鹿郢,《史记》作“鼫与”,乐资曰:“《越语》谓鹿郢为鼫与也。”
〔卫悼公〕卒于越。〈據《史记·卫世家》索隐补。〉
- 《世家》曰:“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为悼公。悼公五年卒。”《索隐》引《纪年》云:“四年卒于越。”洪氏依《史记·年表》补于晋出公二十三年,周贞定王之十七年。右曾案,越鲁宋伐卫,纳出公,出公不敢入,师还,立悼公,事见《左传·鲁哀公二十六年》,当晋出公之六年,则悼公之卒,应在晋出公之十年也。
十二年,河绝于扈。〈《水经·河水》注。〉
- 河南怀庆府原武县西北有扈城。
十三年,智伯瑶城高梁。〈《水经·汾水》注。〉
- 山西平阳府临汾县东北有高梁城。
〔十六年,於越子鹿郢卒,次不寿立。〕〈据《史记·越世家》索隐。 〉
- 元文作“鹿郢立六年卒”。
荀瑶伐中山,取穷鱼之丘。〈《水经·巨马水》注。《初学记·卷八》。《太平御览·卷六十四》。〉
十九年,晋韩龙取卢氏城。〈《水经·洛水》注。龙,一作“庞”。〉
- 卢氏县,今隶河南陕州。
〔二十年,燕成侯载立。〕〈據《史记·燕世家》索隐补。〉
〔二十二年,魏桓子、韩康子、赵襄子共杀智伯,幷其地。〕〈據《史记·晋世家》索隐补。〉
二十三年,出公出奔楚,乃立昭公之孙,是为敬公。〈《史记·晋世家》索隐。〉
敬公
〔元年。〕
- 周贞定王二十八年。
〔三年,〕於越子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十一年,〕田庄子卒。〈《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 元文:“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明年,田悼子立。”案,是年为鲁悼公二十七年,後三十七年,悼子卒,当鲁缪公之五年。《礼记·檀弓》云:“陈庄子死,赴于鲁,缪公召县子而问焉”,亦误以悼子为庄子也。
〔十二年,〕田悼子立。〈《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 《索隐》曰:“悼子卒,乃立田和。是庄子後有悼子,盖立年无幾,所以作《系本》及记史者不得录也。案,悼子立三十六年,不得云‘立年无幾’。而庄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杀齐君,十二代而有齐国。’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之灭,唯祗十代,若如《纪年》则悼子及侯剡,即有十二代。”右曾案,庄周当齐威宣之时,鬼谷书苏秦所述不应豫知湣襄王建。據本书,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田之称侯自剡始,则有齐国者当亦指剡。剡以前有十二世也。攷敬仲完生穉孟夷,夷生湣孟庄,庄生文子须无,须无生桓子无宇,无宇生僖子乞,乞生成子恒,恒生襄子盘,盘生庄子白,白生悼子,悼子生田和,和生剡,適十二世也。
燕成公〈十六年〉,卒,燕文公立。〈《史记·晋世家》索隐。〉
十八年魏文侯初立。〈《史记·晋世家》索隐。〉
〔二十二年。〕
- 敬公卒,次幽公立。
幽公
〔元年。〕
- 是岁,周考王十二年,鲁元公二年。
三年,鲁季孙会晋幽公于楚丘,取葭密,遂城之。〈《水经·泲水》注。〉
- 楚丘城,在山东曹州府城武县西南。葭密城,在曹州府菏泽县西南。
七年,晋大旱,地生盐。〈《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六》。〉
阴司马败燕公子翌于武垣。〈《元豐九域志》。〉
- 此未详何年事。武垣,在直隶河间府河间县西北。
九年,丹水出,相反撃。〈《水经·沁水》注。〉
十二年,无雲而雷。〈《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六》引《史记》。今《史记》无之,当是《纪年》文也。《通鑑外纪》在考王十三年。〉
十四年,於越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史记·越世家》索隐。《路史·国名纪》注引作“朱句卅年”。〉
燕文公〈二十四年〉卒,简公立。〈《史记·燕世家》索隐。〉
〔十五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灭郯,以郯子鸪归。〈《史记·越世家》索隐。《水经·沂水》注引“晋烈公四年”,疑传刻譌也。〉
- 郯故城,在山东沂州府郯城县西南。
〔秦灵公卒。〕〈據《史记·秦始皇本纪》索隐补。〉
〔十七年,〕於越子朱句〈三十五年〉灭郯,以郯子鸪归。〈《史记·越世家》索隐。《水经·沂水》注引“晋烈公四年”,疑传刻譌也。〉
- 郯故城,在山东沂州府郯城县西南。
十八年,晋夫人秦嬴贼公于高寝之上。〈《史记·晋世家》索隐。〉
- 《世家》云:“十八年,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语与此异,传闻之辞不足为據。
烈公
元年,赵简子城泫氏。〈《水经·沁水》注。〉韩武子都平阳。〈《水经·汾水》注。〉
- 是年,周威烈王十五年、魏文侯廿四年,赵献侯十三年,韩武子十四年也。泫氏,今泽州高平县。平阳故城,在平阳府临汾县西南。
二年,赵城平邑。〈《水经·河水》注。《初学记·卷八》作“四年”。。〉
- 平邑故城,在直隶大名府南乐县东北七里。
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水经·丹水》注。《路史·国名纪六》。〉
- 上洛,在今商州也。
晋烈公五年,田公子居思伐邯郸,围平邑。〈《水经·河水》注。〉
- 赵都邯郸,《世家》在敬侯元年,当魏武侯十一年,此盖追书也。邯郸县,今隶直隶广平府。
〔六年,〕秦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史记·秦本纪》索隐。〉
七年,田悼子卒,〔次田和立。〕〈據《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补。〉田布杀其大夫公孙孙,公孙会以廪丘叛于赵。田布围廪丘,翟角、赵孔屑、韩师救廪丘,及田布战于龙泽,田师败逋。〈《水经·瓠子河》注。〉十二月,齐宣公薨。〈《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九年,〕三晋命邑为诸侯。〈《史记·燕世家》索隐。〉
- 是岁,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燕简公十三年、秦敬公三年、齐康公二年、楚声王五年、魏文侯三十二年、赵烈侯七年、韩景侯六年也。
十二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翟员伐齐,入长城。〈《水经·汶水》注。〉景子,名虔。〈《史记·韩世家》索隐。〉
〈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 午者,田和之孙,田侯剡之子,谥曰桓公,即威王之父也。
国大风,昼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喜出奔。〈《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九》引《史记》以为晋烈公二十二年,误衍一“二”字耳。〉
〔十五年,〕魏文侯卒。〈《史记·魏世家》索隐。〉
- 《索隐》云:“《纪年》:‘文侯五十年卒。’”考文侯立於晋敬公十八年,《史记·晋世家》索隐有明文可據。是岁当周考王七年,至此歴三十八年,当周安王五年,《魏世家》云:“文侯三十八年卒”,是也。若果有五十年,则文侯初立当晋敬公六年,又与《史记·晋世家》索隐所引不合,应阙疑。
魏纪
武侯
元年,封公子缓。〈《史记·魏世家》索隐。〉
- 是岁,周安王六年、秦敬公十年、齐康公九年、楚悼王六年、燕简公二十年、韩烈侯四年、赵烈侯十四年、田齐太公和十年也。公子缓,武侯之子、惠成王之弟公仲缓也。
〔三年,〕秦敬公〈十二年〉卒,乃立惠公。〈《史记·秦本纪》索隐。〉
〔七年,晋烈公卒,次桓公立。〕〈桓公,《韩非子》作“桓侯”,《世本》作“孝公倾”,见《史记索隐》。〉
- 據《晋世家》索隐:“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推校补此。
十一年,城洛阳及安邑、王垣。〈《史记·魏世家》索隐。〉
- 洛阳,当为洛阴,《史记》:“文侯攻秦还,築雒阴”,是也。故城,在陕西同州府大荔县西。安邑故城,在山西解州夏县北。王垣故城,在山西绛州垣曲县西。
宋悼公〈十八年〉卒。〈《史记·宋世家》索隐。〉
〔十四年,〕〈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十七年,〕於越子翳〈三十三年〉迁于吴。〈《史记·越世家》索隐。〉
二十年,赵与中山公战于访子。〈《太平寰宇记》。〉〈越王翳三十六年〉七月,於越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越杀诸咎越滑,吴人立孚错枝为君。〈《史记·越世家》索隐。〉
〔二十一年,〕越大夫寺区定越乱,立初无余之。〈《史记·越世家》索隐。〉
- 初无余之,即《史记》王之侯也。是年,安王崩,烈王立。
〔齐康公卒,次幽公立。〕
- 《魏世家》索隐引《纪年》:“幽公十八年而威王立”,今據此补。
二十二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史记·韩世家》索隐。〉
- 《战国策》曰:“郑恃魏而轻韩,魏攻秦而郑亡。”
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 《索隐》曰:“在田侯剡立後十年”,又云“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又引《春秋後传》曰:“田午弑田侯及其孺子喜而兼齐,是为桓侯”。是所弑者,即侯剡也。
二十三年,晋桓公邑哀侯于郑。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韩若山立。〈《史记·韩世家》索隐。〉
- 韩山坚,《史记》作韩严。若山,懿侯也。案,使聂政刺韩傀者,严遂也,在烈侯三年。弑哀侯者,韩严也,上距韩傀被刺二十四岁,或以为一人一事也。
赵敬侯卒。〈《史记·晋世家》索隐。〉
- 《索隐》曰:“《纪年》:‘桓公十五年,韩哀侯卒,赵敬侯卒。’”今推校是桓公十六年。
〔二十四年,宋桓侯璧兵立。〕
〔二十五年。〕
- 周烈王四年,孟子生,上距孔子卒百有八岁。據金孙弼《孟子墓记》。
二十六年,武侯卒〈《史记·魏世家》索隐〉,燕简公〈四十五年〉卒〈《史记·燕世家》索隐〉。
梁惠成王
元年,韩共侯、赵成侯迁晋桓公于屯留。〈《水经·浊漳水》注。《史记·晋世家》索隐。〉
- 是岁,周烈王六年、晋桓公二十一年、秦献公九年、楚肃王十一年、燕恒侯元年、齐幽公四年、田齐桓公五年、韩懿侯四年、赵成侯四年。共侯即懿侯也。屯留故城,在山西潞州府屯留县南十三里。
昼晦。〈《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赵成侯偃、韩懿侯若伐我葵,惠成王伐赵,围浊阳。〈《水经·沁水》注〉邺师败邯郸之师于平阳。〈《水经·浊漳水》注。〉
二年,齐田寿帅师伐赵,围观,观降。〈《水经·河水》注。〉
- 今山东曹州府观城县西有畔观故城。
魏大夫王错出奔韩。〈《史记·魏世家》集解。〉
- 案,《国策》王错,惠王之黨也。
三年,郑城邢丘。〈《水经·泲水》注。〉
- 自此,韩改称郑。邢丘故城,在怀庆府河内县东南。
秦子向命为蓝君。〈《水经·渭水》注。〉
- 今陕西西安府蓝田县西有故城。
四年,河水赤于龙门三日。〈《水经·河水》注。〉
五年,公子景贾帅师伐郑,韩明战于阳,我师败逋。〈《水经·泲水》注。〉
- 阳地,未详。據《水经注》似在长垣之境。
六年四月甲寅,徙都于大梁。〈《水经·渠水》注。《汉书·高帝纪》注。《史记集解》。《孟子》疏引作“九年”。〉
- 《魏世家》徙都在三十一年,说者據之,以为惠王初年,公子卬未虏,安邑未边秦,不应徙都。愚谓惠王之徙都,非畏秦也,欲与韩赵齐楚争强也。安邑迫于中条、太行之险,不如大梁平坦,四方所走集,车骑便利,易与诸侯争衡故也。赵之去耿、徙中牟、又徙邯郸,志在灭中山以抗齐燕韩;之去平阳、徙阳翟、又徙新郑,志在包汝颍以抑楚魏,岂皆为避秦哉?且《孙子列传》云:“梁赵相攻,轻兵锐卒竭于外,老弱疲于内。不若引兵直走大梁,……田忌从之,……战于桂陵”,事在惠王十八年。本书在十七年。又马陵之战在惠王二十八年,《孙子传》亦云“直走大梁”。使尚未迁都,彼胡为批亢𢭏虚之计乎?《秦本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秦孝公十年即魏惠王志十九年,使时尚未迁都,魏已亡矣。《通鑑》于周显王十七年书“秦大良造伐魏”,不书“安邑降秦”,为《魏世家》所惑也。《东周策》:“秦兴师临周而求九鼎,……齐王大發师五万人以救之,秦兵罢。齐将求九鼎,……颜率曰:‘……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晖臺之下,沙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是时为东周惠公,惠公薨于梁惠王十一年见後,则梁之徙都在前,彰彰明矣。晖臺、沙海皆大梁地。本书三十一年为大沟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传闻者乃以为沟之岁为迁都之年,而史迁又巧为“安邑近秦”之说,遂不知《竹书》之为实录矣。
王发蓬、忌之薮以赐民。〈《汉书·地理志》注。《左传·哀公十四年》疏。蓬,一作“逄”。〉
- 蓬陂、忌泽,在开封府祥符县南,旧为禁苑,今弛以与民,惠王之所以为“惠”也。
於越寺区弟思弑其君莽安,次无颛立。〈《史记·越世家》索隐。〉
七年,雨碧于郢。〈《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广韵·二十二昔》、《路史·發挥二》注。〉地忽长十丈有餘,高尺半。〈《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
公子缓如邯郸以作难。〈《史记·魏世家》索隐。〉
齐桓公〈十二年〉弑其君母。〈《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八年,伐邯郸,取列人,伐邯郸,取肥。〈《水经·浊漳水》注。〉
雨黍于齐。〈《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二》、又《卷八百七十七》。〉雨骨于赤髀。〈《路史·發挥二》注。〉
- 《路史》注引此又云“後国饑兵疫,《内记》云‘是谓阳消’。”
九年,与邯郸楡次、阳邑。〈《水经·洞涡水》注。〉晋取泫氏。〈《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三》。《太平寰宇记·卷四十四》。《路史·国名纪七》注。〉
- 楡次故城,在太原府楡次县西北。阳邑故城,在太原府太谷县东南。晋,即魏也。以楡次、阳邑易泫氏也。
王会郑釐侯于巫沙。〈《水经·泲水》注。〉
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水经·渠水》注。〉
- 《水经注》曰:“渠水自河与泲乱流,东逕荥泽北,东南分济,歴中牟县之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浦水盛则北注,渠溢则南播。……又有一渎,自酸枣受河,导自濮渎,歴酸枣逕阳武县南出,世谓之十字沟而属于渠,或谓是渎为梁惠之年所开,而不能详也。”甫田即圃田,在开封府中牟县西北。
瑕阳人自秦导岷山青衣水来归。〈《水经·青衣水》注。〉
- 瑕,音近“雅”,雅山之南,梁州之边徼也。《水经》云:“青衣水出青衣县西蒙山,东与沫水合也。至犍为南安县,入于江。”青衣故城,在四川雅安县北蒙山,北距岷山千里峰峦緜亘,实一山也。南安故城,在四川嘉定府夹江县西北。瑕阳人浮青衣水至蜀,自蜀至秦,又自秦来梁也。
十一年,郑釐侯使许息来致地,平丘、戸牖、首垣诸邑及郑驰道。我取轵道,与郑鹿。〈《水经·河水》注。〉
- 平丘,在大名府长垣县西南五十里。戸牖,在开封府兰仪县东北二十里。首垣,即长垣故城,在长垣县东北三十里。驰道,近刻《纪年》及《水经注》並作“驰地”,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驰地者,弛地也”,弛,易也。见《尔雅》。轵道,在怀庆府济源县南。鹿,未闻,或谓在濬县界,远,疑。
东周惠公杰薨。〈《史记·六国表》集解。〉
- 《史记》:“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为西周桓公。桓公子威公,威公子惠公,惠公封其子于鞏,号东周惠公。”《世本》“名班”,与此异。
秦师伐郑,次于怀〈《水经·沁水》注〉,城殷。〈《水经·沁水》注。〉
- 此未详何年事。怀,在武渉县西南。殷,在武渉县东南。
十二年,龙贾帅师築长城于西边。〈《水经·泲水》注。〉
楚师出河水以水长垣之外。〈《水经·河水》注。〉
- 郦道元曰:“河水旧于白马县南泆通濮、济、黄沟。”白马县,今卫辉府滑县地,其东南即长垣县界也。
郑取屯留、尚子、涅。〈《水经·浊漳水》注。《太平寰宇记·卷四十五》引“尚”作“长”。〉
- 尚子,即长子也,今隶潞安府。涅氏故城,在沁州武乡县西。
十三年,王及郑釐侯盟于巫沙,以释宅阳之围,归釐于郑。〈《水经·泲水》注。〉
- 釐城在开封府荥泽县东。
〔齐桓公卒,次威王立。〕
- 《田完世家》索隐曰:“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见。”今據补。
十四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釐侯来朝。〈《史记·魏世家》索隐。〉
- 是年,为恭侯二十年、桓侯十七年、成侯五年、釐侯七年也。
於越子无颛〈八年〉薨,是为菼躅卯。〈《史记·越世家》索隐。〉
- 次无彊立。
十五年,遣将龙贾築阳池以备秦。〈《太平寰宇记·卷九》。〉
- 阳池,即九薮之阳华,在同州府华阴县东南,长城起此北至固阳。
郑築长城自亥谷以南。〈《水经·泲水》注。〉
- 《续〈汉书〉·郡国志》曰:“长城自卷逕阳武到密”,今在原武、阳武、荥泽、郑州密县界也。
鲁恭侯来朝。〈《史记·六国表》集解。〉
邯郸成侯会燕成侯于安邑。〈《史记·六国表》集解。〉
- 今保定府高阳县西南有安都城,正定府无极县东南晋州东並有安乡城,未知谁是。
十六年,秦公孙壮帅师伐郑,围焦城,不克。〈《水经·渠水》注。〉秦公孙壮帅师城上枳、安陵、山民。〈《水经·渠水》注。民,一作“氏”。〉
- 此一役也,覆举“秦公孙壮帅师”者,引书者之辞耳。焦城,在开封府中牟县西南。上枳,未闻。安陵,在开封府鄢陵县西北。山民,当在中牟县境。
邯郸伐卫,取漆富丘,城之。〈《水经·泲水》注。〉
- 漆富丘,二邑,俱在长垣县境。
齐师及燕战于泃水,齐师遁。〈《水经·鲍丘水》注。〉
- 泃水逕顺天三河县、宝坻县合鲍丘水。
邯郸四曀,室多坏,民多死。〈《开元占经·卷一百一》。〉
十七年,韩姬弑其君悼公。〈《史记·韩世家》索隐。〉
- 《《索隐》云:“韩昭侯之十年则梁惠成王之十七年也。”姬,一作“𤣱”,梁玉绳曰:“悼公即晋静公”。
东周与郑高都、利。〈《水经·伊水》注。〉
- 高都,在河南洛阳县南。利,未闻。
宋剔成肝废其君璧而自立。〈《史记·宋世家》索隐。〉
- 洪氏本在烈王六年、惠王元年,然惠王十四年,宋桓侯朝梁,则洪氏误也。今移于此,俟攷。
郑釐侯来朝中阳。〈《水经·渠水》注。〉
- 《韩策》曰:“昭釐侯执圭而见梁君,非好卑而恶尊也……申不害曰:‘我执圭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韩,必外靡於天下矣,是魏敝矣。……俛於一人之下,而伸於万人之上也。……’”中阳,在开封府郑州。
齐田期伐我东鄙,战于桂阳,我师败逋。〈《水经·泲水》注。〉宋景㪨、卫公孙仓会齐师,围我襄陵。〈《水经·淮水》注。〉徐州子期。〈《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十八年,王以韩师败诸侯师于襄陵。〈《水经·淮水》注。〉齐侯使楚景舍来求成。〈《水经·淮水》注。〉王会齐宋之围。〈赵一清本《水经·淮水》注。〉
败韩于马陵。〈《史记·魏世家》索隐。〉
- 许州长葛县北三十里有马陵冈。
邯郸之师败我师于桂陵。〈《史记·魏世家》索隐〉
十九年,晋取玄武、濩泽。〈《水经·沁水》注。〉
- 玄武,未详。濩泽,在泽州府阳城县西。
二十年,齐築防以为长城。〈《水经·汶水》注。《史记·苏秦传》正义。〉
- 《括地志》曰:“长城西北起济州平阴县,縁河歷太山北冈上,经济州、淄州,即西南兖州博城县北,东至密州琅邪臺入海。”今平阴、肥城、章丘、莱芜、博山、淄川、沂水、安丘、诸城各县界中並有长城遗址。
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後有子南劲朝于魏。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史记·周本纪》集解。《汉书·武帝纪》注。《水经·汝水》注。〉
- 子南者,卫灵公子昭子郢之字也。将军文子者,郢之子子木弥牟也。弥牟以父字为氏,犹鲁之仲婴齐耳。《韩非子》曰:“卫子南劲之为臣,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侵下以谋上”,则其人可知矣
魏殷臣、赵公孙裒伐燕,还取夏屋,城曲逆。〈《水经·滱水》注。〉壬寅,孙何侵楚,入三戸郛。〈《水经·丹水》注。〉
- 此二上条未详何年。夏屋城,在保定府唐县北。曲逆城,在保定府完县东南。三戸城,在南阳府内乡县西南。
〔二十四年,〕楚伐徐州。〈《史记·越世家》索隐。〉
魏章率师及郑师伐楚,取上蔡。〈《水经·汝水》注。〉孙何取㶏阳。〈《水经·颍水》注。〉
- 未详何年事。上蔡,在汝寧府上蔡县西南。㶏阳城,在许州临颍县东南。
二十五年,绛中地坼,西绝于汾。〈《水经·汾水》注。〉
- 绛,今平阳府曲沃县也。
二十七年十二月,齐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我。〈《史记·孙吴列传》索隐。《田敬仲世家》索隐。〉 二十八年,,与齐田朌战于马陵,〈《史记·魏世家》、《孟尝君传》、《田敬仲世家》、《孙吴传》索隐。〉〔我师败逋。〕〈據王邵说补。〉
穰疵帅师及郑孔夜战于梁赫,郑师败逋。〈《水经·渠水》注。〉
- 《吕览·无义篇》:“秦惠王立,……欲加罪公孙鞅。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高诱注:“襄疵,魏人也。”其即此穰疵欤?梁赫,大梁城西南之赤城也。
二十九年,秦孝公会诸侯于蓬泽。〈《水经·渠水》注。《史记·六国表》集解。蓬,亦作“逢”。〉
- 孝公二十年也。天子致伯诸侯毕贺。
五月,齐田朌及宋人伐我东鄙,围平阳。〈《水经·泗水》注。《史记·魏世家》索隐。《泗水》注无“五月”二字。《索隐》无“及宋人”三字。。〉
- 平阳故城,在兖州府邹县西三十里。
九月,秦卫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鄙。王攻卫鞅,我师败绩。〈《史记·魏世家》索隐。〉
- 《史记》:“魏使公子卬将而撃鞅,鞅诈魏,虏公子卬,袭破魏军东地至河。”
三十年,城泲阳。〈《水经·泲水》注。〉
- 泲阳故城,在开封府兰仪县东五十里。
秦封卫鞅于邬,故名曰商。〈《水经·浊漳水》注。〉
三十一年三月,为大沟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水经·渠水》注。〉
- 《水经注》曰:“渠水又东南而注大梁,……左则故渎出焉。秦始皇二十年,王贲断故渠,引水东南出以灌大梁。”然则惠王所为大沟当逕大梁城北,东注汳水,後为王贲所断,故曰故渎。
邳迁于辥,改名徐州。〈《水经·泗水》注。《史记·鲁世家》索隐。《孟尝君列传》正义。〉
- 邳,齐驺忌之所封也。上邳城,在兖州府滕县南。故薛城在滕县东南四十四里,或曰在滕县东北四十里辥山下,故鲁辥邑非辥国也。
〔三十二年,〕与秦战岸门。〈《史记·秦本纪》索隐。〉
秦胡苏帅师伐郑,韩襄败秦胡苏于酸水。〈《水经·泲水》注。〉
- 酸水故渎,在卫辉府延津县北。此未详何年事。
三十六年。
一年。〈《左传·後序》。〉
- 是岁,周显王三十五年,梁始与齐称王。後十年,秦称王。又二年,韩燕称王。称王改元,与秦惠文王同。
〔二年,〕郑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史记·韩世家》索隐。〉韩昭侯之世,兵寇屡交。〈《史记·申不害列传》索隐。〉
〔三年,〕齐师伐赵东鄙,围中牟。〈《水经·渠水》注。《左传·定九年》疏。〉
- 诸书未引何年,洪氏补在显王三十一年惠王三十三年。陈氏云“当是赵肃侯十八年事”惠王後元三年,今从之。中牟,在彰德府汤阴县西。
〔九年,〕郑威侯〈七年〉与邯郸围襄陵。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沙。十月,郑宣王朝梁。〈《史记·韩世家》索隐。〉
- 章氏平曰:“《纪年》威侯之年,盖析宣惠王一君之年为二君之年,而《史记》误以为皆宣惠王年矣。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者,或当为宣惠王元年也。”洪氏曰:“宣王即威侯”,未知孰是。
〔十年,〕齐田朌及邯郸、韩举战于平邑,邯郸之师败逋,获韩举,取平邑、新城。〈《水经·河水》注。〉
十一年,王会韩昭侯、齐宣王于平阿。〈《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 赵绍祖曰:“昭侯当为威侯,宣王当为威王”。愚案,是年,韩称王,会以相命也。平阳故城,在凤阳府怀远县西北,迂远,当依《史记·孟尝君列传》作东阿。
〔卫平侯卒,子孝襄侯立。〕〈洪氏據《史记·卫康叔世家》索隐补。〉
- 王国维案:《史记·卫康叔世家》索隐:“乐资據《纪年》以嗣君即孝襄侯。”
十三年,会齐威王于鄄。〈《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 曹州府濮州西二十里,鄄城故城也。
四月,齐威王封田婴于辥。十月,齐城辥。〈《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婴初封彭城。〈《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十四年,薛子婴来朝。〈《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十五年,齐威王薨。〈《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燕人伐赵,围浊鹿,赵武灵王及代人救浊鹿,败燕师于勺梁。〈《水经·滱水》注。〉
- 元文不引何年,今姑附此。是岁,燕王哙元年、赵武灵王六年也。《水经注》曰:“望都县东南三梁亭,即勺梁也。……广昌东岭之东有山名浊鹿逻。”望都,今保定府庆都县也。广昌县,今属易州。
十六年,惠成王卒。〈《左传·後序》。〉
今王
〔元年。〕
- 周慎亲王三年、秦惠文王後七年、楚怀王十一年、燕王哙三年、齐宣王二年、赵武灵王八年、韩威侯十五年或宣惠王八年,疑。
四年,郑侯使韩辰归晋阳及向。二月,城阳、向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集解。《范雎传》正义。《水经·泲水》注。〉
- 韩已称王,而书郑侯,未详。今怀庆府济源县东南有阳樊城、西南有向城。
碧阳君之诸御产二龙。〈《开元占经·卷一百十三》。〉
- 诸御,妾也。
〔五年,〕燕子之杀公子平。〈《史记·燕世家》索隐。〉齐人禽子之而醢其身。〈《史记·燕世家》集解。〉
- 《燕策》:“燕王哙既立……三年,……举国属子之。……子之三年,燕国大乱,……将军市被、太子平谋攻子之。储子谓齐宣王曰:‘因而仆之,破燕必矣。’……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因北地之众,以伐燕。……燕王哙死,子之亡。二年,而燕人立太子平,是为昭王。”《齐策》:“韩齐为与国,张仪以秦魏伐韩,齐将救之。田臣思曰:‘……不如聽之。子哙与子之国,百姓弗戴,诸侯不与,秦伐韩,楚赵必救之,是天以燕赐我也。’王曰:‘善。’……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举燕国‘三’当作‘五’。”则伐燕之为齐宣,本自明白。自太史公作《史记》于齐之世系夺去两代,遂使齐宣不与燕哙相当,自不得不以伐燕属之齐湣。生史迁後者,唯迁是从,於是《荀子》之文可以改《王霸篇》齐湣败燕,盖刘向所改,《孟子》之书不可读。自宋以来,纷如聚讼,若《黄氏日抄》以《梁惠王篇》伐燕,为易王初立齐取十城;《公孙丑篇》伐燕,为湣王乘子之之乱。不知燕文公卒于梁惠王後二年,乃齐威王之二十五年,则取燕十城者,是威王,非宣王也、《资治通鑑》移宣王之年以就《孟子》,或节外生枝、或断鹤继凫,岂知真古文《纪年》确乎伐燕者,是宣非湣也。此《纪年存真》之所以不可不辑也!请为读《孟子》者正告曰:“伐燕之役,在周赧王元年、燕王哙七年、齐宣王六年。”
赵召燕公子职于韩,立以为燕王,使乐池送之。〈《史记·赵世家》文。徐广曰:“《纪年》亦云尔。”據此补。〉
- 裴骃曰:“赵闻燕乱,遥立职为燕王,虽使乐池送之,竟不能就。”梁玉绳《史记志疑》曰:“窃意职为王,在哙死之後,昭王未立之先。职立二年,卒,乃立昭王。昭王並非太子,太子已同君哙、子之死于齐难矣。”施彦士《读孟质疑》曰:“‘使赵立职事,竟不就’,纵书于赵史,必不书于Template:ProperNoun史。Template:ProperNoun等所见《纪年》有此,必是当时实录。”Template:Resize
六年,Template:ProperNoun取我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秦本纪》:“(Template:ProperNoun後元)十一年,Template:ProperNoun攻Template:ProperNoun,降之。”较此前一年。Template:ProperNoun在Template:ProperNoun南。
Template:ProperNoun地暴长,长丈餘,高一尺。Template:*
七年,Template:ProperNoun帅师伐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来见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四月,Template:ProperNoun使Template:ProperNoun来献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万,犀角、象齿。Template:*
- 始罔,舟名。
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杀其王后。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围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助Template:ProperNoun,共败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案,《楚世家》:“(Template:ProperNoun诳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攻Template:ProperNoun,)与Template:ProperNoun战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韩世家》:“与Template:ProperNoun共攻Template:ProperNoun,败Template:ProperNoun将Template:ProperNoun,斩首八万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然则《纪年》当云“Template:ProperNoun助Template:ProperNoun”,今云“Template:ProperNoun助Template:ProperNoun”,传钞譌也。Template:Resize
Template:ProperNoun卒。Template:*Template:ProperNoun围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八年,Template:ProperNoun伐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世家》云“拔列城二”。
Template:ProperNoun围Template:ProperNoun,不克。Template:*Template:ProperNoun薨。Template:*
九年,Template:ProperNoun入Template:ProperNoun,山水大出。Template:*五月,Template:ProperNoun卒。Template:*Template:ProperNoun帅师来会我,次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十年十月,大霖雨,疾风,Template:ProperNoun溢Template:ProperNoun郛。Template:*
十二年,Template:ProperNoun帅师伐我,围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帅师救Template:ProperNoun围,疾西风。Template:*
十三年,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十四年,Template:ProperNoun内乱,杀其太后及公子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秦本纪》云:“(Template:ProperNoun)二年,……庶长Template:ProperNoun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Template:ProperNoun后皆不得良死。”《穰侯传》云:“Template:ProperNoun即位,以Template:ProperNoun为将军,卫Template:ProperNoun。诛Template:ProperNoun之乱”,《索隐》曰:“Template:ProperNoun即公子Template:ProperNoun。”然则太后即Template:ProperNoun后、Template:ProperNoun之母、Template:ProperNoun之嫡母也。公子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皆Template:ProperNoun弟、Template:ProperNoun兄也。
十五年,Template:ProperNoun帅师及Template:ProperNoun伐Template:ProperNoun,取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元文未引何年,今从Template:ProperNoun本移此,当Template:ProperNoun与Template:ProperNoun盟Template:ProperNoun之後。Template:ProperNoun案,《渚宫旧事》:“Template:ProperNoun谓Template:ProperNoun曰:‘Template:ProperNoun能令公贵于三柱国,请为公说王曰:“Template:ProperNoun出于Template:ProperNoun,好廉而善剑,不如使其掌客。”’遂言于Template:ProperNoun,王从之。”是Template:ProperNoun为Template:ProperNoun时人也。Template:ProperNoun,在Template:ProperNoun西七十里。
Template:ProperNoun救Template:ProperNoun,次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元文未引何年,今从Template:ProperNoun本。
十六年,Template:ProperNoun拔我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十七年,Template:ProperNoun命吏大夫奴迁于Template:ProperNoun,又命将军、大夫、適子、戍吏皆貉服。Template:*
- 吏大夫奴者,吏大夫之奴也。九原故城,在Template:ProperNoun所驻Template:ProperNoun北。《赵世家》胡服之令在Template:ProperNoun十九年Template:Resize,而二十五年云“使Template:ProperNoun胡服傅王子Template:ProperNoun”,然则前此议之未行,至此始皆貉服。貉服,即胡服也。Template:Resize
救Template:ProperNoun,塞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 未详何年事。《赵世家》Template:ProperNoun二十、二十一、二十三年倶攻Template:ProperNoun,当Template:ProperNoun之十三、十四、十六年也。[[史记/卷069#秦弟_代、厉|Template:ProperNoun说Template:ProperNoun曰“决Template:ProperNoun之口,Template:ProperNoun无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引此以證。Template:ProperNoun曰:“Template:ProperNoun东至Template:ProperNoun,入Template:ProperNoun。”《魏志》云‘Template:ProperNoun于Template:ProperNoun口东,因Template:ProperNoun故渎开Template:ProperNoun,导Template:ProperNoun二水入焉。’案,今Template:ProperNoun西南有Template:ProperNoun故渎。
十九年,Template:ProperNoun来,会王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入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人败。Template:*
- Template:ProperNoun曰:“《大事记》:‘Template:ProperNoun十二年,太子Template:ProperNoun死,公子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争为太子。时Template:ProperNoun质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欲内之,故围Template:ProperNoun。’”《史记·甘茂传》:“(Template:ProperNoun)以兵围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使Template:ProperNoun告急于Template:ProperNoun,……乃下兵于Template:ProperNoun以救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兵去。”即其事也。
二十年。Template:*
- 元文曰:“今王终二十年”,谓《纪年》终于此也。後三年,Template:ProperNoun始薨,作《纪年》者不及见,故不举其谥,而Template:ProperNoun云“[[史记索隐_(四库全书本)/卷13#魏系家第十四|《纪年》终于Template:ProperNoun二十年。Template:ProperNoun三年,丧毕,始称元年]]”,误矣。《伪纪年》遂以“今王终二十年”六字为《竹书》正文,岂非误之误者欤?又案,是岁为Template:ProperNoun十六年、Template:ProperNoun八年、Template:ProperNoun三十年、Template:ProperNoun十三年、Template:ProperNoun三年、Template:ProperNoun二十七年、Template:ProperNoun十三年也Template:Resize,上距Template:ProperNoun元年,凡四百八十三岁,通Template:ProperNoun克Template:ProperNoun岁,至此共七百五十八年。
周年表序
Template:ProperNoun曰:“自Template:ProperNoun冢古文亡,而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之年不可攷矣。Template:ProperNoun之年,Template:ProperNoun以後,说者多依《史记》;Template:ProperNoun以前,率祖Template:ProperNoun《厤谱》,未有據《纪年》者。夫《纪年》,Template:ProperNoun史所作,未经Template:ProperNoun火,学者顾不信而信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何邪?其在今日散轶之餘,贯恰为难,欲知真《纪年》之可信,不得不借證于他书,而亥豕之讹,非钩稽之,亦莫能见。如Template:ProperNoun以前之年,Template:ProperNoun引《竹书》云‘二百五十七年’,今以《鲁世家》推之,则为二百七十五岁,知今本《索隐》传刻譌也。何以言之《国语》言‘Template:ProperNoun伐Template:ProperNoun,岁在鹑火’?又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以Template:ProperNoun五年出奔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因曰“君之行,岁在大火”。Template:ProperNoun五年上距Template:ProperNoun元年,凡一百二十七岁,合Template:ProperNoun之前二百七十五岁,总得四百有二年,除岁星积次Template:Resize,二,不尽一百十二,以岁周十二除之,不尽四,自午至卯,適合也。又Template:ProperNoun薨後十一年而克殷,下至Template:ProperNoun二十一年,Template:ProperNoun生,凡五百一十八岁,故《孟子》曰:‘由Template:ProperNoun至于Template:ProperNoun,五百有餘岁’。若依《索隐》,减去十八年,不得言‘有餘’也。以此两證,知真古文定作二百七十五年矣。至Template:ProperNoun已後,太史公《年表》《世家》往往自相乖迕,乃如Template:ProperNoun之十二世而有齐,Template:ProperNoun之三弑其君,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之年,Template:ProperNoun改元称王,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二王之前却十餘载,不有《竹书》,孰补其阙而正其失?愚故既集《竹书》为《古文存真》,又别为《周年表》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