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写字间/存档/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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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Wikisource:写字间2022年上半年的存档

2022社区愿望清单调查[编辑]

2022社区愿望清单调查现已开放!

这项调查是社区决定社区技术团队在明年工作流程。我们鼓励所有人在1月23日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提案,或评论其他提案以帮助改善提案。

社群将在1月28日至2月11日针对提案开展投票。

社群技术团队致力于为有经验的维基媒体编辑者开发工具。 您可以使用任何语言编写建议,我们将为您翻译建议。谢谢,我们期待著您的建议! SGrabarczuk (WMF) (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18:49 (UTC)[回复]

关于理事会选举的反馈意见征求现已开始[编辑]

关于理事会选举的反馈意见征求现已开放,并将在2022年2月7日结束。

对于本次反馈意见征求,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采取了一种不同的做法,纳入了2021年的社群反馈。本次反馈征求并非以提案为主导,而是围绕理事会所提出的关键问题做讨论。这些问题来自于对2021年理事会选举的反馈。本次反馈征求旨在激发社群就这些关键问题进行集体对话和协作提案的发展。

有两个已经确定询问的问题:

  1. 确保在当选候选人中有更多样化代表性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2. 选举期间对候选人的期望是什么?

在征求反馈期间可能还会提出一个额外问题。这个问题仍在讨论中,但理事会希望尽快就已确认的问题提供信息。如果有这一个额外的问题,将在这几天准备好。

诚挚地邀请您参与对话。 如何任何问题,欢迎联系讨论。

祝好,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11:00 (UTC)[回复]

繁体是“资讯”,简体是“信息”。--123.252.116.37 2022年1月14日 (五) 14:18 (UTC)[回复]

已经由Midleading阁下完成。——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1月15日 (六) 17:51 (UTC)[回复]

请问能否预设繁体?[编辑]

要从那里设定?或是有代码吗? Lucienne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17:38 (UTC)[回复]

Subscribe to the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newsletter - learn from others and share your stories[编辑]

Dear community members,

Greetings from the EWOC Newsletter team and the education team at Wikimedia Foundation. We are very excited to share that we on tenth years of Education Newsletter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invite you to join us by subscribing to the newsletter on your talk page or by sharing your activities in the upcoming newsletters. The Wikimedia Education newsletter is a monthly newsletter that collects articles written by community members using Wikimedia projects in education around the world, and it is published by the EWOC Newsletter team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Education team. These stories can bring you new ideas to try, valuable insights about the success and challenges of our community members in running education programs in their context.

If your affiliate/language project is developing its own education initiatives, please remember to take advantage of this newsletter to publish your stories with the wider movement that shares your passion for education. You can submit newsletter articles in your own language or submit bilingual articles for the education newsletter. For the month of January the deadline to submit articles is on the 20th January. We look forward to reading your st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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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 Subscribe/Unsubscribe · Global message delivery · For the team: ZI Jony (Talk), 星期四 16:18, 02 5月 2024 (UTC)

理事会选举征求反馈的问题:关于自治体的角色[编辑]

大家好,

感谢所有已参与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的人。运动策略和治理团队之前有提到另一个问题仍在讨论中。现在我们宣布最后一个关键问题:

自治体应如何参加选举?

自治体是维基媒体运动重要的组成部分。原定于今年补上的两个理事会席位在2019年已透过自治体推举理事会席位流程补上。章程的更改移除了社群席位和自治体席位之间的区别。因此就留下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自治体应如何在新席位选择上参与?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问题的范围很广,答案可能不仅涉及提到的两个席位,还涉及其他社群和自治体推举的席位。理事会希望找到一种方法,既可以让自治体参与并给他们实际代理权,也能在选择具有顶尖技能、经验、多样性和广泛社群支持的人员方面将结果优化。

我们邀请每个人分享提案并加入征求反馈页面上的对话。

由于第三个问题添加较晚,反馈意见的征求将延长至二月十六日。

诚挚地邀请您参与对话

祝好,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21日 (五) 12:34 (UTC)[回复]

新的一年快到了,版权到期的要讨论一下[编辑]

虽今天只是12月14日,可我不知道哪些版权到期,故开启讨论让懂的提点,为2022年1月1日作准备。--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1:09 (UTC)[回复]

先不说别的,体育之研究为何本站和多语言版都在收录?马克思学说批评世界语问题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陈独秀书)之来信及一个青年的梦之正文没有转发多语言版?--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30日 (四) 02:38 (UTC)[回复]
目前找到可以在明年1月1日美利坚合众国进入公有领域的:也许怯弱者执政府大屠杀记海行杂记清宫十三朝演义长闲阿河。此外历代讳字谱需要修正,大夏大学校歌华美两地都进入公有领域还不能洗白?--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31日 (五) 02:12 (UTC)[回复]
也许怯弱者长闲已大致复原(需转繁体)。--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1月1日 (六) 10:56 (UTC)[回复]
已还原--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日 (六) 12:14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体育之研究马克思学说批评(已导出)本站只链接多语言版。世界语问题二方都没有内容,所以本站速删。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陈独秀书)也导出。一个青年的梦的后记、译者序、译者序二不侵权,是缺正文,所以尚不必转多语言版。--Jusjih留言2022年1月3日 (一) 23:00 (UTC)[回复]
那最后校歌那个?感觉2000年开始就已经两岸+美国公有领域了吧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4日 (二) 01:28 (UTC)[回复]
大夏大学校歌没有内容,何时作词作曲?--Jusjih留言2022年1月4日 (二) 22:57 (UTC)[回复]
曲是w:安妮·莱尔不必收录,至于词等一下?[1]说是2011年6月逝世?那么大中华区就貌似不是公有领域,这玩意貌似得去多语言版录入?可是要说1857年发表的话已经距今164年了,难不成作者是胡乱给的“王毓祥”?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04:27 (UTC)[回复]
已请求@Njzjz:就大夏大学校歌做进一步回应,该案未解决前请求不要存档该段讨论。--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2:14 (UTC)[回复]
已经回退别人加的1857年,那是作曲时间。词作者是w:王毓祥,依维基百科资料,1949年逝世。作词时间暂未找到资料,依常理推断应当在1924年之后,作者逝世之前。-曾晋哲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3:05 (UTC)[回复]

Wiki Loves Folklore is back![编辑]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You are humbly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an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y contest organized on Wikimedia Commons to document folklore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different regions, including, folk creative activities and many more. It is held every year from the 1st till the 28th of February.

You can help in enriching the folklore documentation on Commons from your region by taking photos, audios, videos, and submitting them in this commons contest.

You can also organize a local contest in your country and support us in translating the project pages to help us spread the word in your native languag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on our project Talk page if you need any assistance.

Kind regards,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月9日 (日) 13:15 (UTC)[回复]

命名空间Index 问题[编辑]

按照英文维基文库 [校对]的说明,commons 上的一个File:xxx.pdf ,可以在中文维基建立一个对应的页面Index:xxx.pdf , 例子如:[传习录], 想请问一下,可以建立多个不同的Index:xxx-1.pdf, Inde:xxx-2.pdf, ... ... 页面吗?之所以有这个需求,是应为对同一个原本,可能有多种录入方式,比如同一本古籍,一种方式是按照原文竖排录入,没有标点;另一种是按照现代阅读习惯,横排,有标点 --Bangbang.S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15:04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通过为文件重定向建立索引实现一本书建立两个索引。--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4:03 (UTC)[回复]
可有事例可供参考? Bangbang.S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14:32 (UTC)[回复]
Index:State Council Gazette - 1954 - Issue 01.pdf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一九五四年第一号(总第一号).pdfP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五四年第一号(总第一号).pdf/1等。后来因重复改为重新导向。--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15:05 (UTC)[回复]
我测试了一下:原index 移动到新Index, 但会导致 三国志 显示空白,该如何恢复,还要请教。另外,您说的方案似乎不行,如有指正,请赐教。多谢 Bangbang.S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13 (UTC)[回复]
Yes完成 已编辑。--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27 (UTC)[回复]

运动策略与治理通讯第五期[编辑]

运动策略与治理通讯
第五期,2022年一月阅读完整的通讯报


欢迎阅读第五期《运动策略与治理通讯报》(原名《通用行为准则通讯报》)。这份改版后通讯报发布有关运动宪章、通用行为准则、运动策略执行补助金、理事会选举和其他运动策略与治理相关主题的新闻和活动。

此通讯报将每季度发行,也会有更频繁的更新每周或每两周发送给订阅者。如果您想收到这些更新,请您在此订阅。

  • 就理事会选举征求反馈:我们邀请您就即将举行的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选举提供反馈。本次反馈征求已在2022年1月10日开始,并将于2022年2月16日结束。
  • 通用行为准则的批准: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向社群询问如何执行通用行为准则的政策文本。执行规范的修订草案应会在三月份供社群投票。
  • 运动策略执行补助金:在我们继续审查几个有趣的提案的同时,我们鼓励并欢迎更多针对运动策略建议之特定倡议的提案和想法。
  • 通讯报的新方向:随著《通用行为准则通讯报》过渡到《运动与策略治理通讯报》,请与促进员小组一同来构想和决定本通讯报的新方向。
  • Diff部落格:在维基媒体Diff上查看有关运动策略与治理的最新出版物。

另外与您分享,目前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正在征求选举志愿者,就下列几个部分支援今年度的理事会选举:在社群协助推广有关理事会选举的讯息、组织有关理事会选举的社群讨论,及协助理事会选举讯息的翻译。若您对选举事务特别感兴趣,或想一同为提升中文社群在理事会选举的参与做努力,都非常欢迎您联系。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26日 (三) 13:23 (UTC)[回复]

四库全书本的文库目录[编辑]

我记得以前看四库全书本作品(例如江南通志 (四库全书本))下面的目录以前大约是如此的:

但现在在没有更改原码下会逼成一团,非常不方便,有办法改善吗?谢谢--Tombus200320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06:04 (UTC)[回复]

好像是模板Template:SK_list的问题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37 (UTC)[回复]
我调整了一下模板,现在我这边已经没问题了,请确认是否已修复,感谢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55 (UTC)[回复]
已修复,谢谢--Tombus20032000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9:11 (UTC)[回复]

关于Wikisource:管理员#成为管理员一节内容正式成为指引,或者修改成为指引的提案[编辑]

Wikisource:管理员#成为管理员一节长时间未有更改,而现在的内容为暂行,因此提出。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14:09 (UTC)[回复]

本人认为,现行内容已有长时间实践,应当正式成为指引。如有合理要求,也可加入。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5日 (三) 14:16 (UTC)[回复]
管理员提名通过标准,要求提名14日后没有人反对,这个条件很容易被一小群人甚至一个人破坏,建议修改。--Midleading讨论2021年8月26日 (四) 02:04 (UTC)[回复]
@Midleading1.管理员提名通过标准,并非要求14日无人反对,而是14日无人反对则通过。2.我认为,此规定是用于活跃用户很少的情况。不知您要如何修改?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7日 (五) 13:46 (UTC)[回复]
提案"通过标准"一节内容如下: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提名通过:

  1. 无人投票的
  2. 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且无重大问题丞待解决的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提名无效:

  1. 提名流程不合法的
  2. 被提名人自始至终不符合管理员提名条件的
  3. 提名被管理员、行政员或者维基媒体基金会合法关闭的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视上文规定,视为提名未通过:

  1. 中立人数大于支持与反对人数总和的
  2. 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确认死亡的
以上。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9日 (日) 10:34 (UTC)[回复]
加一个: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提名未通过:

  1. 反对人数大于或等于支持人数
--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8月31日 (二) 11:38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 Midleading:按现在标准,理论上只需一人支持即可,如要按M某修改,可能也要讨论支持标准⋯⋯--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8月27日 (五) 11:11 (UTC)[回复]

@Cmsth11126a02:并非仅需一人支持,是无人反对。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7日 (五) 13:47 (UTC)[回复]
一人支持、无反对也是一种无反对,故我的意思是如要改反对标准、则也要改支持标准--Cmsth11126a02讨论2021年8月29日 (日) 09:58 (UTC)[回复]
1.我的意思是,仅有一人支持可以,但是没有人投票也可以。2.我未见阁下所称的“反对标准”,支持更改支持标准。 落花有意12138讨论2021年8月29日 (日) 10:11 (UTC)[回复]

维基百科要求支持率至少达到80%。我建议维基文库也要求支持率比50%提高,例如达到维基百科的80%。--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6日 (一) 03:09 (UTC)[回复]

私以为不太现实,80% 即意味着:无人反对,若有一人反对,则必须有四人支持,两人反对则必须有八个人支持,现实活跃人数并无那么多,一两个人即可控制投票结果,显然不是有效的。当然活跃人数更多时,也可以重新讨论。Alvonte讨论2021年9月16日 (四) 12:53 (UTC)[回复]
那60% 是否可行?--Midleading讨论2021年9月25日 (六) 03:34 (UTC)[回复]
干脆就50%+1人吧。 Alvonte讨论2021年10月10日 (日) 20:19 (UTC)[回复]
@Midleading:也有道理,管理员如此重要。同意60%。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2:02 (UTC)[回复]

似乎许多用户都支持‘支持票数大于反对票数’这个意见,如果没有其它意见的话近期可以放在Wikisource:投票中正式表决。至于其它提案,例如‘提名被管理员、行政员或者维基媒体基金会合法关闭’、‘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确认死亡’、‘中立人数大于支持与反对人数总和’这些在维基百科中也没作出规定,我认为不宜直接加入维基文库,目前除提案人外也没有其他用户发表意见,如果有其他用户支持的话可以继续进行讨论。--Midleading讨论2021年10月14日 (四) 03:23 (UTC)[回复]

投票正式开始。--Midleading讨论2021年10月18日 (一) 03:59 (UTC)[回复]
  • 少数服从多数,我没有异议,但是“无人投票”则视作通过,不敢苟同了。1:1、2:2或3:3都不能算是通过,那无人投票是 0 比 0,怎么说是通过呢?--晞世道明讨论2021年10月19日 (二) 09:54 (UTC)[回复]
    站内明文指标仅为其一,在实际课题中,应以社群活跃不同角度之意见和当中可提炼之共识为判读基准之一,而且投票问题于多站中仍有显示多方风险因素,认为必要除计票而定,必要通盘审视个案当中各项可查理据等判读。以行政、立法和(司法)裁判权分立而定,必要以起码两个不同定位之相互推翻权限制判读之流程,防止部分情况下投票人或裁判人各自有可能出现造成特定极端效果之情况、并可加以衡平有关滥权风险。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19日 (二) 10:23 (UTC)[回复]
    @Longway22:就目前社群现状,我认为无必要设权力制衡,因为当前的提案并没有裁判人自由发挥的空间。同时不同意您所称的“审视个案当中各项可查理据”,我认为这有审查言论的嫌疑。同意您所称的“以社群活跃不同角度之意见和当中可提炼之共识为判读基准之一”,依照共识办事一直是维基文库的原则之一。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1:37 (UTC)[回复]
    无人投票之关闭应当视作关闭讨论的管理员做出投票,但不应视作共识,后续用户若有异议也可重新讨论。50%或议题胶着的情况下,若关闭讨论之管理员未做出投票,其关闭行为应当视作投出管理员票,但参与讨论或已经投票的管理员在此类情形下不宜以通过或拒绝关闭讨论,但可以无共识关闭。 Alvonte讨论2021年10月21日 (四) 23:21 (UTC)[回复]
    应该明确是无法依据衡常程序得到正面共识结论,无共识之说辞其实真的在华文里已经有很多陷阱埋下了,但是恐怕拆弹也会是一个艰钜的任务。简而言之是不应再用简句答复盖过各种不同的问题。 Longway22讨论2021年10月22日 (五) 09:43 (UTC)[回复]
@Midleading:“提名被管理员、行政员或者维基媒体基金会合法关闭”是为了为以后的方针指引制定留下空间(“合法”),当然也没法限制基金会行动是了。“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确认死亡”前者是显然不适宜担任管理员,后者是没有能力担任管理员,授予权限也是徒增安全风险(另: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弄个模板一类的,表示纪念)。“中立人数大于支持与反对人数总和”是因为“中立”本身便是认为支持和反对都不适宜,既然有如此多的人没有支持,便很可能有什么问题出现了。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1:51 (UTC)[回复]

如果将管理员申请通过标准改为“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并且无人投票时不通过”,是否可行?--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5:55 (UTC)[回复]

(!)意见:无人投票就是都不支持等于都不反对的零比零。监管员通常同意试用一个月,但本站若要自治条款,禁止得到零比零票的候选人试用任何时间,当然可行,就看社群意见。--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04:26 (UTC)(前监管员)[回复]
1.是否应当加一个限期,此下的可以无人投票视做通过,超过的不可。我认为此期限不宜超过6个月。2.此处的无人投票,包不包括所有人都在讨论,没有得出结论,而至的。3.如果真的没有任何人,上任就只能找元维基了?但是若提案人不会英语怎么办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3:07 (UTC)[回复]

另外有人支持将管理员申请通过标准改为“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无人投票时,由关闭提案的管理员或行政员决定申请是否通过”吗?--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3:22 (UTC)[回复]

  • 若是1:0,只有一人投票赞成,没有人反对,我是没异议的,那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没有投票人却通过任命,我是坚决反对的。一位没有人支持的用户当管理员,日后发生何等事情,实不敢想像。又没有投票时,由行政员或“关闭投票”的管理员决定通过与否,那管理员的权限太大了!试想想一位没有人支持的用户当了管理员,他又可以在那些申请管理员的投票没有用户投票后,决定谁能当管理员,教人不寒而栗!--晞世道明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4:46 (UTC)[回复]
所以最后达成什么共识了?这么久感觉都可以等来公示了。 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00:41 (UTC)[回复]
看起来好像社群支持将管理员申请通过标准改为“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并且无人投票时不通过”,不过也只多晞世道明一票而已,其它用户不知道是不是默许了这个结果。真要无人投票的情况很少见,而且管理员可以在最后关头先投票变成有1票支持或反对再急速关闭投票总结话题。--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0:43 (UTC)[回复]
个人理解自己给自己投票不能算。 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3日 (四) 07:06 (UTC)[回复]
@Midleading:另外就选举时限这事,我支持的选项在2周~6个月之间,不过还是加一个三级标题讨论这事为宜?--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6日 (日) 13:06 (UTC)[回复]
个人基本支持“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原则。至于最少要几个人支持,有待商榷。一人或三人都可行。——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2月25日 (六) 20:45 (UTC)[回复]
要不重新整理一下:
  • 提名流程期间或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视下文规则,视为提名无效:
  1. 被提名人被本地封禁(除非能证明封禁不合理),或者被基金会或社群实施全域禁制,亦或者被确认死亡的
  2. 提名流程不合法的
  3. 被提名人自始至终不符合管理员提名条件的
  4. 其他有关提名被管理员或维基媒体基金会职员认定无效的情形
  •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提名通过:
  1. 无人投反对及中立票的
  2. 支持人数大于反对人数,且无重大问题丞待解决的
  3. 尽管支持人数等于或小于反对人数,但所有反对票均无实际意义(例如有人恶意操纵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单纯反对票而未解释具体投票理据)
  • 提名流程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提名未通过:
  1. 反对人数大于或等于支持人数,且每位反对者均提出了具体的反对意见
  2. 中立人数大于支持与反对人数总和的
  3. 无人投票的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0:26 (UTC)[回复]

@Midleading:我同意最新整理。请问要直接成为新指引,还是要另行投票复决?--Jusji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3:19 (UTC)[回复]
应该要在Wikisource:投票中表决,并同时规定成为管理员所需的最少支持票数量(0、1、2票)。被提名成为管理员的用户不能在自己的提名投票中对自己投票。--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30 (UTC)[回复]
已开始投票。建议以上讨论,请等投票完成,才存档。最少支持票数量建议另案讨论,至少通过本案下接的投票,零支持就不能上任管理员。--Jusjih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41 (UTC)[回复]
新一轮投票马上就要结束了,目前本提案即将通过,还有没有用户要提出支持或反对意见?--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4:43 (UTC)[回复]
投票已经结束并存档,本提案获得通过,下一步是否有人还想讨论管理员就任投票通过所需最少支持票数量?--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13日 (日) 08:30 (UTC)[回复]

关于国务院公报内个别文献的收录[编辑]

各位好,在下之所以提出这个似乎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缘由是最近关于Template:PD-PRC-CPC的讨论基本已有结论,但关于党职讲话的版权判定问题仍有待解决。此前大家比较倾向于将其区分为“有被收录在国务院公报中的党职讲话”和“没被收录在国务院公报中的党职讲话”来解决(包括在下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但随着查阅诸年份的国务院公报、著作权法中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和再次研习诸君的见解(包括已存档的一些过往讨论),在下感到由于本地关于国务院公报本身的收录问题中迄今存在一些不明朗,导致了这一问题在未解决时会对于党职讲话的收录判定造成部分方面的影响,因此需要先行解决这一问题;又因为以下讨论中涉及文献范畴超出了Template:PD-PRC-CPC的所涉,于是移师此处,粗表陋见,请教诸位的意见。

首先,为避免因素干扰,在下先列举以下几类文件,并非党内文件,但却是在下认为值得疑虑并进而导致需要明晰国务院公报的收录问题的: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含该组织职务讲话),如《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开幕词和闭幕词(邓颖超,时任政协主席)、决议》、《中国奥委会不参加莫斯科奥运会的决议》...(甚至还曾收录过个别国有银行的部门业务章程);
(2)非以党职身份发表的作品,如《纪念孙中山先生-毛泽东》(此文原见1956年11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时无任何职务副署)、《聂荣臻元帅致国防科工委贺信》(聂1987年十三大上全退;且1965年军衔制取消,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没有再设立元帅军衔,这一头衔早已不再具有名义上的权力了)。

以上原始文献一是时间不到期,二是(无论是以内容或以作者论)存在不少明显不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恐怕难以单凭收录在公报就认为其进入公有。

此外,在下查阅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据此,国务院公报作为汇编作品,为整体出版物时虽版权整体进入公有时,但同时应不得侵犯原单篇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又兼文库收录以单篇为收录形式,如果这样,那么应不能以收录国务院公报为由收录各单篇作品,而应以各单篇作品的原始著作权情况决定是否收录。另外虽有《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但裁定书的法源依据是著作权法第五条属于一般规定,而汇编作品的版权状况已由著作权法第十五条作特别规定,据《立法法》第九十二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也就说明我们在收录国务院公报的同时应注意各单篇的版权状况,部分单篇的原始版权状况不符合收录要求时,似乎应该留白。鉴于一则这问题本身确实需要解决,二则关于上述问题的判断会影响部分党职讲话的收录问题(如果上述说法成立,则不必区分一个党职讲话有没有被收录在国务院公报中,而只需以其本身的情况作版权判断;反之则还需要考虑国务院公报的因素),是以提出一点浅见,不免疏漏,惟望抛砖引玉,进一步解决问题,并迟祝诸位农历新年快乐。--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2:04 (UTC)[回复]

(!)意见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不是构成对黄建中作品的改编作品呢? 那么如果我们也认为"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那岂不是应该适用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关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的特别规定呢?
因此个人认为适当类比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著作权法第十五条不能被视作可以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的"特别规定"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8:54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既然改编作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都是公有领域作品,那么作为汇编作品的国务院公报难道全文就不在公有领域吗.
改编作品也有自己的第十三条"特别规定".这和为汇编作品提供特别规定的第十五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个人拙见,如有问题,望指正.感谢~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8:57 (UTC)[回复]
您好,就有关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的看法您确实提出了一个很有力的反论,我表示赞同。但是这个裁定书里边法院没有对住建部“有没有”侵犯著作权或是像阁下所说的改编行为作任何定性判断,而是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基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给挡了回去,既然没有定性为改编行为(或者说没走到定性那一步),又如何适用第十三条呢?(至少在程序上我们无法单凭上诉人的申诉内容来判定是否真的存在改编)此外,和“改编”这一需要复杂主客观细节标准来断定的行为相比,“汇编”至少是一个相对判断标准单一的行为了,如果对于国务院公报属于汇编作品这一点不反对时,想必第十五条对于国务院公报收录问题的效力至少应该是相对存在的。
此外,我想指出一点,特别规定是在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才适用特别规定,您可以看看第十五条“汇编...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这个部分,其实跟第五条没有冲突(只不过国务院公报著作权并非私有,而是以整体形式释出了公有),只是在最后提出了一个补充性的说明:“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就是不一致而需要适用特别规定的地方;这也就是我认为的,国务院公报作为一个整体被释出公有,不能因此赋予其中各单篇必然进入公有的通行权;文库在普遍以单篇形式收录这些在国务院公报中的单篇文献的现实状况下,需要以这些单篇文献的原始版权状况进行判断——我认为这样的看法与裁定书是不冲突的,裁定书可以作为国务院公报整体作为一个作品时在公有的旁证,而第十五条的具体规定则为单篇文献的收录提供了梗准确的依据。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21:48 (UTC)[回复]
裁定书的确没有对是否存在改编行为等问题做出定性,直接拿第五条挡了回来。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什么类型的作品,是否是其它人的衍生作品(改编、汇编等),都是处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呢。
您现在的观点是否是,即使一个作品是公有领域作品,但如果单拆出某一部分,其可能仍不是公有领域作品。如果这样认为的话个人感觉可能有违目前一般认为的公有领域内的内容可以自由进行衍生创作的普遍共识。
感谢您的回应~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6:03 (UTC)[回复]
我完全赞成您第一段的理解,正如我前面已经表态过的,国务院公报作为整体作品时,其整体释出公有。
至于您第二段询问我是否认为“单拆出某一部分,其可能仍不是公有领域作品”,我可能要换个方式来复述我的观点:我认为由于“文库在普遍以单篇形式收录这些在国务院公报中的单篇文献的现实状况下”,用它“在国务院公报中”来作为收录这个单篇的理由一定是不适当的;但如果是以类似新青年/第01卷/第1号的作品集形式来处理收录某些本身原始来源不能判定公有的单篇(其他原始来源足以判定公有的单篇不在此列,仍照单篇收录),那我原则上不反对,因为这样就是符合国务院公报作为整体作品时“整体”进入公有的实际情况——不是说公报赋予了某个单篇独立地进入公有,而是这个单篇在保持附属于国务院公报的框架下才进入公有。(补充,为免误解,我的这个观点,仅在由于著作权法的第五条规定而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文献上生效。)
感谢您的回复。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7:07 (UTC)[回复]
你的答复有一定道理,汇编作品比较特殊,个人不反对“保持附属于国务院公报的框架下才进入公有”的观点。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04 (UTC)[回复]
(!)意见 著作权法第五条已经规定了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本法,所以再以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或者其他条款作为依据都是不成立的,既然将任何作品作为“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一部分发表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问题。--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4:41 (UTC)[回复]
正如您所言,它需要保持为“‘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一部分”的状态,所以我也在前面回复了,对于这些本身原始来源不能判定公有的单篇,就算要收录的话也要使用类似新青年/第01卷/第1号的作品集形式(其他原始来源足以判定公有的单篇不在此列,仍照单篇收录)。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7:09 (UTC)[回复]
没有整体作品的说法,应该是汇编作品吧。汇编作品是多个作品的合集,自然其中的每个作品的著作权状况是单算的,汇编作品并没有“单拆出某一部分”的说法 Shizhao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05 (UTC)[回复]
这里的整体作品不是专业术语,只是为了强调公报本身作为一个整体,有一个整体的著作权判别(也就是第十五条提到的汇编作品著作权),而其中每个作品的著作权状况应该单算——这也是在下在前述表明的。但是有同好根据《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的表述,要求援用著作权法第五条认为国务院公报整体不适用著作权。按我看双方意见其实并不直接冲突,但是确实是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因此在整合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看看是否可以考虑利用类似作品集形式收录个别单篇作为折中方案,达成调和共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16 (UTC)[回复]
(?)疑问按照shizhao阁下说法的话,如果没有理解错,是否在主张公权机关汇编个别党国领导人作品时可以纳入民事侵权范围?(2018)京民申3080号裁定书是已经排除追诉公权是否侵犯个别公民之财产权的问题,如果这里还要讨论回公权机关汇编作品是否侵犯个别党国领导人财产权问题的话,恐怕本地讨论还是要考虑清楚。——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22 (UTC)[回复]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合理使用,那么就不存在侵犯财产权的问题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28 (UTC)[回复]
文库单独收录政府公报中公布之党国领导人作品,如承提案之说究竟如何抵触财产权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36 (UTC)[回复]
你指的是我的哪个提案,是原始提案还是调和提案?如果是原始提案,一则我要更正您一下著作权不仅包括财产权还包括人身权;二则我认为领导人作品一般情况下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属于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也是法律明定,而第十二条指明,署名即为作者,除非有相反证据。所以,如果没有任何相反证据下单独收录,当然侵犯著作权啊。因此我在这里的提案(包括在Template talk:PD-PRC-CPC的提案)是要跟各位讨论什么样的证据算相反证据,国务院公报对文献的收录能不能作为相反证据。而这里出现了对法律的不同援用与理解,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56 (UTC)[回复]
那参考第二十四条(五)项,以作者声明情况作准,承提案之为个案尺度如何?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2 (UTC)[回复]
这恐怕不适用,这项的主语跟本地完全无关。另外我不太懂您最后一句的意思,请直说。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5 (UTC)[回复]
即以具体作品之署名人是否声明不容许另行转载、出版为准。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32 (UTC)[回复]
那您讲的其实就还是第五项,不适用的,主语都不一样,硬借用就没意思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1 (UTC)[回复]
政府公报照公开编码时是分类到属于期刊。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6 (UTC)[回复]
现在的问题不是这个——国务院其实不管援用二十四条第五项或是第七项,声称国务院公报(作为期刊或者说作为国家机关的公务)合理使用其实都OK,但那不代表文库可以合理使用收录在其中的每一篇单篇文献,一则文库不接受合理使用,二则以单篇形式收录文献时必然考虑单篇原始著作权,这才是问题所在——也是为什么我后来提出调和提案的原因。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58 (UTC)[回复]
银雪阁下指出之个案现在想想可能也可能属于(三)项之涵盖范围,即为报导新闻而不可避免地再现之。——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52 (UTC)[回复]
这就实在是不知从何处说起了,但凡二十四条的问题我上面都说了,国务院(或者说国务院公报)可以合理使用,但文库不接受合理使用,记得我在Template_talk:PD-PRC-CPC的说法吗?我想我们讨论合理使用恰恰说明了各单篇的版权需要独立讨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08 (UTC)[回复]
还有,请阁下看看原始提案的文献引用,请诸君要注意到这世界不是只有党职讲话,我已经避开挑选党职讲话作为例子,就是希望诸位能够在不受先入为主的政治观点干扰下从法律来探讨国务院公报中一些难以分类的文件的收录问题,在此再三请各位注意。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4 (UTC)[回复]
如确实要将政府公报以汇编作品视之,就是要先考虑政府公报是否有独立著作权存在——假定一旦政府申告享有出版权或著作权、不再容许公有之情形下,检定公报本身元素与内部独立作品间元素,即汇总之数据、材料选定和编排等形成其具有独创性,则政府可能优先有版权。参考欧盟对于汇编作品之权益、综合普通法和大陆法两种路线之共识,一方面承认材料选择和编排体现汇编者之独创性时享有版权,另一方面也采用普通法观点,即只要汇编者有实质付出、对于其实质付出产生之汇编成果也享有版权(特别权利)。政府公务之汇编作品,如以民事关系视之,是否可判读享有特别权利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5 (UTC)[回复]
您举的情况跟假设可能不适用。中国著作权法对汇编作品的定义和著作权有明确规定(第十五条),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政府的情况,被释出了公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不存在“优先有版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中各单篇的著作权是互不干涉的。所以就算出现阁下的不大可能的假设,也不会对收录出现什么问题,顶多是回归按单篇收录罢了——但我不认为这种假设有什么必要,您的假设反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担心。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03 (UTC)[回复]

部分个案解析[编辑]

所识粗浅先略微分辨银雪列举有关几个法人性作品:

  • 政协法人按照章程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认为可以中共直属或下属机构视之,即非有独立权利之法人而不具有独立主张权利,以现落实中共法人公权性质视之、则非受版权保护之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之实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实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全权代行之机构,属于政府机构直接行使社会团体之活动,即该体育会非有独立法人权利而由行政机关行使之,以公权视之则非受版权保护之范围;
  • 个人未具名公职或公职未产生效力时、发表作品之性质,仍认为主张权利由原作署名人声明是否限制转载之为准,非盈利并保障署名作者收录之并不应受限。

以上。——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48 (UTC)[回复]

第一条,让我引用一下阁下的话:

...以其具有独立账户同时见该类机关亦有独立代码用于内部编制会计报表,可推定其可有财务运作之独立资格,即应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Longway22留言) 2021年12月31日 (五) 08:14 (UTC)

政协是具备在引文中您所说的条件的。再者,有关“中共领导的”这个表述此前已经有其他同好在Template talk:PD-PRC-CPC中解释多次,不能说明您所指的所谓“直属或下属”,即便您引用的章程原文,也请您务必注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分词线在什么地方——这不是我说的,是宪法说的,“中共领导的”是政协制度的修饰语,不是这个机构。
第二条,奥委会不是法人就更离谱了,要不要带您看一下中国奥委会的章程

中国奥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以发展体育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任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文库不接受合理使用,这也不是我说的,是文库方针。——而且您确实需要认识到您这话相当于说只要不反对就可以收录任何文献了,这是根本动摇文库的著作权方针。
综上,请避免无限推论和过度自由心证——这不是要攻击您,而是Template talk:PD-PRC-CPC的漫长但不冗长的讨论教会我一件事:不按本子办事是不行的。我认为这些特殊文献,建议是按单篇版权独立判定收录与否,或者在格式框架足以保证文献以附属于国务院公报的框架下收入公有——前者是我坚持的意见,后者是我原则上不反对的调和做法(其实我觉得这样的调和甚至都没有必要——虽然我提出来了)。党职讲话,也是如此(如果能用其他途径判定某篇讲话属于法人作品,是更为理想的做法,公报这条路径我认为只是和稀泥罢了;但那些连稀泥都和不上的职务作品一定要严格按自然人作品处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2:35 (UTC)[回复]
节录《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历史演进研究》:

中国奥委会于2001年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的法人社团......六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奥委会形成了以"为国争光"为核心的指导思想、采用挂靠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的组织模式、构成了参加奥运为重点的活动体系等特征......

所以1980年代之文本不是独立法人之作品,合署性质确凿下即反证其为行政机关无疑,故当时之作品绝对可确认为机关公务作品无误。此为其一。
另外再次重申本地已落实中共中央文件具备同等法理效力,最好引入其他中共中央级文本对照而不是仅由著作权法看待,因为个案情况真正涉及下去之法理就是看党国文件解析之效力边界,不会仅仅是著作权表面之边界线。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4:42 (UTC)[回复]
阁下的引文恰恰印证了阁下的推论之错误了。
首先,阁下引用“挂靠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的说明,以为这是说明其不是独立法人的证据,请注意,合署办公是指两个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但同时具有两个独立的法人身份(此外为了避免阁下以为能跟政府机构挂靠就说明它是行政性质,需要提醒阁下合署办公并非公权力机构专有,仅是对两个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这一情况的描述罢了)。
第二,阁下引用“2001年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社团”,认为80年代时奥委会不是独立法人,实际上你何不利用民政部的网页查一查?首先全国体总跟中国奥委会是两个法人,其次根据w: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1978年两个就分家了(据其他的一些文献,时间是在中国恢复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前后),所以阁下的推论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判断著作权是以当下之时点时对作品信息(包括作者)按现行著作权法标准进行鉴定,因此就算阁下推论全部正确(而且恐怕并不正确),也无法得出所谓“1980年代之文本不是独立法人之作品”。
最后,首先本地未曾也无权落实某个文件具备什么所谓“法理效力”,这里不是人大;同时,中共文件虽然被归类为著作权法第五条所列文件,不代表它具有挑战宪法和法律的能力,倒不如说,正是由于宪法和法律体系当中的一个判决,才使它们具备相关归类的可能。阁下要用中共文件来挑战或架空著作权法的话,恐怕仍然背离了讨论法律问题的前提——讲真中共文件顶多算“类比行政性文件”(这不是官方定义,只是我口头不当类比),但就算政府的行政性法规,也低于宪法和法律(包括著作权法),想必阁下深知。所以,这篇单篇状况不在公有中——还有七年。--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7:47 (UTC)[回复]
个人认为将政协认为是中国共产党的下属机构十分不合适,这近乎违反部分大陆用户的常识。不过,鉴于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更多分析,不排除认定政协属于“行政机关”的可能。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6:41 (UTC)[回复]
这也许不违反“常识”,但不符合所有人肉眼可见的法律和章程,我们是按法律来判断著作权,不是“常识”,不是吗?政协一万年也算不上行政机关,等改了宪法再说吧(更别说尚有毛氏金口称“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634页)了——请注意,这里只是引用他的话做个调侃)。总之这几个单篇独立看版权一定是没到期,只希望诸君回到讨论国务院公报收录范围的问题上来。--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7:47 (UTC)[回复]
国务院公报收录范围个人认为您的调和做法比较有可行性,个人给一个 支持。个人感觉在这个问题上死扣逻辑意义是不大的。毕竟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说句实话,如果不算有刑事审判参考的那个案例,我根本就不会觉得党章在公有领域里。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13 (UTC)[回复]

以政府公报整体纳入为准之商定共识[编辑]

  • 综合上述逐次分拆,大致认为现阶段如需入手释除所谓公报单篇未确认权属状态之作品收录之疑虑,以政府公报集形式重新确定收录之尺度,政府公报卷册与内容并举之搜集、亦为本地尤代权层长久认可之标准,相信单篇处理以此说明具之标记为适当:
  1. 主版优先标识政府公报释出源为主;
  2. 附属版收录标识单篇版本为政府公报释出之,并且遵循保护创作者版权要求在
  3. 单篇版头一并保证署名作者为单篇之创作者,而根据现法理所区别汇编辑合与单篇之各自可独立关系则
  4. 在先决政府释出公有与确保公权公职之外、合理保护假定单篇创作者除整体所释出之公有权益外:a.自身存有智力知识之独创性之财产权益 b.不受公有权益或其他同等效力之约束 c.没有超然法定之特殊地位等,而不抵触其他受保护之财产权益或其他权益 e.合乎上述判定无超出合理怀疑时
  5. 本地收录此类单篇之时承认其属性具有上述所有特征,而容忍其作为政府汇编集之单篇版本存续于本地,而同时
  6. 接受署名作者声请复验收录之是否抵触本说明之第4点与一般法理等,有超出合理怀疑之而终结本说明之效力。

暂定以上为拟合现阶段所议见之调和方案。——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2:05 (UTC)[回复]

欣见阁下谋求共识之善意与辛劳,惜乎在下中文水平浅薄,未敢轻言明了阁下之真意,冒昧以现代中文试转录阁下之高见;另为更好交换意见计,每条后以括弧附在下之陋见,亦一同请阁下并诸君臧否之。

为寻求诸君在长期讨论中所持的“单篇版权必须尊重”和“国务院公报整体进入公有”这两个均有法源支持的意见的共识,特提出如下折中方案:国务院公报收录的各单篇,其中原始版权未入公有的,需要以能够体现公报集的形式收录。
——(陋见:同时也需要重申,原始版权可入公有者,仍照原样以单篇形式收录,不受下文影响)
1、在国务院公报的主页面(包括目录页),使用符合要求的政府公报版权模板;
——(陋见:需要对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修改为国务院公报模板——或者新创建模板,把前述模板废弃)
2、原始版权未入公有的单篇,在收录时应标识国务院公报来源;
——(陋见:此处的标识,包括标题、header和新的表明容忍的版权模板(与第一点的模板不同))
3、这一收录是鉴于著作权法第五条前提下针对原始版权未入公有的单篇以公报集形式作特别的容忍性收录,同时鉴于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七款等认知和尊重汇编作品下的单篇作者含署名权在内的各种人身和财产著作权;
——(陋见:补充一些具体的操作:(1)需要保证署名;(2)在新的容忍版权模板中明确公报著作权与单篇著作权的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对公报的整体收录不代表其中的某单篇必然进入公有或赋予其他任何特殊含义,而仅由于其作为公报构成部分且保持公报整体性时进行收录;(3)鉴于是容忍性操作,在其单篇版权未来得以进入公有后要相应调整收录形式、更换标题和版权模板;(4)这一针对汇编作品的特殊操作限于且仅限于著作权第五条第一款所示之范围。)
4、仿照Template:Not-PD-US-old,此类文献之原始著作权所有人要求撤下收录时应予以尊重。

希望这能促进进一步的意见交换。谨祝好。以上转录或有不达意的,一并先行抱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1日 (五) 15:17 (UTC)[回复]
先补充一点:伸缩度之问题必要参见第十八条,尤(三)项,即可能在个案下如确实公众可证、原作者可能仅保留署名之而不持有财产权益。即本阶段诸参与讨论时,必要留意到,依照相关辖区和法条实际等如上款author本身会被限制第一持有copyright、可导致author本身之著作权未必在相关保护范围中:要由这点出发再研究回政府法人或职务之情况,格外注意。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1:35 (UTC)[回复]
感谢银雪阁下整体再梳理,不过如本编原文与上述提点所分拆而言,存续情况之是有鉴于单篇copyright实质究竟由何者实际控制。如author任职或服务之公务组织等,是依明文法等实际取得作者创作之权益,即仅需保证作者之署名权已属合规完成,因为公开可能无法取得作者与机构间之任免或合约关系,同时以经验等定可合理怀疑是作者权益并非优先于机构权益,包括所从属之机关组织或其机关组织所声言之公共利益。所以要再讨论,是要避免忽视了在相关司法环境下之特定权面内、author与其服务之组织间之冲突,在如私有权益保护、机关利益夺舍和公共利益判明等多方面会有极多分异。——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1:50 (UTC)[回复]
客气。阁下后续补充者其实法有明文,何以又言所谓“以经验等定可合理怀疑”?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判断前提是合同,总得有合同才能按这条来,所以我前述也说了,要仿照Template:Not-PD-US-old,注意在出现合同或作者声请时进行调整。单篇作品的原始版权,当然由现实情况按法条进行专案判断,惟所谓“公共利益论”并不可取,恐怕是实际仍架空法有明文。总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除非涉及第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联合作用(即有足够强证据证明为组织作品,这一点必然需要各专案讨论,不宜架设任何假大空的规避法律的前提),或者是第十八条第二款外,著作权均属于作者。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7:26 (UTC)[回复]
具体一个先建议参见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毛、周、刘、朱和现任中央常委著作的出版、发表及审核办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该类型对于相关辖区之实际高级代权人作品、是可有高于表面版权法之相当级数。如该文件宣示之权利主体:

...统一由中央文献研究室或中央指定的其他单位负责...

该类文本之内可窥见,一切有关高级公职作品等,其出版、发表或重印在辖区之实际管辖内均可受该类文件直接约束,而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代表直接行使著作关联权利。必须留意在关联规例下,相关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权利主体地位之。如声言侵犯权利之唯一可能情形,依据粗浅略览规制实际,可谓与中共中央直属文献出版机构之垄断大权有所相冲。此于上述已说明之判读等路径而定,可为不合私有权益等之保护通论、亦违背法理存有自相矛盾之实际,此需明晰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9:48 (UTC)[回复]
引文最好是避免省略了必要信息。“...负责..”的是什么?是编辑(审定、出版)工作。编辑(审定、出版)工作是出版活动的范畴,什么时候张冠李戴成了“高于表面版权法之相当级数”“代表直接行使著作关联权利...相关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权利主体地位之”的证据了?以阁下引文全文为例,(一)提到的选集、文集、传记年谱等,其中有汇编作品和第三方作品两类。后者也就是传记年谱一类,著作权根本不属于传主;前者是汇编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五条早有明言,两不干涉,谈何“相关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权利主体地位之”?并且,毛选由毛本人亲自介入选编众所周知,《邓选》第二版出版说明也言及“经作者同意”,这就是作者行使或许可行使著作权中汇编权的有力说明,恐怕比阁下的“略览规制实际”要更实际些。(二)(三)(四)中,未发表文稿是由指定机构整理后发表、发表过的文献的重印要核准、审定,这不是在声明著作权归中共所有,而更接近于声明专有出版权的运作和管理。出版管理条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分别以现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确定了所谓“高级公职作品”的出版活动管理规程,完全不涉及著作权判读问题,更不是阁下想象中的著作权侵害和“法理存有自相矛盾”。——最后讲句真实的笑话,毛泽东有稿酬,然而他的著作权(包括财产权)照你的说法,大概是被CCP吞进肚子里了。——这才是自相矛盾。
在下同时谨请诸君若有对前述我们讨论的方案有切实的修改或反对意见,建议最好是具体点出哪一条,方便大家后续讨论修改和调整字眼。--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2:42 (UTC)[回复]

提议版权模板文案,供大家参考[编辑]

下列文案已于2022年2月24日更新。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5 (UTC)[回复]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的一部分或其附件,参考《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表达的有关精神,本站的共识是这类作品可以在明确标注其附属的“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前提下收录。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可能并不仅因其作为“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的一部分或其附件而进入公有领域。

可以在该模板文档中标明一些其它要求,如需要署名等。 ——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03 (UTC) 原公报模板建议修正如下[回复]

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公报中收录的各单篇作品可能并不仅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

原公报部分单篇内容版权模板建议修正如下

本作品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收录,参考《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表达的有关精神,本站的共识是这类作品可以在明确标注其附属的“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前提下收录。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可能并不仅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

之所以称为国家机关公报是因为除了国务院公报还有最高法公报还有各地方政府公报等等。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30 (UTC)[回复]

@银色雪莉 @Longway22 望各位就以上内容提出意见,感谢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32 (UTC)[回复]
“是否属于公有领域尚有争议”还要收录?Jusjih都说过,宁缺毋滥啊。--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41 (UTC)[回复]
按前文讨论的说法是要寻求“单篇版权必须尊重”和“国务院公报整体进入公有”的折衷方案,即国务院公报收录的各单篇,其中原始版权未入公有的,需要以能够体现公报集的形式收录。因此这里所说的有争议只是说单篇有争议,公报整体位于公有领域在先前的讨论中是应该是没有太大争议的。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51 (UTC)[回复]
不是的,我从始至终都反对以此收录整个公报,只同意公报目录。何况黄健中案也不是全文照抄。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7:11 (UTC)[回复]

银雪修订版本[编辑]

谢邀。@Yinyue200:感谢阁下辛劳,不过“是否属于公有领域尚有争议”的表述私以为不妥,因为在下的“折中”也从不否认单篇确实是别有版权,不在公有。我想是不是

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的整体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公报中收录的各单篇作品版权,并不必然都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其中原作品著作权不在公有领域的作品,仅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而得以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的状态下收录。

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的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的整体不适用于该法,但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并不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所以本作品仅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而得以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的状态下收录,这一收录并不意味文库认为本作品之原始著作权在公有。

这样如何?尚请指正。
@Zhxy 519:其实此前也与阁下及其他同好在此问题上交流过,我的看法其实至今自以为也没有大变动,依旧不认为公报赋予单篇公有;但最近考虑到第十五条时,公报作为汇编作品,其自身(整体是一个独立的新作品)又确实在公有,因此考虑是不是可以有前述综合提议(附:我认为其他杂志期刊类别是绝不可以援引这种说法,因为其他的杂志期刊类并不具有这样的特殊性(指第五条));而且阁下不妨可细看上面的讨论长篇(特别是此部分的初拟原则),我认为要做到这样的例外,是需要连带对这个别特殊文献的收录格式和版权模板均做大的调整,方可在特殊状态下收录。以上提到的初拟原则(和我就Yinyue200君的贡献作的一些忝改),也请阁下指正。总之,宁缺毋滥,所以全面的无限制放开是在下绝对否定的,但在这否定之中,因应有所依的法条而做出综合性安排,私以为也可以是一种方案。--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21:25 (UTC)[回复]
如果能得出整个公报属于公有的结论的话,那么虽然冗长,但加以润色,阁下提议的模板也是可以考虑的。那么,我跳脱一句,认为另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单篇,既然作为公报的一部分,恐怕要以子页面形式,即带“/”的方式成独立页面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21:52 (UTC)[回复]
这正是此前的初拟的原则,即“原始著作权在公有”的单篇,按正常收录;“原始著作权不在公有”的个别单篇,以子页面收录,待原始著作权进入公有后可以调整到正常情况。至于模板内文,欢迎各位同好斧正。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0:59 (UTC)[回复]
嗯嗯,我觉得你的模板确实更好些,我没有什么异议。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2:52 (UTC)[回复]
银雪现版本虽为简练,即使以之为基础仍适宜明确原作之独立情况,是为署名人发表时非判读为当然公职身份可确定具有独立权益之时,模糊处理成独立著作权是可虚弱公报整体之汇编权力,仍有可能抵触公共利益等问题。——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02 (UTC)[回复]
其实我的想法是模糊单篇是否在公有领域,这样就可以避免在这个区域的争议,我们只需要确定公报整体在公有领域即可,这样既可以保持简练又能解决问题。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06 (UTC)[回复]
参最近之交运部老干局贺谷爱凌夺金信案,以文末实名署名人仅编辑者下,已有模糊公私表象成形之,而如现银雪版内直接不指定条件而涵盖全数个案,承实际论则无论何实名人只要于公文内加注、令本已明确公有之机关文本进入公私模糊地带,势必进一步影响本地不同同好对政府公报之采编活动——是以社区和维基等之公共利益而言必须尽力杜绝有关隐患,而便利诸君继续贡献相关文献之为大,期阅者审视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19 (UTC)[回复]
首先,我认为阁下提出的这个案子的问题是在于,它没有“本已明确公有之机关文本”的特征,在这个基础上署名人的问题再被讨论和考虑起来。——这是我之前的意见,至今不变,因为这不是公文,而机关公众号也仅表示其载体,所以以上两点均不足以赋予其原始著作权进入公有。
其次,再三引用第十五条,汇编作品与独立作品互不影响互相尊重。我这样打个比方吧,就以阁下引用的案例为例,如果它今天被收录在国务院公报中,那么其原始著作权仍不在公有(所以在到期前不可以独立单篇的形式收录),但是可以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形式的状况下以子页面形式收录,那么就实际上达到了“互相尊重”的效果。——这样也就是能够收录了,怎么会“影响本地不同同好对政府公报之采编活动”?恕我不解,尚请开示。
PS:如果阁下是指对独立单篇作品的著作权判断方法有疑义的话——单篇著作权的判断有各类著作权法及条例,这些法及条例虽然也许不免有漏洞,但是那就是法律在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我们是按照法律(以及知识释出协议)来制定收录方针,不是自己来做“原创规则制定者”。——因为那样就违背了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说的:“基于著作法解释了维基文库的上传者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阁下的模板内文令我不禁有一种担心,那就是这会导致某些文本的原始私有著作权被“原创规则”而公有,这是不合理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42 (UTC)[回复]
仅银雪阁下最后一点提示,有关私有化演绎之情况对等,如被“原创规则”化为私有而既无实际保护私人财产或公共领域之利益,于现今眼见实为文库之重大挫折,诸君还需深谋远视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47 (UTC)[回复]
我的建议我觉得还是适用的,既然大家基本都不反对“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形式的状况下以子页面形式收录”,我们可以不去纠结单篇是否可以因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如后续有相关案例时可另行修正),版权模板的唯一目的只在于表达我们为什么可以收录该文献,而不在于充当读者的律师。
我想这也有助于我们取得最大共识。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55 (UTC)[回复]
是的,这个阶段明确个案收录之版本者、完全属于政府公报汇编之即可,后述之仍不可轻易简单切口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3 (UTC)[回复]
@银色雪莉 @Longway22 已修改本人的版权模板文案提议,希望能取各位同好之最大共识。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8 (UTC)[回复]
@Yinyue200:首先,“单篇不因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是必须要明晰而无可模糊的,因为这是由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而来,即汇编作品和原作的著作权是分离看待的。即便是阁下引用的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其中的说法是:

但《通知》作为国家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而下发的文件,属于国家机关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与该《通知》有关的行为不属于该法调整的范围。

仅仅说明就《通知》自体及有关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调整范围,而并未产生任何长臂管辖到原作的情况。因此阁下虽然使用了“可能并不仅因...”的说法,措辞恐怕就允许了“因公报收录而入公有”,这实际上是容忍了汇编作品侵犯原作著作权的可能性。
其次,我非常赞成模板的目的在于表达我们为什么可以收录该文献,但是考虑到本次收录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在模板中指出为什么这一类个别文献需要以特殊的模板以及子页面形式收录,而不能以常规的单篇及普通版权模板收录,否则在实用上就会引发许多误用和不必要的事后调整。总之,明确“单篇不因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不是在“纠结”,恰恰相反,我们明确这一点一是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二是为原作未入公有的单篇而得以以子页面形式收录确立一个明确的路径。相反地,不明确这一点,将对接下来各单篇作品的著作权判断造成严重影响。
鉴于以上,并且又吸取了阁下和诸君的宝贵意见,在下试再提出一版:
一、国务院公报(或国家机关公报)的主页面模板:

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的整体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公报中收录的各单篇作品在作为独立作品时版权状况需要个别考虑,并不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

二、国务院公报(或国家机关公报)中的单篇原始著作权已经正常进入公有的,就用一般常见的模板,不需要跟随。
三、国务院公报(或国家机关公报)中的单篇原始著作权没有正常进入公有的,首先是用子页面形式收录,并且模板:

本作品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收录,由于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并不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和参考《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表达的有关精神,这类作品仅可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前提下收录。

@Longway22:阁下所谓“被“原创规则”化为私有而既无实际保护私人财产或公共领域之利益”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说法,我不得不在此提出严重的抗议。如果我上面有任何一条是“原创规则”,那么欢迎指出。事实是阁下再次试图用所谓无界限的“公共权益论”来试图扭曲相关法条之基本规定,这实在是让人感到惋惜。我要再次指出的是,正常的公文根本不存在署名情况,而所谓阁下所指涉及署名情况的那篇文献我前面已经说过,此处不赘;至于阁下未曾提及的职务署名讲话,它的著作权判定情况也绝不是由公报来决定的;而本话题仅仅是讨论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完善国务院公报的收录,而不是讨论单篇原作品的版权判定方法,公报收录的事实不会对任何单篇原作著作权的判定造成任何损益,这两者是显著无关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4:26 (UTC)[回复]
@银色雪莉: 个人建议细微调整一下说法
一、国务院公报(或国家机关公报)的主页面模板:

本作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的整体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文维基文库社群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公报中收录的各单篇作品在作为独立作品时版权状况需要个别考虑,并不仅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

三、国务院公报(或国家机关公报)中的单篇原始著作权没有正常进入公有的,首先是用子页面形式收录,并且模板:

本作品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收录,根据中文维基文库社群共识,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并不仅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和参考《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表达的有关精神,这类作品仅可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前提下收录。

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收录到公报中是可以一定程度上作为该文件在公有下的一个辅助证据的,当然只有辅助证据显然不能认为文件处于公有领域,因此这里使用“并不仅因”的说法,并且这样的说法还能更好的提示同好寻找其它进入公有的途径。此外我认为对汇编作品的此类理解只能说是中文维基文库的社群共识,实际上目前没有特别好的司法判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可能我们都是错的,为严谨起见加入。盼阁下相关意见。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5:25 (UTC)[回复]
相比起“辅助证据”,可能称“必要条件”会更好?(这里有一点借用数学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他学科是不是也这样说——意思是在公报中的未必公有,但公有的会有在公报中这个特征(不是所有都这样)),但我认同阁下在认为“只有辅助证据显然不能认为文件处于公有领域”的前提下而使用“并不仅因”的做法;至于第二点,我非常认可,感谢阁下的思虑周全;如果日后有新的司法证据,也可以再做调整。--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5:45 (UTC)[回复]
@银色雪莉: 好的,那可以说你我在这个方面已经确立了共识了,不知 @Longway22 认为这样是否可以?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8:43 (UTC)[回复]
建议三项前述之调正部分字眼为(括注仅为修正提点,不纳入修正案):

(前述状态条件)单篇原始著作权经共识依据表面法条判定未与被公报汇编作品一致进入公有...(明确版本属性)本作品处于独立原作品之时别有独立著作权,并不与其被公报汇编作品一致进入公有领域...(指明限制私权之版本)仅被公报汇编作品可在保持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前提下收录。

以上三处,请诸君鉴定。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4:07 (UTC)[回复]
“处于”和“仅被公报汇编作品”这两个提法我个人赞同使用,但是“一致进入”个人不是很赞同,考虑到法律法规的正本唯一发布渠道就是公报,法律法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于公报一致进入公有领域,因此从措辞严谨上可能不太合适。“依据表面法条判定”个人认为即使就“表面法条”如何理解整个社群还是有一定争议的,我觉得只需要说明是社群共识即可。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4:28 (UTC)[回复]
经提及,再修正为1,单篇原始著作权经社群共识判定未与被公报汇编同一作品同时进入公有...2,并不与其被公报汇编同一作品同时进入公有领域...
应可?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6:21 (UTC)[回复]
目前原则上同意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6:51 (UTC)[回复]
抱歉,但我要说Longway君的表述令人疑虑。
一、几处的“...被公报汇编同一作品...”,这样的说法似乎是在表述“原作是一个(著作权上)独立的作品,公报里收录的是另一个(著作权上)独立的作品”。事实上,公报对作品的收录实际上收录的是作品的“投影”,这个“投影”不再具有任何著作权上独立的身份特征,怎么能称为这个作品的“本体”呢?应该是国务院公报整体进入公有,而不是把这些公报里的各个“投影”吹嘘为“本体”而进入公有;这样的文字上的双胞胎难以让人接受。——另外我在此前的讨论中有提到过,现在讨论的措施是一个在不破坏单篇著作权也不否定公报整体的公有的前提下的收录部分的原始著作权还没进公有的作品临时措施,也就是说,这些作品在日后单篇真的进公有了,应该要恢复国务院公报内一般其他单篇作品的面貌的(也就是Yinyue君上文提到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这些。——顺带说一句,法律法规也不是“于公报一致进入公有”的,人家本来就是用第五条进公有,跟你“投影”在哪个载体上毫无关系)。总之,这些本体没进公有的文献之所以能现在收录,就是因为这些文献的“投影”在公报里,但实体是还不在公有的;阁下倒是先给它来了个“全息投影当作实体用”,这真是何以言之了。
二、因此“处于”的说法也令人觉得疑惑了,作品本体一直就是独立原作品,谈何“处于”?阁下要真想用“处于”,可以在后面那里用嘛:“这类作品仅其处于国务院公报的版本可在保持作为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的一部分的前提下收录”,但是阁下得讲清楚,那只是个全息投影,里头的不是实体,实体还在马路上晃悠呢。
敝人山野,乱举例子,不当之处,尚请海涵。当然,只说大话不干实事不是应有之义,我就第三项模板在Yinyue君的修改版本基础上作出一些调整:

本作品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收录,根据中文维基文库社群共识,本作品作为独立原作品而别有独立著作权,并不仅因其被公报收录而进入公有领域;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和参考《黄建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表达的有关精神,可且仅可用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的子页面形式,收录本作品在公报上的版本。当本作品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保护期时,应换用其他版权失效模板。

也请诸君指正。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45 (UTC)[回复]

longway修订版本[编辑]

谢草拟,根据有关议题内持续归结之意向,及上述继续纳入之修整,认为有关共识是以可达成稳固阶段,以集中按照汇编之脉络处理特定个案为基础
同时在有关文案基础上,稍试修订令阅者明确后续本地部分个案之部分处理时可能需留意之问题,谨作参照,保持共议:

本作品版本取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报汇编收录之版本。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机关公报整体不适用于该法之约束。但本作品之实名署名人在因其发表身份于本地共识内未被判读为当然公职身份之时,依照演绎该作品于汇编收录版本外之独立原始版本,如基于判读指定条件成立:
有关独立版本个案独有权益之判读条件a.存有智力知识之独创性之财产权益 b.不受公有权益或其他同等效力之约束 c.没有超然法定之特殊地位等,而不抵触其他受保护之财产权益或其他权益。在合乎上述判定无超出合理怀疑时,完成判定通过之全部条件
,受该法其他条款之保护时可别有独立受保护之版本权益,与本收录之版本不同时当然进入公有领域。汇编收录之版本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而为公报整体汇编内版本之得收录。同时本作品之独立原始版本未有当然同时进入公有。

还望诸君多指教互议。——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2:51 (UTC)[回复]

创作权益及公私权限之边界[编辑]

反对以上的提案,特别是“可且仅可用附属于公报整体结构的子页面形式,收录本作品在公报上的版本。”部分。仅仅为了公报整体而忽视著作权问题是为不可取,如果公报中某篇文章不是PD,那么留空就好了,等到著作权过期在收录就可以了 Shizhao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2:50 (UTC)[回复]
阁下的引文既然引用在下文段,那么在下试回复一二:我绝对同意阁下“仅仅为了公报整体而忽视著作权问题是为不可取”,但由于著作权法有汇编作品之著作权相关规定,因此本话题并非“为了公报整体”(收录)”而是“为了同时尊重公报整体公有和被汇编作品收录的单篇著作权独立不受汇编作品侵犯这两个因素,在法律框架下寻找两全其美的方案”,是一个著作权上的问题探讨而绝非为追求完整收录;而至于“可且仅可”这一句也是为了求得两全其美,仅应用于某些文献的设定。另请注意以上诸提案的原始版本及其由各同好修改之版本,各版本均有不少差异或冲突,即便是倾向寻找新方案者也不见得对他人的方案全然赞成。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4:04 (UTC)[回复]
@银色雪莉, Yinyue200:多谢一齐商议多时,这里共识上方向应该是暂时也就达到阶段,或者可以先暂缓一下进度。另有较大分歧之不同观点对照现阶段调和之方向,或便于适度重审调和阶段内也可能分歧之所在。
Shizhao阁下再次主张彻底排除录入公报收录之个别作品,与当前倾向以加强政府公报之录入有所冲突,但也可说是本地作品判定中PD内核与舶来之源有所分异之必然,如仍有意欲反对公报之地位于此阶段,期可于本编稍再罗嗦设问思度为先,作品PD之于本地所判读:
  1. 有无基于独创或体现智力创作之属性;
  2. 有无基于重复演绎已创作之标的而不具备上述之属性;
  3. 有无保留不可彻底再重复创作并演绎之而完全专属于其自身之属性。
本地文体所从属之法条规例,与站域实际从属者别有各路,如言维护私有财产或创成标的之权益凿凿,先决为何?定著作之别于他者,顺位亦得厘清。诸君可议,助诸寻照案之乾坤。——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7:15 (UTC)[回复]
欣见阁下提议暂缓进度。事实上本话题目前的讨论度和参与讨论的人员都嫌不足,这样的状况是难以总结有效的共识的(特别是这样富有争议的问题),建议目前应以未达到共识结案——这并非是仅仅建立在出现反对意见的基础上,事实上即使连表态倾向加强收录的人员中的看法也有南辕北辙,所以不宜强行推进。
至于阁下所要讨论的新事项,Wikisource:版权信息都有,不认为需要重新讨论或另原创新规则;这也不是“先决为何”的问题。而不论论理路径为何,但只要在法律框架下,那么持收录尺度的宽或窄均是合理看法,我对此均表示尊重——但不能无限自由心证。同时,从实务上讲,国务院公报仍有大量完全无疑问的内容也尚未收录,建议有收录志趣的同好应先行加强此一部分。总之,可以调和,可以两全,但宁缺毋滥,也是正确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5:10 (UTC)[回复]

领导力发展专案组:我们期待您的反馈[编辑]

您可以在元维基上找到这则消息的其他语言版本。

维基媒体基金会社群发展团队正在支援建立一个全球性、社群驱动的领导力发展专案组。本专案组之目的为就领导力发展工作提供建议。

团队非常希望能获得关于领导力发展专案组职责的反馈。此元维基页面分享了关于领导力发展专案组的提案以及您能如何提供协助。关于此提案的意见反馈将会在2022年2月7日至25日间收集。 VChang (WMF)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11:39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邀请您参与对话和投票表达意见[编辑]

更新:加开一场关于此次投票的中文对话,将于三月十日晚间举行。邀请您前往页面直接留下您的签名报名参与。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4日 (五) 14:00 (UTC)[回复]

各位好,

先前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发布了一份关于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批准流程的声明,修订后的执行规范也已发布。

诚挚地邀请您参与以下活动:

  • 参与跨社群的对话:参与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即将举行的对话,更加理解此执行规范和批准流程,并与通用行为准则专案团队和起草委员会成员一同交流。对话将于二月二十五日晚上八点(UTC+8时间)和三月四日晚上十一点(UTC+8时间)以英文举行。若您有兴趣参与,邀请您直接前往页面报名
  • 参与中文社群的对话:另外有一场专属于中文社群的对话将在二月二十五日晚上九点十五分至五十五分(UTC+8时间)以中文举行。目的也是一同交流,讨论执行规范和批准流程的问题和想法。对话将由运动策略与治理的促进员和通用行为准则专案团队成员主持。如您有兴趣参与中文对话,邀请您直接前往页面报名
  • 投票:透过SecurePoll在三月七号至二十一号参与投票,表达您对通用准则执行规范的支持与否。您可以查看投票资讯页面了解详情。

邀请关心且支持社群安全和健康的各位一同参与,如果有任何问题也欢迎随时联系。谢谢您!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2:01 (UTC)[回复]

Wiki Loves Folklore is extended till 15th March[编辑]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Greetings from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We are pleased to inform you that Wiki Loves Folklore an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ic contest on Wikimedia Commons has been extended till the 15th of March 2022. The scope of the contest is focused on folk culture of different regions on categorie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folk festivals, folk dances, folk music, folk activities, etc.

We would like to have your immense participation in the photographic contest to document your local Folk culture on Wikipedia. You can also help with the translation of project pages and share a word in your local language.

Best wishes,

International Team
Wiki Loves Folklore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4:50 (UTC)[回复]

关于 CC0 文章的疑问[编辑]

我有一篇文章,遵守 CC0 协议,请问我可以把它放在这里吗? --Heavysnowjakarta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3:47 (UTC)[回复]

版权上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篇文章还需要符合 Wikisource:收录方针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12 (UTC)[回复]

@Longway22: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一文中加入了链向中文维基百科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链接,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希望社群讨论达成共识。--Eguersi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2:15 (UTC)[回复]

无直接相关,应予以移除。——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2月24日 (四) 12:44 (UTC)[回复]
同上。如有可靠来源证明该公告与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有关,可考虑加入相关分类。-- 2022年2月25日 (五) 01:32 (UTC)[回复]
已移除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9:04 (UTC)[回复]

维基文库页面容量[编辑]

维基文库页面容量为多少?Blahhmos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44 (UTC)[回复]

请看Special:长页面以及Special:统计有没有答案。--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2:02 (UTC)[回复]

Coming soon[编辑]

- Johanna Strodt (WMDE) 2022年2月28日 (一) 12:39 (UTC)[回复]

更新一下首页[编辑]

因第一个判例出炉,

请管理员把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搬上精选-判例、把中华民国宪法诉讼搬至长期关注增补。

感谢!--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4:35 (UTC)[回复]

借话题询问一下,联合国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可以列入长期关注增补吗?之前没有注意过首页可以更改。谢谢!——Zzhtju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07 (UTC)[回复]
联合国大会决议不错。—— Eric Liu留言 2022年3月2日 (三) 16:13 (UTC)[回复]
Yes完成--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2:09 (UTC)[回复]
@Midleading:您好,请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为何不一并列入长期关注增补。另外,您看我之前提到的澳门特区政府文件大规模导入有条件吗? Zzhtju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3:15 (UTC)[回复]
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缺少过多,个人认为暂时不适宜首页链接。任何用户可以自行导入澳门特区政府文件,但本人暂时不打算参与。--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3:26 (UTC)[回复]
感谢,辛苦你了! Zzhtju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7:05 (UTC)[回复]
另外咨询一下各位,有没有条件对澳门特区政府文件进行大规模导入,因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印务局的文件收录格式较为系统且规范,可否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为单位进行录入,并将此也列为需长期关注增补的文件。 Zzhtju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38 (UTC)[回复]
长期关注增补已加入“澳门法律以及相关法例”,但澳门政府公报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尚未建立,所以暂不加入首页。--Jusjih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21:39 (UTC)[回复]

运动策略与治理最新消息: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批准投票、中枢相关全球对话、理事会反馈征求结束[编辑]

大家好!

若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谢谢!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7日 (一) 14:59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批准投票[编辑]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批准投票期只剩七天,邀请您踊跃参与投票

若此执行规范批准通过,将适用于所有社群。因此不论您支持或反对当前提议的版本,都邀请您参与投票。您可以在投票时的评论栏位发表您的想法,这些想法将在投票期结束后以匿名方式公布。若投票未通过,这些意见将作为再次投票前的修订方向;若投票通过,这些意见将作为之后年度调整之方向。

有关上星期举行的中文对话,您可以在此阅读简要的重点纪录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14日 (一) 10:55 (UTC)[回复]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ends tomorrow[编辑]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ic contest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ends on 15th March 2022 23:59:59 UTC. This is the last chance of the year to upload images about local folk culture, festival, cuisine, costume, folklore etc on Wikimedia Commons. Watch out our social media handles for regular updates and declaration of Winners.

(Facebook , Twitter , Instagram)

The writing competition Feminism and Folklore will run till 31st of March 2022 23:59:59 UTC. Write about your local folk tradition, women, folk festivals, folk dances, folk music, folk activities, folk games, folk cuisine, folk wear, folklore, and tradition, including ballads, folktales, fairy tales, legends, traditional song and dance, folk plays, games, seasonal events, calendar customs, folk arts, folk religion, mythology etc. on your local Wikipedia. Check if your local Wikipedia is participating

A special competition called Wiki Loves Falles is organised in Spain and the world during 15th March 2022 till 15th April 2022 to document local folk culture and Falles in Valencia, Spain. Learn more about it on Catalan Wikipedia project page.

We look forward for your immense co-operation.

Thanks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3月14日 (一) 14:41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rst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1st March 2022[编辑]

Hello everyone,

Sam Wilson and I are excited to share that we will be hosting regular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 starting from 21st March 2022.

These meetings aim to foster the growth of a technical community of Wikisource developers and contributors. The meetings will be primarily focused on identifying, prioritizing and estimating tasks on the All-and-every-Wikisource and ProofreadPage workboards (among others) on Phabricator and eventually reduce the backlog of technical tasks and bugs related to Wikisource by making incremental improvements to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and coordinating these changes with the Wikisource communities.

While these meetings are technology focused, non-technical Wikisource contributors are also invited to join and share any technical challenges that they are facing and we will help them to create phabricator tickets. Newbie developers are also more than welcome!

The first meeting has been scheduled for 21st March 2022 at 10:30 AM UTC / 4:0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On behalf of Sam Wilson and Satdeep Gill

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15:52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社群韧性和永续部门Maggie Dennis的对话时间[编辑]

维基媒体基金会社群韧性和永续部门将举行由其副总裁Maggie Dennis主持的对话时间。本次对话的范围将包含运动策略、理事会治理、信任与安全、通用行为准则、社群发展和人权。邀请您提早透过电邮提交您的问题至answers - at - wikimedia.org (请在主旨写上"Question for Maggie")。本次会议将在2022年3月24日15点UTC举行(点此查看您的本地时间)。您也可以在元维基上阅读详细情形。--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7:18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的批准投票已经结束[编辑]

各位好!

批准《通用行为准则》修订后执行规范的流程在2022年3月21日已经结束。超过2300位不同地区的维基人参与了投票。再次感谢大家踊跃参与本次投票!监票员小组目前正在进行验票流程,请您稍候一两个星期让他们完成验票工作。

最终投票结果将在这里公布,也会尽快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和所有评论的摘要。关于下一步,请您查看选民资讯页面。您也可以在此专案元维基上的讨论页以任何语言留下评论,或与我们联系。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3:39 (UTC)[回复]

领导力发展工作小组申请已开始(2022年3月14日至4月10日)[编辑]

大家好!谢谢所有参与领导力发展工作小组反馈征求的各位。您可以在元维基上阅读反馈的摘要。这些反馈将会协助小组在成立后进行其工作。邀请有兴趣加入领导力发展工作小组的各位在此阅读相关资讯提交申请。如果您有任何问题,也欢迎您联系。 --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7:18 (UTC)[回复]

领导力发展工作小组:提醒您申请至2022年4月10日截止[编辑]

维基媒体基金会的社群发展团队正在支援创建一个全球性的、社群驱动的领导力发展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成立的目的是为领导力发展工作提供建议。在2022年2月时我们向社群征求反馈,您可以在元维基页面上查看反馈的概要

目前已经开放大家申请加入工作小组,且申请即将在2022年4月10日截止。如果您对领导力发展这个主题特别有兴趣,邀请您阅读与工作小组有关的资讯、跟有兴趣的社群成员分享,并提交申请

英语能力并非加入工作小组的必要条件,团队能提供语言上的支援。另外团队也期望能从每个区域都选出至少一名代表,所以东亚、东南亚以及太平洋 (ESEAP)区域也会有至少一人进入工作小组。如果您有领导力发展这一方面的经验,更是鼓励您提交申请。若您有任何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欢迎与我们联系,谢谢!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14:01 (UTC)[回复]

因应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通过解任指标以及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以投票前有答辩期取代投票后被提案者申诉共识不足,有待商量者有:

  1. 参考[2]增加段落,否则不易阅读。
  2. 商量答辩期多久?是不是答辩2日、反驳2日、再答辩2日?
  3. “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又是摸棱两可,所以改成答辩反驳是讨论,不成,就投票?
  4. 支持解任5票且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就通过解任?
  5. 被解任者申诉,改成只用于紧急除权,不用于投票解任?

请问要不要另页建立草案,方便比较?--Jusjih留言2021年12月7日 (二) 00:34 (UTC)[回复]

同意“答辩2日、反驳2日、再答辩2日”,但须考虑若提出解任方无回应、未反驳如何处置。我提出两次答辩的初衷,是希望给一个平台尽可能多讲理,不希望解任方选择不反驳。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12月12日 (日) 10:05 (UTC)[回复]
是的。提出解任方无回应、未反驳,可能是临时太忙,未必有意弃权。因此,反驳2日,第三者也能加入反驳才好,就是只有提出解任方无回应、未反驳,而第三者也没有任何留言,才以弃权论。--Jusjih留言2021年12月12日 (日) 19:29 (UTC)[回复]
那便这样:反驳2日;若未反驳,延长2日,延长期间可由第三者(一人或多人)反驳。第三者反驳,反驳内容也应经过整理成文,而非保留讨论串形式。 --达师 - 370 - 608 2021年12月17日 (五) 15:08 (UTC)[回复]
“反驳2日;若未反驳,延长2日”,恐有争端,例如47小时才有反驳,再1小时就再答辩。因此另立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建议反驳4日,杜绝争议。欢迎讨论。--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1:41 (UTC)[回复]
@Jusjih:希望同时另开讨论串讨论管理员申请资格的修正(毕竟中文维基百科那边都闹到要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5:48 (UTC)[回复]
另外支持申诉复权只适用于紧急除权,毕竟非紧急除权申请还要快速申诉的做法,除非基金会行动这类极端特例,否则其他维基上毫无前例。--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5:54 (UTC)[回复]

答辩有足够理据,就是驳倒,不叫和解。把和解混淆成驳倒,等于没有任何改变,仍然给恶意罢免者强行推进的权力了。--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8:34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写字间已另有讨论管理员申请资格的修正。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申诉已移入紧急除权之下,而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再任已提案被解任投票通过者,不能申诉复权,只能重新申请成为管理员。有足够理据的答辩,任何非提案解任者,仍不应太快太直接驳倒其解任案。何况答辩有足够理据,有良心的提案者就可能同意撤案,否则正常的社群也能劝之撤案。再不成,就普遍投票反对解任,甚至由非涉事管理员制裁太恶意推罢免者。本站所在的美国有明训:“政府怕人民是自由。人民怕政府是暴政”。[3]本站因此类推:“管理员适当怕社群是自由。社群过当怕管理员是暴政。”--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7日 (一) 00:39 (UTC)[回复]
有良心?以阁下到现在还胡言乱语的表现,我拒绝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30日 (四) 14:16 (UTC)[回复]
@Midleading: 请裁示下一步。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要依照以上讨论继续讨论,或是移交投票?Zhxy 519拒绝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就是谁都不尊重,未必值得理他。--Jusjih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03:17 (UTC)[回复]
方针之所以有修正要求,就是要防止Jusjih这套强推,想不到Jusjih还在强推。我看Zhxy_519不尊重的只有阁下,也是事出有因,而阁下不回应引入不知所云的“和解”,才是不尊重Zhxy_519。--瓜皮仔Canton 2022年1月5日 (三) 03:27 (UTC)[回复]
啥方针防止强推?请勿假定任何用户每天都能来。不要造成太重的维基压力。不少其他用户也想要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所以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提前中止已改成“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仍要等投票168小时即7日起,反对解任票大于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就是避免明显有利益冲突的管理员,擅自太快提前中止。若等投票7日太久,请理性文明讨论草案。--Jusjih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21:30 (UTC)[回复]
话说我之前听说管理员也可以封禁其他管理员?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2:26 (UTC)[回复]
开始投票,也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若是开始投票后大部分用户开始反对,或者忽然冒出很多新的意见需要讨论,或者根本无人投票和投票太快关闭,这样的投票就没有意义。--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3:03 (UTC)[回复]
Midleading这话没甚么问题,Jusjih到底在说甚么?我就是不常来的人,Jusjih一边硬塞一个闻所未闻的“和解”,一边居然摆出所谓为我考虑的模样?这种逻辑错乱的言论有人理睬才奇怪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1月6日 (四) 14:45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是的。管理员可能封禁其他管理员,但要慎重使用,而且被封的管理员可能直接解封,但滥用之就是根本不避嫌的“逃狱”。@Midleading:若有更好的想法,就请直接加入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但请签名,以便再讨论整合。--Jusjih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21:30 (UTC)[回复]
参考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要求联署?若如此,要不要提出6日起,就是答辩、反驳期间,但非再答辩期间,除提出者外,另加2名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否则提案失效?另外,要不要考虑英文维基文库已有的管理员年度复决?若要,可考虑立案投票1年、2年、或其他周期。--Jusjih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02:16 (UTC)[回复]
这边还是暂时先不要讨论任期制吧。连署应该可行,确保解任有一定支持基础。不然七日内至少三位连署则成案,进入答辩期,否则不成案?至于答辩期与投票期几日可续议。——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1月18日 (二) 01:33 (UTC)[回复]
联署与否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联署之前要搞清楚沟通无效。以Jusjih这套做法,硬塞“和解”等等无厘头的内容,自己都不懂自己在做什么。沟通是最重要的环节,不搞清楚就是从前一样仗著身份的强推。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02:48 (UTC)[回复]
@Ericliu1912: 同意暂时先不讨论任期,但请指明三位连署是不是排除提案者本身。若是,提案者本身外加三位连署。另Zhxy 519若不原作者请求删除元维基滥用的征求意见,就是造成其自称所谓“沟通无效”以及“强推”的始作俑者。若甲提案解任谁,乙丙丁三位连署,就是初步支持解任案。Zhxy 519想要沟通有效,就要向社群有诚意协商解决之道,否则就是沟通无效。--Jusjih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03:27 (UTC)[回复]
我认为“总共三人”可矣,亦即包含提案人本身在内。另外我觉得诸位假如每次讨论都要把所有旧帐再算一次,互相攻击,这样情况是永远不可能改善的。——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1月18日 (二) 03:31 (UTC)[回复]
我和瓜皮仔已经反复提出,修改的关键不在人数,在进入联署前的讨论问题上。这个问题我们的意见根本遭到无视中,那么就不能放任这种半成品出门。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14:33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指明偏好先联署才答辩,或是一提案,同时开始答辩以及寻求联署。二者差异很大。至于联署前的讨论,w: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曰:“管理员解任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先经过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Jusjih留言2022年1月19日 (三) 03:10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先进行连署,连署达标则正式进入答辩期。答辩至少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投票。在投票以前,若社群沟通有效,随时可终止解任程序。——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1月19日 (三) 03:12 (UTC)[回复]
即使我也没法赞成阁下,因为参考W: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联署应在讨论之后。文库虽然并非百科,但这应为常识。至于Jusjih,说一套做一套,无法信任。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9日 (三) 16:44 (UTC)[回复]
已再度修正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加入以上意见的先沟通、联署指引。还有何者要提出的?--Jusjih留言2022年1月20日 (四) 05:35 (UTC)[回复]
就提案那一节前两句话有点语法不通,我感觉应该修正一下:“经查管理员有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者,可由社群直接向元维基报请撤除其管理员权限(即上文之#紧急除权一节)。如果没有明显滥权行为,则其解任提案应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发起.”
当然,一切是为了一个绝对不会再有人反对的,绝对让任何用户都能且都应该遵守的管理员离任指引。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22日 (六) 11:27 (UTC)[回复]
可能有些误会,以上所说的各期间都可以进行讨论,并非只有答辩期可以。我所参考的就是百科的解任机制。——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2年1月20日 (四) 05:43 (UTC)[回复]
同意Liuxinyu970226看法,区隔紧急与否。另Ericliu1912偏好先联署再答辩,不同于Zhxy 519偏好联署应在讨论之后,何不7日联署期,也同时答辩2日、反驳3日、再答辩2日?--Jusjih留言2022年1月22日 (六) 22:32 (UTC)[回复]
已再度修正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加入Liuxinyu970226的最新意见,但“合资格的社群成员”是不是能投票者?另既有管理员任免投票多次14日,所以7日联署期,也同时答辩2日、反驳3日、再答辩2日,就是若星期五提案,若不能协商免除解任投票,投票起止也是星期五。还有何意见?--Jusjih留言2022年1月26日 (三) 03:15 (UTC)[回复]
@Midleading:三星期没有新意见,请问要直接成为新指引,还是要另行投票复决?--Jusji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3:21 (UTC)[回复]
应该要在Wikisource:投票中表决。--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31 (UTC)[回复]
已开始投票。建议以上讨论,请等投票完成,才存档。--Jusjih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41 (UTC)[回复]
Liuxingyu970226所言“绝对不会再有人反对”未免夸张,但至少在此讨论阶段,发起者要能大致召集共识,文稿也要通顺。现状是Jusjih对于沟通无效的部分一个字也不提不说,提案开始到联署和反驳这些时间线就很乱。就算Jusjih指责我别的,这种原稿拿出去也很可能被人笑话语句不通。上面只找Midleading,是刻意寻求不和自己对立的一方来出面吗?如果是投票,这已经涉及拉票了。--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4:33 (UTC)[回复]
@Midleading:Zhxy 519曾三星期未在此讨论,突然终止投票,请问下一步?再次强烈抗议Zhxy 519独断独行,又不尊重社群,是否严重违反利益冲突,故意不避嫌?强烈反对拉票论,何况本站管理员甚少,要找谁问下一步?任何管理员怕被解任,就更要改善,取得社群信任,不是擅自停止投票,妨害社群复决。任何用户尤其是曾被提案解任未成的管理员,请务必认真考虑合理的反对批评指教意见,以道理以及礼节回应,万勿斗力强硬争吵,更不可基于打击报复有反对意见的用户,而滥用元维基征求意见。我们不希望本站因为管理员太少,而滋生过当争吵欠制衡,否则若因而有分立的文言文库,成为“本站遭政治迫害”者,追求“政治庇护”的去处,绝非乐事。w:Wikipedia:文明#避免冲突升级的方法:"不对失礼做任何答复,原谅并忘掉他们"。--Jusjih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3:27 (UTC)[回复]
@Zhxy 519: 请问阁下对阁下关注的沟通无效的部分以及其他部分有何需要修改补充?@Jusjih:对Zhxy 519提出的‘全文充满Jusjih式的语法,不少疑似并非现代两岸三地的常用风格。’意见是否还需要修改修正案文本?若是修改完毕,或是没有新的修改,应进行投票表决。--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3:57 (UTC)[回复]
唉,我以前也说过,直接用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本,单改一些联署人数不就可以了?文库除了人少,有甚么和百科区别甚大的?我看Jusjih的留言,也是难懂得头大。--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3日 (三) 16:35 (UTC)[回复]
这个时间还能编辑冲突……我也懒得多说了,原则同意瓜皮仔。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43 (UTC)[回复]
话说回来,我真没想到,Jusjih还一直惦记著元维基的讨论,更不顾元维基上明明自己是无理的一方,还能拿到这里来倒打一耙啊。--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56 (UTC)[回复]
说了半天根本元维基也压根没有结论过,只是继续丢回给本地吊著耗,现在也如诸位所愿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28 (UTC)[回复]
@Midleading:新加坡尚可算是中文国家,但根本不是两岸三地。美国不是中文国家,但谁说美国华侨不能中文造词?强烈反对Zhxy 519所谓‘全文充满Jusjih式的语法,不少疑似并非现代两岸三地的常用风格’,太不尊重非两岸三地的中文人士。因此,请斟酌何时再度投票表决,不能再给任何管理员任意一手遮天、口含天宪。@Zhxy 519:管理员就是维基的“公众人物”,更要申报有偿编辑。因此,没有在此指控任何用户,只是预防性警告的是,元维基上谁是无理的一方,不容任何用户授受贿赂颠倒是非。台湾海峡两岸分治起,不免惦记互相叛逃至对岸者。因此,维基人惦记某大事,像是w: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要引以为戒。--Jusjih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34 (UTC)[回复]
又长又乱,甚么跟甚么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4日 (四) 05:40 (UTC)[回复]
@Gzdavidwong:请注意Zhxy 519曾太快终止三投票,包括“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通过解任指标”以及“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以投票前有答辩期取代投票后被提案者申诉”。就是社群有意“单改一些联署人数”,但Zhxy 519擅自作梗。另有何处“难懂得头大”待指名?--Jusjih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02:06 (UTC)[回复]
我说的是在中文维基百科版本的基础上改人数。阁下拿不相干的事情指责别人,真的在让我失去信心。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5日 (五) 04:24 (UTC)[回复]
在中文维基百科版本的基础上改人数,Wikisource:投票/存档3#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通过解任指标早就要做,但Zhxy 519在2021年9月7日片面结束投票,不先问社群。要不要对Zhxy 519失去信心?何谓拿不相干的事情指责别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2:33 (UTC)[回复]
阁下撒谎不打稿吗?这是基于中文维基百科版本的改人数吗?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6日 (六) 03:29 (UTC)[回复]
囧rz...如果真要毫无保留的遵照维基百科版本的话,岂不是要开启安全投票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9:08 (UTC)[回复]
强烈反对瓜皮仔的撒谎论。依照Midleading2022年2月23日的留言,“若是修改完毕,或是没有新的修改,应进行投票表决”,未指名要等多久。因此,若仍未有任何修改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的意见,就要继续投票。何况最近投票前,曾有三星期以上未讨论,但开始投票,Yinyue200以及晞世道明投了票,遇到Zhxy 519突然终止投票,根本程序不妥,不尊重已投票者。不希望再有任何管理员擅自太快终止投票,因而援用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紧急除权。--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02:32 (UTC)[回复]
无视他人意见,拿一个违反先前管理员“不能曲解沟通无效”共识的版本欺瞒大众,撒谎成性,再次宣布Jusjih反对无效。已经屡次在其用户页警告而掩耳盗铃般删除内容,再无理取闹后果自负。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06 (UTC)[回复]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在此强烈反对Zhxy 519的欺瞒论、撒谎论,更再次宣布Zhxy 519独裁片面终止管理员的离任修正草案复决的程序,应该无效,根本就是输不起以及害怕失去管理权的态度。Zhxy 519再作梗,就要援用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紧急除权。--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1:42 (UTC)[回复]
也请各位精读m:Terms_of_use/zh-hant#4._对特定行为的限制明定禁止的行为,包括“使项目网站或项目网站连接的网络或服务器做成不必要的负担”。维基不是辩论会,更非联合国安理会,谁都没有绝对否决权。谁想宽于己而苛于人,请找辩论会,可能有偿,或是法庭陈述的机会,去以理服人,不是本站大吵以力服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4:35 (UTC)[回复]
不知各用户是否原则支持瓜皮仔建议的完全采用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的方案,并简单地将7人联署+总有效票数25票标准进行修改(具体标准另议)、取消引用维基文库不存在的管理员的建议版等各页面,还是更支持Jusjih提出的版本?--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9:10 (UTC)[回复]
倾向仍由jusjih方案为主,程序细节可再商榷。参考经验认为适宜分段通过和继续审视jusjih方案各项之实验效益,并预备持续讨论之空间,便于持续据实际个案等再修订各段衔接与衡平运作之。仿年度报告等实体采用机制,认为可适当订立社区定期检视之时期,以年会或年报等形式定期采集相关修订意见或运作评估等意见。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10:25 (UTC)[回复]
@Midleading:Zhxy_519既然提了,我也再提醒一下阁下,我们当初的共识是不能无视沟通无效。我本来就不想插手这些,但就算各位嫌麻烦(百科版本复制粘贴还麻烦?)沟通无效也应该是底线。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8日 (一) 14:24 (UTC)[回复]
Jusjih居然说要以理服人?你这么长时间说甚么理了?沟通无效已经反复提过多次了,居然还在无视。Longway22不知所云,谁要来翻译一下?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19:23 (UTC)[回复]
@Longway22:所言的确不完全懂,请考虑草拟阁下高见。Midleading所言,像是未来重新投票,多份草案择一。若如此,同意重新投票,改成选择题。Zhxy 519太快终止的投票,更新公告文法欠佳[4]。预定全面重新投票,仍要通知已投票者,是尊重他们,不是拉票。--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1:37 (UTC)[回复]
这都是你写的,我没改就套用了一下而已,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写什么了?总是不搞清楚事情,就只想要投票投票投票,真以为这里是民主试验场了吗?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2:16 (UTC)[回复]
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的有些内容,是他人先提才整编的,例如2021年10月24日达师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通过解任指标建议:“目前状况拿到3票非常容易,建议定为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于留任票”。2022年1月26日至2月18日,本段落未有新留言,才问Midleading,其回答投票复决。因此,是先有Midleading留言,才有所谓“只想要投票投票投票”。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更不是任何特定管理员滥权独裁,妨害正常投票的地方。@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下一步?--Jusjih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0:46 (UTC)[回复]
Zhxy 519再次问阁下对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有何高见?有意见请提出来并讨论修正草案,如果反对通过请在投票中投反对票,但注意包括管理员在内的任何维基文库用户没有一票否决权。--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4:20 (UTC)[回复]
有点奇怪,Zhxy_519的做法也许不能说没有争议,但阁下为何现在出来用这种论点?中止投票的做法始于百科,现在也已多次用于这里,这个论点本身恐怕也有问题。对方也就此给出了原因,阁下以前我看就坚持要讨论,那么为何不至少加驳斥两句Zhxy_519的理由,只是坚持为投票护航?这不是所谓中立管理员应有的态度,恐怕也无视了阁下自己曾经参与的共识。 瓜皮仔Canton 2022年3月1日 (二) 13:41 (UTC)[回复]
我已经说了,一定要更新的话就基本赞成瓜皮仔。至于所谓安全投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本没有,那也不必庸人自扰。阁下想搞投票二选一吗?如果没有共识,我们没有义务一定要达成一个。阁下能看到Jusjih在有明显反对的情况下仍不尊重先前共识,就不该摆出仿佛中立的姿态纵容之。Jusjih一定要一个答案的做法和其长期以来的恶劣强推行为本质是同源的,仍然是各种乱象的根源。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20:04 (UTC)[回复]
@Zhxy 519 w: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流程:根据社区共识,下一次管理员选举将采用安全投票进行,目前相关流程正在拟定中。另外我也没有纵容Jusjih的不打招呼肆意开投票,或者说在部分关键问题上我当然也要对其言论做出反对意见。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3月16日 (三) 08:19 (UTC)[回复]
目前Jusjih貌似已同意瓜皮仔的意见。至于安全投票,我暂时未见百科方面将就此修改管理员解任方针,如果我们能先于他们采用,后续是否导入安全投票我认为也是今后的事情。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7日 (四) 15:43 (UTC)[回复]
@Midleading:在此先准备投票四选一的结构如下,如何?
  1. 改用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2. 完全采用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的方案,并简单地将7人联署+总有效票数25票标准进行修改(具体标准另议)、取消引用维基文库不存在的管理员的建议版等各页面
  3. 保持既有的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
  4. 以上皆非的另有想法
即日起,任何重大争议留言,原则不予当面置评,也不代表默认默许,且未来时机更妥当,仍可能再议。请好自为之,文明用语。--Jusjih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03:42 (UTC)[回复]
总是试图绕过其他参与讨论者,造出Midleading一人说话为圣旨的气氛?且不说你顽固强行列入完全无共识之版本,就算提议有理,也不得无视他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07 (UTC)[回复]
我尽量避免作出最后通牒式的期限安排,但不代表讨论可以无限期推迟下去。到底哪个版本是完全无共识之版本,哪个版本是社群一致同意之版本,只有通过社群讨论、投票才能确定,并非某个管理员就能决定。在投票前的讨论中,任何人对修正案有意见,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方案。现今瓜皮仔Jusjih都提出了自己可接受的方案,Jusjih建议的投票四选一的方案也包含了这些选择。投票前我想先征求@Gzdavidwong:和@Zhxy 519:的意见,到底是支持哪个选项,还是要提出另一个选项,还是只是要抵制Jusjih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进行修改?--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2:32 (UTC)[回复]
阁下参与了前次共识,其内容是否于Jusjih版本中反映,阁下有责任参与检查并加以维护,不是推脱责任给“社群”。讨论一直在进行,如果阁下认为没有营养,关闭我个人是不在乎,但不能强推,否则跟Jusjih有什么两样?作为对前次管理员共识的维护,我绝不可能给现在的Jusjih版本,还是下面Longway22胡言乱语的版本任何机会。阁下不要总试图摆出超然状态,更不应该总拿投票代替讨论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33 (UTC)[回复]
@Jusjih@Midleading,在附则追加定期会商等之细节条款,期可同时纾解当案之僵持,诸君同阅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9:51 (UTC)[回复]
看了Longway22加入草案的内容,端看其他用户有何意见。瓜皮仔偏好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的方案,并简单地将7人联署+总有效票数25票标准进行修改,何不现在指明偏好的具体标准?--Jusjih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20:06 (UTC)[回复]
所谓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针简单改人数了吗?我说过我对于人数无所谓,既然百科25人太多,我记得达师说过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于留任票,就用这个好了。联署只要同意用百科版本,我也随便。比如3个?都好啦。 瓜皮仔Canton 2022年3月7日 (一) 02:52 (UTC)[回复]
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针简单改人数。“也随便。比如3个?”那就预定:联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户联署解任案,共计三名用户。若如此,那出题定成“采用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的方案,但联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户;投票,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于留任票”。要不要强调“取消引用维基文库不存在的管理员的建议版等各页面”?--Jusjih留言2022年3月8日 (二) 01:36 (UTC)[回复]
这最后一句我没看懂,以前哪里写过“引用维基文库管理员的建议版等各页面”吗?还是现在维基百科版本有强调?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0:41 (UTC)[回复]
Midleading2022年2月28日提到近似“引用维基文库管理员的建议版等各页面”,但更早就不清楚了。瓜皮仔知道吗?--Jusjih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5:30 (UTC)[回复]
哦,看到了。Midleading建议删除这些本地不存在内容的要求我也认为合理,但除了最终采纳时外加说明两句之外,正文里我看没有必要加上这么一句吧。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4:43 (UTC)[回复]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就既有留言,在此准备投票四选一的结构如下,如何?
  1. 改用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2. 完全采用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的方案,但7人联署+总有效票数25票,改成:联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户;投票,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于留任票
  3. 保持既有的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
  4. 以上皆非的另有想法
另外,在此也提议任何管理员,再擅自直接快速终止投票的对策:
  1. 擅自直接快速终止投票的作为,即时无效,以及欢迎任何用户直接回退,避免任何管理员再滥权妨害社群意向。维基虽非民主试验场,但更非独裁试验场。谁自认需要快速终止投票,何不先请求特别讨论?
  2. 任何管理员再擅自直接快速终止投票,就以既有的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紧急除权,以“严重违反管理人员责权”论,“不经任何投票而向元维基申报直接取消该管理人员的权限”。--Jusjih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21:32 (UTC)[回复]
    Jusjih声称同意完全采用上述2,却又坚持1明显不符合共识的做法,出尔反尔?下方不管你是“建议”还是如何,Jusjih又试图立规矩,把自己凌驾于其他管理员之上,对此不予接受。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3:27 (UTC)[回复]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本文不算,本段落已有77次留言,拖太久。就是因为Zhxy 519已多次无所不用其极妨害修正管理员的离任指引,早已凌驾于社群,才在上不得已建议下次投票程序,何况“注意包括管理员在内的任何维基文库用户没有一票否决权”曾是Midleading2022年3月1日留言,而“不代表讨论可以无限期推迟下去”曾是Midleading2022年3月6日留言。没有“同意完全采用上述2,却又坚持1明显不符合共识的做法,出尔反尔”,所以更要投票,社群决定。--Jusjih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8:26 (UTC)[回复]
已开始投票。基于论语·子罕第九“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Zhxy 519不予接受某事,但2021年12月30日留言“绝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我们未必能改变他的想法,但尊重社群很重要,就是“任何维基文库用户没有一票否决权”。--Jusjih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8:37 (UTC)[回复]
投票已关闭。论语?胡言乱语甚么?77次留言不是问题,就算是问题,源头也是你Jusjih拒绝听从他人意见,又在此出尔反尔。Jusjih原话“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针简单改人数。”,表明其清楚同意了瓜皮仔的提案,理应放弃个人违反共识之提案。现在的局面始作俑者是你自己,不要怪到其他任何人头上。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3:21 (UTC)[回复]
是的,Jusjih声称同意,却不放弃自己的提案,这件事必须澄清。但是我真的不想纠缠太多了。我开我的最终条件,Jusjih必须在自己提案内加入“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如果满足,我劝Zhxy也就开放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4日 (一) 15:57 (UTC)[回复]
如果瓜皮仔的最后条件通过,我可以承诺不再关闭投票,但要求Jusjih同样不能添加威胁语句,投票就是投票,不得擅立规矩威胁别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7:56 (UTC)[回复]
同意瓜皮仔的提案,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已更新,可以了吗?“投票就是投票,不得擅立规矩威胁别人”,就是Zhxy 519也不能擅自提早停止投票或者主张谁“放弃自己的提案”,才能避免“擅立规矩威胁别人”。--Jusjih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8:38 (UTC)[回复]
早干什么去了?管理员可以关闭投票是各维基项目上的正常现象,我只承诺本次不再行使。现在轮到你了,划掉或删除你对其他管理员的威胁,否则我仍不会重新放开。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2:24 (UTC)[回复]
已清空“敬告管理员”内容。现在轮到Zhxy 519了,回退到2022年4月4日UTC06:23‎ Liuxinyu970226的最后版本?--Jusjih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3:55 (UTC)[回复]
已完成。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1:10 (UTC)[回复]

查看c区封锁网站的程度[编辑]

英文维基写字间透露了查到英文维基文库被封的特定网站。此网站也找到中文维基文库被封。在此不希望地域歧视任何用户,只能引用w:Wikipedia_talk:2021年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此事无解蒙人所言:“基于中国大陆的大火墙的事实,WMC的成员实际上是在违法或者奉旨翻墙才能编辑。”“奉旨翻墙者当然毫无畏惧,但维基并不欢迎这样的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3:14 (UTC)[回复]

中国杭州,电信宽带 访问中英文维基文库正常,维基百科则不行 Bangbang.S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4:37 (UTC)[回复]

全角数字和字母问题[编辑]

之前的许多文献的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均为全角,请问这种录入的时候是保持全角不变还是采用半角录入?文库有没有相关准则或者共识?——Zzhtju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04:59 (UTC)[回复]

私以为基本原则还是按照原件来——因为有很多“文献的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均为全角”的情况,事实上是因为并非按照原件(印刷件或印刷件的PDF等保存形态)校对,而是在校对时使用了经过二手转换的电子文档(在其中可能出现不当转换,在中文语境下西文字母和数字被错误转换成全角的情况不在少数)。另外至少就我所知,数字的应用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半角居多(部分编号可能例外),可以参见w: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GB/T 15835-2011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也要求按照前边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作标准(很遗憾不熟悉现代繁中语境的数字规范故未列出,或许请繁中地区的使用同好补充当地用法;另外前面的也是推荐标准并非强制标准。但是我想至少这是可以说明一个基本状态的),当然这只是“通常”,一般还是以真原件为准为最优先。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07:03 (UTC)[回复]

著作人独立释出著作非通用之条款标记[编辑]

寻部落格早期一释出著作为公众指引解决转载作品著作权潜在争议之公益,其释出条款为独立撰写之声明:划线条件为未经修改注明出处,是否可直接使用CC BY-SA较早期版本? 另外该作者时说明要求转载附上网址以便利读者可自由查看作者再修正版本,还有一些附加的说明,以完整为鉴,是否需再专门设置独立的template标记,期指教。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04:18 (UTC)[回复]

未经修改不符合CC-BY-SA(允许以相同许可发表衍生作品),所以无法被维基文库收录。--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09:02 (UTC)[回复]
那可直接使用著作人独立撰写释出之条款否?即以附加条款形式单独列明其特别释出条件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1:35 (UTC)[回复]
一个问题涉CC-BY和CC-BY-SA-NA到底能不能被文库收录,我觉得不好说
但是好像文库也不是仅限收录CC和GFDL作品,这点我觉得可以想想,什么算是文库社群认为的自由版权作品呢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4:58 (UTC)[回复]
文库所有内容许可都要与网站底部要求的CC-BY-SA和GFDL许可兼容,可以收录版权许可更宽松的文献(例如公有领域和CC-BY),但不能收录无法以CC-BY-SA和GFDL许可自由使用的文献。--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7:02 (UTC)[回复]
事实上CC-BY-SA 4.0是与网站底部的CC-BY-SA 3.0不兼容的,但好像没有哪个维基文库不允许CC-BY-SA 4.0。不过根据许可条款,是否允许CC的变种似乎是可以有本地替代规则的。建议中文文库出个类似en:Help:Licensing_compatibility 的界面明确一下。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05:43 (UTC)[回复]
自由文化作品有其明确定义。-- 2022年3月31日 (四) 12:00 (UTC)[回复]
建议本地明确一下收录规则,版权上允许收录所有自由文化作品。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7:07 (UTC)[回复]

增加文字下符号(类似于“着重号”)的可选样式[编辑]

如题,由于不乏一些文献的标点(尤其是古代和近代文献)中存在着这一类符号(类似着重号,但非实心小点,而是空心点或三角符等等),尽管并非必需品,但是也是一种旧貌,文库目前貌似只有Template:Zh-em也就是现行通用的着重号,不知这个模板是否可以得以调整,从而实现类似日文文库的ja:テンプレート:傍点(这个符号在日文中位置是文字上方,中文的是文字下方居多)的一个模板多种可选样式的效果?在此请教各位熟识技术的朋友。--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06:50 (UTC)[回复]

已添加新模板 Template:Zh-em2,使用方法同ja:テンプレート:傍点,如有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4:54 (UTC)[回复]
非常感谢,适才试用了一下,效果很不错;但是符号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加大(粗)一点?当前设定下的视觉效果(特别是对空心类符号而言)有些偏小(浅)。日文文库方面采取了文字和点同时加粗的效果,虽然点的可见性提高了,但是也带来了字体加粗的副作用;不知道是否可以做成仅有点加粗的效果?不大懂技术类,故此多问,见谅。--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13 (UTC)[回复]
不知道 Template:Ruby 的注音能不能调到下面,目前好像没找到什么办法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35 (UTC)[回复]
好的,不打紧,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再次感谢。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41 (UTC)[回复]

邀请您与维基媒体基金会执行长Maryana Iskander一同讨论基金会的年度计划[编辑]

大家好!

运动通讯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邀请您参与讨论2022-23维基媒体基金会年度计画

这些对话接续Maryana Iskander身为维基媒体基金会执行长的聆听之旅

本次讨论旨在了解社群与自治体对下列问题的看法:

  • 2030维基媒体运动策略为“知识即服务”和“知识平权”设定了方向。维基媒体基金会希望根据这两个目标进行规划。您认为维基媒体基金会应该如何将这两个目标应用到工作中?
  • 维基媒体基金会将继续探索在区域层级上更好的工作方式。我们在补助金、新功能和社群对话等方面加强区域聚焦。您觉得什么部分运作良好?又有什么部分需要改进,以及如何改进?
  • 任何人都可以为运动策略的进程做出贡献。邀请您分享您的活动、想法、请求以及经验传承。您认为维基媒体基金会应如何能更好地支援从事运动策略活动的志愿者和自治体?

下星期日4月24日07:00 UTC的对话场次将提供同步中文口译,更多相关资讯下周尽快与您分享。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9:20 (UTC)[回复]

更新:4月24日的对话邀请您透过此Zoom会议连结参与。 基金会将透过此年度计画更明确的聚焦运动策略,并想了解社群目前已有什么工作以进行双向规划。内容主要为基金会年度计画简介、执行长Maryana开场和开放提问讨论。提问部分以上列三个问题做引导,不过对话将保持弹性开放社群成员自由地提问、分享对基金会年度计画的想法以及已经在进行的相关工作等。如果您对此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联系,谢谢!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17:07 (UTC)[回复]

编辑次数问题[编辑]

请问,我如何数我做了多少次编辑?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41 (UTC)[回复]

请见此页。也可以通过在您的用户页点击左边栏的“用户贡献”,然后再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编辑次数”访问。--Ewan0707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1 (UTC)[回复]
哇哦!感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4 (UTC)[回复]

《勘乱录》名称问题[编辑]

朝鲜有一古书名为《勘乱录》。此讲的就是平息戊申之乱的一些事。但是,勘字因矫正为戡吧?我没有听说过【勘乱】这一次,但我倒是听说过【戡乱】这一词。这该怎么办?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1:36 (UTC)[回复]

“勘”有义同“戡”——再说了,那是原文啊。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6:22 (UTC)[回复]
哦。。。。。那行。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51 (UTC)[回复]

变法通议中的“华夏出版”书影[编辑]

Special:用户贡献/43.247.27.249变法通议 添加了华夏出版社的书影: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E8%AE%8A%E6%B3%95%E9%80%9A%E8%AD%B0&type=revision&diff=2112477&oldid=1146811&diffmode=source

个人认为此变更欠妥,有侵犯出版社著作权之嫌,但不知出版物之封面原始照片是否涉及?此外,是否鼓励这种向既有文章中添加书影的行为?望社群予以解惑,感谢。 DuckSoft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4:09 (UTC)[回复]

Commons那边已经有人版权删除了图片,文库这边的编辑也已经撤销了。封面当然涉及著作权。至于“书影”,要考量图片的著作权问题,谈不上“是否鼓励”这种说法。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9:07 (UTC)[回复]
最近,Special:用户贡献/43.247.27.253(应为同一用户)又给 变法通议二十世纪太平洋歌 加上了两张书影,两张图片分别为
个人认为这两张图片质量低劣,添于维基文库条目则有损条目质量,应予回退,不知社群意见何如,感谢。 DuckSoft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04:54 (UTC)[回复]
  • 文库从来不因品质不好而撤下作品,只有版权不明的文章才被删除。不完整的,文字错乱的,全给存留,自有其他用户修补。合群力而成,这就是文库建立目的。这位用户如此偏爱任公,何不多录入任公作品,裨益大众。--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3月13日 (日) 05:55 (UTC)[回复]
    很可惜看来很多所谓“不明”事实上原因也真的是不明、或者无法取信于公共或公众角度,由Jusjih下提起的最新奇怪案例,究其是出于司法辖区因素还是其他时局因素之类去影响整个common law、再“清算”旧有之一切事物,甚至改写整个copyright之走向回到受制于各种实际特权之困顿中,值得维基和社区等深思。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5:16 (UTC)[回复]
已从相关页面移除c:File:二十世纪太平洋歌.png。完全不知道在文库文章里放一张文章纯文本“图片”有什么意义。该纯文本“图片”不在共享资源收录范围内,已提删。 2022年3月18日 (五) 14:16 (UTC)[回复]
c:File:《变法通议》.png系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变法通议·开明专制论》之封面(见孔夫子旧书网)。 2022年3月18日 (五) 14:27 (UTC)[回复]

维基共享资源也已经删除以上书影。--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5:19 (UTC)[回复]

《三国史记》目录问题[编辑]

将如何加目录于这个页面:《三国史记/卷01

三国史记/卷02

三国史记/卷13》?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23:57 (UTC)[回复]

同问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2日 (五) 10:21 (UTC)[回复]
@Midleading:抱歉这样ping您,有些唐突,但是还是希望请教一下类似的问题怎么解决—— Zzhtju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2:06 (UTC)[回复]
别的扫描书也没有,我在英文维基文库逛了一圈也没发现目录,可能是个系统问题。--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9:32 (UTC)[回复]
好的谢谢! Zzhtju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9:34 (UTC)[回复]

该如何录入《日省录》?[编辑]

《日省录》是什么书记请看维基百科的页面了解: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7%9C%81%E9%8C%84

但是其中的内容是相似于《朝鲜王朝实录》的;都是录入日期与日期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是该以年月日录入《日省录》呢还是以卷数录入《日省录》?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20:23 (UTC)[回复]

个人建议按年月日录入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2日 (五) 10:20 (UTC)[回复]

将《顺宗实录》命名为《唐顺宗实录》可否?[编辑]

自古各朝均有多个“顺宗”。请求将此页面重新命名为《唐顺宗实录》,可否?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19:13 (UTC)[回复]

可以,个人移动就好了。不过近期如果没有新的“顺宗实录”,也不必急于动手。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19:56 (UTC)[回复]
应该以“名从主人”原则为优先,若有其他相关页面,再做消歧义不迟。——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4日 (日) 22:00 (UTC)[回复]
同认为应当按名从主人原则,可做消歧义。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6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么需不需要将《宋太宗实录》改为《太宗实录》?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5:29 (UTC)[回复]
真的没有必要。唐顺宗实录、宋太宗实录这些名字确实是在用的,一般先到先得,有了必要理由再改就行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13:30 (UTC)[回复]

在{{Wikidata infobox}}添加指向维基共享资源的链接[编辑]

{{Wikidata infobox}}这个模板似乎是从维基共享资源搬运来的?能否在其中添加指向维基共享资源的链接(与百科、语录等链接并列)?-- 2022年4月28日 (四) 03:37 (UTC)[回复]

可以改吧,改动{{Wikidata_Infobox/core}}应该就可以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7:22 (UTC)[回复]
Yes完成 -- 2022年4月29日 (五) 08:32 (UTC)[回复]

Coming soon: Improvements for templates[编辑]

-- Johanna Strodt (WMDE) 2022年4月29日 (五) 11:14 (UTC)[回复]

请求志愿者帮我矫正和检查《三国史记》和《高丽史》[编辑]

三国史记》与《高丽史》已经搬运完成。有没有志愿者能帮我检查与矫正这些书籍?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6:43 (UTC)[回复]

顺便提示,原文链接在主页面的最下面。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48 (UTC)[回复]
得闲将往校之。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2:59 (UTC)[回复]
Hi,有心帮忙,我需要如何做呢?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03 (UTC)[回复]
根据原文,就看看标点符号正不正确,看看字有没有缺漏,看看字是不是正确的字,看看异体字是不是正确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5:58 (UTC)[回复]
我先试试校对简体练练手吧 异体字真的不是很擅长……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00 (UTC)[回复]
没关系,这里有一个工具:https://zi.tools/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51 (UTC)[回复]
感谢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7:52 (UTC)[回复]

提议紧急终止用户assifbus的管理员投票[编辑]

我收到了一些证据,他表明该用户的账号可能不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且该用户此前多次声称自己的编辑是受到威胁做出的。

在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或许废止管理员投票是一种可行的选择。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37 (UTC)[回复]

此外,该用户在中文和英文维基,以及其他语言维基的行为,都严重地表明了他的行为不适合担任管理员。 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50 (UTC)[回复]
证据何在?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14 (UTC)[回复]
其在其他语言维基的行为,证据已经展现在管理员任免投票页面。关于账号是否受个人控制,不便于站内透露,或可邮件转交阁下?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28 (UTC)[回复]
阁下关闭了邮件系统,我如何转交……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31 (UTC)[回复]
另外,我可将这个转交给几位管理员,如有需要……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35 (UTC)[回复]
Assifbus在Special:Diff/2128875尝试修改我加入的链接到无效网站……看起来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7:43 (UTC)[回复]

请社群留意PAVLOV在中文维基文库里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贡献,其发言完全不基于被提名者对文库的贡献,而是凭借与被提名者在中文维基百科的隔阂,对WMC态度的迥异,将被提名者私下里多次请求“解除矛盾”的诚心视为可以用来封禁被提名者的所谓“证据”。

请PAVLOV留意,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跟踪监控用户。在我已经决心退出中文维基百科,为中文维基文库做贡献之际,PAVLOV依旧试图想“Assifbus敢露头”就打死他(封禁?)。

请你为文库做点实质贡献再发表所谓的高见。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4:25 (UTC)[回复]

(!)意见:另外我认为应该封禁PAVLOV,防止其因私人恩怨搞破坏,干扰共识的形成。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5:05 (UTC)[回复]

目前的行为我认为不构成封禁的必要,应当允许他人在合理限度内发表观点--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5:35 (UTC)[回复]
PAVLOV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本地管理员投票方针。他贡献没有到50,一篇文章也没有贡献。某个导入者也认为PAVLOV的行为是跟踪监控,管理员应给予封禁处理。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6:23 (UTC)[回复]
我就是我,不必“某位”。(当然如果是指其他人的话当我没说XD)——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6:33 (UTC)[回复]
我并未能读出EricLiu赞同我在维基跟踪Assifbus这一观点……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7:17 (UTC)[回复]
人家自己都承认了,阁下就别嘴硬了。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9:36 (UTC)[回复]
相关连结: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Assifbus维基文库:请求管理员帮助#建议永久封禁破坏者PAVLOV。——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6:33 (UTC)[回复]

《沈阳状启》版权问题[编辑]

《沈阳状启》最初作于朝鲜仁祖时期,但是印本出于1935年。所以,《沈阳状启》收不收版权?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18 (UTC)[回复]

@沈澄心沈阁下,我们还是看这个问题吧……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27 (UTC)[回复]
1935年京城帝大只是取奎章阁藏本子作对校重排刊印,文字内容本身已进入公有领域。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39 (UTC)[回复]
(▲)同上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42 (UTC)[回复]
我再补充一点:我手头没有全本,因此若有近人所作序言凡例后记等文,须另行估计,我的上述看法仅就古文献部分而言。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51 (UTC)[回复]

编辑次数问题[编辑]

请问,我如何数我做了多少次编辑?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41 (UTC)[回复]

请见此页。也可以通过在您的用户页点击左边栏的“用户贡献”,然后再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编辑次数”访问。--Ewan0707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1 (UTC)[回复]
哇哦!感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4 (UTC)[回复]

中文维基文库《童蒙先习》问题[编辑]

各位,我不小心加入了《童蒙先习》于中文维基文库了。《童蒙先习》是中世纪朝鲜语的作品。该怎么办?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56 (UTC)[回复]

维基文库:请求管理员帮助请管理员删除。--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4:37 (UTC)[回复]
已经由Midleading删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6:50 (UTC)[回复]

伪满法律[编辑]

本人准备为满洲国法律创建版权模板,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类似条文,下同)“法律、法规”还是第二十三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比较好?具体内容怎么写比较合适?-- 2022年5月1日 (日) 07:11 (UTC)[回复]

可以参考{{PD-QINGGov}}的横线下方的内容--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14:31 (UTC)[回复]

本人查阅满洲司法协会《新制定满洲帝国六法》和满洲行政学会《满洲新六法》,没有发现著作权法。-- 2022年5月1日 (日) 07:13 (UTC)[回复]

其实即使算成一个组织,满洲国也已经过期而不需担心。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1 (UTC)[回复]
此问题涉及到满洲国的合法性及国家主权问题。本人认为满洲国与之前的大清国已无法理继承关系。满洲国立国之初亦非君主制国家,满清末代皇帝在伪满登基后使用的年号亦非“宣统”,而是使用新年号“康德”纪年。
具体事宜最好咨询推上满洲帝国流亡政府及协和会相关人士,他们对这些问题研究的较为深入和专业,同时应该会对阁下义务上传录入满洲国相关法律文件抱持极大支持态度。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4 (UTC)[回复]
c:Template:PD-Manchukuo了解一下。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27 (UTC)[回复]
我为什么要了解?莫名其妙。我又不录满洲国的资料。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2:37 (UTC)[回复]

《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纯宗实录》版权问题[编辑]

这些书籍都是政府的作品,应该不受版权吧?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28 (UTC)[回复]

取决于底本。如果使用近期整理的版本,那么整理者也有其版权。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1 (UTC)[回复]
按照你的这个标准,很多文章都已经侵权了。例如以2005年人文修订版为底本的《鲁迅全集》。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3:18 (UTC)[回复]
如果证实很多文章以近期版本为底本录入本站,严格来说的确有侵权嫌疑。但本站的1938年的《鲁迅全集》还是不需要担心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1:27 (UTC)[回复]
那么,《高宗实录》与《纯宗实录》都是1935年的作品,还未超过95年。但是同时这些作品又是国家政府、政权、政体等所作的作品,美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国还是国内,所做的作品属于公共领域,所以,算不算侵权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2:45 (UTC)[回复]
阁下好,这跟政府作品无关,我也偶然关注阁下录入李朝实录,没看错的话阁下用的是刻本...刻本...抱歉可能我这样说话语气有些消极,但你用的刻本都是距今四百年前的版本(太白山or鼎足山本?我对半岛史料认识粗浅,如有不正确认识请指教)了...就不需要再从任何角度议论版权问题了,祝编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2 (UTC)[回复]
但是《高宗实录》《纯宗实录》有可能是400年前的书籍吗?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4 (UTC)[回复]
更准确的说,这两个书是1935年完成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6 (UTC)[回复]
很抱歉我没注意看到后面还附有高宗和纯宗两朝实录,只按照朝鲜王朝实录来进行说明。即便如此,高、纯两朝实录如阁下所言编纂于1935年,版权状况请参见c:Template:PD-Korea-1910-1945,已进入公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26 (UTC)[回复]
那么,《高宗实录》与《纯宗实录》都是1935年的作品,还未超过95年。但是同时这些作品又是国家政府、政权、政体等所作的作品,美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国还是国内,所做的作品属于公共领域,所以,算不算侵权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00:05 (UTC)[回复]
美国政府对外国政府作品的“不受保护”是指公文类,跟这个作品就压根没有关系。(附加一句,朝韩双方的著作权法的政府作品不受保护部分也都是指公文类,也不关这个作品事。)
两实录由朝鲜总督府来编制,总督府的各类产权很可能都已经被朝韩政府收去化为公有了(至少韩国著作权法是可以把法人或组织解散后的著作权收归国家的);就算没有,1935年的作品,朝鲜著作权法保50年(也就是1985年过期),韩国著作权法1957年版保30年,到1987年更新成50年,但对此前已过期的不追溯,也就是1965年过期。你说的“95年”是在作品在原作地的URAA回溯日时仍未在原作地进入公有的才会被美国回溯,而朝鲜的URAA回溯日是2003年,韩国的是1996年,所以根本用不着担心回溯的问题,也就不存在“95年”的担心。
所以,从任何角度,都不见需要担心“侵权”的必要。(至少在下愚见如此)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21 (UTC)[回复]

Editing news 2022 #1[编辑]

阅读这份电子报的其他语言版本订阅这份多种语言的电子报

New editors were more successful with this new tool.

The New topic tool helps editors create new ==Sections== on discussion pages. New editors are more successful with this new tool. You can read the report. Soon, the Editing team will offer this to all editors at the 20 Wikipedias that participated in the test. You will be able to turn it off at 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editing-discussion.

Whatamidoing (WMF) 2022年5月2日 (一) 18:56 (UTC)[回复]

根据其首页上的信息,Wikilivres:的服务器位于新西兰。本人对新西兰相关版权法不甚熟悉,希望了解的人士可以更新。Stang 2022年5月5日 (四) 23:03 (UTC)[回复]

Wikilivres不是已经倒站了嘛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7:24 (UTC)[回复]
我觉得Jusjih君等管理员可能比较熟悉?——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6:49 (UTC)[回复]
已更新维基文库:版权信息/简明以及维基文库:版权信息/全文(也取消曾新加的文字底线),消极容忍取代倒站维基别库。--Jusjih留言2022年5月7日 (六) 02:07 (UTC)[回复]

关于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辑录(2022-04-27)[编辑]

转发User:Assifbus2022年5月6日 (五) 16:03 (UTC)的问题:[回复]

网站注有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版权所有,但是中共中央台办和国务院台办为政府机构,不知社群针对此如何区分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的是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不一定能解释为所有政府机构发表的所有作品都属于公有领域。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辑录可能属于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也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3:35 (UTC)[回复]

按当前的社群共识,国务院新闻办等的内容都是认为在公有领域中的,政府机构刊发的新闻稿也时常与公告,通知等内容混淆,我认为政府机构刊发的新闻稿一般可以做公有领域处理。
大陆政府网站最下方的版权声明没有啥意义,裁判文书网下面恨不得都得写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笑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5:37 (UTC)[回复]
不过注意区分国有新闻机构和政府机构的区别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5:42 (UTC)[回复]
这种应该就按类比国新办白皮书那一类的办吧,大抵如此,但绝对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应该是类似那种只有时间地点人物的新闻稿。另,政府网站下方的版权声明不是针对内文而是针对网站设计作出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4:45 (UTC)[回复]

2022年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征求候选人[编辑]

大家好,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正为2022年的选举寻找候选人。理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运作,且由社群和自治体遴选的理事和理事会直接任命的理事组成;每位理事的任期为三年。在2022年,维基媒体社群将对社群和自治体遴选的两个理事席位进行投票,这会是增进理事会代表性、多样性和专业性的机会。更多关于2022年理事会席次相关资讯请见此公告

邀请有意愿参选的各位至此页面了解更多资讯,或您心目中有觉得合适的人选也请您鼓励他们提交申请参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烦请您与我们联系,谢谢!

运动策略与治理团队谨代表选举委员会和理事会 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7:42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投票结束后的进展[编辑]

大家好!简要的跟大家分享一下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投票结束后的进展。尽管投票结果显示,最终总票数2283票中有1338票(占总票数58.6%)为赞成票,但考量也有945票(占41.4%)为反对票的情形下,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的社群事务委员会决定要求基金会协助进行新一轮的社群谘询、重新召集起草委员会根据投票评论栏所提出的意见(主要可分为四大主题)完善执行规范,而后再次进行社群投票,以确保执行规范能有社群强力支持后再进行理事会的正式批准。先前大家在投票时所留下的评论,信任与安全团队尚在做最后整理中,希望能尽快公布。关于社群事务委员会先前的公告请见此。如果您有任何疑虑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9:11 (UTC)[回复]

建议默认搜索命名空间增加Portal命名空间[编辑]

如题,英文维基文库默认可以搜索Portal命名空间。--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1:58 (UTC)[回复]

 支持 --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5:30 (UTC)[回复]
 支持。 --世界首都环游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4:47 (UTC)[回复]

已申请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2:33 (UTC)[回复]

Yes完成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09:24 (UTC)[回复]

2022年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征求选举志愿者和候选人[编辑]

大家好!

为了即将到来的理事会选举,团队正在征求选举志愿者(主要协助简短翻译工作及分享选举流程相关资讯)。如果您有兴趣成为选举志愿者,请与我联系。

另外,理事会候选人申请期限延长至5月16日。邀请有意愿参选者尽快提交申请,也请大家多多鼓励身边觉得合适的人参选。若您有任何疑问或尚在考虑也欢迎您与我联系,或者您想跟当前或之前的理事一对一聊聊再决定也欢迎您至此页面表达意愿。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7:43 (UTC)[回复]

这是什么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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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64卷,23年,11月24日 里面就出现了这一个字。我实在无法破译。您认为这是什么字?

出现地点:“ 虽甚匆遽,而礼仪周旋,情文曲尽,令人怀感。不【这个字】濒行,过承垂念,以为再见无由”—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对话贡献)于2022年3月31日 (四) 13:10 (UTC)加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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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实录》《七政内外篇》的神秘字。

上文:【以日差累减之至不及减者互[这个字]减日差除以日差累加之。】

原文:《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七政算内外篇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22:21 (UTC)[回复]

此非【反】字乎?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3 (UTC)[回复]
或为【⿱一夂】,见于 https://zi.tools/zi/%E2%BF%B1%E4%B8%80%E5%A4%82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8 (UTC)[回复]
明史十一中 【置前段纬度,以日差累减之,至不及减者,于日差内减之,馀以日差累加之,即得逐日纬度。】这个内减是不是就是反减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3 (UTC)[回复]
参见明史/卷37▲五星经度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4 (UTC)[回复]
洪武正韵中【反】字就是这么写的,《洪武正韵》公元1375年成书,世宗时期为1418年-1450年,可参考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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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实录》第七年,的神秘字。

上文:【九龄,以愚妄之人,席其兄百龄之势,猥[这个字]功勋之列,遽陞】

原文:《朝鲜王朝实录/明宗实录/七年—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对话贡献)于2022年4月2日 (六) 04:11 (UTC)加入。[回复]

此字见于 http://www.koreanhistory.or.kr/newchar/list_view.jsp?code=161765 ,推测为【仄】的异体字,由 https://zi.tools/zi/%E2%BF%B1%E4%B8%80%E4%B9%85 当知 Unicode 暂未收录此字。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6 (UTC)[回复]
猥仄衣冠之例 猥仄迩列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5: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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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重修玉光禅寺碑记 时有二字无力辨认,请教诸位:

《重修玉光禅寺碑记》神秘字之一 《重修玉光禅寺碑记》神秘字之二

上下文:庚戌秋地震,又蒙诸檀那【神秘字之一】然切理,余昔叩诸方南游归,北嗣临济正脉龙池【神秘字之二】派,青塔苗裔续正灯,三十五卋济上一宗,不敢诳开。

感谢!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8:25 (UTC)[回复]

“换”?A01632-014
“嬉泛”?(下文似泛草书)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1:16 (UTC)[回复]
感谢您的指点,已更新到 重修玉光禅寺碑记
另请问“又蒙诸檀那换然切理”这句中的“换然”当作何解?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4:01 (UTC)[回复]
会不会是【搷】 Zzhtju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0:44 (UTC)[回复]
一点浅见:神秘字2大概是“𡡿”(“嫡”的异体)?一来字形尚类似;二来在文义上似更通顺——前句“临济正脉”,后句“青塔苗裔”:临济是临济宗;青塔是临济宗祖庭、河北正定临济寺内的澄灵塔;而龙池应该是指临济宗龙池系法派。这样一来,三句话其实都在阐述作者的法脉源流,那么要与“正脉”“苗裔”并列的话,似乎“嫡派”更为通顺一些。(另,“派”的篆体可见“爪”的构件,“派”也有异体字“沠”,本案附图也可见“爪”的构件,可辅证神秘字2后为“派”。)--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5:17 (UTC)[回复]
我赞同银色雪莉的观点。“换然”作何解我也不知道,仅字形很像。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4:08 (UTC)[回复]
我也赞同 银色雪莉 的观点,这样可作:

庚戌秋地震,又蒙诸檀那换然切理。余昔叩诸方,南游归北,嗣临济正脉龙池嫡派青塔苗裔,续正灯三十五卋济上一宗,不敢诳开。

非常通顺,神秘字2当作此解。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4: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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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二十六年

五:《宣祖实录》中出现的神秘字。

出处:【煽祸,群造反谋。【这个字】杀命官,据城负固,妄意禄山之故事】

本人认为这个字是“䛋”,但是我还得要整的您们的意见。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23:47 (UTC)[回复]

“㧔”?“䛋”与“谋”同,前既有“谋”,似不当重。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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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二十六年》

《宣祖实录》中出现的神秘字。

出处:【煽祸,群造反谋。【这个字】杀命官,据城负固,妄意禄山之故事】

本人认为这个字是“䛋”,但是我还得要整的您们的意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对话贡献)于2022年4月6日加入。

大概是“䛋”,但非确定。讨论也请签名。谢谢。--Jusjih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8: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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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中的神秘字

出处:《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三十四年

上文:「使贼登陆,则虽龙骧万【这个字】,浮海何」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17:03 (UTC)[回复]

从前后文看可能是“斛”(例如苏轼有“龙骧万斛不敢过”句)——但在下尚未找到“斛”存在图中的异体。--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18:19 (UTC)[回复]
确应为“斛”字,“龙骧”言大船,“万斛”言容量之多,见杜甫《夔州歌》之七:“蜀麻吴盐自古通,万斛之舟行若风”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0: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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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我没有图片,但是出自《朝鲜王朝实录》的某一卷,我记得。

此字为【上朔下虫】。这是什么字?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0:00 (UTC)[回复]

参见谚文写作삭,与朔字的韩文发音相同,⿱朔虫,不知道什么意思。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5: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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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道这是什么字吗?出自《朝鲜王朝实录》《仁祖实录》《15年》:“上出御敦化门放榜,招文武状元郑知和、崔【这个字】进前,各赐貂皮、耳”

国史编纂委员会说它是“𪩊”,但是字完全不想这个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8:31 (UTC)[回复]

“恩”与“恩”同。类似形状又有卣𠧪同。我觉得“𪩊”没有问题。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0 (UTC)[回复]
这个字的右半部“𪫩”就是“恩”的异体字。所以这个字阁下可以统合到“𪩊”,也可以用缺字模板展示原状。--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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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这个字是【𪩍】,但是我还需要你们确认,因为这个图片里的字有一个部位不像【𪩍】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8:52 (UTC)[回复]

“𪩍”没有问题,见UCV #387.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2 (UTC)[回复]
赞同Jlhwung君的意见,“专”在汉隶中的写法与此图是相同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42 (UTC)[回复]

十一[编辑]

这是什么字?我实在不知道。

原文:《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元年》

“咸镜监司赵启远于北青、甲山之间,新设【这个字】航、黄水两驿,驰启以闻。”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4:27 (UTC)[回复]

参见谚文写作자,⿰舟兹, 与兹发音相同。另外,朝鲜有慈航驿(자항역)和黄水驿(황수역)这两个驿,估计认为就是慈字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6:33 (UTC)[回复]

十二[编辑]

清诰赠资政大夫陆公云峰暨德配吴太夫人墓志铭中的两个神秘字

在录入 清诰赠资政大夫陆公云峰暨德配吴太夫人墓志铭 时发现两个字不认识,如图。

第三方来源称后一个字为【㫚】,但前一个字实在是不认识,大家怎么看?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06 (UTC)[回复]

补充上下文:

光绪中叶,外部大臣有谓安南不近海、有谓澳门星架波;及交涉案,有黑顶子帕米地,举朝莫知,而奉使者亦皆外事,故坐亏败,失地失权不可算数。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09 (UTC)[回复]
应该是“暗曶”,取暗晦不明意。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34 (UTC)[回复]
感谢!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2:46 (UTC)[回复]
瞎猜一个,是【䦚】吗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2:04 (UTC)[回复]
最近几个网友为了找到一个Minecraft图片是哪一个【种子】的世界,几个人发明了一个将图片变清晰的AI,我们能不能也同时做相似这种AI的东西?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9:32 (UTC)[回复]
可能比较困难。这种使图片变清晰的AI一般都是基于现有的知识学习的。例如Minecraft找种子,都是使用大量游戏里的图片让计算机学习,计算机基于学习的图片才能使类似的图像清晰。这类生僻字如果使用AI的话,很可能猜的字是常见字而非生僻字(因为AI学习到的内容更多是常见字),得到的结果不可靠。
不过,不妨使用常规的图像处理工具(PS、GIMP等)对图像进行锐化等处理,让边界清晰,方便识字。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03:23 (UTC)[回复]
那么KAGE机器呢?
https://glyphwiki.org/wiki/GlyphWiki:%e3%83%a1%e3%82%a4%e3%83%b3%e3%83%9a%e3%83%bc%e3%82%b8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4:53 (UTC)[回复]

十三[编辑]

这是什么字?

出处:《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十五年

“执义宋昌、持平金【这个字】启请还收礼官拿鞫”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23:55 (UTC)[回复]

十四[编辑]

《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32年》就有这个字,用于人名。《国史编纂委员会》说是𣟅,但是这个字和图片中的字有区别,那就是【口】与【罒】替换。怎么回事?可以统合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1:13 (UTC)[回复]

Similar to UCV #352b.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4 (UTC)[回复]

十五[编辑]

《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34年》就有这个字。《国史编纂委员会》说是𪲄,但是这个字和图片中的字有区别,那就是【ナ】与【厂】替换。怎么回事?可以统合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45 (UTC)[回复]

UCV #137,你之前已经问过UCV #387了,建议提问前先在UCV列表中检索一下。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1 (UTC)[回复]

十六[编辑]

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我都不知道,但是结构我知道。我需要你们帮我列出所有拥有这些结构的字: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感谢。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5:57 (UTC)[回复]

(⿰(⿱?口)土)结构,其馀类推。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46 (UTC)[回复]
哦!我都没有发现这个。谢啦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9:01 (UTC)[回复]

十七[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04&pageid=15b

原文:舆同事重万 入其中【这个字】贼情窃骑贼中。

勘乱录/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3:57 (UTC)[回复]

“探”。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0 (UTC)[回复]

十八[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12&pageid=57a

原文:四□杳至左右酬应不郡牒报诸。

本人认为是「面」。你们认为呢?《勘乱录/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1 (UTC)[回复]

靣? Jlhwung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6 (UTC)[回复]

十九[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12&pageid=57a

原文:一丸一□青龙山之东北风獐项岭之

勘乱录/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12 (UTC)[回复]

多半是“镞”,“贼之器具多被沾湿...及翌日...不得发一丸一镞”,语句也通。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16 (UTC)[回复]

二十[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3&pageid=27a

原文:必答充军日运定配阳城靡首李□相当职除授

勘乱录/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37 (UTC)[回复]

这个是【座首】吧 Zzhtju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06:30 (UTC)[回复]
那么“座首”的名字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2:49 (UTC)[回复]
我不能确定,极不负责任猜测为【进】。 Zzhtju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3:50 (UTC)[回复]
补充:不是“必答”是“必蕃”,就是前文的那个“府使崔必蕃”。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25 (UTC)[回复]

二十一[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5&pageid=39b

原文:就拿又称母□危重 得放释后一日乱作维贤见

我等认为是「疾」或「病」,「病」更可能。你们呢?

勘乱录/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16 (UTC)[回复]

字形似“病”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4 (UTC)[回复]

二十二[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8&pageid=48a

原文:无所猷为以此各邑不得即□兵讨□□□尽□京外人心莫不骇愤后因台启拿鞫又咸死绝□充军

勘乱录/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23 (UTC)[回复]

即彂兵讨贼贼乱尽灭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4 (UTC)[回复]
个人意见是“不得即彂兵讨贼贼势益盛”,这样接前后文就是“詹令待新方伯,无所猷为,以此各邑不得即彂兵讨贼,贼势益盛,京外人心莫不骇愤”,似更为通顺;字形也是合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30 (UTC)[回复]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1 (UTC)[回复]
你差不多是正确的,是“彂兵讨贼贼势益炽”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7:39 (UTC)[回复]

二十三[编辑]

图片出处: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8&pageid=48b

原文:希亮有膂力结缚时以鸟铳□其背始缚之熊辅骑白□其大 仰手

勘乱录/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42 (UTC)[回复]

击?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0 (UTC)[回复]

二十四[编辑]

原文:之器械皆被沾湿当时夜犯及翌日交锋贼不得发一丸一【这个字】。

之前有人@银色雪莉认为这个字是【镞】。我现在找到了勉强更清晰的图片了。你们还认为是【镞】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1:51 (UTC)[回复]

我认为是“镞”无误。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0 (UTC)[回复]

二十五[编辑]

原文:慎密之致都事有罪宜【这个字】治上以为。

我认为是“查”。你们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41 (UTC)[回复]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2 (UTC)[回复]

二十六[编辑]

原文:善【这个字】参议后定之孙舆景沃为。

我认为是“择”。你们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44 (UTC)[回复]

二十七[编辑]

原文:误指禁营为都□。

我认为是“监”。你们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55 (UTC)[回复]

二十八[编辑]

原文:丁未冬禁卫营失鸟铳大将吴命恒杖杀监官此□似误指。

我认为是“招”。你们呢?

为了方便,因为有提手旁和“口”,我找到了一堆Candidates:

抬拈招括拮拾挌捁捂捛舍掊揢搈搭搳撂撘攚㧵㧷㨱𢫈𢬷𢬸𢭹𢰈𢰥𢰪𢱆𢱗𢲃𢲹𢴖𢴨𢴯𢵈𢵾𪮇𪮬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57 (UTC)[回复]

二十九[编辑]

原文: 山窟中宋贺逃走成哥不知为谁某矣臣于 向湖南之□历过怀德皆以为尹䥴家聚会

为了方便,我找到了一堆可能的字:

侍偫峙崻待恃持榯㣥㭙𢱜𣖖𣹘𣻞𤋵𤚟𤨅𤲔𤲵𥩳𥹩𥻣𥻵𦃀𦞒𧎋𧛶𧶱𨂄𨃉𨃌𨃯𨨲𨫉𩶬𩹭𪀔𪕵𪗺𪮛𪿚𫁧𫄋𫅌𫊵𫸺𬌦𬾸𭉪𭎒𭝿𭷅𮥂𰂛𰍥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3:30 (UTC)[回复]

这大概是“时”。“臣于向湖南之时,历过怀德”,经过大田到全罗道,似乎是挺合理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20:09 (UTC)[回复]
感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21:04 (UTC)[回复]

三十[编辑]

这是什么字?

《朝鲜王朝实录/正祖实录/二十一年》

原文:李安默论人之际,加以宵小之目,而赵镇井则直驱于恶逆。诬人以逆律,自有反坐,而特以其言之无伦脊,罪止于此。二提学亦尝筵白,而予不许之。至于朴长卨,【这个字】有间隔矣。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22:54 (UTC)[回复]

三十一[编辑]

这是什么字?

《朝鲜王朝实录/正祖实录/二十一年》

原文:贡物使子弟次知看检。一,【这个字】户移接之举,要使一城之内民户殷庶。

我怀疑这个字是“实”。你们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23:13 (UTC)[回复]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4:40 (UTC)[回复]

三十二[编辑]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26 (UTC)[回复]

𨓱 Jlhwung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55 (UTC)[回复]
哇这个恰当!谢谢。
这是原文:太祖伺守者𨻶??去锁儿罕失刺匿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23 (UTC)[回复]

(!)意见:看起来像现代简体字中的“远”。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51 (UTC)[回复]

行嘛,这是原文:太祖伺守者𨻶??去锁儿罕失刺匿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2:36 (UTC)[回复]

三十三[编辑]

http://sjw.history.go.kr/id/SJW-A09040170-00900

看到了那个「沈男·梁【这个字】石·梁【这个字】福·李乭屎」部分了吗?点击【규장각 원본】就能看到原书原文。这个链接在我这儿下线了。告诉我,结构究竟是不是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20:00 (UTC)[回复]

已解决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18:46 (UTC)[回复]

三十四[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130&page_no=072a

左边第三行开始:庆尚监司书目,加德佥使全有英,侵虐土兵,赤梁万户崔【】,称以朔盐,勒捧盐汉,汎滥纵恣,并只罢黜事。

这是社么子?国史编纂委员会认为是𪧨,而我认为是𪩊,各位有何想法?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18:47 (UTC)[回复]

顺便提示,朝鲜历史存在过【崔𪧨】【崔𪩊】两人,而且崔𪩊被证实在朝鲜仁祖时期活著的。所以崔𪩊在朝鲜孝宗5年活著也是很有可能。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三十五[编辑]

原文:본머리의져근첩지와ᄃᆞᆯᄂᆡ를죠곰너허두가ᄃᆞᆰ으로?코?츨당기로가마올녀ᄭᅥ거?지미라

问号为不详之字。

原文:《加髢申禁事目》、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7/%E5%8A%A0%E9%AB%A2%E7%94%B3%E7%A6%81%E4%BA%8B%E7%9B%AE.pdf

以上PDF的第15页。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7:04 (UTC)[回复]

 Zzhtju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4:27 (UTC)[回复]
哦。感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40 (UTC)[回复]

三十六[编辑]

原文:左传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林尧叟曰庀。四婢反治也。数甲兵。阅数之【】掩书土田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28 (UTC)[回复]

算了,我找到了。此字为【𫇭】。我只不过想要确定而已。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30 (UTC)[回复]

三十七[编辑]

原文:不忘古也。在于西上也。肆陈也。勺尊升。所以【】酒者。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19 (UTC)[回复]

斟?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2 (UTC)[回复]
㪸?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2 (UTC)[回复]
不,作者引的是《仪礼注疏/乡飮酒之礼》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5 (UTC)[回复]
此句子来源于《磻溪随录/卷十一》。作者引的是《仪礼/乡飮酒之礼》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3 (UTC)[回复]
𣂐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8 (UTC)[回复]
厉害!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32 (UTC)[回复]

三十八[编辑]

原文:林云焕卜筑玊垒山下常造墨五十【?】印文曰香壁阴篆曰副墨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File%3ACADAL06057322_%E5%8D%81%E5%9C%8B%E6%98%A5%E7%A7%8B%C2%B7%E5%8D%B7%E4%BA%94%E5%8D%81%E4%BA%8C~%E5%8D%B7%E4%BA%94%E5%8D%81%E5%85%AD.djvu&page=129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0:36 (UTC)[回复]

刊本作“团”,可以将改动同时更新到十国春秋_(四库全书本)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1:46 (UTC)[回复]

三十九[编辑]

四十[编辑]

蒙古秘史》蒙古语汉字录入问题[编辑]

我看维基文库,已经有了《蒙古秘史》的原文了,但是我这里有《蒙古秘史》的音译文,这该怎么录入?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8:50 (UTC)[回复]

文库现有的版本并非全貌,而是《秘史》的“总译”部分,正文(汉字音写蒙古语)和旁译都没有加进去,按道理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加入这些内容后恢复原貌的;但是有好几个点要操作:一是正文和旁译的格式模板,二是要把现在的十五卷本改回更符合原貌的十二卷本(反正我想阁下手头上的应该也是十二卷本——你补的链接就是十二卷的观古堂本),三是底本可能换用四部丛刊的顾本影印本较好?顾本年份比较早,观古堂本也是由顾本的抄本再重刻来的(当然第三点只是个人建议)。——所以,挺不容易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16 (UTC)[回复]
参考链接:元朝秘史_(四部丛刊本)Jlhwu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19 (UTC)[回复]
只感叹一句:这些导入档里面的缺字模板真是看得人眼花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42 (UTC)[回复]
幸好的是:我在那个页面地下加入了旧版本。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40 (UTC)[回复]
行了,找到了《四部丛刊本》的原文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55 (UTC)[回复]

关于《纯宗实录附录》中的韩文[编辑]

不久我将要录入《纯宗实录附录》。但是我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本书。它里面确实拥有大份量的韩文,但是同时又有大部分的汉文,以至于是汉韩混用。这该怎么办?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47 (UTC)[回复]

可录入朝鲜语维基文库。为求作品完整,录入纯宗实录亦可。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3:59 (UTC)[回复]

如何对待《增修无冤录大全》?[编辑]

《增修无冤录大全》是朝鲜人们增补宋人所作《无冤录》而得成的作品。因此我们是该将他录入于已经有的《无冤录》呢,还是再造一个页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22:33 (UTC)[回复]

可新创页面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3:50 (UTC)[回复]

我找到《蒙古秘史》合适的模板了!!!!!!!![编辑]

请参照《古事记/上卷》所用的模板。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7:22 (UTC)[回复]

恭喜!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5:50 (UTC)[回复]

Poll regarding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last week of May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by 20th May 2022:

https://wudele.toolforge.org/ctQEP3He1XCNullZ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03:38 (UTC)[回复]

《明史》的简体字问题[编辑]

本站《明史》有部分页面使用简体字,请求将其改变成原字。(例子:明史/卷329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0:52 (UTC)[回复]

同意。但应注意繁简转换是一对多的,简单的机器转换会导致错字,所以只能根据原本手动校对。-- Zy26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4:21 (UTC)[回复]
已校对,这类事情用不到“请求”这么严重哈哈,阁下下次巡查到此类文献可以在页面添加Template:传统汉字化,这样在相应分类里就能被查找到,方便其他同好协助校对。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18:40 (UTC)[回复]

表格制造问题[编辑]

我如何制造像这样的表格?请勿包括上面的“新制略定乐谱 宗庙 迎神”那一大堆部分。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0:42 (UTC)[回复]

表格的制作方法见wikipedia:Help:Table。可使用https://excel2wiki.toolforge.org/将excel制好的表格转换。--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3:14 (UTC)[回复]

表格里面再加一个表格时,出现问题[编辑]

熙文之乐  清黄钟调  黄钟为征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我怎么出去上面包含在这个表格里面的表格的空格?就是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的那个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03:57 (UTC)[回复]

是想要这样么?--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16 (UTC)[回复]
就是这么一回事儿!!!!!谢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3:14 (UTC)[回复]
熙文之乐  清黄钟调  黄钟为征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表格Newline问题[编辑]

熙文之乐  清黄钟调  黄钟为征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二             下二       下二             下三   
下二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我该怎么将

下四      
        
        
        
     

部分完结后将下一个项目放到下面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4:23 (UTC)[回复]

@Midleading@银色雪莉@Zzhtju @Jusjih已解决。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4:28 (UTC)[回复]

多月未来,几点建议。[编辑]

一、针对1956年前的中文资料,是否可以放宽繁简字形限制,如不少大陆出版的书籍,都将古文简体化。而录入时,人为转为繁体会非常繁琐,也难以精确。提高了录入成本,导致很多质量过硬的资料无法尽快上传。

二、可否开发一个移动端的app?特别是个人手机端的app。

三、可否针对版权有极大争议的资料,采取投票方式解决问题,而非一删了之。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00:47 (UTC)[回复]

@树上喜鹊
一、如果拿不到原文,请不要转换,而是直接录入并放置{{传统汉字化}}。
三、法律问题不能靠投票解决。-- 2022年4月11日 (一) 09:00 (UTC)[回复]
三、我提出的那种情况,就是在充满争议且依据法律无法明确判定的条件下,才不得不选择启用投票机制,最终决定文章的存留。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2:15 (UTC)[回复]
三的话,我觉得这个不完全是一个法律问题,现在的政策要求所有内容的版权状态和CC-BY兼容,但其实这点我觉得不是不可以放宽,因为维基文库自己不修改文字内容本身,类似Wiki commons。还有就是法律问题如何解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不过单纯的投票我觉得还是不太好,如果您遇到内容被删的话可以去存废讨论里面讨论。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6:56 (UTC)[回复]
侵权判定涉及到很多方面,有些特殊案例其实非常复杂。但现在不少情况下都是一删了之,这种粗暴的做法为何可以被容忍?这里更像是无人管理的丛林地区。
我的文章倒是没有被删除。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22:40 (UTC)[回复]
本文库活跃人数不足,“粗暴的做法”进一步劝退了很多希望为本文库贡献的用户,造成了恶性循环。能留下来的人或者是“粗暴的做法”的受益人,或者在某种程度上免疫了“粗暴的做法”。-- Zy26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14:09 (UTC)[回复]
比如甚么案例是复杂的?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7日 (三) 14:41 (UTC)[回复]
我猜User:树上喜鹊说的复杂案例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或多条:
  1. 对文件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有不同理解的可能;
  2. 文件被快速删除或者很快就被删除了;
  3. 在仍有可能有争议的情况下删除;
  4. 讨论并删除时没有挂上模板通知读者;
  5. 没有通知条目的创建者和贡献者,或者没有确认这些用户收到通知;
  6. 没有给予新手足够的指导,没有解释清楚删除的理由,或者有可能让人认为删除的理由不充分。
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条,都有可能会被认为是“粗暴的做法”。任何人,尤其是新手可能被伤害,甚至可能被直接劝退。-- Zy26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也承认一直很少来,所以对我来讲还是事例更一目了然。抱歉不能评论更多。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8日 (四) 14:18 (UTC)[回复]
二的话你觉得有了APP的话和直接用网页端有什么大的区别呢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6:52 (UTC)[回复]
这个事也是要维基官方推的,就算懂技术,但未经维基官方允许,录入者自己开发的app,并使用文库数据,虽说这些都是公开数据,个人觉得多少有点不妥当。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22:43 (UTC)[回复]
APP的非官方开发是完全可行的(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愿意做),维基旗下的各种平台开放了API接口,并且允许合理的二次使用。然而,新开发APP的功能应该不会多于网页版能用的功能,所以必要性不是很足。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08:09 (UTC)[回复]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2:01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the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8th May 2022)[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8th May 2022 at 11 AM UTC / 4: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We will be welcoming some developers who contributed to Wikisource related tasks during the recently concluded Indic Hackathon.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3:39 (UTC) [回复]

模板请求[编辑]

又没有任何模板功能像Template: Ruby的模板,但是最右边的字出现在中间的字的底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44 (UTC)[回复]

“最右边的字出现在中间的字的底下”这个指的是?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5:52 (UTC)[回复]
假设有模板Template:某模板(请看源代码)。那么如何将B的字显示在A底下?如果AB是将B显示在A上面,那么拿一个模板会将B的字显示在A底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3:55 (UTC)[回复]
参考日文版ruby模板的“使用例2”。效果:AAbb,写法:{{ruby|AA||rtcstyle=ruby-position:under|rtc=bb}}。--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4:20 (UTC)[回复]
Template: Xzy可以。——另外有一事请教阁下,你是在往十五卷本里录入音写吗?那阁下需要另寻十五卷本的本子才好(我记得阁下此前找的观古堂本和四部丛刊本,这些都是十二卷本)——当然如果阁下已另寻的话,当我没说就好。(再又及:十五卷本可用此本,供参考。)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5:00 (UTC)[回复]
哦。谢谢。
顺便问一下,15卷本和12卷本有什么区别呢?
我打算先录入《朝鲜王朝实录》、《承政院日记》、与《日省录》。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5:55 (UTC)[回复]
我不是专家,就在下的陋见,它们总的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两个不同版本系统。文字内容细节上有些地方是有异的,但差别不大。不过既然两个本子源流如此,也就不妨分别录入。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6:02 (UTC)[回复]
腾格  腾格理
  生了的
感觉有一些别扭,不过还是不错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6:31 (UTC)[回复]
关于旁译部分个人认同用ruby就可以了;不过注音部分的辅助标记,由于《秘史》的注音法在《华夷译语》中有记载,恰好说明了注音格式,因此可以注意参照《华夷译语·凡例》做出调整,分成“字傍”和“字下”两类,即:
腾格
生了的
效果似乎好一些——也就是不需要用Xzy,反正本来“字下”在原稿中所见也是右下位;而“字傍”的像是“舌”音都应该在左上,现在这样子似乎更接近一些。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7:15 (UTC)[回复]

请求上传《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世祖实录》图片[编辑]

世宗:https://www.dropbox.com/sh/6o0nm1ig48hts2m/AAB8bdIFSzfx1V8dilGOV9PIa?dl=0

世祖:https://www.dropbox.com/sh/lppvjcsxcuqrh4s/AADwbPxDUXJWbZL92ew-gMUva?dl=0

请上传这些文件。谢谢。如果文件早就存在在Wikimedia上面,就请不要上传。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3:47 (UTC)[回复]

每个文件的文件描述怎么填啊,还有作者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6:35 (UTC)[回复]

图书全名[编辑]

《高宗实录》有提及《中西闻见》、《万国公法》、《公史地球》、《瀛环申报》、《兴亚会杂事诗》、《续今日抄工业六学》等书籍。

其中,我找不到《公史地球》、《瀛环申报》、《兴亚会杂事诗》、《续今日抄工业六学》等书籍。这些书到底是什么?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16:24 (UTC)[回复]

这个断句不一定对。这里[5]断成了中西闻见・万国公法・公史·地球瀛环·申报·兴亚会杂事诗续・今日抄工业•六学,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主编《韩国研究论丛 第2辑》389页断成了《中西闻见》、《万国公法》、《公史》、《地球瀛环》、《申报》、《兴亚会》、《杂事诗》、《续今日抄》、《工业六学》。--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4:29 (UTC)[回复]
看来《编撰委员会》断句有问题呀哈哈。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2:30 (UTC)[回复]
《瀛环》或者《地球瀛环》八成是《瀛寰志略》,考虑到黄遵宪兴亚会的关系,《兴亚会杂事诗》有可能是他的《日本杂事诗》,--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20 (UTC)[回复]
《地球》也有可能是《地球图说[6]。难道《公史》是《外国史略》?--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39 (UTC)[回复]

《舆地胜览》问题[编辑]

《舆地胜览》有文字部分,但是还是有大量的图片,这该怎么办?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17:43 (UTC)[回复]

上传档案原则请至维基共享资源。--Jusji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0:06 (UTC)[回复]

《备边司誊录》顺序问题[编辑]

《备边司誊录》是以年月日录入史料的。但是,年月日完全没有顺序。同一页可能右边到左边读就是11年3月23日,10年4月24日,15年10月13日。这么一回事儿。请问,我该怎么录入《备边司誊录》?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18:39 (UTC)[回复]

古韩文警告模板请求[编辑]

本站又没有任何警告一个文献含有古韩文的警告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9:06 (UTC)[回复]

w:Template:谚文组字没有链入文库,应该是没有。—— Zzhtju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7:31 (UTC)[回复]

已导入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2:52 (UTC)[回复]

我竟然做到了!!!!!!!!!!!!!!!!!!!!!

现在就剩《光海君日记》的文字与《世宗实录》《世祖实录》的图片搬运了!!!!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2:05 (UTC)[回复]

感谢贡献。 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3:39 (UTC)[回复]
可喜。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3:42 (UTC)[回复]
感谢贡献!——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6:01 (UTC)[回复]

想先弄个草稿,意在阻止编辑战,特别是政治编辑战的发生。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3:42 (UTC)[回复]

 支持 可以在用户空间里先写一个,虽然维基文库很少遇到编辑战--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54 (UTC)[回复]
什么????维基文库面对的是原始资料,咋们就看看编辑与原始资料是否对称,这个是客观的事实,怎么可能会有政治因素参或?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21:17 (UTC)[回复]
隔壁中文维基百科血的教训还历历在目。中文维基文库社群不能像中文维基百科社群那样分裂成两大政治阵营。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0:58 (UTC)[回复]
哦噢噢噢噢,明白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2:37 (UTC)[回复]
在下竟看不到存在符合编辑战定义的情况。文献内容有原文可供参照,胡乱撤销删改即已属破坏;讨论区几乎就没有回退别人说的话的道理,这也几乎属于破坏。一个概念并不必然处处都适用,这是我们在移植概念时恐怕不得不考虑到的一点。一点浅见,尚请指正。——当然,如果阁下要在用户空间中创作,个人当前暂不持立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22 (UTC)[回复]
@银色雪莉:其实是有可能发生编辑战的情况的,不过确实还没见过真正发生过编辑战。例如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加不加w: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链接的问题,或者比如文章的排版问题,分类的名称这样的。不过确实发生的概率要比百科低好几个数量级。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21 (UTC)[回复]
写好了。https://zh.m.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编辑战的处理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5:35 (UTC)[回复]
我是美国人,用美国IP,看不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9:45 (UTC)[回复]
劳烦阁下在我(Assifbus)的用户页上进入我的贡献,然后点击相关编辑即可。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3:55 (UTC)[回复]
@Assifbus,您的想分享的链接应该为为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编辑战的处理。您使用的镜像网站会有时会改变链接的地址,使其指向那个镜像网站,导致部分人无法访问。有些时候别人的留言也会被改动,比如[7]。-- 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04 (UTC)[回复]
作为涉及上述提及个案的当事人之一,基于粗浅的经验和有关事件等的观感种种,认为提案含细节均有不适切之处,操之过急,是以无论按照维基主站框架或重立新框架去构思一个对社群活动有一定管制化影响的方案,首要还是应该回到不同个案里去不断反思和检视不同的产生背景和利害联系,并适当甄别相应的矛盾元素,加强社区内互动良好发展并发现专案值得跟进的切入点,减少社区被混沌表征所蒙蔽而可能采用非适当乃至过当的反效果手法
——参照拾之于牙慧与实效等视之落差,认为维基中文圈内跨界之首务,仍主要为处理平台代权人与代权相关联群体对其他无当然代权/利益联系之群体或个体间,维基事务间关系是否有所不平衡之,此等问题并非一刻可能全数消解,现本提案在此审度认为亦未较有对含本地关键核心有相应适切度,如以迫切度而言,适宜更应考量研究管制部分代权活动,即如关联代权层面扩张集权化等并跨界/跨专业/跨服务平台而一致统一社区管制技术、是否抵触维基人与维基计划本身之核心利益和价值,这些应当得到更多的重视。 Longway22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1:15 (UTC)[回复]
同意当务之急不是这个问题的表述。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1:57 (UTC)[回复]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管理员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34 (UTC)[回复]

申报》版权问题[编辑]

《申报》1949年5月27日停刊。因此,是不是《申报》全部报纸属于公有领域或者属于消极状态?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23:36 (UTC)[回复]

报纸作为汇编作品属于公有领域不等于其中的文章都属于公有领域,文章作者很可能仍持有著作权。-- Zy26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08 (UTC)[回复]
有的报章杂志声明,文章一刊登,版权归报章杂志所有。否则就慎重推定版权仍归文章作者所有。--Jusji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1:50 (UTC)[回复]
即使有这样的声明,也不一定有效[8]-- Zy26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4:50 (UTC)[回复]
那么,既然《申报》1876年就开始刊行,1927年以前的报纸因该安全地可以录入吧?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11 (UTC)[回复]
报纸并不必然对其登载的文章均具有版权,报纸在1927年以前发行,不代表其上的每一篇文章都版权到期(说起来,1927就算放在单篇文章也不是万能金丹,阁下又误解了),请参考新青年等刊物的收录方式,收录没有版权问题的单篇文章,再在《申报》页面建立目录链接到各单篇,而不是把《申报》整成像《朝鲜王朝实录》那样的子页面形式。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4:25 (UTC)[回复]
1927年以前的报纸美国公有领域,若个别文章,中华圈仍恐有版权争议,就流放多语言维基文库。但用户所在地刊登之合法否,用户自己负责。--Jusji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9:09 (UTC)[回复]
我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另,说起多语言维基,Wikisource:请求管理员帮助#共产主义的ABC案,能否请阁下协助移动?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9:18 (UTC)[回复]

《蒙古秘史》蒙古语版权问题[编辑]

我说的不是以汉字记录的《蒙古秘史》,我说的就是以《蒙古秘史》的汉字为底本,将汉字转换成蒙古文的《蒙古秘史》(1941年由曾德·达木丁苏伦编纂完成的)。

我觉得相同等量的问题就是:假设有《A》这一本书。《A》有拉丁字母《AA》与西里尔字母《AB》两个音符相同版本(在这个例子里面,所有《AA》里面的"A"对应《AB》里面的"А",所有《AA》里面的"B"对应《AB》里面的"Б")。《AA》失传了。《AB》却流传成功。如果近代(假设30年前)有人以《AB》为底本,将《AB》转换成《ABA》拉丁字母版本,那么《ABA》收不收版权?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0:13 (UTC)[回复]

只有这一转换体现了独创性,才可能有产生新的作品。按照固定的规则进行的转换,不会产生新的作品(比如繁简转换)。但是如果转换时有独创性,新的作品就产生了(比如为了解释原文,旁征博引,增加了很多具有独创性的批注)。-- 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24 (UTC)[回复]

想建立专案页面[编辑]

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编辑]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管理员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02 (UTC)[回复]

w:维基百科:编辑战对违规者的处罚很小,对违规管理员的处罚更小。香港反修例运动和新冠疫情期间,亲中派和台湾反共派的众多管理员、回退员带头打政治编辑战。未来的维基文库:编辑战可以使任何想打编辑战或政治编辑战的用户放弃念头。

如果此方针通过,任何用户打编辑战受到的惩罚最低是三个月,如果双方打政治编辑战,最低的惩罚标准也是一年。我认为这能有效避免中文维基文库走上中文维基百科的老路。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25 (UTC)[回复]

勘乱录/序》断句[编辑]

有没有任何人能够帮我看看勘乱录/序的断句?我的古文能力不是特别好。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0:42 (UTC)[回复]

输忠竭诚奋武功臣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丰原君臣赵显命奉教书。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37 (UTC)[回复]

输忠竭诚奋武功臣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丰原君/臣赵显命奉教书。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41 (UTC)[回复]

《后汉书/注补〈续汉书〉八志序》未完成[编辑]

请别人完成这个。我有别的要录入的文献。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3:27 (UTC)[回复]

我觉得非阁下不能完成此大任也。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32 (UTC)[回复]

行了,搞定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1:31 (UTC)[回复]
感谢阁下为中文维基文库所做出的贡献。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3:46 (UTC)[回复]

两个问题[编辑]

不管怎么样,我们两个的冲突总算是结束了。为了不让两个派别的斗争延伸到中文维基文库,我向社群承诺:以后不会再在中文维基文库用户页上发表任何与反共派相关的言论。我会把这句话弄到user:Assifbus/备忘录上。

此外,我认为社群管理阶层不能以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来管理站内事物,这是不合适的。因此,我计划写个维基文库:用户页来约束像我这样的用户的行为。这里面的内容预计80%以上来自维基百科:用户页。不知社群对此有何看法?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3:56 (UTC)[回复]

本站未明定的方针指引,是否准用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要看性质。都要遵守全维基媒体的使用条款。--Jusji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0:48 (UTC)[回复]
来个投票吧,看一些本站未明定的方针指引,是否准用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再弄个列表,把本站准用的外站方针指引汇集起来。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1:30 (UTC)[回复]

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模板,但是我认为这篇文章是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的,就应该不受著作权保护。是否符合“单纯事实消息”?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8:59 (UTC)[回复]

《勘乱录》卷一与卷二缺失页面[编辑]

我使用的《勘乱录》的版本缺失卷一与卷二中几个页面,有没有任何人能够帮我补充一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4:29 (UTC)[回复]

@Lonicear能帮我一下吗?我把缺失的页面的地址在原文里面标注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4:30 (UTC)[回复]
缺页文字已录入。--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0:22 (UTC)[回复]
感谢。顺便问一下,你是从哪里得到原文的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0:37 (UTC)[回复]
参考pdf档(Commons:Category:勘乱录)逐字录入。录入原则:unicode上有的字则原文照录,unicode未编码的字则改用常用字代替。--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2:58 (UTC)[回复]

运动策略论坛:邀请您使用并分享意见[编辑]

跟各位分享一个讯息,团队建立了一个新的运动策略论坛,支援多语言(有自动翻译),希望能有益运动策略的讨论和跨社群交流;未来大家都能用中文回应其他语言使用者的讨论。 邀请您一同参与此论坛的测试与讨论,社群评论期从今天开始至7月24日。您可以来打招呼,我也开了一个跟通用行为准则(UCoC)执行规范的讨论,邀请中文社群来参与和留言。 社群反馈如果良好,我们会在今年八月Wikimania前让论坛正式使用;如果反应不佳,我们会照收到的反馈修改或关闭。您可以透过维基媒体的帐号直接登入论坛,更多讯息也在元维基页面上。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2:42 (UTC)[回复]

《珠渊选集》与《珠渊集》是否是同一本书?[编辑]

《珠渊选集》与《珠渊集》是否是同一本书?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5:17 (UTC)[回复]

我去文言文维基百科找那个管理员给你问问。另外阁下问的两本书百度上搜不到任何结果。我很佩服阁下搜集文献的能力。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47 (UTC)[回复]

过奖了,过奖了。这些书只不过在《朝鲜王朝实录》里面提及过而已。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5:56 (UTC)[回复]
我问了。下面是我在文言文维基百科上询问他人的详细信息。

《珠渊选集》与《珠渊集》是否是同一本书? 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三时五〇分 (UTC)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三时五〇分 (UTC)

@Assifbus:似《珠渊集》稿本,《珠渊选集》印本,同作也。[一] 绀野梦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五时一二分 (UTC)

谢谢你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六时二二分 (UTC)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6:25 (UTC)[回复]

如何录入《朝鲜王朝实录·光海君日记》[编辑]

《朝鲜王朝实录·光海君日记》有正抄本和重抄本。正抄本有与其他实录相同的格式(用干支记日,干支记年),然而重抄本却用数字记日。同时,重抄本却有很多正抄本省略了的部分。所以,我是用两个不同的页录入正抄本和重抄本呢,还是用一个页面,将以正抄本作为底本,附加重抄本有而正抄本却的Entry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7:43 (UTC)[回复]

可以考虑分开录入,这样显得更尊重原始文献一些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17:23 (UTC)[回复]

如果文言文维基百科的那个管理员也在这里活跃,你们应该会成为非常好的编辑朋友。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44 (UTC)[回复]

有没有志愿者想要帮我检查一下《朝鲜王朝实录》?[编辑]

除了《光海君日记》、《世祖实录·乐谱》、《世宗实录·乐谱》、《世宗实录·七政算》、《世宗实录·五礼》,其馀部分至少均已录入完成。能不能帮我查看原文有没有用什么异体字?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20:19 (UTC)[回复]

42.75.115.229未经本人许可私自改动本人页面内容。[编辑]

请问是否有较为有效的惩罚手段禁止这类行为? 树上喜鹊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21:38 (UTC)[回复]

事件已过十多日。已警告。再犯就酌情半保护或封禁,但主要是避免破坏,不是惩罚。--Jusjih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1:29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投票的选民反馈报告以及执行规范的修订讨论[编辑]

通用行为准则项目团队已经对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批准投票的选民反馈完成分析。2022年3月,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草案进行了社群投票。尽管投票结果显示,最终总票数中有1338票为赞成票,但考量也有945票为反对票的情形下,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的社群事务委员会决定要求基金会协助进行新一轮的社群谘询、重新召集起草委员会根据投票评论栏所提出的意见完善执行规范,而后再次进行社群投票,以确保执行规范能有社群强力支持后再进行理事会的正式批准。

今年的投票一共有137个社群的选民参与投票,最多人参与的九个社群为: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波兰语、西班牙语、中文、日语、义大利语维基百科,还有元维基。选民在投票时有机会就草案的内容做评论。一共有658名选民留下了评论。77%的评论以英语书写。有来自24种语言的评论,数量最多的为英语(508),其次为德语(34)、日语(28)、法语(25)和俄语(12)。通用行为准则项目团队将此报告提交给修订起草委员会,委员会将根据这些社群反馈来完善执行规范。您可以在元维基上阅读此报告。

为协助修订委员会识别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应改进的部分,团队正在征求社群对几个问题的意见,以提供委员会审查。您觉得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要涵盖哪些层面、如何实际运作,才能对中文社群有最大效益?要如何实施才能解决中文社群面临的问题?邀请您阅读元维基上的页面(执行规范修订讨论政策文本修订讨论)并参与新一轮的社群讨论,我们会将您的想法提交给委员会。通用行为准则项目团队也正与理事会一同制定接下来工作的时间表,并会在下个月公布。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16:51 (UTC)[回复]

《司饔院誊录》有没有别名?[编辑]

我录入《承政院日记》时经常看到有《司饔院誊录》这个书。但是我搜著搜著都没有找到这本书。难道这本书失传了吗?或者这本书有我不知道或搜不到的别名?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39 (UTC)[回复]

感觉不是本书,而是一种来源。就是这句话是哪个机关写的。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01 (UTC)[回复]

《愚轩集》的作者的汉字名字是什么?[编辑]

《愚轩集》作者韩文为권현。有没有大师能够帮助我找到他的汉文名字吗?他的名字可能包括CJK B-G区的字,这个字甚至可能没有被录入UNICODE。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23:17 (UTC)[回复]

权灦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1:43 (UTC)[回复]
感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1:50 (UTC)[回复]

《北接日记》的作者的汉文名字是?[编辑]

《北接日记》作者韩文为조석헌。有没有人能够帮我找到他的汉文名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10 (UTC)[回复]

曺锡宪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38 (UTC)[回复]

《乙坎日记》的作者的汉文名字是?[编辑]

《北接日记》作者韩文为홍건。有没有人能够帮我找到他的汉文名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57 (UTC)[回复]

洪楗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13 (UTC)[回复]

《右先锋两湖日记》与《两湖右先锋日记》问题[编辑]

我实在是搞不清楚。请别人辩解。谢谢。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0:04 (UTC)[回复]

算了,找到答案了。这两本书不是同一本书。不过如何加入一个相当于“《两湖右先锋日记》不是《右先锋两湖日记》,若想查看《右先锋两湖日记》,请点击此链接”的警告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0:07 (UTC)[回复]

段落INDENTATION工具[编辑]

维基文库有没有能够INDENT一个文章的其中一个段落,而不影响其他的段落呀?它还有没有任何能够调节段落INDENTATION的程度呀?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9:00 (UTC)[回复]

虽不知道你要具体怎样的效果,Template:Dent不知道是否适合你的需求?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5:35 (UTC)[回复]
算了,我找到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3:36 (UTC)[回复]

搬运模板[编辑]

又被有任何人能够帮我把这个模板搬运过来?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Template:Left_margin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0:15 (UTC)[回复]

算了,找到其他合适的模板了。不需要搬运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0:17 (UTC)[回复]

一级标题批量改二级标题[编辑]

如题,有没有什么工具或机器人之类的,可以把被误录入为一级标题处改回为二级标题?——因为量比较大(参见User_talk:Blahhmosh#段落标记),至少涉及三国史记高丽史、与承政院日记中的不少页面,因此特在此请求协助。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0:07 (UTC)[回复]

已修改。另外提醒@Blahhmosh:原作者没有录入十国春秋的这个版本是因为和十国春秋 (四库全书本)重复了,没必要录入两次,当然如果阁下有精力加上标点或校对的话就不会重复了。--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1:56 (UTC)[回复]
嗯。正在进行。请帮我看看标点符号怎么样。谢谢。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4:28 (UTC)[回复]

如果阁下有任何任务可能使用机器人编辑会更快的话,最好不要手动编辑,我认为阁下宝贵的时间应该用得更有价值,维基文库的任何用户都没必要当人工机器人。--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01 (UTC)[回复]

请管理员处理此编辑请求,多谢。 Stang 2022年6月9日 (四) 14:34 (UTC)[回复]

2022年6月9日Midleading已完成。--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3:04 (UTC)[回复]

可不可能向二位固执用户沟通[编辑]

请各位如何看待User talk:Zhxy 519“第一次请求重大沟通”的回音以及Gzdavidwong的插话?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指引,已投票表决更新,他们怕了?那就更要向社群沟通,才请问社群仍有向此二人沟通的可能吗?Jusjih留言2022年4月23日 (六) 02:20 (UTC)[回复]

说实话,本站竟然至少有三位管理员(足足占本站管理员数目一半之多)处于难以调和地长年拌嘴的状态,这本身才是更加令人忧心的事情。——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3日 (六) 19:12 (UTC)[回复]
w:分列式进行曲_(中华民国)有词曰“黑暗过去是光明”,所以更要愈挫愈勇,共勉之。User_talk:Midleading最近驳斥一份所谓的“不正常活动”。已向二位固执用户请求第二次重大沟通。再不沟通,就真的遗憾,沟通无效了。--Jusjih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2:10 (UTC)[回复]
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本站如果出现管理员与管理员打编辑战这种情况得怎么办。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02 (UTC)[回复]
Jusjih的提案和投票屡次被提前结束应该算是一种编辑战吧。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18 (UTC)[回复]
编辑战的具体定义可以参考维基百科:编辑战。我也不想陷入无休无止的争斗,但是需要非当局者公正评判。尤其Midleading请想想自己是前次管理员共识的参与者,现在的情况跟上次没甚么两样,请主持公道。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5:33 (UTC)[回复]
完全同意Midleading所述,提案和投票屡次被提前结束是一种编辑战。摘录User talk:Zhxy 519“第一次请求重大沟通”的“首次解任案不成,未改善,才有第二次,但滥用元维基人身反击,扰乱其他维基反假隐退,维基霸凌,又多次太快停止本站社群投票”,给社群何好处?--Jusji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0:40 (UTC)[回复]
行啊,就算是编辑战,你没参加吗?我错了才要改善,我错哪了?在元维基和其他项目都是有理有据,元维基社群认可,维基百科删除了你的模板,哪儿错了?元维基社群差一点因为你的霸凌罢免你,可不是我。我可一次没招惹你,都是你挑衅,我被迫反击,怎么,我也是你“任用”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1:10 (UTC)[回复]
我可以更进一步的说,我得知你这些不正常行为,在这些项目得到承认或支持,是你反来骚扰我。就像元维基steward指出一样,你根本把所有正常批评指责当成人身攻击和诽谤,下一步你完全可能不回应我,再说这就是“沟通无效”再开出一通腥风血雨。大家可以看清了,是Jusjih搅得维基文库不得安宁。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1:40 (UTC)[回复]
又要扯回前次管理员共识,那就重提一下吧,当时瓜皮仔提出要管理员确认“25票有效、Jusjih滥用沟通无效和强推投票”的管理员共识,在此之前Jusjih提出的修订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投票被Zhxy 519提前关闭,理由是“Jusjih所提案违反监管员要求。管理员仍在就现指引进行讨论,且并非无共识之可能。需待管理员有关指引之讨论结束后再行决定,且宜以讨论为先。”看起来像是如果不同意这个管理员共识的话,就无限的讨论下去。后来就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指引修订的讨论同样是如此,最后好不容易从瓜皮仔的话里找到一个点w: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放大,摆到刚刚结束的投票里,才让投票有了双方提出的两个选项。后来投票证明花费了一年时间找到的这个选项不符合社群意见,所谓“25票有效”根本就是伪共识。现在Zhxy 519又在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里加了一条“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像是只要Zhxy 519还在维基文库继续发言,就不算是沟通无效。这么无限期讨论下去,当初参与过对Zhxy 519的解任投票的一批用户有许多已经不再活动了,不知还要持续多久。终结的办法,一个就是某一方不再编辑维基文库,一个就是不要再无数遍重提那些批评,直接去提出自己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让社群和第三方讨论、评价。至于在其它维基计划的讨论,元维基的社群已经达成共识让维基文库自己处理,User:Zhxy 519也不断反对去翻维基百科的旧账,我建议还是不要扯到其它维基计划。--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3:39 (UTC)[回复]
我觉得“某一方不再编辑维基文库”这做法并不好,因为如果只剩下支持这两位管理员的用户还在编辑,而反对ta们意见的用户全部被封禁或以呵责言语驱逐的话,联想到2021年克罗地亚语维基百科虚假信息评估一事,光这件事早晚都会被基金会官方且名正言顺的邹老底。(简明扼要的讲,当初克罗地亚语就是有管理员长期对提反对意见者恶言相对,致使ta们全部不敢编辑维基百科,敢编辑的全在拥护那位管理员,结果去年被基金会邹出一堆老底,反对ta的人也终于集体重新元维基上线达成共识将其全域禁制掉)。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9:29 (UTC)[回复]
@Midleading阁下的语气似乎多有不耐烦?造成的结果就是很多奇怪的话,25票在共识也仅仅是“当次有效”,而维基文库自己居然能处理在其他维基计划的讨论?我承认我自己都没办法冷静,但是阁下如果有能力,请擦亮眼。元维基社群可以,阁下有何不可以呢?
@Liuxinyu970226至于你,很会放冷箭。“只支持这两位管理员……的话”从哪里得出来的恶意推定啊?Kubura更复杂的意识形态独占,到你这里就变成了禁制案里提都没提的“恶言相向”?差不多同时间中文维基百科更为大家熟知的大规模基金会行动,你要不要拿来提提,把我与WMC相提并论?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13:25 (UTC)[回复]
同意User:Ericliu1912的意见,管理员之间的分歧已经对本文库造成很大影响了。--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40 (UTC)[回复]

我单独想在这里为大家展示一段时间线。本人的讨论页上,Jusjih不到24小时连发两段“沟通”如下。时间为本人本地时间,各位可自行查阅相应页面换算。

2022年4月24日 (日) 09:58 Jusjih 9,998位元组 +576 第一次请求重大沟通:善意提醒请勿做他人的傀儡:​ 第二次也是最终次请求重大沟通

2022年4月23日 (六) 10:15‎ Jusjih 9,422位元组 +227 第一次请求重大沟通:善意提醒请勿做他人的傀儡:​ 新章节


我自然要知道一下不过24小时不到,Jusjih这是想干甚么,于是回复了他,他的回答是

第一,因为你在Zhxy 519的话题插话恐不友善,所以才有第二次。


先不说我插话是我的自由,我甚么时候插的话呢?

2022年4月22日 (五) 21:46 . . Gzdavidwong已评论“第一次请求重大沟通”的话题


明显在他之前。诸位想想吧,我可以被解任,解任之后各位就面临一个连撒谎都不会的Jusjih来全部要求各位按照他的意思办了。这样的中文维基文库,我看解散都好啦。--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6日 (二) 02:08 (UTC)[回复]

反对上言直接诉诸威胁之发表,同时认可@Liuxinyu970226阁下(二) 09:29 UTC之陈述,深感无论如何折衷,如无真确之共议协力等意而持续把示威权于众者异议,难有回天。 Longway22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01:33 (UTC)[回复]
Gzdavidwong说“可以被解任”,就要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其所谓“连撒谎都不会的Jusjih”,在此强烈反对其不尊重性,恐要作为沟通无效。也请问各位2021年12月30日Zhxy 519的修订,“拒绝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可再信其任管理员否?维基文库:写字间/存档/2022有三次Zhxy 519所谓“胡言乱语”,能沟通否?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限制利害冲突人管理权的特别讨论,就是曾提出只管制有争端的管理员作为,不求完全解任。若社群同意考虑此柔性制裁,可能不必解任,但仍要先在此提问。--Jusjih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02:07 (UTC)[回复]
你搞错了,如果不能解释你为什么要撒谎,你将被视为彻底的沟通无效遭启解任投票。和以前一样,我仍然在给你机会解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7日 (三) 02:43 (UTC)[回复]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已驳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谎论,也未有他人同意此说。因此,以上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留言,才是彻底的沟通无效。不得已,只有先发制人,已在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提出解任案,但新制不立即投票。--Jusjih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05:17 (UTC)[回复]
瓜皮仔所指的Jusjih谎言完全没有回应而强行解任,已依照规定封禁Jusjih。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05:32 (UTC)[回复]
特此声明瓜皮仔所指的Jusjih撒谎的观点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这个问题应该由Jusjih回应(Jusjih称“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已驳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谎论,也未有他人同意此说。”)。--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35 (UTC)[回复]
哇, Jusjih已经可以在3月驳斥4月的谎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51 (UTC)[回复]

这里好像没有讨论章节,那就在这里发言了。解任投票未满足提前中止的条件,Zhxy 519移除对自己的解任投票并报复性封禁Jusjih明显属于不合理封禁,已解封并在元维基申请紧急暂停User:Zhxy 519的管理员权限至投票结束。--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0:46 (UTC)[回复]

解任有效因本人为当事管理员,而Jusjih触犯了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中蓄意滥提解任相关内容。请仔细阅读有关规则,同时停止包庇Jusjih并回应正常讨论。--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16 (UTC)[回复]
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没有提到当事管理员可以提前终止投票吧,只提到了非当事管理员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前终止投票。--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47 (UTC)[回复]
非当事管理员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前终止投票,而当事管理员则不受此限制。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49 (UTC)[回复]
维基文库:管理员的离任没有给当事管理员提前终止投票的条款,你的行为我认为是在扰乱维基文库社群正常表达意见。另外注意Zhxy 519已经在元维基同步提出了对Jusjih的解任请求。如果你觉得Jusjih不适合在维基文库担任管理员,为何不在维基文库提出?另外附加我在元维基提出的紧急暂停Zhxy 519在维基文库的管理员特权至投票结束的链接。--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4:06 (UTC)[回复]
中止投票本就是可以正常行使的,而管理员离任只是限制了非当事管理员。我之前的正常表达已经你为何可以无视而放任Jusjih?按照此前管理员对于沟通无效的共识这已经违反,我也是在维护管理员共识。我已经在Jusjih讨论页开启了要求解释的内容,如果其不能解释,自然可以考虑进行下一步在文库开启Jusjih解任程序。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4:14 (UTC)[回复]
Wow...事情发展真的是...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8日 (四) 14:16 (UTC)[回复]
Revi回应:程序性说明:监管员正在其内部邮件列表讨论此次事件。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06:21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应该主要取决于本地共识--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08:34 (UTC)[回复]
我想说,想上面Jusjih那么明显的谎言除了当事人以外没人阻止而放任投票,是不正常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3:58 (UTC)[回复]
建议诸位无论理由,暂且不要进行管理战(包括编辑战、封锁战等等,显然现在这样只会让局势恶化),否则你们可能到最后全部被紧急除权orz ——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5:54 (UTC)[回复]
其实现在监管员面临的处境也很困难,做出决定可能会把监管员自己也扯进这个争端里面。且不论Jusjih是前任监管员,只就我今年来的经历看,我一直试图保持不对双方的争端做出明显偏袒的评论,之所以有默许Jusjih开启投票的倾向,是因为每次Jusjih一开始投票,Zhxy 519很快就会作出回应,而去年刚刚决定要修改管理员就任和离任方针时,普通的写字间讨论摆上一个星期也没人理睬。最近一次管理员离任方针的修订中Zhxy 519所认同的方案也是在Jusjih开启投票以后才提出的。不过这一次发生的事情真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而且把我也变成了支持Jusjih的一边。我觉得这次事件结束以后有可能有管理员不仅被除权而且还被封禁(想想如果维基媒体基金会只是把WMC成员解任但是没有封禁的话维基百科会闹成什么样)。当然我不希望任何对维基文库有贡献的人被封禁,离开维基文库,最好还是双方能够在这次事件结束以后和解,给文库社群一个解释和道歉。(本留言不是对以下Zhxy 519最新留言的回复,只是发生了同时编辑)--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22 (UTC)[回复]
没人理睬的东西往往可能是没人感兴趣,或者本身无理而无法进行正常讨论,听之任之就好了,为甚么一定要默许?而且这么说好像逼我出手一样,对我有恶意?我很爱(被)蹚浑水吗?当我看到瓜皮仔能出来主持公道的时候,我总在想,Jusjih都已经撒谎到了这个地步,还要“保持”甚么?甚至在元维基跟著走撒谎这条路,要不然就全程“保持”。多年以来Jusjih的恶行记录这下想来都已经看到了,如果还是想“保持”,那么毁掉中文维基文库的不是我甚至Jusjih本身,而是纵容和不作为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40 (UTC)[回复]
而且WMC那次也不是所有涉案管理员都被全域禁制,有的只是被裁撤,甚至更有一人几个月后得以复权(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是文言文维基百科的)。禁制的原因很可能不只是滥用权利。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2:58 (UTC)[回复]
插一句嘴,可不可以暂时降成小维基让全域管理员来协助?
看现在火药味太重了... 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15 (UTC)[回复]
全域管理员本站本就有行使权利的能力,见m:Special:WikiSets/7,目前只有93个维基网站全域管理员不插手(包括中文维基百科,但不包括含本站在内任何其他中文维基项目)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11 (UTC)[回复]
Okay。这会好一些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16 (UTC)[回复]
经考虑,本人处理过当,亦对相关操作颇为生疏,已改为禁制Jusjih编辑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单一页面。进行其他操作应该无影响,就此本人表示歉意。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08 (UTC)[回复]
哪来撒谎?Zhxy 519禁制编辑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单一页面,根本就是意图避免被解任管理员的伎俩,根本就是谁反对他,他就报复谁。强烈抗议此滥权、滥用元维基、以及存疑的跨维基,就是不接受以上歉意。Zhxy 519想要有诚意的致歉,就是全面退出以及停止使用维基媒体。--Jusji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2:09 (UTC)[回复]
最后一次。瓜皮仔在其本人时区的2022年4月23日 (六) 10:15-2022年4月24日 (日) 09:58之间并无编辑,你凭什么拿“插话”不到24小时就反复所谓“沟通”?更在本处抛出3月的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来驳斥4月的指控?解释解释。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32 (UTC)[回复]
谁规定反复所谓“沟通”要间隔多久?不懂何谓3月的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来驳斥4月的指控。--Jusji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55 (UTC)[回复]
问你的是为甚么拿假理由“插话”来反复“沟通”啦。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已驳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谎论

是你的原话,不懂吗?不想“明显偏袒”你的Midleading都记得很清楚呢。--瓜皮仔Canton 2022年5月2日 (一) 13:35 (UTC)[回复]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阁下撒谎不打稿吗?这是基于中文维基百科版本的改人数吗?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6日 (六) 03:29 (UTC)

早就驳斥此撒谎论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5 (UTC)[回复]

哦,二月!一者你没有驳斥:你拿出甚么佐证了?二者我当时本就没有参与这项指控,算到我头上干什么?三者顾左右而言他,在当前讨论无头绪地提出一个二月不相关的内容,就是没有能力回应当前指控了?无法回应指控就可以正式开始下一步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1:22 (UTC)[回复]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无视他人意见,拿一个违反先前管理员“不能曲解沟通无效”共识的版本欺瞒大众,撒谎成性,......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20:06 (UTC)

也早就强烈反对Zhxy 519的欺瞒论、撒谎论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2:01 (UTC)[回复]

笑死了,这Jusjih真不懂“反对”要提出理据才算有说服力,还是真以为到处叫“我反对了”就有用了?仍然没有回应4月的谎言,不要浪费时间了。--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35 (UTC)[回复]
(!)意见,整起事件是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矛盾冲突。我在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用户讨论页上都争取过双方的和解。我还是那句话,“你们两个的矛盾再大,也远远没有达到像WMC与反共派的冲突那样,非得“死”一个(或许是“死”两个)才能结束冲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ssifbus对话贡献)于2022年5月23日 (一) 01:42 (UTC)加入。[回复]

元维基的Jusjih除权讨论结束了,元维基管理员建议在本地讨论是否解任Jusjih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2:25 (UTC)[回复]

元维基的Zhxy 519除权讨论也结束了,监管员建议在本地讨论是否解任。--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2:24 (UTC)[回复]
所以说还是建议他们别吵了,因为现在本站是处于一种“平衡”状态,谁都没办法、也不应该任意解任谁。——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04:03 (UTC)[回复]
@Hat600, Midleading, Shizhao:看在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多日没活动,仍要平反不合理的封禁,就是隐藏封禁日志的内容,才能暂不追求解任谁。监管员太慢,明年初尚可留言支持或反对他们连任。另元维基没有管理员解任案。--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2:06 (UTC)[回复]
同Ericliu1912。另个人建议,可考虑对现时涉事管理员Zhxy 519、Gzdavidwong、Midleading及Jusjih施予双向互动禁制,以免本站持续陷于纷争中。谢谢。--SCP-2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2:45 (UTC)[回复]
Midleading以及我受害严重,所以部分 反对SCP-2000的看法。不如以下:
  1. 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双向互动禁制,禁止封禁任何用户,以及向社群道歉。
  2. Zhxy 519必须向元维基提请删除二则先有以及再有的超冒犯意见请求。第三者虽已结案,但内容太冒犯。
请SCP-2000公正论事。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多日没活动,希望不再犯。--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4:34 (UTC)[回复]
要是就这样停下来,并且既往不咎,能让事态好转的话,我也乐得接受。我看这些事情的起因还是在于双方对于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怎么当这个问题有分歧,而且往往是出现在版权讨论和随后的恢复请求中。2018年某用户发言“何必呢,保留六天维基文库就会倒闭吗”,Jusjih认为不必采取任何行动,Zhxy 519认为应该封禁。2021年还是在版权讨论中Longway22坚持认为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属于公有领域,Zhxy 519认为也应该封禁。现在Jusjih搞的解任投票,我本来打算看看结果,然后就名正言顺地驳回或者通过就结束了,Zhxy 519觉得属于蓄意滥提解任,并说这种纵容会毁掉维基文库。现在大家还想讨论这些事情吗?现在再看版权讨论和恢复请求,Longway22现在还在坚持版权讨论中要考虑“党国法理实际”,是不是要继续封禁;恢复请求中还有一堆疑似侵犯版权、但似乎具有某种行政性质的文件在请求恢复,我没打算恢复这些文章,如果没有一个管理员打算处理,是不是要全部驳回并扔进存档区?--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2:44 (UTC)[回复]
虽然我也不保证过去的事全记得周全,但阁下两个根据都错了。“保留六天”“坚持认为……具有法律效力”都不是封禁理由。Jusjih两者根本没反对过,也从没有提出封禁为何有问题的理据。阁下想说话,请务必看清前因后果,不然阁下只能是造成更多的困扰。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2:48 (UTC)[回复]
@SCP-2000如果能少一点事让我清静一点,我一点也不反对所谓双向禁制,反正对普通管理员权限没甚么影响是吧?但具体如何实施,请阁下示下。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2:51 (UTC)[回复]
此时Jusjih仍在隐藏Longway22的封禁历史。封禁要告知其他管理员是哪门子逻辑?真要平反请拿出理据来,不然只能视为Jusjih仍恶意包庇Longway22而无意停止争端。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3:18 (UTC)[回复]
最可笑Jusjih连一个恶意IP都要“平反”,如此我真的情愿对双方双向禁制了。Jusjih试图推掉自己责任的行径决不能容忍。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3:21 (UTC)[回复]
Zhxy 519试图推掉自己责任又不反省的行径决不能容忍。--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3:04 (UTC)[回复]
严正在此抗议zhxy519阁下肆无忌惮地歪曲整个蕴含法理争议之问题,同时也恳请其他关联代权人或维基人适宜避免进一步承托zhxy519于该范畴内之任何发布,是以社区和社群难以预计如此情状所赋衍生之后果。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8:41 (UTC)[回复]
所以说确实没有办法,他们俩吵架是停不下来的。请认真考虑给予双向互动禁制。——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03:27 (UTC)[回复]
我觉得User:Ericliu1912说的很对,我另外认为这俩没有能很好的履行管理员的职责。最起码这俩得降级,成为临时管理员。他们俩待在正式管理员的位置上目前看来不是合适的。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6:48 (UTC)[回复]
事关非双方间,而属于社区事务之整体系统,如此开脱掉整个社区和社群一直面对部分代权行为造成之困境,才是非常不适当之,有关问题应当重新以最初对Zhxy 519提起罢免案之形式进行问责程序,以重新建立社区内自治之氛围与信心,方合乎维基计划之目标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8:46 (UTC)[回复]
同意。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2:45 (UTC)[回复]
看了这么久,讨论水平真的不敢恭维。像Longway22一个屡屡被封禁的用户,说话又长又没有逻辑,现在却可以站出来引导风向,还有人赞同;Jusjih“明年初尚可留言支持或反对他们连任”,这样的中文维基文库怎么可能安宁。诸位想长治久安,就应该在正本清源,搞清来龙去脉上多花点时间,光打哈哈不痛不痒,是解决不了顽疾的。--92.202.137.19 2022年6月7日 (二) 14:35 (UTC)[回复]
你先注册个账户,再发表“高见”吧。92.202.137.19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5:29 (UTC)[回复]
本段落太长了。是Zhxy 519故意不肯和平共处。下接#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09 (UTC)[回复]
你无权伪装受害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3:44 (UTC)[回复]

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包括本框格外部下方,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上接#可不可能向二位固执用户沟通,基于此二名管理员已被多次提案解任不成,仍造成太多事端,在此分段落列出详情,以及提案讨论如何禁制此二名,就可能暂缓再追求解任。以下提案禁止谁接触谁,准用w:Wikipedia:编辑禁制方针#互动禁制。其中提案双向互动禁制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瓜皮仔),是基于他们共同加害于社群以及他人。其他提案单向互动禁制,是禁止加害者接触受害者。

在此建议违反的处分,是Zhxy 519或Gzdavidwong端看谁违禁,就管理员快送解任。也请任何用户勇于作证提出更多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加害社群以及他人的事实。希望以下条理分明的提案,有助分别讨论,解决争端,但有的提案理由可能用于超过一段落,恕不赘述。--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20 (UTC)[回复]

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户相关权限[编辑]

禁止Zhxy 519关闭各式投票[编辑]

禁止Zhxy 519接触Midleading[编辑]

禁止Zhxy 519接触Jusjih[编辑]

双向禁止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接触[编辑]

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户相关权限[编辑]

禁止Gzdavidwong关闭各式投票[编辑]

禁止Gzdavidwong接触Jusjih[编辑]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包括本框格外部下方,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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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Jusjih、Longway22单方面提案无效,不得伪装受害人,再行无理提案将直接封禁,赞成SCP-2000和Ericliu1912居中提案。--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3:31 (UTC)[回复]

鉴于当事者继续肆意妄为中断程序和多番阻挠社区自治,依据既有惯例程序等要求,谨表已先行再提起要求紧急针对当事者之禁制令在该案。——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13 (UTC)[回复]

他们全是争议的当事人。我看本地社群根本就没办法解决,监管员发回除权案给社群讨论是错误的决定。——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2 (UTC)[回复]
Zhxy 519已经保证在未来的一天内不会与Jusjih产生冲突,Jusjih也没有任何行为。我认为这是双方实现和平的第一步,即双方各退一步。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5:10 (UTC)[回复]

Assifbus给社群的信[编辑]

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作为维基文库的资深管理员,两个人冲突的根源在于对维基文库的管理方式的歧义。你们两个的冲突让我忍不住和中文维基百科发生的事情做对比,我希望两个管理员认识到,你们两个的冲突不像WMC与反共派的冲突,没有达到水火不容、非得“死”一个的地步。眼下局势很复杂,但是只要你们两个和平共处,根本不会衍生出这么多问题。

我想社群的普通用户也不愿意见两个火拼,这俩应该把精力放在日常管理上,而不是永无止境的斗争。如果这两个非得想让对方“死”,监管员又懒得处理。我建议这俩去维基百科创始人的英文用户页那请创始人仲裁,这样做的风险很大,我就是前车之鉴。

这两个的矛盾在我看来很小儿科,没有到达意识形态那样的高度。这俩应该和平共处,专心致志,共同处理好站务,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借用某管理员当时处理我和PAVLOV的冲突的一句话来做结尾:我认为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Assifbis和PAVLOV)共同在维基文库里面做贡献并不冲突。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16 (UTC)[回复]

我从来没主动要Jusjih走,所做的都是被迫防卫,而我呈给meta的证据虽然效力也许不够,却没有一件是无效的。当然,各位可以讨论是否过当,我也会加以说明。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21 (UTC)[回复]
只要阁下愿意并且在此向社群保证与User:Jusjih不再发生这种“小儿科式”的冲突,这问题不就结束了吗?到时如果User:Jusjih依旧不依不挠,不就是你占理,他不占理吗?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1 (UTC)[回复]
只要阁下愿意并且在此向社群保证与User:Zhxy 519不再发生这种“小儿科式”的冲突,这问题不就结束了吗?到时如果User:User:Zhxy 519依旧不依不挠,不就是你占理,他不占理吗?@User:Jusjih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3 (UTC)[回复]
阁下不应再应托其任何不实讯息,是以其早已多番严重攻击到文库包括本人、Jusjih和其他与其相左之社群成员的信誉,乃至到要第三方耗费元维基资源去提出验核当时有留言与当事人相左的诸文库用户是否傀儡,这些都是极为不妥和不当的,但当事人由始至终都一概没有表示起码的歉意,不断威胁、恐吓和甚至利用机制漏洞继续干预自治体内部运作,如无法悬崖勒马已经是难以挽救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44 (UTC)[回复]
社群要做的是促进双方的和平,请阁下不要扮演火上浇油的角色。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59 (UTC)[回复]
请问阁下是否明白整个事件之因由,并非仅在于Jusjih阁下,或仅在本编,或仅在其他暂不再具名之社群受影响人——元初本编第一次与Zhxy 519相左时,Jusjih阁下也未有明确倾向过本编,也一直未有涉足其他比较具体之争议,也有指出本编部分表露有所欠妥,
本编也有通过继续交互,而尝试反思和改进,也不断表态仅针对程序上之有所意见,并一直秉持继续和其他编辑人一同协作的信念,即使可以说尚不足,也是不背离维基宗旨而贯彻一路,但这些以现有所见,已恐怕并非该指明两人所能容纳
另请阁下切勿擅自代理社群尤其曾受当事人影响但现未有即时活跃的社群成员、做出任何和解邀请,之中可能有所偏好游说社区和社群、且可能不太适切当前程序和事务运作已陷入之危机状态,如不能加以采取可防御霸权化驾驭文库事态之良策,而出名求和,只恐留作后世之草艾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19 (UTC)[回复]
阁下想的很简单,那好。我24小时之内不再还击,阁下能否这24小时之内看到Jusjih或Longway22出来闹,而出来谴责他们不占理?如果阁下愿意,我的24小时不还击,甚至更长时间不还击的声明当即生效。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6 (UTC)[回复]
如果这俩在阁下释放出善意的情况下,依旧出来闹。我当然会谴责他们不占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57 (UTC)[回复]
很好,我信任阁下。我的话已生效。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05 (UTC)[回复]

关于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处理意见[编辑]

元维基监管员要求社群投票表决,看是否撤除这俩的管理员权限。介于这俩人都是维基文库中的“老人”,双方各自有大量追随者,我担心维基文库社群这样做会步入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后尘,分裂成两大阵营,因此向社群提出意见。

1.这俩管理员是一定得处理的。但是如果这俩现在进行投票解权,特别容易让社群分裂。我认为可以让监管员把他们降为临时管理员,经过一段时间的重新学习历练之后,再经过社群投票表决,看升任正式管理员还是撤除管理员权限。在此期间,两个人的活跃度必须得达到一个月500次条目编辑以上。否则应被视为自动放弃管理员权限。

2.为了避免这俩以后用管理员的权限打编辑战,忽视贡献本身。我建议这俩现在就进行互动禁致。

3.处理这俩管理员容易,如何善后非常难。彼时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分裂成两大政治阵营,基金会出手“灭掉”了亲中派的领导者(WMC),但是中文维基百科并没有因为WMC的“神隐”就风平浪静,两股政治势力依旧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我认为监管者不应该把锅甩给社群,这很不负责任。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7:34 (UTC)[回复]

(!)意见:当然,如果这俩管理员都同意以后和平共处。我认为就没有处分的必要了。请@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表态。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7:42 (UTC)[回复]

Zhxy 519故意不肯和平共处。请区分加害者以及受害者。下接#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09 (UTC)[回复]
这事其实并不简单,看似是J派和Z+G派,其实里面有更复杂的保守派和支持分离派,后者指的是支持将文言文内容拆分出本站的一派。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23:16 (UTC)[回复]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回复]
@Gzdavidwong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Literary Chinese了解一下。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2:06 (UTC)[回复]
要我了解啥?我参与过这讨论了?连Zhxy我都没看见,啥保守派啥分离派?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2:38 (UTC)[回复]
毕竟Liuxinyu970226君是该案的提案人(不过没有既定立场),他自己对文库的现状有一些揣测或与该案的联想也不为过吧。——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57 (UTC)[回复]
是啊,而且我现在反而也反水了,积极争取拒绝该提案。关键是瓜皮仔上面说过“这样的中文维基文库,我看解散都好啦。”有可能让包括我在内的任何涉事用户有某种特定联想。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回复]
作为一个录入文言内容的用户,我也许也应该与阁下共享这种特定联想?事实上去年Jusjih君在同一个人事案的一次发言在当时就已经造成了在下对于文库被拆分的忧虑。——我想说的是,阁下的联想、任何人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进行鼓吹解散或拆分的言论,或许都有其“存在即合理”性,但它们对于眼下这个问题的处理,似乎并没有好处,毕竟,“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再帮他说一遍...”(doge)——(为防误会,这是开玩笑)我想,也许还是回到一些更实际的问题可能会更好。——当然,我无意干涉言论,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如有叨扰要请多见谅。--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58 (UTC)[回复]

User:Jusjih[编辑]

User:Jusjih,Zhxy 519已经同意未来24个小时内不再与阁下发生冲突。希望阁下也能拿出一些善意。如果这24小时之内你们双方没有冲突的话,你们双方的长久和平就能开始。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11 (UTC)[回复]

素女妙论[编辑]

《素女妙论》查看请求[编辑]

《解怪祭誊录, 一名, 祈禳祭誊录》这个名字有没有搞错?[编辑]

这本书《牒(呈) [仁川港 海关税银 및 经费를 誊录한 册子의 上送보고]》的名字真怪[编辑]

壬戌钱谷草册》是什么?[编辑]

我录入《承政院日记》时看到有《壬戌钱谷草册》这个书。这是什么书?大家知道吗?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7:22 (UTC)[回复]

这大概是“壬戌年的钱粮登记册”的意思,看前后文,是要查金应河的孀妻在当地领取给料的状况——所以这大概是某道壬戌年的钱粮册。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02 (UTC)[回复]
也就是说,这本书已经不存于世了吗?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我无法判定。这大概是铁原府的钱粮册,有无存留可能要看当地的地方史志。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57 (UTC)[回复]
这就麻烦了。铁原府现在由朝韩分治。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2:53 (UTC)[回复]

讲学厅日记》问题[编辑]

讲学厅日记: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8%AC%9B%E5%AD%B8%E5%BB%B3%E6%97%A5%E8%A8%98&ridx=0&tot=5291

肃宗讲学厅日记: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C%9D%BC%EA%B8%B0&ridx=144&tot=597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encykorea.aks.ac.kr没有把《肃宗讲学厅日记》例如到《讲学厅日记》而是要另作一页呢?我搞不明白。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1:20 (UTC)[回复]

志愿者请求[编辑]

有没有志愿者愿意录入《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原文我已经搞到了。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0:58 (UTC)[回复]

一种新的想法,用bot获取政府公文[编辑]

@Assifbus近来阁下上传的自由文本,大多为网络上可直接获取的政府公开内容。在下有个不成文的想法,能否用bot批量下载下这些公文并批量创建?本人的代码水平实在不好,故只能作为一种想法,但如有可能,或可解放人力以进行更为复杂的校对工作等。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09 (UTC)[回复]

我不会参加。User:Njzjzbot以前干过,不过机器人终究还是机器人,有的公文导入的是空白页面,后来只好G1快速删除。--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50 (UTC)[回复]
我觉得半自动机器人可以考虑。全自动的可能需要更多评估。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1:42 (UTC)[回复]
全自动会很困难,但半自动似乎不错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42 (UTC)[回复]

(!)意见:技术好的人干这种事非常简单,不好的人干这种事非常难。(我自己是个技术不好的人。)PAVLOV应该能找到一个技术好的人。

不过我很认同User:Midleading的看法:机器人终究还是机器人。 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53 (UTC)[回复]

我就是通过自己制作BOT搬运《朝鲜王朝实录》与《承政院日记》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3:28 (UTC)[回复]
说吧,网页是什么?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3:36 (UTC)[回复]
那么就麻烦您了。请拿这个页面的下属子页面试试吧。https://www.bjcdc.org/ColumnAction.do?dispatch=getEjPage&id=4&cID=47, assifbus已经搬运到第十九周,我们需要搬运2022年20、21、22周的周报。
也可以试试从后往前搬运,直接跳转到最后一页,那里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本站没有的传染病公报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09 (UTC)[回复]
@Blahhmosh谢谢您愿意试试这个想法,在此深表感激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09 (UTC)[回复]
{{回复@PAVLOV}}:PAVLOV如果是大陆人的话,应该会明白中国互联网和国际互联网是两个独立的系统。Blahhmosh人在美国,从美国境内访问中国互联网非常慢甚至无法访问,这也是在中国的软件平台上出现了供海外华人翻墙回国的梯子的原因。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6:51 (UTC)[回复]
(!)意见:@Blahhmosh专注于收录古文,中国政府机构出版的自由文本千千万万,怕Blahhmosh会忙不过来,顾此失彼。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6:15 (UTC)[回复]
不过我可以仅制造机器,我可以制作完机器后把机器发个你们,你们自个就用机器搞定。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20:48 (UTC)[回复]
说吧,你想要有多自由的机器?是一个在某一个计算机路径里(例如(C:\Users\my_name\eclipse-workspace\SumScraper\files\Repository))制作一个有页面的信息的TXT文件呢?还是一个直接创造新页面的BOT?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22:29 (UTC)[回复]
我脑子笨,不会用机器。我觉得机器给PAVLOV最合适了,他最主动了,应该能胜此大任。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0:30 (UTC)[回复]
不过顺便补充一下,我录入的古文都是非常庞大的。列入《朝鲜王朝实录》、《承政院日记》,这些书籍都比24史要大好几倍,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等机器抓取完文字,也就是一般30到90分钟就搞定一个TXT文件,也就是相当于一个月份的文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3:46 (UTC)[回复]

请社群审视[编辑]

1.PAVLOV身为反共派中的重要成员,追杀亲中派。他多次因user:Assifbus在英文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上的事干扰维基文库正常的管理员选举和站务讨论,试图将亲中派与反共派的战火延伸到中文维基文库,试图在中文维基文库里面解决掉Assifbus。PAVLOV还试图凭借我中文维基文库里面发生的事情,让日语维基百科管理员永久封禁我。不过日语维基百科管理员及时察觉了他的狼子野心。

PAVLOV试图凭借我在日语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英文维基百科发生的事让中文维基文库管理员封禁我,就算不能封禁我,也要阻挠我成为管理员。

2.PAVLOV上次假意在Telegram向我、虫虫飞和WMC的道歉之后,暗度陈仓,向基金会举报我,希望神不知鬼不觉的封禁我。疑因失败才有了这两天在中文维基教科书、中文维基学院和中文维基文库中的动作。我希望管理员能让PAVLOV停止他的勾心斗角。

3. PAVLOV一直试图借刀杀人,我与文库管理员J本没有矛盾,他却断章取义,试图无中生有,让我和管理员J发生冲突。我很纳闷他从哪看出来我说J是“太上皇”?

4.专注于勾心斗角,不为维基文库做贡献。在Assifbus提醒后,才装模作样的为维基文库贡献了两三篇文章。但是他这极少数的贡献也是为了更好的勾心斗角才做出的,实为掩耳盗铃之举。

像这种奸诈无比的人,我不认为他会很好的为维基文库做贡献。请社群审议PAVLOV的言行。

我还有最后一句话想对PAVLOV说,之后请管理员对我们进行互动禁致:就算你千方百计的装自己是大陆人,但假的终究是假的。反共派安插了两颗钉子,你就是另外一颗。我本无意于你们发生冲突,你们在中文维基百科里面为了争夺管理员争的死去活来,勾心斗角,关我什么事?但你们逼人太甚了,现在的我在防御,但未来的我要反击。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2:57 (UTC)[回复]

我最后警告一次,二位在维基文库上请讨论和维基文库有关的事项,不要把其它维基项目的旧怨带进维基文库,请在原来的维基计划讨论。如果二位谁再在维基文库讨论其它维基项目上对方的旧事,将会被禁止参与讨论,只允许编辑条目页面。--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4:18 (UTC)[回复]
(!)意见:请管理员Midleading留意,今天的这件事全因PAVLOV断章取义,借刀杀人,试图挑起我和管理员“J"的冲突所起。另外为了防止我们两个的事情影响到文库的日常运行,我有两个提议,请管理员审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7:05 (UTC)[回复]
我快考试了,没太多时间和你消耗。你在文库也如此,为何我还要与你纠缠呢?
但是他这极少数的贡献也是为了更好的勾心斗角才做出的,实为掩耳盗铃之举。
PAVLOV一直试图借刀杀人
以及midleading阁下您可以看到他曾经用户页面写了什么被jusjih删除的。
我希望aib阁下注意假定善意,不要人身攻击。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0:14 (UTC)[回复]
为了永绝后患,我提议:

1.我和PAVLOV互动禁致(PAVLOV不愿意)

2.我和PAVLOV禁止参与讨论,只允许编辑条目页面。(估计PAVLOV也不愿意)

我愿意为文库做出一些牺牲,但我觉得PAVLOV应该不会放弃这样一个针对我的平台。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6:57 (UTC)[回复]

哦,我没什么不愿意的。另外文库的页面不叫条目。互动禁制不是互动禁致。告退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0:22 (UTC)[回复]
阁下同意就行。@Midleading,请互动禁制我们两个并禁止我和PAVLOV参与讨论。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1:59 (UTC)[回复]
@Midleading: 以下是对事不对人看法,不想偏袒谁。本站不是元维基,但Assifbus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提“借刀杀人”,也在Wikisource: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封禁另一用户。我已请求事证。若不举证,建议禁止Assifbus参与讨论以及接触PAVLOV。至于是否禁止PAVLOV参与讨论以及接触Assifbus,请明察,何况PAVLOV尚有一些有用非针对Assifbus的有用留言[27][28][29][30]。--Jusjih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0:39 (UTC)[回复]
请User:Jusjih留意,是PAVLOV率先在站内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断章取义我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B的回复,把战火延伸到了现在这个局面。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1:58 (UTC)[回复]
我另外想请User:Jusjih回答我几个问题。
  • 阁下是否认为我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B所说的话是针对你,即PAVLOV斥责我是正确的。(看来以后语言得再严谨点,防止被反共派抓住把柄。)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社群管理竟然被PAVLOV造谣成了反对User:Jusjih。
  • 阁下只认为我在站内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不提及PAVLOV率先引战,实在是有失公允。PAVLOV说的这么多话阁下认为不算扯太多他站的事?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2:05 (UTC)[回复]
    个人建议阁下最好不要在文库总是使用“反共派”这个说法,很容易误认为您是在“扯及他站”。不论其它维基现状如何,本地并没有很清晰的政治派别矛盾。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2:31 (UTC)[回复]
收到。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3:14 (UTC)[回复]
本人倾向于支持User:Jusjih所言。暂时继续观察,如果下次再出现人身攻击将会立即封禁。--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7:27 (UTC)[回复]
即使近来本站管理员之间、编者之间有一些不愉快,我未见这些不愉快与各方政治倾向有什么关联。个人不建议将前述冲突上升至所谓“亲共派”、“反共派”斗争之层次。——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4日 (二) 04:13 (UTC)[回复]
@Ericliu1912@Jusjih@Midleading@Yinyue200
谢谢你们的调解。
也稍微说句题外话,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用telegram。自打我的googlevoice坏掉之后,我就没办法用了,至少半年以上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2:56 (UTC)[回复]
“也稍微说句题外话,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用telegram”=我没有在telegram向Assifbus道过歉。这可不像是题外话。

我不回复这事儿吧,相当于是我默认PAVLOV说的是真的。我一回复这事吧,管理员M又会说我一直在站内讨论其他站发生的事。我在我自己的用户页上提醒自己不能让自己的情绪被PAVLOV左右,即不想回复这件事,管理员J又称我在备忘录上所说的话是“诽谤”PAVLOV,要求我解释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然就以“诽谤PAVLOV”为名删除这个备忘录…………不过我可不想与Jusjih发生冲突,于是就按照Jusjih的意思删除掉了那段话。

横竖都是个死,为何不把事讲清楚再死?PAVLOV使用电子邮件向维基百科的某资深用户写了道歉信,这个资深用户在telegram上把道歉信给我发了过来,所以我才会说PAVLOV在telegram上向我道歉。@Jusjih,@PAVLOV,@Midleading,@Ericliu1912 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0:57 (UTC)[回复]

我已经把PAVLOV的道歉信截图发送给Ericliu1912,也请PAVLOV不要再继续说谎,玩文字游戏,游戏维基文库。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14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话,Ericliu1912也可以把PAVLOV的道歉截图私信发送给@Jusjih和@Midleading,看是谁在说谎,谁在游戏维基文库。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23 (UTC)[回复]
@Midleading:Assifbus擅自更改留言[31],org改shisu.cf,在此不追认妥善,故囘退。--Jusjih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回复]
我已就镜像站问题再次提醒Assifbus,希望他以后别用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6:54 (UTC)[回复]

Assifbus的回复[编辑]

自我评价:我闲的没事干改这个干什么?真相:因为我在使用镜像网站编辑维基文库。上次PAVLOV指控我更改留言的场景想必Midleading还历历在目。这个实为用镜像网站编辑的一个特殊bug。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54 (UTC)[回复]

@Jusjih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53 (UTC)[回复]

这是镜像网站的问题,发现一个屏蔽一个。--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4:02 (UTC)[回复]

Poll regarding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last week of June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by 20th June 2022: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striage4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3:22 (UTC)[回复]

咋去掉这个东西?[编辑]

周世宗实录有【在模板调用中使用重复参数的页面】这个模板,如何去掉他?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8:03 (UTC)[回复]

这样去掉:[32] -- Zy26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0:48 (UTC)[回复]

页面标题下的线变虚了[编辑]

如题——页面标题下的线变虚了,请问大家发现类似情况了吗?——Zzhtju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06:37 (UTC)[回复]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0:48 (UTC)[回复]
这是刻意而为Stang 2022年6月16日 (四) 11:53 (UTC)[回复]
好像百科没有这样。 Zzhtju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2:00 (UTC)[回复]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修订讨论进行中[编辑]

通用行为准则执行规范草案的修订期仍在进行中,邀请各位参与运动策略论坛上的讨论,发表您对培训、对通用行为准则表达肯定平衡隐私及正当程序这几个部分的看法。当然您若对其他部分有任何看法,也欢迎您提出,以供修订委员会修改草案。谢谢各位!

运动策略与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3:17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9th June 2022)[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9th June 2022 at 10:00 AM UTC / 3: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There is some exciting news about a few technical projects related to Wikisource that are getting started right now and we will be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during the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07:39 (UTC)[回复]

请求(建议)开启TextExtracts API模组[编辑]

鉴于公众查阅本维文章之方便,兹建议启用此API模组wfLoadExtension( 'TextExtracts' );,此模组能够回传文字值而同时不会回传html标签,如此便可以减少伺服器负载。 Impartial just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4:12 (UTC)[回复]

取消,查版本以正确安装--Impartial just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5:02 (UTC)[回复]

“图书馆备份项目”已经备份了50万册图书,欢迎参与![编辑]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用火焚毁了所有私藏的非正统书籍。公元前206年,项羽放火烧毁了藏有书籍孤本的政府图书馆,这标志着中国古代思想和历史的死亡。《永乐大典》于1408年完成,全书22937章,11095卷,917480页。在制作了原本之后仅制作了一份副本。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已在历史中消失,如今仅存约800章。1932年,战火焚烧了46.3万册涵芬楼善本....

为了防止这种破坏人类共同记忆的令人遗憾的事情再次发生,让我们系统性地将世界上所有公有领域的书籍备份到维基共享资源。

我们希望,最终所有古代书籍都将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在维基文库中转写成文本、在维基百科中受到引用。

此项目目前已经备份了五十万册图书,主要是中日古籍。欢迎加入,让我们尽快完成这一宏大目标! 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5:29 (UTC)[回复]

建议增加以下图书馆公布的数字化中日古籍:
- https://ndlonline.ndl.go.jp/
- https://www.loc.gov/collections/chinese-rare-books/
- https://rmda.kulib.kyoto-u.ac.jp/
- https://www.iiif.ku-orcas.kansai-u.ac.jp/
- https://digicoll.lib.berkeley.edu/search?ln=en&cc=EAL+Chinese+Rare+Books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5:02 (UTC)[回复]
谢谢!ndl图书很难下载,其他我再看看。 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08:17 (UTC)[回复]
ndl的PDF下载入口有限流,解析度也一般。但ndl同时也提供了IIIF协议接口,通过该接口(例如[33])可以下载指定解析度的单页图片,然后可以用img2pdf等工具把下载得到的图片拼装成PDF.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17:39 (UTC)[回复]
好,谢谢。希望IIIF图片下载别有限制。 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5:47 (UTC)[回复]
@维基小霸王别忘记我发布的韩国古文文件,把它变成“中日韩古集”!《三国史记》、《高丽史》、《高丽史节要》、《朝鲜王朝实录》、《承政院日记》、我录入的各个《誊录》,以及其他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21:16 (UTC)[回复]
请问pdf来源是哪里?我希望整个图书馆备份,而不是个别书籍。 维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5:47 (UTC)[回复]
你可以去 https://jsg.aks.ac.kr/ 上找PDF。http://sillok.history.go.kr

有《朝鲜王朝实录》的图片。

http://sjw.history.go.kr/

有《承政院日记》。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4:09 (UTC)[回复]

义勇军进行曲澳门法定歌谱在共享资源的存废讨论[编辑]

请问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Jusjih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回复]

结合各方面一些粗浅可能不关联之观感,不觉得这种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传播知识利用之走线会有一个很好之影响,包括多方之整个迷样强化各种不知所云之权限延展,对于维基原初之公共服务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环节内如果私权公权之话语参与再扩大、回到古老时代之实际财产权益人无独立参与之环境下,整个所谓维护版权之讨论、不过是重演一次历史上特权对个体权利之无限再压榨——不能在整个程序内制衡掉不同潜在特权或非财产权人之私利、代以朱门禁宫之话语而行其所谓著作权等假语,难以对保护真财产权益人有很好之促进。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回复]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回复]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回复]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回复]

建议在维基文库中不要在每个子页面重复添加版权模板[编辑]

三国志/卷56等,无必要,在目录页已经声明过了。建议在维基文库中不要在每个子页面重复添加版权模板,除非确有必要,例如版权情况与目录页和书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时将会从现有页面中移除无必要的版权模板。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回复]

版权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声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议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声明:“除另有声明外,子页面版权许可同主页面或目录页。”--Jusji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回复]
若没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回复]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个子页面重复添加版权模板,但主页面请考虑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PD-old}},除非不是中国作品。--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回复]
准备开始在维基文库清除多馀的版权模板。--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回复]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Zzhtju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回复]
需要分别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吗?前者,非后者,已明示“除另有声明外,子页面版权许可同主页面或目录页。”--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