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文庫:寫字間/存檔/202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寫字間/存檔/2021年 寫字間存檔 2022年 寫字間/存檔/2022年(2)
這是Wikisource:寫字間2022年上半年的存檔

2022社區願望清單調查[編輯]

2022社區願望清單調查現已開放!

這項調查是社區決定社區技術團隊在明年工作流程。我們鼓勵所有人在1月23日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提案,或評論其他提案以幫助改善提案。

社群將在1月28日至2月11日針對提案開展投票。

社群技術團隊致力於為有經驗的維基媒體編輯者開發工具。 您可以使用任何語言編寫建議,我們將為您翻譯建議。謝謝,我們期待著您的建議! SGrabarczuk (WMF) (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18:49 (UTC)[回覆]

關於理事會選舉的反饋意見徵求現已開始[編輯]

關於理事會選舉的反饋意見徵求現已開放,並將在2022年2月7日結束。

對於本次反饋意見徵求,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採取了一種不同的做法,納入了2021年的社群反饋。本次反饋徵求並非以提案為主導,而是圍繞理事會所提出的關鍵問題做討論。這些問題來自於對2021年理事會選舉的反饋。本次反饋徵求旨在激發社群就這些關鍵問題進行集體對話和協作提案的發展。

有兩個已經確定詢問的問題:

  1. 確保在當選候選人中有更多樣化代表性的最佳方法是什麼?
  2. 選舉期間對候選人的期望是什麼?

在徵求反饋期間可能還會提出一個額外問題。這個問題仍在討論中,但理事會希望儘快就已確認的問題提供信息。如果有這一個額外的問題,將在這幾天準備好。

誠摯地邀請您參與對話。 如何任何問題,歡迎聯繫討論。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11:00 (UTC)[回覆]

繁體是「資訊」,簡體是「信息」。--123.252.116.37 2022年1月14日 (五) 14:18 (UTC)[回覆]

已經由Midleading閣下完成。——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1月15日 (六) 17:51 (UTC)[回覆]

請問能否預設繁體?[編輯]

要從那裡設定?或是有代碼嗎? Lucienne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17: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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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community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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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選舉徵求反饋的問題:關於自治體的角色[編輯]

大家好,

感謝所有已參與理事會反饋意見徵求的人。運動策略和治理團隊之前有提到另一個問題仍在討論中。現在我們宣布最後一個關鍵問題:

自治體應如何參加選舉?

自治體是維基媒體運動重要的組成部分。原定於今年補上的兩個理事會席位在2019年已透過自治體推舉理事會席位流程補上。章程的更改移除了社群席位和自治體席位之間的區別。因此就留下了一個重要的問題:自治體應如何在新席位選擇上參與?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問題的範圍很廣,答案可能不僅涉及提到的兩個席位,還涉及其他社群和自治體推舉的席位。理事會希望找到一種方法,既可以讓自治體參與並給他們實際代理權,也能在選擇具有頂尖技能、經驗、多樣性和廣泛社群支持的人員方面將結果優化。

我們邀請每個人分享提案並加入徵求反饋頁面上的對話。

由於第三個問題添加較晚,反饋意見的徵求將延長至二月十六日。

誠摯地邀請您參與對話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21日 (五) 12:34 (UTC)[回覆]

新的一年快到了,版權到期的要討論一下[編輯]

雖今天只是12月14日,可我不知道哪些版權到期,故開啟討論讓懂的提點,為2022年1月1日作準備。--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1:09 (UTC)[回覆]

先不說別的,體育之研究為何本站和多語言版都在收錄?馬克思學說批評世界語問題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之來信及一個青年的夢之正文沒有轉發多語言版?--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30日 (四) 02:38 (UTC)[回覆]
目前找到可以在明年1月1日美利堅合眾國進入公有領域的:也許怯弱者執政府大屠殺記海行雜記清宮十三朝演義長閒阿河。此外歷代諱字譜需要修正,大夏大學校歌華美兩地都進入公有領域還不能洗白?--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31日 (五) 02:12 (UTC)[回覆]
也許怯弱者長閒已大致復原(需轉繁體)。--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1月1日 (六) 10:56 (UTC)[回覆]
已還原--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日 (六) 12:14 (UTC)[回覆]
@Liuxinyu970226體育之研究馬克思學說批評(已導出)本站只鏈接多語言版。世界語問題二方都沒有內容,所以本站速刪。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也導出。一個青年的夢的後記、譯者序、譯者序二不侵權,是缺正文,所以尚不必轉多語言版。--Jusjih留言2022年1月3日 (一) 23:00 (UTC)[回覆]
那最後校歌那個?感覺2000年開始就已經兩岸+美國公有領域了吧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4日 (二) 01:28 (UTC)[回覆]
大夏大學校歌沒有內容,何時作詞作曲?--Jusjih留言2022年1月4日 (二) 22:57 (UTC)[回覆]
曲是w:安妮·萊爾不必收錄,至於詞等一下?[1]說是2011年6月逝世?那麼大中華區就貌似不是公有領域,這玩意貌似得去多語言版錄入?可是要說1857年發表的話已經距今164年了,難不成作者是胡亂給的「王毓祥」?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04:27 (UTC)[回覆]
已請求@Njzjz:就大夏大學校歌做進一步回應,該案未解決前請求不要存檔該段討論。--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2:14 (UTC)[回覆]
已經回退別人加的1857年,那是作曲時間。詞作者是w:王毓祥,依維基百科資料,1949年逝世。作詞時間暫未找到資料,依常理推斷應當在1924年之後,作者逝世之前。-曾晉哲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3:05 (UTC)[回覆]

Wiki Loves Folklore is back![編輯]

請協助翻譯成您使用的語言

You are humbly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an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y contest organized on Wikimedia Commons to document folklore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different regions, including, folk creative activities and many more. It is held every year from the 1st till the 28th of February.

You can help in enriching the folklore documentation on Commons from your region by taking photos, audios, videos, and submitting them in this commons contest.

You can also organize a local contest in your country and support us in translating the project pages to help us spread the word in your native languag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on our project Talk page if you need any assistance.

Kind regards,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月9日 (日) 13:15 (UTC)[回覆]

命名空間Index 問題[編輯]

按照英文維基文庫 [校對]的說明,commons 上的一個File:xxx.pdf ,可以在中文維基建立一個對應的頁面Index:xxx.pdf , 例子如:[傳習錄], 想請問一下,可以建立多個不同的Index:xxx-1.pdf, Inde:xxx-2.pdf, ... ... 頁面嗎?之所以有這個需求,是應為對同一個原本,可能有多種錄入方式,比如同一本古籍,一種方式是按照原文豎排錄入,沒有標點;另一種是按照現代閱讀習慣,橫排,有標點 --Bangbang.S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15:04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通過為文件重定向建立索引實現一本書建立兩個索引。--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4:03 (UTC)[回覆]
可有事例可供參考? Bangbang.S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14:32 (UTC)[回覆]
Index:State Council Gazette - 1954 - Issue 01.pdfIndex: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一九五四年第一號(總第一號).pdfPage: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五四年第一號(總第一號).pdf/1等。後來因重覆改為重新導向。--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15:05 (UTC)[回覆]
我測試了一下:原index 移動到新Index, 但會導致 三國志 顯示空白,該如何恢復,還要請教。另外,您說的方案似乎不行,如有指正,請賜教。多謝 Bangbang.S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13 (UTC)[回覆]
Yes完成 已編輯。--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27 (UTC)[回覆]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五期[編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
第五期,2022年一月閱讀完整的通訊報


歡迎閱讀第五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原名《通用行為準則通訊報》)。這份改版後通訊報發布有關運動憲章、通用行為準則、運動策略執行補助金、理事會選舉和其他運動策略與治理相關主題的新聞和活動。

此通訊報將每季度發行,也會有更頻繁的更新每週或每兩週發送給訂閱者。如果您想收到這些更新,請您在此訂閱。

  • 就理事會選舉徵求反饋:我們邀請您就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提供反饋。本次反饋徵求已在2022年1月10日開始,並將於2022年2月16日結束。
  • 通用行為準則的批准:2021年,維基媒體基金會向社群詢問如何執行通用行為準則的政策文本。執行規範的修訂草案應會在三月份供社群投票。
  • 運動策略執行補助金:在我們繼續審查幾個有趣的提案的同時,我們鼓勵並歡迎更多針對運動策略建議之特定倡議的提案和想法。
  • 通訊報的新方向:隨著《通用行為準則通訊報》過渡到《運動與策略治理通訊報》,請與促進員小組一同來構想和決定本通訊報的新方向。
  • Diff部落格:在維基媒體Diff上查看有關運動策略與治理的最新出版物。

另外與您分享,目前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正在徵求選舉志願者,就下列幾個部分支援今年度的理事會選舉:在社群協助推廣有關理事會選舉的訊息、組織有關理事會選舉的社群討論,及協助理事會選舉訊息的翻譯。若您對選舉事務特別感興趣,或想一同為提升中文社群在理事會選舉的參與做努力,都非常歡迎您聯繫。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1月26日 (三) 13:23 (UTC)[回覆]

四庫全書本的文庫目錄[編輯]

我記得以前看四庫全書本作品(例如江南通志 (四庫全書本))下面的目錄以前大約是如此的:

但現在在沒有更改原碼下會逼成一團,非常不方便,有辦法改善嗎?謝謝--Tombus200320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06:04 (UTC)[回覆]

好像是模板Template:SK_list的問題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37 (UTC)[回覆]
我調整了一下模板,現在我這邊已經沒問題了,請確認是否已修復,感謝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55 (UTC)[回覆]
已修復,謝謝--Tombus20032000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9:11 (UTC)[回覆]

關於Wikisource:管理員#成為管理員一節內容正式成為指引,或者修改成為指引的提案[編輯]

Wikisource:管理員#成為管理員一節長時間未有更改,而現在的內容為暫行,因此提出。 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5日 (三) 14:09 (UTC)[回覆]

本人認為,現行內容已有長時間實踐,應當正式成為指引。如有合理要求,也可加入。 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5日 (三) 14:16 (UTC)[回覆]
管理員提名通過標準,要求提名14日後沒有人反對,這個條件很容易被一小群人甚至一個人破壞,建議修改。--Midleading討論2021年8月26日 (四) 02:04 (UTC)[回覆]
@Midleading1.管理員提名通過標準,並非要求14日無人反對,而是14日無人反對則通過。2.我認為,此規定是用於活躍用戶很少的情況。不知您要如何修改? 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7日 (五) 13:46 (UTC)[回覆]
提案"通過標準"一節內容如下: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提名通過:

  1. 無人投票的
  2. 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且無重大問題丞待解決的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提名無效:

  1. 提名流程不合法的
  2. 被提名人自始至終不符合管理員提名條件的
  3. 提名被管理員、行政員或者維基媒體基金會合法關閉的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視上文規定,視為提名未通過:

  1. 中立人數大於支持與反對人數總和的
  2. 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確認死亡的
以上。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9日 (日) 10:34 (UTC)[回覆]
加一個: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提名未通過:

  1. 反對人數大於或等於支持人數
--Cmsth11126a02討論2021年8月31日 (二) 11:38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 Midleading:按現在標準,理論上只需一人支持即可,如要按M某修改,可能也要討論支持標準⋯⋯--Cmsth11126a02討論2021年8月27日 (五) 11:11 (UTC)[回覆]

@Cmsth11126a02:並非僅需一人支持,是無人反對。 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7日 (五) 13:47 (UTC)[回覆]
一人支持、無反對也是一種無反對,故我的意思是如要改反對標準、則也要改支持標準--Cmsth11126a02討論2021年8月29日 (日) 09:58 (UTC)[回覆]
1.我的意思是,僅有一人支持可以,但是沒有人投票也可以。2.我未見閣下所稱的「反對標準」,支持更改支持標準。 落花有意12138討論2021年8月29日 (日) 10:11 (UTC)[回覆]

維基百科要求支持率至少達到80%。我建議維基文庫也要求支持率比50%提高,例如達到維基百科的80%。--Midleading討論2021年9月6日 (一) 03:09 (UTC)[回覆]

私以為不太現實,80% 即意味着:無人反對,若有一人反對,則必須有四人支持,兩人反對則必須有八個人支持,現實活躍人數並無那麼多,一兩個人即可控制投票結果,顯然不是有效的。當然活躍人數更多時,也可以重新討論。Alvonte討論2021年9月16日 (四) 12:53 (UTC)[回覆]
那60% 是否可行?--Midleading討論2021年9月25日 (六) 03:34 (UTC)[回覆]
乾脆就50%+1人吧。 Alvonte討論2021年10月10日 (日) 20:19 (UTC)[回覆]
@Midleading:也有道理,管理員如此重要。同意60%。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2:02 (UTC)[回覆]

似乎許多用戶都支持『支持票數大於反對票數』這個意見,如果沒有其它意見的話近期可以放在Wikisource:投票中正式表決。至於其它提案,例如『提名被管理員、行政員或者維基媒體基金會合法關閉』、『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確認死亡』、『中立人數大於支持與反對人數總和』這些在維基百科中也沒作出規定,我認為不宜直接加入維基文庫,目前除提案人外也沒有其他用戶發表意見,如果有其他用戶支持的話可以繼續進行討論。--Midleading討論2021年10月14日 (四) 03:23 (UTC)[回覆]

投票正式開始。--Midleading討論2021年10月18日 (一) 03:59 (UTC)[回覆]
  • 少數服從多數,我沒有異議,但是「無人投票」則視作通過,不敢苟同了。1:1、2:2或3:3都不能算是通過,那無人投票是 0 比 0,怎麼說是通過呢?--晞世道明討論2021年10月19日 (二) 09:54 (UTC)[回覆]
    站內明文指標僅為其一,在實際課題中,應以社群活躍不同角度之意見和當中可提煉之共識為判讀基準之一,而且投票問題於多站中仍有顯示多方風險因素,認為必要除計票而定,必要通盤審視個案當中各項可查理據等判讀。以行政、立法和(司法)裁判權分立而定,必要以起碼兩個不同定位之相互推翻權限制判讀之流程,防止部分情況下投票人或裁判人各自有可能出現造成特定極端效果之情況、並可加以衡平有關濫權風險。 Longway22討論2021年10月19日 (二) 10:23 (UTC)[回覆]
    @Longway22:就目前社群現狀,我認為無必要設權力制衡,因為當前的提案並沒有裁判人自由發揮的空間。同時不同意您所稱的「審視個案當中各項可查理據」,我認為這有審查言論的嫌疑。同意您所稱的「以社群活躍不同角度之意見和當中可提煉之共識為判讀基準之一」,依照共識辦事一直是維基文庫的原則之一。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1:37 (UTC)[回覆]
    無人投票之關閉應當視作關閉討論的管理員做出投票,但不應視作共識,後續用戶若有異議也可重新討論。50%或議題膠着的情況下,若關閉討論之管理員未做出投票,其關閉行為應當視作投出管理員票,但參與討論或已經投票的管理員在此類情形下不宜以通過或拒絕關閉討論,但可以無共識關閉。 Alvonte討論2021年10月21日 (四) 23:21 (UTC)[回覆]
    應該明確是無法依據衡常程序得到正面共識結論,無共識之說辭其實真的在華文裡已經有很多陷阱埋下了,但是恐怕拆彈也會是一個艱鉅的任務。簡而言之是不應再用簡句答覆蓋過各種不同的問題。 Longway22討論2021年10月22日 (五) 09:43 (UTC)[回覆]
@Midleading:「提名被管理員、行政員或者維基媒體基金會合法關閉」是為了為以後的方針指引制定留下空間(「合法」),當然也沒法限制基金會行動是了。「被提名人被本地或者全域永久封禁或者被確認死亡」前者是顯然不適宜擔任管理員,後者是沒有能力擔任管理員,授予權限也是徒增安全風險(另:這種情況可以考慮弄個模板一類的,表示紀念)。「中立人數大於支持與反對人數總和」是因為「中立」本身便是認為支持和反對都不適宜,既然有如此多的人沒有支持,便很可能有什麼問題出現了。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1:51 (UTC)[回覆]

如果將管理員申請通過標準改為「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並且無人投票時不通過」,是否可行?--Midleading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5:55 (UTC)[回覆]

(!)意見:無人投票就是都不支持等於都不反對的零比零。監管員通常同意試用一個月,但本站若要自治條款,禁止得到零比零票的候選人試用任何時間,當然可行,就看社群意見。--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日 (四) 04:26 (UTC)(前監管員)[回覆]
1.是否應當加一個限期,此下的可以無人投票視做通過,超過的不可。我認為此期限不宜超過6個月。2.此處的無人投票,包不包括所有人都在討論,沒有得出結論,而至的。3.如果真的沒有任何人,上任就只能找元維基了?但是若提案人不會英語怎麼辦 落花有意12138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3:07 (UTC)[回覆]

另外有人支持將管理員申請通過標準改為「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無人投票時,由關閉提案的管理員或行政員決定申請是否通過」嗎?--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3:22 (UTC)[回覆]

  • 若是1:0,只有一人投票贊成,沒有人反對,我是沒異議的,那是少數服從多數。但是沒有投票人卻通過任命,我是堅決反對的。一位沒有人支持的用戶當管理員,日後發生何等事情,實不敢想像。又沒有投票時,由行政員或「關閉投票」的管理員決定通過與否,那管理員的權限太大了!試想想一位沒有人支持的用戶當了管理員,他又可以在那些申請管理員的投票沒有用戶投票後,決定誰能當管理員,教人不寒而慄!--晞世道明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14:46 (UTC)[回覆]
所以最後達成什麼共識了?這麼久感覺都可以等來公示了。 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00:41 (UTC)[回覆]
看起來好像社群支持將管理員申請通過標準改為「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並且無人投票時不通過」,不過也只多晞世道明一票而已,其它用戶不知道是不是默許了這個結果。真要無人投票的情況很少見,而且管理員可以在最後關頭先投票變成有1票支持或反對再急速關閉投票總結話題。--Midleading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0:43 (UTC)[回覆]
個人理解自己給自己投票不能算。 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3日 (四) 07:06 (UTC)[回覆]
@Midleading:另外就選舉時限這事,我支持的選項在2周~6個月之間,不過還是加一個三級標題討論這事為宜?--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6日 (日) 13:06 (UTC)[回覆]
個人基本支持「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原則。至於最少要幾個人支持,有待商榷。一人或三人都可行。——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1年12月25日 (六) 20:45 (UTC)[回覆]
要不重新整理一下:
  • 提名流程期間或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視下文規則,視為提名無效:
  1. 被提名人被本地封禁(除非能證明封禁不合理),或者被基金會或社群實施全域禁制,亦或者被確認死亡的
  2. 提名流程不合法的
  3. 被提名人自始至終不符合管理員提名條件的
  4. 其他有關提名被管理員或維基媒體基金會職員認定無效的情形
  •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提名通過:
  1. 無人投反對及中立票的
  2. 支持人數大於反對人數,且無重大問題丞待解決的
  3. 儘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
  • 提名流程結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提名未通過:
  1. 反對人數大於或等於支持人數,且每位反對者均提出了具體的反對意見
  2. 中立人數大於支持與反對人數總和的
  3. 無人投票的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0:26 (UTC)[回覆]

@Midleading:我同意最新整理。請問要直接成爲新指引,還是要另行投票複決?--Jusji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3:19 (UTC)[回覆]
應該要在Wikisource:投票中表決,並同時規定成為管理員所需的最少支持票數量(0、1、2票)。被提名成為管理員的用戶不能在自己的提名投票中對自己投票。--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30 (UTC)[回覆]
已開始投票。建議以上討論,請等投票完成,才存檔。最少支持票數量建議另案討論,至少通過本案下接的投票,零支持就不能上任管理員。--Jusjih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41 (UTC)[回覆]
新一輪投票馬上就要結束了,目前本提案即將通過,還有沒有用戶要提出支持或反對意見?--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4:43 (UTC)[回覆]
投票已經結束並存檔,本提案獲得通過,下一步是否有人還想討論管理員就任投票通過所需最少支持票數量?--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13日 (日) 08:30 (UTC)[回覆]

關於國務院公報內個別文獻的收錄[編輯]

各位好,在下之所以提出這個似乎是老生常談的問題,緣由是最近關於Template:PD-PRC-CPC的討論基本已有結論,但關於黨職講話的版權判定問題仍有待解決。此前大家比較傾向於將其區分為「有被收錄在國務院公報中的黨職講話」和「沒被收錄在國務院公報中的黨職講話」來解決(包括在下一開始也這麼認為),但隨着查閱諸年份的國務院公報、著作權法中關於匯編作品的規定和再次研習諸君的見解(包括已存檔的一些過往討論),在下感到由於本地關於國務院公報本身的收錄問題中迄今存在一些不明朗,導致了這一問題在未解決時會對於黨職講話的收錄判定造成部分方面的影響,因此需要先行解決這一問題;又因為以下討論中涉及文獻範疇超出了Template:PD-PRC-CPC的所涉,於是移師此處,粗表陋見,請教諸位的意見。

首先,為避免因素干擾,在下先列舉以下幾類文件,並非黨內文件,但卻是在下認為值得疑慮並進而導致需要明晰國務院公報的收錄問題的:

(1)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品(含該組織職務講話),如《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的開幕詞和閉幕詞(鄧穎超,時任政協主席)、決議》、《中國奧委會不參加莫斯科奧運會的決議》...(甚至還曾收錄過個別國有銀行的部門業務章程);
(2)非以黨職身份發表的作品,如《紀念孫中山先生-毛澤東》(此文原見1956年11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時無任何職務副署)、《聶榮臻元帥致國防科工委賀信》(聶1987年十三大上全退;且1965年軍銜製取消,1988年恢復軍銜制後沒有再設立元帥軍銜,這一頭銜早已不再具有名義上的權力了)。

以上原始文獻一是時間不到期,二是(無論是以內容或以作者論)存在不少明顯不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恐怕難以單憑收錄在公報就認為其進入公有。

此外,在下查閱著作權法第十五條: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據此,國務院公報作為匯編作品,為整體出版物時雖版權整體進入公有時,但同時應不得侵犯原單篇作品的原始著作權,又兼文庫收錄以單篇為收錄形式,如果這樣,那麼應不能以收錄國務院公報為由收錄各單篇作品,而應以各單篇作品的原始著作權情況決定是否收錄。另外雖有《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但裁定書的法源依據是著作權法第五條屬於一般規定,而匯編作品的版權狀況已由著作權法第十五條作特別規定,據《立法法》第九十二條:「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也就說明我們在收錄國務院公報的同時應注意各單篇的版權狀況,部分單篇的原始版權狀況不符合收錄要求時,似乎應該留白。鑑於一則這問題本身確實需要解決,二則關於上述問題的判斷會影響部分黨職講話的收錄問題(如果上述說法成立,則不必區分一個黨職講話有沒有被收錄在國務院公報中,而只需以其本身的情況作版權判斷;反之則還需要考慮國務院公報的因素),是以提出一點淺見,不免疏漏,惟望拋磚引玉,進一步解決問題,並遲祝諸位農曆新年快樂。--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2:04 (UTC)[回覆]

(!)意見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不是構成對黃建中作品的改編作品呢? 那麼如果我們也認為"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那豈不是應該適用著作權法第十三條關於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的特別規定呢?
因此個人認為適當類比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著作權法第十五條不能被視作可以對著作權法第五條的"特別規定"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8:54 (UTC)[回覆]
我的意見是既然改編作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都是公有領域作品,那麼作為匯編作品的國務院公報難道全文就不在公有領域嗎.
改編作品也有自己的第十三條"特別規定".這和為匯編作品提供特別規定的第十五條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嗎
個人拙見,如有問題,望指正.感謝~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18:57 (UTC)[回覆]
您好,就有關特別規定和一般規定的看法您確實提出了一個很有力的反論,我表示贊同。但是這個裁定書裡邊法院沒有對住建部「有沒有」侵犯著作權或是像閣下所說的改編行為作任何定性判斷,而是以「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基於著作權法第五條)給擋了回去,既然沒有定性為改編行為(或者說沒走到定性那一步),又如何適用第十三條呢?(至少在程序上我們無法單憑上訴人的申訴內容來判定是否真的存在改編)此外,和「改編」這一需要複雜主客觀細節標準來斷定的行為相比,「匯編」至少是一個相對判斷標準單一的行為了,如果對於國務院公報屬於匯編作品這一點不反對時,想必第十五條對於國務院公報收錄問題的效力至少應該是相對存在的。
此外,我想指出一點,特別規定是在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部分才適用特別規定,您可以看看第十五條「匯編...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這個部分,其實跟第五條沒有衝突(只不過國務院公報著作權並非私有,而是以整體形式釋出了公有),只是在最後提出了一個補充性的說明:「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這就是不一致而需要適用特別規定的地方;這也就是我認為的,國務院公報作為一個整體被釋出公有,不能因此賦予其中各單篇必然進入公有的通行權;文庫在普遍以單篇形式收錄這些在國務院公報中的單篇文獻的現實狀況下,需要以這些單篇文獻的原始版權狀況進行判斷——我認為這樣的看法與裁定書是不衝突的,裁定書可以作為國務院公報整體作為一個作品時在公有的旁證,而第十五條的具體規定則為單篇文獻的收錄提供了梗準確的依據。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21:48 (UTC)[回覆]
裁定書的確沒有對是否存在改編行為等問題做出定性,直接拿第五條擋了回來。是否可以理解為無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什麼類型的作品,是否是其它人的衍生作品(改編、匯編等),都是處於公有領域的作品呢。
您現在的觀點是否是,即使一個作品是公有領域作品,但如果單拆出某一部分,其可能仍不是公有領域作品。如果這樣認為的話個人感覺可能有違目前一般認為的公有領域內的內容可以自由進行衍生創作的普遍共識。
感謝您的回應~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6:03 (UTC)[回覆]
我完全贊成您第一段的理解,正如我前面已經表態過的,國務院公報作為整體作品時,其整體釋出公有。
至於您第二段詢問我是否認為「單拆出某一部分,其可能仍不是公有領域作品」,我可能要換個方式來複述我的觀點:我認為由於「文庫在普遍以單篇形式收錄這些在國務院公報中的單篇文獻的現實狀況下」,用它「在國務院公報中」來作為收錄這個單篇的理由一定是不適當的;但如果是以類似新青年/第01卷/第1號的作品集形式來處理收錄某些本身原始來源不能判定公有的單篇(其他原始來源足以判定公有的單篇不在此列,仍照單篇收錄),那我原則上不反對,因為這樣就是符合國務院公報作為整體作品時「整體」進入公有的實際情況——不是說公報賦予了某個單篇獨立地進入公有,而是這個單篇在保持附屬於國務院公報的框架下才進入公有。(補充,為免誤解,我的這個觀點,僅在由於著作權法的第五條規定而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文獻上生效。)
感謝您的回覆。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7:07 (UTC)[回覆]
你的答覆有一定道理,匯編作品比較特殊,個人不反對「保持附屬於國務院公報的框架下才進入公有」的觀點。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04 (UTC)[回覆]
(!)意見 著作權法第五條已經規定了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本法,所以再以著作權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或者其他條款作為依據都是不成立的,既然將任何作品作為「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的一部分發表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沒有問題。--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4:41 (UTC)[回覆]
正如您所言,它需要保持為「『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的一部分」的狀態,所以我也在前面回復了,對於這些本身原始來源不能判定公有的單篇,就算要收錄的話也要使用類似新青年/第01卷/第1號的作品集形式(其他原始來源足以判定公有的單篇不在此列,仍照單篇收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7:09 (UTC)[回覆]
沒有整體作品的說法,應該是匯編作品吧。匯編作品是多個作品的合集,自然其中的每個作品的著作權狀況是單算的,匯編作品並沒有「單拆出某一部分」的說法 Shizhao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05 (UTC)[回覆]
這裡的整體作品不是專業術語,只是為了強調公報本身作為一個整體,有一個整體的著作權判別(也就是第十五條提到的匯編作品著作權),而其中每個作品的著作權狀況應該單算——這也是在下在前述表明的。但是有同好根據《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的表述,要求援用著作權法第五條認為國務院公報整體不適用著作權。按我看雙方意見其實並不直接衝突,但是確實是一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態,因此在整合雙方意見的基礎上,看看是否可以考慮利用類似作品集形式收錄個別單篇作為折中方案,達成調和共識。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16 (UTC)[回覆]
(?)疑問按照shizhao閣下說法的話,如果沒有理解錯,是否在主張公權機關彙編個別黨國領導人作品時可以納入民事侵權範圍?(2018)京民申3080號裁定書是已經排除追訴公權是否侵犯個別公民之財產權的問題,如果這裡還要討論回公權機關彙編作品是否侵犯個別黨國領導人財產權問題的話,恐怕本地討論還是要考慮清楚。——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22 (UTC)[回覆]
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七款,合理使用,那麼就不存在侵犯財產權的問題了。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28 (UTC)[回覆]
文庫單獨收錄政府公報中公佈之黨國領導人作品,如承提案之說究竟如何抵觸財產權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36 (UTC)[回覆]
你指的是我的哪個提案,是原始提案還是調和提案?如果是原始提案,一則我要更正您一下著作權不僅包括財產權還包括人身權;二則我認為領導人作品一般情況下據著作權法第十八條屬於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也是法律明定,而第十二條指明,署名即為作者,除非有相反證據。所以,如果沒有任何相反證據下單獨收錄,當然侵犯著作權啊。因此我在這裡的提案(包括在Template talk:PD-PRC-CPC的提案)是要跟各位討論什麼樣的證據算相反證據,國務院公報對文獻的收錄能不能作為相反證據。而這裡出現了對法律的不同援用與理解,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9:56 (UTC)[回覆]
那參考第二十四條(五)項,以作者聲明情況作準,承提案之為個案尺度如何?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2 (UTC)[回覆]
這恐怕不適用,這項的主語跟本地完全無關。另外我不太懂您最後一句的意思,請直說。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5 (UTC)[回覆]
即以具體作品之署名人是否聲明不容許另行轉載、出版為準。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32 (UTC)[回覆]
那您講的其實就還是第五項,不適用的,主語都不一樣,硬借用就沒意思了。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1 (UTC)[回覆]
政府公報照公開編碼時是分類到屬於期刊。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6 (UTC)[回覆]
現在的問題不是這個——國務院其實不管援用二十四條第五項或是第七項,聲稱國務院公報(作為期刊或者說作為國家機關的公務)合理使用其實都OK,但那不代表文庫可以合理使用收錄在其中的每一篇單篇文獻,一則文庫不接受合理使用,二則以單篇形式收錄文獻時必然考慮單篇原始著作權,這才是問題所在——也是為什麼我後來提出調和提案的原因。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58 (UTC)[回覆]
銀雪閣下指出之個案現在想想可能也可能屬於(三)項之涵蓋範圍,即為報導新聞而不可避免地再現之。——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52 (UTC)[回覆]
這就實在是不知從何處說起了,但凡二十四條的問題我上面都說了,國務院(或者說國務院公報)可以合理使用,但文庫不接受合理使用,記得我在Template_talk:PD-PRC-CPC的說法嗎?我想我們討論合理使用恰恰說明了各單篇的版權需要獨立討論。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08 (UTC)[回覆]
還有,請閣下看看原始提案的文獻引用,請諸君要注意到這世界不是只有黨職講話,我已經避開挑選黨職講話作為例子,就是希望諸位能夠在不受先入為主的政治觀點干擾下從法律來探討國務院公報中一些難以分類的文件的收錄問題,在此再三請各位注意。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24 (UTC)[回覆]
如確實要將政府公報以彙編作品視之,就是要先考慮政府公報是否有獨立著作權存在——假定一旦政府申告享有出版權或著作權、不再容許公有之情形下,檢定公報本身元素與內部獨立作品間元素,即匯總之數據、材料選定和編排等形成其具有獨創性,則政府可能優先有版權。參考歐盟對於彙編作品之權益、綜合普通法和大陸法兩種路線之共識,一方面承認材料選擇和編排體現彙編者之獨創性時享有版權,另一方面也採用普通法觀點,即只要彙編者有實質付出、對於其實質付出產生之彙編成果也享有版權(特別權利)。政府公務之彙編作品,如以民事關係視之,是否可判讀享有特別權利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0:45 (UTC)[回覆]
您舉的情況跟假設可能不適用。中國著作權法對匯編作品的定義和著作權有明確規定(第十五條),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政府的情況,被釋出了公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因此不存在「優先有版權」,匯編作品的著作權和其中各單篇的著作權是互不干涉的。所以就算出現閣下的不大可能的假設,也不會對收錄出現什麼問題,頂多是回歸按單篇收錄罷了——但我不認為這種假設有什麼必要,您的假設反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擔心。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03 (UTC)[回覆]

部分個案解析[編輯]

所識粗淺先略微分辨銀雪列舉有關幾個法人性作品:

  • 政協法人按照章程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認為可以中共直屬或下屬機構視之,即非有獨立權利之法人而不具有獨立主張權利,以現落實中共法人公權性質視之、則非受版權保護之範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奧委會之實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實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全權代行之機構,屬於政府機構直接行使社會團體之活動,即該體育會非有獨立法人權利而由行政機關行使之,以公權視之則非受版權保護之範圍;
  • 個人未具名公職或公職未產生效力時、發表作品之性質,仍認為主張權利由原作署名人聲明是否限制轉載之為準,非盈利並保障署名作者收錄之並不應受限。

以上。——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1:48 (UTC)[回覆]

第一條,讓我引用一下閣下的話:

...以其具有獨立賬戶同時見該類機關亦有獨立代碼用於內部編制會計報表,可推定其可有財務運作之獨立資格,即應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Longway22留言) 2021年12月31日 (五) 08:14 (UTC)

政協是具備在引文中您所說的條件的。再者,有關「中共領導的」這個表述此前已經有其他同好在Template talk:PD-PRC-CPC中解釋多次,不能說明您所指的所謂「直屬或下屬」,即便您引用的章程原文,也請您務必注意,「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的分詞線在什麼地方——這不是我說的,是憲法說的,「中共領導的」是政協制度的修飾語,不是這個機構。
第二條,奧委會不是法人就更離譜了,要不要帶您看一下中國奧委會的章程

中國奧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法人資格的、以發展體育和推動奧林匹克運動為任務的全國性、非營利性體育組織。

第三條,文庫不接受合理使用,這也不是我說的,是文庫方針。——而且您確實需要認識到您這話相當於說只要不反對就可以收錄任何文獻了,這是根本動搖文庫的著作權方針。
綜上,請避免無限推論和過度自由心證——這不是要攻擊您,而是Template talk:PD-PRC-CPC的漫長但不冗長的討論教會我一件事:不按本子辦事是不行的。我認為這些特殊文獻,建議是按單篇版權獨立判定收錄與否,或者在格式框架足以保證文獻以附屬於國務院公報的框架下收入公有——前者是我堅持的意見,後者是我原則上不反對的調和做法(其實我覺得這樣的調和甚至都沒有必要——雖然我提出來了)。黨職講話,也是如此(如果能用其他途徑判定某篇講話屬於法人作品,是更為理想的做法,公報這條路徑我認為只是和稀泥罷了;但那些連稀泥都和不上的職務作品一定要嚴格按自然人作品處理)。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2:35 (UTC)[回覆]
節錄《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歷史演進研究》:

中國奧委會於2001年在民政部正式登記註冊,成為合法的法人社團......六十餘年的發展,中國奧委會形成了以"為國爭光"為核心的指導思想、採用掛靠政府機構合署辦公的組織模式、構成了參加奧運為重點的活動體系等特徵......

所以1980年代之文本不是獨立法人之作品,合署性質確鑿下即反證其為行政機關無疑,故當時之作品絕對可確認為機關公務作品無誤。此為其一。
另外再次重申本地已落實中共中央文件具備同等法理效力,最好引入其他中共中央級文本對照而不是僅由著作權法看待,因為個案情況真正涉及下去之法理就是看黨國文件解析之效力邊界,不會僅僅是著作權表面之邊界線。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4:42 (UTC)[回覆]
閣下的引文恰恰印證了閣下的推論之錯誤了。
首先,閣下引用「掛靠政府機構合署辦公」的說明,以為這是說明其不是獨立法人的證據,請注意,合署辦公是指兩個機構在同一地點辦公,但同時具有兩個獨立的法人身份(此外為了避免閣下以為能跟政府機構掛靠就說明它是行政性質,需要提醒閣下合署辦公並非公權力機構專有,僅是對兩個機構在同一地點辦公這一情況的描述罷了)。
第二,閣下引用「2001年登記成為合法的法人社團」,認為80年代時奧委會不是獨立法人,實際上你何不利用民政部的網頁查一查?首先全國體總跟中國奧委會是兩個法人,其次根據w: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1978年兩個就分家了(據其他的一些文獻,時間是在中國恢復國際奧委會合法席位前後),所以閣下的推論是站不住腳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判斷著作權是以當下之時點時對作品信息(包括作者)按現行著作權法標準進行鑑定,因此就算閣下推論全部正確(而且恐怕並不正確),也無法得出所謂「1980年代之文本不是獨立法人之作品」。
最後,首先本地未曾也無權落實某個文件具備什麼所謂「法理效力」,這裡不是人大;同時,中共文件雖然被歸類為著作權法第五條所列文件,不代表它具有挑戰憲法和法律的能力,倒不如說,正是由於憲法和法律體系當中的一個判決,才使它們具備相關歸類的可能。閣下要用中共文件來挑戰或架空著作權法的話,恐怕仍然背離了討論法律問題的前提——講真中共文件頂多算「類比行政性文件」(這不是官方定義,只是我口頭不當類比),但就算政府的行政性法規,也低於憲法和法律(包括著作權法),想必閣下深知。所以,這篇單篇狀況不在公有中——還有七年。--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7:47 (UTC)[回覆]
個人認為將政協認為是中國共產黨的下屬機構十分不合適,這近乎違反部分大陸用戶的常識。不過,鑑於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有更多分析,不排除認定政協屬於「行政機關」的可能。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6:41 (UTC)[回覆]
這也許不違反「常識」,但不符合所有人肉眼可見的法律和章程,我們是按法律來判斷著作權,不是「常識」,不是嗎?政協一萬年也算不上行政機關,等改了憲法再說吧(更別說尚有毛氏金口稱「政協不能搞成國家機關」(634頁)了——請注意,這裡只是引用他的話做個調侃)。總之這幾個單篇獨立看版權一定是沒到期,只希望諸君回到討論國務院公報收錄範圍的問題上來。--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7:47 (UTC)[回覆]
國務院公報收錄範圍個人認為您的調和做法比較有可行性,個人給一個 支持。個人感覺在這個問題上死扣邏輯意義是不大的。畢竟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說句實話,如果不算有刑事審判參考的那個案例,我根本就不會覺得黨章在公有領域裡。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8:13 (UTC)[回覆]

以政府公報整體納入為準之商定共識[編輯]

  • 綜合上述逐次分拆,大致認為現階段如需入手釋除所謂公報單篇未確認權屬狀態之作品收錄之疑慮,以政府公報集形式重新確定收錄之尺度,政府公報卷冊與內容並舉之蒐集、亦為本地尤代權層長久認可之標準,相信單篇處理以此說明具之標記為適當:
  1. 主版優先標識政府公報釋出源為主;
  2. 附屬版收錄標識單篇版本為政府公報釋出之,並且遵循保護創作者版權要求在
  3. 單篇版頭一併保證署名作者為單篇之創作者,而根據現法理所區別彙編輯合與單篇之各自可獨立關係則
  4. 在先決政府釋出公有與確保公權公職之外、合理保護假定單篇創作者除整體所釋出之公有權益外:a.自身存有智力知識之獨創性之財產權益 b.不受公有權益或其他同等效力之約束 c.沒有超然法定之特殊地位等,而不抵觸其他受保護之財產權益或其他權益 e.合乎上述判定無超出合理懷疑時
  5. 本地收錄此類單篇之時承認其屬性具有上述所有特徵,而容忍其作為政府彙編集之單篇版本存續於本地,而同時
  6. 接受署名作者聲請複驗收錄之是否抵觸本說明之第4點與一般法理等,有超出合理懷疑之而終結本說明之效力。

暫定以上為擬合現階段所議見之調和方案。——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2:05 (UTC)[回覆]

欣見閣下謀求共識之善意與辛勞,惜乎在下中文水平淺薄,未敢輕言明瞭閣下之真意,冒昧以現代中文試轉錄閣下之高見;另為更好交換意見計,每條後以括弧附在下之陋見,亦一同請閣下並諸君臧否之。

為尋求諸君在長期討論中所持的「單篇版權必須尊重」和「國務院公報整體進入公有」這兩個均有法源支持的意見的共識,特提出如下折中方案:國務院公報收錄的各單篇,其中原始版權未入公有的,需要以能夠體現公報集的形式收錄。
——(陋見:同時也需要重申,原始版權可入公有者,仍照原樣以單篇形式收錄,不受下文影響)
1、在國務院公報的主頁面(包括目錄頁),使用符合要求的政府公報版權模板;
——(陋見:需要對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機關公報修改為國務院公報模板——或者新創建模板,把前述模板廢棄)
2、原始版權未入公有的單篇,在收錄時應標識國務院公報來源;
——(陋見:此處的標識,包括標題、header和新的表明容忍的版權模板(與第一點的模板不同))
3、這一收錄是鑑於著作權法第五條前提下針對原始版權未入公有的單篇以公報集形式作特別的容忍性收錄,同時鑑於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第七款等認知和尊重匯編作品下的單篇作者含署名權在內的各種人身和財產著作權;
——(陋見:補充一些具體的操作:(1)需要保證署名;(2)在新的容忍版權模板中明確公報著作權與單篇著作權的相互獨立互不干涉,對公報的整體收錄不代表其中的某單篇必然進入公有或賦予其他任何特殊含義,而僅由於其作為公報構成部分且保持公報整體性時進行收錄;(3)鑑於是容忍性操作,在其單篇版權未來得以進入公有後要相應調整收錄形式、更換標題和版權模板;(4)這一針對匯編作品的特殊操作限於且僅限於著作權第五條第一款所示之範圍。)
4、仿照Template:Not-PD-US-old,此類文獻之原始著作權所有人要求撤下收錄時應予以尊重。

希望這能促進進一步的意見交換。謹祝好。以上轉錄或有不達意的,一併先行抱歉。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1日 (五) 15:17 (UTC)[回覆]
先補充一點:伸縮度之問題必要參見第十八條,尤(三)項,即可能在個案下如確實公眾可證、原作者可能僅保留署名之而不持有財產權益。即本階段諸參與討論時,必要留意到,依照相關轄區和法條實際等如上款author本身會被限制第一持有copyright、可導致author本身之著作權未必在相關保護範圍中:要由這點出發再研究回政府法人或職務之情況,格外注意。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1:35 (UTC)[回覆]
感謝銀雪閣下整體再梳理,不過如本編原文與上述提點所分拆而言,存續情況之是有鑑於單篇copyright實質究竟由何者實際控制。如author任職或服務之公務組織等,是依明文法等實際取得作者創作之權益,即僅需保證作者之署名權已屬合規完成,因為公開可能無法取得作者與機構間之任免或合約關係,同時以經驗等定可合理懷疑是作者權益並非優先於機構權益,包括所從屬之機關組織或其機關組織所聲言之公共利益。所以要再討論,是要避免忽視了在相關司法環境下之特定權面內、author與其服務之組織間之衝突,在如私有權益保護、機關利益奪捨和公共利益判明等多方面會有極多分異。——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1:50 (UTC)[回覆]
客氣。閣下後續補充者其實法有明文,何以又言所謂「以經驗等定可合理懷疑」?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判斷前提是合同,總得有合同才能按這條來,所以我前述也說了,要仿照Template:Not-PD-US-old,注意在出現合同或作者聲請時進行調整。單篇作品的原始版權,當然由現實情況按法條進行專案判斷,惟所謂「公共利益論」並不可取,恐怕是實際仍架空法有明文。總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除非涉及第十一條第三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聯合作用(即有足夠強證據證明為組織作品,這一點必然需要各專案討論,不宜架設任何假大空的規避法律的前提),或者是第十八條第二款外,著作權均屬於作者。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7:26 (UTC)[回覆]
具體一個先建議參見中共中央批轉中央宣傳部、中央文獻研究室《關於毛、周、劉、朱和現任中央常委著作的出版、發表及審核辦法的請示報告》的通知,該類型對於相關轄區之實際高級代權人作品、是可有高於表面版權法之相當級數。如該文件宣示之權利主體:

...統一由中央文獻研究室或中央指定的其他單位負責...

該類文本之內可窺見,一切有關高級公職作品等,其出版、發表或重印在轄區之實際管轄內均可受該類文件直接約束,而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代表直接行使著作關聯權利。必須留意在關聯規例下,相關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權利主體地位之。如聲言侵犯權利之唯一可能情形,依據粗淺略覽規制實際,可謂與中共中央直屬文獻出版機構之壟斷大權有所相衝。此於上述已說明之判讀等路徑而定,可為不合私有權益等之保護通論、亦違背法理存有自相矛盾之實際,此需明晰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9:48 (UTC)[回覆]
引文最好是避免省略了必要信息。「...負責..」的是什麼?是編輯(審定、出版)工作。編輯(審定、出版)工作是出版活動的範疇,什麼時候張冠李戴成了「高於表面版權法之相當級數」「代表直接行使著作關聯權利...相關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權利主體地位之」的證據了?以閣下引文全文為例,(一)提到的選集、文集、傳記年譜等,其中有匯編作品和第三方作品兩類。後者也就是傳記年譜一類,著作權根本不屬於傳主;前者是匯編作品,著作權法第十五條早有明言,兩不干涉,談何「相關著作人缺乏行使著作權利主體地位之」?並且,毛選由毛本人親自介入選編眾所周知,《鄧選》第二版出版說明也言及「經作者同意」,這就是作者行使或許可行使著作權中匯編權的有力說明,恐怕比閣下的「略覽規制實際」要更實際些。(二)(三)(四)中,未發表文稿是由指定機構整理後發表、發表過的文獻的重印要核准、審定,這不是在聲明著作權歸中共所有,而更接近於聲明專有出版權的運作和管理。出版管理條例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分別以現行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形式,確定了所謂「高級公職作品」的出版活動管理規程,完全不涉及著作權判讀問題,更不是閣下想象中的著作權侵害和「法理存有自相矛盾」。——最後講句真實的笑話,毛澤東有稿酬,然而他的著作權(包括財產權)照你的說法,大概是被CCP吞進肚子裡了。——這才是自相矛盾。
在下同時謹請諸君若有對前述我們討論的方案有切實的修改或反對意見,建議最好是具體點出哪一條,方便大家後續討論修改和調整字眼。--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2:42 (UTC)[回覆]

提議版權模板文案,供大家參考[編輯]

下列文案已於2022年2月24日更新。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5 (UTC)[回覆]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的一部分或其附件,參考《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表達的有關精神,本站的共識是這類作品可以在明確標註其附屬的「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前提下收錄。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時別有獨立著作權,可能並不僅因其作為「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的一部分或其附件而進入公有領域。

可以在該模板文檔中標明一些其它要求,如需要署名等。 ——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03 (UTC) 原公報模板建議修正如下[回覆]

本作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公報中收錄的各單篇作品可能並不僅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

原公報部分單篇內容版權模板建議修正如下

本作品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收錄,參考《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表達的有關精神,本站的共識是這類作品可以在明確標註其附屬的「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前提下收錄。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時別有獨立著作權,可能並不僅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

之所以稱為國家機關公報是因為除了國務院公報還有最高法公報還有各地方政府公報等等。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30 (UTC)[回覆]

@銀色雪莉 @Longway22 望各位就以上內容提出意見,感謝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32 (UTC)[回覆]
「是否屬於公有領域尚有爭議」還要收錄?Jusjih都說過,寧缺毋濫啊。--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41 (UTC)[回覆]
按前文討論的說法是要尋求「單篇版權必須尊重」和「國務院公報整體進入公有」的折衷方案,即國務院公報收錄的各單篇,其中原始版權未入公有的,需要以能夠體現公報集的形式收錄。因此這裡所說的有爭議只是說單篇有爭議,公報整體位於公有領域在先前的討論中是應該是沒有太大爭議的。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51 (UTC)[回覆]
不是的,我從始至終都反對以此收錄整個公報,只同意公報目錄。何況黃健中案也不是全文照抄。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7:11 (UTC)[回覆]

銀雪修訂版本[編輯]

謝邀。@Yinyue200:感謝閣下辛勞,不過「是否屬於公有領域尚有爭議」的表述私以為不妥,因為在下的「折中」也從不否認單篇確實是別有版權,不在公有。我想是不是

本作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的整體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公報中收錄的各單篇作品版權,並不必然都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其中原作品著作權不在公有領域的作品,僅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而得以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的狀態下收錄。

本作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的組成部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的整體不適用於該法,但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時別有獨立著作權,並不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所以本作品僅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而得以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的狀態下收錄,這一收錄並不意味文庫認為本作品之原始著作權在公有。

這樣如何?尚請指正。
@Zhxy 519:其實此前也與閣下及其他同好在此問題上交流過,我的看法其實至今自以為也沒有大變動,依舊不認為公報賦予單篇公有;但最近考慮到第十五條時,公報作為匯編作品,其自身(整體是一個獨立的新作品)又確實在公有,因此考慮是不是可以有前述綜合提議(附:我認為其他雜誌期刊類別是絕不可以援引這種說法,因為其他的雜誌期刊類並不具有這樣的特殊性(指第五條));而且閣下不妨可細看上面的討論長篇(特別是此部分的初擬原則),我認為要做到這樣的例外,是需要連帶對這個別特殊文獻的收錄格式和版權模板均做大的調整,方可在特殊狀態下收錄。以上提到的初擬原則(和我就Yinyue200君的貢獻作的一些忝改),也請閣下指正。總之,寧缺毋濫,所以全面的無限制放開是在下絕對否定的,但在這否定之中,因應有所依的法條而做出綜合性安排,私以為也可以是一種方案。--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21:25 (UTC)[回覆]
如果能得出整個公報屬於公有的結論的話,那麼雖然冗長,但加以潤色,閣下提議的模板也是可以考慮的。那麼,我跳脫一句,認為另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單篇,既然作為公報的一部分,恐怕要以子頁面形式,即帶「/」的方式成獨立頁面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21:52 (UTC)[回覆]
這正是此前的初擬的原則,即「原始著作權在公有」的單篇,按正常收錄;「原始著作權不在公有」的個別單篇,以子頁面收錄,待原始著作權進入公有後可以調整到正常情況。至於模板內文,歡迎各位同好斧正。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0:59 (UTC)[回覆]
嗯嗯,我覺得你的模板確實更好些,我沒有什麼異議。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2:52 (UTC)[回覆]
銀雪現版本雖為簡練,即使以之為基礎仍適宜明確原作之獨立情況,是為署名人發表時非判讀為當然公職身份可確定具有獨立權益之時,模糊處理成獨立著作權是可虛弱公報整體之彙編權力,仍有可能抵觸公共利益等問題。——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02 (UTC)[回覆]
其實我的想法是模糊單篇是否在公有領域,這樣就可以避免在這個區域的爭議,我們只需要確定公報整體在公有領域即可,這樣既可以保持簡練又能解決問題。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06 (UTC)[回覆]
參最近之交運部老幹局賀谷愛凌奪金信案,以文末實名署名人僅編輯者下,已有模糊公私表象成形之,而如現銀雪版內直接不指定條件而涵蓋全數個案,承實際論則無論何實名人只要於公文內加註、令本已明確公有之機關文本進入公私模糊地帶,勢必進一步影響本地不同同好對政府公報之採編活動——是以社區和維基等之公共利益而言必須盡力杜絕有關隱患,而便利諸君繼續貢獻相關文獻之為大,期閱者審視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19 (UTC)[回覆]
首先,我認為閣下提出的這個案子的問題是在於,它沒有「本已明確公有之機關文本」的特徵,在這個基礎上署名人的問題再被討論和考慮起來。——這是我之前的意見,至今不變,因為這不是公文,而機關公眾號也僅表示其載體,所以以上兩點均不足以賦予其原始著作權進入公有。
其次,再三引用第十五條,匯編作品與獨立作品互不影響互相尊重。我這樣打個比方吧,就以閣下引用的案例為例,如果它今天被收錄在國務院公報中,那麼其原始著作權仍不在公有(所以在到期前不可以獨立單篇的形式收錄),但是可以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形式的狀況下以子頁面形式收錄,那麼就實際上達到了「互相尊重」的效果。——這樣也就是能夠收錄了,怎麼會「影響本地不同同好對政府公報之採編活動」?恕我不解,尚請開示。
PS:如果閣下是指對獨立單篇作品的著作權判斷方法有疑義的話——單篇著作權的判斷有各類著作權法及條例,這些法及條例雖然也許不免有漏洞,但是那就是法律在發展過程中的一部分,我們是按照法律(以及知識釋出協議)來制定收錄方針,不是自己來做「原創規則制定者」。——因為那樣就違背了Wikisource:方針與指引說的:「基於著作法解釋了維基文庫的上傳者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閣下的模板內文令我不禁有一種擔心,那就是這會導致某些文本的原始私有著作權被「原創規則」而公有,這是不合理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42 (UTC)[回覆]
僅銀雪閣下最後一點提示,有關私有化演繹之情況對等,如被「原創規則」化為私有而既無實際保護私人財產或公共領域之利益,於現今眼見實為文庫之重大挫折,諸君還需深謀遠視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47 (UTC)[回覆]
我的建議我覺得還是適用的,既然大家基本都不反對「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形式的狀況下以子頁面形式收錄」,我們可以不去糾結單篇是否可以因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如後續有相關案例時可另行修正),版權模板的唯一目的只在於表達我們為什麼可以收錄該文獻,而不在於充當讀者的律師。
我想這也有助於我們取得最大共識。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55 (UTC)[回覆]
是的,這個階段明確個案收錄之版本者、完全屬於政府公報彙編之即可,後述之仍不可輕易簡單切口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3 (UTC)[回覆]
@銀色雪莉 @Longway22 已修改本人的版權模板文案提議,希望能取各位同好之最大共識。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8:08 (UTC)[回覆]
@Yinyue200:首先,「單篇不因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是必須要明晰而無可模糊的,因為這是由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而來,即匯編作品和原作的著作權是分離看待的。即便是閣下引用的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其中的說法是:

但《通知》作為國家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而下發的文件,屬於國家機關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與該《通知》有關的行為不屬於該法調整的範圍。

僅僅說明就《通知》自體及有關行為不屬於著作權法調整範圍,而並未產生任何長臂管轄到原作的情況。因此閣下雖然使用了「可能並不僅因...」的說法,措辭恐怕就允許了「因公報收錄而入公有」,這實際上是容忍了匯編作品侵犯原作著作權的可能性。
其次,我非常贊成模板的目的在於表達我們為什麼可以收錄該文獻,但是考慮到本次收錄的特殊情況,我們需要在模板中指出為什麼這一類個別文獻需要以特殊的模板以及子頁面形式收錄,而不能以常規的單篇及普通版權模板收錄,否則在實用上就會引發許多誤用和不必要的事後調整。總之,明確「單篇不因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不是在「糾結」,恰恰相反,我們明確這一點一是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二是為原作未入公有的單篇而得以以子頁面形式收錄確立一個明確的路徑。相反地,不明確這一點,將對接下來各單篇作品的著作權判斷造成嚴重影響。
鑑於以上,並且又吸取了閣下和諸君的寶貴意見,在下試再提出一版:
一、國務院公報(或國家機關公報)的主頁面模板:

本作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的整體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需要注意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公報中收錄的各單篇作品在作為獨立作品時版權狀況需要個別考慮,並不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

二、國務院公報(或國家機關公報)中的單篇原始著作權已經正常進入公有的,就用一般常見的模板,不需要跟隨。
三、國務院公報(或國家機關公報)中的單篇原始著作權沒有正常進入公有的,首先是用子頁面形式收錄,並且模板:

本作品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收錄,由於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時別有獨立著作權,並不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和參考《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表達的有關精神,這類作品僅可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前提下收錄。

@Longway22:閣下所謂「被「原創規則」化為私有而既無實際保護私人財產或公共領域之利益」完全是子虛烏有的說法,我不得不在此提出嚴重的抗議。如果我上面有任何一條是「原創規則」,那麼歡迎指出。事實是閣下再次試圖用所謂無界限的「公共權益論」來試圖扭曲相關法條之基本規定,這實在是讓人感到惋惜。我要再次指出的是,正常的公文根本不存在署名情況,而所謂閣下所指涉及署名情況的那篇文獻我前面已經說過,此處不贅;至於閣下未曾提及的職務署名講話,它的著作權判定情況也絕不是由公報來決定的;而本話題僅僅是討論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完善國務院公報的收錄,而不是討論單篇原作品的版權判定方法,公報收錄的事實不會對任何單篇原作著作權的判定造成任何損益,這兩者是顯著無關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4:26 (UTC)[回覆]
@銀色雪莉: 個人建議細微調整一下說法
一、國務院公報(或國家機關公報)的主頁面模板:

本作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的整體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文維基文庫社群共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公報中收錄的各單篇作品在作為獨立作品時版權狀況需要個別考慮,並不僅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

三、國務院公報(或國家機關公報)中的單篇原始著作權沒有正常進入公有的,首先是用子頁面形式收錄,並且模板:

本作品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收錄,根據中文維基文庫社群共識,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時別有獨立著作權,並不僅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和參考《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表達的有關精神,這類作品僅可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前提下收錄。

我個人還是傾向於收錄到公報中是可以一定程度上作為該文件在公有下的一個輔助證據的,當然只有輔助證據顯然不能認為文件處於公有領域,因此這裡使用「並不僅因」的說法,並且這樣的說法還能更好的提示同好尋找其它進入公有的途徑。此外我認為對匯編作品的此類理解只能說是中文維基文庫的社群共識,實際上目前沒有特別好的司法判例來說明這個問題,可能我們都是錯的,為嚴謹起見加入。盼閣下相關意見。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5:25 (UTC)[回覆]
相比起「輔助證據」,可能稱「必要條件」會更好?(這裡有一點借用數學上的意思——不知道其他學科是不是也這樣說——意思是在公報中的未必公有,但公有的會有在公報中這個特徵(不是所有都這樣)),但我認同閣下在認為「只有輔助證據顯然不能認為文件處於公有領域」的前提下而使用「並不僅因」的做法;至於第二點,我非常認可,感謝閣下的思慮周全;如果日後有新的司法證據,也可以再做調整。--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5:45 (UTC)[回覆]
@銀色雪莉: 好的,那可以說你我在這個方面已經確立了共識了,不知 @Longway22 認為這樣是否可以?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8:43 (UTC)[回覆]
建議三項前述之調正部分字眼為(括註僅為修正提點,不納入修正案):

(前述狀態條件)單篇原始著作權經共識依據表面法條判定未與被公報彙編作品一致進入公有...(明確版本屬性)本作品處於獨立原作品之時別有獨立著作權,並不與其被公報彙編作品一致進入公有領域...(指明限制私權之版本)僅被公報彙編作品可在保持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前提下收錄。

以上三處,請諸君鑑定。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4:07 (UTC)[回覆]
「處於」和「僅被公報彙編作品」這兩個提法我個人贊同使用,但是「一致進入」個人不是很贊同,考慮到法律法規的正本唯一發布渠道就是公報,法律法規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是於公報一致進入公有領域,因此從措辭嚴謹上可能不太合適。「依據表面法條判定」個人認為即使就「表面法條」如何理解整個社群還是有一定爭議的,我覺得只需要說明是社群共識即可。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4:28 (UTC)[回覆]
經提及,再修正為1,單篇原始著作權經社羣共識判定未與被公報彙編同一作品同時進入公有...2,並不與其被公報彙編同一作品同時進入公有領域...
應可?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6:21 (UTC)[回覆]
目前原則上同意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6:51 (UTC)[回覆]
抱歉,但我要說Longway君的表述令人疑慮。
一、幾處的「...被公報彙編同一作品...」,這樣的說法似乎是在表述「原作是一個(著作權上)獨立的作品,公報里收錄的是另一個(著作權上)獨立的作品」。事實上,公報對作品的收錄實際上收錄的是作品的「投影」,這個「投影」不再具有任何著作權上獨立的身份特徵,怎麼能稱為這個作品的「本體」呢?應該是國務院公報整體進入公有,而不是把這些公報里的各個「投影」吹噓為「本體」而進入公有;這樣的文字上的雙胞胎難以讓人接受。——另外我在此前的討論中有提到過,現在討論的措施是一個在不破壞單篇著作權也不否定公報整體的公有的前提下的收錄部分的原始著作權還沒進公有的作品臨時措施,也就是說,這些作品在日後單篇真的進公有了,應該要恢復國務院公報內一般其他單篇作品的面貌的(也就是Yinyue君上文提到的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這些。——順帶說一句,法律法規也不是「於公報一致進入公有」的,人家本來就是用第五條進公有,跟你「投影」在哪個載體上毫無關係)。總之,這些本體沒進公有的文獻之所以能現在收錄,就是因為這些文獻的「投影」在公報里,但實體是還不在公有的;閣下倒是先給它來了個「全息投影當作實體用」,這真是何以言之了。
二、因此「處於」的說法也令人覺得疑惑了,作品本體一直就是獨立原作品,談何「處於」?閣下要真想用「處於」,可以在後面那裡用嘛:「這類作品僅其處於國務院公報的版本可在保持作為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的一部分的前提下收錄」,但是閣下得講清楚,那只是個全息投影,裡頭的不是實體,實體還在馬路上晃悠呢。
敝人山野,亂舉例子,不當之處,尚請海涵。當然,只說大話不干實事不是應有之義,我就第三項模板在Yinyue君的修改版本基礎上作出一些調整:

本作品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收錄,根據中文維基文庫社群共識,本作品作為獨立原作品而別有獨立著作權,並不僅因其被公報收錄而進入公有領域;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和參考《黃建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表達的有關精神,可且僅可用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的子頁面形式,收錄本作品在公報上的版本。當本作品已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規定保護期時,應換用其他版權失效模板。

也請諸君指正。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45 (UTC)[回覆]

longway修訂版本[編輯]

謝草擬,根據有關議題內持續歸結之意向,及上述繼續納入之修整,認為有關共識是以可達成穩固階段,以集中按照彙編之脈絡處理特定個案為基礎
同時在有關文案基礎上,稍試修訂令閱者明確後續本地部分個案之部分處理時可能需留意之問題,謹作參照,保持共議:

本作品版本取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公報彙編收錄之版本。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機關公報整體不適用於該法之約束。但本作品之實名署名人在因其發表身份於本地共識內未被判讀為當然公職身份之時,依照演繹該作品於彙編收錄版本外之獨立原始版本,如基於判讀指定條件成立:
有關獨立版本個案獨有權益之判讀條件a.存有智力知識之獨創性之財產權益 b.不受公有權益或其他同等效力之約束 c.沒有超然法定之特殊地位等,而不抵觸其他受保護之財產權益或其他權益。在合乎上述判定無超出合理懷疑時,完成判定通過之全部條件
,受該法其他條款之保護時可別有獨立受保護之版本權益,與本收錄之版本不同時當然進入公有領域。彙編收錄之版本以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而為公報整體彙編內版本之得收錄。同時本作品之獨立原始版本未有當然同時進入公有。

還望諸君多指教互議。——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2:51 (UTC)[回覆]

創作權益及公私權限之邊界[編輯]

反對以上的提案,特別是「可且僅可用附屬於公報整體結構的子頁面形式,收錄本作品在公報上的版本。」部分。僅僅為了公報整體而忽視著作權問題是為不可取,如果公報中某篇文章不是PD,那麼留空就好了,等到著作權過期在收錄就可以了 Shizhao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2:50 (UTC)[回覆]
閣下的引文既然引用在下文段,那麼在下試回復一二:我絕對同意閣下「僅僅為了公報整體而忽視著作權問題是為不可取」,但由於著作權法有匯編作品之著作權相關規定,因此本話題並非「為了公報整體」(收錄)」而是「為了同時尊重公報整體公有和被匯編作品收錄的單篇著作權獨立不受匯編作品侵犯這兩個因素,在法律框架下尋找兩全其美的方案」,是一個著作權上的問題探討而絕非為追求完整收錄;而至於「可且僅可」這一句也是為了求得兩全其美,僅應用於某些文獻的設定。另請注意以上諸提案的原始版本及其由各同好修改之版本,各版本均有不少差異或衝突,即便是傾向尋找新方案者也不見得對他人的方案全然贊成。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4:04 (UTC)[回覆]
@銀色雪莉, Yinyue200:多謝一齊商議多時,這裡共識上方向應該是暫時也就達到階段,或者可以先暫緩一下進度。另有較大分歧之不同觀點對照現階段調和之方向,或便於適度重審調和階段內也可能分歧之所在。
Shizhao閣下再次主張徹底排除錄入公報收錄之個別作品,與當前傾向以加強政府公報之錄入有所衝突,但也可說是本地作品判定中PD內核與舶來之源有所分異之必然,如仍有意欲反對公報之地位於此階段,期可於本編稍再羅嗦設問思度為先,作品PD之於本地所判讀:
  1. 有無基於獨創或體現智力創作之屬性;
  2. 有無基於重複演繹已創作之標的而不具備上述之屬性;
  3. 有無保留不可徹底再重複創作並演繹之而完全專屬於其自身之屬性。
本地文體所從屬之法條規例,與站域實際從屬者別有各路,如言維護私有財產或創成標的之權益鑿鑿,先決為何?定著作之別於他者,順位亦得釐清。諸君可議,助諸尋照案之乾坤。——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7:15 (UTC)[回覆]
欣見閣下提議暫緩進度。事實上本話題目前的討論度和參與討論的人員都嫌不足,這樣的狀況是難以總結有效的共識的(特別是這樣富有爭議的問題),建議目前應以未達到共識結案——這並非是僅僅建立在出現反對意見的基礎上,事實上即使連表態傾向加強收錄的人員中的看法也有南轅北轍,所以不宜強行推進。
至於閣下所要討論的新事項,Wikisource:版權信息都有,不認為需要重新討論或另原創新規則;這也不是「先決為何」的問題。而不論論理路徑為何,但只要在法律框架下,那麼持收錄尺度的寬或窄均是合理看法,我對此均表示尊重——但不能無限自由心證。同時,從實務上講,國務院公報仍有大量完全無疑問的內容也尚未收錄,建議有收錄志趣的同好應先行加強此一部分。總之,可以調和,可以兩全,但寧缺毋濫,也是正確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5:10 (UTC)[回覆]

領導力發展專案組:我們期待您的反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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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媒體基金會社群發展團隊正在支援建立一個全球性、社群驅動的領導力發展專案組。本專案組之目的為就領導力發展工作提供建議。

團隊非常希望能獲得關於領導力發展專案組職責的反饋。此元維基頁面分享了關於領導力發展專案組的提案以及您能如何提供協助。關於此提案的意見反饋將會在2022年2月7日至25日間收集。 VChang (WMF)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11:39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邀請您參與對話和投票表達意見[編輯]

更新:加開一場關於此次投票的中文對話,將於三月十日晚間舉行。邀請您前往頁面直接留下您的簽名報名參與。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4日 (五) 14:00 (UTC)[回覆]

各位好,

先前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發布了一份關於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批准流程的聲明,修訂後的執行規範也已發佈。

誠摯地邀請您參與以下活動:

  • 參與跨社群的對話:參與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即將舉行的對話,更加理解此執行規範和批准流程,並與通用行為準則專案團隊和起草委員會成員一同交流。對話將於二月二十五日晚上八點(UTC+8時間)和三月四日晚上十一點(UTC+8時間)以英文舉行。若您有興趣參與,邀請您直接前往頁面報名
  • 參與中文社群的對話:另外有一場專屬於中文社群的對話將在二月二十五日晚上九點十五分至五十五分(UTC+8時間)以中文舉行。目的也是一同交流,討論執行規範和批准流程的問題和想法。對話將由運動策略與治理的促進員和通用行為準則專案團隊成員主持。如您有興趣參與中文對話,邀請您直接前往頁面報名
  • 投票:透過SecurePoll在三月七號至二十一號參與投票,表達您對通用準則執行規範的支持與否。您可以查看投票資訊頁面了解詳情。

邀請關心且支持社群安全和健康的各位一同參與,如果有任何問題也歡迎隨時聯繫。謝謝您!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2:01 (UTC)[回覆]

Wiki Loves Folklore is extended till 15th March[編輯]

請協助翻譯成您使用的語言

Greetings from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We are pleased to inform you that Wiki Loves Folklore an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ic contest on Wikimedia Commons has been extended till the 15th of March 2022. The scope of the contest is focused on folk culture of different regions on categorie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folk festivals, folk dances, folk music, folk activities, etc.

We would like to have your immense participation in the photographic contest to document your local Folk culture on Wikipedia. You can also help with the translation of project pages and share a word in your local language.

Best wishes,

International Team
Wiki Loves Folklore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4:50 (UTC)[回覆]

關於 CC0 文章的疑問[編輯]

我有一篇文章,遵守 CC0 協議,請問我可以把它放在這裡嗎? --Heavysnowjakarta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3:47 (UTC)[回覆]

版權上一般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這篇文章還需要符合 Wikisource:收錄方針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12 (UTC)[回覆]

@Longway22:在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21號(關於允許俄羅斯全境小麥進口的公告)一文中加入了鏈向中文維基百科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鏈接,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希望社群討論達成共識。--Eguersi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2:15 (UTC)[回覆]

無直接相關,應予以移除。——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2月24日 (四) 12:44 (UTC)[回覆]
同上。如有可靠來源證明該公告與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有關,可考慮加入相關分類。-- 2022年2月25日 (五) 01:32 (UTC)[回覆]
已移除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9:04 (UTC)[回覆]

維基文庫頁面容量[編輯]

維基文庫頁面容量爲多少?Blahhmos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44 (UTC)[回覆]

請看Special:長頁面以及Special:統計有沒有答案。--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2:02 (UTC)[回覆]

Coming soon[編輯]

- Johanna Strodt (WMDE) 2022年2月28日 (一) 12:39 (UTC)[回覆]

更新一下首頁[編輯]

因第一個判例出爐,

請管理員把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搬上精選-判例、把中華民國憲法訴訟搬至長期關注增補。

感謝!--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4:35 (UTC)[回覆]

借話題詢問一下,聯合國大會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可以列入長期關注增補嗎?之前沒有注意過首頁可以更改。謝謝!——Zzhtju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07 (UTC)[回覆]
聯合國大會決議不錯。—— Eric Liu留言 2022年3月2日 (三) 16:13 (UTC)[回覆]
Yes完成--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2:09 (UTC)[回覆]
@Midleading:您好,請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為何不一併列入長期關注增補。另外,您看我之前提到的澳門特區政府文件大規模導入有條件嗎? Zzhtju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3:15 (UTC)[回覆]
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缺少過多,個人認為暫時不適宜首頁鏈接。任何用戶可以自行導入澳門特區政府文件,但本人暫時不打算參與。--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3:26 (UTC)[回覆]
感謝,辛苦你了! Zzhtju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7:05 (UTC)[回覆]
另外諮詢一下各位,有沒有條件對澳門特區政府文件進行大規模導入,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的文件收錄格式較為系統且規範,可否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為單位進行錄入,並將此也列為需長期關注增補的文件。 Zzhtju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38 (UTC)[回覆]
長期關注增補已加入「澳門法律以及相關法例」,但澳門政府公報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尚未建立,所以暫不加入首頁。--Jusjih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21:39 (UTC)[回覆]

運動策略與治理最新消息: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批准投票、中樞相關全球對話、理事會反饋徵求結束[編輯]

大家好!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聯繫,謝謝!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7日 (一) 14:59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批准投票[編輯]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批准投票期只剩七天,邀請您踴躍參與投票

若此執行規範批准通過,將適用於所有社群。因此不論您支持或反對當前提議的版本,都邀請您參與投票。您可以在投票時的評論欄位發表您的想法,這些想法將在投票期結束後以匿名方式公布。若投票未通過,這些意見將作為再次投票前的修訂方向;若投票通過,這些意見將作為之後年度調整之方向。

有關上星期舉行的中文對話,您可以在此閱讀簡要的重點紀錄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14日 (一) 10:55 (UTC)[回覆]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ends tomorrow[編輯]

International photographic contest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ends on 15th March 2022 23:59:59 UTC. This is the last chance of the year to upload images about local folk culture, festival, cuisine, costume, folklore etc on Wikimedia Commons. Watch out our social media handles for regular updates and declaration of Winners.

(Facebook , Twitter , Instagram)

The writing competition Feminism and Folklore will run till 31st of March 2022 23:59:59 UTC. Write about your local folk tradition, women, folk festivals, folk dances, folk music, folk activities, folk games, folk cuisine, folk wear, folklore, and tradition, including ballads, folktales, fairy tales, legends, traditional song and dance, folk plays, games, seasonal events, calendar customs, folk arts, folk religion, mythology etc. on your local Wikipedia. Check if your local Wikipedia is participating

A special competition called Wiki Loves Falles is organised in Spain and the world during 15th March 2022 till 15th April 2022 to document local folk culture and Falles in Valencia, Spain. Learn more about it on Catalan Wikipedia project page.

We look forward for your immense co-operation.

Thanks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3月14日 (一) 14:41 (UTC)[回覆]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rst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1st March 2022[編輯]

Hello everyone,

Sam Wilson and I are excited to share that we will be hosting regular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 starting from 21st March 2022.

These meetings aim to foster the growth of a technical community of Wikisource developers and contributors. The meetings will be primarily focused on identifying, prioritizing and estimating tasks on the All-and-every-Wikisource and ProofreadPage workboards (among others) on Phabricator and eventually reduce the backlog of technical tasks and bugs related to Wikisource by making incremental improvements to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and coordinating these changes with the Wikisource communities.

While these meetings are technology focused, non-technical Wikisource contributors are also invited to join and share any technical challenges that they are facing and we will help them to create phabricator tickets. Newbie developers are also more than welcome!

The first meeting has been scheduled for 21st March 2022 at 10:30 AM UTC / 4:0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On behalf of Sam Wilson and Satdeep Gill

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15:52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社群韌性和永續部門Maggie Dennis的對話時間[編輯]

維基媒體基金會社群韌性和永續部門將舉行由其副總裁Maggie Dennis主持的對話時間。本次對話的範圍將包含運動策略、理事會治理、信任與安全、通用行為準則、社群發展和人權。邀請您提早透過電郵提交您的問題至answers - at - wikimedia.org (請在主旨寫上"Question for Maggie")。本次會議將在2022年3月24日15點UTC舉行(點此查看您的本地時間)。您也可以在元維基上閱讀詳細情形。--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7:18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批准投票已經結束[編輯]

各位好!

批准《通用行為準則》修訂後執行規範的流程在2022年3月21日已經結束。超過2300位不同地區的維基人參與了投票。再次感謝大家踴躍參與本次投票!監票員小組目前正在進行驗票流程,請您稍候一兩個星期讓他們完成驗票工作。

最終投票結果將在這裡公布,也會儘快公布相關統計數據和所有評論的摘要。關於下一步,請您查看選民資訊頁面。您也可以在此專案元維基上的討論頁以任何語言留下評論,或與我們聯繫。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3:39 (UTC)[回覆]

領導力發展工作小組申請已開始(2022年3月14日至4月10日)[編輯]

大家好!謝謝所有參與領導力發展工作小組反饋徵求的各位。您可以在元維基上閱讀反饋的摘要。這些反饋將會協助小組在成立後進行其工作。邀請有興趣加入領導力發展工作小組的各位在此閱讀相關資訊提交申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也歡迎您聯繫。 --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7:18 (UTC)[回覆]

領導力發展工作小組:提醒您申請至2022年4月10日截止[編輯]

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社群發展團隊正在支援創建一個全球性的、社群驅動的領導力發展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成立的目的是為領導力發展工作提供建議。在2022年2月時我們向社群徵求反饋,您可以在元維基頁面上查看反饋的概要

目前已經開放大家申請加入工作小組,且申請即將在2022年4月10日截止。如果您對領導力發展這個主題特別有興趣,邀請您閱讀與工作小組有關的資訊、跟有興趣的社群成員分享,並提交申請

英語能力並非加入工作小組的必要條件,團隊能提供語言上的支援。另外團隊也期望能從每個區域都選出至少一名代表,所以東亞、東南亞以及太平洋 (ESEAP)區域也會有至少一人進入工作小組。如果您有領導力發展這一方面的經驗,更是鼓勵您提交申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想進一步瞭解,歡迎與我們聯繫,謝謝!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14:01 (UTC)[回覆]

因應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1#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通過解任指標以及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1#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以投票前有答辯期取代投票後被提案者申訴共識不足,有待商量者有:

  1. 參考[2]增加段落,否則不易閲讀。
  2. 商量答辯期多久?是不是答辯2日、反駁2日、再答辯2日?
  3. 「經投票或討論程序取得共識」又是摸稜兩可,所以改成答辯反駁是討論,不成,就投票?
  4. 支持解任5票且支持票多於反對票,就通過解任?
  5. 被解任者申訴,改成只用於緊急除權,不用於投票解任?

請問要不要另頁建立草案,方便比較?--Jusjih留言2021年12月7日 (二) 00:34 (UTC)[回覆]

同意「答辯2日、反駁2日、再答辯2日」,但須考慮若提出解任方無回應、未反駁如何處置。我提出兩次答辯的初衷,是希望給一個平台儘可能多講理,不希望解任方選擇不反駁。 --達師 - 370 - 608 2021年12月12日 (日) 10:05 (UTC)[回覆]
是的。提出解任方無回應、未反駁,可能是臨時太忙,未必有意棄權。因此,反駁2日,第三者也能加入反駁才好,就是只有提出解任方無回應、未反駁,而第三者也沒有任何留言,才以棄權論。--Jusjih留言2021年12月12日 (日) 19:29 (UTC)[回覆]
那便這樣:反駁2日;若未反駁,延長2日,延長期間可由第三者(一人或多人)反駁。第三者反駁,反駁內容也應經過整理成文,而非保留討論串形式。 --達師 - 370 - 608 2021年12月17日 (五) 15:08 (UTC)[回覆]
「反駁2日;若未反駁,延長2日」,恐有爭端,例如47小時才有反駁,再1小時就再答辯。因此另立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建議反駁4日,杜絕爭議。歡迎討論。--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1:41 (UTC)[回覆]
@Jusjih:希望同時另開討論串討論管理員申請資格的修正(畢竟中文維基百科那邊都鬧到要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5:48 (UTC)[回覆]
另外支持申訴復權只適用於緊急除權,畢竟非緊急除權申請還要快速申訴的做法,除非基金會行動這類極端特例,否則其他維基上毫無前例。--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12月21日 (二) 05:54 (UTC)[回覆]

答辯有足夠理據,就是駁倒,不叫和解。把和解混淆成駁倒,等於沒有任何改變,仍然給惡意罷免者強行推進的權力了。--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8:34 (UTC)[回覆]

@Liuxinyu970226:寫字間已另有討論管理員申請資格的修正。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申訴已移入緊急除權之下,而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再任已提案被解任投票通過者,不能申訴復權,只能重新申請成爲管理員。有足夠理據的答辯,任何非提案解任者,仍不應太快太直接駁倒其解任案。何況答辯有足夠理據,有良心的提案者就可能同意撤案,否則正常的社群也能勸之撤案。再不成,就普遍投票反對解任,甚至由非涉事管理員制裁太惡意推罷免者。本站所在的美國有明訓:「政府怕人民是自由。人民怕政府是暴政」。[3]本站因此類推:「管理員適當怕社群是自由。社群過當怕管理員是暴政。」--Jusjih留言2021年12月27日 (一) 00:39 (UTC)[回覆]
有良心?以閣下到現在還胡言亂語的表現,我拒絕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Zhxy 519留言2021年12月30日 (四) 14:16 (UTC)[回覆]
@Midleading: 請裁示下一步。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要依照以上討論繼續討論,或是移交投票?Zhxy 519拒絕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就是誰都不尊重,未必值得理他。--Jusjih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03:17 (UTC)[回覆]
方針之所以有修正要求,就是要防止Jusjih這套強推,想不到Jusjih還在強推。我看Zhxy_519不尊重的只有閣下,也是事出有因,而閣下不回應引入不知所云的「和解」,才是不尊重Zhxy_519。--瓜皮仔Canton 2022年1月5日 (三) 03:27 (UTC)[回覆]
啥方針防止強推?請勿假定任何用戶每天都能來。不要造成太重的維基壓力。不少其他用戶也想要修正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所以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提前中止已改成「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就是避免明顯有利益衝突的管理員,擅自太快提前中止。若等投票7日太久,請理性文明討論草案。--Jusjih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21:30 (UTC)[回覆]
話說我之前聽說管理員也可以封禁其他管理員?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2:26 (UTC)[回覆]
開始投票,也要滿足一定條件,否則若是開始投票後大部分用戶開始反對,或者忽然冒出很多新的意見需要討論,或者根本無人投票和投票太快關閉,這樣的投票就沒有意義。--Midleading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3:03 (UTC)[回覆]
Midleading這話沒甚麼問題,Jusjih到底在說甚麼?我就是不常來的人,Jusjih一邊硬塞一個聞所未聞的「和解」,一邊居然擺出所謂為我考慮的模樣?這種邏輯錯亂的言論有人理睬才奇怪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1月6日 (四) 14:45 (UTC)[回覆]
@Liuxinyu970226:是的。管理員可能封禁其他管理員,但要慎重使用,而且被封的管理員可能直接解封,但濫用之就是根本不避嫌的「逃獄」。@Midleading:若有更好的想法,就請直接加入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但請簽名,以便再討論整合。--Jusjih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21:30 (UTC)[回覆]
參考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要求聯署?若如此,要不要提出6日起,就是答辯、反駁期間,但非再答辯期間,除提出者外,另加2名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否則提案失效?另外,要不要考慮英文維基文庫已有的管理員年度複決?若要,可考慮立案投票1年、2年、或其他周期。--Jusjih留言2022年1月17日 (一) 02:16 (UTC)[回覆]
這邊還是暫時先不要討論任期制吧。連署應該可行,確保解任有一定支持基礎。不然七日內至少三位連署則成案,進入答辯期,否則不成案?至於答辯期與投票期幾日可續議。——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1月18日 (二) 01:33 (UTC)[回覆]
聯署與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聯署之前要搞清楚溝通無效。以Jusjih這套做法,硬塞「和解」等等無厘頭的內容,自己都不懂自己在做什麼。溝通是最重要的環節,不搞清楚就是從前一樣仗著身份的強推。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02:48 (UTC)[回覆]
@Ericliu1912: 同意暫時先不討論任期,但請指明三位連署是不是排除提案者本身。若是,提案者本身外加三位連署。另Zhxy 519若不原作者請求刪除元維基濫用的徵求意見,就是造成其自稱所謂「溝通無效」以及「強推」的始作俑者。若甲提案解任誰,乙丙丁三位連署,就是初步支持解任案。Zhxy 519想要溝通有效,就要向社群有誠意協商解決之道,否則就是溝通無效。--Jusjih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03:27 (UTC)[回覆]
我認為「總共三人」可矣,亦即包含提案人本身在內。另外我覺得諸位假如每次討論都要把所有舊帳再算一次,互相攻擊,這樣情況是永遠不可能改善的。——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1月18日 (二) 03:31 (UTC)[回覆]
我和瓜皮仔已經反覆提出,修改的關鍵不在人數,在進入聯署前的討論問題上。這個問題我們的意見根本遭到無視中,那麼就不能放任這種半成品出門。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14:33 (UTC)[回覆]
@Ericliu1912: 請指明偏好先聯署才答辯,或是一提案,同時開始答辯以及尋求聯署。二者差異很大。至於聯署前的討論,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過解任投票除權曰:「管理員解任投票是一個最終手段,在發起投票前應先經過充分的討論、再三確認,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Jusjih留言2022年1月19日 (三) 03:10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先進行連署,連署達標則正式進入答辯期。答辯至少一段時間後,再進行投票。在投票以前,若社群溝通有效,隨時可終止解任程序。——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1月19日 (三) 03:12 (UTC)[回覆]
即使我也沒法贊成閣下,因為參考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聯署應在討論之後。文庫雖然並非百科,但這應為常識。至於Jusjih,說一套做一套,無法信任。 Zhxy 519留言2022年1月19日 (三) 16:44 (UTC)[回覆]
已再度修正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加入以上意見的先溝通、聯署指引。還有何者要提出的?--Jusjih留言2022年1月20日 (四) 05:35 (UTC)[回覆]
就提案那一節前兩句話有點語法不通,我感覺應該修正一下:「經查管理員有明顯濫權或其他嚴重違反維基方針者,可由社群直接向元維基報請撤除其管理員權限(即上文之#緊急除權一節)。如果沒有明顯濫權行為,則其解任提案應由合資格的社群成員發起.」
當然,一切是為了一個絕對不會再有人反對的,絕對讓任何用戶都能且都應該遵守的管理員離任指引。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月22日 (六) 11:27 (UTC)[回覆]
可能有些誤會,以上所說的各期間都可以進行討論,並非只有答辯期可以。我所參考的就是百科的解任機制。——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1月20日 (四) 05:43 (UTC)[回覆]
同意Liuxinyu970226看法,區隔緊急與否。另Ericliu1912偏好先聯署再答辯,不同於Zhxy 519偏好聯署應在討論之後,何不7日聯署期,也同時答辯2日、反駁3日、再答辯2日?--Jusjih留言2022年1月22日 (六) 22:32 (UTC)[回覆]
已再度修正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加入Liuxinyu970226的最新意見,但「合資格的社群成員」是不是能投票者?另既有管理員任免投票多次14日,所以7日聯署期,也同時答辯2日、反駁3日、再答辯2日,就是若星期五提案,若不能協商免除解任投票,投票起止也是星期五。還有何意見?--Jusjih留言2022年1月26日 (三) 03:15 (UTC)[回覆]
@Midleading:三星期沒有新意見,請問要直接成爲新指引,還是要另行投票複決?--Jusji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3:21 (UTC)[回覆]
應該要在Wikisource:投票中表決。--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3:31 (UTC)[回覆]
已開始投票。建議以上討論,請等投票完成,才存檔。--Jusjih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41 (UTC)[回覆]
Liuxingyu970226所言「絕對不會再有人反對」未免誇張,但至少在此討論階段,發起者要能大致召集共識,文稿也要通順。現狀是Jusjih對於溝通無效的部分一個字也不提不說,提案開始到聯署和反駁這些時間線就很亂。就算Jusjih指責我別的,這種原稿拿出去也很可能被人笑話語句不通。上面只找Midleading,是刻意尋求不和自己對立的一方來出面嗎?如果是投票,這已經涉及拉票了。--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4:33 (UTC)[回覆]
@Midleading:Zhxy 519曾三星期未在此討論,突然終止投票,請問下一步?再次強烈抗議Zhxy 519獨斷獨行,又不尊重社群,是否嚴重違反利益衝突,故意不避嫌?強烈反對拉票論,何況本站管理員甚少,要找誰問下一步?任何管理員怕被解任,就更要改善,取得社群信任,不是擅自停止投票,妨害社群複決。任何用戶尤其是曾被提案解任未成的管理員,請務必認真考慮合理的反對批評指教意見,以道理以及禮節回應,萬勿鬥力強硬爭吵,更不可基於打擊報復有反對意見的用戶,而濫用元維基徵求意見。我們不希望本站因為管理員太少,而滋生過當爭吵欠制衡,否則若因而有分立的文言文庫,成爲「本站遭政治迫害」者,追求「政治庇護」的去處,絕非樂事。w:Wikipedia:文明#避免衝突升級的方法:"不對失禮做任何答覆,原諒並忘掉他們"。--Jusjih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3:27 (UTC)[回覆]
@Zhxy 519: 請問閣下對閣下關注的溝通無效的部分以及其他部分有何需要修改補充?@Jusjih:對Zhxy 519提出的『全文充滿Jusjih式的語法,不少疑似並非現代兩岸三地的常用風格。』意見是否還需要修改修正案文本?若是修改完畢,或是沒有新的修改,應進行投票表決。--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3:57 (UTC)[回覆]
唉,我以前也說過,直接用中文維基百科的版本,單改一些聯署人數不就可以了?文庫除了人少,有甚麼和百科區別甚大的?我看Jusjih的留言,也是難懂得頭大。--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3日 (三) 16:35 (UTC)[回覆]
這個時間還能編輯衝突……我也懶得多說了,原則同意瓜皮仔。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43 (UTC)[回覆]
話說回來,我真沒想到,Jusjih還一直惦記著元維基的討論,更不顧元維基上明明自己是無理的一方,還能拿到這裡來倒打一耙啊。--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6:56 (UTC)[回覆]
說了半天根本元維基也壓根沒有結論過,只是繼續丟回給本地吊著耗,現在也如諸位所願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28 (UTC)[回覆]
@Midleading:新加坡尚可算是中文國家,但根本不是兩岸三地。美國不是中文國家,但誰說美國華僑不能中文造詞?強烈反對Zhxy 519所謂『全文充滿Jusjih式的語法,不少疑似並非現代兩岸三地的常用風格』,太不尊重非兩岸三地的中文人士。因此,請斟酌何時再度投票表決,不能再給任何管理員任意一手遮天、口含天憲。@Zhxy 519:管理員就是維基的「公衆人物」,更要申報有償編輯。因此,沒有在此指控任何用戶,只是預防性警告的是,元維基上誰是無理的一方,不容任何用戶授受賄賂顛倒是非。臺灣海峽兩岸分治起,不免惦記互相叛逃至對岸者。因此,維基人惦記某大事,像是w:2021年維基媒體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要引以爲戒。--Jusjih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3:34 (UTC)[回覆]
又長又亂,甚麼跟甚麼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4日 (四) 05:40 (UTC)[回覆]
@Gzdavidwong:請注意Zhxy 519曾太快終止三投票,包括「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通過解任指標」以及「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以投票前有答辯期取代投票後被提案者申訴」。就是社群有意「單改一些聯署人數」,但Zhxy 519擅自作梗。另有何處「難懂得頭大」待指名?--Jusjih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02:06 (UTC)[回覆]
我說的是在中文維基百科版本的基礎上改人數。閣下拿不相干的事情指責別人,真的在讓我失去信心。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5日 (五) 04:24 (UTC)[回覆]
在中文維基百科版本的基礎上改人數,Wikisource:投票/存檔3#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通過解任指標早就要做,但Zhxy 519在2021年9月7日片面結束投票,不先問社群。要不要對Zhxy 519失去信心?何謂拿不相干的事情指責別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2:33 (UTC)[回覆]
閣下撒謊不打稿嗎?這是基於中文維基百科版本的改人數嗎?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6日 (六) 03:29 (UTC)[回覆]
囧rz...如果真要毫無保留的遵照維基百科版本的話,豈不是要開啟安全投票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9:08 (UTC)[回覆]
強烈反對瓜皮仔的撒謊論。依照Midleading2022年2月23日的留言,「若是修改完畢,或是沒有新的修改,應進行投票表決」,未指名要等多久。因此,若仍未有任何修改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的意見,就要繼續投票。何況最近投票前,曾有三星期以上未討論,但開始投票,Yinyue200以及晞世道明投了票,遇到Zhxy 519突然終止投票,根本程序不妥,不尊重已投票者。不希望再有任何管理員擅自太快終止投票,因而援用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權。--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02:32 (UTC)[回覆]
無視他人意見,拿一個違反先前管理員「不能曲解溝通無效」共識的版本欺瞞大眾,撒謊成性,再次宣佈Jusjih反對無效。已經屢次在其用戶頁警告而掩耳盜鈴般刪除內容,再無理取鬧後果自負。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0:06 (UTC)[回覆]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在此強烈反對Zhxy 519的欺瞞論、撒謊論,更再次宣佈Zhxy 519獨裁片面終止管理員的離任修正草案複決的程序,應該無效,根本就是輸不起以及害怕失去管理權的態度。Zhxy 519再作梗,就要援用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權。--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1:42 (UTC)[回覆]
也請各位精讀m:Terms_of_use/zh-hant#4._對特定行為的限制明定禁止的行爲,包括「使項目網站或項目網站連接的網絡或服務器做成不必要的負擔」。維基不是辯論會,更非聯合國安理會,誰都沒有絕對否決權。誰想寬於己而苛於人,請找辯論會,可能有償,或是法庭陳述的機會,去以理服人,不是本站大吵以力服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4:35 (UTC)[回覆]
不知各用戶是否原則支持瓜皮仔建議的完全採用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的方案,並簡單地將7人聯署+總有效票數25票標準進行修改(具體標準另議)、取消引用維基文庫不存在的管理員的建議版等各頁面,還是更支持Jusjih提出的版本?--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9:10 (UTC)[回覆]
傾向仍由jusjih方案為主,程序細節可再商榷。參考經驗認為適宜分段通過和繼續審視jusjih方案各項之實驗效益,並預備持續討論之空間,便於持續據實際個案等再修訂各段銜接與衡平運作之。仿年度報告等實體採用機制,認為可適當訂立社區定期檢視之時期,以年會或年報等形式定期採集相關修訂意見或運作評估等意見。 Longway22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10:25 (UTC)[回覆]
@Midleading:Zhxy_519既然提了,我也再提醒一下閣下,我們當初的共識是不能無視溝通無效。我本來就不想插手這些,但就算各位嫌麻煩(百科版本複製粘貼還麻煩?)溝通無效也應該是底線。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8日 (一) 14:24 (UTC)[回覆]
Jusjih居然說要以理服人?你這麼長時間說甚麼理了?溝通無效已經反復提過多次了,居然還在無視。Longway22不知所云,誰要來翻譯一下?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19:23 (UTC)[回覆]
@Longway22:所言的確不完全懂,請考慮草擬閣下高見。Midleading所言,像是未來重新投票,多份草案擇一。若如此,同意重新投票,改成選擇題。Zhxy 519太快終止的投票,更新公告文法欠佳[4]。預定全面重新投票,仍要通知已投票者,是尊重他們,不是拉票。--Jusjih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1:37 (UTC)[回覆]
這都是你寫的,我沒改就套用了一下而已,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寫什麼了?總是不搞清楚事情,就只想要投票投票投票,真以為這裡是民主試驗場了嗎?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22:16 (UTC)[回覆]
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的有些內容,是他人先提才整編的,例如2021年10月24日達師在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1#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通過解任指標建議:「目前狀況拿到3票非常容易,建議定為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於留任票」。2022年1月26日至2月18日,本段落未有新留言,才問Midleading,其回答投票複決。因此,是先有Midleading留言,才有所謂「只想要投票投票投票」。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更不是任何特定管理員濫權獨裁,妨害正常投票的地方。@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下一步?--Jusjih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0:46 (UTC)[回覆]
Zhxy 519再次問閣下對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有何高見?有意見請提出來並討論修正草案,如果反對通過請在投票中投反對票,但注意包括管理員在內的任何維基文庫用戶沒有一票否決權。--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04:20 (UTC)[回覆]
有點奇怪,Zhxy_519的做法也許不能說沒有爭議,但閣下為何現在出來用這種論點?中止投票的做法始於百科,現在也已多次用於這裡,這個論點本身恐怕也有問題。對方也就此給出了原因,閣下以前我看就堅持要討論,那麼為何不至少加駁斥兩句Zhxy_519的理由,只是堅持為投票護航?這不是所謂中立管理員應有的態度,恐怕也無視了閣下自己曾經參與的共識。 瓜皮仔Canton 2022年3月1日 (二) 13:41 (UTC)[回覆]
我已經說了,一定要更新的話就基本贊成瓜皮仔。至於所謂安全投票,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版本沒有,那也不必庸人自擾。閣下想搞投票二選一嗎?如果沒有共識,我們沒有義務一定要達成一個。閣下能看到Jusjih在有明顯反對的情況下仍不尊重先前共識,就不該擺出仿佛中立的姿態縱容之。Jusjih一定要一個答案的做法和其長期以來的惡劣強推行為本質是同源的,仍然是各種亂象的根源。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20:04 (UTC)[回覆]
@Zhxy 519 w: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流程:根據社區共識,下一次管理員選舉將採用安全投票進行,目前相關流程正在擬定中。另外我也沒有縱容Jusjih的不打招呼肆意開投票,或者說在部分關鍵問題上我當然也要對其言論做出反對意見。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3月16日 (三) 08:19 (UTC)[回覆]
目前Jusjih貌似已同意瓜皮仔的意見。至於安全投票,我暫時未見百科方面將就此修改管理員解任方針,如果我們能先於他們採用,後續是否導入安全投票我認為也是今後的事情。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7日 (四) 15:43 (UTC)[回覆]
@Midleading:在此先準備投票四選一的結構如下,如何?
  1. 改用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
  2. 完全採用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的方案,並簡單地將7人聯署+總有效票數25票標準進行修改(具體標準另議)、取消引用維基文庫不存在的管理員的建議版等各頁面
  3. 保持既有的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
  4. 以上皆非的另有想法
即日起,任何重大爭議留言,原則不予當面置評,也不代表默認默許,且未來時機更妥當,仍可能再議。請好自爲之,文明用語。--Jusjih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03:42 (UTC)[回覆]
總是試圖繞過其他參與討論者,造出Midleading一人說話為聖旨的氣氛?且不說你頑固強行列入完全無共識之版本,就算提議有理,也不得無視他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16:07 (UTC)[回覆]
我盡量避免作出最後通牒式的期限安排,但不代表討論可以無限期推遲下去。到底哪個版本是完全無共識之版本,哪個版本是社群一致同意之版本,只有通過社群討論、投票才能確定,並非某個管理員就能決定。在投票前的討論中,任何人對修正案有意見,請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方案。現今瓜皮仔Jusjih都提出了自己可接受的方案,Jusjih建議的投票四選一的方案也包含了這些選擇。投票前我想先徵求@Gzdavidwong:和@Zhxy 519:的意見,到底是支持哪個選項,還是要提出另一個選項,還是只是要抵制Jusjih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進行修改?--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2:32 (UTC)[回覆]
閣下參與了前次共識,其內容是否於Jusjih版本中反映,閣下有責任參與檢查並加以維護,不是推脫責任給「社群」。討論一直在進行,如果閣下認為沒有營養,關閉我個人是不在乎,但不能強推,否則跟Jusjih有什麼兩樣?作為對前次管理員共識的維護,我絕不可能給現在的Jusjih版本,還是下面Longway22胡言亂語的版本任何機會。閣下不要總試圖擺出超然狀態,更不應該總拿投票代替討論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33 (UTC)[回覆]
@Jusjih@Midleading,在附則追加定期會商等之細節條款,期可同時紓解當案之僵持,諸君同閱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9:51 (UTC)[回覆]
看了Longway22加入草案的內容,端看其他用戶有何意見。瓜皮仔偏好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的方案,並簡單地將7人聯署+總有效票數25票標準進行修改,何不現在指明偏好的具體標準?--Jusjih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20:06 (UTC)[回覆]
所謂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針簡單改人數了嗎?我說過我對於人數無所謂,既然百科25人太多,我記得達師說過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於留任票,就用這個好了。聯署只要同意用百科版本,我也隨便。比如3個?都好啦。 瓜皮仔Canton 2022年3月7日 (一) 02:52 (UTC)[回覆]
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針簡單改人數。「也隨便。比如3個?」那就預定:聯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戶聯署解任案,共計三名用戶。若如此,那出題定成「採用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的方案,但聯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戶;投票,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於留任票」。要不要強調「取消引用維基文庫不存在的管理員的建議版等各頁面」?--Jusjih留言2022年3月8日 (二) 01:36 (UTC)[回覆]
這最後一句我沒看懂,以前哪裡寫過「引用維基文庫管理員的建議版等各頁面」嗎?還是現在維基百科版本有強調?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0:41 (UTC)[回覆]
Midleading2022年2月28日提到近似「引用維基文庫管理員的建議版等各頁面」,但更早就不清楚了。瓜皮仔知道嗎?--Jusjih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5:30 (UTC)[回覆]
哦,看到了。Midleading建議刪除這些本地不存在內容的要求我也認為合理,但除了最終採納時外加說明兩句之外,正文裡我看沒有必要加上這麼一句吧。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4:43 (UTC)[回覆]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就既有留言,在此準備投票四選一的結構如下,如何?
  1. 改用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
  2. 完全採用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的方案,但7人聯署+總有效票數25票,改成:聯署,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戶;投票,5票解任且解任票多於留任票
  3. 保持既有的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
  4. 以上皆非的另有想法
另外,在此也提議任何管理員,再擅自直接快速終止投票的對策:
  1. 擅自直接快速終止投票的作爲,即時無效,以及歡迎任何用戶直接回退,避免任何管理員再濫權妨害社群意向。維基雖非民主試驗場,但更非獨裁試驗場。誰自認需要快速終止投票,何不先請求特別討論?
  2. 任何管理員再擅自直接快速終止投票,就以既有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權,以「嚴重違反管理人員責權」論,「不經任何投票而向元維基申報直接取消該管理人員的權限」。--Jusjih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21:32 (UTC)[回覆]
    Jusjih聲稱同意完全採用上述2,卻又堅持1明顯不符合共識的做法,出爾反爾?下方不管你是「建議」還是如何,Jusjih又試圖立規矩,把自己凌駕於其他管理員之上,對此不予接受。 Zhxy 519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3:27 (UTC)[回覆]
@Midleading, Hat600, Shizhao:本文不算,本段落已有77次留言,拖太久。就是因爲Zhxy 519已多次無所不用其極妨害修正管理員的離任指引,早已凌駕於社群,才在上不得已建議下次投票程序,何況「注意包括管理員在內的任何維基文庫用戶沒有一票否決權」曾是Midleading2022年3月1日留言,而「不代表討論可以無限期推遲下去」曾是Midleading2022年3月6日留言。沒有「同意完全採用上述2,卻又堅持1明顯不符合共識的做法,出爾反爾」,所以更要投票,社群決定。--Jusjih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8:26 (UTC)[回覆]
已開始投票。基於論語·子罕第九「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Zhxy 519不予接受某事,但2021年12月30日留言「絕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我們未必能改變他的想法,但尊重社群很重要,就是「任何維基文庫用戶沒有一票否決權」。--Jusjih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8:37 (UTC)[回覆]
投票已關閉。論語?胡言亂語甚麼?77次留言不是問題,就算是問題,源頭也是你Jusjih拒絕聽從他人意見,又在此出爾反爾。Jusjih原話「指明,是同意用百科方針簡單改人數。」,表明其清楚同意了瓜皮仔的提案,理應放棄個人違反共識之提案。現在的局面始作俑者是你自己,不要怪到其他任何人頭上。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3:21 (UTC)[回覆]
是的,Jusjih聲稱同意,卻不放棄自己的提案,這件事必須澄清。但是我真的不想糾纏太多了。我開我的最終條件,Jusjih必須在自己提案內加入「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如果滿足,我勸Zhxy也就開放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4日 (一) 15:57 (UTC)[回覆]
如果瓜皮仔的最後條件通過,我可以承諾不再關閉投票,但要求Jusjih同樣不能添加威脅語句,投票就是投票,不得擅立規矩威脅別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7:56 (UTC)[回覆]
同意瓜皮仔的提案,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修正案已更新,可以了嗎?「投票就是投票,不得擅立規矩威脅別人」,就是Zhxy 519也不能擅自提早停止投票或者主張誰「放棄自己的提案」,才能避免「擅立規矩威脅別人」。--Jusjih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8:38 (UTC)[回覆]
早幹什麼去了?管理員可以關閉投票是各維基項目上的正常現象,我只承諾本次不再行使。現在輪到你了,劃掉或刪除你對其他管理員的威脅,否則我仍不會重新放開。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2:24 (UTC)[回覆]
已清空「敬告管理員」內容。現在輪到Zhxy 519了,回退到2022年4月4日UTC06:23‎ Liuxinyu970226的最後版本?--Jusjih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3:55 (UTC)[回覆]
已完成。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1:10 (UTC)[回覆]

查看c區封鎖網站的程度[編輯]

英文維基寫字間透露了查到英文維基文庫被封的特定網站。此網站也找到中文維基文庫被封。在此不希望地域歧視任何用戶,只能引用w:Wikipedia_talk: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此事無解蒙人所言:「基於中國大陸的大火牆的事實,WMC的成員實際上是在違法或者奉旨翻牆才能編輯。」「奉旨翻牆者當然毫無畏懼,但維基並不歡迎這樣的人。」--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23:14 (UTC)[回覆]

中國杭州,電信寬帶 訪問中英文維基文庫正常,維基百科則不行 Bangbang.S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4:37 (UTC)[回覆]

全角數字和字母問題[編輯]

之前的許多文獻的英文字母與阿拉伯數字均為全角,請問這種錄入的時候是保持全角不變還是採用半角錄入?文庫有沒有相關準則或者共識?——Zzhtju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04:59 (UTC)[回覆]

私以為基本原則還是按照原件來——因為有很多「文獻的英文字母與阿拉伯數字均為全角」的情況,事實上是因為並非按照原件(印刷件或印刷件的PDF等保存形態)校對,而是在校對時使用了經過二手轉換的電子文檔(在其中可能出現不當轉換,在中文語境下西文字母和數字被錯誤轉換成全角的情況不在少數)。另外至少就我所知,數字的應用在通常情況下都是半角居多(部分編號可能例外),可以參見w: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GB/T 15835-2011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GB/T 9704-2012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也要求按照前邊的《出版物上數字用法》作標準(很遺憾不熟悉現代繁中語境的數字規範故未列出,或許請繁中地區的使用同好補充當地用法;另外前面的也是推薦標準並非強制標準。但是我想至少這是可以說明一個基本狀態的),當然這只是「通常」,一般還是以真原件為準為最優先。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07:03 (UTC)[回覆]

著作人獨立釋出著作非通用之條款標記[編輯]

尋部落格早期一釋出著作為公眾指引解決轉載作品著作權潛在爭議之公益,其釋出條款為獨立撰寫之聲明:劃線條件為未經修改註明出處,是否可直接使用CC BY-SA較早期版本? 另外該作者時說明要求轉載附上網址以便利讀者可自由查看作者再修正版本,還有一些附加的說明,以完整為鑑,是否需再專門設置獨立的template標記,期指教。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04:18 (UTC)[回覆]

未經修改不符合CC-BY-SA(允許以相同許可發表衍生作品),所以無法被維基文庫收錄。--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09:02 (UTC)[回覆]
那可直接使用著作人獨立撰寫釋出之條款否?即以附加條款形式單獨列明其特別釋出條件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1:35 (UTC)[回覆]
一個問題涉CC-BY和CC-BY-SA-NA到底能不能被文庫收錄,我覺得不好說
但是好像文庫也不是僅限收錄CC和GFDL作品,這點我覺得可以想想,什麼算是文庫社群認為的自由版權作品呢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4:58 (UTC)[回覆]
文庫所有內容許可都要與網站底部要求的CC-BY-SA和GFDL許可兼容,可以收錄版權許可更寬鬆的文獻(例如公有領域和CC-BY),但不能收錄無法以CC-BY-SA和GFDL許可自由使用的文獻。--Midleading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7:02 (UTC)[回覆]
事實上CC-BY-SA 4.0是與網站底部的CC-BY-SA 3.0不兼容的,但好像沒有哪個維基文庫不允許CC-BY-SA 4.0。不過根據許可條款,是否允許CC的變種似乎是可以有本地替代規則的。建議中文文庫出個類似en:Help:Licensing_compatibility 的界面明確一下。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05:43 (UTC)[回覆]
自由文化作品有其明確定義。-- 2022年3月31日 (四) 12:00 (UTC)[回覆]
建議本地明確一下收錄規則,版權上允許收錄所有自由文化作品。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7:07 (UTC)[回覆]

增加文字下符號(類似於「着重號」)的可選樣式[編輯]

如題,由於不乏一些文獻的標點(尤其是古代和近代文獻)中存在着這一類符號(類似着重號,但非實心小點,而是空心點或三角符等等),儘管並非必需品,但是也是一種舊貌,文庫目前貌似只有Template:Zh-em也就是現行通用的着重號,不知這個模板是否可以得以調整,從而實現類似日文文庫的ja:テンプレート:傍點(這個符號在日文中位置是文字上方,中文的是文字下方居多)的一個模板多種可選樣式的效果?在此請教各位熟識技術的朋友。--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06:50 (UTC)[回覆]

已添加新模板 Template:Zh-em2,使用方法同ja:テンプレート:傍點,如有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繫我。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4:54 (UTC)[回覆]
非常感謝,適才試用了一下,效果很不錯;但是符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加大(粗)一點?當前設定下的視覺效果(特別是對空心類符號而言)有些偏小(淺)。日文文庫方面採取了文字和點同時加粗的效果,雖然點的可見性提高了,但是也帶來了字體加粗的副作用;不知道是否可以做成僅有點加粗的效果?不大懂技術類,故此多問,見諒。--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13 (UTC)[回覆]
不知道 Template:Ruby 的注音能不能調到下面,目前好像沒找到什麼辦法可以完美的解決這個問題。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35 (UTC)[回覆]
好的,不打緊,這樣就已經很好了,再次感謝。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6:41 (UTC)[回覆]

邀請您與維基媒體基金會執行長Maryana Iskander一同討論基金會的年度計劃[編輯]

大家好!

運動通訊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邀請您參與討論2022-23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計畫

這些對話接續Maryana Iskander身為維基媒體基金會執行長的聆聽之旅

本次討論旨在了解社群與自治體對下列問題的看法:

  • 2030維基媒體運動策略為「知識即服務」和「知識平權」設定了方向。維基媒體基金會希望根據這兩個目標進行規劃。您認為維基媒體基金會應該如何將這兩個目標應用到工作中?
  • 維基媒體基金會將繼續探索在區域層級上更好的工作方式。我們在補助金、新功能和社群對話等方面加強區域聚焦。您覺得什麼部分運作良好?又有什麼部分需要改進,以及如何改進?
  • 任何人都可以為運動策略的進程做出貢獻。邀請您分享您的活動、想法、請求以及經驗傳承。您認為維基媒體基金會應如何能更好地支援從事運動策略活動的志願者和自治體?

下星期日4月24日07:00 UTC的對話場次將提供同步中文口譯,更多相關資訊下週儘快與您分享。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9:20 (UTC)[回覆]

更新:4月24日的對話邀請您透過此Zoom會議連結參與。 基金會將透過此年度計畫更明確的聚焦運動策略,並想了解社群目前已有什麼工作以進行雙向規劃。內容主要為基金會年度計畫簡介、執行長Maryana開場和開放提問討論。提問部分以上列三個問題做引導,不過對話將保持彈性開放社群成員自由地提問、分享對基金會年度計畫的想法以及已經在進行的相關工作等。如果您對此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謝謝!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17:07 (UTC)[回覆]

編輯次數問題[編輯]

請問,我如何數我做了多少次編輯?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41 (UTC)[回覆]

請見此頁。也可以通過在您的用戶頁點擊左邊欄的「用戶貢獻」,然後再點擊頁面最下方的「編輯次數」訪問。--Ewan0707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1 (UTC)[回覆]
哇哦!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4 (UTC)[回覆]

《勘亂錄》名稱問題[編輯]

朝鮮有一古書名為《勘亂錄》。此講的就是平息戊申之亂的一些事。但是,勘字因矯正為戡吧?我沒有聽説過【勘亂】這一次,但我倒是聽説過【戡亂】這一詞。這該怎麽辦?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1:36 (UTC)[回覆]

「勘」有義同「戡」——再說了,那是原文啊。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6:22 (UTC)[回覆]
哦。。。。。那行。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51 (UTC)[回覆]

變法通議中的「華夏出版」書影[編輯]

Special:用戶貢獻/43.247.27.249變法通議 添加了華夏出版社的書影: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E8%AE%8A%E6%B3%95%E9%80%9A%E8%AD%B0&type=revision&diff=2112477&oldid=1146811&diffmode=source

個人認爲此變更欠妥,有侵犯出版社著作權之嫌,但不知出版物之封面原始照片是否涉及?此外,是否鼓勵這種向既有文章中添加書影的行爲?望社群予以解惑,感謝。 DuckSoft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4:09 (UTC)[回覆]

Commons那邊已經有人版權刪除了圖片,文庫這邊的編輯也已經撤銷了。封面當然涉及著作權。至於「書影」,要考量圖片的著作權問題,談不上「是否鼓勵」這種說法。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9:07 (UTC)[回覆]
最近,Special:用戶貢獻/43.247.27.253(應爲同一用戶)又給 變法通議二十世紀太平洋歌 加上了兩張書影,兩張圖片分別爲
個人認爲這兩張圖片質量低劣,添於維基文庫條目則有損條目質量,應予回退,不知社羣意見何如,感謝。 DuckSoft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04:54 (UTC)[回覆]
  • 文庫從來不因品質不好而撤下作品,只有版權不明的文章才被刪除。不完整的,文字錯亂的,全給存留,自有其他用戶修補。合羣力而成,這就是文庫建立目的。這位用戶如此偏愛任公,何不多錄入任公作品,裨益大衆。--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3月13日 (日) 05:55 (UTC)[回覆]
    很可惜看來很多所謂「不明」事實上原因也真的是不明、或者無法取信於公共或公眾角度,由Jusjih下提起的最新奇怪案例,究其是出於司法轄區因素還是其他時局因素之類去影響整個common law、再「清算」舊有之一切事物,甚至改寫整個copyright之走向回到受制於各種實際特權之困頓中,值得維基和社區等深思。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5:16 (UTC)[回覆]
已從相關頁面移除c:File:二十世紀太平洋歌.png。完全不知道在文庫文章里放一張文章純文本「圖片」有什麼意義。該純文本「圖片」不在共享資源收錄範圍內,已提刪。 2022年3月18日 (五) 14:16 (UTC)[回覆]
c:File:《變法通議》.png系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變法通議·開明專制論》之封面(見孔夫子舊書網)。 2022年3月18日 (五) 14:27 (UTC)[回覆]

維基共享資源也已經刪除以上書影。--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5:19 (UTC)[回覆]

《三國史記》目錄問題[編輯]

將如何加目錄於這個頁面:《三國史記/卷01

三國史記/卷02

三國史記/卷13》?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23:57 (UTC)[回覆]

同問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2日 (五) 10:21 (UTC)[回覆]
@Midleading:抱歉這樣ping您,有些唐突,但是還是希望請教一下類似的問題怎麼解決—— Zzhtju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2:06 (UTC)[回覆]
別的掃描書也沒有,我在英文維基文庫逛了一圈也沒發現目錄,可能是個系統問題。--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9:32 (UTC)[回覆]
好的謝謝! Zzhtju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9:34 (UTC)[回覆]

該如何錄入《日省錄》?[編輯]

《日省錄》是什麽書記請看維基百科的頁面瞭解: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7%9C%81%E9%8C%84

但是其中的內容是相似於《朝鮮王朝實錄》的;都是錄入日期與日期裏發生了什麽事情。

我是該以年月日錄入《日省錄》呢還是以卷數錄入《日省錄》?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20:23 (UTC)[回覆]

個人建議按年月日錄入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2日 (五) 10:20 (UTC)[回覆]

將《順宗實錄》命名為《唐順宗實錄》可否?[編輯]

自古各朝均有多個「順宗」。請求將此頁面重新命名爲《唐順宗實錄》,可否?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19:13 (UTC)[回覆]

可以,個人移動就好了。不過近期如果沒有新的「順宗實錄」,也不必急於動手。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19:56 (UTC)[回覆]
應該以「名從主人」原則為優先,若有其他相關頁面,再做消歧義不遲。——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4日 (日) 22:00 (UTC)[回覆]
同認為應當按名從主人原則,可做消歧義。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6 (UTC)[回覆]
既然如此,那麼需不需要將《宋太宗實錄》改為《太宗實錄》?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5:29 (UTC)[回覆]
真的沒有必要。唐順宗實錄、宋太宗實錄這些名字確實是在用的,一般先到先得,有了必要理由再改就行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13:30 (UTC)[回覆]

在{{Wikidata infobox}}添加指向維基共享資源的鏈接[編輯]

{{Wikidata infobox}}這個模板似乎是從維基共享資源搬運來的?能否在其中添加指向維基共享資源的鏈接(與百科、語錄等鏈接並列)?-- 2022年4月28日 (四) 03:37 (UTC)[回覆]

可以改吧,改動{{Wikidata_Infobox/core}}應該就可以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7:22 (UTC)[回覆]
Yes完成 -- 2022年4月29日 (五) 08:32 (UTC)[回覆]

Coming soon: Improvements for templates[編輯]

-- Johanna Strodt (WMDE) 2022年4月29日 (五) 11:14 (UTC)[回覆]

請求志願者幫我矯正和檢查《三國史記》和《高麗史》[編輯]

三國史記》與《高麗史》已經搬運完成。有沒有志願者能幫我檢查與矯正這些書籍?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6:43 (UTC)[回覆]

順便提示,原文鏈接在主頁面的最下面。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48 (UTC)[回覆]
得閒將往校之。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2:59 (UTC)[回覆]
Hi,有心幫忙,我需要如何做呢?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03 (UTC)[回覆]
根據原文,就看看標點符號正不正確,看看字有沒有缺漏,看看字是不是正確的字,看看異體字是不是正確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5:58 (UTC)[回覆]
我先試試校對簡體練練手吧 異體字真的不是很擅長……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00 (UTC)[回覆]
沒關係,這裏有一個工具:https://zi.tools/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51 (UTC)[回覆]
感謝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7:52 (UTC)[回覆]

提議緊急終止用戶assifbus的管理員投票[編輯]

我收到了一些證據,他表明該用戶的賬號可能不處於自己的控制之下,且該用戶此前多次聲稱自己的編輯是受到威脅做出的。

在下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或許廢止管理員投票是一種可行的選擇。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37 (UTC)[回覆]

此外,該用戶在中文和英文維基,以及其他語言維基的行為,都嚴重地表明了他的行為不適合擔任管理員。 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50 (UTC)[回覆]
證據何在?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14 (UTC)[回覆]
其在其他語言維基的行為,證據已經展現在管理員任免投票頁面。關於賬號是否受個人控制,不便於站內透露,或可郵件轉交閣下?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28 (UTC)[回覆]
閣下關閉了郵件系統,我如何轉交……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31 (UTC)[回覆]
另外,我可將這個轉交給幾位管理員,如有需要……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35 (UTC)[回覆]
Assifbus在Special:Diff/2128875嘗試修改我加入的鏈接到無效網站……看起來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了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7:43 (UTC)[回覆]

請社群留意PAVLOV在中文維基文庫里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貢獻,其發言完全不基於被提名者對文庫的貢獻,而是憑藉與被提名者在中文維基百科的隔閡,對WMC態度的迥異,將被提名者私下裡多次請求「解除矛盾」的誠心視為可以用來封禁被提名者的所謂「證據」。

請PAVLOV留意,你的行為已經構成跟蹤監控用戶。在我已經決心退出中文維基百科,為中文維基文庫做貢獻之際,PAVLOV依舊試圖想「Assifbus敢露頭」就打死他(封禁?)。

請你為文庫做點實質貢獻再發表所謂的高見。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4:25 (UTC)[回覆]

(!)意見:另外我認為應該封禁PAVLOV,防止其因私人恩怨搞破壞,干擾共識的形成。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5:05 (UTC)[回覆]

目前的行為我認為不構成封禁的必要,應當允許他人在合理限度內發表觀點--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5:35 (UTC)[回覆]
PAVLOV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本地管理員投票方針。他貢獻沒有到50,一篇文章也沒有貢獻。某個導入者也認為PAVLOV的行為是跟蹤監控,管理員應給予封禁處理。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6:23 (UTC)[回覆]
我就是我,不必「某位」。(當然如果是指其他人的話當我沒說XD)——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6:33 (UTC)[回覆]
我並未能讀出EricLiu贊同我在維基跟蹤Assifbus這一觀點……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7:17 (UTC)[回覆]
人家自己都承認了,閣下就別嘴硬了。Assifbus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9:36 (UTC)[回覆]
相關連結:維基文庫:申請成為管理員#Assifbus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建議永久封禁破壞者PAVLOV。——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6:33 (UTC)[回覆]

《瀋陽狀啟》版權問題[編輯]

《瀋陽狀啟》最初作於朝鮮仁祖時期,但是印本出於1935年。所以,《瀋陽狀啟》收不收版權?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18 (UTC)[回覆]

@沈澄心沈閣下,我們還是看這個問題吧……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27 (UTC)[回覆]
1935年京城帝大只是取奎章閣藏本子作對校重排刊印,文字內容本身已進入公有領域。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39 (UTC)[回覆]
(▲)同上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42 (UTC)[回覆]
我再補充一點:我手頭沒有全本,因此若有近人所作序言凡例後記等文,須另行估計,我的上述看法僅就古文獻部分而言。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51 (UTC)[回覆]

編輯次數問題[編輯]

請問,我如何數我做了多少次編輯?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41 (UTC)[回覆]

請見此頁。也可以通過在您的用戶頁點擊左邊欄的「用戶貢獻」,然後再點擊頁面最下方的「編輯次數」訪問。--Ewan0707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1 (UTC)[回覆]
哇哦!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1:54 (UTC)[回覆]

中文維基文庫《童蒙先習》問題[編輯]

各位,我不小心加入了《童蒙先習》於中文維基文庫了。《童蒙先習》是中世紀朝鮮語的作品。該怎麽辦?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20:56 (UTC)[回覆]

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請管理員刪除。--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4:37 (UTC)[回覆]
已經由Midleading刪除。——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6:50 (UTC)[回覆]

偽滿法律[編輯]

本人準備為滿洲國法律創建版權模板,是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及其他司法管轄區類似條文,下同)「法律、法規」還是第二十三條「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比較好?具體內容怎麼寫比較合適?-- 2022年5月1日 (日) 07:11 (UTC)[回覆]

可以參考{{PD-QINGGov}}的橫線下方的內容--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14:31 (UTC)[回覆]

本人查閱滿洲司法協會《新制定滿洲帝國六法》和滿洲行政學會《滿洲新六法》,沒有發現著作權法。-- 2022年5月1日 (日) 07:13 (UTC)[回覆]

其實即使算成一個組織,滿洲國也已經過期而不需擔心。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1 (UTC)[回覆]
此問題涉及到滿洲國的合法性及國家主權問題。本人認為滿洲國與之前的大清國已無法理繼承關係。滿洲國立國之初亦非君主制國家,滿清末代皇帝在偽滿登基後使用的年號亦非「宣統」,而是使用新年號「康德」紀年。
具體事宜最好諮詢推上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及協和會相關人士,他們對這些問題研究的較為深入和專業,同時應該會對閣下義務上傳錄入滿洲國相關法律文件抱持極大支持態度。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4 (UTC)[回覆]
c:Template:PD-Manchukuo了解一下。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27 (UTC)[回覆]
我為什麼要了解?莫名其妙。我又不錄滿洲國的資料。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2:37 (UTC)[回覆]

《朝鮮王朝實錄》《高宗實錄》《純宗實錄》版權問題[編輯]

這些書籍都是政府的作品,應該不受版權吧?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28 (UTC)[回覆]

取決於底本。如果使用近期整理的版本,那麼整理者也有其版權。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2:51 (UTC)[回覆]
按照你的這個標準,很多文章都已經侵權了。例如以2005年人文修訂版為底本的《魯迅全集》。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23:18 (UTC)[回覆]
如果證實很多文章以近期版本為底本錄入本站,嚴格來說的確有侵權嫌疑。但本站的1938年的《魯迅全集》還是不需要擔心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1:27 (UTC)[回覆]
那麽,《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都是1935年的作品,還未超過95年。但是同時這些作品又是國家政府、政權、政體等所作的作品,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國還是國內,所做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所以,算不算侵權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2:45 (UTC)[回覆]
閣下好,這跟政府作品無關,我也偶然關注閣下錄入李朝實錄,沒看錯的話閣下用的是刻本...刻本...抱歉可能我這樣說話語氣有些消極,但你用的刻本都是距今四百年前的版本(太白山or鼎足山本?我對半島史料認識粗淺,如有不正確認識請指教)了...就不需要再從任何角度議論版權問題了,祝編安。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2 (UTC)[回覆]
但是《高宗實錄》《純宗實錄》有可能是400年前的書籍嗎?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4 (UTC)[回覆]
更准確的說,這兩個書是1935年完成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16 (UTC)[回覆]
很抱歉我沒注意看到後面還附有高宗和純宗兩朝實錄,只按照朝鮮王朝實錄來進行說明。即便如此,高、純兩朝實錄如閣下所言編纂於1935年,版權狀況請參見c:Template:PD-Korea-1910-1945,已進入公有。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26 (UTC)[回覆]
那麽,《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都是1935年的作品,還未超過95年。但是同時這些作品又是國家政府、政權、政體等所作的作品,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國還是國內,所做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所以,算不算侵權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00:05 (UTC)[回覆]
美國政府對外國政府作品的「不受保護」是指公文類,跟這個作品就壓根沒有關係。(附加一句,朝韓雙方的著作權法的政府作品不受保護部分也都是指公文類,也不關這個作品事。)
兩實錄由朝鮮總督府來編制,總督府的各類產權很可能都已經被朝韓政府收去化為公有了(至少韓國著作權法是可以把法人或組織解散後的著作權收歸國家的);就算沒有,1935年的作品,朝鮮著作權法保50年(也就是1985年過期),韓國著作權法1957年版保30年,到1987年更新成50年,但對此前已過期的不追溯,也就是1965年過期。你說的「95年」是在作品在原作地的URAA回溯日時仍未在原作地進入公有的才會被美國回溯,而朝鮮的URAA回溯日是2003年,韓國的是1996年,所以根本用不着擔心回溯的問題,也就不存在「95年」的擔心。
所以,從任何角度,都不見需要擔心「侵權」的必要。(至少在下愚見如此)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21 (UTC)[回覆]

Editing news 2022 #1[編輯]

閱讀這份電子報的其他語言版本訂閱這份多種語言的電子報

New editors were more successful with this new tool.

The New topic tool helps editors create new ==Sections== on discussion pages. New editors are more successful with this new tool. You can read the report. Soon, the Editing team will offer this to all editors at the 20 Wikipedias that participated in the test. You will be able to turn it off at 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editing-discussion.

Whatamidoing (WMF) 2022年5月2日 (一) 18:56 (UTC)[回覆]

根據其首頁上的信息,Wikilivres:的服務器位於新西蘭。本人對新西蘭相關版權法不甚熟悉,希望了解的人士可以更新。Stang 2022年5月5日 (四) 23:03 (UTC)[回覆]

Wikilivres不是已經倒站了嘛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7:24 (UTC)[回覆]
我覺得Jusjih君等管理員可能比較熟悉?——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16:49 (UTC)[回覆]
已更新維基文庫:版權信息/簡明以及維基文庫:版權信息/全文(也取消曾新加的文字底綫),消極容忍取代倒站維基別庫。--Jusjih留言2022年5月7日 (六) 02:07 (UTC)[回覆]

關於國台辦新聞發布會輯錄(2022-04-27)[編輯]

轉發User:Assifbus2022年5月6日 (五) 16:03 (UTC)的問題:[回覆]

網站注有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 版權所有,但是中共中央台辦和國務院台辦為政府機構,不知社群針對此如何區分著作權?

著作權法規定的是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屬於公有領域,不一定能解釋為所有政府機構發表的所有作品都屬於公有領域。國台辦新聞發布會輯錄可能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也可能屬於單純事實消息。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3:35 (UTC)[回覆]

按當前的社群共識,國務院新聞辦等的內容都是認為在公有領域中的,政府機構刊發的新聞稿也時常與公告,通知等內容混淆,我認為政府機構刊發的新聞稿一般可以做公有領域處理。
大陸政府網站最下方的版權聲明沒有啥意義,裁判文書網下面恨不得都得寫一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版權所有」,笑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5:37 (UTC)[回覆]
不過注意區分國有新聞機構和政府機構的區別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5:42 (UTC)[回覆]
這種應該就按類比國新辦白皮書那一類的辦吧,大抵如此,但絕對不可能屬於單純事實消息,所謂的「單純事實消息」應該是類似那種只有時間地點人物的新聞稿。另,政府網站下方的版權聲明不是針對內文而是針對網站設計作出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4:45 (UTC)[回覆]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徵求候選人[編輯]

大家好,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正為2022年的選舉尋找候選人。理事會負責監督基金會的運作,且由社群和自治體遴選的理事和理事會直接任命的理事組成;每位理事的任期為三年。在2022年,維基媒體社群將對社群和自治體遴選的兩個理事席位進行投票,這會是增進理事會代表性、多樣性和專業性的機會。更多關於2022年理事會席次相關資訊請見此公告

邀請有意願參選的各位至此頁面了解更多資訊,或您心目中有覺得合適的人選也請您鼓勵他們提交申請參選。如果您有任何疑問,煩請您與我們聯繫,謝謝!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謹代表選舉委員會和理事會 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7:42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投票結束後的進展[編輯]

大家好!簡要的跟大家分享一下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投票結束後的進展。儘管投票結果顯示,最終總票數2283票中有1338票(佔總票數58.6%)為贊成票,但考量也有945票(佔41.4%)為反對票的情形下,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的社群事務委員會決定要求基金會協助進行新一輪的社群諮詢、重新召集起草委員會根據投票評論欄所提出的意見(主要可分為四大主題)完善執行規範,而後再次進行社群投票,以確保執行規範能有社群強力支持後再進行理事會的正式批准。先前大家在投票時所留下的評論,信任與安全團隊尚在做最後整理中,希望能儘快公布。關於社群事務委員會先前的公告請見此。如果您有任何疑慮或問題,請與我們聯繫,謝謝!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9:11 (UTC)[回覆]

建議默認搜索命名空間增加Portal命名空間[編輯]

如題,英文維基文庫默認可以搜索Portal命名空間。--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1:58 (UTC)[回覆]

 支持 --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5:30 (UTC)[回覆]
 支持。 --世界首都環遊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4:47 (UTC)[回覆]

已申請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2:33 (UTC)[回覆]

Yes完成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09:24 (UTC)[回覆]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徵求選舉志願者和候選人[編輯]

大家好!

為了即將到來的理事會選舉,團隊正在徵求選舉志願者(主要協助簡短翻譯工作及分享選舉流程相關資訊)。如果您有興趣成為選舉志願者,請與我聯繫。

另外,理事會候選人申請期限延長至5月16日。邀請有意願參選者儘快提交申請,也請大家多多鼓勵身邊覺得合適的人參選。若您有任何疑問或尚在考慮也歡迎您與我聯繫,或者您想跟當前或之前的理事一對一聊聊再決定也歡迎您至此頁面表達意願。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7:43 (UTC)[回覆]

這是什麽字?[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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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64卷,23年,11月24日 裏面就出現了這一個字。我實在無法破譯。您認爲這是什麽字?

出現地點:「 雖甚匆遽,而禮儀周旋,情文曲盡,令人懷感。不【這個字】瀕行,過承垂念,以爲再見無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對話貢獻)於2022年3月31日 (四) 13:10 (UTC)加入。[回覆]

[編輯]

《世宗實錄》《七政內外篇》的神秘字。

上文:【以日差累減之至不及減者互[這個字]減日差除以日差累加之。】

原文:《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七政算內外篇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22:21 (UTC)[回覆]

此非【反】字乎?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3 (UTC)[回覆]
或為【⿱一夂】,見於 https://zi.tools/zi/%E2%BF%B1%E4%B8%80%E5%A4%82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8 (UTC)[回覆]
明史十一中 【置前段緯度,以日差累減之,至不及減者,於日差內減之,餘以日差累加之,即得逐日緯度。】這個內減是不是就是反減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3 (UTC)[回覆]
參見明史/卷37▲五星經度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4 (UTC)[回覆]
洪武正韻中【反】字就是這麼寫的,《洪武正韻》公元1375年成書,世宗時期為1418年-1450年,可參考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6: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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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實錄》第七年,的神秘字。

上文:【九齡,以愚妄之人,席其兄百齡之勢,猥[這個字]功勳之列,遽陞】

原文:《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七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對話貢獻)於2022年4月2日 (六) 04:11 (UTC)加入。[回覆]

此字見於 http://www.koreanhistory.or.kr/newchar/list_view.jsp?code=161765 ,推測為【仄】的異體字,由 https://zi.tools/zi/%E2%BF%B1%E4%B8%80%E4%B9%85 當知 Unicode 暫未收錄此字。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26 (UTC)[回覆]
猥仄衣冠之例 猥仄邇列 Zzhtju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5:2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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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有二字無力辨認,請教諸位: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神祕字之一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神祕字之二

上下文:庚戌秋地震,又蒙諸檀那【神祕字之一】然切理,余昔叩諸方南遊歸,北嗣臨濟正脈龍池【神祕字之二】派,青塔苗裔續正燈,三十五卋濟上一宗,不敢誑開。

感謝!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8:25 (UTC)[回覆]

「換」?A01632-014
「嬉泛」?(下文似泛草書)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1:16 (UTC)[回覆]
感謝您的指點,已更新到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另請問「又蒙諸檀那換然切理」這句中的「換然」當作何解?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4:01 (UTC)[回覆]
會不會是【搷】 Zzhtju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0:44 (UTC)[回覆]
一點淺見:神秘字2大概是「𡡿」(「嫡」的異體)?一來字形尚類似;二來在文義上似更通順——前句「臨濟正脈」,後句「青塔苗裔」:臨濟是臨濟宗;青塔是臨濟宗祖庭、河北正定臨濟寺內的澄靈塔;而龍池應該是指臨濟宗龍池系法派。這樣一來,三句話其實都在闡述作者的法脈源流,那麼要與「正脈」「苗裔」並列的話,似乎「嫡派」更為通順一些。(另,「派」的篆體可見「爪」的構件,「派」也有異體字「沠」,本案附圖也可見「爪」的構件,可輔證神秘字2後為「派」。)--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5:17 (UTC)[回覆]
我贊同銀色雪莉的觀點。「換然」作何解我也不知道,僅字形很像。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4:08 (UTC)[回覆]
我也贊同 銀色雪莉 的觀點,這樣可作:

庚戌秋地震,又蒙諸檀那換然切理。余昔叩諸方,南遊歸北,嗣臨濟正脈龍池嫡派青塔苗裔,續正燈三十五卋濟上一宗,不敢誑開。

非常通順,神秘字2當作此解。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4: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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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二十六年

五:《宣祖實錄》中出現的神秘字。

出處:【煽禍,群造反謀。【這個字】殺命官,據城負固,妄意祿山之故事】

本人認爲這個字是「䛋」,但是我還得要整的您們的意見。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23:47 (UTC)[回覆]

「㧔」?「䛋」與「謀」同,前既有「謀」,似不當重。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1: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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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二十六年》

《宣祖實錄》中出現的神秘字。

出處:【煽禍,群造反謀。【這個字】殺命官,據城負固,妄意祿山之故事】

本人認爲這個字是「䛋」,但是我還得要整的您們的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hhmosh對話貢獻)於2022年4月6日加入。

大概是「䛋」,但非確定。討論也請簽名。謝謝。--Jusjih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8: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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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中的神秘字

出處:《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三十四年

上文:「使賊登陸,則雖龍驤萬【這個字】,浮海何」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17:03 (UTC)[回覆]

從前後文看可能是「斛」(例如蘇軾有「龍驤萬斛不敢過」句)——但在下尚未找到「斛」存在圖中的異體。--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18:19 (UTC)[回覆]
確應為「斛」字,「龍驤」言大船,「萬斛」言容量之多,見杜甫《夔州歌》之七:「蜀麻吳鹽自古通,萬斛之舟行若風」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0: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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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字我沒有圖片,但是出自《朝鮮王朝實錄》的某一卷,我記得。

此字為【上朔下蟲】。這是什麽字?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0:00 (UTC)[回覆]

參見諺文寫作삭,與朔字的韓文發音相同,⿱朔蟲,不知道什麼意思。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5: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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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道這是什麽字嗎?出自《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15年》:「上出御敦化門放榜,招文武狀元鄭知和、崔【這個字】進前,各賜貂皮、耳」

國史編纂委員會說它是「𪩊」,但是字完全不想這個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8:31 (UTC)[回覆]

「㤙」與「恩」同。類似形狀又有卣𠧪同。我覺得「𪩊」沒有問題。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0 (UTC)[回覆]
這個字的右半部「𪫩」就是「恩」的異體字。所以這個字閣下可以統合到「𪩊」,也可以用缺字模板展示原狀。--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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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這個字是【𪩍】,但是我還需要你們確認,因爲這個圖片裏的字有一個部位不像【𪩍】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8:52 (UTC)[回覆]

「𪩍」沒有問題,見UCV #387.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32 (UTC)[回覆]
贊同Jlhwung君的意見,「專」在漢隸中的寫法與此圖是相同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20:42 (UTC)[回覆]

十一[編輯]

這是什麽字?我實在不知道。

原文:《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元年》

「咸鏡監司趙啓遠於北靑、甲山之間,新設【這個字】航、黃水兩驛,馳啓以聞。」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4:27 (UTC)[回覆]

參見諺文寫作자,⿰舟茲, 與茲發音相同。另外,朝鮮有慈航驛(자항역)和黃水驛(황수역)這兩個驛,估計認為就是慈字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6:33 (UTC)[回覆]

十二[編輯]

清誥贈資政大夫陸公雲峰暨德配吳太夫人墓誌銘中的兩個神秘字

在錄入 清誥贈資政大夫陸公雲峰暨德配吳太夫人墓誌銘 時發現兩個字不認識,如圖。

第三方來源稱後一個字為【㫚】,但前一個字實在是不認識,大家怎麼看?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06 (UTC)[回覆]

補充上下文:

光緒中葉,外部大臣有謂安南不近海、有謂澳門星架波;及交涉案,有黑頂子帕米地,舉朝莫知,而奉使者亦皆外事,故坐虧敗,失地失權不可算數。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09 (UTC)[回覆]
應該是「闇曶」,取暗晦不明意。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09:34 (UTC)[回覆]
感謝! DuckSoft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2:46 (UTC)[回覆]
瞎猜一個,是【䦚】嗎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2:04 (UTC)[回覆]
最近幾個網友爲了找到一個Minecraft圖片是哪一個【種子】的世界,幾個人發明了一個將圖片變清晰的AI,我們能不能也同時做相似這種AI的東西?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9:32 (UTC)[回覆]
可能比較困難。這種使圖片變清晰的AI一般都是基於現有的知識學習的。例如Minecraft找種子,都是使用大量遊戲裡的圖片讓計算機學習,計算機基於學習的圖片才能使類似的圖像清晰。這類生僻字如果使用AI的話,很可能猜的字是常見字而非生僻字(因為AI學習到的內容更多是常見字),得到的結果不可靠。
不過,不妨使用常規的圖像處理工具(PS、GIMP等)對圖像進行銳化等處理,讓邊界清晰,方便識字。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03:23 (UTC)[回覆]
那麼KAGE機器呢?
https://glyphwiki.org/wiki/GlyphWiki:%e3%83%a1%e3%82%a4%e3%83%b3%e3%83%9a%e3%83%bc%e3%82%b8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4:53 (UTC)[回覆]

十三[編輯]

這是什麽字?

出處:《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十五年

「執義宋昌、持平金【這個字】啓請還收禮官拿鞫」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23:55 (UTC)[回覆]

十四[編輯]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32年》就有這個字,用於人名。《國史編纂委員會》說是𣟅,但是這個字和圖片中的字有區別,那就是【口】與【罒】替換。怎麽回事?可以統合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1:13 (UTC)[回覆]

Similar to UCV #352b.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4 (UTC)[回覆]

十五[編輯]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34年》就有這個字。《國史編纂委員會》說是𪲄,但是這個字和圖片中的字有區別,那就是【ナ】與【廠】替換。怎麽回事?可以統合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45 (UTC)[回覆]

UCV #137,你之前已經問過UCV #387了,建議提問前先在UCV列表中檢索一下。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3:51 (UTC)[回覆]

十六[編輯]

這個字到底是什麽我都不知道,但是結構我知道。我需要你們幫我列出所有擁有這些結構的字: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 (⿳?口土)

感謝。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5:57 (UTC)[回覆]

(⿰(⿱?口)土)結構,其餘類推。 Jlhwung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8:46 (UTC)[回覆]
哦!我都沒有發現這個。謝啦 Blahhmos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9:01 (UTC)[回覆]

十七[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04&pageid=15b

原文:輿同事重萬 入其中【這個字】賊情竊騎賊中。

勘亂錄/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3:57 (UTC)[回覆]

「探」。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0 (UTC)[回覆]

十八[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12&pageid=57a

原文:四□杳至左右酬應不郡牒報諸。

本人認爲是「面」。你們認爲呢?《勘亂錄/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1 (UTC)[回覆]

靣? Jlhwung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06 (UTC)[回覆]

十九[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1&aa20no=20153_001_0012&pageid=57a

原文:一丸一□靑龍山之東北風獐項嶺之

勘亂錄/卷一》。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12 (UTC)[回覆]

多半是「鏃」,「賊之器具多被沾濕...及翌日...不得發一丸一鏃」,語句也通。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16 (UTC)[回覆]

二十[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3&pageid=27a

原文:必答充軍日運定配陽城靡首李□相當職除授

勘亂錄/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4:37 (UTC)[回覆]

這個是【座首】吧 Zzhtju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06:30 (UTC)[回覆]
那麽「座首」的名字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2:49 (UTC)[回覆]
我不能確定,極不負責任猜測為【進】。 Zzhtju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3:50 (UTC)[回覆]
補充:不是「必答」是「必蕃」,就是前文的那個「府使崔必蕃」。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25 (UTC)[回覆]

二十一[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5&pageid=39b

原文:就拿又稱母□危重 得放釋後一日亂作維賢見

我等認爲是「疾」或「病」,「病」更可能。你們呢?

勘亂錄/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16 (UTC)[回覆]

字形似「病」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4 (UTC)[回覆]

二十二[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8&pageid=48a

原文:無所猷爲以此各邑不得卽□兵討□□□盡□京外人心莫不駭憤後因臺啓拿鞫又咸死絶□充軍

勘亂錄/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23 (UTC)[回覆]

即彂兵討賊賊亂盡滅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4 (UTC)[回覆]
個人意見是「不得即彂兵討賊賊勢益盛」,這樣接前後文就是「詹令待新方伯,無所猷爲,以此各邑不得即彂兵討賊,賊勢益盛,京外人心莫不駭憤」,似更為通順;字形也是合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17:30 (UTC)[回覆]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1 (UTC)[回覆]
你差不多是正確的,是「彂兵討賊賊勢益熾」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7:39 (UTC)[回覆]

二十三[編輯]

圖片出處: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kh2_je_a_vsu_20153_000&aa10no=kh2_je_a_vsu_20153_002&aa20no=20153_002_0008&pageid=48b

原文:希亮有膂力結縛時以鳥銃□其背始縛之熊輔騎白□其大 仰手

勘亂錄/卷二》。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6:42 (UTC)[回覆]

擊?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0 (UTC)[回覆]

二十四[編輯]

原文:之器械皆被沾濕當時夜犯及翌日交鋒賊不得發一丸一【這個字】。

之前有人@銀色雪莉認爲這個字是【鏃】。我現在找到了勉強更清晰的圖片了。你們還認爲是【鏃】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1:51 (UTC)[回覆]

我認爲是「鏃」無誤。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0 (UTC)[回覆]

二十五[編輯]

原文:愼密之致都事有罪宜【這個字】治上以爲。

我認爲是「查」。你們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41 (UTC)[回覆]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0:52 (UTC)[回覆]

二十六[編輯]

原文:善【這個字】參議後定之孫輿景沃爲。

我認爲是「擇」。你們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44 (UTC)[回覆]

二十七[編輯]

原文:誤指禁營爲都□。

我認爲是「監」。你們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55 (UTC)[回覆]

二十八[編輯]

原文:丁未冬禁衛營失鳥銃大將吳命恆杖殺監官此□似誤指。

我認爲是「招」。你們呢?

爲了方便,因爲有提手旁和「口」,我找到了一堆Candidates:

抬拈招括拮拾挌捁捂捛捨掊揢搈搭搳撂撘攚㧵㧷㨱𢫈𢬷𢬸𢭹𢰈𢰥𢰪𢱆𢱗𢲃𢲹𢴖𢴨𢴯𢵈𢵾𪮇𪮬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2:57 (UTC)[回覆]

二十九[編輯]

原文: 山窟中宋賀逃走成哥不知爲誰某矣臣於 向湖南之□歷過懷德皆以爲尹䥴家聚會

爲了方便,我找到了一堆可能的字:

侍偫峙崻待恃持榯㣥㭙𢱜𣖖𣹘𣻞𤋵𤚟𤨅𤲔𤲵𥩳𥹩𥻣𥻵𦃀𦞒𧎋𧛶𧶱𨂄𨃉𨃌𨃯𨨲𨫉𩶬𩹭𪀔𪕵𪗺𪮛𪿚𫁧𫄋𫅌𫊵𫸺𬌦𬾸𭉪𭎒𭝿𭷅𮥂𰂛𰍥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23:30 (UTC)[回覆]

這大概是「時」。「臣於向湖南之時,歷過懷德」,經過大田到全羅道,似乎是挺合理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20:09 (UTC)[回覆]
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21:04 (UTC)[回覆]

三十[編輯]

這是什麽字?

《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十一年》

原文:李安默論人之際,加以宵小之目,而趙鎭井則直驅於惡逆。誣人以逆律,自有反坐,而特以其言之無倫脊,罪止於此。二提學亦嘗筵白,而予不許之。至於朴長卨,【這個字】有間隔矣。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22:54 (UTC)[回覆]

三十一[編輯]

這是什麽字?

《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十一年》

原文:貢物使子弟次知看檢。一,【這個字】戶移接之擧,要使一城之內民戶殷庶。

我懷疑這個字是「實」。你們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23:13 (UTC)[回覆]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4:40 (UTC)[回覆]

三十二[編輯]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26 (UTC)[回覆]

𨓱 Jlhwung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55 (UTC)[回覆]
哇這個恰當!謝謝。
這是原文:太祖伺守者𨻶??去鎖兒罕失刺匿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23 (UTC)[回覆]

(!)意見:看起來像現代簡體字中的「遠」。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1:51 (UTC)[回覆]

行嘛,這是原文:太祖伺守者𨻶??去鎖兒罕失刺匿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2:36 (UTC)[回覆]

三十三[編輯]

http://sjw.history.go.kr/id/SJW-A09040170-00900

看到了那個「沈男·梁【這個字】石·梁【這個字】福·李乭屎」部分了嗎?點擊【규장각 원본】就能看到原書原文。這個鏈接在我這兒下綫了。告訴我,結構究竟是不是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20:00 (UTC)[回覆]

已解決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18:46 (UTC)[回覆]

三十四[編輯]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130&page_no=072a

左邊第三行開始:慶尙監司書目,加德僉使全有英,侵虐土兵,赤梁萬戶崔【】,稱以朔鹽,勒捧鹽漢,汎濫縱恣,竝只罷黜事。

這是社麽子?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𪧨,而我認爲是𪩊,各位有何想法?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18:47 (UTC)[回覆]

順便提示,朝鮮歷史存在過【崔𪧨】【崔𪩊】兩人,而且崔𪩊被證實在朝鮮仁祖時期活著的。所以崔𪩊在朝鮮孝宗5年活著也是很有可能。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18:48 (UTC)[回覆]

三十五[編輯]

原文:본머리의져근첩지와ᄃᆞᆯᄂᆡ를죠곰너허두가ᄃᆞᆰ으로?코?츨당기로가마올녀ᄭᅥ거?지미라

問號為不詳之字。

原文:《加髢申禁事目》、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7/%E5%8A%A0%E9%AB%A2%E7%94%B3%E7%A6%81%E4%BA%8B%E7%9B%AE.pdf

以上PDF的第15頁。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7:04 (UTC)[回覆]

 Zzhtju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4:27 (UTC)[回覆]
哦。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40 (UTC)[回覆]

三十六[編輯]

原文:左傳楚【】掩爲司馬。子木使庀賦。林堯叟曰庀。四婢反治也。數甲兵。閱數之【】掩書土田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28 (UTC)[回覆]

算了,我找到了。此字為【蔿】。我只不過想要確定而已。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30 (UTC)[回覆]

三十七[編輯]

原文:不忘古也。在於西上也。肆陳也。勺尊升。所以【】酒者。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19 (UTC)[回覆]

斟?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2 (UTC)[回覆]
㪸?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2 (UTC)[回覆]
不,作者引的是《儀禮註疏/鄕飮酒之禮》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5 (UTC)[回覆]
此句子來源於《磻溪隨錄/卷十一》。作者引的是《儀禮/鄕飮酒之禮》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3 (UTC)[回覆]
𣂐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28 (UTC)[回覆]
厲害!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32 (UTC)[回覆]

三十八[編輯]

原文:林雲煥蔔築玊壘山下常造墨五十【?】印文曰香壁隂篆曰副墨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File%3ACADAL06057322_%E5%8D%81%E5%9C%8B%E6%98%A5%E7%A7%8B%C2%B7%E5%8D%B7%E4%BA%94%E5%8D%81%E4%BA%8C~%E5%8D%B7%E4%BA%94%E5%8D%81%E5%85%AD.djvu&page=129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0:36 (UTC)[回覆]

刊本作「團」,可以將改動同時更新到十國春秋_(四庫全書本)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1:46 (UTC)[回覆]

三十九[編輯]

四十[編輯]

蒙古秘史》蒙古語漢字錄入問題[編輯]

我看維基文庫,已經有了《蒙古秘史》的原文了,但是我這裏有《蒙古秘史》的音譯文,這該怎麽錄入?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8:50 (UTC)[回覆]

文庫現有的版本並非全貌,而是《秘史》的「總譯」部分,正文(漢字音寫蒙古語)和旁譯都沒有加進去,按道理比較合適的做法是加入這些內容後恢復原貌的;但是有好幾個點要操作:一是正文和旁譯的格式模板,二是要把現在的十五卷本改回更符合原貌的十二卷本(反正我想閣下手頭上的應該也是十二卷本——你補的鏈接就是十二卷的觀古堂本),三是底本可能換用四部叢刊的顧本影印本較好?顧本年份比較早,觀古堂本也是由顧本的抄本再重刻來的(當然第三點只是個人建議)。——所以,挺不容易的。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16 (UTC)[回覆]
參考鏈接:元朝祕史_(四部叢刊本)Jlhwung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19 (UTC)[回覆]
只感嘆一句:這些導入檔裡面的缺字模板真是看得人眼花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8:42 (UTC)[回覆]
幸好的是:我在那個頁面地下加入了舊版本。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40 (UTC)[回覆]
行了,找到了《四部叢刊本》的原文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55 (UTC)[回覆]

關於《純宗實錄附錄》中的韓文[編輯]

不久我將要錄入《純宗實錄附錄》。但是我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對付這本書。它裏面確實擁有大份量的韓文,但是同時又有大部分的漢文,以至於是漢韓混用。這該怎麽辦?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9:47 (UTC)[回覆]

可錄入朝鮮語維基文庫。為求作品完整,錄入純宗實錄亦可。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3:59 (UTC)[回覆]

如何對待《增修無寃錄大全》?[編輯]

《增修無寃錄大全》是朝鮮人們增補宋人所作《無冤錄》而得成的作品。因此我們是該將他錄入於已經有的《無冤錄》呢,還是再造一個頁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22:33 (UTC)[回覆]

可新創頁面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3:50 (UTC)[回覆]

我找到《蒙古秘史》合適的模板了!!!!!!!![編輯]

請參照《古事記/上卷》所用的模板。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7:22 (UTC)[回覆]

恭喜!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5:50 (UTC)[回覆]

Poll regarding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編輯]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last week of May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by 20th May 2022:

https://wudele.toolforge.org/ctQEP3He1XCNullZ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03:38 (UTC)[回覆]

《明史》的簡體字問題[編輯]

本站《明史》有部分頁面使用簡體字,請求將其改變成原字。(例子:明史/卷329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0:52 (UTC)[回覆]

同意。但應注意繁簡轉換是一對多的,簡單的機器轉換會導致錯字,所以只能根據原本手動校對。-- Zy26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4:21 (UTC)[回覆]
已校對,這類事情用不到「請求」這麼嚴重哈哈,閣下下次巡查到此類文獻可以在頁面添加Template:傳統漢字化,這樣在相應分類里就能被查找到,方便其他同好協助校對。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18:40 (UTC)[回覆]

表格製造問題[編輯]

我如何製造像這樣的表格?請勿包括上面的「新製略定樂譜 宗廟 迎神」那一大堆部分。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0:42 (UTC)[回覆]

表格的製作方法見wikipedia:Help:Table。可使用https://excel2wiki.toolforge.org/將excel制好的表格轉換。--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3:14 (UTC)[回覆]

表格裏面再加一個表格時,出現問題[編輯]

熙文之樂  淸黃鐘調  黃鐘爲徵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我怎麽出去上面包含在這個表格裏面的表格的空格?就是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的那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03:57 (UTC)[回覆]

是想要這樣麼?--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16 (UTC)[回覆]
就是這麽一回事兒!!!!!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3:14 (UTC)[回覆]
熙文之樂  淸黃鐘調  黃鐘爲徵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表格Newline問題[編輯]

熙文之樂  淸黃鐘調  黃鐘爲徵
下五    下四
下五    下四
     
        
     
下四      
        
     
        
        
     
     
     
     
     
下四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二             下二       下二             下三   
下二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下三   
                                            

我該怎麽將

下四      
        
        
        
     

部分完結後將下一個項目放到下面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4:23 (UTC)[回覆]

@Midleading@銀色雪莉@Zzhtju @Jusjih已解決。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4:28 (UTC)[回覆]

多月未來,幾點建議。[編輯]

一、針對1956年前的中文資料,是否可以放寬繁簡字形限制,如不少大陸出版的書籍,都將古文簡體化。而錄入時,人為轉為繁體會非常繁瑣,也難以精確。提高了錄入成本,導致很多質量過硬的資料無法儘快上傳。

二、可否開發一個移動端的app?特別是個人手機端的app。

三、可否針對版權有極大爭議的資料,採取投票方式解決問題,而非一刪了之。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00:47 (UTC)[回覆]

@樹上喜鵲
一、如果拿不到原文,請不要轉換,而是直接錄入並放置{{傳統漢字化}}。
三、法律問題不能靠投票解決。-- 2022年4月11日 (一) 09:00 (UTC)[回覆]
三、我提出的那種情況,就是在充滿爭議且依據法律無法明確判定的條件下,才不得不選擇啟用投票機制,最終決定文章的存留。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2:15 (UTC)[回覆]
三的話,我覺得這個不完全是一個法律問題,現在的政策要求所有內容的版權狀態和CC-BY兼容,但其實這點我覺得不是不可以放寬,因為維基文庫自己不修改文字內容本身,類似Wiki commons。還有就是法律問題如何解讀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不過單純的投票我覺得還是不太好,如果您遇到內容被刪的話可以去存廢討論裡面討論。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6:56 (UTC)[回覆]
侵權判定涉及到很多方面,有些特殊案例其實非常複雜。但現在不少情況下都是一刪了之,這種粗暴的做法為何可以被容忍?這裡更像是無人管理的叢林地區。
我的文章倒是沒有被刪除。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22:40 (UTC)[回覆]
本文庫活躍人數不足,「粗暴的做法」進一步勸退了很多希望為本文庫貢獻的用戶,造成了惡性循環。能留下來的人或者是「粗暴的做法」的受益人,或者在某種程度上免疫了「粗暴的做法」。-- Zy26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14:09 (UTC)[回覆]
比如甚麼案例是複雜的?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7日 (三) 14:41 (UTC)[回覆]
我猜User:樹上喜鵲說的複雜案例應該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一條或多條:
  1. 對文件是否適用於著作權法有不同理解的可能;
  2. 文件被快速刪除或者很快就被刪除了;
  3. 在仍有可能有爭議的情況下刪除;
  4. 討論並刪除時沒有掛上模板通知讀者;
  5. 沒有通知條目的創建者和貢獻者,或者沒有確認這些用戶收到通知;
  6. 沒有給予新手足夠的指導,沒有解釋清楚刪除的理由,或者有可能讓人認為刪除的理由不充分。
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條,都有可能會被認為是「粗暴的做法」。任何人,尤其是新手可能被傷害,甚至可能被直接勸退。-- Zy26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0:24 (UTC)[回覆]
我也承認一直很少來,所以對我來講還是事例更一目了然。抱歉不能評論更多。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8日 (四) 14:18 (UTC)[回覆]
二的話你覺得有了APP的話和直接用網頁端有什麼大的區別呢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16:52 (UTC)[回覆]
這個事也是要維基官方推的,就算懂技術,但未經維基官方允許,錄入者自己開發的app,並使用文庫數據,雖說這些都是公開數據,個人覺得多少有點不妥當。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22:43 (UTC)[回覆]
APP的非官方開發是完全可行的(但不知道會不會有人願意做),維基旗下的各種平台開放了API接口,並且允許合理的二次使用。然而,新開發APP的功能應該不會多於網頁版能用的功能,所以必要性不是很足。 SunRuikang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08:09 (UTC)[回覆]

Zzhtju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2:01 (UTC)[回覆]

Invitation to join the third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8th May 2022)[編輯]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8th May 2022 at 11 AM UTC / 4: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We will be welcoming some developers who contributed to Wikisource related tasks during the recently concluded Indic Hackathon.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3:39 (UTC) [回覆]

模板請求[編輯]

又沒有任何模板功能像Template: Ruby的模板,但是最右邊的字出現在中間的字的底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44 (UTC)[回覆]

「最右邊的字出現在中間的字的底下」這個指的是?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5:52 (UTC)[回覆]
假設有模板Template:某模板(請看源代碼)。那麽如何將B的字顯示在A底下?如果AB是將B顯示在A上面,那麽拿一個模板會將B的字顯示在A底下?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3:55 (UTC)[回覆]
參考日文版ruby模板的「使用例2」。效果:AAbb,寫法:{{ruby|AA||rtcstyle=ruby-position:under|rtc=bb}}。--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4:20 (UTC)[回覆]
Template: Xzy可以。——另外有一事請教閣下,你是在往十五卷本里錄入音寫嗎?那閣下需要另尋十五卷本的本子才好(我記得閣下此前找的觀古堂本和四部叢刊本,這些都是十二卷本)——當然如果閣下已另尋的話,當我沒說就好。(再又及:十五卷本可用此本,供參考。)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5:00 (UTC)[回覆]
哦。謝謝。
順便問一下,15卷本和12卷本有什麽區別呢?
我打算先錄入《朝鮮王朝實錄》、《承政院日記》、與《日省錄》。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5:55 (UTC)[回覆]
我不是專家,就在下的陋見,它們總的內容是一樣的,只是在傳抄過程中出現的兩個不同版本系統。文字內容細節上有些地方是有異的,但差別不大。不過既然兩個本子源流如此,也就不妨分別錄入。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6:02 (UTC)[回覆]
騰格  騰格理
  生了的
感覺有一些彆扭,不過還是不錯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6:31 (UTC)[回覆]
關於旁譯部分個人認同用ruby就可以了;不過注音部分的輔助標記,由於《秘史》的注音法在《華夷譯語》中有記載,恰好說明了注音格式,因此可以注意參照《華夷譯語·凡例》做出調整,分成「字傍」和「字下」兩類,即:
騰格
生了的
效果似乎好一些——也就是不需要用Xzy,反正本來「字下」在原稿中所見也是右下位;而「字傍」的像是「舌」音都應該在左上,現在這樣子似乎更接近一些。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7:15 (UTC)[回覆]

請求上傳《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世祖實錄》圖片[編輯]

世宗:https://www.dropbox.com/sh/6o0nm1ig48hts2m/AAB8bdIFSzfx1V8dilGOV9PIa?dl=0

世祖:https://www.dropbox.com/sh/lppvjcsxcuqrh4s/AADwbPxDUXJWbZL92ew-gMUva?dl=0

請上傳這些文件。謝謝。如果文件早就存在在Wikimedia上面,就請不要上傳。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3:47 (UTC)[回覆]

每個文件的文件描述怎麼填啊,還有作者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6:35 (UTC)[回覆]

圖書全名[編輯]

《高宗實錄》有提及《中西聞見》、《萬國公法》、《公史地球》、《瀛環申報》、《興亞會雜事詩》、《續今日抄工業六學》等書籍。

其中,我找不到《公史地球》、《瀛環申報》、《興亞會雜事詩》、《續今日抄工業六學》等書籍。這些書到底是什麽?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16:24 (UTC)[回覆]

這個斷句不一定對。這裡[5]斷成了中西聞見・萬國公法・公史·地球瀛環·申報·興亞會雜事詩續・今日抄工業•六學,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主編《韓國研究論叢 第2輯》389頁斷成了《中西聞見》、《萬國公法》、《公史》、《地球瀛環》、《申報》、《興亞會》、《雜事詩》、《續今日抄》、《工業六學》。--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4:29 (UTC)[回覆]
看來《編撰委員會》斷句有問題呀哈哈。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2:30 (UTC)[回覆]
《瀛環》或者《地球瀛環》八成是《瀛寰志略》,考慮到黃遵憲興亞會的關係,《興亞會雜事詩》有可能是他的《日本雜事詩》,--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20 (UTC)[回覆]
《地球》也有可能是《地球圖說[6]。難道《公史》是《外國史略》?--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39 (UTC)[回覆]

《輿地勝覽》問題[編輯]

《輿地勝覽》有文字部分,但是還是有大量的圖片,這該怎麽辦?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17:43 (UTC)[回覆]

上傳檔案原則請至維基共享資源。--Jusji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00:06 (UTC)[回覆]

《備邊司謄錄》順序問題[編輯]

《備邊司謄錄》是以年月日錄入史料的。但是,年月日完全沒有順序。同一頁可能右邊到左邊讀就是11年3月23日,10年4月24日,15年10月13日。這麽一回事兒。請問,我該怎麽錄入《備邊司謄錄》?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5日 (日) 18:39 (UTC)[回覆]

古韓文警告模板請求[編輯]

本站又沒有任何警告一個文獻含有古韓文的警告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9:06 (UTC)[回覆]

w:Template:諺文組字沒有鏈入文庫,應該是沒有。—— Zzhtju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7:31 (UTC)[回覆]

已導入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2:52 (UTC)[回覆]

我竟然做到了!!!!!!!!!!!!!!!!!!!!!

現在就剩《光海君日記》的文字與《世宗實錄》《世祖實錄》的圖片搬運了!!!!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2:05 (UTC)[回覆]

感謝貢獻。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3:39 (UTC)[回覆]
可喜。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3:42 (UTC)[回覆]
感謝貢獻!——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6:01 (UTC)[回覆]

想先弄個草稿,意在阻止編輯戰,特別是政治編輯戰的發生。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3:42 (UTC)[回覆]

 支持 可以在用戶空間裡先寫一個,雖然維基文庫很少遇到編輯戰--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5:54 (UTC)[回覆]
什麽????維基文庫面對的是原始資料,咋們就看看編輯與原始資料是否對稱,這個是客觀的事實,怎麽可能會有政治因素參或?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21:17 (UTC)[回覆]
隔壁中文維基百科血的教訓還歷歷在目。中文維基文庫社群不能像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那樣分裂成兩大政治陣營。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0:58 (UTC)[回覆]
哦噢噢噢噢,明白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2:37 (UTC)[回覆]
在下竟看不到存在符合編輯戰定義的情況。文獻內容有原文可供參照,胡亂撤銷刪改即已屬破壞;討論區幾乎就沒有回退別人說的話的道理,這也幾乎屬於破壞。一個概念並不必然處處都適用,這是我們在移植概念時恐怕不得不考慮到的一點。一點淺見,尚請指正。——當然,如果閣下要在用戶空間中創作,個人當前暫不持立場。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22 (UTC)[回覆]
@銀色雪莉:其實是有可能發生編輯戰的情況的,不過確實還沒見過真正發生過編輯戰。例如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21號(關於允許俄羅斯全境小麥進口的公告)加不加w: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鏈接的問題,或者比如文章的排版問題,分類的名稱這樣的。不過確實發生的概率要比百科低好幾個數量級。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21 (UTC)[回覆]
寫好了。https://zh.m.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编辑战的处理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5:35 (UTC)[回覆]
我是美國人,用美國IP,看不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9:45 (UTC)[回覆]
勞煩閣下在我(Assifbus)的用戶頁上進入我的貢獻,然後點擊相關編輯即可。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3:55 (UTC)[回覆]
@Assifbus,您的想分享的鏈接應該為為User:Assifbus/維基文庫:編輯戰#編輯戰的處理。您使用的鏡像網站會有時會改變鏈接的地址,使其指向那個鏡像網站,導致部分人無法訪問。有些時候別人的留言也會被改動,比如[7]。-- 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04 (UTC)[回覆]
作為涉及上述提及個案的當事人之一,基於粗淺的經驗和有關事件等的觀感種種,認為提案含細節均有不適切之處,操之過急,是以無論按照維基主站框架或重立新框架去構思一個對社羣活動有一定管制化影響的方案,首要還是應該回到不同個案裡去不斷反思和檢視不同的產生背景和利害聯繫,並適當甄別相應的矛盾元素,加強社區內互動良好發展並發現專案值得跟進的切入點,減少社區被混沌表徵所蒙蔽而可能採用非適當乃至過當的反效果手法
——參照拾之於牙慧與實效等視之落差,認為維基中文圈內跨界之首務,仍主要為處理平台代權人與代權相關聯羣體對其他無當然代權/利益聯繫之羣體或個體間,維基事務間關係是否有所不平衡之,此等問題並非一刻可能全數消解,現本提案在此審度認為亦未較有對含本地關鍵核心有相應適切度,如以迫切度而言,適宜更應考量研究管制部分代權活動,即如關聯代權層面擴張集權化等並跨界/跨專業/跨服務平台而一致統一社區管制技術、是否抵觸維基人與維基計劃本身之核心利益和價值,這些應當得到更多的重視。 Longway22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1:15 (UTC)[回覆]
同意當務之急不是這個問題的表述。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1:57 (UTC)[回覆]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管理员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34 (UTC)[回覆]

申報》版權問題[編輯]

《申報》1949年5月27日停刊。因此,是不是《申報》全部報紙屬於公有領域或者屬於消極狀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23:36 (UTC)[回覆]

報紙作為匯編作品屬於公有領域不等於其中的文章都屬於公有領域,文章作者很可能仍持有著作權。-- Zy26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08 (UTC)[回覆]
有的報章雜志聲明,文章一刊登,版權歸報章雜志所有。否則就慎重推定版權仍歸文章作者所有。--Jusji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1:50 (UTC)[回覆]
即使有這樣的聲明,也不一定有效[8]-- Zy26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4:50 (UTC)[回覆]
那麽,既然《申報》1876年就開始刊行,1927年以前的報紙因該安全地可以錄入吧?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11 (UTC)[回覆]
報紙並不必然對其登載的文章均具有版權,報紙在1927年以前發行,不代表其上的每一篇文章都版權到期(說起來,1927就算放在單篇文章也不是萬能金丹,閣下又誤解了),請參考新青年等刊物的收錄方式,收錄沒有版權問題的單篇文章,再在《申報》頁面建立目錄鏈接到各單篇,而不是把《申報》整成像《朝鮮王朝實錄》那樣的子頁面形式。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4:25 (UTC)[回覆]
1927年以前的報紙美國公有領域,若個別文章,中華圈仍恐有版權爭議,就流放多語言維基文庫。但用戶所在地刊登之合法否,用戶自己負責。--Jusji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9:09 (UTC)[回覆]
我表達的正是這個意思。——另,說起多語言維基,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共產主義的ABC案,能否請閣下協助移動?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9:18 (UTC)[回覆]

《蒙古秘史》蒙古語版權問題[編輯]

我説的不是以漢字記錄的《蒙古秘史》,我説的就是以《蒙古秘史》的漢字為底本,將漢字轉換成蒙古文的《蒙古秘史》(1941年由曾德·達木丁蘇倫編纂完成的)。

我覺得相同等量的問題就是:假設有《A》這一本書。《A》有拉丁字母《AA》與西里爾字母《AB》兩個音符相同版本(在這個例子裏面,所有《AA》裏面的"A"對應《AB》裏面的"А",所有《AA》裏面的"B"對應《AB》裏面的"Б")。《AA》失傳了。《AB》卻流傳成功。如果近代(假設30年前)有人以《AB》為底本,將《AB》轉換成《ABA》拉丁字母版本,那麽《ABA》收不收版權?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0:13 (UTC)[回覆]

只有這一轉換體現了獨創性,才可能有產生新的作品。按照固定的規則進行的轉換,不會產生新的作品(比如繁簡轉換)。但是如果轉換時有獨創性,新的作品就產生了(比如為了解釋原文,旁徵博引,增加了很多具有獨創性的批註)。-- 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24 (UTC)[回覆]

想建立專案頁面[編輯]

請大家提出寶貴意見[編輯]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User:Assifbus/维基文库:编辑战#管理员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02 (UTC)[回覆]

w:維基百科:編輯戰對違規者的處罰很小,對違規管理員的處罰更小。香港反修例運動和新冠疫情期間,親中派和台灣反共派的眾多管理員、回退員帶頭打政治編輯戰。未來的維基文庫:編輯戰可以使任何想打編輯戰或政治編輯戰的用戶放棄念頭。

如果此方針通過,任何用戶打編輯戰受到的懲罰最低是三個月,如果雙方打政治編輯戰,最低的懲罰標準也是一年。我認為這能有效避免中文維基文庫走上中文維基百科的老路。 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25 (UTC)[回覆]

勘亂錄/序》斷句[編輯]

有沒有任何人能夠幫我看看勘亂錄/序的斷句?我的古文能力不是特別好。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0:42 (UTC)[回覆]

輸忠竭誠奮武功臣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豐原君臣趙顯命奉敎書。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37 (UTC)[回覆]

輸忠竭誠奮武功臣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豐原君/臣趙顯命奉敎書。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41 (UTC)[回覆]

《後漢書/注補〈續漢書〉八志序》未完成[編輯]

請別人完成這個。我有別的要錄入的文獻。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3:27 (UTC)[回覆]

我覺得非閣下不能完成此大任也。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32 (UTC)[回覆]

行了,搞定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1:31 (UTC)[回覆]
感謝閣下為中文維基文庫所做出的貢獻。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3:46 (UTC)[回覆]

兩個問題[編輯]

不管怎麼樣,我們兩個的衝突總算是結束了。為了不讓兩個派別的鬥爭延伸到中文維基文庫,我向社群承諾:以後不會再在中文維基文庫用戶頁上發表任何與反共派相關的言論。我會把這句話弄到user:Assifbus/備忘錄上。

此外,我認為社群管理階層不能以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來管理站內事物,這是不合適的。因此,我計劃寫個維基文庫:用戶頁來約束像我這樣的用戶的行為。這裡面的內容預計80%以上來自維基百科:用戶頁。不知社群對此有何看法?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23:56 (UTC)[回覆]

本站未明定的方針指引,是否準用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要看性質。都要遵守全維基媒體的使用條款。--Jusji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0:48 (UTC)[回覆]
來個投票吧,看一些本站未明定的方針指引,是否準用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再弄個列表,把本站准用的外站方針指引匯集起來。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1:30 (UTC)[回覆]

我實在找不到合適的模板,但是我認為這篇文章是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的,就應該不受著作權保護。是否符合「單純事實消息」?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08:59 (UTC)[回覆]

《勘亂錄》卷一與卷二缺失頁面[編輯]

我使用的《勘亂錄》的版本缺失卷一與卷二中幾個頁面,有沒有任何人能夠幫我補充一下?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4:29 (UTC)[回覆]

@Lonicear能幫我一下嗎?我把缺失的頁面的地址在原文裏面標注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4:30 (UTC)[回覆]
缺頁文字已錄入。--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0:22 (UTC)[回覆]
感謝。順便問一下,你是從哪裏得到原文的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0:37 (UTC)[回覆]
參考pdf檔(Commons:Category:勘亂錄)逐字錄入。錄入原則:unicode上有的字則原文照錄,unicode未編碼的字則改用常用字代替。-- Lonicear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2:58 (UTC)[回覆]

運動策略論壇:邀請您使用並分享意見[編輯]

跟各位分享一個訊息,團隊建立了一個新的運動策略論壇,支援多語言(有自動翻譯),希望能有益運動策略的討論和跨社群交流;未來大家都能用中文回應其他語言使用者的討論。 邀請您一同參與此論壇的測試與討論,社群評論期從今天開始至7月24日。您可以來打招呼,我也開了一個跟通用行為準則(UCoC)執行規範的討論,邀請中文社群來參與和留言。 社群反饋如果良好,我們會在今年八月Wikimania前讓論壇正式使用;如果反應不佳,我們會照收到的反饋修改或關閉。您可以透過維基媒體的帳號直接登入論壇,更多訊息也在元維基頁面上。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2:42 (UTC)[回覆]

《珠淵選集》與《珠淵集》是否是同一本書?[編輯]

《珠淵選集》與《珠淵集》是否是同一本書?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5:17 (UTC)[回覆]

我去文言文維基百科找那個管理員給你問問。另外閣下問的兩本書百度上搜不到任何結果。我很佩服閣下搜集文獻的能力。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47 (UTC)[回覆]

過獎了,過獎了。這些書只不過在《朝鮮王朝實錄》裏面提及過而已。 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5:56 (UTC)[回覆]
我問了。下面是我在文言文維基百科上詢問他人的詳細信息。

《珠淵選集》與《珠淵集》是否是同一本書? 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三時五〇分 (UTC)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三時五〇分 (UTC)

@Assifbus:似《珠淵集》稿本,《珠淵選集》印本,同作也。[一] 紺野夢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五時一二分 (UTC)

謝謝你Assifbus(留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五日 (三) 一六時二二分 (UTC)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6:25 (UTC)[回覆]

如何錄入《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編輯]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有正抄本和重抄本。正抄本有與其他實錄相同的格式(用干支記日,干支記年),然而重抄本卻用數字記日。同時,重抄本卻有很多正抄本省略了的部分。所以,我是用兩個不同的頁錄入正抄本和重抄本呢,還是用一個頁面,將以正抄本作爲底本,附加重抄本有而正抄本卻的Entry呢?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7:43 (UTC)[回覆]

可以考慮分開錄入,這樣顯得更尊重原始文獻一些 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17:23 (UTC)[回覆]

如果文言文維基百科的那個管理員也在這裡活躍,你們應該會成為非常好的編輯朋友。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44 (UTC)[回覆]

有沒有志願者想要幫我檢查一下《朝鮮王朝實錄》?[編輯]

除了《光海君日記》、《世祖實錄·樂譜》、《世宗實錄·樂譜》、《世宗實錄·七政算》、《世宗實錄·五禮》,其餘部分至少均已錄入完成。能不能幫我查看原文有沒有用什麽異體字?Blahhmosh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20:19 (UTC)[回覆]

42.75.115.229未經本人許可私自改動本人頁面內容。[編輯]

請問是否有較為有效的懲罰手段禁止這類行為? 樹上喜鵲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21:38 (UTC)[回覆]

事件已過十多日。已警告。再犯就酌情半保護或封禁,但主要是避免破壞,不是懲罰。--Jusjih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1:29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投票的選民反饋報告以及執行規範的修訂討論[編輯]

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已經對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批准投票的選民反饋完成分析。2022年3月,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草案進行了社群投票。儘管投票結果顯示,最終總票數中有1338票為贊成票,但考量也有945票為反對票的情形下,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的社群事務委員會決定要求基金會協助進行新一輪的社群諮詢、重新召集起草委員會根據投票評論欄所提出的意見完善執行規範,而後再次進行社群投票,以確保執行規範能有社群強力支持後再進行理事會的正式批准。

今年的投票一共有137個社群的選民參與投票,最多人參與的九個社群為:英語、德語、法語、俄語、波蘭語、西班牙語、中文、日語、義大利語維基百科,還有元維基。選民在投票時有機會就草案的內容做評論。一共有658名選民留下了評論。77%的評論以英語書寫。有來自24種語言的評論,數量最多的為英語(508),其次為德語(34)、日語(28)、法語(25)和俄語(12)。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將此報告提交給修訂起草委員會,委員會將根據這些社群反饋來完善執行規範。您可以在元維基上閱讀此報告。

為協助修訂委員會識別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應改進的部分,團隊正在徵求社群對幾個問題的意見,以提供委員會審查。您覺得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要涵蓋哪些層面、如何實際運作,才能對中文社群有最大效益?要如何實施才能解決中文社群面臨的問題?邀請您閱讀元維基上的頁面(執行規範修訂討論政策文本修訂討論)並參與新一輪的社群討論,我們會將您的想法提交給委員會。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也正與理事會一同制定接下來工作的時間表,並會在下個月公布。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16:51 (UTC)[回覆]

《司饔院謄錄》有沒有別名?[編輯]

我錄入《承政院日記》時經常看到有《司饔院謄錄》這個書。但是我搜著搜著都沒有找到這本書。難道這本書失傳了嗎?或者這本書有我不知道或搜不到的別名?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39 (UTC)[回覆]

感覺不是本書,而是一種來源。就是這句話是哪個機關寫的。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01 (UTC)[回覆]

《愚軒集》的作者的漢字名字是什麽?[編輯]

《愚軒集》作者韓文為권현。有沒有大師能夠幫助我找到他的漢文名字嗎?他的名字可能包括CJK B-G區的字,這個字甚至可能沒有被錄入UNICODE。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23:17 (UTC)[回覆]

權灦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1:43 (UTC)[回覆]
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1:50 (UTC)[回覆]

《北接日記》的作者的漢文名字是?[編輯]

《北接日記》作者韓文為조석헌。有沒有人能夠幫我找到他的漢文名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10 (UTC)[回覆]

曺錫憲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38 (UTC)[回覆]

《乙坎日記》的作者的漢文名字是?[編輯]

《北接日記》作者韓文為홍건。有沒有人能夠幫我找到他的漢文名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2:57 (UTC)[回覆]

洪楗 Zzhtju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13 (UTC)[回覆]

《右先鋒兩湖日記》與《兩湖右先鋒日記》問題[編輯]

我實在是搞不清楚。請別人辯解。謝謝。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0:04 (UTC)[回覆]

算了,找到答案了。這兩本書不是同一本書。不過如何加入一個相當於「《兩湖右先鋒日記》不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若想查看《右先鋒兩湖日記》,請點擊此鏈接」的警告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0:07 (UTC)[回覆]

段落INDENTATION工具[編輯]

維基文庫有沒有能夠INDENT一個文章的其中一個段落,而不影響其他的段落呀?它還有沒有任何能夠調節段落INDENTATION的程度呀?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9:00 (UTC)[回覆]

雖不知道你要具體怎樣的效果,Template:Dent不知道是否適合你的需求?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5:35 (UTC)[回覆]
算了,我找到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3:36 (UTC)[回覆]

搬運模板[編輯]

又被有任何人能夠幫我把這個模板搬運過來?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Template:Left_margin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0:15 (UTC)[回覆]

算了,找到其他合適的模板了。不需要搬運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0:17 (UTC)[回覆]

一級標題批量改二級標題[編輯]

如題,有沒有什麼工具或機器人之類的,可以把被誤錄入為一級標題處改回為二級標題?——因為量比較大(參見User_talk:Blahhmosh#段落標記),至少涉及三國史記高麗史、與承政院日記中的不少頁面,因此特在此請求協助。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0:07 (UTC)[回覆]

已修改。另外提醒@Blahhmosh:原作者沒有錄入十國春秋的這個版本是因為和十國春秋 (四庫全書本)重複了,沒必要錄入兩次,當然如果閣下有精力加上標點或校對的話就不會重複了。--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1:56 (UTC)[回覆]
嗯。正在進行。請幫我看看標點符號怎麽樣。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4:28 (UTC)[回覆]

如果閣下有任何任務可能使用機器人編輯會更快的話,最好不要手動編輯,我認為閣下寶貴的時間應該用得更有價值,維基文庫的任何用戶都沒必要當人工機器人。--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01 (UTC)[回覆]

請管理員處理此編輯請求,多謝。 Stang 2022年6月9日 (四) 14:34 (UTC)[回覆]

2022年6月9日Midleading已完成。--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3:04 (UTC)[回覆]

可不可能向二位固執用戶溝通[編輯]

請各位如何看待User talk:Zhxy 519「第一次請求重大溝通」的回音以及Gzdavidwong的插話?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指引,已投票表決更新,他們怕了?那就更要向社群溝通,才請問社群仍有向此二人溝通的可能嗎?Jusjih留言2022年4月23日 (六) 02:20 (UTC)[回覆]

說實話,本站竟然至少有三位管理員(足足占本站管理員數目一半之多)處於難以調和地長年拌嘴的狀態,這本身才是更加令人憂心的事情。——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3日 (六) 19:12 (UTC)[回覆]
w:分列式進行曲_(中華民國)有詞曰「黑暗過去是光明」,所以更要愈挫愈勇,共勉之。User_talk:Midleading最近駁斥一份所謂的「不正常活動」。已向二位固執用戶請求第二次重大溝通。再不溝通,就真的遺憾,溝通無效了。--Jusjih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2:10 (UTC)[回覆]
現在我最擔心的是本站如果出現管理員與管理員打編輯戰這種情況得怎麼辦。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02 (UTC)[回覆]
Jusjih的提案和投票屢次被提前結束應該算是一種編輯戰吧。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18 (UTC)[回覆]
編輯戰的具體定義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編輯戰。我也不想陷入無休無止的爭鬥,但是需要非當局者公正評判。尤其Midleading請想想自己是前次管理員共識的參與者,現在的情況跟上次沒甚麼兩樣,請主持公道。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15:33 (UTC)[回覆]
完全同意Midleading所述,提案和投票屢次被提前結束是一種編輯戰。摘錄User talk:Zhxy 519「第一次請求重大溝通」的「首次解任案不成,未改善,才有第二次,但濫用元維基人身反擊,擾亂其他維基反假隱退,維基霸凌,又多次太快停止本站社群投票」,給社群何好處?--Jusjih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0:40 (UTC)[回覆]
行啊,就算是編輯戰,你沒參加嗎?我錯了才要改善,我錯哪了?在元維基和其他項目都是有理有據,元維基社群認可,維基百科刪除了你的模板,哪兒錯了?元維基社群差一點因為你的霸凌罷免你,可不是我。我可一次沒招惹你,都是你挑釁,我被迫反擊,怎麼,我也是你「任用」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1:10 (UTC)[回覆]
我可以更進一步的說,我得知你這些不正常行為,在這些項目得到承認或支持,是你反來騷擾我。就像元維基steward指出一樣,你根本把所有正常批評指責當成人身攻擊和誹謗,下一步你完全可能不回應我,再說這就是「溝通無效」再開出一通腥風血雨。大家可以看清了,是Jusjih攪得維基文庫不得安寧。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21:40 (UTC)[回覆]
又要扯回前次管理員共識,那就重提一下吧,當時瓜皮仔提出要管理員確認「25票有效、Jusjih濫用溝通無效和強推投票」的管理員共識,在此之前Jusjih提出的修訂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投票被Zhxy 519提前關閉,理由是「Jusjih所提案違反監管員要求。管理員仍在就現指引進行討論,且並非無共識之可能。需待管理員有關指引之討論結束後再行決定,且宜以討論為先。」看起來像是如果不同意這個管理員共識的話,就無限的討論下去。後來就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指引修訂的討論同樣是如此,最後好不容易從瓜皮仔的話裏找到一個點w: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放大,擺到剛剛結束的投票裏,才讓投票有了雙方提出的兩個選項。後來投票證明花費了一年時間找到的這個選項不符合社群意見,所謂「25票有效」根本就是偽共識。現在Zhxy 519又在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裏加了一條「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像是只要Zhxy 519還在維基文庫繼續發言,就不算是溝通無效。這麼無限期討論下去,當初參與過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的一批用戶有許多已經不再活動了,不知還要持續多久。終結的辦法,一個就是某一方不再編輯維基文庫,一個就是不要再無數遍重提那些批評,直接去提出自己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讓社群和第三方討論、評價。至於在其它維基計劃的討論,元維基的社群已經達成共識讓維基文庫自己處理,User:Zhxy 519也不斷反對去翻維基百科的舊賬,我建議還是不要扯到其它維基計劃。--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3:39 (UTC)[回覆]
我覺得「某一方不再編輯維基文庫」這做法並不好,因為如果只剩下支持這兩位管理員的用戶還在編輯,而反對ta們意見的用戶全部被封禁或以呵責言語驅逐的話,聯想到2021年克羅地亞語維基百科虛假信息評估一事,光這件事早晚都會被基金會官方且名正言順的鄒老底。(簡明扼要的講,當初克羅地亞語就是有管理員長期對提反對意見者惡言相對,致使ta們全部不敢編輯維基百科,敢編輯的全在擁護那位管理員,結果去年被基金會鄒出一堆老底,反對ta的人也終於集體重新元維基上線達成共識將其全域禁制掉)。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9:29 (UTC)[回覆]
@Midleading閣下的語氣似乎多有不耐煩?造成的結果就是很多奇怪的話,25票在共識也僅僅是「當次有效」,而維基文庫自己居然能處理在其他維基計劃的討論?我承認我自己都沒辦法冷靜,但是閣下如果有能力,請擦亮眼。元維基社群可以,閣下有何不可以呢?
@Liuxinyu970226至於你,很會放冷箭。「只支持這兩位管理員……的話」從哪裡得出來的惡意推定啊?Kubura更複雜的意識形態獨佔,到你這裡就變成了禁制案裡提都沒提的「惡言相向」?差不多同時間中文維基百科更為大家熟知的大規模基金會行動,你要不要拿來提提,把我與WMC相提並論?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13:25 (UTC)[回覆]
同意User:Ericliu1912的意見,管理員之間的分歧已經對本文庫造成很大影響了。--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40 (UTC)[回覆]

我單獨想在這裡為大家展示一段時間線。本人的討論頁上,Jusjih不到24小時連發兩段「溝通」如下。時間為本人本地時間,各位可自行查閱相應頁面換算。

2022年4月24日 (日) 09:58 Jusjih 9,998位元組 +576 第一次請求重大溝通:善意提醒請勿做他人的傀儡:​ 第二次也是最終次請求重大溝通

2022年4月23日 (六) 10:15‎ Jusjih 9,422位元組 +227 第一次請求重大溝通:善意提醒請勿做他人的傀儡:​ 新章節


我自然要知道一下不過24小時不到,Jusjih這是想幹甚麼,於是回覆了他,他的回答是

第一,因爲你在Zhxy 519的話題插話恐不友善,所以才有第二次。


先不說我插話是我的自由,我甚麼時候插的話呢?

2022年4月22日 (五) 21:46 . . Gzdavidwong已評論「第一次請求重大溝通」的話題


明顯在他之前。諸位想想吧,我可以被解任,解任之後各位就面臨一個連撒謊都不會的Jusjih來全部要求各位按照他的意思辦了。這樣的中文維基文庫,我看解散都好啦。--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6日 (二) 02:08 (UTC)[回覆]

反對上言直接訴諸威脅之發表,同時認可@Liuxinyu970226閣下(二) 09:29 UTC之陳述,深感無論如何折衷,如無真確之共議協力等意而持續把示威權於眾者異議,難有回天。 Longway22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01:33 (UTC)[回覆]
Gzdavidwong說「可以被解任」,就要知道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但其所謂「連撒謊都不會的Jusjih」,在此強烈反對其不尊重性,恐要作爲溝通無效。也請問各位2021年12月30日Zhxy 519的修訂,「拒絕在此善意推定所有人都有良心」,可再信其任管理員否?維基文庫:寫字間/存檔/2022有三次Zhxy 519所謂「胡言亂語」,能溝通否?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1#限制利害衝突人管理權的特別討論,就是曾提出只管制有爭端的管理員作爲,不求完全解任。若社群同意考慮此柔性制裁,可能不必解任,但仍要先在此提問。--Jusjih留言2022年4月27日 (三) 02:07 (UTC)[回覆]
你搞錯了,如果不能解釋你為什麼要撒謊,你將被視為徹底的溝通無效遭啟解任投票。和以前一樣,我仍然在給你機會解釋。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7日 (三) 02:43 (UTC)[回覆]
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已駁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謊論,也未有他人同意此說。因此,以上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留言,才是徹底的溝通無效。不得已,只有先發制人,已在維基文庫:申請成為管理員提出解任案,但新制不立即投票。--Jusjih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05:17 (UTC)[回覆]
瓜皮仔所指的Jusjih謊言完全沒有回應而強行解任,已依照規定封禁Jusjih。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05:32 (UTC)[回覆]
特此聲明瓜皮仔所指的Jusjih撒謊的觀點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這個問題應該由Jusjih回應(Jusjih稱「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已駁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謊論,也未有他人同意此說。」)。--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35 (UTC)[回覆]
哇, Jusjih已經可以在3月駁斥4月的謊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51 (UTC)[回覆]

這裡好像沒有討論章節,那就在這裡發言了。解任投票未滿足提前中止的條件,Zhxy 519移除對自己的解任投票並報復性封禁Jusjih明顯屬於不合理封禁,已解封並在元維基申請緊急暫停User:Zhxy 519的管理員權限至投票結束。--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0:46 (UTC)[回覆]

解任有效因本人為當事管理員,而Jusjih觸犯了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中蓄意濫提解任相關內容。請仔細閱讀有關規則,同時停止包庇Jusjih並回應正常討論。--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16 (UTC)[回覆]
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沒有提到當事管理員可以提前終止投票吧,只提到了非當事管理員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提前終止投票。--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47 (UTC)[回覆]
非當事管理員只有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提前終止投票,而當事管理員則不受此限制。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3:49 (UTC)[回覆]
維基文庫:管理員的離任沒有給當事管理員提前終止投票的條款,你的行為我認為是在擾亂維基文庫社群正常表達意見。另外注意Zhxy 519已經在元維基同步提出了對Jusjih的解任請求。如果你覺得Jusjih不適合在維基文庫擔任管理員,為何不在維基文庫提出?另外附加我在元維基提出的緊急暫停Zhxy 519在維基文庫的管理員特權至投票結束的鏈接。--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4:06 (UTC)[回覆]
中止投票本就是可以正常行使的,而管理員離任只是限制了非當事管理員。我之前的正常表達已經你為何可以無視而放任Jusjih?按照此前管理員對於溝通無效的共識這已經違反,我也是在維護管理員共識。我已經在Jusjih討論頁開啟了要求解釋的內容,如果其不能解釋,自然可以考慮進行下一步在文庫開啟Jusjih解任程序。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8日 (四) 14:14 (UTC)[回覆]
Wow...事情發展真的是... 瓜皮仔Canton 2022年4月28日 (四) 14:16 (UTC)[回覆]
Revi回應:程序性說明:監管員正在其內部郵件列表討論此次事件。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06:21 (UTC)[回覆]
我覺得這個問題如何解決應該主要取決於本地共識-- 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08:34 (UTC)[回覆]
我想說,想上面Jusjih那麼明顯的謊言除了當事人以外沒人阻止而放任投票,是不正常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3:58 (UTC)[回覆]
建議諸位無論理由,暫且不要進行管理戰(包括編輯戰、封鎖戰等等,顯然現在這樣只會讓局勢惡化),否則你們可能到最後全部被緊急除權orz —— Eric Liu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5:54 (UTC)[回覆]
其實現在監管員面臨的處境也很困難,做出決定可能會把監管員自己也扯進這個爭端裡面。且不論Jusjih是前任監管員,只就我今年來的經歷看,我一直試圖保持不對雙方的爭端做出明顯偏袒的評論,之所以有默許Jusjih開啟投票的傾向,是因為每次Jusjih一開始投票,Zhxy 519很快就會作出回應,而去年剛剛決定要修改管理員就任和離任方針時,普通的寫字間討論擺上一個星期也沒人理睬。最近一次管理員離任方針的修訂中Zhxy 519所認同的方案也是在Jusjih開啟投票以後才提出的。不過這一次發生的事情真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而且把我也變成了支持Jusjih的一邊。我覺得這次事件結束以後有可能有管理員不僅被除權而且還被封禁(想想如果維基媒體基金會只是把WMC成員解任但是沒有封禁的話維基百科會鬧成什麼樣)。當然我不希望任何對維基文庫有貢獻的人被封禁,離開維基文庫,最好還是雙方能夠在這次事件結束以後和解,給文庫社群一個解釋和道歉。(本留言不是對以下Zhxy 519最新留言的回覆,只是發生了同時編輯)--Midleading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22 (UTC)[回覆]
沒人理睬的東西往往可能是沒人感興趣,或者本身無理而無法進行正常討論,聽之任之就好了,為甚麼一定要默許?而且這麼說好像逼我出手一樣,對我有惡意?我很愛(被)蹚渾水嗎?當我看到瓜皮仔能出來主持公道的時候,我總在想,Jusjih都已經撒謊到了這個地步,還要「保持」甚麼?甚至在元維基跟著走撒謊這條路,要不然就全程「保持」。多年以來Jusjih的惡行記錄這下想來都已經看到了,如果還是想「保持」,那麼毀掉中文維基文庫的不是我甚至Jusjih本身,而是縱容和不作為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40 (UTC)[回覆]
而且WMC那次也不是所有涉案管理員都被全域禁制,有的只是被裁撤,甚至更有一人幾個月後得以復權(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是文言文維基百科的)。禁制的原因很可能不只是濫用權利。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2:58 (UTC)[回覆]
插一句嘴,可不可以暫時降成小維基讓全域管理員來協助?
看現在火藥味太重了... PAVLOV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23:15 (UTC)[回覆]
全域管理員本站本就有行使權利的能力,見m:Special:WikiSets/7,目前只有93個維基網站全域管理員不插手(包括中文維基百科,但不包括含本站在內任何其他中文維基項目)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11 (UTC)[回覆]
Okay。這會好一些 PAVLOV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8:16 (UTC)[回覆]
經考慮,本人處理過當,亦對相關操作頗為生疏,已改為禁制Jusjih編輯Wikisource:申請成為管理員單一頁面。進行其他操作應該無影響,就此本人表示歉意。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29日 (五) 17:08 (UTC)[回覆]
哪來撒謊?Zhxy 519禁制編輯Wikisource:申請成為管理員單一頁面,根本就是意圖避免被解任管理員的伎倆,根本就是誰反對他,他就報復誰。強烈抗議此濫權、濫用元維基、以及存疑的跨維基,就是不接受以上歉意。Zhxy 519想要有誠意的致歉,就是全面退出以及停止使用維基媒體。--Jusjih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2:09 (UTC)[回覆]
最後一次。瓜皮仔在其本人時區的2022年4月23日 (六) 10:15-2022年4月24日 (日) 09:58之間並無編輯,你憑什麼拿「插話」不到24小時就反復所謂「溝通」?更在本處拋出3月的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來駁斥4月的指控?解釋解釋。 Zhxy 519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6:32 (UTC)[回覆]
誰規定反復所謂「溝通」要間隔多久?不懂何謂3月的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來駁斥4月的指控。--Jusji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00:55 (UTC)[回覆]
問你的是為甚麼拿假理由「插話」來反復「溝通」啦。

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已駁斥Gzdavidwong以及Zhxy 519的撒謊論

是你的原話,不懂嗎?不想「明顯偏袒」你的Midleading都記得很清楚呢。--瓜皮仔Canton 2022年5月2日 (一) 13:35 (UTC)[回覆]

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閣下撒謊不打稿嗎?這是基於中文維基百科版本的改人數嗎? 瓜皮仔@Canton 2022年2月26日 (六) 03:29 (UTC)

早就駁斥此撒謊論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18:45 (UTC)[回覆]

哦,二月!一者你沒有駁斥:你拿出甚麼佐證了?二者我當時本就沒有參與這項指控,算到我頭上幹什麼?三者顧左右而言他,在當前討論無頭緒地提出一個二月不相關的內容,就是沒有能力回應當前指控了?無法回應指控就可以正式開始下一步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2日 (一) 21:22 (UTC)[回覆]

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2022:無視他人意見,拿一個違反先前管理員「不能曲解溝通無效」共識的版本欺瞞大眾,撒謊成性,...... 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20:06 (UTC)

也早就強烈反對Zhxy 519的欺瞞論、撒謊論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2:01 (UTC)[回覆]

笑死了,這Jusjih真不懂「反對」要提出理據才算有說服力,還是真以為到處叫「我反對了」就有用了?仍然沒有回應4月的謊言,不要浪費時間了。--Zhxy 519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35 (UTC)[回覆]
(!)意見,整起事件是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矛盾衝突。我在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用戶討論頁上都爭取過雙方的和解。我還是那句話,「你們兩個的矛盾再大,也遠遠沒有達到像WMC與反共派的衝突那樣,非得「死」一個(或許是「死」兩個)才能結束衝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sifbus對話貢獻)於2022年5月23日 (一) 01:42 (UTC)加入。[回覆]

元維基的Jusjih除權討論結束了,元維基管理員建議在本地討論是否解任Jusjih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2:25 (UTC)[回覆]

元維基的Zhxy 519除權討論也結束了,監管員建議在本地討論是否解任。--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2:24 (UTC)[回覆]
所以說還是建議他們別吵了,因為現在本站是處於一種「平衡」狀態,誰都沒辦法、也不應該任意解任誰。——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04:03 (UTC)[回覆]
@Hat600, Midleading, Shizhao:看在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多日沒活動,仍要平反不合理的封禁,就是隱藏封禁日誌的內容,才能暫不追求解任誰。監管員太慢,明年初尚可留言支持或反對他們連任。另元維基沒有管理員解任案。--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2:06 (UTC)[回覆]
同Ericliu1912。另個人建議,可考慮對現時涉事管理員Zhxy 519、Gzdavidwong、Midleading及Jusjih施予雙向互動禁制,以免本站持續陷於紛爭中。謝謝。--SCP-2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2:45 (UTC)[回覆]
Midleading以及我受害嚴重,所以部分 反對SCP-2000的看法。不如以下:
  1. 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雙向互動禁制,禁止封禁任何用戶,以及向社群道歉。
  2. Zhxy 519必須向元維基提請刪除二則先有以及再有的超冒犯意見請求。第三者雖已結案,但內容太冒犯。
請SCP-2000公正論事。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多日沒活動,希望不再犯。--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4:34 (UTC)[回覆]
要是就這樣停下來,並且既往不咎,能讓事態好轉的話,我也樂得接受。我看這些事情的起因還是在於雙方對於維基文庫的管理員應該怎麼當這個問題有分歧,而且往往是出現在版權討論和隨後的恢復請求中。2018年某用戶發言「何必呢,保留六天維基文庫就會倒閉嗎」,Jusjih認為不必採取任何行動,Zhxy 519認為應該封禁。2021年還是在版權討論中Longway22堅持認為GB/T 17775-2003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屬於公有領域,Zhxy 519認為也應該封禁。現在Jusjih搞的解任投票,我本來打算看看結果,然後就名正言順地駁回或者通過就結束了,Zhxy 519覺得屬於蓄意濫提解任,並說這種縱容會毀掉維基文庫。現在大家還想討論這些事情嗎?現在再看版權討論和恢復請求,Longway22現在還在堅持版權討論中要考慮「黨國法理實際」,是不是要繼續封禁;恢復請求中還有一堆疑似侵犯版權、但似乎具有某種行政性質的文件在請求恢復,我沒打算恢復這些文章,如果沒有一個管理員打算處理,是不是要全部駁回並扔進存檔區?--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2:44 (UTC)[回覆]
雖然我也不保證過去的事全記得周全,但閣下兩個根據都錯了。「保留六天」「堅持認為……具有法律效力」都不是封禁理由。Jusjih兩者根本沒反對過,也從沒有提出封禁為何有問題的理據。閣下想說話,請務必看清前因後果,不然閣下只能是造成更多的困擾。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2:48 (UTC)[回覆]
@SCP-2000如果能少一點事讓我清靜一點,我一點也不反對所謂雙向禁制,反正對普通管理員權限沒甚麼影響是吧?但具體如何實施,請閣下示下。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2:51 (UTC)[回覆]
此時Jusjih仍在隱藏Longway22的封禁歷史。封禁要告知其他管理員是哪門子邏輯?真要平反請拿出理據來,不然只能視為Jusjih仍惡意包庇Longway22而無意停止爭端。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3:18 (UTC)[回覆]
最可笑Jusjih連一個惡意IP都要「平反」,如此我真的情願對雙方雙向禁制了。Jusjih試圖推掉自己責任的行徑決不能容忍。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3:21 (UTC)[回覆]
Zhxy 519試圖推掉自己責任又不反省的行徑決不能容忍。--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3:04 (UTC)[回覆]
嚴正在此抗議zhxy519閣下肆無忌憚地歪曲整個蘊含法理爭議之問題,同時也懇請其他關聯代權人或維基人適宜避免進一步承托zhxy519於該範疇內之任何發佈,是以社區和社羣難以預計如此情狀所賦衍生之後果。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8:41 (UTC)[回覆]
所以說確實沒有辦法,他們倆吵架是停不下來的。請認真考慮給予雙向互動禁制。——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03:27 (UTC)[回覆]
我覺得User:Ericliu1912說的很對,我另外認為這倆沒有能很好的履行管理員的職責。最起碼這倆得降級,成為臨時管理員。他們倆待在正式管理員的位置上目前看來不是合適的。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6:48 (UTC)[回覆]
事關非雙方間,而屬於社區事務之整體系統,如此開脫掉整個社區和社羣一直面對部分代權行為造成之困境,才是非常不適當之,有關問題應當重新以最初對Zhxy 519提起罷免案之形式進行問責程序,以重新建立社區內自治之氛圍與信心,方合乎維基計劃之目標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08:46 (UTC)[回覆]
同意。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2:45 (UTC)[回覆]
看了這麼久,討論水平真的不敢恭維。像Longway22一個屢屢被封禁的用戶,說話又長又沒有邏輯,現在卻可以站出來引導風向,還有人贊同;Jusjih「明年初尚可留言支持或反對他們連任」,這樣的中文維基文庫怎麼可能安寧。諸位想長治久安,就應該在正本清源,搞清來龍去脈上多花點時間,光打哈哈不痛不癢,是解決不了頑疾的。--92.202.137.19 2022年6月7日 (二) 14:35 (UTC)[回覆]
你先註冊個賬戶,再發表「高見」吧。92.202.137.19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5:29 (UTC)[回覆]
本段落太長了。是Zhxy 519故意不肯和平共處。下接#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09 (UTC)[回覆]
你無權偽裝受害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3:44 (UTC)[回覆]

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包括本框格外部下方,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上接#可不可能向二位固執用戶溝通,基於此二名管理員已被多次提案解任不成,仍造成太多事端,在此分段落列出詳情,以及提案討論如何禁制此二名,就可能暫緩再追求解任。以下提案禁止誰接觸誰,準用w:Wikipedia:編輯禁制方針#互動禁制。其中提案雙向互動禁制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瓜皮仔),是基於他們共同加害於社群以及他人。其他提案單向互動禁制,是禁止加害者接觸受害者。

在此建議違反的處分,是Zhxy 519或Gzdavidwong端看誰違禁,就管理員快送解任。也請任何用戶勇於作證提出更多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加害社群以及他人的事實。希望以下條理分明的提案,有助分別討論,解決爭端,但有的提案理由可能用於超過一段落,恕不贅述。--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20 (UTC)[回覆]

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編輯]

禁止Zhxy 519關閉各式投票[編輯]

禁止Zhxy 519接觸Midleading[編輯]

禁止Zhxy 519接觸Jusjih[編輯]

雙向禁止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接觸[編輯]

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編輯]

禁止Gzdavidwong關閉各式投票[編輯]

禁止Gzdavidwong接觸Jusjih[編輯]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包括本框格外部下方,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1}}}

宣佈Jusjih、Longway22單方面提案無效,不得偽裝受害人,再行無理提案將直接封禁,贊成SCP-2000和Ericliu1912居中提案。--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3:31 (UTC)[回覆]

鑑於當事者繼續肆意妄為中斷程序和多番阻撓社區自治,依據既有慣例程序等要求,謹表已先行再提起要求緊急針對當事者之禁制令在該案。——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13 (UTC)[回覆]

他們全是爭議的當事人。我看本地社群根本就沒辦法解決,監管員發回除權案給社群討論是錯誤的決定。——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2 (UTC)[回覆]
Zhxy 519已經保證在未來的一天內不會與Jusjih產生衝突,Jusjih也沒有任何行為。我認為這是雙方實現和平的第一步,即雙方各退一步。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5:10 (UTC)[回覆]

Assifbus給社群的信[編輯]

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作為維基文庫的資深管理員,兩個人衝突的根源在於對維基文庫的管理方式的歧義。你們兩個的衝突讓我忍不住和中文維基百科發生的事情做對比,我希望兩個管理員認識到,你們兩個的衝突不像WMC與反共派的衝突,沒有達到水火不容、非得「死」一個的地步。眼下局勢很複雜,但是只要你們兩個和平共處,根本不會衍生出這麼多問題。

我想社群的普通用戶也不願意見兩個火拼,這倆應該把精力放在日常管理上,而不是永無止境的鬥爭。如果這兩個非得想讓對方「死」,監管員又懶得處理。我建議這倆去維基百科創始人的英文用戶頁那請創始人仲裁,這樣做的風險很大,我就是前車之鑑。

這兩個的矛盾在我看來很小兒科,沒有到達意識形態那樣的高度。這倆應該和平共處,專心致志,共同處理好站務,這並不是什麼難事。我借用某管理員當時處理我和PAVLOV的衝突的一句話來做結尾:我認為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Assifbis和PAVLOV)共同在維基文庫裡面做貢獻並不衝突。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16 (UTC)[回覆]

我從來沒主動要Jusjih走,所做的都是被迫防衛,而我呈給meta的證據雖然效力也許不夠,卻沒有一件是無效的。當然,各位可以討論是否過當,我也會加以說明。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21 (UTC)[回覆]
只要閣下願意並且在此向社群保證與User:Jusjih不再發生這種「小兒科式」的衝突,這問題不就結束了嗎?到時如果User:Jusjih依舊不依不撓,不就是你占理,他不占理嗎?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1 (UTC)[回覆]
只要閣下願意並且在此向社群保證與User:Zhxy 519不再發生這種「小兒科式」的衝突,這問題不就結束了嗎?到時如果User:User:Zhxy 519依舊不依不撓,不就是你占理,他不占理嗎?@User:Jusjih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3 (UTC)[回覆]
閣下不應再應托其任何不實訊息,是以其早已多番嚴重攻擊到文庫包括本人、Jusjih和其他與其相左之社羣成員的信譽,乃至到要第三方耗費元維基資源去提出驗核當時有留言與當事人相左的諸文庫用戶是否傀儡,這些都是極為不妥和不當的,但當事人由始至終都一概沒有表示起碼的歉意,不斷威脅、恐嚇和甚至利用機制漏洞繼續干預自治體內部運作,如無法懸崖勒馬已經是難以挽救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44 (UTC)[回覆]
社群要做的是促進雙方的和平,請閣下不要扮演火上澆油的角色。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59 (UTC)[回覆]
請問閣下是否明白整個事件之因由,並非僅在於Jusjih閣下,或僅在本編,或僅在其他暫不再具名之社羣受影響人——元初本編第一次與Zhxy 519相左時,Jusjih閣下也未有明確傾向過本編,也一直未有涉足其他比較具體之爭議,也有指出本編部分表露有所欠妥,
本編也有通過繼續交互,而嘗試反思和改進,也不斷表態僅針對程序上之有所意見,並一直秉持繼續和其他編輯人一同協作的信念,即使可以說尚不足,也是不背離維基宗旨而貫徹一路,但這些以現有所見,已恐怕並非該指明兩人所能容納
另請閣下切勿擅自代理社羣尤其曾受當事人影響但現未有即時活躍的社羣成員、做出任何和解邀請,之中可能有所偏好遊說社區和社羣、且可能不太適切當前程序和事務運作已陷入之危機狀態,如不能加以採取可防禦霸權化駕馭文庫事態之良策,而出名求和,只恐留作後世之草艾 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19 (UTC)[回覆]
閣下想的很簡單,那好。我24小時之內不再還擊,閣下能否這24小時之內看到Jusjih或Longway22出來鬧,而出來譴責他們不佔理?如果閣下願意,我的24小時不還擊,甚至更長時間不還擊的聲明當即生效。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36 (UTC)[回覆]
如果這倆在閣下釋放出善意的情況下,依舊出來鬧。我當然會譴責他們不占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1:57 (UTC)[回覆]
很好,我信任閣下。我的話已生效。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05 (UTC)[回覆]

關於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的處理意見[編輯]

元維基監管員要求社群投票表決,看是否撤除這倆的管理員權限。介於這倆人都是維基文庫中的「老人」,雙方各自有大量追隨者,我擔心維基文庫社群這樣做會步入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後塵,分裂成兩大陣營,因此向社群提出意見。

1.這倆管理員是一定得處理的。但是如果這倆現在進行投票解權,特別容易讓社群分裂。我認為可以讓監管員把他們降為臨時管理員,經過一段時間的重新學習歷練之後,再經過社群投票表決,看升任正式管理員還是撤除管理員權限。在此期間,兩個人的活躍度必須得達到一個月500次條目編輯以上。否則應被視為自動放棄管理員權限。

2.為了避免這倆以後用管理員的權限打編輯戰,忽視貢獻本身。我建議這倆現在就進行互動禁致。

3.處理這倆管理員容易,如何善後非常難。彼時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分裂成兩大政治陣營,基金會出手「滅掉」了親中派的領導者(WMC),但是中文維基百科並沒有因為WMC的「神隱」就風平浪靜,兩股政治勢力依舊進行着你死我活的鬥爭。我認為監管者不應該把鍋甩給社群,這很不負責任。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7:34 (UTC)[回覆]

(!)意見:當然,如果這倆管理員都同意以後和平共處。我認為就沒有處分的必要了。請@User:Zhxy 519和@User:Jusjih表態。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7:42 (UTC)[回覆]

Zhxy 519故意不肯和平共處。請區分加害者以及受害者。下接#提案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禁制令。--Jusjih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21:09 (UTC)[回覆]
這事其實並不簡單,看似是J派和Z+G派,其實裡面有更複雜的保守派和支持分離派,後者指的是支持將文言文內容拆分出本站的一派。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23:16 (UTC)[回覆]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回覆]
@Gzdavidwong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Literary Chinese了解一下。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2:06 (UTC)[回覆]
要我了解啥?我參與過這討論了?連Zhxy我都沒看見,啥保守派啥分離派?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2:38 (UTC)[回覆]
畢竟Liuxinyu970226君是該案的提案人(不過沒有既定立場),他自己對文庫的現狀有一些揣測或與該案的聯想也不為過吧。——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57 (UTC)[回覆]
是啊,而且我現在反而也反水了,積極爭取拒絕該提案。關鍵是瓜皮仔上面說過「這樣的中文維基文庫,我看解散都好啦。」有可能讓包括我在內的任何涉事用戶有某種特定聯想。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回覆]
作為一個錄入文言內容的用戶,我也許也應該與閣下共享這種特定聯想?事實上去年Jusjih君在同一個人事案的一次發言在當時就已經造成了在下對於文庫被拆分的憂慮。——我想說的是,閣下的聯想、任何人的無論出於何種目的而進行鼓吹解散或拆分的言論,或許都有其「存在即合理」性,但它們對於眼下這個問題的處理,似乎並沒有好處,畢竟,「無中生有的東西,你再幫他說一遍...」(doge)——(為防誤會,這是開玩笑)我想,也許還是回到一些更實際的問題可能會更好。——當然,我無意干涉言論,只是就事論事而已,如有叨擾要請多見諒。--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58 (UTC)[回覆]

User:Jusjih[編輯]

User:Jusjih,Zhxy 519已經同意未來24個小時內不再與閣下發生衝突。希望閣下也能拿出一些善意。如果這24小時之內你們雙方沒有衝突的話,你們雙方的長久和平就能開始。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11 (UTC)[回覆]

素女妙論[編輯]

《素女妙論》查看請求[編輯]

《解恠祭謄錄, 一名, 祈禳祭謄錄》這個名字有沒有搞錯?[編輯]

這本書《牒(呈) [仁川港 海關稅銀 및 經費를 謄錄한 冊子의 上送보고]》的名字真怪[編輯]

壬戌錢穀草冊》是什麽?[編輯]

我錄入《承政院日記》時看到有《壬戌錢穀草冊》這個書。這是什麽書?大家知道嗎?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7:22 (UTC)[回覆]

這大概是「壬戌年的錢糧登記冊」的意思,看前後文,是要查金應河的孀妻在當地領取給料的狀況——所以這大概是某道壬戌年的錢糧冊。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02 (UTC)[回覆]
也就是説,這本書已經不存於世了嗎?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9:36 (UTC)[回覆]
我無法判定。這大概是鐵原府的錢糧冊,有無存留可能要看當地的地方史志。 銀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03:57 (UTC)[回覆]
這就麻煩了。鐵原府現在由朝韓分治。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2:53 (UTC)[回覆]

講學廳日記》問題[編輯]

講學廳日記: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8%AC%9B%E5%AD%B8%E5%BB%B3%E6%97%A5%E8%A8%98&ridx=0&tot=5291

肅宗講學廳日記: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C%9D%BC%EA%B8%B0&ridx=144&tot=597

我想問一下:爲什麽encykorea.aks.ac.kr沒有把《肅宗講學廳日記》例如到《講學廳日記》而是要另作一頁呢?我搞不明白。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日 (四) 21:20 (UTC)[回覆]

志願者請求[編輯]

有沒有志願者願意錄入《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原文我已經搞到了。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0:58 (UTC)[回覆]

一種新的想法,用bot獲取政府公文[編輯]

@Assifbus近來閣下上傳的自由文本,大多為網絡上可直接獲取的政府公開內容。在下有個不成文的想法,能否用bot批量下載下這些公文並批量創建?本人的代碼水平實在不好,故只能作為一種想法,但如有可能,或可解放人力以進行更為複雜的校對工作等。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09 (UTC)[回覆]

我不會參加。User:Njzjzbot以前幹過,不過機器人終究還是機器人,有的公文導入的是空白頁面,後來只好G1快速刪除。--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50 (UTC)[回覆]
我覺得半自動機器人可以考慮。全自動的可能需要更多評估。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1:42 (UTC)[回覆]
全自動會很困難,但半自動似乎不錯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42 (UTC)[回覆]

(!)意見:技術好的人幹這種事非常簡單,不好的人幹這種事非常難。(我自己是個技術不好的人。)PAVLOV應該能找到一個技術好的人。

不過我很認同User:Midleading的看法:機器人終究還是機器人。 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53 (UTC)[回覆]

我就是通過自己製作BOT搬運《朝鮮王朝實錄》與《承政院日記》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3:28 (UTC)[回覆]
説吧,網頁是什麽?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3:36 (UTC)[回覆]
那麼就麻煩您了。請拿這個頁面的下屬子頁面試試吧。https://www.bjcdc.org/ColumnAction.do?dispatch=getEjPage&id=4&cID=47, assifbus已經搬運到第十九周,我們需要搬運2022年20、21、22周的周報。
也可以試試從後往前搬運,直接跳轉到最後一頁,那裡的大部分內容都是本站沒有的傳染病公報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09 (UTC)[回覆]
@Blahhmosh謝謝您願意試試這個想法,在此深表感激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5:09 (UTC)[回覆]
{{回復@PAVLOV}}:PAVLOV如果是大陸人的話,應該會明白中國互聯網和國際互聯網是兩個獨立的系統。Blahhmosh人在美國,從美國境內訪問中國互聯網非常慢甚至無法訪問,這也是在中國的軟件平台上出現了供海外華人翻牆回國的梯子的原因。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6:51 (UTC)[回覆]
(!)意見:@Blahhmosh專注於收錄古文,中國政府機構出版的自由文本千千萬萬,怕Blahhmosh會忙不過來,顧此失彼。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6:15 (UTC)[回覆]
不過我可以僅製造機器,我可以製作完機器後把機器發個你們,你們自個就用機器搞定。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20:48 (UTC)[回覆]
説吧,你想要有多自由的機器?是一個在某一個計算機路徑裏(例如(C:\Users\my_name\eclipse-workspace\SumScraper\files\Repository))製作一個有頁面的信息的TXT文件呢?還是一個直接創造新頁面的BOT?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22:29 (UTC)[回覆]
我腦子笨,不會用機器。我覺得機器給PAVLOV最合適了,他最主動了,應該能勝此大任。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0:30 (UTC)[回覆]
不過順便補充一下,我錄入的古文都是非常龐大的。列入《朝鮮王朝實錄》、《承政院日記》,這些書籍都比24史要大好幾倍,所以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等機器抓取完文字,也就是一般30到90分鐘就搞定一個TXT文件,也就是相當於一個月份的文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3:46 (UTC)[回覆]

請社群審視[編輯]

1.PAVLOV身為反共派中的重要成員,追殺親中派。他多次因user:Assifbus在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上的事干擾維基文庫正常的管理員選舉和站務討論,試圖將親中派與反共派的戰火延伸到中文維基文庫,試圖在中文維基文庫裡面解決掉Assifbus。PAVLOV還試圖憑藉我中文維基文庫裡面發生的事情,讓日語維基百科管理員永久封禁我。不過日語維基百科管理員及時察覺了他的狼子野心。

PAVLOV試圖憑藉我在日語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英文維基百科發生的事讓中文維基文庫管理員封禁我,就算不能封禁我,也要阻撓我成為管理員。

2.PAVLOV上次假意在Telegram向我、蟲蟲飛和WMC的道歉之後,暗度陳倉,向基金會舉報我,希望神不知鬼不覺的封禁我。疑因失敗才有了這兩天在中文維基教科書、中文維基學院和中文維基文庫中的動作。我希望管理員能讓PAVLOV停止他的勾心鬥角。

3. PAVLOV一直試圖借刀殺人,我與文庫管理員J本沒有矛盾,他卻斷章取義,試圖無中生有,讓我和管理員J發生衝突。我很納悶他從哪看出來我說J是「太上皇」?

4.專注於勾心鬥角,不為維基文庫做貢獻。在Assifbus提醒後,才裝模作樣的為維基文庫貢獻了兩三篇文章。但是他這極少數的貢獻也是為了更好的勾心鬥角才做出的,實為掩耳盜鈴之舉。

像這種奸詐無比的人,我不認為他會很好的為維基文庫做貢獻。請社群審議PAVLOV的言行。

我還有最後一句話想對PAVLOV說,之後請管理員對我們進行互動禁致:就算你千方百計的裝自己是大陸人,但假的終究是假的。反共派安插了兩顆釘子,你就是另外一顆。我本無意於你們發生衝突,你們在中文維基百科裡面為了爭奪管理員爭的死去活來,勾心鬥角,關我什麼事?但你們逼人太甚了,現在的我在防禦,但未來的我要反擊。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2:57 (UTC)[回覆]

我最後警告一次,二位在維基文庫上請討論和維基文庫有關的事項,不要把其它維基項目的舊怨帶進維基文庫,請在原來的維基計劃討論。如果二位誰再在維基文庫討論其它維基項目上對方的舊事,將會被禁止參與討論,只允許編輯條目頁面。--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4:18 (UTC)[回覆]
(!)意見:請管理員Midleading留意,今天的這件事全因PAVLOV斷章取義,借刀殺人,試圖挑起我和管理員「J"的衝突所起。另外為了防止我們兩個的事情影響到文庫的日常運行,我有兩個提議,請管理員審視。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7:05 (UTC)[回覆]
我快考試了,沒太多時間和你消耗。你在文庫也如此,為何我還要與你糾纏呢?
但是他這極少數的貢獻也是為了更好的勾心鬥角才做出的,實為掩耳盜鈴之舉。
PAVLOV一直試圖借刀殺人
以及midleading閣下您可以看到他曾經用戶頁面寫了什麼被jusjih刪除的。
我希望aib閣下注意假定善意,不要人身攻擊。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0:14 (UTC)[回覆]
為了永絕後患,我提議:

1.我和PAVLOV互動禁致(PAVLOV不願意)

2.我和PAVLOV禁止參與討論,只允許編輯條目頁面。(估計PAVLOV也不願意)

我願意為文庫做出一些犧牲,但我覺得PAVLOV應該不會放棄這樣一個針對我的平台。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6:57 (UTC)[回覆]

哦,我沒什麼不願意的。另外文庫的頁面不叫條目。互動禁制不是互動禁致。告退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0:22 (UTC)[回覆]
閣下同意就行。@Midleading,請互動禁制我們兩個並禁止我和PAVLOV參與討論。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11:59 (UTC)[回覆]
@Midleading: 以下是對事不對人看法,不想偏袒誰。本站不是元維基,但Assifbus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提「借刀殺人」,也在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封禁另一用戶。我已請求事証。若不舉證,建議禁止Assifbus參與討論以及接觸PAVLOV。至於是否禁止PAVLOV參與討論以及接觸Assifbus,請明察,何況PAVLOV尚有一些有用非針對Assifbus的有用留言[27][28][29][30]。--Jusjih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0:39 (UTC)[回覆]
請User:Jusjih留意,是PAVLOV率先在站內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斷章取義我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B的回覆,把戰火延伸到了現在這個局面。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1:58 (UTC)[回覆]
我另外想請User:Jusjih回答我幾個問題。
  • 閣下是否認為我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B所說的話是針對你,即PAVLOV斥責我是正確的。(看來以後語言得再嚴謹點,防止被反共派抓住把柄。)反對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和行政員參與到維基文庫的社群管理竟然被PAVLOV造謠成了反對User:Jusjih。
  • 閣下只認為我在站內不但扯太多他站的事,不提及PAVLOV率先引戰,實在是有失公允。PAVLOV說的這麼多話閣下認為不算扯太多他站的事?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2:05 (UTC)[回覆]
    個人建議閣下最好不要在文庫總是使用「反共派」這個說法,很容易誤認為您是在「扯及他站」。不論其它維基現狀如何,本地並沒有很清晰的政治派別矛盾。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2:31 (UTC)[回覆]
收到。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3:14 (UTC)[回覆]
本人傾向於支持User:Jusjih所言。暫時繼續觀察,如果下次再出現人身攻擊將會立即封禁。--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7:27 (UTC)[回覆]
即使近來本站管理員之間、編者之間有一些不愉快,我未見這些不愉快與各方政治傾向有什麼關聯。個人不建議將前述衝突上升至所謂「親共派」、「反共派」鬥爭之層次。——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4日 (二) 04:13 (UTC)[回覆]
@Ericliu1912@Jusjih@Midleading@Yinyue200
謝謝你們的調解。
也稍微說句題外話,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用telegram。自打我的googlevoice壞掉之後,我就沒辦法用了,至少半年以上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2:56 (UTC)[回覆]
「也稍微說句題外話,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用telegram」=我沒有在telegram向Assifbus道過歉。這可不像是題外話。

我不回復這事兒吧,相當於是我默認PAVLOV說的是真的。我一回復這事吧,管理員M又會說我一直在站內討論其他站發生的事。我在我自己的用戶頁上提醒自己不能讓自己的情緒被PAVLOV左右,即不想回復這件事,管理員J又稱我在備忘錄上所說的話是「誹謗」PAVLOV,要求我解釋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不然就以「誹謗PAVLOV」為名刪除這個備忘錄…………不過我可不想與Jusjih發生衝突,於是就按照Jusjih的意思刪除掉了那段話。

橫豎都是個死,為何不把事講清楚再死?PAVLOV使用電子郵件向維基百科的某資深用戶寫了道歉信,這個資深用戶在telegram上把道歉信給我發了過來,所以我才會說PAVLOV在telegram上向我道歉。@Jusjih,@PAVLOV,@Midleading,@Ericliu1912 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0:57 (UTC)[回覆]

我已經把PAVLOV的道歉信截圖發送給Ericliu1912,也請PAVLOV不要再繼續說謊,玩文字遊戲,遊戲維基文庫。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14 (UTC)[回覆]
如果可以的話,Ericliu1912也可以把PAVLOV的道歉截圖私信發送給@Jusjih和@Midleading,看是誰在說謊,誰在遊戲維基文庫。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23 (UTC)[回覆]
@Midleading:Assifbus擅自更改留言[31],org改shisu.cf,在此不追認妥善,故囘退。--Jusjih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回覆]
我已就鏡像站問題再次提醒Assifbus,希望他以後別用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16:54 (UTC)[回覆]

Assifbus的回覆[編輯]

自我評價:我閒的沒事幹改這個幹什麼?真相:因為我在使用鏡像網站編輯維基文庫。上次PAVLOV指控我更改留言的場景想必Midleading還歷歷在目。這個實為用鏡像網站編輯的一個特殊bug。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54 (UTC)[回覆]

@Jusjih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53 (UTC)[回覆]

這是鏡像網站的問題,發現一個屏蔽一個。--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4:02 (UTC)[回覆]

Poll regarding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編輯]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last week of June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by 20th June 2022: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striage4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3:22 (UTC)[回覆]

咋去掉這個東西?[編輯]

周世宗實錄有【在模板調用中使用重複參數的頁面】這個模板,如何去掉他?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14日 (二) 18:03 (UTC)[回覆]

這樣去掉:[32] -- Zy26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0:48 (UTC)[回覆]

頁面標題下的線變虛了[編輯]

如題——頁面標題下的線變虛了,請問大家發現類似情況了嗎?——Zzhtju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06:37 (UTC)[回覆]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0:48 (UTC)[回覆]
這是刻意而為Stang 2022年6月16日 (四) 11:53 (UTC)[回覆]
好像百科沒有這樣。 Zzhtju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2:00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討論進行中[編輯]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草案的修訂期仍在進行中,邀請各位參與運動策略論壇上的討論,發表您對培訓、對通用行為準則表達肯定平衡隱私及正當程序這幾個部分的看法。當然您若對其他部分有任何看法,也歡迎您提出,以供修訂委員會修改草案。謝謝各位!

運動策略與治理VChang (WMF)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3:17 (UTC)[回覆]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9th June 2022)[編輯]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our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9th June 2022 at 10:00 AM UTC / 3: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There is some exciting news about a few technical projects related to Wikisource that are getting started right now and we will be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during the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07:39 (UTC)[回覆]

請求(建議)開啟TextExtracts API模組[編輯]

鑒於公眾查閱本維文章之方便,茲建議啟用此API模組wfLoadExtension( 'TextExtracts' );,此模組能夠回傳文字值而同時不會回傳html標籤,如此便可以減少伺服器負載。 Impartial just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4:12 (UTC)[回覆]

取消,查版本以正確安裝--Impartial just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5:02 (UTC)[回覆]

「圖書館備份項目」已經備份了50萬冊圖書,歡迎參與![編輯]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用火焚毀了所有私藏的非正統書籍。公元前206年,項羽放火燒毀了藏有書籍孤本的政府圖書館,這標誌着中國古代思想和歷史的死亡。《永樂大典》於1408年完成,全書22937章,11095卷,917480頁。在製作了原本之後僅製作了一份副本。它們中的大多數都已在歷史中消失,如今僅存約800章。1932年,戰火焚燒了46.3萬冊涵芬樓善本....

為了防止這種破壞人類共同記憶的令人遺憾的事情再次發生,讓我們系統性地將世界上所有公有領域的書籍備份到維基共享資源。

我們希望,最終所有古代書籍都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在維基文庫中轉寫成文本、在維基百科中受到引用。

此項目目前已經備份了五十萬冊圖書,主要是中日古籍。歡迎加入,讓我們儘快完成這一宏大目標!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5:29 (UTC)[回覆]

建議增加以下圖書館公佈的數字化中日古籍:
- https://ndlonline.ndl.go.jp/
- https://www.loc.gov/collections/chinese-rare-books/
- https://rmda.kulib.kyoto-u.ac.jp/
- https://www.iiif.ku-orcas.kansai-u.ac.jp/
- https://digicoll.lib.berkeley.edu/search?ln=en&cc=EAL+Chinese+Rare+Books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15:02 (UTC)[回覆]
謝謝!ndl圖書很難下載,其他我再看看。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08:17 (UTC)[回覆]
ndl的PDF下載入口有限流,解析度也一般。但ndl同時也提供了IIIF協議接口,通過該接口(例如[33])可以下載指定解析度的單頁圖片,然後可以用img2pdf等工具把下載得到的圖片拼裝成PDF. Jlhwung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17:39 (UTC)[回覆]
好,謝謝。希望IIIF圖片下載別有限制。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5:47 (UTC)[回覆]
@維基小霸王別忘記我發佈的韓國古文文件,把它變成「中日韓古集」!《三國史記》、《高麗史》、《高麗史節要》、《朝鮮王朝實錄》、《承政院日記》、我錄入的各個《謄錄》,以及其他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21:16 (UTC)[回覆]
請問pdf來源是哪裡?我希望整個圖書館備份,而不是個別書籍。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5:47 (UTC)[回覆]
你可以去 https://jsg.aks.ac.kr/ 上找PDF。http://sillok.history.go.kr

有《朝鮮王朝實錄》的圖片。

http://sjw.history.go.kr/

有《承政院日記》。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4:09 (UTC)[回覆]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編輯]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Jusjih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回覆]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Longway22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回覆]
我其實沒太明白為什麼要刪除。既然其作為第5/1999號法律的附件那為什麼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該文件被commons刪除,建議考慮允許文件內容上傳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兩岸三地的pd內容。 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回覆]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討論過,文件不應該享受「消極容忍」待遇。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回覆]
簡單搜索了一下,沒找到相關的討論。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為什麼不能 「消極容忍」呢?--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回覆]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編輯]

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回覆]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Jusjih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回覆]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Jusjih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回覆]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類:中國歷代作品版權模板,少用{{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Jusji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回覆]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回覆]
這是在哪裡顯示的,為什麼我這裡顯示還有html格式 Zzhtju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回覆]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回覆]